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检测卷(一) 民事权利与义务-【金版新学案】2025-2026学年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同步课堂高效讲义配套练习word(统编版)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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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类型 作业-单元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96 KB
发布时间 2026-02-25
更新时间 2026-02-25
作者 山东正禾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系列 金版新学案·高中同步课堂高效讲义
审核时间 2026-02-25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6544716.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单元复习讲义通过思维导图系统梳理“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体系,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展开,整合人身权、财产权、合同关系、侵权责任等核心知识点,用对比表格呈现权利义务类型及法律后果,清晰呈现重难点内在联系。 讲义亮点在于案例式分层练习设计,如“小浩充值游戏币”“范某恶意差评”等情境题,培养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非选择题提供“法理依据+案例分析”答题模板,基础生可掌握法律适用步骤,优秀生能深化权利义务统一认知,助力教师实施精准化复习教学。

内容正文:

单元检测卷(一) 民事权利与义务 (时间:90分钟 分值:10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2025·浙江钱塘联盟高二联考)赵某到某快递公司给朋友钱某寄一份物品,转交相关物品后,赵某填写了快递单,付清了快递费。运输过程中,邮件丢失,赵某诉诸法律。在这起民事法律关系中(  ) ①主体是赵某和快递公司 ②快递公司是权利人,赵某是义务人 ③客体是寄送的快递物品 ④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通常是对等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赵某和快递公司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①正确。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④正确。赵某和快递公司都是民事权利人,同时又都是民事义务人,②排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题目所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中,客体是将寄件人交付的实物快递投递的行为,③排除。 2.(2024·北京石景山一模)13周岁的小浩被网上的一款部落游戏吸引,并偷偷用母亲的支付宝向该款游戏充值虚拟游戏币“宝石”,金额高达4万余元。依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可以推断出(  ) A.小浩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交易行为可能无效 B.小浩实施的行为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其交易行为无效 C.小浩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其交易行为无效 D.小浩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其交易行为可能无效 答案:A 解析: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如果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小浩13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偷偷充值4万余元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视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追认,则该交易行为无效,A符合题意,C错误。13周岁的小浩被网上的一款部落游戏吸引,偷偷用母亲的支付宝充值4万余元,该行为并非出于胁迫,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B错误。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D错误。 3.某公司主要销售鸡蛋、鸡肉等产品,2025年1月,范某先后两次在该公司网店购买鸡蛋,随后在网上盗取坏鸡蛋图片上传至该网店评论区,四次恶意发布虚假评论,并在评论中鼓动消费者不去购买该店铺产品,造成网上质疑该公司产品质量的不良局面。该公司澄清未果,一气之下将范某的姓名、电话以及精确到单元户室号的收件地址公布到网上。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基于自身感受所作出的评价,商家应予以尊重 ②范某的行为系“恶意差评”,严重侵害了该公司的名誉权 ③范某对公司恶意差评,公司在网上公布范某信息无可厚非 ④该公司未经同意公开范某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题中范某的评价是恶意的,不是客观的,①排除。范某的行为属于“恶意差评”,导致公众产生错误认识,损害公众对该公司产品质量的信赖,使该公司的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该公司名誉权的侵害,②正确。姓名、电话以及精确到单元户室号的收件地址属于个人信息,该公司未经同意将范某的上述信息公布到网上的行为侵害了范某的隐私权,④正确,③错误。 4.(2024·广东中山高二检测)小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大量现金。小纯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当小纯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则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对此,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 ①小纯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放弃失主的酬谢 ②小纯父母若向失主收取报酬则构成“不当得利” ③“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义务 ④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①错误。根据失主的声明,小纯父母有权向失主索取报酬,不构成“不当得利”,②错误。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义务,③正确。失主发表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该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小纯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这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按照承诺履行义务,④正确。 5.(2025·高二上山东青岛期中)王某在一幼儿园家长微信群冒充教育培训机构老师,发送虚假信息。通过让幼儿家长点击带有设定内容的链接,收集家长的手机号、幼儿姓名等信息,并将信息数据售卖给当地教育培训机构,从中牟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冒充教育培训机构老师收集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②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幼儿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③幼儿不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应由家长主张其权利 ④教育培训机构购买家长和幼儿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C 解析:王某在一幼儿园家长微信群冒充教育培训机构老师,发送虚假信息,收集家长和幼儿的信息,王某冒充教育培训机构老师收集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王某将收集到的信息卖给当地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培训机构购买家长和幼儿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①④入选。根据材料情境,幼儿园的幼儿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不选。幼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自出生时起,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③不选。 6.(2022·山东卷)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①正确。廖某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③错误。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并且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这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故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7.(2024·福建泉州三模)15岁的小王收到某培训机构的宣传单,因关键内容不详,到该机构咨询后与之签订了半年吉他培训合同并缴纳全部费用。上了三次课后,小王觉得课程质量太差,要求退还未使用的课时学费。该机构以合同中“购课须知”已明确约定,“合同签署后,不接受任何原因提出的退费请求”为由拒绝退费。在该案件中(  ) A.小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机构须全额退款 B.宣传单是要约,小王付款是承诺,合同成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C.小王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内容,需自己承担全部损失 D.“购课须知”属于格式条款,但违背公平原则,属于无效协议 答案:D 解析:15岁的小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A排除。宣传单的关键内容不详,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B排除。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属于无效协议,不能由小王承担全部损失,C排除。 8.(2024·北京朝阳一模)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下列案例中,涉及所有权归属争议的是(  ) ①陈某以极低价格购得一台全新笔记本电脑,不久该电脑被警察作为赃物扣押 ②甲公司在围墙上安装了三盏照明设备,对15米外王某的住宅构成光污染侵害 ③李某承包了本村两亩土地,其去世后,村集体收回了土地,李某之子提出异议 ④丁某购买王某的一处房产并支付80%房款,几天后王某将该房产过户给了刘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陈某以极低价格购得一台全新笔记本电脑,该电脑属于赃物,所有权不属于陈某,①入选。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过户登记为准,虽然丁某付了房款,但所有权不属于丁某,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刘某,④入选。甲公司在围墙上安装了三盏照明设备,对15米外王某的住宅构成光污染侵害,涉及的是相邻关系,②不选。李某承包了本村两亩土地,其去世后,村集体收回了土地,李某之子提出异议,李某承包土地属于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③不选。 9.(2025·江苏南通高三期中)甲公司经授权取得了影片A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乙公司运营的“无障碍影视”APP提供了A影片完整内容的在线播放服务,该APP是乙公司和A影片出版社合作的专为残障人士服务的无偿公益网络平台。乙公司在A影片画面及声效基础上添加相应配音、手语翻译及声源字幕等,未设置障碍者识别机制。乙公司(  ) A.添加配音手语到A影片播放,属于合理使用 B.如果向甲公司支付一定费用就不构成侵权 C.为残障人士服务,出于公共利益的侵权可例外 D.播放A影片属于侵权行为,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乙公司未设置障碍者识别机制,不包含对其添加的“无障碍方式”的特殊限定,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其行为违反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A排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造成了甲公司的经济损失,构成侵权,且乙公司的行为不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B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残障人士服务,出于公共利益的侵权可例外”表述片面,C排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造成了甲公司的经济损失,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责任,D正确。 10.(2025·安徽淮北高三模拟)年近八旬的宋阿婆在商场内乘坐上行电梯时,因没有抓住扶梯导致身体向后倾斜,摔倒在扶梯上。站在宋阿婆身后的李女士,不由向后退了两三个台阶。此时,前面扶梯上的张先生立马跑来搀扶宋阿婆。搀扶过程中宋阿婆欲蹬脚借力起身,结果她和张先生两人先后向后倾倒,导致李女士被撞倒造成头面部外伤、右腿骨折。下列关于李女士要求的赔偿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A.宋阿婆年近八旬可不对李女士的人身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张先生的行为是善意之举且无重大过失,不应承担责任 C.商场对电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D.李女士作为成年公民有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答案:B 解析:本案中,宋阿婆年近八旬,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身体状况有一定了解,其乘坐自动扶梯时未遵守乘梯安全的指引,因没有抓住扶梯导致身体向后倾斜,进而引发后续涉案事故,导致李女士受伤。因此,本案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宋阿婆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排除。张先生见到宋阿婆摔倒在扶梯上时,立即上前搀扶,其目的是第一时间帮助宋阿婆脱离持续倒在运行扶梯上的险境,因此,张先生的行为是救助他人的善意之举且无重大过失,不应承担责任,B正确。商场对电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C排除。搀扶过程中,宋阿婆欲蹬脚借力起身,其和张先生又先后向后倾倒,导致李女士被撞到而摔倒受伤。李女士作为成年公民虽有安全注意义务,但作为受害人,不应承担责任,D错误。 11.(2025·河南商丘模拟)2025年1月12日,贝某的5只山羊进入游某院内,啃食了3棵树和8盆花。次日,贝某寻找山羊时发现游某将5只山羊扣留,其要求贝某赔偿被羊啃食的树和花的经济损失。贝某拒绝赔偿,游某也拒绝归还山羊。后来,在游某扣留山羊期间,有3只山羊陆续因病死亡。对于该起案件,同学们发表了不同见解,其中正确的是(  ) ①甲同学:依据过错推定原则,贝某应赔偿游某的经济损失 ②乙同学:游某对贝某的山羊死亡带来的经济损失没有赔偿责任 ③丙同学:贝某的经济损失与游某的扣留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 ④丁同学:贝某不用赔偿游某扣留山羊期间的饲养费等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排除。在游某扣留山羊期间,有3只山羊陆续因病死亡,贝某的经济损失与游某的扣留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因此游某对贝某的山羊死亡带来的经济损失有赔偿责任,②错误,③正确。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不享有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的权利。因此贝某不用赔偿游某扣留山羊期间的饲养费等损失,④正确。 12.(2025·江苏徐州期中)王女士前往某超市购买鲈鱼时,现场未见到工作人员,也没有打捞工具,仅有几个方形塑料漏筐。王女士使用漏筐将鱼装袋时,不慎被鱼刺伤手掌心。当天晚上,王女士发现被鱼刺伤的手掌出现红肿溃烂现象,经医院诊断,王女士的病情是与鱼接触的毒性效应,之后王女士住院治疗84天。出院后,王女士遂将超市和工作人员诉至法院。对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分析正确的是(  ) A.超市侵犯了王女士的生命权,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超市工作人员因履职存在疏忽,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王女士应能预料被鱼刺伤的可能性,需承担部分治疗费用 D.超市对王女士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C 解析:王女士在超市购买鱼时受伤,作为消费者其健康权受损害,不是生命权,A不符合题意。超市工作人员作为超市的雇员,有责任维护超市的利益,因此承担部分责任是合理的。另一方面,超市作为经营者,应该对员工进行培训和监督,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不能由超市工作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不符合题意。消费者王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预料捞鱼过程中被鱼刺伤的可能性,其在现场未安排专人捞鱼及未提供专业捕捞工具的情况下,应当积极寻求超市工作人员帮助,即便自行捕捞亦应提高警惕、多加小心,因此也要承担部分责任,C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超市经营的生鲜区出售各种鱼虾类海鲜,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专人捕捞服务或者带有标明、说明正确使用方法的专业工具,现场亦须在明显位置作出警示,以防止顾客滑倒、被刺伤或者各类细菌感染等危害的发生。但超市未尽到前述义务,对消费者的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全部的责任,D不符合题意。 13.陈某预订了某饭店的外卖午餐,特意强调不要放辣、不要放香菜。但其收到午餐时,发现店家还是放了香菜而且很辣,自己无法食用,只好从另一家店新订了一份午餐。事后,陈某在订餐网上对某饭店的服务和饭菜质量进行了评价,都打了差评。饭店认为其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陈某删除评论。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陈某构成侵权,应停止评论并删除 B.陈某是消费者,依法行使批评监督权 C.陈某没有对评价内容尽到核实义务 D.陈某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了他人利益 答案:B 解析:材料中陈某是真实消费者,在订餐网上对某饭店的服务和饭菜质量进行了评价,正常行使了批评监督权,不构成侵权,也没有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利益,A、D错误,B正确。根据材料可知,陈某的评价内容是真实的,C错误。 14.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材料中,电脑商城与小李没有相关约定,不需要向小李支付违约金,①错误。随着小李预付订金行为的发生,小李与电脑商城之间形成合同关系,但因厂家产能不足,电脑商城暂不能履行合同,因此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②正确。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小李交付的订金因没有与电脑商城约定定金性质,不属于定金,③正确。厂家产能不足,不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不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④错误。 15.山东潍坊许多人致力于风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中张某独创的鹰风筝广受欢迎,他为此专门拍摄了制作视频并发布在某知名网站上。下列符合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的是 (  ) ①学校老师使用张某已发布的视频片段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教授学生制作风筝 ②某省电视台科教节目播放张某发布的鹰风筝制作视频,致力于推广鹰风筝文化 ③某出版社在编写初中美术教科书时,汇编张某自己拍摄的鹰风筝照片(之前已发表) ④某省电视台对一年一度的潍坊风筝节进行新闻报道时,拍摄了张某的鹰风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某省电视台科教节目播放张某发布的鹰风筝制作视频,致力于推广鹰风筝文化,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需要按规定支付使用费,②正确。为实施义务教育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单幅的摄影作品,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③正确。作品的合理使用包含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学校老师使用张某视频片段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教授学生制作风筝,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①排除。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是作品的合理使用。电视台对一年一度的潍坊风筝节进行新闻报道时,拍摄了张某的鹰风筝,这是作品的合理使用,④排除。 16.(2025·湖北襄阳高二期中)王某经营的农家乐产生的浓烈烟雾经常飘到邻居张某家中,影响其正常生活。张某多次上门找王某沟通,均无果。后经村委会调解,王某答应搭建围墙阻挡油烟,但心里窝火的他将围墙加高到6米,严重影响了张某房屋的采光。事后,张某找王某协商未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当判决王某拆除围墙的全部墙体并赔礼道歉 ②王某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照顾到张某的利益 ③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处理邻里关系,超过正当界限就构成了违约 ④涉事双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在这场邻里纠纷中,涉事双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纠纷,王某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照顾到张某的利益,②④正确。法院应当判决王某将围墙拆除到合理高度并赔礼道歉,①错误。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处理邻里关系,超过正当界限就构成了侵权,③错误。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9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文化作品的追求也发生了变化,文化产品制作者在生产文化产品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   音乐作品《你笑起来真好看》由北京某文化发展公司创作,因其歌词朗朗上口、旋律轻松,被大众传唱。甲公司在未经其授权许可、未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擅自在某商业平台发布了一段时长170秒的职工趣味运动嘉年华短视频(该短视频以《你笑起来真好看》为背景音乐来烘托气氛、渲染情绪),点赞量上万。   某幼儿园音乐老师陈某在未经授权许可、未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在课堂上教孩子们唱此歌曲,培养孩子们的音乐素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价甲公司和陈某的行为。 答案:①甲公司的行为是违法(侵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北京某文化发展公司对其发布的音乐作品享有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甲公司在该音乐作品保护期内且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商用,侵犯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侵权。②陈某的行为是合法的。法律对著作权作出了限制,允许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用,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陈某为课堂教学使用该歌曲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正当合法的,不构成侵权。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尊重知识产权、权利行使注意界限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关键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依据设问要求, 关键信息①:音乐作品《你笑起来真好看》由北京某文化发展公司创作,因其歌词朗朗上口、旋律轻松,被大众传唱。甲公司在未经其授权许可、未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擅自在某商业平台发布了一段时长170秒的职工趣味运动嘉年华短视频→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著作权。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北京某文化发展公司对其发布的音乐作品享有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甲公司在该音乐作品保护期内且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商用,侵犯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侵权。 关键信息②:某幼儿园音乐老师陈某在未经授权许可、未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在课堂上教孩子们唱此歌曲,培养孩子们的音乐素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陈某为课堂教学使用该歌曲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正当合法的,不构成侵权。 18.(9分)(2025·江苏苏州高三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虎公司系某搜索引擎运营商,旗下拥有搜索广告业务。甲公司为宣传企业购买了上述服务,并在3年内间断使用同行业“乙公司”的名称为关键词对甲公司进行商业推广。通过案涉搜索引擎搜索乙公司关键词,结果页面前两条词条均指向甲公司,而乙公司的官网词条却相对靠后。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在网络推广时,擅自使用乙公司名称进行客户引流,侵犯其名称权,某虎公司明知上述行为构成侵权仍施以帮助,故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某虎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案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分析。 答案:①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其名称权。甲公司擅自使用乙公司名称进行营销,造成了经济损失,已侵犯其名称权。②在市场经济中,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甲企业使用同行业“乙公司”的名称为关键词进行商业推广,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平原则和守法原则。③民事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民事主体既享有权利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某虎公司未正确履行审查义务,客观上对案涉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赔偿。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名称权、侵权责任、民法基本原则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公司在网络推广时,擅自使用乙公司名称进行客户引流,构成侵权→可联系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其名称权。 关键词②:通过案涉搜索引擎搜索乙公司商标关键词,结果页面前两条词条均指向甲公司,而乙公司的官网词条却相对靠后→可联系甲企业使用同行业“乙公司”的名称为关键词进行商业推广,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平原则和守法原则。 关键词③:甲公司、某虎公司构成侵权→可联系民事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某虎公司未正确履行审查义务,客观上对案涉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赔偿。 19.(20分)(2025·浙江台州高二联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S公司享有其出品的动画片《X出没》中“G头强”等动漫形象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为了扩大影响,S公司在服装、玩具、图书等多个领域将其授权给合作公司使用。S公司发现M儿童用品店未经许可销售玩具“大头强”,产品上的图案形象与“G头强”等动漫形象高度相似,据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M儿童用品店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材料二 高中生小李发明了一款护眼架。2014年11月15日,他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有关部门于2015年4月17日颁发专利证书。小李发明的护眼架推向市场后,很快受到了欢迎,网上各销售平台上的销售量很大。2023年11月,小李发现A公司生产销售的护眼架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特征完全相同。为此,小李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A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材料一,分析法院对M儿童用品店侵权案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10分) (2)根据材料二,你认为法院是否应支持小李的主张?并说明理由。(10分) 答案:(1)①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②S公司对其动漫形象美术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M儿童用品店未经S公司许可,销售的涉案产品上的图案形象与S公司的动漫形象高度相似,侵犯了S公司的著作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因此,法院作出相关判决。 (2)①法院应支持小李的专利权保护的主张。②小李发明的护眼架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专利权,未经专利权人小李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实施该实用新型专利。③专利权保护期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10年。小李在2023年11月发现A公司生产销售的护眼架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特征完全相同时,小李的专利仍然处于专利保护期内。因此,A公司侵犯了小李的专利权,应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应支持小李关于专利权保护的主张。 解析:第(1)问,关键信息:S公司享有“G头强”等动漫形象美术作品的著作权,M儿童用品店未经许可销售玩具“大头强”,产品上的图案形象与“G头强”等动漫形象高度相似,法院判决M儿童用品店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著作权、侵权责任。 第(2)问,关键信息:2014年11月15日,小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015年4月17日获得专利证书。2023年11月,小李发现A公司生产销售的护眼架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特征完全相同→专利权获得途径及保护要求、专利保护期、侵权责任。 20.(14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李某在某书店的网站上购买了两本书,由于书的价格较贵,李某通过QQ与书店客服讨价还价,最后以68元的价格成交,并承诺10天内送货,于是李某当即付款。半个月后,李某仍没有收到购买的书,和书店联系后,书店以没有书面合同为由予以推辞,从而引起纠纷。   材料二 2025年1月1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应于当日起15日内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并约定违约金3万元。乙公司在运送货物去甲公司的路途中为了快速送达选择走小路,由于夜间行车,道路不熟悉,货车翻车,无法按期送达。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对此,乙公司拒不同意,辩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时,可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我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遇到夜间行车、道路不熟悉等不可抗力,因此可免除我公司的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订立合同的过程角度,分析说明材料一中李某与书店的合同是否成立。(7分) (2)假如你是该法院的审判员,分析材料二中乙公司说法的不当之处,并明确指出对此案件如何判决。(7分) 答案:(1)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本案中书店同意以68元价格成交,10天内送货等交易事项是要约,李某在该网站上付款购书的行为是承诺。本案已完成要约与承诺这个过程,所以该合同成立。 (2)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中乙公司为了快速送达,选择了不熟悉的小路,导致货车翻车,这不涉及不可抗力,因此乙公司的辩解不成立。 ②除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乙公司在未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未全面履行合同,因此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因此法院会判决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为“分析说明李某与书店的合同是否成立”,需要调用订立合同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最后以68元的价格成交,并承诺10天内送货,于是李某当即付款→可联系教材知识“合同的订立”作答,说明本案完成了要约与承诺。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分析乙公司说法的不当之处,以及法院应如何判决该案件,需调用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乙公司在运送货物去甲公司的路途中为了快速送达选择走小路,由于夜间行车,道路不熟悉,货车翻车,无法按期送达→联系合同履行中不可抗力的相关知识。 关键信息②: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联系违约责任及定金罚则。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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