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课 第1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优学精讲】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教用课件(统编版)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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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拾光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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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3.61 MB
发布时间 2026-02-04
更新时间 2026-02-04
作者 拾光树文化
品牌系列 优学精讲·高中同步
审核时间 2026-02-04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6328646.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学习目标] 1.了解侵权行为的表现与法律责任。 2.了解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情形。 3.理解法律规定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 下一页 上一页 CONTENTS 目 录 CONTENTS 目 录 预习导学 新知初探 01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02 资料搜集 生活链接 03 随堂自测 巩固提升 04 01 预习导学 新知初探 人身权 财产权 侵权责任 排除妨碍  返还财产 赔偿损失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预习导学 新知初探 三 及时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预习导学 新知初探 2019年5月1日,甲借给乙1万元,约定1年后还款,后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4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如果向人民法院请求向乙追回欠款,能成功吗?为什么? 提示:不能。因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案例中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超期,如果乙拒绝偿还1万元欠款,甲将不能追回欠款。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预习导学 新知初探 合法权益 过错程度 因果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预习导学 新知初探 推定 无过错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预习导学 新知初探 侵犯 利益  行为自由 利益保护  过错推定 社会公正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预习导学 新知初探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预习导学 新知初探 1.对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只能选其中的一种。(  ) 提示:×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 提示:√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预习导学 新知初探 3.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对其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决定性意义。(  ) 提示:× 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4.行为人无过错的,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 提示:× 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预习导学 新知初探 02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背景材料】 葛某和高某系同事关系,二人均在某汽车销售公司工作。2024年5月4日,高某未经葛某允许,私自从案外人张某的电脑上打开张某的微信(葛某与张某之间的聊天记录),拍照后发到公司的微信群里。公司领导及其他同事对葛某在公司的评价明显减损,给葛某造成巨大精神压力。葛某找到高某,要求高某向她道歉并消除影响。但高某坚称发微信是自己的权利,且没有捏造,拒不道歉。无奈之下,葛某把高某告上法庭。 探究点1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对本案中高某的做法进行评析。 提示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对等的,高某有发微信的权利,也有维护葛某合法权益的义务。行使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高某将涉及葛某隐私的内容发到公司微信群中,侵犯了葛某的隐私权。高某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含义 是行为人以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产生 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义务而产生 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 原则 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 主要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举证 责任 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 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的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责任构 成要件 和免责 条件 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赔偿 范围 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依民法典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及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2.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1)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20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的,法院不予保护。 (3)有特殊情况(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4)诉讼时效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5)诉讼时效因起诉、一方提出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2024·长沙长郡中学期中)王某与吴某因感情不和分手,后吴某在某300人滑雪微信群(王某也在群内)内对王某进行辱骂,发布露骨言辞,公开王某微信号、照片等信息,引发部分群友对王某进行不当评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侵犯了王某的荣誉权,必须消除带来的不良影响 ②吴某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需诚恳地向王某赔礼道歉 ③王某的人身权被吴某侵犯,可要求吴某赔偿精神损失 ④王某最基础的权利被侵犯,可要求吴某赔偿经济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解析] 侵犯荣誉权表现为非法剥夺或非法冒领他人的荣誉称号,材料中吴某的做法并未侵犯王某的荣誉权,①不选;材料中吴某对王某进行辱骂并将王某的微信号、照片等信息进行公开,引发部分群友对王某进行不当评价,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这一人身权,应向其赔礼道歉,同时王某可要求吴某赔偿精神损失,②③正确;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材料中未体现,④不选。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Z公司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专栏中发布文章肆意诋毁R公司,造成消费者对R公司品牌信誉及服务能力的恐慌。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R公司的名誉权 ②Z公司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③R公司可以要求Z公司返还财产 ④R公司可以要求Z公司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解析] Z公司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专栏中发布文章肆意诋毁R公司,由此可知,Z公司侵犯了R公司的名誉权,Z公司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①②符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返还财产、支付违约金的适用情形,③④排除。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背景材料】 思思与小杰(12周岁)是某中学七年级同班同学。某日午休,思思从座位上起身与前座同学交流,小杰突起“玩心”,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脑勺碰到凳子并倒地不起。摔倒后,思思称出现头部疼痛、视物模糊等症状,学校迅速通知双方家长 探究点2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并将其送至医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小杰的父母向思思的父母支付了部分治疗费用。后思思的父母因与小杰的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以思思名义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一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杰的父母向原告思思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0万余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提示 思思出现头部疼痛、视物模糊等症状与小杰拉椅子的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小杰做出侵权行为时已满12周岁,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当其拉开思思的椅子时,已明知该行为会给他人带来伤害,存在过错。小杰的行为最终导致思思摔倒受伤并产生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小杰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小杰的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1.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 (3)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2.区分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区分 通俗理解 举例 过错推定 侵权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推定为有过错,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式)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无过错侵 权责任 无论如何全都怪你(不管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特殊侵权责任 (1)八种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2)九种无过错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因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2024·广东汕头模拟)李某翻墙进入章某家,企图将章某养的比特犬(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之一)偷走,不料被比特犬咬伤致残。事后,李某起诉章某,要求章某赔偿其医疗费及各项经济损失。章某认为,自己在家门口张贴了“家有恶犬,请勿乱入”的警告标识,李某是入室盗窃才被比特犬咬伤,自己不需要承担责任。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A.章某的警告标识已经尽到提醒义务,不承担侵权责任 B.章某若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C.章某饲养的烈性犬造成李某损害,章某须承担侵权责任 D.李某盗窃是违法行为,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解析] 章某的警告标识虽然已经尽到提醒义务,但是章某养的比特犬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因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排除; 章某饲养的烈性犬属于禁止饲养的犬种,即使章某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排除; 根据法律规定,章某饲养的烈性犬造成李某损害,章某须承担侵权责任,C正确; 章某饲养的比特犬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之一,李某盗窃虽然是违法行为,章某也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D错误。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2024·临沂期末)因小区内缺乏儿童游乐设施,业主张某与物业公司协商,将自费购置的滑梯放置在公共区域供小朋友免费玩耍,滑梯卫生及日常维护等工作由物业负责。后刘某途经该区域时不慎踩到滑梯脚垫,脚垫下有水渍导致刘某摔倒骨折。经鉴定,刘某构成十级伤残。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不存在主观过错,但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张某不存在主观过错,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③物业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根据过错推定原则,物业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解析] 本案中张某不存在主观过错,且刘某的受伤和张某无因果关系,张某无须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①错误;本案中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③正确;本案属于侵权责任的一般情形,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④排除。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课堂讲练 互动探究 03 资料搜集 生活链接 有关高空抛物的法律案件   2023年6月22日,被害人姜某在某广场小吃街购买小吃,晚间22时许至23时许,三块砖头从天而降,其中一块砸到了她的额头上。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姜某失去生命体征。 11月27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闹市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庭审现场,被告人周某供述:“因生活不顺,原本计划跳楼自杀,但又不敢,于是选择高空抛物,我没有具体目标,砸死谁算谁。我在附近住,知道这里繁华人多。”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资料搜集 生活链接 12月13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43 000余元。被告周某表示接受该结果,且不上诉。后续,受害者家属称,还将追究涉事物业等相关机构、部门责任。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资料搜集 生活链接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资料搜集 生活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资料搜集 生活链接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提示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本案中,周某因个人原因在闹市高空抛物,造成姜某死亡,非法侵害他人生命权,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资料搜集 生活链接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你是否支持受害者家属追究涉事物业等相关机构、部门责任,并说明理由。 提示 支持。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物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没有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防止被告实施高空抛物行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资料搜集 生活链接 04 随堂自测 巩固提升 一、选择题 1.文某在倒车时因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自己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 B.文某应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C.文某应向冯某赔礼道歉 D.法院应当支持冯某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随堂自测 巩固提升 解析:文某的行为侵害了冯某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同时也应向冯某赔礼道歉,C正确; 题干中“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不能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B、D不选; A请求不合理,不选。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随堂自测 巩固提升 2.某日,公交车司机李某驾驶公共汽车正常拐弯时,发现前面不远处的赵某驾驶一辆汽车违章迎面驶来,为避免发生车祸,李某将车向右一拐,驶入人行道,却将人行道上的王某撞伤。对此,王某的损失应由(  ) A.李某承担        B.公交公司承担 C.赵某承担 D.李某与赵某共同承担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李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应承担损失,王某的损失应由赵某承担,C正确。 √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随堂自测 巩固提升 3.过错责任、________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  ) A.无过错责任 B.因果关系 C.过错推定 D.社会公正 解析:由教材可知,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B正确。 √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随堂自测 巩固提升 4.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搬家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甲搬家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甲搬家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 √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随堂自测 巩固提升 解析:由题干中“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请同乡蒙某帮忙”可知,蒙某受伤与甲搬家公司和郭某存在关系,因此应由甲搬家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C正确。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随堂自测 巩固提升 5.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了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 D.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赔偿责任 √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随堂自测 巩固提升 解析:根据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公司制作广告牌并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广告牌被吹落砸伤了路人郑某、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可知,大华商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C正确。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随堂自测 巩固提升 二、非选择题 6.(2024·江苏盐城期末)小明和小涛是某小学一年级同班同学。2023年10月12日,二人在学校操场活动,小涛跑到小明身边,从身后抱住小明打闹玩耍,将小明摔倒在地,致其右臂受伤。老师发现后,遂上报学校,通知其家长带去医院检查,诊断为右肱骨外髁骨折。小明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为此支付医疗等费用3万余元。因当事人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随堂自测 巩固提升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本案中小明的什么权利受到侵害,谁应当对小明受伤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小明的健康权受到侵害。②小涛的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小涛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侵害行为导致小明受伤,应由其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学校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小明与小涛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若学校和老师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推定其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过错,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上一页 随堂自测 巩固提升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权行为: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 eq \o(□,\s\up1(1)) ____________和 eq \o(□,\s\up1(2)) ____________。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 eq \o(□,\s\up1(3)) ____________。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 eq \o(□,\s\up1(4)) ________,消除危险, eq \o(□,\s\up1(5)) ________,恢复原状, eq \o(□,\s\up1(6)) ____________,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诉讼时效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eq \o(□,\s\up1(7)) ________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 eq \o(□,\s\up1(8)) ____________提出相关请求。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1)首先,民事主体的 eq \o(□,\s\up1(9)) ________受到了损害。 (2)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 eq \o(□,\s\up1(10)) ____________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3)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 eq \o(□,\s\up1(11)) ____________关系。 (4)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2.法律也规定了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1)依照法律规定 eq \o(□,\s\up1(12)) ____________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规定 eq \o(□,\s\up1(13)) ____________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规定侵权责任 (1)目的: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 eq \o(□,\s\up1(14)) ____________,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 eq \o(□,\s\up1(15)) ____________。 (2)意义: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 eq \o(□,\s\up1(16)) ____________与权利人的 eq \o(□,\s\up1(17)) ____________之间划定了界线。同时,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 eq \o(□,\s\up1(18)) ____________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 eq \o(□,\s\up1(19)) ____________。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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