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教案-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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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类型 教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30 KB
发布时间 2026-02-08
更新时间 2026-02-08
作者 ZHENGZHISSSS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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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教案 课时:1课时(45分钟) 授课类型:新授课 学情分析:本节课是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的核心内容,学生在学习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后,已初步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对人身权利有感性认知(如知道“不能随便用别人照片”“不能造谣”),但缺乏对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具体权利的法律界定、侵权边界及维权途径的系统理解。学生易混淆“盗用姓名”与“冒用姓名”、“名誉权”与“隐私权”,对“AI换脸”“人肉搜索”等新型侵权行为的法律定性模糊。本节课需结合生活热点案例、对比辨析、情境探究等方式,将抽象法律条文具象化,帮助学生构建清晰的人身权利知识体系,提升法律应用能力。 教学目标 1.识记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的含义及法律规定;理解各项人身权利的侵权表现、合理使用情形;掌握名誉权与隐私权、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的区别;明确人身侵权的法律责任及维权途径。 2.能结合具体案例准确判断侵权行为类型;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生活中的人身侵权纠纷(如网络造谣、肖像滥用等);提升法律思辨能力和实践维权能力。 3.认识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树立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尊重他人人身权利,自觉抵制侵权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教学重难点 重点: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法律规定及侵权表现。 难点:区分相似人身权利(名誉权与隐私权、盗用姓名与冒用姓名);理解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情形;界定新型侵权行为的法律性质。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对比辨析法、小组讨论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准备:多媒体课件(含热点案例、对比表格、真题素材)、课堂探究任务单、生活侵权案例素材(如“AI换脸”“人肉搜索”新闻片段) 一、导入新课(5分钟) 情境导入 播放短视频片段: 1.某网红利用“AI换脸”技术伪造明星视频,用于直播带货引流; 2.某网友因邻里矛盾,在社交平台发布对方姓名、住址、照片,并配侮辱性文字,引发“人肉搜索”。 提出问题: 1.视频中的行为是否违法?侵犯了公民的哪些权利? 2.如果你是被侵权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学生自由发言后,教师总结:这些行为都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关乎每个人的人格尊严和生活安宁,是法律保护的重点。本节课我们将系统学习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相关知识,学会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设计意图:通过热点案例激发学生兴趣,引发认知冲突,让学生感受到人身侵权的现实性,自然引入本节课主题。 二、新课讲授(30分钟) 板块一 姓名肖像受保护(12分钟) 1. 姓名权 教师讲授: 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姓名是区别个人与他人的符号,体现人格特征。 法律规定: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禁止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 具有社会知名度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姓名权保护; 自然人原则上随父姓或母姓,特殊情形可选取其他姓氏(如直系长辈血亲姓氏、扶养人姓氏等)。 核心区分:干涉、盗用、假冒的差异 干涉:阻碍他人行使姓名权(决定、变更、使用)。如:父亲强迫成年子女不得改随母姓 盗用: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姓名获利,不扮演本人。如:擅自以某教授名义为自己作品作序 假冒:冒充他人姓名,扮演本人。如: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代领工资 案例探究:张丽年满18周岁后改随母姓“李嫣”,其父张添通过熟人将姓名改回“张丽”。 提问:张添的行为是否侵权?为什么? 学生讨论后,教师总结:张丽已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张添的行为属于“干涉他人姓名权”,构成侵权。 即时训练:判断下列行为是否侵犯姓名权:①父母为孩子起与他人相同的名字;②甲以乙的名义领取工资;③擅自用明星网名开网店。(答案:②③侵权) 2. 肖像权 教师讲授: 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核心是“可识别性”)。 法律规定: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禁止丑化、污损、伪造他人肖像(如AI换脸伪造视频); 未经同意不得将肖像用于商业用途(如商家擅自使用明星表情包宣传)。 合理使用情形(不构成侵权): 新闻报道、通缉逃犯、公众活动记录; 科研教育、为肖像权人利益(如寻人启事)。 案例探究:艺龙网未经葛优同意,使用“葛优躺”图片配商业宣传文案,被葛优起诉。 提问:艺龙网是否侵权?法院应如何判决? 学生分析后,教师总结:“葛优躺”图片具有可识别性,艺龙网未经同意用于商业宣传,侵犯肖像权;法院应判决其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 即时训练:判断下列行为是否侵犯肖像权:①医院公布整容前后局部照片(仅见鼻子);②将他人照片丑化后发布到网络;③模仿明星容貌参加营利性模仿秀。(答案:②侵权) 板块二 名誉隐私不可侵(18分钟) 1. 名誉权与荣誉权 教师讲授: 名誉权: 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对该评价的维护权。 侵权表现:侮辱(口头谩骂、书面嘲讽)、诽谤(传播虚假事实贬损人格)。 荣誉权: 含义:对因突出贡献或特殊成果获得的光荣称号(如“劳动模范”)的维护权。 侵权表现:非法剥夺荣誉称号、诋毁贬损荣誉。 核心区分:名誉权(普遍享有,无需程序获得)vs 荣誉权(专属性,需法定程序授予)。 特别提醒: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承担民事责任(英烈条款)。 2. 隐私权 教师讲授: 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活动、信息(如住宅、日记、健康信息)。 法律规定:禁止刺探、侵扰、泄露、公开他人隐私(如偷拍、擅自拆阅信件、泄露聊天记录)。 侵权表现: 物理侵扰:擅入住宅、安装监控; 信息泄露:公开私密照片、传播家庭住址; 骚扰行为:持续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 案例探究:父母偷看未成年子女日记、网络“人肉搜索”曝光他人隐私。 提问:这些行为是否侵权?为什么? 学生讨论后,教师总结:均构成侵权。隐私权的保护不区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父母也不得侵犯子女隐私;“人肉搜索”若泄露私密信息,还可能同时侵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3. 个人信息保护 教师讲授: 含义:个人信息是能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健康信息、行踪信息)。 法律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误导、欺诈、胁迫。 板块三 侵权责任与维权途径(3分钟) 教师讲授: 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维权途径:与侵权人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如网络平台、消费者协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课堂巩固(7分钟) 1. 真题探究(4分钟) 展示2022年山东卷真题片段:邻居丙在微博公布与甲的交涉录音,曝光甲的姓名、照片(加贬损文字)和联系电话,甲起诉丙侵犯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 提问:请逐一评析甲的主张是否成立? 学生分组讨论后,代表发言,教师总结: 侵犯肖像权:成立(丑化并公开照片,未经同意); 侵犯名誉权:不成立(录音未捏造事实,无侮辱诽谤); 侵犯隐私权:不成立(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但侵犯个人信息权。 2. 即时检测(3分钟) 完成3道选择题,检验知识掌握情况: (1)下列行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是( ) A. 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用于宣传 B. 传播虚假事实说某商家卖假货 C. 公开他人不愿知晓的健康信息 D. 冒用他人姓名领取奖学金 答案:B (2)某网站未经本人同意,公开用户的手机号和住址,该行为侵犯了用户的( ) A. 隐私权 B. 名誉权 C. 姓名权 D. 荣誉权 答案:A (3)下列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的是( ) A. 商家用明星照片做广告 B. 新闻报道中使用当事人肖像 C. 丑化他人照片后发布到网络 D. 未经同意将肖像用于营利活动 答案:B 四、布置作业(3分钟) 背诵各项人身权利的法律规定及侵权表现,整理本节课知识框架(可画图或列表)。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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