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全书知识框架
1
人格权
身份权
人身权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
配偶、亲属、监护
财产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著作权
集体所有
商标权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专利权
国家所有
私人所有
本节课学习内容:
财产权的有关内容
——物权
民事
权利
导入新课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 保障各类物权
3
定分止争——所有权
Law and life
01
PART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提示: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所有权。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定分止争
有主之物
P12“探究与分享”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自然之物
一、财产制度和财产权
(一)财产制度
1、含义: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2、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二) 财产权
(1)含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狭义财产权就是指物权。
(2)财产权种类: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广义财产权)
【提示】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14页相关链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房子、树木。
不动产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床、汽车
动 产
物
1.物权(含义)
2.物权的
基本原则:
A.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P13三段
B.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P14一段
C.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外界公示,任何因为基于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行为,即使公示错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补
排他:不受他人干涉。
(三) 物权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练一练: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
√
√
√
√
√
√
√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含义:
(四). 所有权
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一个物的一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使用物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目的之一。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如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这四项权能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人相分离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完整最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的特征
(2)所有权分类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如:森林、矿山、河流
如:农村土地
① 国家所有
② 集体所有
③ 私人所有
矿藏、水流、海域;无居民的海岛;城市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国有文物;国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油气管道等。(国有资产)
如,集体所有的土地、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资产)
如,私人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私有资产)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 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问:(1)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1)《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丁某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探究1: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丁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
刘某
王某
过户登记
后出售
问题: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不动产所有权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法院文书的判决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相关链接
夏某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某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某协商后约定:夏某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某。夏某付款并留下快递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某了解到,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已被损坏。
探究问题:夏某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参考答案:没有。茶具属于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本案中,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某占有,故夏某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探究2: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思考: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
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
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财产不能受有效保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登记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特殊情形:P14相关链接)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交付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提醒】: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5
知识拓展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
【案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该案例中就属于善意取得。甲回来后,电动车归丙,甲没有权利索要,甲可要求乙交出交易金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乙赔偿事宜。】
①标的物(给付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即用来交易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注意: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流通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②让与人虽无处分权,但目前又占有该动产。
③第三人是有偿受让且价格合理(以市场价为参考标准)。
④第三人取得财产时是善意的。(“善意”:是指不知情,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即第三人对于无权处分人无权处分的事实不知情。)
⑤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16
探究与分享
张三把一台价值100万的汽车卖给了李四,李四把100万通过银行转帐转给了张三,车子让张三的妻子开出去,张三给妻子打电话,让其把车子交于李四,可是张三的妻子说她已经把车子卖给了王五。
问: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为什么?
问:假如李四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谁呢?为什么?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答案:王五,因为王五是善意第三人,且张三的妻子已经把车子交于王五。(取得不动产的方式:交付)
答案:李四,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但是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
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经典案例
18
例题1: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
C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1)含义:
(2)形式: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5.共有财产
【能力提升】 2019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
讨论并分享:1.房产所有权该归谁?理由是什么?
2.陶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理由是什么?
(1)房产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取决于购买和房款的支付,而是取决于依法进行房产登记。房产证写的是陶某某的名字,就意味着房产所有权归陶某某。
(2)房产登记在哥哥陶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哥哥陶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陶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陶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
【案例分析】
21
物尽其用——他物权
Law and life
02
PART
探究与分享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农村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他物权)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包括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含义: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用益物权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
①抵押权
②质权
物的交换价值
对应
物的使用价值
对应
(2)包括
(2)包括
(一).他物权
他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注意】区分所有权和他物权:
他物权一般不享有处分权
1、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P16第二段
①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③保护期限: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30年,并可延长
④经营权的流转: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注意:不是流转土地承包权。
(P16相关链接1)
②主要内容: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三权分置” 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 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
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2)宅基地使用权
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
特别提醒: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1.用益物权
(P16相关链接2)
②含义:
(3)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③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P17一段
1.用益物权
①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等权利人
主要包括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
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法》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
使用权 农民 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用益物权的主要内容:
农民甲翻修房屋,多盖了两间,占用了邻居乙的宅基地,乙诉请法院保护。甲的行为侵犯了乙对宅基地的(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承包经营权
【解析】
本案中甲侵害了乙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B正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A错误;本案不涉及承包土地,不涉及宅基地的抵押,故C、D排除。
B
课 堂 练 习
物尽其用-他物权
A
2.担保物权
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汽车质押给别人)
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房子按揭贷款)
担保物是动产或者不动产
不转移财产占有
担保物仅限动产
转移财产占有
P17 名词点击
思考:什么是抵押和质押?
(1)含义: P16一段
(2)类别: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权
哪些东西可以成为担保物?P17二段
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
债务人——抵押、质押
【易混易错】: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车、货物等),而质权的对象仅仅只是普通的动产或某种权利。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探究与分享
冯某向陈某借款,以其奔驰轿车抵押给陈某,双方订有书面的抵押借款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答:陈某没有抵押权。因为机动车属于应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合同,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是无效的。
冯某仍然可以开着自己的奔驰轿车,除非进行登记后,还款还不上时,陈某才有权将车折价拍卖或变卖。
陈某对轿车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不转移占有
探究与分享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期限一年,甲以自己刚买的进口保时捷轿车做质押,乙表示同意,二人签订了质押合同。乙把钱打在甲的账号上,当场开走了轿车。一年后,还款期限届满,甲表示无力偿还借款和利息,双方一致同意以保时捷轿车折价清偿。
问:假设甲以自己的一套房产做质押可以吗?
答:不可以!不动产不允许做质押物,质押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或法律规定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
乙当场开走了轿车,占有了该质物。甲若还不上借款,则乙可将轿车折价拍卖或变卖。
转移占有
探究与分享
问:假设乙在质押合同签订后,没有开走保时捷轿车,乙对该保时捷轿车还享有质权吗?
问:该案中,甲以保时捷轿车出质,必须办理登记吗?
问:债务到期后,甲不能偿还债务,乙可不可以未经甲的同意,擅自处分保时捷轿车,比如未和甲沟通,就把轿车折价卖给他人?
答:不享有!动产质权的设立自交付之日起设立
答:不需要,质押合同的生效以交付质押物为要件。
答:不可以,甲乙二人必须协商一致,才可以折价卖掉汽车;如果达不成一致,乙可以通过法院拍卖轿车来实现自己的质权。
担保物权属于他物权,没有“处分”的权利,没有所有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所有权是完全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不完全的财产权,它针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而设,目的是为了取得物的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财产的所有人可以将其财产设定抵押或者质押,一旦债务不能得到清偿,债权人就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联系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民法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区别与联系
物权
广义
财产权
知识产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债权
所有权
私人所有
财产制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质权
抵押权
法律 保护
物尽
其用
定分
止争
本框知识框架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课 堂 练 习
1.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C
【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
课 堂 练 习
2.农民甲翻修房屋,多盖了两间,占用了邻居乙的宅基地,乙诉请法院保护。甲的行为侵犯了乙对宅基地的(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承包经营权
【解析】
本案中甲侵害了乙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B正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A错误;本案不涉及承包土地,不涉及宅基地的抵押,故C、D排除。
B
课 堂 练 习
3.某农民用合法收入买了一台联合收割机,农忙时他用收割机自己收庄稼,同时也出租给别人。两年后,他将收割机卖掉。材料中该农民对联合收割机行使的权利包括( )
①使用权 ②抵押权 ③收益权 ④处分权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解析】
收庄稼,是对联合收割机使用价值的发挥,体现了使用权,①符合题意。抵押权是一种他物权,材料未体现,可排除②。出租给别人,是对使用权的转让,租用人应有偿使用、支付租金,是收益权,③符合题意。卖掉联合收割机是所有权的变更,即处分权,④符合题意。
C
课 堂 练 习
4.某建设单位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来又办理的抵押登记。则( )
A.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
B.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
C.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
D.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
【解析】
抵押不转移财产占有,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D
课 堂 练 习
保障各类物权
尊重知识产权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所有权
(定分止争)
分类
取得方式
不动产——登记
动产——交付
善意取得
财产制度
法 律保 护
他物权
(物尽其用)
债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动/不动产;不转移占有
质权——动产;转移占有
著作权
(保护创作)
专利权
(激励创新)
商标权
(点石成金)
使用价值
交换价值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个人或共有财产)
物权平等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
(最基本)
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
著作财产权(可转让)
发表权(只有一次,50年)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
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
保护期限:50年
发明专利(20年)
实用新型专利(10年)
外观设计专利(15年)
商标及要求
注册商标及要求(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比较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
(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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