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修二第二单元测试卷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全国·课后作业)2016年10月,李某与郑某离婚,约定女儿李红(未成年人)由郑某抚养。2017年初,李红更名为“郑红”,之后一直使用“郑红”学习、生活、参赛。2022年7月,李某私自在派出所将其女儿姓名变更回“李红”,对其女儿学习、生活、参赛均产生一定困扰。2022年11月,郑某和其女儿多次与李某协商改回“郑红”,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女儿归郑某抚养,故郑某有权变更女儿姓名
②子女可随父或母姓,故李某有权私自更改孩子姓氏
③须李某郑某协商一致,方可更改孩子的姓氏
④女儿姓名权由父母代行,成年后可自行决定姓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5-26高三上·江西宜春·期末)李某与贺某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女,次女后被确诊肿瘤,一直未治愈。2025年3月,李某提起离婚诉讼,诉请二人离婚并各自抚养一个小孩,互不支付抚养费。贺某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要求获得70%的共有财产,由其抚养两个孩子,并要求李某按其收入的50%支付抚养费。经审理,法院判决二人不准离婚。法院作出该判决的原因包括( )
①以和为贵,为避免伤和气,双方应先采取协议离婚 ②在双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兼顾法理和人情
③育小职责大,双方应给予次女共同关爱和全力救治 ④双方在子女抚养及家庭财产分割问题上未达成一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6·江苏·一模)在女儿去世后,李大爷一直与女婿甲共同居住并由甲照顾其生活,李大爷的继子乙虽然与其无抚养关系,但经常回来探望。李大爷有一套房产和10万元现金,其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甲,在李大爷去世后,甲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就将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B.10万元现金应由甲和乙平均分配
C.甲以遗赠抚养协议方式获得房产和现金 D.房产过户给丙之前,房屋所有权属于甲
4.(2025·河北·一模)高某甲与妻子离婚后,带着5岁的儿子高小某一起生活。高小某20周岁时离家出走,从此对父亲不闻不问。30年后,高某甲身患重病需照顾,遂联系高小某,高小某对此一直不予理睬。这期间,高某甲(无其他亲人)一直由弟弟高某乙照顾直到去世。丧事过后,高小某以唯一法定继承人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银行存款。高某乙诉至法院,请求继承高某甲的遗产。本案中( )
①高小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优先获得父母遗产
②高小某遗弃了父亲高某甲,可能面临继承权丧失
③高某乙尽了主要抚养义务,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
④高某乙继承高某甲遗产,是基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5-26高三上·河北秦皇岛·期末)某社区居委会(丁)与曹某及其兄弟姐妹签订协议,约定由丁定时结对子照看关心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现有财产在其寿终后,产权移交丁。此后,丁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曹某逝世后,其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丁产生争议。丁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曹某名下遗产归丁所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丁按约定履行了义务理应继承曹某遗产 ②法院会认定所签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③向法院提交的协议物证属于鉴定意见 ④曹某子女未尽孝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4-25高二下·全国·课后作业)10岁的李某无意间记住了母亲张某的手机支付密码,随后多次以学习为由向张某讨要手机使用,并偷偷用其母亲身份信息注册了某款游戏并进行游戏充值。短短一个月内,李某多次充值648元/次,消费总额达5万余元。张某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全额退款。本案中( )
①李某与平台充值的订单因未得到家长追认而无效
②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客体应是人身利益
③游戏公司需要对李某持续充值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④张某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6新疆乌鲁木齐一模)某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苏某毕生致力于技艺传承并积累了一批珍贵绣品、设计手稿和收藏。他立下公证遗嘱,写明所有的绣品、手稿和收藏由长期照顾其生活的徒弟小王继承;其名下存款与房产则由其小儿子小苏继承。苏某去世后,小苏主张苏某的全部财产均应作为遗产由他继承,与徒弟小王产生纠纷。关于本案遗产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可遵照遗嘱接受遗赠,获得绣品、手稿和收藏
②因为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小苏有权继承全部遗产
③小王享有一定的继承权,因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④苏某的遗嘱合法有效,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6山东枣庄一模)李母育有1子李甲。李甲因种种原因无法履行赡养义务,在街道办的见证下,李母外甥女王某与李母达成书面协议。协议约定:王某负责李母生养死葬,李母个人存款及住房由王某继承。协议履行数年后李母离世,王某整理遗物时发现了李母的贵重首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通过协议获得了李母的意定监护权
②无论李甲是否同意,李母和王某的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
③该协议关于遗产处置的约定在效力上要优于法定继承
④王某和李甲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合理分配李母的首饰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5-26高三上山东月考)张先生和王阿姨婚后购有一房,登记在王阿姨名下,夫妻二人先后育有张甲、张乙、张丙三个子女。2023年9月,张先生病故前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家中所有财产由张甲继承。2024年王阿姨患病卧床,期间张乙悉心照料,王阿姨便将家中价值500万的房产过户给了张乙,并嘱咐张乙照顾自闭症的弟弟张丙。后王阿姨病故,家中尚有60万元存款。结合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产份额应该由张甲和张乙各自继承50%
②张甲最终可以继承价值290万元的遗产
③张甲可以主张张乙未获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
④张甲获得遗产的方式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5-26高二上重庆沙坪坝期末)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奶茶店,育有一子正在读高中。李某为提升家庭生活品质,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下列情形中,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 )
①借款用于奶茶店紧急资金周转,王某事后知情并追认
②借款用于支付儿子的校服费、资料费等日常学习开支
③李某借款资助其胞弟购买婚房,并承诺该债务与王某无关
④借款用于李某个人购买高档奢侈品,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5-26高二上重庆沙坪坝期末)25周岁的陈某与23周岁的余某经人介绍相识,自愿登记结婚。婚后,陈某以“妻子应在家操持家务”为由,阻止余某外出工作。此外,陈某用婚前全款购买的商铺出租获得租金收入,余某则在婚后撰写了一本书籍,获得稿酬5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与余某的婚姻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
②陈某阻止余某外出工作的行为,侵犯了余某平等的财产权利
③陈某商铺的租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余某的稿酬属于其个人财产
④若余某因患病缺乏生活来源,陈某有对其扶养的法定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4-25高二下全国课后作业)张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侄子张甲签订书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于2018年立下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名下房产归儿子张小某,个人存款赠与保姆陈某。后张某又于2022年在邻居李某一人见证的情况下以录像形式订立遗嘱,明确表示将全部财产赠与张甲。2024年张某患老年痴呆,法院结合医学鉴定等证据宣告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甲并非法定继承人,意定监护协议无效
②录像遗嘱因形式存在瑕疵而不具备法律效力
③公证遗嘱合法有效,陈某有权继承张某个人存款
④张小某不能直接以儿子身份取代张甲的监护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5-26高三上贵州贵阳期末)林某用夫妻共同存款购买了一台家用热水器。某日,其14岁女儿未按说明书要求操作,私自拆卸热水器导致产品缺陷暴露,引发漏水事故,浸泡了楼下邻居赵某的装修,造成财产损失。赵某与林某、热水器厂商协商赔偿无果,将二者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因事故系林某女儿违规操作导致,林某作为监护人无需承担责任
②热水器厂商若能证明产品出厂时合格,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该热水器系林某用夫妻共同存款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赵某需提供证据证明漏水与热水器缺陷存在因果关系及财产损失情况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6江西上饶一模)2005年11月,大壮与前妻离婚,二人育有一子小明。2015年3月,大壮与阿美再婚,阿美带着和前夫的女儿小婷与大壮共同生活。2025年5月,大壮被确诊为肝癌,同年7月,大壮自书遗嘱一份,表明其所有遗产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社保、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和补助,以及与阿美婚内共同财产等均由配偶阿美继承。同年10月,大壮因病去世。大壮父母在大壮去世前均已亡故。阿美、小婷、小明三人因遗产分配问题引发纠纷。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社保、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由阿美享有和继承
②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大壮近亲属共有,一般由阿美、小明、小婷平均分配
③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小明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④该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应该遵照遗嘱全部财产由阿美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4-25高二下全国课后作业)独居老人王某因中风失能,对自身财产情况不明且无法取用,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王某没有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其日常生活长期由住所地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协助照料。为了让王某“老有所养”,当地居委会打算承担对王某的监护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物业工作人员与王某之间没有亲缘关系,不能担任王某的监护人
②居委会与王某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更加适合担任王某的监护人
③王某可与该居委会签订协议,以书面形式确定居委会为其监护人
④该居委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具备担任王某监护人的资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25-26高二上重庆沙坪坝期末)王某饲养了一条狗,某日,王某用牵引绳牵住狗在小区内闲逛。8周岁的小学生赵某觉得狗很可爱,不听家长劝阻,多次用石子投掷、挑衅该狗,狗受惊后挣脱牵引绳将赵某咬伤,花费医疗费5000元。经查,王某未给该狗办理养犬登记,也未定期接种狂犬疫苗。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若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可以免除责任
②赵某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可以减轻王某的赔偿责任
③赵某的家长未尽到监护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王某未办理养犬登记和接种疫苗的行为与赵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24-25高二下全国课后作业)陈某与林某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全家都是农村户口。2005年女儿大学毕业后进入国企工作,户口落户于市区。2010年,陈某与林某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了一栋三层住房。2024年,两人因交通事故意外离世,生前公证遗嘱明确三层住房由儿子一人继承。2025年,儿子独自搬进该住房居住。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根据遗嘱,儿子可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②女儿已是城市户口,因此无权继承父母遗留的宅基地上的房屋
③父母立遗嘱时未为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该遗嘱无效
④女儿若与儿子就房屋继承产生纠纷,可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24-25高二下全国课后作业)李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婚前,李某依法继承其父母的一套房产,婚后办理过户登记至自己名下。为增加家庭收入,李某在某平台发布广告:“优质学区房出租,配套齐全,有意者私信详谈。”该房屋出租后,为支付孩子留学费用,李某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前,李某未取得房产所有权
②该房屋出租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房屋属于李某的婚前财产,房屋租金应归李某一人所有
④抵押是为确保银行的债权实现,发挥了房产的交换价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9.(2026吉林二模)游戏玩家老王意外离世,未立遗嘱,其遗产包括游戏账号以及若干数字货币。老王的游戏好友小张称老王生前曾口头承诺将游戏账号(数额较大)赠与他,老王的妻子认为这些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各方对虚拟财产的归属和继承发生争议。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根据民法典规定:
游戏账号、数字货币属于虚拟财产,遭到非法侵害时,受法律保护。
①游戏账号是老王的虚拟财产,应予以保护
②数字货币不受法律明确保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③虚拟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无权单独处置
④老王口头赠与游戏账号给小张属于遗赠,应归小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5-26高三上·北京通州·期末)刘某生前立有遗嘱,指定名下房产由其子继承。此后,刘某因年老体弱,又与保姆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保姆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刘某去世后该房产归保姆所有。刘某在保姆照料下安度晚年,去世后,其子与保姆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为双务合同,效力优先于遗嘱
②保姆已履行扶养义务,有权主张房产所有权
③遗嘱效力优于遗赠扶养协议,房产应归其子
④刘某同时立下遗嘱与协议,均因冲突而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24-25高二下·全国·课后作业)戴某晚年患病,其子明确表示不愿履行赡养义务。戴某遂与邻居蔡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由蔡某负责戴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及死后安葬等一切事宜,戴某去世后其名下全部遗产归蔡某所有。此后,蔡某依约悉心照顾戴某多年,直至其病故并妥善操办了丧事。蔡某随后主张获得戴某的遗产。该案例中,蔡某获得戴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②蔡某对戴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④蔡某对戴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2026·河北·一模)王某在口头遗嘱中明确表示将其个人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留给再婚妻子李某,但未给与前妻所生的成年儿子小王留下遗产。王某去世后,小王以“未尽扶养义务”为由起诉李某,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由自己继承房产。法院审理查明,王某立遗嘱时神志清醒,有李某在场见证,小王有稳定收入却长期不与父亲来往。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通过口头遗嘱处分个人婚前财产是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应属有效
②李某作为王某的现任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对房产的法定继承权
③小王和李某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④小王有赡养能力却未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在分割遗产时可以考虑这一情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3.(2025·河北沧州·一模)张女士与许先生离婚后,儿子小许随许先生生活;后她与陆某再婚,陆某之子10岁的小陆与张女士一同生活,七年后陆某意外去世,未留有任何遗嘱。陆某去世后5年,张女士病重,小陆对张女士不管不顾,张女士由小许照顾。卧床一年后张女士去世,留有一套与陆某的婚后房产,无遗嘱、父母已亡。小许主张该房屋归自己;小陆认为该房屋为其父亲与张女士的共同财产,与小许无关,双方起争议。下列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陆未对张女士履行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②小许作为婚生子女,是张女士唯一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小陆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父亲个人合法财产的一半
④张女士的遗产为该房屋产权的一半,可由小许和小陆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4.(2025高三·全国·专题练习)张某从事科技研发,2023年与林某结婚。婚后,张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房屋供夫妻共同居住。2024年,张某将一项自己研发的算法技术以商业秘密的方式许可给K公司使用。2025年,林某的外祖母订立遗嘱,将其名下商铺留给林某。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由张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张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他人独立研发出相同的算法技术并使用,侵犯了张某的专利权
③若遗嘱未明确商铺只归林某个人所有,则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林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商铺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5.(2025·湖南永州·模拟预测)刘某与牛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四名子女。牛某于2018年7月去世,刘某于2024年8月去世。刘某、牛某名下共同共有房屋一处,刘某于2023年8月在思维清醒、精神正常的情况下自书遗嘱一份,将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照顾其晚年生活的大女儿。本案例中( )
①因遗嘱效力优先,牛某的其他子女不能继承该房产
②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牛某的份额应由继承人均分
③因继承所取得的房产所有权可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④大女儿照顾刘某晚年生活,其遗嘱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6.(25-26高二上·河北衡水·期末)单身独居的蒋女士年逾六十,于2022年3月26日与远房亲戚吴先生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经过公证。2025年9月6日,蒋女士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容易限制蒋女士的自主决定权
③吴先生自意定监护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履行监护职责
④吴先生需负责蒋女士的生养死葬,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材料题
27.(25-26高三上·广西崇左·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蒋某为梁某宸父亲。2016年,蒋某与梁某宸母亲通过诉讼离婚,梁某宸随母亲生活。人民法院判决蒋某从2016年12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梁某宸年满十八周岁止。蒋某未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经两次强制执行,均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执行程序。蒋某父母名下有一套房屋,蒋某父亲已于2016年11月离世,后该房以210万元售出。按理蒋某父亲名下50%的产权份额应由蒋某及其母亲、姐姐共同继承。梁某宸母亲申请调查令后得知,蒋某为逃避责任,与其母亲在2018年1月已公证放弃继承,上述房屋50%的产权份额由蒋某姐姐一人继承。梁某宸以梁某逃避抚养费为由起诉请求确认蒋某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获得人民法院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支持梁某宸诉求的原因以及本案判决的社会意义。
28.(25-26高二上·河北衡水·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陈父母早亡,与妻子林某育有两子,陈甲和陈乙,二子均已成年。2020年3月,老陈由于突发脑血栓导致行动不便。陈甲搬回到老陈婚后购买的住房与母亲林某一起照顾老陈。陈乙自2018年大学毕业后一直留在外地工作,鲜少回家。2025年7月,老陈病情恶化,在主治医生和林某的见证下,老陈立下口头遗嘱,全部遗产归陈甲所有。老陈去世后,陈乙回家奔丧后得知有此口头遗嘱,当即表示,该遗嘱无效。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老陈所立口头遗嘱是否有效,并说明原因。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老陈的遗产的分配原则。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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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二第二单元测试卷》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D
D
D
C
D
B
B
C
D
A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答案
B
D
D
A
C
C
B
D
B
A
题号
21
22
23
24
25
26
答案
A
D
B
A
C
A
1.D
【详解】①②:作为未成年人的李红的姓名的变更问题,在李某与郑某协商一致情况下才可以更改,郑某和李某均无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①②不选。
③: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③正确。
④:该女孩为未成年人,其姓名权现由其父母代为行使,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其姓名,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D
【详解】①:夫妻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而不是先采取协议离婚,①排除。
②:李某起诉离婚,贺某同意解除婚姻关系,说明双方同意离婚,②排除。
③:法院判决二人不准离婚,强调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特别对身患重疾的次女应共同关爱和全力救治,③正确。
④:李某和贺某的诉求不一致,说明双方在子女抚养及家庭财产分割问题上未达成一致,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D
【详解】A: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乙为李大爷的继子,且与李大爷无抚养关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A错误。
B: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10万元现金属于李大爷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女婿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乙因无抚养关系,无权分配,B错误。
C: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案件中仅提及“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甲”,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故甲通过遗嘱继承获得房产,法定继承获得现金,C错误。
D: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房产过户给丙之前,房屋所有权属于甲,D正确。
故本题选D。
4.C
【详解】①: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赡养义务。高小某虽为高某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他自20周岁离家后,三十余年来对高某甲不闻不问、置之不理,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构成遗弃,依法可能丧失继承权,并非“应优先获得遗产”,①错误。
②: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可能丧失继承权,高小某对患病父亲不闻不问,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情形,②正确。
③:高某乙作为高某甲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有权依法继承高某甲的遗产。而遗赠指的是被继承人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组织或国家,高某乙不属于遗赠的受赠主体范畴,因此其享有的是法定继承权而非接受遗赠的权利,③排除。
④:高某乙是高某甲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又尽了主要抚养义务,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前提下,有权继承高某甲的遗产,本案中高某乙继承高某甲遗产,是基于第二顺序继承人,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5.D
【详解】①:丁并非通过“继承”取得遗产,而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获得财产,继承的主体是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丁不属于这一范畴,①错误。
②:社区居委会(丁)与曹某及其兄弟姐妹签订的协议,约定由丁负责曹某的养老并在其去世后获得财产,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法院会认定该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②正确。
③:向法院提交的协议属于书证,而非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由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协议本身是直接的书面证据,③错误。
④:曹某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在曹某去世后却要求继承遗产,这种行为违背了尊老养老的社会公序良俗,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B
【详解】①:李某年仅10岁,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未得到家长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本案中购买行为无效,①入选。
④:作为家长张某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其子玩游戏,说明她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需要承担相应责任,④入选。
②:本案中的法律关系是债权关系,客体应是行为,②不选。
③:本案适用于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而不是过错推定原则,③不选。
故本题选B。
7.B
【详解】①:徒弟小王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苏某通过公证遗嘱将绣品等指定由小王继承,属于遗赠行为;小王作为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明确接受,即可获得对应财产,①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遗嘱继承(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苏某的公证遗嘱合法有效,应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小苏主张全部遗产于法无据,②错误。
③:小王不是法定继承人,其获得财产的依据是遗赠而非法定继承权;尽主要赡养义务获得继承权的规定仅适用于丧偶儿媳、女婿,不适用于遗赠关系中的受遗赠人,③错误。
④:苏某的公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与实质要件,合法有效;遗嘱中对长期照顾自己的小王与法定继承人小苏的财产分配,契合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即履行较多照顾义务的主体获得对应财产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B。
8.C
【详解】①:意定监护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而本题中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并非意定监护协议,①排除。
②: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民法典》规定,无需李甲同意即可生效,②正确。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遗产分配时,应优先按协议约定执行,③正确。
④:王某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李母的首饰,④排除。
故本题选C。
9.D
【详解】①:题干中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先生和王阿姨各占50%份额,张先生病故前立自书遗嘱,将“家中所有财产”由张甲继承,但遗嘱只能处分张先生自己的财产份额。因此,张先生去世后,房子50%份额(价值250万元)由张甲遗嘱继承。剩余50%份额归王阿姨所有,王阿姨在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张乙,这是赠与行为,而非继承,①错误。
②:张甲从张先生遗产中继承房子50%份额(价值250万元)。王阿姨病故时,家中60万元存款是其个人遗产(因张先生去世后,存款未提及,视为王阿姨财产)。王阿姨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由三个子女张甲、张乙、张丙均分,各继承20万元。因此张甲总继承价值:250万元(房子份额)+20万元(存款)=270万元,而非290万元,②错误。
③:张甲持有房子50%份额,张乙仅通过赠与获得50%份额。因此,张乙未获得房屋全部所有权(100%),张甲有权主张自己的份额,③正确。
④:张甲从张先生处通过遗嘱继承获得财产(房子50%份额)。从王阿姨处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部分存款(20万元)。 因此,张甲获得遗产的方式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A
【详解】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奶茶店,且王某事后追认,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①正确。
②:借款用于儿子的学习开支,属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
③:李某借款资助胞弟购房,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且承诺债务与王某无关,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③排除。
④:借款用于李某个人购买奢侈品,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李某个人债务,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1.B
【详解】①:陈某25周岁、余某23周岁,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二人自愿登记结婚,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婚姻合法有效,①正确。
②:陈某阻止余某外出工作,侵犯的是余某的人身自由与劳动权利,并非平等的财产权利,②排除。
③:陈某婚前全款商铺的租金,属于婚后生产经营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余某婚后撰写书籍获得的稿酬,属于知识产权收益,也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排除。
④: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若余某患病缺乏生活来源,陈某应当履行扶养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D
【详解】①:意定监护的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不要求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合法有效,①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本案中仅邻居李某一人见证,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因此该录像遗嘱因形式存在瑕疵而不具备法律效力,②正确。
③:公证遗嘱虽合法有效,但题干中明确存款是“赠与”保姆陈某,而非“继承”(陈某并非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继承”的表述错误,③错误。
④:意定监护协议是张某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愿签订的,具有优先于法定监护的效力。张小某作为法定监护人,不能直接取代张甲的监护权,需通过法定程序(如证明张甲损害被监护人利益)才能变更,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D
【详解】①:林某女儿是未成年人,监护人林某需要对女儿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责任,①排除。
②: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厂商证明产品出厂合格,只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仍需承担赔偿责任,②排除。
③:该热水器用夫妻共同存款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本案属于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赵某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漏水与热水器缺陷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财产损失的具体情况,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4.A
【详解】①:大壮的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与阿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阿美先享有一半份额,剩余部分作为大壮遗产,因自书遗嘱合法有效,由阿美继承,①正确。
②:一次性抚恤金是单位对死者家属的抚慰,不属于遗产,不适用遗嘱继承,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阿美、婚生子小明、有扶养关系的继女小婷)平均分配,②正确。
③:继承纠纷不属于可仲裁范围,③排除。
④:遗嘱有效,但其中处分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等非遗产的部分无效,阿美仅能继承遗嘱中合法的遗产部分,并非全部财产,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5.C
【详解】①:“亲缘关系”并非取得监护资格的唯一前提,法律允许无亲缘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在符合条件时担任监护人,物业工作人员若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且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经法定程序可确认为王某的监护人,①错误。
②: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王某无直接财产利害关系,能够更中立地保护王某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且已实际参与照料其生活,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基础,相比其他可能存在利益关联的主体更适合担任王某的监护人,②正确。
③:若王某头脑清晰,可与居委会签订书面监护协议,确定居委会为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属于法定的可以担任监护人的“组织”范畴,具备担任监护人的资格,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6.C
【详解】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并非过错责任,即便王某证明自身无过错,也无法免除赔偿责任,仅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可减轻责任,①排除。
②:赵某作为受害人,多次故意投掷、挑衅狗的行为属于对损害发生具有重大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可依法减轻饲养人王某的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赵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家长作为监护人,虽已劝阻但未能有效制止危险行为,未尽到充分监护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责任,③正确。
④:王某未办养犬登记、未接种狂犬疫苗的行为,属于违反养犬管理的行政违法行为,但其与赵某被狗咬伤的损害结果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赵某被咬伤的直接原因是其故意挑衅行为导致狗受惊挣脱,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7.B
【详解】①: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合法财产,可通过遗嘱继承。儿子依公证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①正确。
②:房屋作为遗产,无论子女户口性质如何,均有权继承。城市户口子女继承后,仅不能翻建房屋,仍可享有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②错误。
③:遗嘱仅需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女儿有稳定工作与收入,不属于此类情况,遗嘱合法有效,③错误。
④:公民在民事诉讼中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女儿若与儿子产生纠纷,可依法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8.D
【详解】①:房产继承取得所有权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不以办理过户登记为所有权取得的要件,①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商业广告一般视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②正确。
③:房屋属于李某婚前财产,李某在婚后发布广告出租房屋,这个出租行为属于对个人财产的经营行为,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抵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将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取得优先求偿权,从而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发挥了房产的交换价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9.B
【详解】①:《民法典》第127条明确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保护范围,游戏账号属于虚拟财产,应予以保护,①正确。
②:数字货币作为虚拟财产的一种,同样受法律保护,可以作为遗产继承,②错误。
③:法律明确老王的网络财产受法律保护,又存在于婚后,属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无权单独处置,③正确。
④:小张称老王做出的口头承诺,这一事实是否真实存在,有待证明,因此,小张不一定能够通过遗赠继承游戏账号。同时游戏账号也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老王无权单方面遗赠给小张,④不选。
故本题选B。
20.A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合同(保姆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刘某将房产赠与保姆),根据法律规定,其效力优先于遗嘱,①正确。
②:保姆已按协议履行了扶养义务,刘某去世后,保姆有权依据协议主张房产所有权,②正确。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因此房产不应归其子,③排除。
④: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冲突时,并非均无效,而是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遗嘱中与协议冲突的部分无效,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1.A
【详解】①:该协议书是戴某与蔡某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备法律效力,①正确。
②:蔡某依约照料戴某多年并操办后事,履行了协议约定的扶养义务,是其获得遗产的前提,②正确。
③:材料中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并非成年意定监护协议,③排除。
④:蔡某对戴某履行的是协议约定的扶养义务,而非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2.D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本案中仅有李某(遗嘱继承人)在场见证,存在利害关系,因此该口头遗嘱无效。①排除。
②:李某作为王某的现任妻子,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享有对房产的法定继承权,②正确。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并非必须均等,③排除。
④:小王有稳定收入却长期不与父亲来往,属于有赡养能力却未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在分割遗产时可以考虑这一情节,对其少分或不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3.B
【详解】①:张女士病重,小陆对张女士不管不顾,根据继承法,小陆未对张女士履行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①正确。
②:由材料可知,张女士与小陆之间有抚养关系,小陆也是张女士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②错误。
③: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陆某去世后,张女士和小陆可通过法定继承方式各获得陆某合法份额的一半房产,③正确。
④: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张女士有二分之一的房产,另外张女士还从其丈夫陆某的二分之一房产中继承了一半房产,故张女士去世后留下的遗产为四分之三的房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4.A
【详解】①:张某婚后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房屋供夫妻共同居住,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②:张某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算法技术,他人独立研发出相同技术并使用,不构成侵犯专利权,②排除。
③:林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嘱继承商铺,若遗嘱未明确只归林某个人所有,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外祖母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孙子女,林某通过遗嘱取得商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5.C
【详解】①:刘某、牛某名下共同共有房屋一处,其他子女可依法继承牛某的房产份额,①错误。
②: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牛某去世时未留遗嘱,其享有的房屋份额属于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均分,②正确。
③: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无需登记即可取得所有权,③正确。
④:遗赠扶养协议只存在于非法定继承人,大女儿是刘某的法定继承人,刘某的遗嘱属于遗嘱继承,而非遗赠扶养协议,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6.A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成年人在自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预先选定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选定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这一制度能为老年人的生活、财产等提供保障,有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①正确。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助于帮助老年人解决被骗取钱财、与社会脱节等问题,但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②正确。
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③错误。
④: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并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监护人依约履行监护职责后,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7.原因: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蒋某放弃继承的行为实质是为逃避支付抚养费的法定责任,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②其行为属恶意规避债务,违反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法律不予保护。
意义:①彰显司法对未成年人基本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②打击通过虚假行为逃避法律责任的现象,强化法律执行力,维护法律尊严。③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诚信守法,引导父母履行抚养义务,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分析】背景素材:抚养费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观念、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原因类和意义类主观题,设问要求说明人民法院支持梁某宸诉求的原因以及本案判决的社会意义,需要运用民法基本原则、家和万事兴、感受司法公正的知识分析作答。回答本题第一小问需结合材料找有关法律依据,回答第二小问需找多个不同客体,分别对哪些方面有意义。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法院判决蒋某从2016年12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梁某宸年满十八周岁止。蒋某未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蒋某父亲名下50%的产权份额应由蒋某及其母亲、姐姐共同继承。蒋某为逃避责任,与其母亲在2018年1月已公证放弃继承→可运用民法基本原则、家和万事兴的知识,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的角度说明蒋某放弃继承的行为实质是为逃避支付抚养费的法定责任。从民法基本原则角度说明违反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
有效信息②:梁某宸以蒋某逃避抚养费为由起诉请求确认蒋某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获得人民法院支持→可运用感受司法公正的知识,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说明对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存权、发展权的意义;从法律重要性的角度说明对维护法律尊严的意义;从对社会意义的角度说明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的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8.(1)无效。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老陈所立口头遗嘱仅有主治医生一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所以遗嘱无效。
(2)①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③林某、陈甲和陈乙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但陈甲与林某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且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④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嘱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判断、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老陈所立口头遗嘱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2025年7月,老陈病情恶化,在主治医生和妻子林某的见证下,老陈立下口头遗嘱→可运用遗嘱知识,分析说明老陈所立口头遗嘱仅有主治医生一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遗嘱无效。
有效信息②:老陈病情恶化,在主治医生和妻子林某的见证下,老陈立下口头遗嘱,全部遗产归陈甲所有→可运用遗嘱知识,分析说明老陈所立口头遗嘱仅有主治医生一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而有效的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老陈的遗产的分配原则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老陈病情恶化,在主治医生和林某的见证下,老陈立下口头遗嘱,全部遗产归陈甲所有→可运用遗嘱知识,分析说明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效信息②:老陈父母早亡,与妻子林某育有两子,陈甲和陈乙,二子均已成年→可运用遗产继承要求知识,分析说明继承遗产需要先析产。
有效信息③:老陈由于突发脑血栓导致行动不便。陈甲搬回到老陈婚后购买的住房与母亲林某一起照顾老陈。陈乙自2018年大学毕业后一直留在外地工作,鲜少回家→可运用法定继承知识,分析说明陈甲与林某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
有效信息④:老陈去世后,陈乙回家奔丧后得知有此口头遗嘱,当即表示,该遗嘱无效→可运用遗产分配要求知识,分析说明继承人应当互谅互让、和睦团结。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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