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6届高三政治二轮复习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高中思政教与学
目录
CONTENTS
一、课标考向
(课标、考情分析统计、备考指导)
二、知识重构
(大单元模块整合、知识结构梳理)
三、重难突破
(重难点知识突破、经典真题精讲)
四、热点探究
(时政热点探究、最新模拟题精练)
五、真题精研
(经典高考真题精析、巩固训练)
2
教材体系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依法受着处理纠纷
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
的基础知识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学体系
劳动法律制度
市场经营法律制度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维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全书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法律与生活》重点掌握知识
人身权利(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财产权利(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违约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惩罚性赔偿。)
相邻关系
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
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反不正当竞争(①“搭便车”行为(也称“混淆行为”)②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
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劳动仲裁与商事仲裁
举证原则: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PART ONE
课标考向
(课标、考情分析统计、备考指导)
01
6
《法律与生活》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课程标准)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2.1 了解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2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4.1 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2 列举劳动争议仲裁、商事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3 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4.4 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1)从命题内容上看,抚养关系中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赡养关系中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侵权;继承中——债的清偿、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人的一些特殊规定、遗产的分配原则、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和遗赠的区别、夫妻财产关系、仲裁和诉讼、法律援助、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现实生活中真实情境、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考点 考情
家和万事兴 2023·全国新课标·T41、2023湖南高考·T13、2020浙江1月选考,36
2024·湖南高考·T19、2024·重庆高考·T15、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河北高考·T18、2025·浙江1月高考·T26、2025年安徽高考·T19、2025年广东高考·T15
薪火相传有继承 2022·浙江·高考、2022·山东·高考、2023高考·江苏卷、2023·浙江6月高考·T26
2024·甘肃高考·T14、2024·安徽高考·T14、2024·湖北高考·T9
2024·浙江1月高考·T27、2025·山东高考·T13、2025·北京高考·T11、2025年河南高考·T10、2025年湖南高考·T13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无
夫妻地位平等 2022高考·浙江卷、2021高考·浙江卷、2020·浙江·高考、2019高考·浙江卷
2024·山东高考·T14、2025·山东高考·T13、2025·陕晋宁青高考·T14、2025年云南高考·T14
认识调解与仲裁 2023·浙江6月高考·T26、2023·北京高考·T11、2023·山东高考·T15、2023·广东高考·T17、2024·北京高考·T10、2024·湖北高考·T20、2024·河北高考·T14、2024·江苏高考·T15、2024·天津高考·T16、2025年湖南高考·T14、2025·河北高考·T14、2025年湖北高考·T11
解析三大诉讼 2023·湖南高考·T14、2020·浙江·高考、2021·浙江·高考、2023·浙江1月高考·T27、2022·浙江·高考、2025年云南高考·T13、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023·浙江6月高考·T25、2024·福建高考·T19、2025年甘肃高考·T14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2024·广东高考·T15、2024·浙江6月高考·T22、2024·江苏高考·T19、2025年江苏高考·T12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023·辽宁高考·T14、2023·北京高考·T10、2021·浙江·高考、2024·甘肃高考·T18、2025年湖北高考·T10、2025新课标I卷·T22
年份省市题号 核心考点 材料情境
2025·山东高考·T13 夫妻财产关系十遗嘱继承 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
2025·北京高考·T11 遗嘱的类型、遗嘱继承 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
2025年广东高考·T15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
2025年河南高考·T10 遗嘱、遗赠、所有权、遗产继承 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
2025年浙江6月高考·T21 遗嘱、继承、仲裁、举证责任 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
2025·陕晋宁青高考·T14 合同、违约、共同财产、所有权、著作权、侵权责任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2025年湖南高考·T13 举证责任、侵权责任、共同财产、民事责任 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
2025年云南高考·T14 债权、共同财产、所有权 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
2025年福建高考·T9 债权、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诉讼 甲和乙为规避债务协议离婚
2025年湖南高考·T14 不可抗力、人民调解 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
2025·河北高考·T14 自主创业+依法纳税十仲裁 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
2025年湖北高考·T11 姓名权、仲裁、不正当竞争 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
2025年云南高考·T13 仲裁、消费者权利与义务、诉讼 某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无人机,授权平台在收到消费者已退货信息后即可退款,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
2025年广西高考·T14 人民调解、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 刘某及儿子萌萌(2018年生)遇到遛狗的吴某
2025年湖北高考·T10 举证责任、侵权责任 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
2025年江苏高考·T12 著作权、诉讼时效、侵权责任 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
2025新课标I卷·T22 侵权与侵权责任、法律援助、证据 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
2025年甘肃高考·T14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人民调解 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
2025年天津高考·T8 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025年福建高考·T10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制假售假
2025年江西高考·T13 民法调整内容、诉讼时效、证据 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
2025·河北高考·T18 赡养的法定义务、继承、合同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2025·浙江1月高考·T26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2025年安徽高考·T19 民事权利与义务、育小职责大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2025·四川高考·T19 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法定继承、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 好意同乘、侵权责任、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2025年广西高考·T20(1)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根据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2025年广西高考·T20(2)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和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
PART TWO
知识重构
(大单元模块整合、知识结构梳理)
02
10
社会争议解决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家庭与
婚姻
家庭
婚姻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结婚的构成条件
离婚的条件与方式
夫妻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基本诉讼权利
基本程序
证据
纠纷解决方式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申请回避
上诉
管理受限范围
起诉与受理
开庭的程序
种类
举证责任
举证异同
民事举证
责任倒置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03
PART THREE
重难突破
(重难点知识突破、经典真题精讲)
12
核心考点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核心考点二
珍惜婚姻关系
核心考点三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重难突破
核心考点三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珍惜婚姻关系
法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保护、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家庭与婚姻
家和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法宝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夫妻地位平等
珍惜婚姻
离婚要慎重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
遗嘱继承的特点;遗嘱的种类;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法定程序
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裁判离婚;
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平等的表现;
夫妻财产关系的分类;夫妻财产关系的处置方式
物质上的赡养扶助;精神上的关心照料;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遗嘱继承的要求
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离婚的情形
14
课标内容 考查指向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必备知识:育小责任与敬老义务、继承。
关键能力:辨识家庭成员权利和义务关系,理解民法典等法律为家庭成员权利义务关系确立准则的意义,并能结合事例,分析说明正确履行赡养义务,正确处理遗产继承。
学科素养:培养依法维护权益和自觉孝敬父母的意识;依法处理个人合法财产,维护整个家庭的和睦。
核心价值:坚持法律至上,能够运用法律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 考情
家和万事兴 2023·全国新课标·T41、2023湖南高考·T13、2020浙江1月选考,36
2024·湖南高考·T19、2024·重庆高考·T15、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河北高考·T18、2025·浙江1月高考·T26、2025年安徽高考·T19、2025年广东高考·T15
薪火相传有继承 2022·浙江·高考、2022·山东·高考、2023高考·江苏卷、2023·浙江6月高考·T26
2024·甘肃高考·T14、2024·安徽高考·T14、2024·湖北高考·T9
2024·浙江1月高考·T27、2025·山东高考·T13、2025·北京高考·T11、2025年河南高考·T10、2025年湖南高考·T13
(1)从命题内容上看,抚养关系中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赡养关系中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侵权;继承中——债的清偿、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人的一些特殊规定、遗产的分配原则、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和遗赠的区别等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15
重难突破
一、育小职责大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2.父母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知识拓展】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一样 ◆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此制度能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局限性: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3.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5.1 家和万事兴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2.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3.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继承权的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2)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被继承人宽恕不丧失)
4.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特别提醒: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1.遗嘱
(1)意义: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这4个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和公证遗嘱。
2.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注意: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
3.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遗赠不属于继承。
4.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易混辨析
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成年意定监护——近亲属、其他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
课标内容 考查指向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必备知识:珍惜婚姻关系,离婚要慎重,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关键能力:理解结婚与离婚的内涵,明确夫妻关系平等,理解珍惜婚姻关系的意义,懂得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偿还。
学科素养:科学认识并正确处理夫妻关系,树立责任意识。
核心价值:珍惜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考点 考情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无
夫妻地位平等 2022高考·浙江卷、2021高考·浙江卷、2020·浙江·高考、2019高考·浙江卷、2024·山东高考·T14、2025·山东高考·T13、2025·陕晋宁青高考·T14、2025年云南高考·T14
(1)从命题内容上看,夫妻财产关系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主要以选择题为主,并且都是淅江省在考,其它省份没有考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20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2)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3.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4.结婚登记的程序:①申请;②审查;③登记。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自由及限制:(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离婚方式
(1)协议离婚: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②申请离婚登记后30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裁判离婚: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3.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人格独立——重要体现是夫妻姓名权: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法定财产制——法定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2.约定夫妻财产制——(1)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3.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6.2 夫妻地位平等
核心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特点 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 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方式 (1)约定原则: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
(2)约定内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后果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含义、我国的调解制度
类型、人民调解
综合探究感受司法公正
社会争议解决
认识调解与仲裁
解析三大诉讼
以和为贵选调解
便捷经济选仲裁
诉讼及其特点
诉讼的主要类型
正解行使诉讼权利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处处留心皆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含义、地位、特点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内容、表现、要求
含义、分类、作用、收集证据
举证责任、举证原则
类型、仲裁制度、特点
申请回避;上诉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与应诉
审理与判决
起诉、应诉、立案登记制
开庭审理、上诉、两审终审制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25
课标内容 考查指向
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3.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 必备知识: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调解、仲裁、诉讼。
关键能力:辨识解决纠纷的方式,分析在多元纠纷解决途径中如何选择,反思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学科素养:树立运用合理方式解决纠纷的意识;增强法治意识,感悟依法解决纠纷的意义和建设法治国家的必要性。
核心价值:运用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现实纠纷。
考点 考情
认识调解与仲裁 2023·浙江6月高考·T26、2023·北京高考·T11、2023·山东高考·T15、2023·广东高考·T17、2024·北京高考·T10、2024·湖北高考·T20、2024·河北高考·T14、2024·江苏高考·T15、2024·天津高考·T16、2025年湖南高考·T14、2025·河北高考·T14、2025年湖北高考·T11
解析三大诉讼 2023·湖南高考·T14、2020·浙江·高考、2021·浙江·高考、2023·浙江1月高考·T27、2022·浙江·高考、2025年云南高考·T13、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
(1)从命题内容上看,仲裁和诉讼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现实生活中真实情境,运用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现实纠纷。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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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调解的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2.调解的种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
3.人民调解 (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2)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不收取任何费用。
(3)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的种类: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2.商事仲裁
(1)含义: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2)特点: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9.1 认识调解和仲裁
特别提醒: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知识拓展
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范围
与诉讼的关系
申请前提
解决的是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需要双方都同意)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不需双方都同意)
效力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并非终局,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类型 案件性质 诉讼目的 诉讼主体 举证原则 适用法律 联系
民事诉讼(民告民) 民事案件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提起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特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①都是由人民法院统一审理;②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诉讼(民告官) 行政案件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问题 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官告民) 刑事案件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公诉人举证,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指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1.诉讼的含义:诉讼又称“打官司”,就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的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9.1 解析三大诉讼
归纳总结
解决方式 纠纷解决主体 纠纷解决依据 纠纷解决
原理 显著
特征 主要优势 适合解决的纠纷类型 地位作用
和解 当事人 当事人实力、意愿等 自愿协商
达成合意 自愿性
灵活性 成本投入低社会效益高 私密性强争议标的金额不大或对抗程度不高的纠纷 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
调节 当事人与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 风俗、习惯道德、伦理法律 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 自愿性
灵活性 彻底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难以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且对抗程度相对较低的各类纠纷
仲裁 当事人与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 法律法规与行业规则习惯 通过第三方居中裁决定纷止争 自愿性
灵活性
专业性
快捷性
经济性 高效
经济
便捷 商事领域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
诉讼 当事人与人民法院 法律
法规 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作出终局性裁判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解决纠纷裁判效力高 广泛适用于各类纠纷 主导地位解决纠纷的重要、最后途径
课标内容 考查指向
1.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2.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必备知识:诉讼权利,诉讼程序,证据。
关键能力:辨识诉讼权利的内容,懂得保存收集证据的重要性,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学科素养: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法参与诉讼。
核心价值: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
考点 考情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023·浙江6月高考·T25、2024·福建高考·T19、2025年甘肃高考·T14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2024·广东高考·T15、2024·浙江6月高考·T22、2024·江苏高考·T19、2025年江苏高考·T12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023·辽宁高考·T14、2023·北京高考·T10、2021·浙江·高考、2024·甘肃高考·T18、2025年湖北高考·T10、2025新课标I卷·T22
(1)从命题内容上看,法律援助、举证责任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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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注意区分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上诉要注意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二、寻求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2.法律援助的申请
(1)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因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活动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刑事诉讼: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特别提醒】1.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①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地位不同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更要求辩护人公正辩护——无倾向】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代理人的行为与委托人的行为有着同样的效力,产生的所有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相 同 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诉讼、胜诉、起诉、上诉、申诉、抗诉
1.诉讼:是案件从受理到判决、执行的整个过程。
2.胜诉: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3.上诉、申诉和抗诉的比较
上诉 申诉 抗诉
主体
理由
被告人、自诉人、原告以及法定其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无须任何理由)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特别提醒】3.
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原告
被告
人民法院
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相关链接】:全面理解管辖制度(法院对于诉讼案件同时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原则 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
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注】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诉讼法规定了管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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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结束后,不服一审裁判怎么办?
上诉与二审
① 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两审终审制)
③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再审程序)
【注意】1: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注意】2:再审≠二审 二审是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重新审理;再审是对一审或二审已生效裁判的纠错。
【注意】3:二审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分别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等处理。
二、审理与判决
核心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归纳总结
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①管辖 ② 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③立案; ④应诉
⑤开庭审理(一审)(诉讼活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⑥上诉 ⑦二审(终审裁判) ⑧再审(审判监督程序)
【特别提醒】①管辖:在这一阶段依法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一个法院受理。
②起诉: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③立案: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成立,诉讼进入了第一审程序。
(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④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五个阶段。这是诉讼活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⑤上诉: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对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⑥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两审终审制)
⑦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一审或二审生效裁判的错误
诉讼类型 1.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特定情形,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举证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举证原则
(1)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3)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04
PART FOUR
热点探究
(最新模拟题精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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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11月深圳高三上进联考T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6分)
材料二: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幸公司)发现R公司在其经营的“幸猫咖啡”品牌中,于门头招牌、咖啡杯、手提袋等处突出使用与瑞幸公司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遂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定R公司商标侵权成立,其行为存在明显恶意且情节严重,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因 R公司构成举证妨碍,最终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瑞幸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2)结合材料二,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相关知识,分析原告瑞幸咖啡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何能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8分)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
《社会争议解决》
用什么分析?
分析什么?
怎么分析?
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相关知识,分析原告瑞幸咖啡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何能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
原告瑞幸咖啡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何能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
(2)结合材料二,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相关知识,分析原告瑞幸咖啡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何能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8 分)
①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用哪些?(诉讼权利、诉讼程序、诉讼原则、举证责任、司法裁判、侵害知识产权)
②原告瑞幸咖啡公司的诉讼请求是什么?R公司是否侵权?瑞幸咖啡公司什么权利受到侵害?法院的全部支持的理由是?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含义、我国的调解制度
类型、人民调解
综合探究感受司法公正
社会争议解决
认识调解与仲裁
解析三大诉讼
以和为贵选调解
便捷经济选仲裁
诉讼及其特点
诉讼的主要类型
正解行使诉讼权利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处处留心皆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含义、地位、特点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内容、表现、要求
含义、分类、作用、收集证据
举证责任、举证原则
类型、仲裁制度、特点
申请回避;上诉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与应诉
审理与判决
起诉、应诉、立案登记制
开庭审理、上诉、两审终审制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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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点石成金—— 商标权
1.商标与注册商标
(1)商标的含义与意义: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的形式,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
(2)注册商标的含义和作用: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2.商标的注册
(1)允许注册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禁止注册情形:①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②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③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核心考点 尊重知识产权
点石成金—— 商标权
3.侵权行为判定
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4.保护期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
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核心考点 尊重知识产权
突破一:侵权与侵权责任
“某某公司,某某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法院是否会支持某某主张,为什么?”
【答题思路】
①判定 是或否
②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具有…权利(保护性规定+解释),
禁止他人……。
③事实依据 本案中…行为导致…,应认定为…
④承担责任 XX 的行为…,应承担……(具体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惩罚性赔偿。可单独适用,可合并适用。
17.(2025年11月深圳高三上进联考T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二: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幸公司)发现R公司在其经营的“幸猫咖啡”品牌中,于门头招牌、咖啡杯、手提袋等处突出使用与瑞幸公司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遂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定 R公司商标侵权成立,其行为存在明显恶意且情节严重,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因R公司构成举证妨碍,最终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瑞幸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500 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2)结合材料二,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相关知识,分析原告瑞幸咖啡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何能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8 分)
①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用哪些?(诉讼权利、诉讼程序、诉讼原则、举证责任、司法裁判、侵害知识产权)
②原告瑞幸咖啡公司的诉讼请求是什么?R公司是否侵权?瑞幸咖啡公司什么权利受到侵害?法院的全部支持的理由是?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第三步:材料逻辑可视化
题目要求、作出判断
案例事实、R公司侵权
法律依据
原告诉求
法院判决
17.(2025年11月深圳高三上进联考T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二: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幸公司)发现R公司在其经营的“幸猫咖啡”品牌中,于门头招牌、咖啡杯、手提袋等处突出使用与瑞幸公司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遂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定 R公司商标侵权成立,其行为存在明显恶意且情节严重,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因R公司构成举证妨碍,最终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瑞幸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500 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2)结合材料二,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相关知识,分析原告瑞幸咖啡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何能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8 分)
①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瑞幸公司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遵循了诉讼程序;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诉求,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2分)
②侵权事实认定准确。法院遵循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基本原则,认定R公司主观恶意显著、情节严重,依法适用《商标法》惩罚性赔偿,逻辑严密。(2分)
③举证责任履行符合要求。R公司构成举证妨碍,法院依法作出不利推定,支持瑞幸公司主张,体现举证责任法定性。(2分)
④司法裁判彰显公平正义。法院判决强化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导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符合法治精神。(2分)
①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用哪些?(诉讼权利、诉讼程序、诉讼原则、举证责任、司法裁判、侵害知识产权)
②原告瑞幸咖啡公司的诉讼请求是什么?R公司是否侵权?瑞幸咖啡公司什么权利受到侵害?法院的全部支持的理由是?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第四步:答案生成可视化
题目要求、作出判断
案例事实、R公司侵权
法律依据
原告诉求
法院判决
评分细则:
①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1分)。瑞幸公司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遵循了诉讼程序;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诉求,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1分)
②侵权事实认定准确(1分)。法院遵循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基本原则,认定R公司主观恶意显著、情节严重,依法适用《商标法》惩罚性赔偿,逻辑严密。(1分)
③举证责任履行符合要求(1分)。R公司构成举证妨碍,法院依法作出不利推定,支持瑞幸公司主张,体现举证责任法定性。(1分)
④司法裁判彰显公平正义(1分)。法院判决强化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导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符合法治精神。(1分)
(每个要点知识点1分,联系材料分析1分)
2024武汉二月调研试题T21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2023年11月的一天,李某某(13岁)随姐姐李某(23岁)到某溜冰场溜冰。该溜冰场未配备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护具,仅在墙上贴有溜冰规则:“1.初学者应在冰场边缘扶安全扶手进行滑行……7.未成年人入场溜冰,须在家长监护下滑行……”李某某系第一次溜冰,与姐姐李某分开溜冰后,双手脱离安全扶手后失去平衡,向后跌倒摔伤。约5分钟后,溜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询问情况,并协助李某送李某某到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李某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李某某的父母认为溜冰场光线昏暗,未向未成年人提供护具,事发后未积极进行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该溜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8分)
①充分行使诉讼权利,(1分)亲自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分,“委托代理人”“起诉”各1分)
②依法参加法庭辩论等诉讼活动,提出合理主张,收集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据;(3分,“参加诉讼活动”“提供证据”答出1个给2分,都答出给3分)
③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2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诉讼维权的途径、方法、程序)
行使诉讼权利起诉(自诉或委托诉讼代理人)
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法院立案开庭后、辩论、提供证据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不服在15天内上诉
2.(2026惠州二模·T18)
材料二 我国某航运公司X 轮在印尼被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的N 轮碰撞受损。该航运公司诉至宁波海事法院,要求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赔偿修理费和各类损失费共计 160 余万美元。诉讼中,双方对本次船舶碰撞事故产生的损失金额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向双方提示诉讼成本高、周期长等风险,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在法院多措并举下,双方经多次协商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按照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全额自动履行,该案得以圆满高效化解。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此案通过调解得以圆满高效解决的原因。(8分)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
调解知识
用什么分析?
分析什么?
怎么分析?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此案通过调解得以圆满高效解决的原因
此案通过调解得以圆满高效解决的原因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此案通过调解得以圆满高效解决的原因。(8分)
①调解的知识用哪些?(诉讼调解的优点)
②案例事实、原告诉求、法院诉讼调解、诉讼调解的优点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本题思路提醒:调解首先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①—调解有优点②③---调解有法律效力④。学生写调解、诉讼调解都有分,但写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不得分)或(诉前调解都不得分)。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各种形式的调解的对比
调解的类型 主持者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
讼
外
调
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诉讼调解和诉前调解是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它们在性质、阶段、法律效力和适用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1. 诉讼调解
性质与阶段:诉讼调解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由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主持,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启动方式:通常是在案件立案后、判决前,由法官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启动。
法律效力:若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程序特点:属于诉讼程序的一部分,调解不成的,法院会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2. 诉前调解
性质与阶段:诉前调解是指在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由法院或其他调解组织主持的调解。
启动方式:通常是在当事人准备起诉时,法院建议或当事人同意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再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法律效力:若调解成功,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若未经司法确认,则仅具有合同效力,不能直接强制执行。
程序特点:属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旨在通过调解快速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案件数量。
诉前调解是诉讼外调解的一种特殊类型。所有的诉前调解都属于诉讼外调解,但并非所有的诉讼外调解都是诉前调解。
诉讼外调解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
1. 人民调解:由村(居)委会、乡镇(街道)等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民间纠纷。
2. 行政调解:由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主持的调解(如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调解、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纠纷的调解)。
3. 行业/专业调解:由消费者协会、商会、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特定组织主持的调解。
4. 商事调解:由专业的商事调解中心进行的调解。
5. 律师调解:由律师作为中立调解人主持的调解。
6. 诉前调解:由法院在立案前引导或委派给上述各类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进行的调解。 这是它与诉讼程序产生关联的关键。总结与比喻
· 诉讼外调解好比一个“大圈子” ,包含了社会上所有在打官司之外解决纠纷的调解方式。
· 诉前调解则是这个“大圈子” 里紧挨着 “法院大门” 的那一小块专属区域。它虽然也在“大门外”(诉讼程序外)进行,但是由“门卫”(法院)引导过来的,并且有一道快速进入“大门内”(获得强制执行力)或退回“大门内”(转入诉讼)的专用通道。
因此,在日常语境和司法实践中,人们经常将“诉前调解”与“诉讼外调解”等同使用,尤其是在强调其“非诉讼”属性时。但从精准的法律程序角度看,诉前调解是诉讼外调解在司法程序入口处的制度化应用。
18.(2026惠州二模·T18)
材料二我国某航运公司X轮在印尼被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的N轮碰撞受损。该航运公司诉至宁波海事法院,要求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赔偿修理费和各类损失费共计160余万美元。诉讼中,双方对本次船舶碰撞事故产生的损失金额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向双方提示诉讼成本高、周期长等风险,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在法院多措并举下,双方经多次协商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按照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全额自动履行,该案得以圆满高效化解。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此案通过调解得以圆满高效解决的原因。(8分)
诉讼调解
性质与阶段:诉讼调解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由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主持,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启动方式:通常是在案件立案后、判决前,由法官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启动。
法律效力:若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程序特点:属于诉讼程序的一部分,调解不成的,法院会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诉讼调解比较方便、快捷、高效,降低维权成本。
第三步:材料逻辑可视化
法律依据
侵权案例事实
原告诉求
诉讼缺点
法院引导
诉讼调解
①调解的知识用哪些?(诉讼调解的优点)
②案例事实、原告诉求、法院诉讼调解、诉讼调解的优点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18.(2026惠州二模·T18)
材料二我国某航运公司X轮在印尼被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的N轮碰撞受损。该航运公司诉至宁波海事法院,要求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赔偿修理费和各类损失费共计160余万美元。诉讼中,双方对本次船舶碰撞事故产生的损失金额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向双方提示诉讼成本高、周期长等风险,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在法院多措并举下,双方经多次协商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按照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全额自动履行,该案得以圆满高效化解。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此案通过调解得以圆满高效解决的原因。(8分)
【参考答案】
①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参与调解,都充分表达了利益诉求。2分
(有关键词:平等自愿字眼可给2分)
②法院通过诉讼调解,有效地弥合了分歧,促使双方在利益平衡上达成共识。2分(有关键词:以和为贵选调解或弥合分歧、达成共识可给2分)
③诉讼调解比较方便、快捷、高效,降低维权成本。2分
(有关键词:方便、快捷、高效、经济字眼可给2分)
④诉讼调解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能让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分(有关键词:有法律效力给1分,或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给2分)
第四步:答案生成可视化
法律依据
侵权案例事实
原告诉求
诉讼缺点
法院引导
诉讼调解
①调解的知识用哪些?(诉讼调解的优点)
②案例事实、原告诉求、法院诉讼调解、诉讼调解的优点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18(2)【评分细则】
①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参与调解,都充分表达了利益诉求。2分
(有关键词:平等自愿字眼可给2分)
②法院通过诉讼调解,有效地弥合了分歧,促使双方在利益平衡上达成共识。2分(有关键词:以和为贵选调解或弥合分歧、达成共识可给2分)
③诉讼调解比较方便、快捷、高效,降低维权成本。2分
(有关键词:方便、快捷、高效、经济字眼可给2分)
④诉讼调解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能让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分(有关键词:有法律效力给1分,或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给2分)
本题思路提醒:
调解首先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①—调解有优点②③---调解有法律效力。
④学生写调解、诉讼调解都有分,但写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不得分)或(诉前调解都不得分)。
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
依据:①李某因过错造成张某人身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2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1分)
②李某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 (1分),但存在重大过失,不满足法定的减轻赔偿责任条件(2分),张某同意减少李某赔偿数额的行为符合自愿原则。(1分)
意义:诉讼调解节省了司法资源,有利于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1分),提醒公众在乐善好施的同时应遵法律规定,在鼓励互帮互助与承担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2分)
18.(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10分)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①法律知识用哪些?(侵权责任、好意同乘、调解协议)
②案例纠纷是什么?调解协议的内容是什么?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是什么?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纠纷缘由
责任认定
张某诉求
李某辩称
法官调解
纠纷处理
法律依据
05
PART FIVE
真题精研
(经典高考真题精析、巩固训练)选择题详见配套习题
64
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做法
说法
【参考答案】不当之处:
①当事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2分)②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2分)
③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顾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当。(2分)
建议:①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2分)②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2分)
(其他答案,言之有理,酌情给分。)
2023·全国新课标·T41
①分别指出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法律依据是什么?
②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XX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XX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
①不应当受理(1分)。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的,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1分)。
本案中,乙未提前与甲形成一致协议,单方面申请仲裁,因此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1分)
②不合法(1分)。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选择适应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2分)。
因而乙不能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双倍返还定金(1分)
2023·广东高考·T17
合同内容与约定
违约事实
乙方诉求
题目要求
①判定 是或否受理?是否合法?
②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规定,…
③事实依据 本案中是否受理,…,否合法的理由
$
高中思政教与学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2025年高考政治真题训练
---答案解析与试题讲评
年份省市题号 核心考点 材料情境
2025·山东高考·T13 夫妻财产关系十遗嘱继承 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
2025·北京高考·T11 遗嘱的类型、遗嘱继承 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
2025年广东高考·T15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
2025年河南高考·T10 遗嘱、遗赠、所有权、遗产继承 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
2025年浙江6月高考·T21 遗嘱、继承、仲裁、举证责任 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
2025·陕晋宁青高考·T14 合同、违约、共同财产、所有权、著作权、侵权责任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2025年湖南高考·T13 举证责任、侵权责任、共同财产、民事责任 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
2025年云南高考·T14 债权、共同财产、所有权 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
2025年福建高考·T9 债权、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诉讼 甲和乙为规避债务协议离婚
2025年湖南高考·T14 不可抗力、人民调解 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
2025·河北高考·T14 自主创业+依法纳税十仲裁 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
2025年湖北高考·T11 姓名权、仲裁、不正当竞争 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
2025年云南高考·T13 仲裁、消费者权利与义务、诉讼 某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无人机,授权平台在收到消费者已退货信息后即可退款,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
2025年广西高考·T14 人民调解、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 刘某及儿子萌萌(2018年生)遇到遛狗的吴某
2025年湖北高考·T10 举证责任、侵权责任 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
2025年江苏高考·T12 著作权、诉讼时效、侵权责任 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
2025新课标I卷·T22 侵权与侵权责任、法律援助、证据 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
2025年甘肃高考·T14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人民调解 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
2025年天津高考·T8 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025年福建高考·T10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制假售假
2025年江西高考·T13 民法调整内容、诉讼时效、证据 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
2025·河北高考·T18 赡养的法定义务、继承、合同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2025·浙江1月高考·T26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2025年安徽高考·T19 民事权利与义务、育小职责大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2025·四川高考·T19 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法定继承、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 好意同乘、侵权责任、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2025年广西高考·T20(1)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根据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2025年广西高考·T20(2)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和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
1.(2025·山东高考·T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购买房屋以及 郭某申请贷款行为发生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房屋用
于与何某共同居住,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释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亭后追认等
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借
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
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郭某可以与何某外祖母签订相关协议,通
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③正确。
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发明人如
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②排除。遗嘱继承
要求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何某作为外孙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当遗嘱
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赠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④排除。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夫妻财产关系十遗嘱继承
A
2.(2025·北京高考·T11)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
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
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
嘱,A错误。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
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
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
B错误。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
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
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A.B.D
考点:遗嘱的类型、遗嘱继承
C
3.(2025年广东省高考·T15)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
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
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
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
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
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B
4. (2025年河南省高考·T10)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
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
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
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
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
题意。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
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③
考点:遗嘱、遗赠、所有权、遗产继承
C
5.(2025年浙江6月高考·T21)1993年叶某与赵某结婚,育有一子小叶,后双方离婚。2005年叶某与孟某再婚。2018年小叶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叶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2023年叶某去世,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法院一审前,孟某与小叶之间对涉案房屋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②法定继承人小叶享有的继承权应优先于自书遗嘱中孟某享有的继承权
③小叶需要对其有权继承涉案房屋的部分份额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④小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举证原则,小叶如果主张自己有权继承房产,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是法
定继承人,且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享有继承权的法律事实,即其是否“确实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故③正确。无论是遗嘱继承或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故④正确。
根据仲裁法规定,继承纠纷不能申请仲裁,故①表述错误。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
承,故②表述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遗嘱、继承、仲裁、举证责任
D
6.(2025·陕晋宁青高考·T14)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动画片人物形象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依法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擅
自制作、使用并售卖获利,构成对权利人著作权(复制权及发行权)的侵害,D正确。
甲乙两人存在债务纠纷,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甲有责任证明自
己借款给乙,但乙有权利进行抗辩,而非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 排除。甲将金项
链赠与妻子,金项链是独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B排除。民法典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
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
间为交付时间。这意味着,在网购情境下,商品的所有权在买家签收时发生转移,快递
员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未得到甲同意或事后追认,不能认定为签收,C 排除。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A.B.C
考点:著作权、举证责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所有权
D
7.(2025年湖南高考·T13) 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在民事诉讼中,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
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
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
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
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
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③④
考点:举证责任、侵权责任、共同财产、民事责任
A
8. (2025年云南高考·T14)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
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
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
②入选。
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
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
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③④
考点:债权、共同财产、所有权
A
9.(2025年福建高考·T9)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 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甲因经营需要向丙借款,但该款项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②正确;甲和乙在离
婚协议中约定,共同所有的房屋在离婚后归于乙,这使得甲的财产发生减损,偿还债务能力降低,势必影
响丙的债权实现,故③正确
材料对恶意规避债务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理解婚姻的真谛,
树立责任担当和法治意识。甲和乙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故
①错误.对于选项④,考生需要准确识别协议离婚与离婚协议之间的关系,法院判决只是撤销了房屋产权变
更登记,这并不影响甲和乙协议离婚的效力,甲和乙自领取离婚证之时起,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故④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珍惜婚姻关系
C
10.(2025年湖南高考·T14) 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枫桥经验”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
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验”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理念的
生动体现,④正确。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
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
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③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不可抗力、人民调解
B
11.(2025·河北高考·T14)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下列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父亲:采取合伙企业形式,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母亲: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无需公示企业登记信息
③朋友甲: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需转移占有
④朋友乙:通过仲裁解决与客户商事纠纷,比诉讼更便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 产经营所
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父亲的观点符合法律规定,①正确。商事仲裁较诉讼而言,具
有诸多优点:仲裁条款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并且仲裁审理期限一般较短,一裁终局,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对当事人来说更加便捷、高效,
所以朋友乙的建议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 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
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所以母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②排除。质押要求债务
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
权的担保。小王可以以厂房设立抵押向银行贷款,不需要转移占有,朋友甲 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③
排除。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自主创业+依法纳税十仲裁
B
12. (2025年湖北省高考·T11)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某日,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随即扫码支付离开。孙某食用后严重腹泻,这才发现代餐粉为“小玉牌”,遂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未予理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
③孙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
这种容易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符合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的特征,属于不正当竞争,②符合题意。
孙某作为消费者,因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且因商家仿冒包装导致自己误购的商品,合法权益受损,而
超市又未予理会其赔偿要求时,孙某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比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③符合题意。
姓名权是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的权利。“小王牌”是商品名称或
品牌标识,不属于姓名权范畴,李某仿冒“小王牌”包装的行为,侵害的是王某的商标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
而非姓名权,①排除。仲裁需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孙某与超市之间没有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所以孙某
不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④说法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姓名权、仲裁、不正当竞争
C
13. (2025年云南高考·T13)某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无人机,授权平台在收到消费者已退货信息后即可退款,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发现有顾客退回非本店售卖的无人机,且平台已将货款退还到顾客账户。商家( )
①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解决
②应该向其注册登记地法院起诉
③必须通过平台要求顾客返还货款
④不能要求平台返还已划扣的货款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消费者以虚假理由退回非本店商品并申请退款,属于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商家有权选
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追索货款,法律支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①正确。平台
根据商家授权和规则操作退款,若平台已履行审核义务(即使存在失误),商家一般需
直接向消费者追偿,而非要求平台返还货款。平台的责任限于规则执行,而非承担消费
者欺诈的后果,④正确。
网络消费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并非必须为商家注册登记地,
②排除。商家无需依赖平台,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要求消费者返还货款,平
台介入非强制,③排除。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仲裁、消费者权利与义务、诉讼
B
14.(2025年广西高考·T14)2024年9月1日,刘某及儿子萌萌(2018年生)遇到遛狗的吴某。萌萌与吴某的小狗玩耍时,路人梁某将奶茶杯扔向小狗,小狗受到惊吓将萌萌咬伤,萌萌的治疗共花费3500元。各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刘某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吴某与梁某应按过错比例缴纳人民调解费用
②刘某可向吴某请求赔偿,也可向梁某请求赔偿
③萌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应履行监护职责
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梁某的过错致使小狗咬伤萌萌,被侵权人(萌萌的监护人刘
某)可向动物饲养人吴某请求赔偿,也可向第三人梁某请求赔偿,②正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
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萌萌2018年生、2024年案发时6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明确监护人需履行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职责,刘某作为萌萌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
该表述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吴某与梁某按过错
比例缴纳人民调解费用”的情况,①排除。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仅具
有法律约束力,需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表述缺少关键程
序,④排除。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监护人职责、人民调解的费用及协议效力等民事法律
C
15.(2025年湖北省高考·T10) 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
②正确。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
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
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
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
情况,④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举证责任、侵权责任
C
16.(2025年江苏高考·T12)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该旅行社在微信公众
号上使用的风景照是冯某曾发表的,旅行社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D正确。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发表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
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五十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
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A排除。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
日起计算,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权利受到某旅行社侵害,遂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未满三年,B 排除。
材料中,冯某的姓名权并未受到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旅行社的不当行为未侵犯冯某的姓名权,C排除。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A.B.C
考点:著作权、诉讼时效、侵权责任
D
17.(2025·新课标I卷·T22)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如本案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根据自愿和合
法的原则,在当事人双方的参与下,进行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常用方式,人民
法院在受理后可以组织调解,以促进纠纷解决,①正确。依据《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因产品
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作为消费者,因烟花缺陷受伤,有权要求该公司赔
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③正确。
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证据,而非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物理特征(如形状、痕迹等)
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破损的烟花)。视频和照片是通过影像记录事实,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视听
资料”或“电子数据”,②排除。法律援助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经济困难),并非所有当事人自动获得。题
干中未提及甲的经济状况或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形(如收入低于当地标准),因此不能直接认定甲有权获得
无偿法律服务,④排除。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侵权与侵权责任、法律援助、证据
B
18.(2025年甘肃高考·T14)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小兰辞职后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是想打官司,她的朋友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建议。以下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
②小兰经济困难,诉求属于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
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能达成协议还省时省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根据法律规定,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小兰经济困难,诉求是支付劳动报酬,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②正确。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
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
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程序简便,省时
省力,④正确。
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王某的叔叔是法官,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不能审理此案,①错误。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不是两年;且进行劳动争议诉讼
通常需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直接起诉,③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③
考点: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人民调解
C
19.(2025年天津高考·T8)同为17周岁的小张和小李是好朋友。某日,小张骑电动车载小李外出,与赵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小李严重受伤。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与小张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小李无责任。后小李的父母与赵某达成赔偿协议,但与小张及其父母多次协商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小李的父母没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B. 法院解决该侵权纠纷时应考虑行为人的过错
C. 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是解决纠纷的方式
D. 小张的父母履行了监护职责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以过错为要件,交管部门已认定赵某和小张存在过错,且责任同等,法院在审理时应当考虑
行为人的过错程度,B说法正确。
小张和小李均为17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李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
其提起诉讼,A说法错误,责任认定书是证据,用于确定事故责任,但本身并非解决纠纷的方式。 解决纠
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C说法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
人承担侵权责任。即使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也不能完全免除,D说法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A.C.D
考点:侵权责任、诉讼、调解、民事行为能力
B
20.(2025年福建高考·T10)陈某等人合伙生产某品牌牛肉干,并上网销售。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明,陈某等人涉嫌制假售假。最后,因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陈某等人被分别判处8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公安机关应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
②吴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是陈某等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
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吴某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③
正确;在侵权责任的承担方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属于产品责任,应适用无过错
责任原则,陈某等人作为生产者,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故
④正确
根据材料判断,陈某等人制假售假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由检察机关提起,故①错误;吴某购买并食用牛肉
干后发生食物中毒,是被害人,他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而非证人证言,故排除②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D
21.(2025年江西高考·T13)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该借条由丙亲笔书写并签名:“借条 今借到甲现金叁万圆整。借款人:丙 2022年5月18日”。2个月后,甲请求乙归还借条,乙找寻多次无果后称借条已不慎遗失。下列正确的是
①乙应当赔偿甲3万元
②甲、丙之间借款关系中,借条属于书证
③甲仍有权请求丙清偿3万元的借款
④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已届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对甲、丙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而言,借条以其文字记录的信息反映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属于书证。
故选项②是正确的。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作用主要在于还原客观事实,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反驳对方当事人的
事实主张,帮助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权利人对于己方诉请如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就可能会面临证据不足所带来
的法律风险。本案中,借条遗失并不意味着出借人甲与借款人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就已经当然消灭。甲仍具有债权
请求权,可请求丙归还3万元借款。故选项③正确。
乙将甲的借条遗失,虽然对甲“现金借款”的债权实现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遗失借条这一证据并不意味着甲的损害结果就一定是3万元债权无法实
现。影响甲的损害结果的因素有:是否存在其他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借款人丙是否认可其与甲之间的借款事实、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否届满等。如
果甲在此后的纠纷解决过程中能提供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或丙认可其与甲之间的借款关系,那甲的损失就
不一定是3万元。故选项①错误。普通诉讼时效三年期限的起算时间是“权利被侵害后,权利人能够行使权利而不行使权利”。本案中,借条仅明确了借
款发生的时间,未明确具体的还款日期。甲未向丙主张还款时,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此时诉讼时效还未开始起算。只有在甲向丙主张清偿债务而丙
未履行时,甲的民事权利才被视为“已受到侵害”,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因此,借条上记载的借款时间不能视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由此可知,本案
中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并未届满。故选项④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民法调整内容、诉讼时效、证据
C
22.(2025·河北高考·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8分)
材料二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6分)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
《法律与生活》
用什么判断并说明理由?
判断什么?
怎么判断并说明理由?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6分)
①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用哪些?(赡养义务)
②首先判断是否成立,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什么?赡养合同是否有效?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违背传统美德?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判断+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一、育小职责大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2.父母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知识拓展】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一样 ◆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此制度能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局限性: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3.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5.1 家和万事兴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025·河北高考·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6分)
胡大爷儿子的观点
作出判断
合同违法、无效
案例缘由
约定无效
第三步:材料逻辑可视化
①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用哪些?(赡养义务)
②首先判断是否成立,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什么?赡养合同是否有效?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违背传统美德?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判断+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参考答案】
不成立。(1分)
理由:合同部分无效,“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违反了“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法律规定;(2分)
赡养义务要求子女对父母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符合公序良俗;(2分)
不赡养老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合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1分)
(2025·河北高考·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6分)
胡大爷儿子的观点
作出判断
合同违法、无效
案例缘由
约定无效
第四步:答案生成可视化
①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用哪些?(赡养义务)
②首先判断是否成立,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什么?赡养合同是否有效?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违背传统美德?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判断+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4分)
23.【2025·浙江1月高考·T26(1)】
田米(x,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国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全,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4分)
24.(2025·四川高考·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10分)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
《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遗产、继承、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用什么分析?
分析什么?
怎么分析?
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10分)
①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用哪些?(遗产、继承、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②张某的遗产有哪些?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家庭婚姻继承类】先析产(先确定遗产有哪些)+继承
1.进行遗产认定(析产):先将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夫妻个人财产:①婚前财产(婚前所得,婚后购买还属于个人财产);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区分处理遗产的方式:
(1)根据被继承人是否立了遗嘱,判断是遗嘱方式还是法定继承方式。
(2)根据有效遗嘱的构成要件判断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如无效则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3.法定继承方式:重点把握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4.遗嘱方式:
1、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2、遗嘱继承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分析遗嘱是否有效: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法律效力】:遗赠抚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人之外】)>法定继承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第三步:材料逻辑可视化
张某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张某的遗产有:存款15万元、一套房产的50%份额。
存款15万元由陈某、刘某、张乙继承。
张某遗产的房产份额由陈某、张某、刘某三分平均分配。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所以刘某继承三分之二、张乙继承三分之一。
24.(2025·四川高考·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10分)
①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用哪些?(遗产、继承、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②张某的遗产有哪些?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法律依据
析出共有财产后张某的遗产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房产份额分配
第四步:答案生成可视化
【参考答案】
①析出夫妻共用财产后张某的遗产有:存款15万元、一套房产的50%份额。(2分)
②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刘某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分)
③存款15万元由陈某、刘某、张乙继承。张某遗产的房产份额由刘某继承三分之二、张乙继承三分之一。(4分)
24.(2025·四川高考·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10分)
①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用哪些?(遗产、继承、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②张某的遗产有哪些?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法律依据
析出共有财产后张某的遗产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房产份额分配
25.(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国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
《法律与生活》
用什么说明?
说明什么?
怎么说明?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10分)
①法律知识用哪些?(侵权责任、好意同乘、调解协议)
②案例纠纷是什么?调解协议的内容是什么?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是什么?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承担方式
(1)损害他人财物: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侵害他人人格尊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诉讼时效: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一般侵权、特殊侵权)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责任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具体表现:①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侵权责任的特别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园承担侵权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
3.侵犯人身权利(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侵犯财产权利(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4.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侵害相邻关系)
1.含义: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主要类型:相邻用水、排水, 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 相邻通风、采光、日照, 相邻有害物质排放。
3.处理规则
(1)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依据: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重点之一:侵权责任
第二步:知识逻辑可视化
突破一:侵权与侵权责任
“某某公司,某某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法院是否会支持某某主张,为什么?”
【答题思路】
①判定 是或否
②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具有…权利(保护性规定+解释),
禁止他人……。
③事实依据 本案中…行为导致…,应认定为…
④承担责任 XX 的行为…,应承担……(具体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惩罚性赔偿。可单独适用,可合并适用。
术语表达
第三步:材料逻辑可视化
18.(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10分)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①法律知识用哪些?(侵权责任、好意同乘、调解协议)
②案例纠纷是什么?调解协议的内容是什么?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是什么?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纠纷缘由
责任认定
张某诉求
李某辩称
法官调解
纠纷处理
法律依据
第四步:答案生成可视化
依据:①李某因过错造成张某人身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2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1分)
②李某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 (1分),但存在重大过失,不满足法定的减轻赔偿责任条件(2分),张某同意减少李某赔偿数额的行为符合自愿原则。(1分)
意义:诉讼调解节省了司法资源,有利于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1分),提醒公众在乐善好施的同时应遵法律规定,在鼓励互帮互助与承担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2分)
18.(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10分)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①法律知识用哪些?(侵权责任、好意同乘、调解协议)
②案例纠纷是什么?调解协议的内容是什么?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是什么?
③结合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纠纷缘由
责任认定
张某诉求
李某辩称
法官调解
纠纷处理
法律依据
【2025广东金太阳11月联考·T22·(1)】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年近七旬的赵阿婆在地铁站内乘坐上行电梯时未抓住扶梯导致身体向后倾斜摔倒,李先生见状赶忙跑来帮忙搀扶赵阿婆。在搀扶过程中,赵阿婆欲蹬脚借力起身,其和李先生又先后向后倾倒,导致后排王女士被撞到而摔倒受伤。1分钟后,地铁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置。后王女士被送医治疗,医疗费及相关合理费用共计6万元。王女士起诉要求赵阿婆、李先生、地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赵阿婆认为,当时她摔倒时并没有碰到王女士,王女士受伤是其未扶扶手或赵先生撞倒造成的,与自己无关。
李先生认为,自己出于善意救助的目的采取紧急救助措施,赵阿婆与自己向后倾倒的主要原因是赵阿婆想要借搀扶之力起身,自己在救助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原告损失不应承担责任。
地铁公司认为,事发前涉案自动扶梯运行正常,事发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已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本案原告受伤无过错。
(1)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就王女士的损失分别分析赵阿婆、李先生、地铁公司的责任认定,并说明理由。(7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评分细则】①赵阿婆对王女士承担赔偿责任, 李先生及地铁公司不承担责任。(2分, 赵阿婆承担责任1分 , 李先生及地铁公司不承担责任1分)
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1分)赵阿婆因未按照乘坐扶梯的规范扶好扶手带导致摔倒, 当李先生扶住她后,又试图起身导致两人同时摔, 并撞到后面的王女士, 从而导致王女士受伤。所以赵阿婆是侵权责任人,赵阿婆对王女士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1分, 能够结合材料分析得出赵阿婆是侵权责任人即可得1分)
③依据民法典(1分,替代答案:根据民法),李先生自愿施助, 其救助行为无主观过错。(李先生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紧急救助/李先生的行为是出于善意救助的目的而采取了紧急救助措施/李先生的行为符合法定免责条件),故李先生不承担责任。(1分,能够结合材料分析得出李先生不需要承担责任即可得1分)
④事发前自动扶梯运行正常, 事发后地铁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已尽到合理且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地铁公司不承担责任。(1分)
⑤见义勇为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 上述责任的认定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分)(本题最高得分不超过7分)
①法律知识用哪些?侵权责任
②王女士的损失与谁有关?赵阿婆、李先生、地铁公司的责任如何认定?指出谁承担侵权责任?一般侵权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③王女士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把侵权案例纠纷链接课本知识,概括是否有法律依据的原因?(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责任认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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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2025年高考政治真题训练)解析版
年份省市题号
核心考点
材料情境
2025·山东高考·T13
夫妻财产关系十遗嘱继承
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
2025·北京高考·T11
遗嘱的类型、遗嘱继承
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
2025年广东高考·T15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
2025年河南高考·T10
遗嘱、遗赠、所有权、遗产继承
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
2025年浙江6月高考·T21
遗嘱、继承、仲裁、举证责任
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
2025·陕晋宁青高考·T14
合同、违约、共同财产、所有权、著作权、侵权责任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2025年湖南高考·T13
举证责任、侵权责任、共同财产、民事责任
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
2025年云南高考·T14
债权、共同财产、所有权
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
2025年福建高考·T9
债权、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诉讼
甲和乙为规避债务协议离婚
2025年湖南高考·T14
不可抗力、人民调解
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
2025·河北高考·T14
自主创业+依法纳税十仲裁
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
2025年湖北高考·T11
姓名权、仲裁、不正当竞争
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
2025年云南高考·T13
仲裁、消费者权利与义务、诉讼
某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无人机,授权平台在收到消费者已退货信息后即可退款,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
2025年广西高考·T14
人民调解、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
刘某及儿子萌萌(2018年生)遇到遛狗的吴某
2025年湖北高考·T10
举证责任、侵权责任
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
2025年江苏高考·T12
著作权、诉讼时效、侵权责任
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
2025新课标I卷·T22
侵权与侵权责任、法律援助、证据
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
2025年甘肃高考·T14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人民调解
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
2025年天津高考·T8
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025年福建高考·T10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制假售假
2025年江西高考·T13
民法调整内容、诉讼时效、证据
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
2025·河北高考·T18
赡养的法定义务、继承、合同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2025·浙江1月高考·T26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2025·四川高考·T19
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法定继承、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
好意同乘、侵权责任、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2025年广西高考·T20(1)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根据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2025年广西高考·T20(2)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和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
1.(2025·山东高考·T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命题点】夫妻财产关系十遗嘱继承
【深度解析】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购买房屋以及郭某申请贷款行为发生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房屋用于与何某共同居住,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释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郭某可以与何某外祖母签订相关协议,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③正确。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②排除。遗嘱继承要求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何某作为外孙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赠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④排除。
【易错警示】
本题容易错选④项,原因在于未准确理解“遗嘱继承”与“遗赠”两种遗产取得形式,误认为有遗嘱即为遗嘱继承。
要明确:★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遣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为:
2.(2025·北京高考·T11)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答案】C
【考点】遗嘱的类型、遗嘱继承
【解析】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
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
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
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3.(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参考答案】B
【考点】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4. (2025年河南高考·T10)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考点】遗嘱、遗赠、所有权、遗产继承
【解析】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5.(2025年浙江6月高考·T21)1993年叶某与赵某结婚,育有一子小叶,后双方离婚。2005年叶某与孟某再婚。2018年小叶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叶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2023年叶某去世,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法院一审前,孟某与小叶之间对涉案房屋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②法定继承人小叶享有的继承权应优先于自书遗嘱中孟某享有的继承权
③小叶需要对其有权继承涉案房屋的部分份额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④小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考点】遗嘱、继承、仲裁、举证责任
【解析】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本案属于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需通过诉讼程序处理,①排除。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叶某在自书遗嘱中指定他的所有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虽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因小叶作为叶某的法定继承人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故该遗嘱部分无效,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②排除,④正确。在继承纠纷中,主张权利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叶主张遗嘱无效或要求保留份额,需提供证据,如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证明,③正确。
6.(2025·陕晋宁青高考·T14)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答案】D
【解析】【命题点】合同、违约、共同财产、所有权、著作权、侵权责任
【深度解析】甲乙两人存在债务纠纷,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甲有责任证明自己借款给乙,但乙有权利进行抗辩,而非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 排除。甲将金项链赠与妻子,金项链是独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B排除。民法典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这意味着,在网购情境下,商品的所有权在买家签收时发生转移,快递员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未得到甲同意或事后追认,不能认定为签收,C排除。动画片人物形象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依法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制作、使用并售卖获利,构成对权利人著作权(复制权及发行权)的侵害,D正确。
7.(2025年湖南高考·T13) 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考点】举证责任、侵权责任、共同财产、民事责任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8. (2025年云南高考·T14)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考点】债权、共同财产、所有权
【答案】A
【解析】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
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9.(2025年福建高考·T9)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 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参考答案】C
【考点】债权、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诉讼
【考查目标】本题以甲和乙为规避债务协议离婚创设情境,要求考生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相关知识,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协议离婚的效力等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本题考查考生的辨识与判断能力、反思与评价能力。
【解析】材料对恶意规避债务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理解婚姻的真谛,树立责任担当和法治意识。甲和乙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故①错误;甲因经营需要向丙借款,但该款项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②正确;甲和乙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同所有的房屋在离婚后归于乙,这使得甲的财产发生减损,偿还债务能力降低,势必影响丙的债权实现,故③正确;对于选项④,考生需要准确识别协议离婚与离婚协议之间的关系,法院判决只是撤销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这并不影响甲和乙协议离婚的效力,甲和乙自领取离婚证之时起,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故④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
10.(2025年湖南高考·T14) 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考点】不可抗力、人民调解
【解析】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枫桥经验”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验”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④正确。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
11.(2025·河北高考·T14)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下列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父亲:采取合伙企业形式,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母亲: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无需公示企业登记信息
③朋友甲: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需转移占有
④朋友乙:通过仲裁解决与客户商事纠纷,比诉讼更便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命题点】自主创业+依法纳税十仲裁
【深度解析】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 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所以母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②排除。质押要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小王可以以厂房设立抵押向银行贷款,不需要转移占有,朋友甲 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③排除。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 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父亲的观点符合法律规定,①正确。商事仲裁较诉讼而言,具有诸多优点:仲裁条款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并且仲裁审理期限一般较短,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对当事人来说更加便捷、高效,所以朋友乙的建议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易混辨析】设定抵押权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设定质押权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动产的占有(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12. (2025年湖北高考·T11)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某日,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随即扫码支付离开。孙某食用后严重腹泻,这才发现代餐粉为“小玉牌”,遂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未予理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
③孙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考点】姓名权、仲裁、不正当竞争
【解析】姓名权是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的权利。“小王牌”是商品名称或品牌标识,不属于姓名权范畴,李某仿冒“小王牌”包装的行为,侵害的是王某的商标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而非姓名权,①排除。仲裁需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孙某与超市之间没有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所以孙某不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④说法错误。
②: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这种容易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符合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的特征,属于不正当竞争,②符合题意。孙某作为消费者,因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且因商家仿冒包装导致自己误购的商品,合法权益受损,而超市又未予理会其赔偿要求时,孙某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比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符合题意。
13. (2025年云南高考·T13)某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无人机,授权平台在收到消费者已退货信息后即可退款,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发现有顾客退回非本店售卖的无人机,且平台已将货款退还到顾客账户。商家( )
①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解决
②应该向其注册登记地法院起诉
③必须通过平台要求顾客返还货款
④不能要求平台返还已划扣的货款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考点】仲裁、消费者权利与义务、诉讼
【答案】B
【解析】消费者以虚假理由退回非本店商品并申请退款,属于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商家有权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追索货款,法律支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①正确。平台根据商家授权和规则操作退款,若平台已履行审核义务(即使存在失误),商家一般需直接向消费者追偿,而非要求平台返还货款。平台的责任限于规则执行,而非承担消费者欺诈的后果,④正确。
网络消费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并非必须为商家注册登记地,②排除。商家无需依赖平台,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要求消费者返还货款,平台介入非强制,③排除。
14. (2025年广西高考·T14)2024年9月1日,刘某及儿子萌萌(2018年生)遇到遛狗的吴某。萌萌与吴某的小狗玩耍时,路人梁某将奶茶杯扔向小狗,小狗受到惊吓将萌萌咬伤,萌萌的治疗共花费3500元。各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刘某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吴某与梁某应按过错比例缴纳人民调解费用
②刘某可向吴某请求赔偿,也可向梁某请求赔偿
③萌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应履行监护职责
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考点】人民调解、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监护人职责、人民调解的费用及协议效力等民事法律核心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梁某的过错致使小狗咬伤萌萌,被侵权人(萌萌的监护人刘某)可向动物饲养人吴某请求赔偿,也可向第三人梁某请求赔偿,②正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萌萌2018年生、2024年案发时6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民法典》第三十四条明确监护人需履行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职责,刘某作为萌萌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该表述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吴某与梁某按过错比例缴纳人民调解费用”的情况,①排除。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仅具有法律约束力,需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表述缺少关键程序,④排除。
15.(2025年湖北高考·T10)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考点】举证责任、侵权责任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
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
16.(2025年江苏高考·T12)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答案】D
【解析】【命题点】著作权、诉讼时效、侵权责任
【深度解析】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该旅行社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的风景照是冯某曾发表的,旅行社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D正确。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发表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五十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A排除。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权利受到某旅行社侵害,遂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未满三年,B 排除。材料中,冯某的姓名权并未受到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旅行社的不当行为未侵犯冯某的姓名权,C排除。
17.(2025新课标I卷·T22)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考点】侵权与侵权责任、法律援助、证据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如本案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当事人双方的参与下,进行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常用方式,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可以组织调解,以促进纠纷解决,①正确。依据《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作为消费者,因烟花缺陷受伤,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③正确。
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证据,而非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物理特征(如形状、痕迹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破损的烟花)。视频和照片是通过影像记录事实,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②排除。法律援助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经济困难),并非所有当事人自动获得。题干中未提及甲的经济状况或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形(如收入低于当地标准),因此不能直接认定甲有权获得无偿法律服务,④排除。
18.(2025年甘肃高考·T14)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小兰辞职后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是想打官司,她的朋友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建议。以下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
②小兰经济困难,诉求属于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
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能达成协议还省时省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考点】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人民调解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王某的叔叔是法官,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不能审理此案,①错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不是两年;且进行劳动争议诉讼通常需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直接起诉,③错误。
根据法律规定,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小兰经济困难,诉求是支付劳动报酬,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②正确。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程序简便,省时省力,④正确。
19.(2025年天津高考·T8)同为17周岁的小张和小李是好朋友。某日,小张骑电动车载小李外出,与赵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小李严重受伤。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与小张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小李无责任。后小李的父母与赵某达成赔偿协议,但与小张及其父母多次协商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李的父母没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B.法院解决该侵权纠纷时应考虑行为人的过错
C.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是解决纠纷的方式
D.小张的父母履行了监护职责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考点】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诉讼
【解析】小张和小李均为17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李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其提起诉讼,A说法错误,一般侵权责任以过错为要件,交管部门已认定赵某和小张存在过错,且责任同等,法院在审理时应当考虑行为人的过错程度,B说法正确。责任认定书是证据,用于确定事故责任,但本身并非解决纠纷的方式。 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C说法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即使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也不能完全免除,D说法错误。
20.(2025年福建高考·T10)陈某等人合伙生产某品牌牛肉干,并上网销售。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明,陈某等人涉嫌制假售假。最后,因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陈某等人被分别判处8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公安机关应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
②吴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是陈某等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
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参考答案】D
【考点】“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考查目标】本题以陈某等人制假售假导致吴某食物中毒的案例创设情境,要求考生运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等相关知识,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侵权责任的过错原则等进行分析判断。本题考查考生的辨识与判断能力、反思与评价能力。材料旗帜鲜明地反对制假售假行为,引导考生树立依法诚信经营意识、程序正义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以及证据意识,培育法治素养。
【解析】根据材料判断,陈某等人制假售假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由检察机关提起,故①错误;吴某购买并食用牛肉干后发生食物中毒,是被害人,他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而非证人证言,故排除②;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吴某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③正确;在侵权责任的承担方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属于产品责任,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陈某等人作为生产者,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故④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D。
21.(2025年江西高考·T13)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该借条由丙亲笔书
写并签名:“借条 今借到甲现金叁万圆整。借款人:丙 2022年5月18日”。2个月后,甲请求乙归还借条,乙找寻多次无果后称借条已不慎遗失。下列正确的是
①乙应当赔偿甲3万元
②甲、丙之间借款关系中,借条属于书证
③甲仍有权请求丙清偿3万元的借款
④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已届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考点】民法调整内容、诉讼时效、证据
【考查目标】主要考查“辨识与判断”“分析与综合”“推理与论证”的学科关键能力,落实“法治思维与法治实践”的学科素养要求。试题以常见的生活事实为情境材料,考查学生对民法调整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引导学生正确运用法律知识认识常见的现实法律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试题分析】乙将甲的借条遗失,虽然对甲“现金借款”的债权实现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遗失借条这一证据并不意味着甲的损害结果就一定是3万元债权无法实现。影响甲的损害结果的因素有:是否存在其他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借款人丙是否认可其与甲之间的借款事实、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否届满等。如果甲在此后的纠纷解决过程中能提供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或丙认可其与甲之间的借款关系,那甲的损失就不一定是3万元。故选项①错误。对甲、丙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而言,借条以其文字记录的信息反映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属于书证。故选项②是正确的。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作用主要在于还原客观事实,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反驳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帮助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权利人对于己方诉请如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就可能会面临证据不足所带来的法律风险。本案中,借条遗失并不意味着出借人甲与借款人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就已经当然消灭。甲仍具有债权请求权,可请求丙归还3万元借款。故选项③正确。普通诉讼时效三年期限的起算时间是“权利被侵害后,权利人能够行使权利而不行使权利”。本案中,借条仅明确了借款发生的时间,未明确具体的还款日期。甲未向丙主张还款时,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此时诉讼时效还未开始起算。只有在甲向丙主张清偿债务而丙未履行时,甲的民事权利才被视为“已受到侵害”,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因此,借条上记载的借款时间不能视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由此可知,本案中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并未届满。故选项④错误。
22.(2025·河北高考·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8分)
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6分)
【参考答案】不成立。(1分)
理由:
合同部分无效,“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违反了“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法律规定;(2分)
赡养义务要求子女对父母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符合公序良俗;(2分)
不赡养老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合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1分)
23.(2025·浙江1月高考·T2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田米(x,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国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网,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全,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全。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4分)
【考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参考答案】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4分)
24.(2025·四川高考·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10分)
【考点】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法定继承、遗产
【参考答案】
①析出夫妻共用财产后张某的遗产有:存款15万元、一套房产的50%份额。(2分)
②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刘某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分)
③存款15万元由陈某、刘某、张乙继承。张某遗产的房产份额由刘某继承三分之二、张乙继承三分之一。(4分)
25.(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答案】①李某因过错造成张某人身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2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1分)
②李某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 (1分),但存在重大过失,不满足法定的减轻赔偿责任条件(2分),张某同意减少李某赔偿数额的行为符合自愿原则。(1分)
③诉讼调解节省了司法资源,有利于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1分),提醒公众在乐善好施的同时应遵法律规定,在鼓励互帮互助与承担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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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2022-2024年高考政治真题训练)
1.(2024·甘肃高考·T14) 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2024·重庆高考·T15) 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2024·山东高考·T14)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4·安徽高考·T14)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 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4·湖北高考·T9)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4·甘肃高考·T14) 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3·浙江6月高考·T26)张某和李某系大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 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3湖南高考·T13)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3江苏·高考)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10.(2024·河北高考·T14) 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2024·江苏高考·T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从这一规定可以推出( )
A. 一方危困状态下签订的合同与显失公平的合同是种属关系
B. 如果民事法律行为不是显失公平的,则不能请求予以撤销
C. 有的仲裁机构裁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显失公平的
D. 一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因此,该合同是显失公平的
12.(2024·浙江6月高考·T22)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4·广东高考·T15)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024·北京高考·T10)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3·浙江6月高考·T26)张某和李某系大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 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2023·北京高考·T11)“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17.(2023·山东高考·T15)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速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已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2023·湖南高考·T14)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9.(2023·浙江1月高考·T27) 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0.(2023·浙江6月高考·T25)2023年“五一”假期临近之际,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销售。有顾客举报甲公司的销售行为。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查实,并作出相关行政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实施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因加班加点发生劳动争议,甲公司员工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④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2023·辽宁高考·T14)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2.(2023·辽宁高考·T6)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做出行政处罚。乙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驳回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未上诉。这体现了该局( )
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
②对争议事实进行查证,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③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
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3.(2023·湖南高考·T1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4.(2023·浙江1月高考·T26)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25.(2023·新课标·T22)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6.(2024·湖南高考·T19)(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27.(2024·浙江1月高考·T27)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分)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5分)
28.(2024·江苏高考·T19) 小李是cosplay(扮演成电影、漫画或游戏中的角色)圈的知名扮演者,因高度还原了许多角色而火爆社交网络。近来,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合匿名创建了“该死的小李”贴吧,并聚集了一批人在平台发布各种网暴言论。大量粗鄙低俗的言论,使不知情的网民对小李产生了错误认识,除造成其严重的精神困扰以外,也使其遭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小李联系该平台公司要求其提供侵权人信息,并删除相关言论,平台公司未予处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李应如何做好起诉前的必要准备。(6分)
29.(2024·甘肃高考·T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6分)
30.(2023·全国新课标·T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31.(2023·广东高考·T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XX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XX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高考政治真题分项训练
1.【答案】A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2.【答案】C
【解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3.【答案】B
【解析】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应以公司资产对外偿还债务,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4.【答案】D
【解析】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5.【答案】B【解析】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6.【答案】A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7.【答案】C【解析】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8.【答案】B【解析】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商品买卖活动,①正确。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错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9.【答案】D【解析】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10.【答案】B
【解析】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Z公司停止拨打推广电话,而Z公司仍继续拨打,严重影响了李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这种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①正确。虽然李某的电话信息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但在李某明确拒绝 Z 公司的推广电话并要求停止后,Z 公司继续拨打就构成了对其个人生活安宁的侵犯,此时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②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因此,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③正确。Z 公司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继续拨打推广电话,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不能以无故意为由免除责任,④错误。
11.【答案】C
【解析】属种关系或者种属关系是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外延小的概念为种概念,外延大的概念为属概念。危困状态下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此,二者之间不是种属关系,A错误。题干中的法律规定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依据此判断进行的推理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其有效式是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该选项属于否定前件式,属于无效式,排除B。依据“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一规定可以推出“所有利用对方……显示公平的裁决是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裁决”,通过换位推理,可以得出“有的仲裁机构裁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显失公平的”,C正确。该选项可以作为三段论理解,也即是:显示公平的会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一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因此,该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可见,这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D错误。
12.【答案】D
【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②正确。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故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④正确。
13.【答案】A 考点: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解析】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并不是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都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14.【答案】C
【解析】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任何维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15.【答案】C【解析】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16.【答案】B【解析】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B符合题意。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表述不准确,A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说法错误。依据仲裁法的规定,离婚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规定,所以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D说法错误。
17.【答案】A【解析】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
18.【答案】C【解析】①③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符合题意。②④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
19.【答案】C【解析】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
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同时得到小童的同意,才能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20.【答案】B【解析】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①正确,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乙公司作为被侵权方,有仅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③正确。乙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④错误。
21.【答案】B【解析】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
22.【答案】B【解析】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做出行政处罚。这体现了该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①④入选。材料反映该局对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进行了查证,并对侵权者做出行政处罚,不存在化解行政争议问题,②不选。材料反映该局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处理商标侵权,不涉及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③不选。
23.【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选。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
24.【答案】B【解析】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
25.【答案】D【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中夏某因肖像权被侵害,并与甲餐厅产生人身权利方面的民事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
26.【参考答案】
图1: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1分)情境中父亲以工作忙为由不尽对子女教育义务违背法律规定,应与母亲共同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2分)
图2: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分)情境中7岁孩子为游戏账户充值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监护人应加强约束和引导,游戏平台应返还其充值款项。(2分)
图3:劳动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1分)情境中用人单位使用15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快递工作违背劳动法规定,相关部门应依法处理,责令改正。(2分)
【答案2】①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抚养,保护的义务,情境中的父亲不应以工作太忙为由不教育子女,应该父母共同承担教育职责1+1+1
类似表达:夫妻地位(义务)平等
②民法典规定,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境中7岁男孩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替代语言:无效),监护人应加以约束和引导,游戏平台应退还相应款项(可替代,二选一)
③劳动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招聘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工作,情境中公司招聘15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快递工作,违背了法律规定(禁止招收童工违法),相关部门应责令整改(依法惩处,打击,主体必须为政府部门)
27.(1)【参考答案】
合法。(1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3分)
(2)【参考答案】
否。(1分)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2分)
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2分)
28.【答案】①明确被告(1分),可以要求平台公司提供侵权人信息,若平台公司拒绝提供,可以将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1分)
②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1分)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1分)
③搜集证据,(1分)可以通过截屏等方式进行取证。(1分)
29.【答案】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是打官司决胜负的砝码。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周某无证据表明微信转账是赠与行为,故应偿还孙某。生活中我们应该注重收集和保存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0.【参考答案】
不当之处:
①当事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2分)
②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2分)
③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顾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当。(2分)
建议:
①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2分)
②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2分)
(其他答案,言之有理,酌情给分。)
31.【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
①不应当受理(1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的,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1分)。本案中,乙未提前与甲形成一致协议,单方面申请仲裁,因此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1分)
②不合法(1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选择适应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2分)。因而乙不能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双倍返还定金(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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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2025年高考政治真题训练)
年份省市题号
核心考点
材料情境
2025·山东高考·T13
夫妻财产关系十遗嘱继承
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
2025·北京高考·T11
遗嘱的类型、遗嘱继承
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
2025年广东高考·T15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
2025年河南高考·T10
遗嘱、遗赠、所有权、遗产继承
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
2025年浙江6月高考·T21
遗嘱、继承、仲裁、举证责任
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
2025·陕晋宁青高考·T14
合同、违约、共同财产、所有权、著作权、侵权责任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2025年湖南高考·T13
举证责任、侵权责任、共同财产、民事责任
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
2025年云南高考·T14
债权、共同财产、所有权
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
2025年福建高考·T9
债权、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诉讼
甲和乙为规避债务协议离婚
2025年湖南高考·T14
不可抗力、人民调解
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
2025·河北高考·T14
自主创业+依法纳税十仲裁
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
2025年湖北高考·T11
姓名权、仲裁、不正当竞争
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
2025年云南高考·T13
仲裁、消费者权利与义务、诉讼
某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无人机,授权平台在收到消费者已退货信息后即可退款,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
2025年广西高考·T14
人民调解、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
刘某及儿子萌萌(2018年生)遇到遛狗的吴某
2025年湖北高考·T10
举证责任、侵权责任
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
2025年江苏高考·T12
著作权、诉讼时效、侵权责任
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
2025新课标I卷·T22
侵权与侵权责任、法律援助、证据
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
2025年甘肃高考·T14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人民调解
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
2025年天津高考·T8
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025年福建高考·T10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制假售假
2025年江西高考·T13
民法调整内容、诉讼时效、证据
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
2025·河北高考·T18
赡养的法定义务、继承、合同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2025·浙江1月高考·T26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2025·四川高考·T19
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法定继承、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
好意同乘、侵权责任、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2025年广西高考·T20(1)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根据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2025年广西高考·T20(2)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和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
1.(2025·山东高考·T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5·北京高考·T11)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3.(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 (2025年河南高考·T10)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2025年浙江6月高考·T21)1993年叶某与赵某结婚,育有一子小叶,后双方离婚。2005年叶某与孟某再婚。2018年小叶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叶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2023年叶某去世,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法院一审前,孟某与小叶之间对涉案房屋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②法定继承人小叶享有的继承权应优先于自书遗嘱中孟某享有的继承权
③小叶需要对其有权继承涉案房屋的部分份额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④小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5·陕晋宁青高考·T14)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7.(2025年湖南高考·T13) 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2025年云南高考·T14)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9.(2025年福建高考·T9)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 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5年湖南高考·T14) 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2025·河北高考·T14)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下列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父亲:采取合伙企业形式,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母亲: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无需公示企业登记信息
③朋友甲: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需转移占有
④朋友乙:通过仲裁解决与客户商事纠纷,比诉讼更便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 (2025年湖北高考·T11)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某日,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随即扫码支付离开。孙某食用后严重腹泻,这才发现代餐粉为“小玉牌”,遂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未予理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
③孙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2025年云南高考·T13)某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无人机,授权平台在收到消费者已退货信息后即可退款,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发现有顾客退回非本店售卖的无人机,且平台已将货款退还到顾客账户。商家( )
①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解决
②应该向其注册登记地法院起诉
③必须通过平台要求顾客返还货款
④不能要求平台返还已划扣的货款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2025年广西高考·T14)2024年9月1日,刘某及儿子萌萌(2018年生)遇到遛狗的吴某。萌萌与吴某的小狗玩耍时,路人梁某将奶茶杯扔向小狗,小狗受到惊吓将萌萌咬伤,萌萌的治疗共花费3500元。各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刘某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吴某与梁某应按过错比例缴纳人民调解费用
②刘某可向吴某请求赔偿,也可向梁某请求赔偿
③萌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应履行监护职责
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2025年湖北高考·T10)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6.(2025年江苏高考·T12)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17.(2025新课标I卷·T22)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8.(2025年甘肃高考·T14)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小兰辞职后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是想打官司,她的朋友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建议。以下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
②小兰经济困难,诉求属于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
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能达成协议还省时省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9.(2025年天津高考·T8)同为17周岁的小张和小李是好朋友。某日,小张骑电动车载小李外出,与赵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小李严重受伤。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与小张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小李无责任。后小李的父母与赵某达成赔偿协议,但与小张及其父母多次协商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李的父母没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B.法院解决该侵权纠纷时应考虑行为人的过错
C.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是解决纠纷的方式
D.小张的父母履行了监护职责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025年福建高考·T10)陈某等人合伙生产某品牌牛肉干,并上网销售。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明,陈某等人涉嫌制假售假。最后,因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陈某等人被分别判处8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公安机关应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
②吴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是陈某等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
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1.(2025年江西高考·T13)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该借条由丙亲笔书
写并签名:“借条 今借到甲现金叁万圆整。借款人:丙 2022年5月18日”。2个月后,甲请求乙归还借条,乙找寻多次无果后称借条已不慎遗失。下列正确的是
①乙应当赔偿甲3万元
②甲、丙之间借款关系中,借条属于书证
③甲仍有权请求丙清偿3万元的借款
④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已届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2025·河北高考·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8分)
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6分)
23.(2025·浙江1月高考·T2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田米(x,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国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网,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全,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全。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4分)
24.(2025·四川高考·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10分)
25.(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2025年高考政治真题训练)参考答案
1.【答案】A
【解析】【命题点】夫妻财产关系十遗嘱继承
【深度解析】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购买房屋以及郭某申请贷款行为发生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房屋用于与何某共同居住,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释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亭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借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郭某可以与何某外祖母签订相关协议,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③正确。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②排除。遗嘱继承要求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何某作为外孙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赠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④排除。
【易错警示】
本题容易错选④项,原因在于未准确理解“遗嘱继承”与“遗赠”两种遗产取得形式,误认为有遗嘱即为遗嘱继承。
要明确:★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遣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为:
2.【答案】C
【考点】遗嘱的类型、遗嘱继承
【解析】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
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
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
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3.【参考答案】B
【考点】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权、法定监护职责
【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4. 【答案】C
【考点】遗嘱、遗赠、所有权、遗产继承
【解析】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5.【答案】D
【考点】遗嘱、继承、仲裁、举证责任
【解析】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本案属于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需通过诉讼程序处理,①排除。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叶某在自书遗嘱中指定他的所有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虽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因小叶作为叶某的法定继承人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故该遗嘱部分无效,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②排除,④正确。在继承纠纷中,主张权利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叶主张遗嘱无效或要求保留份额,需提供证据,如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证明,③正确。
6.【答案】D
【解析】【命题点】合同、违约、共同财产、所有权、著作权、侵权责任
【深度解析】甲乙两人存在债务纠纷,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甲有责任证明自己借款给乙,但乙有权利进行抗辩,而非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 排除。甲将金项链赠与妻子,金项链是独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B排除。民法典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这意味着,在网购情境下,商品的所有权在买家签收时发生转移,快递员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未得到甲同意或事后追认,不能认定为签收,C排除。动画片人物形象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依法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制作、使用并售卖获利,构成对权利人著作权(复制权及发行权)的侵害,D正确。
7.【答案】A
【考点】举证责任、侵权责任、共同财产、民事责任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8.【考点】债权、共同财产、所有权
【答案】A
【解析】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
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9.【参考答案】C
【考点】债权、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诉讼
【考查目标】本题以甲和乙为规避债务协议离婚创设情境,要求考生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相关知识,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协议离婚的效力等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本题考查考生的辨识与判断能力、反思与评价能力。
【解析】材料对恶意规避债务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理解婚姻的真谛,树立责任担当和法治意识。甲和乙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故①错误;甲因经营需要向丙借款,但该款项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②正确;甲和乙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同所有的房屋在离婚后归于乙,这使得甲的财产发生减损,偿还债务能力降低,势必影响丙的债权实现,故③正确;对于选项④,考生需要准确识别协议离婚与离婚协议之间的关系,法院判决只是撤销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这并不影响甲和乙协议离婚的效力,甲和乙自领取离婚证之时起,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故④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
10.【答案】B
【考点】不可抗力、人民调解
【解析】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枫桥经验”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验”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④正确。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
11.【答案】B
【解析】【命题点】自主创业+依法纳税十仲裁
【深度解析】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 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所以母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②排除。质押要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小王可以以厂房设立抵押向银行贷款,不需要转移占有,朋友甲 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③排除。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 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父亲的观点符合法律规定,①正确。商事仲裁较诉讼而言,具有诸多优点:仲裁条款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并且仲裁审理期限一般较短,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对当事人来说更加便捷、高效,所以朋友乙的建议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易混辨析】设定抵押权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设定质押权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动产的占有(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12. 【答案】C
【考点】姓名权、仲裁、不正当竞争
【解析】姓名权是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的权利。“小王牌”是商品名称或品牌标识,不属于姓名权范畴,李某仿冒“小王牌”包装的行为,侵害的是王某的商标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而非姓名权,①排除。仲裁需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孙某与超市之间没有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所以孙某不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④说法错误。
②: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这种容易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符合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的特征,属于不正当竞争,②符合题意。孙某作为消费者,因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且因商家仿冒包装导致自己误购的商品,合法权益受损,而超市又未予理会其赔偿要求时,孙某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比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符合题意。
13. 【考点】仲裁、消费者权利与义务、诉讼
【答案】B
【解析】消费者以虚假理由退回非本店商品并申请退款,属于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商家有权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追索货款,法律支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①正确。平台根据商家授权和规则操作退款,若平台已履行审核义务(即使存在失误),商家一般需直接向消费者追偿,而非要求平台返还货款。平台的责任限于规则执行,而非承担消费者欺诈的后果,④正确。
网络消费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并非必须为商家注册登记地,②排除。商家无需依赖平台,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要求消费者返还货款,平台介入非强制,③排除。
14. 【答案】C
【考点】人民调解、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监护人职责、人民调解的费用及协议效力等民事法律核心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梁某的过错致使小狗咬伤萌萌,被侵权人(萌萌的监护人刘某)可向动物饲养人吴某请求赔偿,也可向第三人梁某请求赔偿,②正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萌萌2018年生、2024年案发时6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民法典》第三十四条明确监护人需履行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职责,刘某作为萌萌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该表述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吴某与梁某按过错比例缴纳人民调解费用”的情况,①排除。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仅具有法律约束力,需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表述缺少关键程序,④排除。
15.【答案】C
【考点】举证责任、侵权责任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
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
16.【答案】D
【解析】【命题点】著作权、诉讼时效、侵权责任
【深度解析】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该旅行社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的风景照是冯某曾发表的,旅行社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D正确。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发表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五十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A排除。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权利受到某旅行社侵害,遂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未满三年,B 排除。材料中,冯某的姓名权并未受到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旅行社的不当行为未侵犯冯某的姓名权,C排除。
17.【答案】B
【考点】侵权与侵权责任、法律援助、证据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如本案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当事人双方的参与下,进行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常用方式,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可以组织调解,以促进纠纷解决,①正确。依据《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作为消费者,因烟花缺陷受伤,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③正确。
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证据,而非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物理特征(如形状、痕迹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破损的烟花)。视频和照片是通过影像记录事实,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②排除。法律援助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经济困难),并非所有当事人自动获得。题干中未提及甲的经济状况或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形(如收入低于当地标准),因此不能直接认定甲有权获得无偿法律服务,④排除。
18.【答案】C
【考点】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人民调解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王某的叔叔是法官,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不能审理此案,①错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不是两年;且进行劳动争议诉讼通常需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直接起诉,③错误。
根据法律规定,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小兰经济困难,诉求是支付劳动报酬,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②正确。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程序简便,省时省力,④正确。
19.【答案】B
【考点】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诉讼
【解析】小张和小李均为17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李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其提起诉讼,A说法错误,一般侵权责任以过错为要件,交管部门已认定赵某和小张存在过错,且责任同等,法院在审理时应当考虑行为人的过错程度,B说法正确。责任认定书是证据,用于确定事故责任,但本身并非解决纠纷的方式。 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C说法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即使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也不能完全免除,D说法错误。
20.【参考答案】D
【考点】“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考查目标】本题以陈某等人制假售假导致吴某食物中毒的案例创设情境,要求考生运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等相关知识,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侵权责任的过错原则等进行分析判断。本题考查考生的辨识与判断能力、反思与评价能力。材料旗帜鲜明地反对制假售假行为,引导考生树立依法诚信经营意识、程序正义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以及证据意识,培育法治素养。
【解析】根据材料判断,陈某等人制假售假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由检察机关提起,故①错误;吴某购买并食用牛肉干后发生食物中毒,是被害人,他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而非证人证言,故排除②;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吴某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③正确;在侵权责任的承担方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属于产品责任,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陈某等人作为生产者,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故④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D。
21.【答案】C
【考点】民法调整内容、诉讼时效、证据
【考查目标】主要考查“辨识与判断”“分析与综合”“推理与论证”的学科关键能力,落实“法治思维与法治实践”的学科素养要求。试题以常见的生活事实为情境材料,考查学生对民法调整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引导学生正确运用法律知识认识常见的现实法律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试题分析】乙将甲的借条遗失,虽然对甲“现金借款”的债权实现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遗失借条这一证据并不意味着甲的损害结果就一定是3万元债权无法实现。影响甲的损害结果的因素有:是否存在其他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借款人丙是否认可其与甲之间的借款事实、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否届满等。如果甲在此后的纠纷解决过程中能提供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或丙认可其与甲之间的借款关系,那甲的损失就不一定是3万元。故选项①错误。对甲、丙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而言,借条以其文字记录的信息反映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属于书证。故选项②是正确的。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作用主要在于还原客观事实,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反驳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帮助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权利人对于己方诉请如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就可能会面临证据不足所带来的法律风险。本案中,借条遗失并不意味着出借人甲与借款人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就已经当然消灭。甲仍具有债权请求权,可请求丙归还3万元借款。故选项③正确。普通诉讼时效三年期限的起算时间是“权利被侵害后,权利人能够行使权利而不行使权利”。本案中,借条仅明确了借款发生的时间,未明确具体的还款日期。甲未向丙主张还款时,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此时诉讼时效还未开始起算。只有在甲向丙主张清偿债务而丙未履行时,甲的民事权利才被视为“已受到侵害”,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因此,借条上记载的借款时间不能视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由此可知,本案中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并未届满。故选项④错误。
22.【参考答案】不成立。(1分)
理由:合同部分无效,“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违反了“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法律规定;(2分)
赡养义务要求子女对父母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符合公序良俗;(2分)
不赡养老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合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1分)
23.【考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参考答案】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4分)
24.【考点】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法定继承、遗产
【参考答案】
①析出夫妻共用财产后张某的遗产有:存款15万元、一套房产的50%份额。(2分)
②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刘某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分)
③存款15万元由陈某、刘某、张乙继承。张某遗产的房产份额由刘某继承三分之二、张乙继承三分之一。(4分)
25.【答案】①李某因过错造成张某人身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2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1分)
②李某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 (1分),但存在重大过失,不满足法定的减轻赔偿责任条件(2分),张某同意减少李某赔偿数额的行为符合自愿原则。(1分)
③诉讼调解节省了司法资源,有利于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1分),提醒公众在乐善好施的同时应遵法律规定,在鼓励互帮互助与承担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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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环节:【课标考向】(课标、考情分析统计、备考指导)
一、课标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2.1熟知监护、抚养、赡养、扶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4.1识别人民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3解析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4.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2、 考情考向
考点
考情
家和万事兴
2023·全国新课标·T41、2023湖南高考·T13、2020浙江1月选考,36
2024·湖南高考·T19、2024·重庆高考·T15、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河北高考·T18、2025·浙江1月高考·T26、2025年安徽高考·T19、2025年广东高考·T15
薪火相传有继承
2022·浙江·高考、2022·山东·高考、2023高考·江苏卷、2023·浙江6月高考·T26
2024·甘肃高考·T14、2024·安徽高考·T14、2024·湖北高考·T9
2024·浙江1月高考·T27、2025·山东高考·T13、2025·北京高考·T11、2025年河南高考·T10、2025年湖南高考·T13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无
夫妻地位平等
2022高考·浙江卷、2021高考·浙江卷、2020·浙江·高考、2019高考·浙江卷
2024·山东高考·T14、2025·山东高考·T13、2025·陕晋宁青高考·T14、2025年云南高考·T14
认识调解与仲裁
2023·浙江6月高考·T26、2023·北京高考·T11、2023·山东高考·T15、2023·广东高考·T17、2024·北京高考·T10、2024·湖北高考·T20、2024·河北高考·T14、2024·江苏高考·T15、2024·天津高考·T16、2025年湖南高考·T14、2025·河北高考·T14、2025年湖北高考·T11
解析三大诉讼
2023·湖南高考·T14、2020·浙江·高考、2021·浙江·高考、2023·浙江1月高考·T27、2022·浙江·高考、2025年云南高考·T13、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023·浙江6月高考·T25、2024·福建高考·T19、2025年甘肃高考·T14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2024·广东高考·T15、2024·浙江6月高考·T22、2024·江苏高考·T19、2025年江苏高考·T12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023·辽宁高考·T14、2023·北京高考·T10、2021·浙江·高考、2024·甘肃高考·T18、2025年湖北高考·T10、2025新课标I卷·T22
(1)从命题内容上看,抚养关系中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赡养关系中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侵权;继承中——债的清偿、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人的一些特殊规定、遗产的分配原则、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和遗赠的区别、夫妻财产关系、仲裁和诉讼、法律援助、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现实生活中真实情境、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第二环节:【知识重构】(大单元模块整合、知识结构梳理)
(知识框架构建)(课前利用10分钟完成)
第三环节:【重难突破】核心必备知识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①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②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③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继承方式:
①法定继承: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制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种类: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2)效力: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注意区分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效力)
(4)遗嘱与遗嘱继承:
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节与仲裁
1、调解的含义及种类。
种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他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2、人民调解的含义、要求、性质、效力。
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要求: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效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仲裁的种类、特点。
种类:仲裁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特点:①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②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③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商事仲裁的适用情形及特殊要求。
适用情形:当平等主体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总裁。
特殊要求: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注意两种不适用仲裁的情形)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1、诉讼的含义、要求、特点。
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2、诉讼的三种类型及区别。
种类: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2、法律援助的含义、必要性、申请与审查。
含义: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诉讼程序。
(1)起诉: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2)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3)应诉: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4)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5)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第三框 依法收集证据
1、证据的含义、种类。
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因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3、诉讼的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第四环节:【时政热点】
【备考策略】
1.婚姻与家庭矛盾纠纷
2.社会争议解决
1.(2025年11月深圳高三上进联考T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二:
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幸公司)发现 R 公司在其经营的“幸猫咖啡 ”品牌中,于门头招牌、咖啡杯、手提袋等处突出使用与瑞幸公司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遂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定 R 公司商标侵权成立,其行为存在明显恶意且情节严重,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因 R公司构成举证妨碍,最终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瑞幸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 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2)结合材料二,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相关知识,分析原告瑞幸咖啡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何能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8分)
2.(2026惠州二模·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我国某航运公司X 轮在印尼被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的N 轮碰撞受损。该航运公司诉至宁波海事法院,要求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赔偿修理费和各类损失费共计 160 余万美元。诉讼中,双方对本次船舶碰撞事故产生的损失金额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向双方提示诉讼成本高、周期长等风险,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在法院多措并举下,双方经多次协商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按照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全额自动履行,该案得以圆满高效化解。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此案通过调解得以圆满高效解决的原因。(8分)
第五环节:【经典试题】另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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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2022-2024年高考政治真题训练)
1.(2024·甘肃高考·T14) 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2.(2024·重庆高考·T15) 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3.(2024·山东高考·T14)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应以公司资产对外偿还债务,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4.(2024·安徽高考·T14)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 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5.(2024·湖北高考·T9)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解析】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6.(2024·甘肃高考·T14) 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7.(2023·浙江6月高考·T26)张某和李某系大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 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解析】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8.(2023湖南高考·T13)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解析】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商品买卖活动,①正确。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错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9.(2023江苏·高考)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解析】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10.(2024·河北高考·T14) 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Z公司停止拨打推广电话,而Z公司仍继续拨打,严重影响了李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这种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①正确。虽然李某的电话信息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但在李某明确拒绝 Z 公司的推广电话并要求停止后,Z 公司继续拨打就构成了对其个人生活安宁的侵犯,此时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②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因此,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③正确。Z 公司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继续拨打推广电话,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不能以无故意为由免除责任,④错误。
11.(2024·江苏高考·T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从这一规定可以推出( )
A. 一方危困状态下签订的合同与显失公平的合同是种属关系
B. 如果民事法律行为不是显失公平的,则不能请求予以撤销
C. 有的仲裁机构裁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显失公平的
D. 一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因此,该合同是显失公平的
【答案】C
【解析】属种关系或者种属关系是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外延小的概念为种概念,外延大的概念为属概念。危困状态下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此,二者之间不是种属关系,A错误。题干中的法律规定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依据此判断进行的推理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其有效式是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该选项属于否定前件式,属于无效式,排除B。依据“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一规定可以推出“所有利用对方……显示公平的裁决是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裁决”,通过换位推理,可以得出“有的仲裁机构裁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显失公平的”,C正确。该选项可以作为三段论理解,也即是:显示公平的会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一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因此,该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可见,这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D错误。
12.(2024·浙江6月高考·T22)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②正确。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故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④正确。
13.(2024·广东高考·T15)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考点: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解析】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并不是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都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14.(2024·北京高考·T10)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任何维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15.(2023·浙江6月高考·T26)张某和李某系大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 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解析】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16.(2023·北京高考·T11)“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解析】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B符合题意。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表述不准确,A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说法错误。依据仲裁法的规定,离婚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规定,所以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D说法错误。
17.(2023·山东高考·T15)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速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已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解析】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
18.(2023·湖南高考·T14)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解析】①③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符合题意。②④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
19.(2023·浙江1月高考·T27) 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解析】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
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同时得到小童的同意,才能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20.(2023·浙江6月高考·T25)2023年“五一”假期临近之际,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销售。有顾客举报甲公司的销售行为。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查实,并作出相关行政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实施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因加班加点发生劳动争议,甲公司员工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④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解析】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①正确,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乙公司作为被侵权方,有仅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③正确。乙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④错误。
21.(2023·辽宁高考·T14)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解析】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
22.(2023·辽宁高考·T6)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做出行政处罚。乙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驳回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未上诉。这体现了该局( )
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
②对争议事实进行查证,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③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
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解析】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做出行政处罚。这体现了该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①④入选。材料反映该局对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进行了查证,并对侵权者做出行政处罚,不存在化解行政争议问题,②不选。材料反映该局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处理商标侵权,不涉及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③不选。
23.(2023·湖南高考·T1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选。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
24.(2023·浙江1月高考·T26)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答案】B【解析】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
25.(2023·新课标·T22)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中夏某因肖像权被侵害,并与甲餐厅产生人身权利方面的民事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
26.(2024·湖南高考·T19)(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参考答案】
图1: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1分)情境中父亲以工作忙为由不尽对子女教育义务违背法律规定,应与母亲共同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2分)
图2: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分)情境中7岁孩子为游戏账户充值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监护人应加强约束和引导,游戏平台应返还其充值款项。(2分)
图3:劳动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1分)情境中用人单位使用15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快递工作违背劳动法规定,相关部门应依法处理,责令改正。(2分)
【答案2】①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抚养,保护的义务,情境中的父亲不应以工作太忙为由不教育子女,应该父母共同承担教育职责1+1+1
类似表达:夫妻地位(义务)平等
②民法典规定,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境中7岁男孩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替代语言:无效),监护人应加以约束和引导,游戏平台应退还相应款项(可替代,二选一)
③劳动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招聘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工作,情境中公司招聘15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快递工作,违背了法律规定(禁止招收童工违法),相关部门应责令整改(依法惩处,打击,主体必须为政府部门)
27.(2024·浙江1月高考·T27)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分)
【参考答案】
合法。(1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3分)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5分)
【参考答案】
否。(1分)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2分)
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2分)
28.(2024·江苏高考·T19) 小李是cosplay(扮演成电影、漫画或游戏中的角色)圈的知名扮演者,因高度还原了许多角色而火爆社交网络。近来,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合匿名创建了“该死的小李”贴吧,并聚集了一批人在平台发布各种网暴言论。大量粗鄙低俗的言论,使不知情的网民对小李产生了错误认识,除造成其严重的精神困扰以外,也使其遭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小李联系该平台公司要求其提供侵权人信息,并删除相关言论,平台公司未予处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李应如何做好起诉前的必要准备。(6分)
【答案】①明确被告(1分),可以要求平台公司提供侵权人信息,若平台公司拒绝提供,可以将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1分)
②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1分)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1分)
③搜集证据,(1分)可以通过截屏等方式进行取证。(1分)
29.(2024·甘肃高考·T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6分)
【答案】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是打官司决胜负的砝码。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周某无证据表明微信转账是赠与行为,故应偿还孙某。生活中我们应该注重收集和保存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0.(2023·全国新课标·T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参考答案】
不当之处:
①当事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2分)
②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2分)
③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顾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当。(2分)
建议:
①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2分)
②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2分)
(其他答案,言之有理,酌情给分。)
31.(2023·广东高考·T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XX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XX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
①不应当受理(1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的,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1分)。本案中,乙未提前与甲形成一致协议,单方面申请仲裁,因此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1分)
②不合法(1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选择适应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2分)。因而乙不能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双倍返还定金(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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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四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环节:【课标考向】(课标、考情分析统计、备考指导)
一、课标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2.1熟知监护、抚养、赡养、扶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4.1识别人民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3解析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4.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2、 考情考向
考点
考情
家和万事兴
2023·全国新课标·T41、2023湖南高考·T13、2020浙江1月选考,36
2024·湖南高考·T19、2024·重庆高考·T15、2025年广东高考·T15、2025·河北高考·T18、2025·浙江1月高考·T26、2025年安徽高考·T19、2025年广东高考·T15
薪火相传有继承
2022·浙江·高考、2022·山东·高考、2023高考·江苏卷、2023·浙江6月高考·T26
2024·甘肃高考·T14、2024·安徽高考·T14、2024·湖北高考·T9
2024·浙江1月高考·T27、2025·山东高考·T13、2025·北京高考·T11、2025年河南高考·T10、2025年湖南高考·T13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无
夫妻地位平等
2022高考·浙江卷、2021高考·浙江卷、2020·浙江·高考、2019高考·浙江卷
2024·山东高考·T14、2025·山东高考·T13、2025·陕晋宁青高考·T14、2025年云南高考·T14
认识调解与仲裁
2023·浙江6月高考·T26、2023·北京高考·T11、2023·山东高考·T15、2023·广东高考·T17、2024·北京高考·T10、2024·湖北高考·T20、2024·河北高考·T14、2024·江苏高考·T15、2024·天津高考·T16、2025年湖南高考·T14、2025·河北高考·T14、2025年湖北高考·T11
解析三大诉讼
2023·湖南高考·T14、2020·浙江·高考、2021·浙江·高考、2023·浙江1月高考·T27、2022·浙江·高考、2025年云南高考·T13、2025·辽吉黑蒙高考·T18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023·浙江6月高考·T25、2024·福建高考·T19、2025年甘肃高考·T14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2024·广东高考·T15、2024·浙江6月高考·T22、2024·江苏高考·T19、2025年江苏高考·T12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023·辽宁高考·T14、2023·北京高考·T10、2021·浙江·高考、2024·甘肃高考·T18、2025年湖北高考·T10、2025新课标I卷·T22
(1)从命题内容上看,抚养关系中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赡养关系中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侵权;继承中——债的清偿、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人的一些特殊规定、遗产的分配原则、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和遗赠的区别、夫妻财产关系、仲裁和诉讼、法律援助、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现实生活中真实情境、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第二环节:【知识重构】(大单元模块整合、知识结构梳理)
(知识框架构建)(课前利用10分钟完成)
第三环节:【重难突破】核心必备知识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①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②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③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继承方式:
①法定继承: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制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种类: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2)效力: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注意区分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效力)
(4)遗嘱与遗嘱继承:
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节与仲裁
1、调解的含义及种类。
种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他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2、人民调解的含义、要求、性质、效力。
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要求: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效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仲裁的种类、特点。
种类:仲裁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特点:①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②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③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商事仲裁的适用情形及特殊要求。
适用情形:当平等主体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总裁。
特殊要求: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注意两种不适用仲裁的情形)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1、诉讼的含义、要求、特点。
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2、诉讼的三种类型及区别。
种类: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2、法律援助的含义、必要性、申请与审查。
含义: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诉讼程序。
(1)起诉: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2)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3)应诉: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4)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5)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第三框 依法收集证据
1、证据的含义、种类。
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因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3、诉讼的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第四环节:【时政热点】
【备考策略】
1.婚姻与家庭矛盾纠纷
2.社会争议解决
1.(2025年11月深圳高三上进联考T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二:
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幸公司)发现 R 公司在其经营的“幸猫咖啡 ”品牌中,于门头招牌、咖啡杯、手提袋等处突出使用与瑞幸公司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遂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定 R 公司商标侵权成立,其行为存在明显恶意且情节严重,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因 R公司构成举证妨碍,最终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瑞幸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 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2)结合材料二,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相关知识,分析原告瑞幸咖啡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何能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8分)
【答案】
①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瑞幸公司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遵循了诉讼程序;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诉求,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2分)
②侵权事实认定准确。法院遵循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基本原则,认定R公司主观恶意显著、情节严重,依法适用《商标法》惩罚性赔偿,逻辑严密。(2分)
③举证责任履行符合要求。R公司构成举证妨碍,法院依法作出不利推定,支持瑞幸公司主张,体现举证责任法定性。(2分)
④司法裁判彰显公平正义。法院判决强化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导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符合法治精神。(2分)
2.(2026惠州二模·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我国某航运公司X 轮在印尼被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的N 轮碰撞受损。该航运公司诉至宁波海事法院,要求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赔偿修理费和各类损失费共计 160 余万美元。诉讼中,双方对本次船舶碰撞事故产生的损失金额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向双方提示诉讼成本高、周期长等风险,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在法院多措并举下,双方经多次协商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外国某船舶管理公司按照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全额自动履行,该案得以圆满高效化解。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此案通过调解得以圆满高效解决的原因。(8分)
【参考答案】
①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参与调解,都充分表达了利益诉求。
②法院通过诉讼调解,有效地弥合了分歧,促使双方在利益平衡上达成共识。
③诉讼调解比较方便、快捷、高效,降低维权成本。
④诉讼调解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能让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第五环节:【经典试题】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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