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课件-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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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501 KB
发布时间 2026-03-12
更新时间 2026-03-12
作者 青柠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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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1.5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创业者除了需要满怀激情地投身企业创办与经营,还需具备法律常识与风险意识。经营者既要尊重市场法则,也要遵守法律规则,公平竞争。 本单元框架 一、 经营主体的选择(第1步) 形态 组织结构 个体工商户 组织结构简单,出资人对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P71相关链接1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结构严格(P71相关链接2),股东以认缴的出资或认购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责任:如果企业或商户自身资产无法清偿对外所欠债务,创办人即出资者必须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企业债务的责任;实际上就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有限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公司法中有限责任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主体,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 ①无限连带责任:债务人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债务人内部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普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②有限连带责任:债务人对外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债务人内部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注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股东责任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注意:①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②选择合适的经营主体:创业者只是自己一人或以家庭财产进行投资创业时,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一起创业的,可以选择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1.除个体工商户外,其余的经营主体都是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董事长 财务部门 行政部门 生产经营部门 总经理 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宜 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和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 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结合必修二理解优点:权责明确、互相制衡,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使公司的发展具有充分的活力 拓展延伸:区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划分 (是否等额划分) 股东表决 (如何表决) 股东人数 (有无限制) 股票和股金 (是否可买卖) 股东对公司 承担的责任 全部资本 要划分为等额股份 全部资本 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实行一股一票原则 股东按出资比例 行使表决权 可发行、买卖股票 股金不能随意转让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 人数限制为1至50人 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但发起人人数必须在2至200人之间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主要内容 1、经营主体的选择: 2、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1)形式: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2)区别: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1)内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组织机构等。 (2)意义:确立了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经营主体形态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结构简单 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组织结构严格 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不需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在公司章程中确立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内容 3、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5、树立法律意识,学会风险管理 (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P72相关链接 (1)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①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 ②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企业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 导致创业失败的原因各种各样,创业者缺乏法律意识是其中之一。因此,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必修二企业成功经营的因素考点)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依据 要求 几种 常见的不公平竞争 行为 1.混淆行为 (搭便车) 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③表现: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P73 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法律要求: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公平竞争包括三部分:(1)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表现为通过躲避法律或直接违反法律的方式,采取弄虚作假、欺诈和其他损人利己的手段以谋取高额的利润。);(2)禁止限制竞争行为;(3)禁止垄断行为。 假冒:假借别人的牌子,生产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仿冒:模仿别人的产品,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但是商品的质量是合格的—— 欺诈行为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几种 常见的不公平竞争 行为 2.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行为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自己宣传) ②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他人宣传) 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①商业诋毁行为、②不当有奖销售行为、③商业贿赂行为、 ④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有奖销售没有一概否定,但给予了限制,该法的第十条规定了三种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是严格禁止的: ㈠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㈡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㈢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 (二)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 (三)使用歧义性语言进行商业宣传;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进行认定。 归纳:与公平竞争相关的评价类试题的答题模版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是以某企业实施了某项行为为背景材料,考查对此行为的评价。 (2)解题方法:解答此类试题一般分三步 第一步,辨别材料中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若属于不正当竞争,进一步说明属于哪一类不正当竞争。 第二步,分析此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或分析对该企业进行处罚的必要性。 第三步,分析案例给予我们的警示意义。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主要内容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因 (1)必要性: 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 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⑵意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P75相关链接 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宗旨:①(国家角度) ②(经营者角度):③(个人角度):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营者义务)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安全消费的权利 (“我安全”)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如:水壶的标线,提示危险等;药品以及食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正确放鞭炮) 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如召回问题汽车) 知情权(“我知道”) ①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自主选择权(“我选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且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消费者还享有 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监督权等权利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主要内容 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注意:仲裁不是消费者维权的前置程序,但适用商事仲裁规则(仲裁、诉讼二选一) 归纳:关于企业不法经营类试题的答题模版 ⑴定性: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搭便车;或广告虚假宣传; 或商业诋毁、不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 ⑵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⑶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⑷经营者做法:应当遵循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规则,依法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⑸消费者做法:可以协商、和解、调解、投诉、仲裁、诉讼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主要内容 1、依法纳税的依据 (1)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3)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知识拓展: 1.纳税人: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或自然人。 2.负税人:税款的实际负担者。 3.税收一般属于再分配 补充:税收的特征: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国家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强制征收,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 税收的无偿性: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既不需要返还给纳税人,也无需对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 税收的固定性:征收对象、税率由税法规定,不能随意改变。(≠税收是固定不变的)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 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额(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 生产经营者 我国境内企业(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除外) 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负税人 消费者 企业自己 个人自己 作用 有利于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调节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 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我国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相关链接P77】“营改增”“一减一增” 注意:2020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3%、9%、6%三档 ①含义: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②征税对象:增值额。增值额就是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③最大特点和作用: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关于增值税中“增值额”的理解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的经营和交易情况如下: 这四家公司应缴纳增值税的增值额分别是: 甲公司:5万元; 乙公司:8万元—5万元=3万元; 丙公司:15万元—8万元=7万元; 丁公司:20万元—15万元=5万元。 甲公司采伐树木,卖给乙公司5万元的原木; 乙公司将原木加工成各种尺寸的木料,以8万元卖给丙公司; 丙公司用这些木料制作家具,然后以15万元卖给丁公司; 丁公司拥有若干家具商店,这些家具卖了20万元。 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的企业外的企业(P77相关链接) (2)企业所得税 ①含义: ②适用范围: 纳税人 征税对象 【知识拓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率一般为25% 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适用15% 【相关链接】 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取消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①含义: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思考:何为居民个人?何为非居民个人? 纳税人 征税对象 P78相关链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我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我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判断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有两个标准: 一是住所:若在我国有住所的人,就都是我国的居民纳税人。这里的住所不等同于房子,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等产生的习惯性居住地。 二是居住时间:183天是一个界限。例如一个外国人,若来我国待的时间超过183天,就变成居民个人了。 ②新个税法的特点: A.法律制度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 B.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起征点),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 (3)个人所得税 【知识拓展】基本减除费用是每月5000元(即每年6万元);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①子女的教育费用;②父母的赡养费用;③继续教育支出;④大病医疗支出;⑤住房贷款利息;⑥住房租金;⑦婴幼儿照护等。 专项扣除是指“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综合征收是指对纳税人全年的各项所得加以汇总,就其总额进行征税。(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 ③意义:个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不仅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而且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年综合所得-(基本减持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思考: 是不是个人的所有收入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拓展】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用于军队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或恢复原职业所开支的经费。 表现 共同点 偷税 欠税 骗税 抗税 欺骗隐瞒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拖延时间 拖 欠 欺骗 虚列虚报出口货物数量、价格(骗取出口退税)、虚报自然灾害(骗取税收减免) 暴力、威胁 威胁、围攻、殴打 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方式 目的 不缴少缴 拖欠税款 获得税 收优惠 不纳税 四种违反税法行为的比较 稿定PPT 稿定PPT,海量素材持续更新,上千款模板选择总有一款适合你 02 1.创业应优先考虑采用企业的形式。✘ 解析:应优先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 2.创办的企业可以按照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及时进行公示。✘ 解析: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可以)依法及时公示。 3.创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解析: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出资人需要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解析: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9.公司的主要股东,只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解析: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0.主人公一边准备登记材料,一边开展经营活动。✘ 解析: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11.办理营业执照后,企业法人不得变更。✘ 解析: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易错易混 1.所有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析: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外。 2.增值税是以个人财产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 解析: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 3.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解析:增值额为征税依据。 4.降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居民税收负担✘ 5.征收企业所得税能够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解析: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6.生产销售假冒其他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在通过虚假宣传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7.饭店只提供扫码点餐,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8.“谢绝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的限制”是强制性消费行为,限制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解析:是通过混淆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解析:增加居民税收负担。 (2025·黑吉辽蒙·高考真题)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为解决“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能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①③符合题意。 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主要是解决预付式消费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未提及保障预付资金存管和提升资金使用效能,②不符合题意。 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属于司法层面,不是立法层面,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2025·广东)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②: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②不合题意。 ④:丁对同学表示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意愿表达,属于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不合题意。 (2025·浙江)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①: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本案中,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可见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①排除。 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②排除。 (2025·江苏)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B 【解析】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B正确。 A: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 C: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D: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2025·安徽)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例中(   ) ①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②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在本题案例中,并没有提及甲因为购买这双非正品鞋而导致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所以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未受到侵害,①排除。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错误。②:乙公司将非H品牌正品女鞋卖给甲,这种以假充真的行为是对消费者的欺骗。乙公司的这种经营行为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②正确。④:甲在乙公司购买女鞋,双方就形成了买卖关系,这种买卖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即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④正确。 (2025·河北)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下列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父亲:采取合伙企业形式,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母亲: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无需公示企业登记信息 ③朋友甲: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需转移占有 ④朋友乙:通过仲裁解决与客户商事纠纷,比诉讼更便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②: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所以母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②错误。 ③: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小王可以以厂房设立抵押向银行贷款,不是质押,所以朋友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③错误。 (2025·湖北)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某日,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随即扫码支付离开。孙某食用后严重腹泻,这才发现代餐粉为“小玉牌”,遂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未予理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 ③孙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①:姓名权是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的权利。“小王牌”是商品名称或品牌标识,不属于姓名权范畴,李某仿冒“小王牌”包装的行为,侵害的是王某的商标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而非姓名权,①排除。 ④:仲裁需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孙某与超市之间没有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所以孙某不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④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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