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十三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复习讲义) -备战2026年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讲义(全国通用)
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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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讲义聚焦“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高考核心专题,涵盖监护、继承、婚姻关系、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等考点,按“建构体系-考点精讲-真题回溯-题型突破”逻辑组织,通过表格化梳理核心知识、案例分析交叉融合考点,助力学生系统构建法律知识框架。
资料以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为导向,创新采用“真题案例+热点探究”教学策略,如通过夫妻共同创业财产纠纷案例整合婚姻与劳动法律知识,设置辨析题四步解题流程,配合分层模拟训练,帮助学生高效突破难点,为教师把控复习节奏、提升学生应考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内容正文:
2026届高三政治二轮复习讲义《法律与生活》
专题十三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目录
01 命题预测
02 建构体系
03 高考回溯
04 考点精讲
05 题型突破
06热点探究
07 模拟训练
一、课程标准
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3.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解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4.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二、命题预测
1.试题注重对知识的综合运用和深度理解,会给出较为复杂和真实的案例材料,涵盖家庭纠纷,就业合同争议,创业法律风险等方面。在整体考查上,往往会将这两个课时的知识进行交叉融合。比如,通过家庭中的夫妻共同创业所涉及的财产分配和劳动权益问题,考查学生对家庭与婚姻,就业与创业相关法律知识的综合把握能力。
2.题型有原因类,措施类,辨析类等。原因,措施类往往结合具体案例,要求学生分析人民法院判决的理由或者让学生给出解决纠纷的建议;辨析题会抛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准确判断和清晰阐述。
一、全书体系
二、专题体系
1.(2025·浙江·高考真题)1993年叶某与赵某结婚,育有一子小叶,后双方离婚。2005年叶某与孟某再婚。2018年小叶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叶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2023年叶某去世,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法院一审前,孟某与小叶之间对涉案房屋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②法定继承人小叶享有的继承权应优先于自书遗嘱中孟某享有的继承权
③小叶需要对其有权继承涉案房屋的部分份额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④小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5·天津·高考真题)同为17周岁的小张和小李是好朋友。某日,小张骑电动车载小李外出,与赵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小李严重受伤。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与小张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小李无责任。后小李的父母与赵某达成赔偿协议,但与小张及其父母多次协商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李的父母没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B.法院解决该侵权纠纷时应考虑行为人的过错
C.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是解决纠纷的方式
D.小张的父母履行了监护职责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3.(2025·福建·高考真题)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5·云南·高考真题)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5·湖南·高考真题)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5·北京)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7.(2024·重庆·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4·甘肃·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10.(2025·浙江·高考真题)基于甲的个人行为或者甲的公司经营活动,以下诉讼主张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①甲与女主播乙互动,向其所在直播平台充值数万元用于点歌,后甲要求平台返还充值款
②丙应聘到甲的公司,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据此要求解除与丙的劳动合同
③甲与丁签订采矿协议,发现矿区在行政法规禁止采矿的自然保护区内,甲要求解除协议
④戊通过网络发文捏造甲的公司虚假消息导致其经营困难,甲要求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025·江西·高考真题)2024年3月,在校大学生甲在某公司实习,公司与甲口头约定,待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年7月,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公司以甲业绩排名末位为由将其辞退,并扣除一个月工资。甲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本案中( )
①甲与公司不成立劳动关系
②公司辞退甲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③因甲业绩排名末位,公司辞退甲的行为合法
④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公司向甲支付克扣的工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5·四川·高考真题)甲公司拥有品牌茶叶“绿某叶”注册商标,商业信誉良好。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交给丙公司售卖。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状告乙、丙公司侵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无需提供证据
②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丙公司未侵害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④乙、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5·甘肃·高考真题)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
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让小永随时加班
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
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5·安徽·高考真题)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例中( )
①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②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5·江苏·高考真题)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第一课时 家庭婚姻
一、核心整合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②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法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2.继承
(1)关于继承
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债务
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比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优先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提醒]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结婚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离婚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协议离婚
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裁判离婚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提醒]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4.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
(1)平等的人身关系
人格独立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人身自由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平等的财产关系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处置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二、对点训练
1.王某在口头遗嘱中明确表示将其个人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留给再婚妻子李某,但未给与前妻所生的成年儿子小王留下遗产。王某去世后,小王以“未尽扶养义务”为由起诉李某,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由自己继承房产。法院审理查明,王某立遗嘱时神志清醒,有李某在场见证,小王有稳定收入却长期不与父亲来往。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通过口头遗嘱处分个人婚前财产是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应属有效
②李某作为王某的现任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对房产的法定继承权
③小王和李某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④小王有赡养能力却未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在分割遗产时可以考虑这一情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58岁的林某无子女,与远房侄子陈某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了成年意定监护的相关公证,约定由陈某负责照料生活及管理存款、房产等财产。林某突发脑梗后,其侄女林甲以“血缘更近”为由主张监护权,并要求陈某返还林某名下存款,双方争执不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应承担赡养林某的义务
B.陈某可自主处分林某存款以方便照料
C.双方可经调解达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协议
D.近亲属及其他个人、组织都可担任成年意定监护人
3.刘某与牛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四名子女。牛某于2018年7月去世,刘某于2024年8月去世。刘某、牛某名下共有房屋一处,刘某于2023年8月在神志清醒、精神正常的情况下自书遗嘱一份,将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照顾其晚年生活的大女儿。本案中( )
A.因遗嘱效力优先,牛某的其他子女不能继承该房产
B.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牛某的份额应由继承人均分
C.因继承所取得的房产所有权需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
D.大女儿照顾刘某晚年生活,其遗嘱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4.张某是包某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包某与葛某再婚后,共同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屋。二人未生育子女,但于1987年收养了女儿葛小某并办理了收养手续。2021年,包某因病去世(包某父母先于其死亡),生前未立遗嘱。张某、葛某、葛小某在该房屋继承问题上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系包某再婚后的财产,张某没有继承权
②葛小某作为养女,应该获得该房屋的六分之一份额
③若该房屋登记在葛某名下,葛某有权单方处置该房屋
④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属于包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常某与周某原本是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周某沉迷赌博欠下赌债,且未与常某协商,以婚后购买用于共同居住、登记在周某名下的一套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大额贷款用以归还赌债。后周某向徐某借款,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因周某无力向徐某还款,徐某起诉要求常某与周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基于上述事实,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登记在周某名下的房屋是属于周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B.银行对周某名下的这套房屋享有抵押权并且可以占有使用该房屋
C.由于事前未与妻子常某协商达成一致,周某与徐某的借款合同无效
D.若徐某不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将无法要求常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6.2015年康某作为家中独子与刘某(女)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儿子小康。婚后康某常年在外打工,期间刘某抚养小康长大并照顾康某年迈退休的父母生活起居,康某对自己父母和儿子不闻不问且很少给家里寄送生活费用,甚至在刘某身患重病住院需其支付医疗费也未理会。2025年,康某回家与刘某申请离婚登记,10天后康某父母车祸意外去世,留下房产一套。此时,刘某认为应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随后就该房产的归属和分割产生争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康某外出打工期间对家庭成员未履行的义务有哪些?(4分)
(2)你如何看待刘某对该房产的认识?请说明理由。(6分)
第二课时 就业创业
一、核心整合
1.劳动者
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是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平等自愿,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协商一致,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诚实信用,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诚实,恪守信用。
合法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必要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维权途径
①协商、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②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做好创业准备
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依法诚信纳税(原因)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公平竞争(要求)
①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②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③法律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因
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②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要求
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二、对点训练
1.2025年6月,张某入职某餐饮店,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餐饮店也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一个月后,张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张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欠薪及工伤保险待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与餐饮店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成立
②餐饮店侵犯了张某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③张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以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④若张某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小王在某电商平台的“尚品家具”店铺看中一款实木书桌。该店铺在商品页面醒目位置承诺“本店所售家具均为100%进口胡桃木,假一赔五”。小王下单并收到货后,发现书桌主要材质为价格低廉的橡胶木,仅部分装饰条为胡桃木。小王与店铺客服协商,对方承认材质不符,但只同意退货退款,拒绝“赔五”。小王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店铺经营者违反了绿色基本原则,侵犯了小王安全消费的权利
B.该案属于举证责任倒置,小王不用承担“谁主张谁举证”责任
C.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D.小王若想维权,必须先与店铺达成仲裁协议,才能向法院起诉
3.某网络店铺经营者张某在直播中将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并承诺“保真”“假一赔十”。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购买手串1件,支付价款1000元。收到手串后侯某发现不是小叶紫檀材质,遂诉至法院,并提供直播截图等证据,请求判令张某赔偿十倍价款1万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店铺以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冒充小叶紫檀,属于混淆行为
②“假一赔十”承诺构成买卖合同内容,对张某具有约束力
③侯某向法院提交的直播截图是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物证
④侯某即使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也不能再申请商事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1年李女士入职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她常于休息时间(周末、下班后、法定节假日)通过微信接收并处理公司工作指令。2023年协商离职时,她要求公司支付12万元加班工资遭拒,最终双方走上法庭。法院通过李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相关文件制度、工作事项统计表等证据,支持了李女士的诉求。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证
②法院依法认为李女士加班是具有工作性质的劳动
③公司非工作时间加班侵犯了劳动者获取报酬的权利
④李女士可能在与公司协商不成后直接提起了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甲在乙公司经营的外卖平台注册成为一名外卖骑手。不久,甲在该平台上发现几条关于自己的差评,对于差评的描述,甲并不认同,于是甲联系乙公司希望删除差评并提供差评用户的信息,遭到乙公司拒绝。该案例中( )
①甲应该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②乙公司拒绝披露差评用户信息保护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③若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合理建议则不侵犯甲的名誉权
④若差评出于其他公司刻意安排则构成了“搭便车”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辖区内多家商业停车场违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现场勘验、咨询专业人员等方式,对辖区内商业停车场进行调查取证。查明:辖区内50余家商业停车场在公众号、小程序提供停车缴费服务时,强制消费者关注商家公众号,否则不能提供服务,并通过强制授权违法获取消费者手机号码、地理位置、行踪轨迹等信息。随后,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涉案停车场的行为进行查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某区人民检察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依法对涉案停车场的行为进行查处的理由。(6分)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孙某(10周岁)在A体育公司学习花样滑冰。一天晚上,孙某说自己腿疼,其母亲就该情况与教练进行沟通。次日,孙某在进行花样滑冰训练时摔倒,当日就被送往医院治疗,初步诊断为股骨干骨折。孙某的父母认为,正是教练的错误指导导致孙某在训练过程中摔倒并严重受伤,因此A体育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因协商未果,孙某的父母将A体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核查,除冰场入口处张贴《入场须知》外,并无证据表明A体育公司对学员的安全训练采取了其他的、必要的防护措施。事发视频显示,孙某摔倒后,在场教练上前查看后随即滑离;在孙某仍无法独立站立的情况下,教练滑回,在尝试20余秒孙某仍无法独立站立后,教练搀扶孙某滑离冰面。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材料二 2021年6月,张某入职某餐饮公司担任厨师,负责常规冷菜制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约定张某离职后2年内不得参与竞争业务。2025年5月,刘某离职,后入职其他酒店从事冷菜厨师工作。原餐饮公司打算以刘某违反竞业限制为由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其索赔违约金及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A体育公司对孙某股骨干骨折是否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说明理由。(6分)
(2)有人认为,张某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原餐饮公司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合理。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评析。(6分)
【题型特点】
依托一定的背景材料,要求调动相关知识对某一理论观点进行正、误判断,并阐明其正确、错误的原因。既有对某一观点的全面性辨析,又有对两个对应观点的全面性辨析,还有对某一观点的正确或错误的单独评析。
【解题思维】
突出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相关知识论证问题的能力,要求有严谨的全面性、辩证性思维。如图所示:
【题型演练】
(2023·湖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7年,方某在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两人发生争执,老人因为情绪激动诱发心脏病,倒地死亡。视频记录显示,两人并未发生肢体冲突,老人也一直没有熄灭手里的烟。事后老人家属与方某在派出所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协议,于是到法院起诉方某,索赔40万元。一审法院认为,方某的行为与老人死亡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但考虑“公平原则”,判决方某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
一审判决后,当地媒体对案件进行了报道,随后事件发酵,扩散到全国,引起热议。网民甲说:“人死比天大,家属应该直接找当事人闹的,肯定赔的比法院判的多。”法科生乙说:“就我所学的民法知识,我觉得一分钱都不应该赔。”控烟专家丙对记者说:“这个判决让我很担心,将对热心劝阻吸烟者造成巨大冲击,会严重阻碍中国控烟的进程。”丁对戊说:“我觉得方某的行为不但没有错,而且应该鼓励。”戊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方某的行为没错我不反对,但鼓励我认为谈不上。”丁反驳说:“你既然不同意我的观点,却又承认方某没错,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老人家属认为一审法院判赔金额太少,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方某不承担侵权责任。事后方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后遇到在公共场所的抽烟者,我还是会理性劝阻的。”
运用《法律与生活》《政治与法治》知识,评析甲乙丙的说法。(6分)
[解题流程4步走]
第1步:问题逻辑分析(明确设问要求)
第2步:知识逻辑分析(调用知识储备)
《法律与生活》知识:公民的人身权;法治与德治的关系;过错侵权的条件。
《政治与法治》知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依法治国、公正司法等。
第3步:材料逻辑分析(分层、提取、迁移)
第4步:答案逻辑生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法律与生活》模块的热点背景,结合近年高考命题趋势和社会现实问题整理:
1.数字时代人格权保护
个人信息泄露:大数据时代,APP过度收集用户信息、数据泄露事件频发,如某社交平台用户数据被非法售卖,引发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广泛关注。
AI技术侵权:深度伪造技术、AI换脸等应用,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如某明星被AI换脸制作虚假视频传播,引发法律纠纷。
生物识别信息保护: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广泛应用,如何规范生物识别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存储,成为法律热点。
2.知识产权保护
老字号商标保护:老字号品牌面临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问题,如某百年老字号被仿冒,引发对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的讨论。
网络著作权保护:短视频、网络文学等领域侵权现象突出,如某短视频平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引发著作权纠纷。
专利权保护:科技创新背景下,专利侵权案件增多,如某科技公司被诉侵犯他人专利技术,涉及专利权的认定和保护范围。
3.劳动权益保护
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困难,权益保障不足,如某外卖平台骑手在工作中受伤,引发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讨论。
劳动合同纠纷: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问题时有发生,如某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工资,引发劳动争议。
职业安全与健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劳动者工伤事故频发,如某工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多名员工伤亡,引发对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关注。
4.消费者权益保护
直播带货乱象: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售后维权困难等问题突出,如某主播直播带货时虚假宣传产品功效,引发消费者投诉。
网络购物纠纷:网购商品质量问题、物流延误、退换货难等问题常见,如某消费者网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拒绝退换货,引发纠纷。
预付式消费陷阱:商家跑路、消费者预付款无法退还等问题频发,如某健身房突然关门,消费者预付的会员费无法退还,引发社会关注。
5.家庭与婚姻法律问题
妻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如某夫妻离婚时对房产、存款等财产分割产生争议。
子女抚养权争夺: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如某父母离婚后为争夺子女抚养权诉至法院。
老年人权益保护:老年人赡养、财产继承等问题,如某老人被子女遗弃,引发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讨论。
6.邻里关系与相邻权纠纷
噪音扰民:小区内装修噪音、广场舞噪音等影响居民生活,如某小区居民因广场舞噪音过大诉至法院。
采光通风纠纷:建筑物遮挡采光、通风问题,如某居民楼因相邻建筑遮挡采光,引发邻里纠纷。
宠物管理:宠物伤人、宠物扰民等问题,如某小区宠物狗咬伤居民,引发对宠物管理的法律讨论。
7.纠纷解决机制
调解制度: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应用,如某社区通过人民调解成功化解邻里纠纷。
仲裁制度:商事仲裁在解决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中的作用,如某企业与供应商因合同纠纷申请仲裁。
诉讼程序: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问题,如某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涉及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经营超市(登记在李某名下),二人书面约定“婚内个人名义借款由借款人自行偿还,超市归李某一方所有”。李某突发疾病去世后,其婚后多年未回家的儿子李某甲主张继承超市,但不知二人约定的债权人就李某生前为超市进货所借20万元,要求王某清偿。王某提出异议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借款用于共同经营,王某需清偿
B.借款未用于日常消费,属李某个人债务
C.李某甲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D.超市属李某个人财产,李某甲可全额继承
2.李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婚前,李某依法继承其父母的一套房产,婚后办理过户登记至自己名下。为增加家庭收入,李某在某平台发布广告:“优质学区房出租,配套齐全,有意者私信详谈。”该房屋出租后,为支付孩子留学费用,李某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前,李某未取得房产所有权
②该房屋出租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房屋属于李某的婚前财产,房屋租金应归李某一人所有
④抵押是为确保银行的债权实现,发挥了房产的交换价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陈甲与何某婚后育有一女小陈,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小陈由何某抚养,同时陈甲立下遗嘱,将自己个人所有的商品房指定由小陈继承。小陈12岁时,陈甲意外离世,随即何某指使小陈与自己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约定小陈自愿将受赠其父的商品房无偿赠与母亲何某。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陈是基于血缘关系才获得陈甲的房屋继承权
B.小陈继承房产只有办理登记后才发生继承效力
C.监护人何某应该自觉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
D.《房屋赠与合同》由小陈自愿签订,是有效合同
4.吴女士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和母亲一起生活,现在读博的吴女士,靠着自己的打拼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吴女士的母亲已经再婚,继父也有一个孩子,两口之家变成了四口之家。由于自己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吴女士找到了上海第二服务中心,打算立一份遗嘱,为母亲留下一份保障。对于该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其母亲获得的遗产是基于血缘关系而获得的
B.吴女士订立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C.继承要体现扶老育幼的基本功能,应为继父的孩子保留必要份额
D.吴女士可以将房产的优先继承权留给母亲,并保留继父的居住权
5.2021年,贾某去世,亲人仅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这四个兄弟姐妹。贾某四于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现贾某一、张某将贾某二、贾某三诉至法院,主张共同继承贾某名下房产,各享有25%的产权份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应该基于事实合理分配遗产
②张某有权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部分遗产
③贾某二无权要求获得更多的产权份额
④张某只能在自己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王某的父母又为他们出资购买了相配套的产权车位,车位登记在王某名下。离婚时,李某主张车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均分,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车位归王某所有,但需补偿李某增值部分5万元。据此可以推断( )
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与获得的财产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③父母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若明确赠与一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④夫妻财产问题的处理需综合考虑财产来源、登记情况及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王某夫妇与村民赵某签订《林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赵某承包的10亩林地用于家禽养殖,租期6年。王某用自有农机设备作抵押向信用社贷款15万元支付租金,但实际将林地改建为砂石加工场。半年后因环保问题被查处。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赵某对承包林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B.王某夫妇变林地为加工厂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
C.信用社在王某违约时可直接取得农机设备的所有权
D.若贷款用于砂石场经营,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8.甲男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考虑到年龄问题,婚事不宜拖得太久,便向女方提出结婚;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不久两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乙女又多次向甲男索要衣服、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到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10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如甲男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 )
A.不受理,同时告知当事人应按离婚处理
B.受理,告知当事人要协商达成离婚协议
C.受理,若女方也同意撤销,可以撤销结婚登记
D.不受理,告知当事人必须到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9.小王与小陈婚后经营失败,面临经济困难。为筹措家庭生活开支,小王未经其父同意,擅自将父亲的车辆交付小李作为借款担保,并向小李出示了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小王父亲)。父亲接到违章通知后,才得知车辆被小李占有使用,遂要求小李返还车辆。小李则以“借款尚未还清”及“子债父偿”为由拒绝返还。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生活有困难的成年子女,父母有法定义务帮助其偿还借款
②小王擅自质押父亲车辆,小李不能善意取得该车辆的质押权
③交通违法罚款属于小李违约造成的损失,应由小李独自承担
④为筹措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借款,应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赵某和张某系夫妻关系。赵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于2021年2月从马某处借款11万元,借条载明:今借到马某现金11万元整,利息按月息1.2%计算,期限1年本息全还。借款人处夫妻二人签名,因张某不会写字,由赵某代签。借款到期后,二人未如期归还。马某多次催要未果,于2025年1月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借条上张某的签名由赵某代签,借款合同无效
②借款基于赵某和张某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③借款是赵某为生意周转需要产生,马某无权要求张某清偿
④马某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了时效风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小蔡和某外贸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工作1年后,小蔡提出休带薪年休假,公司以合同有约定为由拒绝。小蔡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②小蔡劳动合同中“放弃带薪年休假”的条款合法有效
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主要依据《民法典》合同编进行裁决
④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变相强制小蔡放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A公司与B公司签订电商代运营协议,约定A公司提供服装货源及导购人员,B公司提供电商店铺运营服务并考核导购业绩。A公司聘用李某担任网店导购,李某按公司要求于2024年3月12日到M市的A公司线下办公点报到上岗,双方于当年3月15日签订劳动合同。两个月后因B公司对其销售业绩不满意,李某提出离职并要求结清工资,遭到A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与李某的劳动关系自2024年3月12日起建立
②李某可以直接向M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李某可直接向A公司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B公司应在离职后十五日内支付李某两个月的工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陈某在某知名购物平台购买了一部标注“正品国行、全新未拆封”的品牌智能手机。收货后,陈某发现手机存在明显使用痕迹,遂送至该品牌官方售后服务中心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机为“翻新机”。陈某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均遭拒绝,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虚假标注既违反诚信原则也侵犯了陈某的知情权
②因商家标注虚假商品信息存在欺诈,该买卖合同无效
③商家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全新正品手机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陈某可要求商家承担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025年12月,百万粉丝网红“阿宝”因在短视频中宣称其售卖的“阿宝胃舒”(实为固体饮料)能“治疗胃胀、胃酸、胃反流”,被消费者陈某起诉。陈某因购买使用该产品后出现不适,保留了购买记录、产品宣传短视频等关键证据。法院审理后判决“阿宝”退还陈某货款,并支付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阿宝”宣称固体饮料具有疾病治疗功效,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打官司就是打证据,陈某保留的产品宣传短视频可作为本案起诉证据
③若“阿宝”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④该判决有利于惩戒网络虚假宣传,推动构建诚信规范的网络消费环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随着众多网络评价平台的兴起,很多消费者根据网红大V的推荐选择餐厅。去年5月,抖音平台一名网红探店博主张某分享评价多家餐饮店铺的食品口味、服务水平,并附加了相关购物链接,但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有消费者通过该相关链接购买后,发现所涉店铺存在食品质量不达标、实际价格与推广视频宣传的价格不符等问题。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违规分享诱导消费者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必须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消费者协会要依法查处、处罚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④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0分。
16.(2023·辽宁·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提出哪些理由。(6分)
17.(2025·福建·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主营外贸业务,制定了《销售管理与奖惩规则》,内容摘录如下:
1.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属于欺诈公司,劳动合同无效,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
2.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无须员工同意。
3.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的20%提成,作为奖金。
4.实行“末位淘汰制”,凡是每月销售业绩倒数第一的员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8分)
18.(2024·浙江·高考真题)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8分)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6届高三政治二轮复习讲义《法律与生活》
专题十三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目录
01 命题预测
02 建构体系
03 高考回溯
04 考点精讲
05 题型突破
06热点探究
07 模拟训练
一、课程标准
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3.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解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4.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二、命题预测
1.试题注重对知识的综合运用和深度理解,会给出较为复杂和真实的案例材料,涵盖家庭纠纷,就业合同争议,创业法律风险等方面。在整体考查上,往往会将这两个课时的知识进行交叉融合。比如,通过家庭中的夫妻共同创业所涉及的财产分配和劳动权益问题,考查学生对家庭与婚姻,就业与创业相关法律知识的综合把握能力。
2.题型有原因类,措施类,辨析类等。原因,措施类往往结合具体案例,要求学生分析人民法院判决的理由或者让学生给出解决纠纷的建议;辨析题会抛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准确判断和清晰阐述。
一、全书体系
二、专题体系
1.(2025·浙江·高考真题)1993年叶某与赵某结婚,育有一子小叶,后双方离婚。2005年叶某与孟某再婚。2018年小叶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叶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2023年叶某去世,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法院一审前,孟某与小叶之间对涉案房屋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②法定继承人小叶享有的继承权应优先于自书遗嘱中孟某享有的继承权
③小叶需要对其有权继承涉案房屋的部分份额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④小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本案属于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需通过诉讼程序处理,①排除。
②④: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叶某在自书遗嘱中指定他的所有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虽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因小叶作为叶某的法定继承人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故该遗嘱部分无效,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②排除,④正确。
③:在继承纠纷中,主张权利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叶主张遗嘱无效或要求保留份额,需提供证据,如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证明,③正确。
故本题选D。
2.(2025·天津·高考真题)同为17周岁的小张和小李是好朋友。某日,小张骑电动车载小李外出,与赵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小李严重受伤。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与小张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小李无责任。后小李的父母与赵某达成赔偿协议,但与小张及其父母多次协商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李的父母没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B.法院解决该侵权纠纷时应考虑行为人的过错
C.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是解决纠纷的方式
D.小张的父母履行了监护职责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详解】A:小张和小李均为17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李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其提起诉讼,A说法错误
B:一般侵权责任以过错为要件,交管部门已认定赵某和小张存在过错,且责任同等,法院在审理时应当考虑行为人的过错程度,B说法正确。
C:责任认定书是证据,用于确定事故责任,但本身并非解决纠纷的方式。 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C说法错误。
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即使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也不能完全免除,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3.(2025·福建·高考真题)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房屋为甲乙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非以甲个人财产清偿,①排除。
②:甲借款用于赌博,该债务系个人债务,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②正确。
③: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债务由甲清偿,导致甲名下财产减少(房屋转移),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合法权益(丙的债权无法实现)。法院判决支持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正是基于该约定损害了丙的债权,③正确。
④:法院判决仅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并未否定离婚协议的整体法律效力或离婚事实。甲乙协议离婚本身仍有效,④排除。
故本题选C。
4.(2025·云南·高考真题)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
②: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
③: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
④: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故本题选A。
5.(2025·湖南·高考真题)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在民事诉讼中,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
②: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
④: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6.(2025·北京)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答案】C
【详解】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
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
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
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故本题选C。
7.(2024·重庆·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
②: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
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C。
8.(2024·甘肃·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③④: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故本题选A。
9.(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
【详解】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
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故本题选D。
10.(2025·浙江·高考真题)基于甲的个人行为或者甲的公司经营活动,以下诉讼主张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①甲与女主播乙互动,向其所在直播平台充值数万元用于点歌,后甲要求平台返还充值款
②丙应聘到甲的公司,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据此要求解除与丙的劳动合同
③甲与丁签订采矿协议,发现矿区在行政法规禁止采矿的自然保护区内,甲要求解除协议
④戊通过网络发文捏造甲的公司虚假消息导致其经营困难,甲要求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甲如果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向直播平台充值打赏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民事行为,要求平台返还充值款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但如果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甲的主张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①排除。
②: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甲的诉讼主张会得到支持,②正确。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采矿协议因违反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无需“解除”,甲要求解除协议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③错误。
④:戊捏造虚假消息导致甲公司经营困难,构成对甲公司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该主张会得到法院支持,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1.(2025·江西·高考真题)2024年3月,在校大学生甲在某公司实习,公司与甲口头约定,待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年7月,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公司以甲业绩排名末位为由将其辞退,并扣除一个月工资。甲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本案中( )
①甲与公司不成立劳动关系
②公司辞退甲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③因甲业绩排名末位,公司辞退甲的行为合法
④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公司向甲支付克扣的工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甲在公司实习时,公司与其约定在甲取得毕业证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从题干中还可以推知,甲在2024年7月就已经告知公司其已取得毕业证,并要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直到甲被辞退,公司也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两者之间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由此可知,甲与公司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故选项①错误。
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故选项②正确。
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中并不包括“末位淘汰”的情形。虽然甲的业绩排名末位,但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将其辞退。故选项③错误。
④: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或者履行了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后,用人单位须依法依约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第九十一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故选项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2.(2025·四川·高考真题)甲公司拥有品牌茶叶“绿某叶”注册商标,商业信誉良好。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交给丙公司售卖。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状告乙、丙公司侵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无需提供证据
②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丙公司未侵害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④乙、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需提供证据,①错误。
②: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属于混淆行为,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②正确。
③:丙公司售卖乙公司生产的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的茶叶,丙公司侵害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③错误。
④:甲公司拥有品牌茶叶“绿某叶”注册商标,商业信誉良好。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交给丙公司售卖。乙、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商标权,侵害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2025·甘肃·高考真题)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
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让小永随时加班
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
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根据最高法工作报告,“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是“隐形加班”的认定标准。小永在节假日在家通过电话或微信完成公司领导布置的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应认定为加班,①错误。
②: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是有条件限制的,并非只要支付报酬就可以随意安排员工随时加班,②错误。
③:《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小永在节假日为公司工作,公司应支付其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③正确。
④:劳动者拥有休息权,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属于劳动者个人休息时间。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给小永布置工作,占用了其休息时间,没有保障小永的休息休假权利,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4.(2025·安徽·高考真题)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例中( )
①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②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安全消费的权利主要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在本题案例中,并没有提及甲因为购买这双非正品鞋而导致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所以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未受到侵害,①排除。
②:乙公司将非H品牌正品女鞋卖给甲,这种以假充真的行为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诚信原则要求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讲诚实、守信用。乙公司的这种经营行为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②正确。
③:判决书是由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属于民间性质的调解行为,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如果双方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该协议在双方自愿履行的情况下具有约束力。但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不能直接依据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因此,该调解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错误。
④:甲在乙公司购买女鞋,双方就形成了买卖关系,这种买卖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即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5.(2025·江苏·高考真题)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B
【详解】B: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占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
A: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
C: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
D: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故本题选B。
第一课时 家庭婚姻
一、核心整合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②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法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2.继承
(1)关于继承
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债务
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比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优先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提醒]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结婚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离婚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协议离婚
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裁判离婚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提醒]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4.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
(1)平等的人身关系
人格独立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人身自由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平等的财产关系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处置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二、对点训练
1.王某在口头遗嘱中明确表示将其个人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留给再婚妻子李某,但未给与前妻所生的成年儿子小王留下遗产。王某去世后,小王以“未尽扶养义务”为由起诉李某,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由自己继承房产。法院审理查明,王某立遗嘱时神志清醒,有李某在场见证,小王有稳定收入却长期不与父亲来往。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通过口头遗嘱处分个人婚前财产是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应属有效
②李某作为王某的现任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对房产的法定继承权
③小王和李某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④小王有赡养能力却未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在分割遗产时可以考虑这一情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本案中仅有李某(遗嘱继承人)在场见证,存在利害关系,因此该口头遗嘱无效。①排除。
②:李某作为王某的现任妻子,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享有对房产的法定继承权,②正确。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并非必须均等,③排除。
④:小王有稳定收入却长期不与父亲来往,属于有赡养能力却未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在分割遗产时可以考虑这一情节,对其少分或不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58岁的林某无子女,与远房侄子陈某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了成年意定监护的相关公证,约定由陈某负责照料生活及管理存款、房产等财产。林某突发脑梗后,其侄女林甲以“血缘更近”为由主张监护权,并要求陈某返还林某名下存款,双方争执不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应承担赡养林某的义务
B.陈某可自主处分林某存款以方便照料
C.双方可经调解达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协议
D.近亲属及其他个人、组织都可担任成年意定监护人
【答案】D
【详解】A:赡养义务主要基于直系血缘或法定关系(如子女对父母),陈某作为远房侄子,无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意定监护职责包括照料生活和管理财产,但不等同于赡养义务,A排除。
B:监护人管理财产时必须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处分财产(如存款)需用于被监护人的利益(如医疗、生活费用),且需合理、必要,不能“自主处分”即随意处置,B排除。
C: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方可申请强制执行。选项中“具有强制执行力”表述错误,C排除。
D:依据《民法典》,成年意定监护人的范围包括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林某与陈某办理意定监护符合法律规定,D正确。
故本题选D。
3.刘某与牛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四名子女。牛某于2018年7月去世,刘某于2024年8月去世。刘某、牛某名下共有房屋一处,刘某于2023年8月在神志清醒、精神正常的情况下自书遗嘱一份,将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照顾其晚年生活的大女儿。本案中( )
A.因遗嘱效力优先,牛某的其他子女不能继承该房产
B.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牛某的份额应由继承人均分
C.因继承所取得的房产所有权需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
D.大女儿照顾刘某晚年生活,其遗嘱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答案】B
【详解】A:案涉房屋是刘某与牛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牛某2018年去世后其房产份额已产生法定继承,刘某的自书遗嘱仅能处分自己的房产份额,无法处分牛某的份额,其他子女仍可继承牛某的房产份额,并非不能继承该房产,A错误。
B:房屋属于刘某与牛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牛某去世后其享有的房产份额属于遗产,牛某生前未订立遗嘱,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其法定继承人均分,B正确。
C: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并非经登记才发生效力,房产登记仅为对外公示的效力,不影响继承人基于继承取得所有权,C错误。
D: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协议,而大女儿是刘某的法定继承人,刘某订立的自书遗嘱是对法定继承人作出的财产处分,属于遗嘱继承,并非遗赠扶养协议,D错误。
故本题选B。
4.张某是包某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包某与葛某再婚后,共同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屋。二人未生育子女,但于1987年收养了女儿葛小某并办理了收养手续。2021年,包某因病去世(包某父母先于其死亡),生前未立遗嘱。张某、葛某、葛小某在该房屋继承问题上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系包某再婚后的财产,张某没有继承权
②葛小某作为养女,应该获得该房屋的六分之一份额
③若该房屋登记在葛某名下,葛某有权单方处置该房屋
④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属于包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张某作为包某的亲生儿子,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与包某是否再婚无关,因此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包某再婚后的财产,①排除。
②:房屋为包某与葛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某的遗产为房屋的1/2份额。包某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葛某、儿子张某和养女葛小某,三人均分遗产(1/2÷3=1/6),故葛小某分得1/6,②正确。
③:房屋虽登记在葛某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葛某仅能处置自己的一半及继承的份额,无权单方处置全部房屋,③排除。
④:该房屋是包某与葛某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某的遗产占其中一半的份额,④正确。
故本题选C。
5.常某与周某原本是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周某沉迷赌博欠下赌债,且未与常某协商,以婚后购买用于共同居住、登记在周某名下的一套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大额贷款用以归还赌债。后周某向徐某借款,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因周某无力向徐某还款,徐某起诉要求常某与周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基于上述事实,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登记在周某名下的房屋是属于周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B.银行对周某名下的这套房屋享有抵押权并且可以占有使用该房屋
C.由于事前未与妻子常某协商达成一致,周某与徐某的借款合同无效
D.若徐某不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将无法要求常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答案】D
【详解】A: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用于共同居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周某一方的个人财产,A错误。
B: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所以银行享有抵押权,但不能占有使用该房屋,B错误。
C:周某与徐某的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C错误。
D: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题中周某借款用于归还赌债等,若徐某不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常某无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D 正确。
故本题选D。
6.2015年康某作为家中独子与刘某(女)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儿子小康。婚后康某常年在外打工,期间刘某抚养小康长大并照顾康某年迈退休的父母生活起居,康某对自己父母和儿子不闻不问且很少给家里寄送生活费用,甚至在刘某身患重病住院需其支付医疗费也未理会。2025年,康某回家与刘某申请离婚登记,10天后康某父母车祸意外去世,留下房产一套。此时,刘某认为应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随后就该房产的归属和分割产生争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康某外出打工期间对家庭成员未履行的义务有哪些?(4分)
(2)你如何看待刘某对该房产的认识?请说明理由。(6分)
【答案】(1)康某外出打工期间,对自己父母和儿子不闻不问且很少给家里寄送生活费用,未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对自己年迈退休的父母未尽到赡养义务;刘某身患重病住院需其支付医疗费,其也未理会,未尽到丈夫对妻子的扶养义务。
(2)同意刘某的认识。
自婚姻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为离婚冷静期,该日期内离婚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仍然是合法存在的。(可替换为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离婚当事人申请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婚姻关系。)本案中康某父母意外去世的时间是康某和刘某申请离婚登记后10天,双方当时仍然是夫妻关系(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康某父母车祸意外去世,未留下遗嘱,且康某作为家中独子,理应按照法定继承该房产,并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分析】背景素材:刘某与康某的财产纠纷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是什么类主观题,运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与义务、赡养义务的知识,分析康某外出打工期间对家庭成员未履行的义务。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婚后康某常年在外打工,对自己父母和儿子不闻不问且很少给家里寄送生活费用→可从赡养老人和抚育子女的角度,说明康某未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对自己年迈退休的父母未尽到赡养义务。
有效信息②:在刘某身患重病住院需其支付医疗费也未理会→可从夫妻关系角度,说明未尽到丈夫对妻子的扶养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刘某认为应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一观点。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方式、继承的角度进行评析。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正误判断:同意刘某的认识。
论据①:2025年,康某回家与刘某申请离婚登记,10天后康某父母车祸意外去世,留下房产一套→可从离婚的方式、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说明康某父母意外去世的时间是康某和刘某申请离婚登记后10天,双方当时仍然是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论据②:2015年康某作为家中独子与刘某(女)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儿子小康;康某父母车祸意外去世,留下房产一套→可从法定继承的角度,说明康某父母车祸意外去世,未留下遗嘱,且康某作为家中独子,理应按照法定继承该房产,并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第二课时 就业创业
一、核心整合
1.劳动者
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是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平等自愿,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协商一致,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诚实信用,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诚实,恪守信用。
合法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必要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维权途径
①协商、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②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做好创业准备
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依法诚信纳税(原因)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公平竞争(要求)
①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②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③法律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因
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②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要求
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二、对点训练
1.2025年6月,张某入职某餐饮店,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餐饮店也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一个月后,张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张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欠薪及工伤保险待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与餐饮店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成立
②餐饮店侵犯了张某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③张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以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④若张某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或劳动事实,劳动关系即成立,因此,张某与餐饮店的劳动关系成立,①排除。
②:餐饮店未为张某购买社会保险,侵犯了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②正确。
③: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以仲裁协议为前提,③排除。
④: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小王在某电商平台的“尚品家具”店铺看中一款实木书桌。该店铺在商品页面醒目位置承诺“本店所售家具均为100%进口胡桃木,假一赔五”。小王下单并收到货后,发现书桌主要材质为价格低廉的橡胶木,仅部分装饰条为胡桃木。小王与店铺客服协商,对方承认材质不符,但只同意退货退款,拒绝“赔五”。小王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店铺经营者违反了绿色基本原则,侵犯了小王安全消费的权利
B.该案属于举证责任倒置,小王不用承担“谁主张谁举证”责任
C.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D.小王若想维权,必须先与店铺达成仲裁协议,才能向法院起诉
【答案】C
【详解】A:店铺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违反的是诚实信用原则,而非绿色基本原则;且小王的安全消费权利并未被侵犯,安全消费权一般指商品或服务不会对人身、财产造成危害,A错误。
B:消费者权益纠纷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倒置一般适用于特殊侵权案件(如产品缺陷、环境污染等),此案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小王仍需承担举证责任,B错误。
C: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店铺宣传“100%进口胡桃木”,实际主要材质为橡胶木,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C正确。
D: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先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和诉讼是相互独立的争议解决方式,小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D错误。
故本题选C。
3.某网络店铺经营者张某在直播中将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并承诺“保真”“假一赔十”。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购买手串1件,支付价款1000元。收到手串后侯某发现不是小叶紫檀材质,遂诉至法院,并提供直播截图等证据,请求判令张某赔偿十倍价款1万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店铺以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冒充小叶紫檀,属于混淆行为
②“假一赔十”承诺构成买卖合同内容,对张某具有约束力
③侯某向法院提交的直播截图是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物证
④侯某即使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也不能再申请商事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混淆行为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本案中,店铺以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冒充小叶紫檀属于以假充真的欺诈行为,而非典型的混淆行为,①错误。
②:“假一赔十”承诺是张某在直播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作出的明确意思表示,侯某基于该承诺购买手串,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该承诺构成买卖合同的有效内容,对张某具有约束力,②正确。
③:侯某提交的直播截图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的图像信息,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电子数据,③错误。
④:商事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本案中,侯某与张某并未达成仲裁协议,且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侯某即使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也不能再申请商事仲裁,④正确。
故本题选C。
4.2021年李女士入职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她常于休息时间(周末、下班后、法定节假日)通过微信接收并处理公司工作指令。2023年协商离职时,她要求公司支付12万元加班工资遭拒,最终双方走上法庭。法院通过李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相关文件制度、工作事项统计表等证据,支持了李女士的诉求。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证
②法院依法认为李女士加班是具有工作性质的劳动
③公司非工作时间加班侵犯了劳动者获取报酬的权利
④李女士可能在与公司协商不成后直接提起了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李女士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事项统计表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体现了证据在劳动争议中的关键作用,①正确。
②:李女士在休息时间通过微信处理工作指令,实质是工作行为,②正确。
③:非工作时间加班不等于无报酬劳动,如果支付加班费,就不侵犯劳动者获取报酬的权利,③排除。
④: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诉讼需先经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④排除。
故本题选A。
5.甲在乙公司经营的外卖平台注册成为一名外卖骑手。不久,甲在该平台上发现几条关于自己的差评,对于差评的描述,甲并不认同,于是甲联系乙公司希望删除差评并提供差评用户的信息,遭到乙公司拒绝。该案例中( )
①甲应该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②乙公司拒绝披露差评用户信息保护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③若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合理建议则不侵犯甲的名誉权
④若差评出于其他公司刻意安排则构成了“搭便车”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商品或服务,并对服务进行评价。作为服务提供者,甲应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尊重消费者的评价监督权,不是自主选择权,故①排除。
②: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平台无权随意泄露。乙公司作为平台方,有义务保护用户隐私,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因此其拒绝提供用户信息是保护隐私权的体现,故②正确。
③:公民或法人享有保持并维护社会对其名誉公正评价的权利。如果是基于事实的客观评价,属于正当的消费者权利,不构成名誉侵权。只有捏造事实、恶意诋毁才可能侵犯名誉权,故③正确。
④:搭便车行为通常指利用他人资源或声誉为自己谋利,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是竞争对手故意抹黑,可能构成商业诋毁或不正当竞争,但“搭便车”更多指利用他人商誉,而非直接差评。这种行为更接近“商业诋毁”而非“搭便车”,故④排除。
故本题选C。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辖区内多家商业停车场违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现场勘验、咨询专业人员等方式,对辖区内商业停车场进行调查取证。查明:辖区内50余家商业停车场在公众号、小程序提供停车缴费服务时,强制消费者关注商家公众号,否则不能提供服务,并通过强制授权违法获取消费者手机号码、地理位置、行踪轨迹等信息。随后,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涉案停车场的行为进行查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某区人民检察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依法对涉案停车场的行为进行查处的理由。(6分)
【答案】①涉案停车场强制消费者关注商家公众号才能提供服务,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②涉案停车场违法获取消费者手机号码、地理位置、行踪轨迹等信息,涉嫌侵害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隐私权。③涉案停车场的行为涉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了民法典原则,区人民检察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具有正当性。
【分析】背景素材: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考点考查:民法的基本原则、消费者的权利、个人信息保护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某区人民检察院,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其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查处涉案停车场行为的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商业停车场强制消费者关注其公众号才能提供服务→运用“消费者的权利”的知识,从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角度说明,停车场的“强制关注”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自由,设定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了消费者的法定权利。
有效信息②:停车场通过程序强制收集消费者手机号码、地理位置等信息→运用“人身权利”的知识,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角度说明,停车场的收集行为未征得消费者同意,超出必要范围,违法获取个人信息,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
有效信息③:区人民检察院是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此问题并调查取证,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查处→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从公平和诚信原则角度说明此类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已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有权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保护公共利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孙某(10周岁)在A体育公司学习花样滑冰。一天晚上,孙某说自己腿疼,其母亲就该情况与教练进行沟通。次日,孙某在进行花样滑冰训练时摔倒,当日就被送往医院治疗,初步诊断为股骨干骨折。孙某的父母认为,正是教练的错误指导导致孙某在训练过程中摔倒并严重受伤,因此A体育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因协商未果,孙某的父母将A体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核查,除冰场入口处张贴《入场须知》外,并无证据表明A体育公司对学员的安全训练采取了其他的、必要的防护措施。事发视频显示,孙某摔倒后,在场教练上前查看后随即滑离;在孙某仍无法独立站立的情况下,教练滑回,在尝试20余秒孙某仍无法独立站立后,教练搀扶孙某滑离冰面。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材料二 2021年6月,张某入职某餐饮公司担任厨师,负责常规冷菜制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约定张某离职后2年内不得参与竞争业务。2025年5月,刘某离职,后入职其他酒店从事冷菜厨师工作。原餐饮公司打算以刘某违反竞业限制为由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其索赔违约金及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A体育公司对孙某股骨干骨折是否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说明理由。(6分)
(2)有人认为,张某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原餐饮公司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合理。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评析。(6分)
【答案】(1)
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或“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①A体育公司作为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承担教育、管理职责。没有证据表明A体育公司对学员的安全训练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且在孙某摔倒后,A体育公司没有采取妥善措施处理伤情,同时,A体育公司在孙某母亲已经向教练沟通孙某腿疼的情况下,未充分查验、排除风险,仍安排孙某进行训练。可见,A体育公司未充分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对孙某的人身损害承担主要侵权责任。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孙某的母亲在知晓孙某腿疼的情况下,未进行全面核查,仍同意孙某继续训练,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
①张某与原餐饮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②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张某负责常规冷菜制作,不涉及原餐饮公司的商业秘密,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竞业限制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张某无须受此竞业限制条款的限制,原餐饮公司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③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劳动争议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餐饮公司未经劳动仲裁直接起诉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指出A体育公司对孙某股骨干骨折是否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说明理由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孙某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A体育公司训练时骨折;其母曾告知教练孙某腿疼,公司无证据证明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摔倒后未妥善处理伤情→可运用《民法典》中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知识,从教育机构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角度,说明A体育公司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孙某母亲知晓儿子腿疼后,未全面核查便同意其继续训练→可运用监护人职责的知识,从监护人是否履行保护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义务的角度,说明其应承担一定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对“张某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原餐饮公司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合理”这一观点的看法,属于评析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该观点的正误,然后从合理性和不合理性两个角度进行阐释。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正误判断:不合理。
有效信息①:张某与餐饮公司签订了含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可运用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知识,从合理性的角度分析说明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该观点认可双方需遵守合法劳动合同约定的部分具有合理性。
有效信息②:张某负责常规冷菜制作,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人员范围;原餐饮公司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可运用《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主体范围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知识,从不合理性的角度分析说明竞业限制条款因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张某无需遵守,且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直接起诉违反法定程序,原公司做法及观点相关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突破常考题型“评析、评价类”主观题增分突破
【题型特点】
依托一定的背景材料,要求调动相关知识对某一理论观点进行正、误判断,并阐明其正确、错误的原因。既有对某一观点的全面性辨析,又有对两个对应观点的全面性辨析,还有对某一观点的正确或错误的单独评析。
【解题思维】
突出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相关知识论证问题的能力,要求有严谨的全面性、辩证性思维。如图所示:
【题型演练】
(2023·湖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7年,方某在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两人发生争执,老人因为情绪激动诱发心脏病,倒地死亡。视频记录显示,两人并未发生肢体冲突,老人也一直没有熄灭手里的烟。事后老人家属与方某在派出所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协议,于是到法院起诉方某,索赔40万元。一审法院认为,方某的行为与老人死亡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但考虑“公平原则”,判决方某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
一审判决后,当地媒体对案件进行了报道,随后事件发酵,扩散到全国,引起热议。网民甲说:“人死比天大,家属应该直接找当事人闹的,肯定赔的比法院判的多。”法科生乙说:“就我所学的民法知识,我觉得一分钱都不应该赔。”控烟专家丙对记者说:“这个判决让我很担心,将对热心劝阻吸烟者造成巨大冲击,会严重阻碍中国控烟的进程。”丁对戊说:“我觉得方某的行为不但没有错,而且应该鼓励。”戊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方某的行为没错我不反对,但鼓励我认为谈不上。”丁反驳说:“你既然不同意我的观点,却又承认方某没错,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老人家属认为一审法院判赔金额太少,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方某不承担侵权责任。事后方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后遇到在公共场所的抽烟者,我还是会理性劝阻的。”
运用《法律与生活》《政治与法治》知识,评析甲乙丙的说法。(6分)
[解题流程4步走]
第1步:问题逻辑分析(明确设问要求)
第2步:知识逻辑分析(调用知识储备)
《法律与生活》知识:公民的人身权;法治与德治的关系;过错侵权的条件。
《政治与法治》知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依法治国、公正司法等。
第3步:材料逻辑分析(分层、提取、迁移)
第4步:答案逻辑生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答案】甲的说法错误。法治社会的公民应该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或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习惯和意识。乙的说法正确。因为一般侵权的责任构成,除了损害事实以外,还需要同时具备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和过错要件。丙的担忧是有道理的。司法应以公正判决树立行为准则,鼓励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引领社会风尚。
【分析】背景素材:电梯内劝阻吸烟案例
考点考查:法治社会、全民守法、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公正司法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先作出判断,再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正误判断:甲的说法错误;乙的说法正确;丙的担忧有道理。
关键词①:甲说:“人死比天大,家属应该直接找当事人闹的,肯定赔的比法院判的多。”→可联系法治社会的知识,从公民的度分析说明公民应该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或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习惯和意识。
关键词②:乙说:“就我所学的民法知识,我觉得一分钱都不应该赔。”→可联系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知识,从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说明一般侵权的责任构成,除了损害事实以外,还需要同时具备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和过错要件。
关键词③:控烟专家丙对记者说:“这个判决让我很担心,将对热心劝阻吸烟者造成巨大冲击,会严重阻碍中国控烟的进程。”→可联系公正司法的知识,从公正司法的地位和意义角度分析说明丙的担忧是有道理的。司法应以公正判决树立行为准则,鼓励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引领社会风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法律与生活》模块的热点背景,结合近年高考命题趋势和社会现实问题整理:
1.数字时代人格权保护
个人信息泄露:大数据时代,APP过度收集用户信息、数据泄露事件频发,如某社交平台用户数据被非法售卖,引发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广泛关注。
AI技术侵权:深度伪造技术、AI换脸等应用,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如某明星被AI换脸制作虚假视频传播,引发法律纠纷。
生物识别信息保护: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广泛应用,如何规范生物识别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存储,成为法律热点。
2.知识产权保护
老字号商标保护:老字号品牌面临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问题,如某百年老字号被仿冒,引发对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的讨论。
网络著作权保护:短视频、网络文学等领域侵权现象突出,如某短视频平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引发著作权纠纷。
专利权保护:科技创新背景下,专利侵权案件增多,如某科技公司被诉侵犯他人专利技术,涉及专利权的认定和保护范围。
3.劳动权益保护
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困难,权益保障不足,如某外卖平台骑手在工作中受伤,引发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讨论。
劳动合同纠纷: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问题时有发生,如某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工资,引发劳动争议。
职业安全与健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劳动者工伤事故频发,如某工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多名员工伤亡,引发对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关注。
4.消费者权益保护
直播带货乱象: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售后维权困难等问题突出,如某主播直播带货时虚假宣传产品功效,引发消费者投诉。
网络购物纠纷:网购商品质量问题、物流延误、退换货难等问题常见,如某消费者网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拒绝退换货,引发纠纷。
预付式消费陷阱:商家跑路、消费者预付款无法退还等问题频发,如某健身房突然关门,消费者预付的会员费无法退还,引发社会关注。
5.家庭与婚姻法律问题
妻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如某夫妻离婚时对房产、存款等财产分割产生争议。
子女抚养权争夺: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如某父母离婚后为争夺子女抚养权诉至法院。
老年人权益保护:老年人赡养、财产继承等问题,如某老人被子女遗弃,引发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讨论。
6.邻里关系与相邻权纠纷
噪音扰民:小区内装修噪音、广场舞噪音等影响居民生活,如某小区居民因广场舞噪音过大诉至法院。
采光通风纠纷:建筑物遮挡采光、通风问题,如某居民楼因相邻建筑遮挡采光,引发邻里纠纷。
宠物管理:宠物伤人、宠物扰民等问题,如某小区宠物狗咬伤居民,引发对宠物管理的法律讨论。
7.纠纷解决机制
调解制度: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应用,如某社区通过人民调解成功化解邻里纠纷。
仲裁制度:商事仲裁在解决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中的作用,如某企业与供应商因合同纠纷申请仲裁。
诉讼程序: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问题,如某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涉及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经营超市(登记在李某名下),二人书面约定“婚内个人名义借款由借款人自行偿还,超市归李某一方所有”。李某突发疾病去世后,其婚后多年未回家的儿子李某甲主张继承超市,但不知二人约定的债权人就李某生前为超市进货所借20万元,要求王某清偿。王某提出异议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借款用于共同经营,王某需清偿
B.借款未用于日常消费,属李某个人债务
C.李某甲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D.超市属李某个人财产,李某甲可全额继承
【答案】A
【详解】A: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超市,且债权人不知情,夫妻内部债务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王某需清偿,A正确。
B:经营所用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不以是否用于日常消费为判定标准,B排除。
C:李某突发疾病去世后,儿子婚后多年未回家,不意味着未尽赡养义务,未达到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C排除。
D:超市虽为李某个人财产,但王某作为配偶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甲不能全额继承,D排除。
故本题选A。
2.李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婚前,李某依法继承其父母的一套房产,婚后办理过户登记至自己名下。为增加家庭收入,李某在某平台发布广告:“优质学区房出租,配套齐全,有意者私信详谈。”该房屋出租后,为支付孩子留学费用,李某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前,李某未取得房产所有权
②该房屋出租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房屋属于李某的婚前财产,房屋租金应归李某一人所有
④抵押是为确保银行的债权实现,发挥了房产的交换价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房产继承取得所有权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不以办理过户登记为所有权取得的要件,①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商业广告一般视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②正确。
③:房屋属于李某婚前财产,李某在婚后发布广告出租房屋,这个出租行为属于对个人财产的经营行为,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抵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将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取得优先求偿权,从而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发挥了房产的交换价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陈甲与何某婚后育有一女小陈,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小陈由何某抚养,同时陈甲立下遗嘱,将自己个人所有的商品房指定由小陈继承。小陈12岁时,陈甲意外离世,随即何某指使小陈与自己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约定小陈自愿将受赠其父的商品房无偿赠与母亲何某。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陈是基于血缘关系才获得陈甲的房屋继承权
B.小陈继承房产只有办理登记后才发生继承效力
C.监护人何某应该自觉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
D.《房屋赠与合同》由小陈自愿签订,是有效合同
【答案】C
【详解】A:本案中,小陈获得房屋继承权是因为陈甲立下遗嘱指定由小陈继承,A错误。
B: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小陈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依法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不是办理登记后才发生继承效力,B错误。
C: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何某应该自觉保护未成年人小陈的财产权益,C正确。
D:小陈年仅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十九条),其独立实施的重大财产处分行为(如房屋赠与)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本案中,小陈“自愿”签订合同实为受何某指使,且何某作为监护人,代理行为损害被监护人利益,合同应属无效,D错误。
故本题选C。
4.吴女士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和母亲一起生活,现在读博的吴女士,靠着自己的打拼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吴女士的母亲已经再婚,继父也有一个孩子,两口之家变成了四口之家。由于自己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吴女士找到了上海第二服务中心,打算立一份遗嘱,为母亲留下一份保障。对于该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其母亲获得的遗产是基于血缘关系而获得的
B.吴女士订立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C.继承要体现扶老育幼的基本功能,应为继父的孩子保留必要份额
D.吴女士可以将房产的优先继承权留给母亲,并保留继父的居住权
【答案】D
【详解】D:房产是吴女士的个人财产,她有权自主决定自己名下财产如何处置。因此,她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将房产优先继承权留给母亲,并保留继父的居住权,D符合题意。
A:母亲获得遗产是基于吴女士的遗嘱,属于遗嘱继承,并非基于血缘关系的法定继承,A错误。
B:如果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只要符合这些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B错误。
C:吴女士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无特殊情况不存在必须为继父孩子保留必要的份额,C错误。
故本题选D。
5.2021年,贾某去世,亲人仅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这四个兄弟姐妹。贾某四于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现贾某一、张某将贾某二、贾某三诉至法院,主张共同继承贾某名下房产,各享有25%的产权份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应该基于事实合理分配遗产
②张某有权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部分遗产
③贾某二无权要求获得更多的产权份额
④张某只能在自己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针对本案涉及的遗嘱继承纠纷,法院分配遗产时需基于事实,比如适当向对贾某尽了主要照顾责任的继承人倾斜,①正确。
②:由于遗产继承人贾某四的已去世,而张某作为贾某四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贾某四的份额,因此其可以获得部分遗产,②正确。
③:若贾某二对照顾贾某尽了主要责任,则其可以要求获得更多份额,③排除。
④:遗嘱继承纠纷应该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提起,④排除。
故本题选A。
6.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王某的父母又为他们出资购买了相配套的产权车位,车位登记在王某名下。离婚时,李某主张车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均分,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车位归王某所有,但需补偿李某增值部分5万元。据此可以推断( )
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与获得的财产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③父母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若明确赠与一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④夫妻财产问题的处理需综合考虑财产来源、登记情况及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否则为共同财产。题干中未明确该车位只归王某一人,因此不能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不动产产权登记是权属的重要凭证,但并非登记在一方名下就必然为个人财产,还需结合财产出资来源、赠与意思表示等综合判断(如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却登记在一方名下,仍为共同财产),该表述绝对化,②错误。
③:父母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若明确赠与一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这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
④:法院判决车位归出资方子女王某所有,同时要求王某补偿李某车位增值部分5万元,既考虑了车位的出资来源(王某父母出资)、登记情况(王某名下),又兼顾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增值属性,遵循了公平原则,体现了夫妻财产处理需综合考量上述因素,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王某夫妇与村民赵某签订《林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赵某承包的10亩林地用于家禽养殖,租期6年。王某用自有农机设备作抵押向信用社贷款15万元支付租金,但实际将林地改建为砂石加工场。半年后因环保问题被查处。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赵某对承包林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B.王某夫妇变林地为加工厂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
C.信用社在王某违约时可直接取得农机设备的所有权
D.若贷款用于砂石场经营,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答案】D
【详解】A: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是所有权的表现,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赵某作为林地承包人,对林地享有的是承包经营权,赵某不能完整的具备这些权利,A不选。
B:王某夫妇的行为改变了林地的用途,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而不是违反物权法定原则,B不选。
C:王某用自有农机设备作抵押向信用社贷款,信用社作为抵押权人不能直接取得农机设备的所有权,但可以进行拍卖、变卖,并优先受偿,C不选。
D: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若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题干中王某夫妇共同签订租赁合同,实际将林地改建为砂石加工场,若贷款用于砂石场经营,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D入选。
故本题选D。
8.甲男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考虑到年龄问题,婚事不宜拖得太久,便向女方提出结婚;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不久两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乙女又多次向甲男索要衣服、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到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10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如甲男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 )
A.不受理,同时告知当事人应按离婚处理
B.受理,告知当事人要协商达成离婚协议
C.受理,若女方也同意撤销,可以撤销结婚登记
D.不受理,告知当事人必须到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答案】A
【详解】A: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仅限于 “因胁迫结婚”(如一方被暴力强迫登记),且需由被胁迫方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题中,甲乙双方自愿办理结婚登记,无胁迫行为,不符合撤销婚姻的法定条件,A正确。
BC:登记机关无权因财产纠纷或双方协商撤销婚姻,BC错误。
D:当事人有选择离婚的自由,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裁判离婚,而不是必须到人民法院裁判离婚,D错误。
故本题选A。
9.小王与小陈婚后经营失败,面临经济困难。为筹措家庭生活开支,小王未经其父同意,擅自将父亲的车辆交付小李作为借款担保,并向小李出示了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小王父亲)。父亲接到违章通知后,才得知车辆被小李占有使用,遂要求小李返还车辆。小李则以“借款尚未还清”及“子债父偿”为由拒绝返还。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生活有困难的成年子女,父母有法定义务帮助其偿还借款
②小王擅自质押父亲车辆,小李不能善意取得该车辆的质押权
③交通违法罚款属于小李违约造成的损失,应由小李独自承担
④为筹措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借款,应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成年子女(小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其债务无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成年子女的债务仅基于自愿帮助,无强制性义务。“子债父偿”无法律依据,故①错误。
②:小王擅自将父亲车辆质押给小李,属于无权处分。善意取得需满足善意、合理对价、完成交付等条件。小李虽取得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小王父亲),但行驶证已显示车辆非小王所有,小李未尽审慎义务,非善意,不能善意取得质押权,故②正确。
③:交通违法罚款属行政责任,应由实际使用人(小李)承担。但罚款非“违约造成损失”,题干中“违约”指小李拒绝返还车辆的行为(基于借款未还),而交通违法是独立事件,与质押协议无直接因果关系,故③错误。
④:小王为筹措家庭生活开支所负借款,符合《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由小王和小陈共同承担,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0.赵某和张某系夫妻关系。赵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于2021年2月从马某处借款11万元,借条载明:今借到马某现金11万元整,利息按月息1.2%计算,期限1年本息全还。借款人处夫妻二人签名,因张某不会写字,由赵某代签。借款到期后,二人未如期归还。马某多次催要未果,于2025年1月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借条上张某的签名由赵某代签,借款合同无效
②借款基于赵某和张某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③借款是赵某为生意周转需要产生,马某无权要求张某清偿
④马某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了时效风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虽然张某签名由赵某代签,但夫妻二人都知晓并认可借款事实,借款合同并非无效,①排除。
②:借条上夫妻二人都参与,表明借款基于赵某和张某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
③:因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马某有权要求张某清偿,③排除。
④:借款期限为1年,到期日为2022年2月,诉讼时效为3年,马某于2025年1月起诉,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了时效风险,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1.小蔡和某外贸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工作1年后,小蔡提出休带薪年休假,公司以合同有约定为由拒绝。小蔡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②小蔡劳动合同中“放弃带薪年休假”的条款合法有效
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主要依据《民法典》合同编进行裁决
④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变相强制小蔡放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等,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属于劳动报酬范畴,若金额符合条件,仲裁裁决可为终局裁决。本题中,小蔡工作1年,带薪年休假,金额可能较小,符合终局裁决条件,①正确。
②: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排除该权利,“员工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的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②错误。
③:劳动争议应主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进行裁决,而非《民法典》合同编,③错误。
④: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通过合同等方式变相强制劳动者放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A公司与B公司签订电商代运营协议,约定A公司提供服装货源及导购人员,B公司提供电商店铺运营服务并考核导购业绩。A公司聘用李某担任网店导购,李某按公司要求于2024年3月12日到M市的A公司线下办公点报到上岗,双方于当年3月15日签订劳动合同。两个月后因B公司对其销售业绩不满意,李某提出离职并要求结清工资,遭到A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与李某的劳动关系自2024年3月12日起建立
②李某可以直接向M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李某可直接向A公司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B公司应在离职后十五日内支付李某两个月的工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李某于2024年3月12日报到上岗,这一天即为用工之日,劳动关系自该日起建立,①正确。
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法定的前置程序,②正确。
③: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直接起诉,③错误。
④:李某是与A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而非B公司,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3.陈某在某知名购物平台购买了一部标注“正品国行、全新未拆封”的品牌智能手机。收货后,陈某发现手机存在明显使用痕迹,遂送至该品牌官方售后服务中心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机为“翻新机”。陈某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均遭拒绝,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虚假标注既违反诚信原则也侵犯了陈某的知情权
②因商家标注虚假商品信息存在欺诈,该买卖合同无效
③商家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全新正品手机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陈某可要求商家承担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商家标注“全新未拆封”而实际销售“翻新机”,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这违反了诚信原则。同时,该行为导致陈某无法获得商品的真实情况,侵犯了其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权,①正确。
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在被依法撤销前并非当然“无效”。选项表述混淆了“可撤销”与“无效”的法律后果,②排除。
③:商家在商品页面标注的“正品国行、全新未拆封”等信息,构成了对商品质量、状态的明确合同约定。其交付翻新机,属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③正确 。
④:“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合同无效、被撤销后,或物权、侵权等纠纷中的责任承担方式。本案中,陈某的核心诉求是商家违约,其主张的民事责任应主要是退货退款及赔偿损失,而手机作为消耗品,要求“恢复原状”至全新状态并不现实,也非主要法律诉求,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4.2025年12月,百万粉丝网红“阿宝”因在短视频中宣称其售卖的“阿宝胃舒”(实为固体饮料)能“治疗胃胀、胃酸、胃反流”,被消费者陈某起诉。陈某因购买使用该产品后出现不适,保留了购买记录、产品宣传短视频等关键证据。法院审理后判决“阿宝”退还陈某货款,并支付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阿宝”宣称固体饮料具有疾病治疗功效,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打官司就是打证据,陈某保留的产品宣传短视频可作为本案起诉证据
③若“阿宝”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④该判决有利于惩戒网络虚假宣传,推动构建诚信规范的网络消费环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阿宝”将固体饮料宣传为药品,属于虚假宣传,主要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而非自主选择权,①排除。
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陈某保留的购买记录、宣传视频等可作为起诉证据,②正确。
③:民事诉讼中,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5日(对裁定不服为10日),③排除。
④:判决网红承担惩罚性赔偿,具有惩戒虚假宣传、促进网络诚信建设的积极社会导向,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5.随着众多网络评价平台的兴起,很多消费者根据网红大V的推荐选择餐厅。去年5月,抖音平台一名网红探店博主张某分享评价多家餐饮店铺的食品口味、服务水平,并附加了相关购物链接,但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有消费者通过该相关链接购买后,发现所涉店铺存在食品质量不达标、实际价格与推广视频宣传的价格不符等问题。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违规分享诱导消费者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必须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消费者协会要依法查处、处罚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④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张某在短视频平台以消费者身份发布视频,但未标明广告字样,并且所涉店铺存在食品质量不达标、实际价格与推广视频宣传的价格不符等问题,此举诱导消费者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①正确;
②:权益被侵害可以通过和解、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并不是必须通过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②错误;
③:消费者协会不是国家机关,并不能处罚违法行为,③错误;
④:针对平台乱象,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打造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0分。
16.(2023·辽宁·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提出哪些理由。(6分)
【答案】
“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著作权;“最新奇”“最丰富”等极限词汇,涉嫌虚假宣传;在改编的内容中有侮辱英烈名誉的内容,构成侵害英烈名誉;因布景装置不牢固而导致小明小腿骨折,涉嫌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小明若诉至法院,可基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主张A经营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红色剧本杀”纠纷
考点考查:知识产权、人身权利等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知识产权、人身权利等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可联系涉嫌侵犯著作权。
关键词②:“最新奇”“最丰富”等极限词汇→可联系涉嫌虚假宣传。
关键词③: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可联系侵害英烈名誉。
关键词④: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可联系涉嫌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可基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主张A经营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7.(2025·福建·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主营外贸业务,制定了《销售管理与奖惩规则》,内容摘录如下:
1.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属于欺诈公司,劳动合同无效,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
2.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无须员工同意。
3.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的20%提成,作为奖金。
4.实行“末位淘汰制”,凡是每月销售业绩倒数第一的员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8分)
【答案】①第1点不符合法律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即使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员工已付出的劳动,公司仍应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②第2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劳动合同中的重大事项,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需双方协商一致。③第3点符合法律规定。按销售额提成作为员工奖金,符合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相关规定。④第4点不符合法律规定。销售业绩倒数第一不属于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情形。⑤第5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是员工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剥夺。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争议案例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学问大、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可运用订立合同学问大、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相关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无效且公司不支付报酬→可运用劳动合同无效情形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知识,从劳动合同效力与劳动报酬权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②:公司有权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地点,无需员工同意→可运用劳动合同变更的知识,从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的原则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③: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20%提成,作为奖金→可运用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利的知识,从劳动报酬的合理约定角度分析说明其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④:实行“末位淘汰制”,解除业绩倒数第一员工的劳动合同→可运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的知识,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⑤:员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调解或仲裁,不得起诉→可运用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的知识,从劳动者诉讼权利的法定性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2024·浙江·高考真题)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8分)
【答案】法律事实分析:
其一、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侵害了朱某等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益。
其二、围棋俱乐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照片等行为,侵害了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
其三、围棋俱乐部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对朱小雨等学员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诉讼主张:围棋俱乐部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 民事侵权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 人身权利、消费者权利、侵权责任
能力考查:描述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要求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需要结合人身权利、消费者权利、侵权责任有关知识,分析案件事实以及诉讼主张。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可联系消费者知情权。
有效信息②: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可联系肖像权、个人信息。
有效信息③:根据侵权类型得出诉讼主张→可联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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