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江西宜春市丰城市第九中学2026-2027学年高二日新班上学期10月阶段性检测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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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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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九中2026—2027学年上学期高二日新10月阶段性检测(政治) 考试时间:75分钟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个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近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私人书信,被高某擅自整理后发布在网络平台,书信中包含大量梁某私密情感与个人生活信息,严重干扰了梁某的正常生活。梁某第一时间要求网络平台删除相关内容,平台拖延不作为,未采取任何处置措施。梁某遂将高某与网络平台诉至法院。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高某擅自公开他人私人书信,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②高某合法持有书信原件,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③网络平台未尽监管义务,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④梁某只能主张财产赔偿,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村民老周与儿子小周商量将村里的祖宅推倒重建,方便日后回乡养老居住。施工期间,因新建别墅地基过高、屋檐滴水直接落入邻居老张家的采光井。为图省事,施工队将拆除旧房产生的建筑废料,直接倾倒在屋后的村集体林地中。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老周对自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契合物权法定的基本要求 ②周家建房侵害了老张的相邻权益,应遵循方便生活的原则 ③老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消除影响,彰显法治观念扎根民心 ④随意倾倒废料破坏了生态环境,背离民法倡导的绿色理念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下图为某闲置二手交易平台的聊天内容截图。乙最后一次回复后,甲没有再回复。在这一场景中( ) ①甲发布的物品信息属于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乙发送的消息都属于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甲乙之间达成了口头合同,但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④甲最后没有回复,所以该买卖合同没有订立和生效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4. 高一的小王周末牵着套有狗绳的小狗在锦江生态绿廊附近散步,吴某带着其6岁儿子走过来逗狗,导致突然小狗发狂咬伤了正在慢跑的刘先生,导致左边小腿咬痕明显,流血较多。刘先生去医院治疗共花费了8000元。由此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本案( ) ①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吴某的儿子逗狗的相关行为 ②吴某儿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吴某承担侵权责任 ③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刘先生应承担举证责任及不利后果 ④适用无过错推定原则,小王应对刘先生的健康权承担责任 A. ①④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5. 宁某再婚后,妻子潘某长期悉心照料其与前妻之女小宁及两个婚生子女;宁某嗜赌欠债、打骂孩子,毫无担当。潘某起诉离婚并执意带走无血缘继女。法院结合案情及13岁小宁的真实意愿,判决三名子女均由潘某直接抚养,宁某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亲生血缘关系是人民法院判定子女抚养权的首要法定依据 ②未成年人已满十周岁,可独立决定自身抚养权归属与监护人选 ③法院判决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④继母多年抚育形成合法拟制血亲,享有法定父母子女相关权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65岁的王某无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2023年其与好友李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同年与邻居张某签订公证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张某承担生养死葬义务,王某去世后全部遗产归张某。王某另立遗嘱将存款10万元赠与某希望小学。2026年5月王某去世,留有房产和存款10万元,张某已履行扶养义务。根据《民法典》,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代理处分王某遗产 ②张某可优先取得房产 ③希望小学可主张受遗赠存款 ④若无协议和遗嘱,遗产归国家 A. ②③ B. ①④ C. ①③ D. ②④ 7. 隋某与郭某经网恋结婚,数年后隋某多次离家,二人感情日益淡薄。隋某起诉离婚,郭某同意离婚。隋某主张分割婚后共建的草莓大棚一处,二人就大棚的价值未达成一致且不同意竞价处理。案件审理中,郭某将该草莓大棚出卖给了案外人,获得转让款47000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案涉双方应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方可起诉离婚 ③郭某擅自出卖草莓大棚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④法院应判决隋某与郭某均等分割47000元转让款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 林某与徐某婚后无子,依法收养一子小林(3周岁)。婚后徐某以个人名义运营某自媒体账号,该账号具备稳定商业变现价值。6年后夫妻感情破裂,双方签订两份协议:子女抚养协议约定徐某不再承担抚养小林的义务;财产分割协议约定自媒体账号及其收益,婚后徐某法定继承的其父母房产的归属,以及林某个人名义欠下的借款由林某自行偿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以林某个人名义欠下的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属于林某个人债务 ②自媒体账号及其收益具有人身依附性,是徐某的个人合法财产 ③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义务,该抚养协议无效 ④徐某婚后继承的房产,若无特别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为达到获取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的目的,蓝天公司与残疾人朱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蓝天公司每月向朱某支付工资5400元,并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朱某不定期以现金方式如数将工资返还给蓝天公司,朱某不必在蓝天公司出勤提供劳动。后蓝天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朱某不同意,遂申请仲裁。在这一纠纷中( ) ①基于劳动法特殊劳动保护原则,朱某应获得合理赔偿 ②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不应该单方面解除 ③双方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获取优惠政策,导致该合同无效 ④朱某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其权利也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甲茶社(普通合伙)与李某订立合作协议,约定:李某负责甲茶社经营管理,每月领取2万元报酬,并接受出勤和业绩考核,合作期3年。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甲茶社未按约定向李某支付报酬,则李某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②若甲茶社已经缴纳增值税,则李某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若甲茶社办理企业登记,则李某无权以甲茶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④若李某出资50万元加入合伙,则以50万元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过去工人文化宫以文体娱乐活动为主;如今其面向产业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技能实训、劳动维权帮扶、就业对接等多元服务,兼顾劳动者物质权益保障与综合素质提升,不断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工人文化宫的服务转型有利于( ) ①提升劳动者职业素养,助力劳动力供给更好适配产业发展需求 ②完善劳资纠纷化解渠道,推动实现劳动力市场的机会均等化 ③维护劳动者多元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劳动者参与社会生产的积极性 ④搭建劳动者诉求表达平台,承担起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法定监管职责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近年来,一些商家打起了商标“擦边球”,误导消费者,如“手打挂面”实际是机器生产的挂面,“手打”只是商标名称;“山里来的土鸡蛋”中,“山里来的土”是商标,而非鸡蛋的真实来源。此类披了合法注册外衣的视觉欺骗商标,被网友称为“心机商标”。对“心机商标”认识正确的是( ) ①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 ②本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③增加消费者购物时的辨别难度,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通过假冒或者仿冒手段误导消费者,属于“搭便车”行为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近日,湖南省某县一店主肖某救助突发疾病、后不幸去世的老人罗某,罗某家属质疑店主救助不当向其索赔10万元。当地派出所根据事实认定肖某无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调解后,肖某仍向罗某家属支付了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事件曝光后,当地相关部门迅速开展核查,罗某家属已全额退还钱款并公开致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罗某家属向店主索赔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平等原则 ②店主自愿对罗某实施紧急救助行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③派出所在认定事实过程中调取的店内监控属于物证 ④基层调解既应坚持“和为贵”,也应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刘某桂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被告人犯罪行为地与居住地均不在江西省九江市,但因同案犯行为发生在九江辖区,且基于查明事实、便于生态修复的原则,九江中院指定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理。同时,刘某桂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且主动拿出资金部分退赔国家矿产资源损失;曾因非法采矿受过刑事处罚又犯本罪,酌情从重处罚。由此可见( ) ①环境公益诉讼由检察机关进行起诉且不可上诉 ②刑事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被告人自证无罪 ③坦白、前科、退赔等情节可作为量刑裁量依据 ④该案件指定管辖遵循便利诉讼、利于修复的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 提供统一、规范、简洁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是一项便民举措。2026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第四批)。在一起典型案例中,法院精准指导法律援助律师填写起诉状示范文本,完整还原了案件全貌,实现了批量纠纷快速立案。法官依托示范文本载明的信息开展先行调解,迅速推动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可见,示范文本的应用( ) A. 能够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 B. 便于人民群众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C. 健全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 D. 是简化诉讼流程,降低人民群众维权成本的生动实践 16. 小郭和小杨是多年的同事。某日,小杨向小郭借车,小郭碍于情面,在明知小杨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还是将车借给小杨。小杨在驾车外出时,被某小区的外墙脱落物砸中车辆,导致车辆引擎盖、前挡风玻璃受损。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杨属于无证驾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②外墙脱落处对应的住户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③小区物业如能证明尽到管理责任,可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 ④小郭出借车辆行为存在过错,但不影响对小区物业索赔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二、材料题(共5题,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与沈某是上下楼邻居。李某家小孩经常在楼上蹦蹦跳跳,影响了沈某一家的生活。沈某先后通过上门沟通、物业协调等方式寻求解决,但未果。于是沈某在外出旅游期间,利用智能设备远程操控家中音响和电视,不定时播放动感音乐,刻意制造噪声。李某多次报警,但沈某始终未归并继续制造噪声。李某遂通过住酒店、搬离等方式躲避,并将沈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沈某赔偿各项损失并书面赔礼道歉。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李某的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为何会支持李某的诉求。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老赵与妻子尹某婚后育有子女赵甲、赵乙,在某小区建有房屋一幢,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赵甲因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生活来源主要依靠父母。2023年10月10日,老赵在自家书房立遗嘱,由其外甥女许某一人在场对立遗嘱过程进行录像。录像显示,老赵宣读完事先打印好的遗嘱内容后在遗嘱末尾签名,许某亦在遗嘱上签名,然而二人均未注明日期。遗嘱载明老赵在某小区的一幢房屋全部由赵甲继承。 2024年2月,老赵去世。赵乙与赵甲对遗产分配存在争议。随后,赵甲诉至法院,请求继承全部房产。 结合材料,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分析赵甲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系某科技公司产品销售人员,日常工作需在各个城市之间出差,无固定办公地点,劳动合同约定杨某的工作地点范围为全国。杨某任职期间先后在广东、海南、湖南等多片区工作。后因江西片区存在职位空缺,科技公司将杨某调整至江西片区工作,杨某拒绝到新岗位报到。科技公司多次与杨某协商并发送催岗通知书无果后,以杨某拒绝合理工作安排构成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杨某诉至法院,要求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8万元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杨某的诉讼请求,并阐述理由。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公司主营护肤品的生产销售,其产品的特有包装经过长期使用和推广宣传,具有较高知名度。C公司在其生产的护肤品上使用了A公司产品的特有包装,使不少消费者以为该护肤品是A公司生产的。C公司在网上销售护肤品时,在网页显眼位置标注“正品保障,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同时C公司在广告中宣称其护肤品“祛斑效果全国领先且无任何副作用”,王某信以为真并购买。王某使用一段时间后,该护肤品没有产生任何祛斑效果,且添加的违禁成分导致王某皮肤严重过敏。王某经过治疗后,面部仍留下明显瘢痕。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价C公司的行为。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何女士在本地家电经营部购置品牌洗衣机一台,2026年春节首次启用便出现运行故障,商家安排维修人员两次上门检修,故障仍无法彻底排除。依据家电三包规定,何女士向商家提出整机换货,商家以“已拆封使用、仅提供维修服务”为由拒绝换货,双方协商无果。何女士回家后在社交平台吐槽维权困境,亲友分别给出两条维权建议: 亲友甲: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向市场监管局提交投诉,依靠行政机关强制商家换货。 亲友乙:为尽快解决问题,你直接前往商事仲裁委员会,让仲裁机构起草仲裁协议并启动仲裁程序维权。 结合材料,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分析亲友甲、亲友乙的观点。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丰城九中2026—2027学年上学期高二日新10月阶段性检测(政治) 考试时间:75分钟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个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近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私人书信,被高某擅自整理后发布在网络平台,书信中包含大量梁某私密情感与个人生活信息,严重干扰了梁某的正常生活。梁某第一时间要求网络平台删除相关内容,平台拖延不作为,未采取任何处置措施。梁某遂将高某与网络平台诉至法院。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高某擅自公开他人私人书信,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②高某合法持有书信原件,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③网络平台未尽监管义务,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④梁某只能主张财产赔偿,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高某擅自公开包含梁某私密情感与个人生活信息的私人书信,属于泄露、公开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正确。 ②:作品的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书信的创作者是梁某,即便高某合法持有书信原件,擅自将书信发布到网络的行为也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提供作品的行为,侵犯了梁某的著作权,排除。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避风港规则,梁某已经明确要求网络平台删除侵权内容,平台拖延未采取处置措施,未尽到应有的监管义务,需要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正确。 ④: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如隐私权)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题干中梁某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符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排除。 2. 村民老周与儿子小周商量将村里的祖宅推倒重建,方便日后回乡养老居住。施工期间,因新建别墅地基过高、屋檐滴水直接落入邻居老张家的采光井。为图省事,施工队将拆除旧房产生的建筑废料,直接倾倒在屋后的村集体林地中。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老周对自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契合物权法定的基本要求 ②周家建房侵害了老张的相邻权益,应遵循方便生活的原则 ③老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消除影响,彰显法治观念扎根民心 ④随意倾倒废料破坏了生态环境,背离民法倡导的绿色理念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老周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错误。 ②: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周家地基过高、屋檐滴水落入邻居采光井,影响邻居采光、排水,侵犯相邻权,正确。 ③:周家滴水给老张造成妨害,老张可主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继续履行适用于合同违约场景,不适用于物权相邻纠纷,错误。 ④:民事活动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筑废料随意倾倒集体林地,污染、破坏林地环境,违背民法典绿色原则,正确。 3. 下图为某闲置二手交易平台的聊天内容截图。乙最后一次回复后,甲没有再回复。在这一场景中( ) ①甲发布的物品信息属于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乙发送的消息都属于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甲乙之间达成了口头合同,但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④甲最后没有回复,所以该买卖合同没有订立和生效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甲在二手平台发布的待售物品信息,一般不具备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约束力,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正确。 ②:乙第一次发送“3000元拍”属于要约,但甲回复“3200元成交”属于新要约,乙原要约已经失效,因此并非乙所有消息都属于生效要约,错误。 ③:合同订立需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需要双方达成合意,乙最后发出新要约后,甲没有回复,未作出承诺,双方并未成立合同,错误。 ④: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甲没有回复乙的新要约,未作出承诺,因此该买卖合同没有订立和生效,正确。 4. 高一的小王周末牵着套有狗绳的小狗在锦江生态绿廊附近散步,吴某带着其6岁儿子走过来逗狗,导致突然小狗发狂咬伤了正在慢跑的刘先生,导致左边小腿咬痕明显,流血较多。刘先生去医院治疗共花费了8000元。由此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本案( ) ①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吴某的儿子逗狗的相关行为 ②吴某儿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吴某承担侵权责任 ③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刘先生应承担举证责任及不利后果 ④适用无过错推定原则,小王应对刘先生的健康权承担责任 A. ①④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刘先生的人身利益(健康权);吴某儿子逗狗的行为是引发侵权损害的法律事实,并非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排除。 ②:吴某之子为6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过错引发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吴某承担侵权责任,吴某作为监护人应对其儿子的行为后果负责,正确。 ③: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侵权纠纷,原告(伤者)需要就动物咬伤、有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等方面进行举证,这部分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不能举证,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正确。 ④:饲养动物导致侵权是无过错责任,不存在“无过错推定原则”这个说法。且有法定免责或减责事由:被侵权人损害是因第三人逗狗造成。小王已经牵好狗绳,尽到管理义务,损害是第三人吴某儿子逗狗引发,应由吴某承担侵权责任,小王不用承担责任,排除。 5. 宁某再婚后,妻子潘某长期悉心照料其与前妻之女小宁及两个婚生子女;宁某嗜赌欠债、打骂孩子,毫无担当。潘某起诉离婚并执意带走无血缘继女。法院结合案情及13岁小宁的真实意愿,判决三名子女均由潘某直接抚养,宁某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亲生血缘关系是人民法院判定子女抚养权的首要法定依据 ②未成年人已满十周岁,可独立决定自身抚养权归属与监护人选 ③法院判决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④继母多年抚育形成合法拟制血亲,享有法定父母子女相关权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判定子女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并非以亲生血缘关系为首要法定依据,本案将无血缘继女判归潘某抚养也体现了这一原则,错误。 ②: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仅需尊重其真实意愿,未成年人不能独立决定抚养权归属和监护人选,错误。 ③:法院结合13岁小宁的真实意愿,将子女判归长期悉心照顾孩子的潘某,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坚持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正确。 ④:继母潘某长期抚育继女,形成受法律保护的拟制血亲关系,享有与亲生父母同等的监护、抚养相关法定权利,法院将继女交由其抚养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6. 65岁的王某无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2023年其与好友李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同年与邻居张某签订公证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张某承担生养死葬义务,王某去世后全部遗产归张某。王某另立遗嘱将存款10万元赠与某希望小学。2026年5月王某去世,留有房产和存款10万元,张某已履行扶养义务。根据《民法典》,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代理处分王某遗产 ②张某可优先取得房产 ③希望小学可主张受遗赠存款 ④若无协议和遗嘱,遗产归国家 A. ②③ B. ①④ C. ①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意定监护适用于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职责履行,被监护人死亡后监护关系终止,李某无权代理处分王某遗产,排除。 ②: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与遗赠,张某已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可优先取得房产,正确。 ③:赠与希望小学存款的遗赠内容与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存在冲突,该遗赠内容无效,希望小学不能主张受遗赠存款,排除。 ④:王某无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若无有效协议和遗嘱,其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依法归国家所有,正确。 7. 隋某与郭某经网恋结婚,数年后隋某多次离家,二人感情日益淡薄。隋某起诉离婚,郭某同意离婚。隋某主张分割婚后共建的草莓大棚一处,二人就大棚的价值未达成一致且不同意竞价处理。案件审理中,郭某将该草莓大棚出卖给了案外人,获得转让款47000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案涉双方应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方可起诉离婚 ③郭某擅自出卖草莓大棚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④法院应判决隋某与郭某均等分割47000元转让款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隋某与郭某经网恋结婚,数年后因感情日益淡薄而起诉离婚,符合题意。 ②:夫妻双方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不是起诉离婚的要件,说法错误。 ③:草莓大棚是夫妻共同财产,郭某没有擅自处分的权利,符合题意。 ④:郭某擅自出卖草莓大棚,侵犯了隋某的合法权益,郭某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法院应判决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少分财产,说法错误。 8. 林某与徐某婚后无子,依法收养一子小林(3周岁)。婚后徐某以个人名义运营某自媒体账号,该账号具备稳定商业变现价值。6年后夫妻感情破裂,双方签订两份协议:子女抚养协议约定徐某不再承担抚养小林的义务;财产分割协议约定自媒体账号及其收益,婚后徐某法定继承的其父母房产的归属,以及林某个人名义欠下的借款由林某自行偿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以林某个人名义欠下的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属于林某个人债务 ②自媒体账号及其收益具有人身依附性,是徐某的个人合法财产 ③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义务,该抚养协议无效 ④徐某婚后继承的房产,若无特别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不能仅凭以林某个人名义欠下的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就直接认定为个人债务。题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内部效力,不能直接推定该借款属于林某个人债务,排除。 ②:账号本身带有人身依附属性,但婚后运营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全部认定为徐某个人财产,排除。 ③④:合法收养的子女等同于婚生子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属于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因此这份约定徐某不承担抚养义务的协议无效,婚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法定继承取得的房产,在没有专门约定只归一方所有的前提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9. 为达到获取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的目的,蓝天公司与残疾人朱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蓝天公司每月向朱某支付工资5400元,并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朱某不定期以现金方式如数将工资返还给蓝天公司,朱某不必在蓝天公司出勤提供劳动。后蓝天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朱某不同意,遂申请仲裁。在这一纠纷中( ) ①基于劳动法特殊劳动保护原则,朱某应获得合理赔偿 ②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不应该单方面解除 ③双方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获取优惠政策,导致该合同无效 ④朱某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其权利也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案涉合同是双方为骗取残疾人就业优惠订立的虚假无效合同,不适用劳动法特殊劳动保护原则,朱某主张赔偿无合法依据,错误。 ②:案涉劳动合同因违法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合法有效合同不得单方解除的适用前提,错误。 ③:双方虚构劳动关系,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骗取优惠政策的非法目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无效,正确。 ④: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享有劳动权利以履行劳动义务为前提,朱某未实际提供劳动,其诉求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正确。 10. 甲茶社(普通合伙)与李某订立合作协议,约定:李某负责甲茶社经营管理,每月领取2万元报酬,并接受出勤和业绩考核,合作期3年。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甲茶社未按约定向李某支付报酬,则李某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②若甲茶社已经缴纳增值税,则李某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若甲茶社办理企业登记,则李某无权以甲茶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④若李某出资50万元加入合伙,则以50万元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李某接受甲茶社的出勤和业绩考核,每月领取固定报酬,双方之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正确。 ②:增值税是流转税,由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所得税,由合伙人就经营所得缴纳。两者是不同税种,不能互相替代。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的缴纳并不免除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排除。 ③:甲茶社作为普通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其民事主体资格自依法登记时取得。未经登记,该组织不具有经营资格,李某不能以该组织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正确。 ④:题干明确甲茶社为 “普通合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非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形式,不适用于普通合伙人,错误。 11. 过去工人文化宫以文体娱乐活动为主;如今其面向产业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技能实训、劳动维权帮扶、就业对接等多元服务,兼顾劳动者物质权益保障与综合素质提升,不断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工人文化宫的服务转型有利于( ) ①提升劳动者职业素养,助力劳动力供给更好适配产业发展需求 ②完善劳资纠纷化解渠道,推动实现劳动力市场的机会均等化 ③维护劳动者多元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劳动者参与社会生产的积极性 ④搭建劳动者诉求表达平台,承担起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法定监管职责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开展技能实训,提升劳动者职业素养,使劳动力供给适配产业发展,正确。 ②:文化宫提供维权帮扶,但不能推动劳动力市场机会均等化,夸大作用,错误。 ③:维权帮扶、多元服务保障劳动者权益,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正确。 ④:工人文化宫是群团服务阵地,不具备规范企业用工的法定监管职责,错误。 12. 近年来,一些商家打起了商标“擦边球”,误导消费者,如“手打挂面”实际是机器生产的挂面,“手打”只是商标名称;“山里来的土鸡蛋”中,“山里来的土”是商标,而非鸡蛋的真实来源。此类披了合法注册外衣的视觉欺骗商标,被网友称为“心机商标”。对“心机商标”认识正确的是( ) ①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 ②本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③增加消费者购物时的辨别难度,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通过假冒或者仿冒手段误导消费者,属于“搭便车”行为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③:商家利用注册成功的商标刻意混淆文字含义、误导顾客,属于不正当竞争,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蒙蔽消费者,增加其购物时的辨别难度,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符合题意。 ①:材料中的商家已经完成商标注册,并不存在使用近似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错误。 ④:该类商标已经合法注册,不属于假冒、仿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错误。 13. 近日,湖南省某县一店主肖某救助突发疾病、后不幸去世的老人罗某,罗某家属质疑店主救助不当向其索赔10万元。当地派出所根据事实认定肖某无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调解后,肖某仍向罗某家属支付了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事件曝光后,当地相关部门迅速开展核查,罗某家属已全额退还钱款并公开致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罗某家属向店主索赔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平等原则 ②店主自愿对罗某实施紧急救助行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③派出所在认定事实过程中调取的店内监控属于物证 ④基层调解既应坚持“和为贵”,也应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罗某家属质疑救助不当索赔,是平等主体间主张民事权利的行为,未违反平等原则,平等原则强调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合法权益平等受保护,该表述错误,排除。 ②: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救助者条款”,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肖某无过错,属于善意施救,无需承担民事责任,正确。 ③: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其特点是以物品的外部特征、物质属性以及它所处的位置,来反映一定的案件事实。因此,派出所在认定事实过程中调取的店内监控不属于物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其特点是以物品的外部特征、物质属性以及它所处的位置,来反映一定的案件事实。因此,派出所在认定事实过程中调取的店内监控不属于物证,排除。 ④:本案中调解后肖某支付人道主义补偿,后续相关部门纠正不当结果,说明基层调解既要倡导友善互助,也要以法律为依据,坚守公平正义底线,正确。 14. 刘某桂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被告人犯罪行为地与居住地均不在江西省九江市,但因同案犯行为发生在九江辖区,且基于查明事实、便于生态修复的原则,九江中院指定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理。同时,刘某桂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且主动拿出资金部分退赔国家矿产资源损失;曾因非法采矿受过刑事处罚又犯本罪,酌情从重处罚。由此可见( ) ①环境公益诉讼由检察机关进行起诉且不可上诉 ②刑事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被告人自证无罪 ③坦白、前科、退赔等情节可作为量刑裁量依据 ④该案件指定管辖遵循便利诉讼、利于修复的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包含检察机关、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等,并非只能由检察机关起诉,且诉讼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的,依法享有上诉权,“不可上诉”不符合诉讼法的基本规则,错误。 ②:刑事诉讼中除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外,举证责任由公诉方或自诉人承担,并非要求被告人自证无罪,举证责任倒置是民事诉讼中部分特殊侵权案件的规则,该表述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错误。 ③:量刑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考量犯罪情节。坦白属于法定从宽情节,主动退赔属于酌定从宽情节,前科再犯属于酌定从重情节,均可作为法院量刑裁量的依据,与题干案情一致,正确。 ④:本案法院基于查明事实、便于生态修复的原则指定管辖,该指定管辖遵循了便利诉讼、利于生态修复与纠纷解决的管辖原则,契合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件特点,正确。 15. 提供统一、规范、简洁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是一项便民举措。2026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第四批)。在一起典型案例中,法院精准指导法律援助律师填写起诉状示范文本,完整还原了案件全貌,实现了批量纠纷快速立案。法官依托示范文本载明的信息开展先行调解,迅速推动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可见,示范文本的应用( ) A. 能够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 B. 便于人民群众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C. 健全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 D. 是简化诉讼流程,降低人民群众维权成本的生动实践 【答案】D 【解析】 【详解】A:材料未体现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排除。 B:示范文本的提供不等于群众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需符合法定条件,排除。 C:材料仅体现诉讼示范文本与先行调解,未健全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排除。 D:统一规范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有利于快速立案和先行调解,简化诉讼流程、降低维权成本,正确。 16. 小郭和小杨是多年的同事。某日,小杨向小郭借车,小郭碍于情面,在明知小杨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还是将车借给小杨。小杨在驾车外出时,被某小区的外墙脱落物砸中车辆,导致车辆引擎盖、前挡风玻璃受损。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杨属于无证驾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②外墙脱落处对应的住户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③小区物业如能证明尽到管理责任,可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 ④小郭出借车辆行为存在过错,但不影响对小区物业索赔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车辆受损原因是外墙脱落砸车,不是小杨无证驾驶的驾驶行为造成车辆损坏。无证驾驶是行政违法,和本次车辆被砸的民事损害赔偿没有关系,不需要承担本次车辆损坏的赔偿,排除。 ②:建筑物脱落坠落是过错推定责任,不是住户一定全责。物业作为管理人也负有管理维护义务,不能直接判定住户承担全部责任,排除。 ③:建筑物脱落坠落,管理人(物业)适用过错推定。物业拿出证据证明已经尽到检查维护义务,就可以减免责任,正确。 ④:小郭把车借给无证人员,这个过错是借车方面的过错;而车辆受损是外墙脱落造成。两个法律关系互相独立,不影响车主向物业主张索赔,正确。 二、材料题(共5题,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与沈某是上下楼邻居。李某家小孩经常在楼上蹦蹦跳跳,影响了沈某一家的生活。沈某先后通过上门沟通、物业协调等方式寻求解决,但未果。于是沈某在外出旅游期间,利用智能设备远程操控家中音响和电视,不定时播放动感音乐,刻意制造噪声。李某多次报警,但沈某始终未归并继续制造噪声。李某遂通过住酒店、搬离等方式躲避,并将沈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沈某赔偿各项损失并书面赔礼道歉。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李某的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为何会支持李某的诉求。 【答案】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遵守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沈某自身权益受到侵扰,应依法维权,不能以损害他人权益的方式进行报复。 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沈某刻意制造噪声,妨害李某一家正常居住生活,违背相邻关系处理原则。 ③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沈某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实施制造噪声的加害行为,造成李某产生住宿费、搬家费等财产损失,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满足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沈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分析法院为何会支持李某的诉求。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民事权利行使、侵权责任、相邻关系等知识点,结合案例信息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材料中沈某在自身受李某家噪声影响后,未采取合法理性的维权方式,反而刻意制造噪声侵扰李某正常生活→可从民事权利行使、民法原则角度分析,说明沈某没有依法维权,而是以损害他人权益的方式进行报复,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 有效信息②:沈某在外出旅游期间,利用智能设备远程操控家中音响和电视,不定时播放动感音乐,刻意制造噪声→可从相邻关系处理原则角度分析,说明沈某刻意制造噪声,妨害李某一家正常居住生活,违背相邻关系处理原则。 有效信息③:李某遂通过住酒店、搬离等方式躲避,并将沈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沈某赔偿各项损失并书面赔礼道歉→可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说明沈某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实施制造噪声的加害行为,造成李某产生住宿费、搬家费等财产损失,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满足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沈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老赵与妻子尹某婚后育有子女赵甲、赵乙,在某小区建有房屋一幢,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赵甲因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生活来源主要依靠父母。2023年10月10日,老赵在自家书房立遗嘱,由其外甥女许某一人在场对立遗嘱过程进行录像。录像显示,老赵宣读完事先打印好的遗嘱内容后在遗嘱末尾签名,许某亦在遗嘱上签名,然而二人均未注明日期。遗嘱载明老赵在某小区的一幢房屋全部由赵甲继承。 2024年2月,老赵去世。赵乙与赵甲对遗产分配存在争议。随后,赵甲诉至法院,请求继承全部房产。 结合材料,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分析赵甲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赵甲的诉讼请求不合理。理由: ①打印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本案中老赵所立打印遗嘱仅由外甥女许某一人在场见证,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均未注明日期,不符合打印遗嘱的法定有效要件,该遗嘱无效。 ②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案涉房屋系老赵与尹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将房产中属于尹某的一半份额析出,剩余的一半才属于老赵的遗产。 ③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老赵的遗产应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尹某、赵甲、赵乙共同继承,同时赵甲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分配遗产时应当对赵甲予以适当照顾,因此赵甲不能继承全部房产。 【解析】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从遗嘱的有效要件、遗产的界定、法定继承的特殊规定等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老赵立打印遗嘱时仅有许某一人见证,且二人都未注明日期→可从打印遗嘱的法定有效要件角度分析:打印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该遗嘱不符合法定要件,属于无效遗嘱。 有效信息②:案涉房产是老赵与尹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从遗产的界定角度分析: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需要先析出尹某享有的一半房产份额,剩余份额才是老赵的遗产。 有效信息③:赵甲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主要依靠父母生活→可从法定继承的分配原则角度分析:遗嘱无效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老赵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尹某、子女赵甲和赵乙,三人有权继承老赵的遗产份额,同时赵甲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对其予以照顾,因此赵甲无法继承全部房产,其诉讼请求不合理。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系某科技公司产品销售人员,日常工作需在各个城市之间出差,无固定办公地点,劳动合同约定杨某的工作地点范围为全国。杨某任职期间先后在广东、海南、湖南等多片区工作。后因江西片区存在职位空缺,科技公司将杨某调整至江西片区工作,杨某拒绝到新岗位报到。科技公司多次与杨某协商并发送催岗通知书无果后,以杨某拒绝合理工作安排构成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杨某诉至法院,要求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8万元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杨某的诉讼请求,并阐述理由。 【答案】法院不会支持杨某要求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①双方劳动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对双方构成约束力。合同明确约定杨某工作地点为全国,且杨某过往已长期接受广东、海南、湖南多地派驻,跨省份片区调动属于合同预先约定的合理工作范围。 ②劳动者应当自觉履行劳动合同,服从用人单位合理工作安排。公司多次协商并下发催岗通知,杨某无正当理由持续拒绝到岗,构成无故旷工。 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法定情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金。该科技公司解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无需向杨某支付赔偿金。 【解析】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主体是法院与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杨某诉讼请求及理由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劳动合同约定杨某的工作地点范围为全国,杨某任职期间先后在广东、海南、湖南等多片区工作→可运用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知识,从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角度,说明跨省片区调动属于合同预先约定的合理工作范围,公司将杨某调整至江西片区具有合同依据。 有效信息②:科技公司将杨某调整至江西片区工作,杨某拒绝到新岗位报到,公司多次协商并发送催岗通知书无果→可运用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知识,从劳动者应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用人单位合理工作安排的角度,说明杨某无正当理由持续拒绝到岗,构成无故旷工,违反劳动合同义务。 有效信息③:科技公司以杨某拒绝合理工作安排构成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可运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情形的知识,从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金的角度,说明科技公司解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应支持杨某的诉讼请求。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公司主营护肤品的生产销售,其产品的特有包装经过长期使用和推广宣传,具有较高知名度。C公司在其生产的护肤品上使用了A公司产品的特有包装,使不少消费者以为该护肤品是A公司生产的。C公司在网上销售护肤品时,在网页显眼位置标注“正品保障,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同时C公司在广告中宣称其护肤品“祛斑效果全国领先且无任何副作用”,王某信以为真并购买。王某使用一段时间后,该护肤品没有产生任何祛斑效果,且添加的违禁成分导致王某皮肤严重过敏。王某经过治疗后,面部仍留下明显瘢痕。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价C公司的行为。 【答案】①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C公司未经A公司许可,擅自使用A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包装,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损害A公司商业信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C公司宣称其产品“祛斑效果全国领先且无任何副作用”与实际不符,构成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经营者不得滥用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网购中的“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是典型的格式条款,C公司这一做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 ④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C公司在产品中添加违禁成分,导致王某皮肤严重过敏,经过治疗后,面部仍留下明显瘢痕,侵害了王某安全消费的权利,造成王某人身损害,侵害了王某的健康权。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评价类主观题,需要解读材料有效信息,定位设问要求的教材具体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造成消费者误认→可联系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行为。 有效信息②: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可联系经营者禁止虚假宣传,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有效信息③:设置“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网页格式条款→可联系格式条款不能不合理免除经营者责任,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求偿权。 有效信息④:产品含违禁成分,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面部留疤→可联系经营者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不得侵害公民健康权。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何女士在本地家电经营部购置品牌洗衣机一台,2026年春节首次启用便出现运行故障,商家安排维修人员两次上门检修,故障仍无法彻底排除。依据家电三包规定,何女士向商家提出整机换货,商家以“已拆封使用、仅提供维修服务”为由拒绝换货,双方协商无果。何女士回家后在社交平台吐槽维权困境,亲友分别给出两条维权建议: 亲友甲: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向市场监管局提交投诉,依靠行政机关强制商家换货。 亲友乙:为尽快解决问题,你直接前往商事仲裁委员会,让仲裁机构起草仲裁协议并启动仲裁程序维权。 结合材料,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分析亲友甲、亲友乙的观点。 【答案】对亲友甲的观点分析:① 本案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行政诉讼解决的是公民、法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因此甲建议提起行政诉讼是错误的,若起诉应当提起民事诉讼。 ②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属于合法维权途径,但行政机关仅能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无权强制商家换货,因此“依靠行政机关强制商家换货”的说法错误。 对亲友乙观点分析:我国商事仲裁遵循自愿原则,启动仲裁程序必须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机构不能主动起草仲裁协议、启动仲裁程序,因此乙的观点错误。 【解析】 【详解】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具体可运用行政诉讼、调解、商事仲裁制度等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作答。 分析甲: 有效信息①: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联系诉讼的种类,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角度,说明本案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应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 有效信息②:向市场监管局提交投诉,依靠行政机关强制商家换货→可从投诉的角度,说明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属于合法维权途径;可从调解的角度,说明行政机关仅能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无权强制商家换货。 分析乙: 有效信息③:你直接前往商事仲裁委员会,让仲裁机构起草仲裁协议并启动仲裁程序维权→可联系商事仲裁的知识,说明启动仲裁程序必须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机构不能主动起草仲裁协议、启动仲裁程序,因此乙的观点错误。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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