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易混易错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民法仅调整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分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自然人自出生起就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分析】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但自出生即有民事权利能力。
3.学生李某下单购买50元的《民法典解读》,但商家以缺货为由拒绝发货,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知识产权。
【分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4.自然人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分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最基础的权利。
5.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人身权利。
【分析】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都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自然人还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法人、非法人组织还享有名称权。
6. 王爷爷被宠物狗撞倒在地,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是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犯。
【分析】王爷爷被宠物狗撞倒在地,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是健康权受到侵犯
7.自然人的个人信息都是隐私。
【分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才是隐私。
8.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收集、使用、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分析】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9.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侵犯了洪某某的人格权。
【分析】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目的是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并没有侵犯洪某某的人格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分析】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动产需要交付。
2.农民对自建房享有用益物权。
【分析】农民对自建房享有所有权,对宅基地享有用益物权/使用权。
3.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需转移占有。
【分析】厂房属于不动产,其担保方式应该为抵押,抵押设立无需转移财产占有,质押要求转移占有。
4.老孙购买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
【分析】农用承包地上房屋是违法建筑。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土地所有权
5.全某因做化妆品生意向张某借款16,000.00元, 承诺半年内全额归还,并把名牌手表一块、纯金耳环两个交付给张某用作担保。后因生意亏损,全某逾期仍未还款。
债权人全某逾期仍未还款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因全某逾期仍未还款,张某可行使抵押权去拍卖、变卖手表和耳环;
【分析】全某是债务人和抵押人;把名牌手表、纯金耳环两个交付给张某用作担保这是质押,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占有发生变化;担保物权对应交换价值。张某是债权人,可以拍卖,变卖,享有优先受偿权。
6.张爷爷把宅基地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因此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享有用益物权
【分析】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但不可以处分,享有租赁权。张爷爷享有处分权。
7.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分析】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有保护期限,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8.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构成侵权。
【分析】法律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在这些情形使用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9.专利保护期自专利获批之日起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保护期分别是15/20/10年。
【分析】专利保护期自申请之日起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保护期分别是20/10/15。
10.商标只有注册才可以使用。
【分析】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11.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保护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分析】保护期满后,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次数不限。
12.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这侵犯当事人人格权。
【分析】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这可能侵犯当事人著作权。
13.甲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其他人实施与甲相同的发明均构成侵权。
【分析】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没有期限)。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14.高梵自小很有画画的天赋,三岁时画了一幅《我爱妈妈》的画送给妈妈。关于这幅画的著作权,画作完成已经超过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画作公开展出后,高梵才享有著作权
【分析】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保护期限是有生之年加去世后的50年。
15.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
【分析】甲对其书法作品享有著作权,乙的行为侵犯甲的著作权,春联完成交付后,乙获得春联的所有权。
16.婚前,李某依法继承其父母的一套房产,婚后办理过户登记至自己名下。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前,李某未取得房产所有权。
【分析】房产继承取得所有权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不以办理过户登记为所有权取得的要件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要约邀请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分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2.订立合同就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
【分析】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的合同才能生效。
3.合同一旦订立,就不得变更或解除。
【分析】当事人协商一致或发生法定解除事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
4.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无法生效。
【分析】价格等不属于必备条款,不影响合同生效,补全意思表示即可。
5.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分析】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6.合同义务必须履行,一旦构成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当发生约定免责事由或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时,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7.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分析】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
8.大学生李某在张某网上经营的二手书店,以微信支付方式购买了一本绝版珍藏画册。李某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自李某微信支付成功时宣告成立。
【分析】买卖合同的成立并非以支付成功为标志,而是李某发出购买要约、张某作出承诺时合同即成立,支付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9.某村村民王某与村委会签订三年鱼塘承包合同用来养鱼,养殖第二年,鱼塘里的鱼出现大面积死亡。经鉴定,因临化工厂太近,该鱼塘水中硫含量严重超出正常标准。王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化工厂赔偿王某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法律规定在环境侵权案件中,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化工厂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
10. 萧某在网络直播拍卖平台以1500元竞得某公司宣称的“景德镇精品茶具”,该公司后来交付的茶具实为瑕疵品。萧某要求公司按承诺“假一赔三”,公司主张合同不成立拒赔。此案纠纷解决中,当事人可通过仲裁和诉讼维护权益。
【分析】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误。
11. A公司向B公司订购净水设备,约定2025年1月12日交货。13日B公司所在地突发山体滑坡,致其延迟至20日交货。B公司是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分析】不可抗力需满足"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且发生在履行期限内。题干中交货约定为1月12日,山体滑坡发生在13日(已过履行期),B公司延迟交货的原因并非履行期内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12. 如商家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会导致合同无效。
【分析】商家未全面履约不会导致合同无效,而是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13.缺少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分析】缺少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并不影响合同成立并生效。
14.甲和乙签订采矿协议,发现矿区在行政法规禁止采矿的自然保护区内,甲要求解除协议。
【分析】合同无效,始终无法律约束力,不存在违约责任,无需解除。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每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只可以单独适用。损害他人财产的,应承担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
【分析】承担方式可以单独或合并适用。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人格权受损的情况。
2.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过了时效,权利人就不能向人民法院主张相关权利。
【分析】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过了诉讼时效依然可以提起诉讼主张相关权利,行为人可以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权利人诉讼主张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3.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4.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无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5.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不管能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都应当承担责任。
【分析】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动物园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6.只要是对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均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分析】借机诋毁、诽谤、侮辱等构成侵犯名誉权。
7.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分析】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8. 赵某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小孩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调查,坠落的乌龟系小区业主张某饲养。事故发生后,赵某将张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经上一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分析】材料中张某为乌龟所有人。张某的乌龟从六楼坠落砸中孩子头部,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张某要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物业需要证明的是自身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而不是证明管理与损害没有因果关系。医院的诊断记录属于证据中书证。
9.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分析】化学原料泄露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草莓采摘园主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故该判断错误。
10.小张擅自将自家门由内开改为外开,妨碍邻居出行,这侵犯了邻居的用益物权;老赵因洪水毁路不能如期履行运输合同,其所收定金无需退还。
【分析】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妨碍邻居出行,这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因洪水属于不可抗力,老赵可以因不可抗力条款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但所收定金需要退还。故原观点说法错误。
11.2023年12月17日,一个名为“西方臻选”的直播间引发网友关注,因主播风格与董宇辉类似,被网友质疑主播在模仿董宇辉。此外,“西方甄选”“南方甄选”“北方甄选”“董宇辉”等商标也被多家公司申请注册。如果构成侵权,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
【分析】补救措施属于违约责任。
12.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分析】根据第69条第1款,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该承担损害赔偿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而不是无过错侵权。故原观点说法错误。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父亲希望探望小张。母亲有权拒绝父亲对小张的探望,小张父亲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应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探望不利于小张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永久终止探望。
【分析】父母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母亲无权拒绝父亲合理的探望;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非直接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不是永久终止探望。
2.成年子女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扶养义务。
【分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
3.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分析】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4.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订立,意定监护人在意定监护协议订立完后立即依协议履行监护职责,履行监护职责之后可以依法继承遗产。
【分析】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可通过书面形式订立;是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才开始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人通常没有法定继承权,但可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获得遗产。
5.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先分、多分,第二顺序继承人后分、少分。
【分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6.以遗嘱的方式转移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嘱继承。
【分析】有遣嘱可能是遗嘱继承,也可能是遗赠。
7.自书遭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方能生效。
【分析】代书/打印/录像录音/口头遗嘱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才生效。
8.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分析】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9.父母必须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
【分析】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10.小王的奶奶订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小王,小王是通过遗嘱继承方式获得房产.
【分析】小王是通过遗赠方式获得房产。遗嘱继承需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11.老李与张女士共同购买一处房产。之后老李患病,生活无法自理,由张女士照料。小李提供了一份老李生前的自书遗嘱,主张该房屋应全部归自己所有。
【分析】即使自书遗嘱有效,也只能处分老李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份额。该房产是老李与张女士共同购买的,老李的遗嘱不能处分张女士的财产份额,因此小李不能继承该房产的全部份额
12.周某年幼丧父,与母亲李某一起生活。周某与第一任前妻育有一女周甲,与第二任前妻育有一女周乙。周乙与周甲可以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分析】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
13.刘某哥哥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刘某遗产
【分析】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刘某哥哥的行为属于无协议的单方扶养,不适用遗赠扶养协议。
14.张三与王五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其去世后遗产归王五所有。后张三出车祸,去世前立下口头遗嘱把房子留给孙子小小张,现场有两名医生作证。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故张三孙子小小张可获得房子。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王五可以继承张三的车祸赔偿款。
【分析】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遗嘱继承(遗赠)。车祸赔偿款100万元不属于遗产,它是对张三近亲属的补偿。
15.余某和妻子王某共育有两子一女。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小余。余某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其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财产给女儿小王继承。但遗产处理时(房屋尚未过户),大儿媳表示异议,认为小小余(尚未成年)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余某遗产,且该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小王已经依法取得了余某房屋的所有权。
【分析】本案中余某的遗嘱合法有效,故应优先使用遗嘱继承而非法定继承,并且代位继承属于特殊法定继承;同时"必留份制度"一股考虑的是继承人情况,而非代位继承人情况,故此时小小余不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部分遗产。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例如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16.刘甲因没有履行对刘某的赡养义务而丧失财产继承权
【分析】未尽赡养义务并不是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所以想结婚就结婚,想离婚就可以离婚。
【分析】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结婚是有条件的,离婚也是有限制的。
2.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夫妻关系处理。
【分析】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3.夫妻双方离婚必须经过法院裁决,自法院作出判决时解除夫妻关系。
【分析】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取得离婚证书之时生效)或裁判离婚(判决/调解书生效)
4.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均等。
【分析】在生活中夫妻平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合理分工)
5.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属于个人财产。
【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分析】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7.李某与王某登记结婚。两个月后,李某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跟张某借款了30万元用于消费,导致感情破裂,王某遂起诉离婚。30万借款因王某不知情故应属于李某的个人债务。
【分析】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核心是"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非"是否知情"。若李某的消费是家庭日常所需,即使王某不知情,也属共同债务;题于未明确是个人挥霍,不能仅凭"不知情"认定为个人债务。
8. 若夫妻双方约定由李某承担债务,但黄某仍有权要求王某偿还20万元债务。
【分析】夫妻二人共同向某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双方约定由李某承担,这在夫妻内部有效,但对外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某,某仍可要求王某偿还。
9.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600万元的房产。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没有单独的处分权。
【分析】正确
10.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有三十天的冷静期。
【分析】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仅适用于协议离婚。
11.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是一一对应。
【分析】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是并非一一对应。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分析】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平等原则。
【分析】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劳动关系自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分析】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劳动报酬、试用期和福利待遇都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分析】试用期和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
5.只要是无效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就不需要再承担任何责任。
【分析】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6.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加班。
【分析】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长,但须支付高于日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7.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放弃该项权利。
【分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8.出现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劳动争议仲裁因缺乏有效仲裁协议而不会被受理
【分析】劳动仲裁无需双方事先签订仲裁协议。
10.张某应从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十五天内提出口头仲裁申请。
【分析】张某应从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一年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11.李某因拒不履行工作交接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1.出资人需要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分析】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出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2.企业的所有信息都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分析】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布,商业秘密不需要公示。
3.“搭便车”属于经营技巧,是正当竞争。
【分析】“搭便车”(混淆行为)既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公众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4.企业为了保持竞争力保护商业秘密属于不正当竞争。
【分析】企业为了保持竞争力保护商业秘密是合法行为,属于正当竞争。
5.商家利用虚假广告蒙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分析】商家利用虚假广告蒙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6.所有企业都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分析】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企业有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7.萧某在网络直播拍卖平台竞得 “景德镇精品茶具”,该公司后来交付的茶具实为瑕疵品。此案纠纷解决中,当事人可通过仲裁和诉讼维护权益。
【分析】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8.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分析】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而不是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9. A公司生产销售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通过虚假宣传的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分析】A公司生产销售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通过搭便车的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10. 张某购买了一件羊毛大衣,服装店在商品购买界面显示该大衣羊毛面料成分含量95%以上。后经有关部门检测显示羊毛含量实际为64%,张某遂起诉要求该服装店退还货款,同时三倍赔偿损失。服装店的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服装店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分析】虚假宣传,违约责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调解是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分析】此为和解。调解是通过第三方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使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调解应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下进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分析】调解分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
3.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最有效的方式。
【分析】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各有优缺点。
4.所有的纠纷都能用仲裁方式加以解决。
【分析】不能仲裁的纠纷包括: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简记:婚姻、家庭、行政)
5.人民法院不受理所有仲裁过的案件。
【分析】商事仲裁一裁终局,法院不再受理。劳动争议仲裁一般不是一裁终局。
6.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分析】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但不一定是最好的。
7.被告为行政机关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
【分析】当行政机关以平等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时,因此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应提起民事诉讼。
8.任何刑事诉讼都可以由当事人提起诉讼。
【分析】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9.若双方对调解结果反悔,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分析】上诉适用于一审未生效判决或裁定。
10.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调解纠纷的政府组织。
【分析】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群众性组织而非政府组织。
11.不服一审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起上诉。
【分析】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起上诉.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当事人与邻居产生民事纠纷并向法院起诉,他应当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活动。
【分析】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
2.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方证人回避。
【分析】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3.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在一审裁判生效后可以提起上诉,进入再审。
【分析】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生效前提出上诉,进入二审。
4.诉讼过程中,经济困难群体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分析】诉讼过程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5.法院登记立案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分析】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
6.起诉应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出。
【分析】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7.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分析】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重心/核心。
8.被告接到起诉状副本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否则影响案件审理。
【分析】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9.承担举证责任的都是原告。
【分析】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举证。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10.医院的诊断记录属于证据中鉴定意见
【分析】医院的诊断记录属于书证。
11.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追究被告人的责任。
【分析】本案是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非追究"被告人"的责任,而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12.检察机关的公诉行为有助于解决平等主体间的纠纷。
【分析】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
13.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分析】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原观点说法错误。
14. 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分析】本案应由东城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
15.张三与李四因借款纠纷对簿公堂,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会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调查。
【分析】正确。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