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保障各类物权 同步练习-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2-01
| 2份
| 38页
| 657人阅读
| 4人下载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保障各类物权
类型 作业-同步练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331 KB
发布时间 2026-02-01
更新时间 2026-02-01
作者 SHHHHH.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2-01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6273523.html
价格 0.5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2.1·保障各类物权·课后作业一.财产权 1.“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关于“三权分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农村土地经营权自由流转,是为了实现物的交换价值 B.明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他物权,有利于定分止争 C.明晰了农村土地作为集体所有财产,有利于物尽其用 D.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财产权,有利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商君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以分为百也,由名分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由此可见(    ) ①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②明确财产归属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 ③“盗不敢取”的原因是兔的所有权已经确定 ④“百人逐之”是导致所有权未定的主要原因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3.村民小汪家在农村,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汪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小汪家若把农村自建房出卖后,可批准再申请宅基地 ③县政府修公路征收小汪家承包地,小汪家可要求赔偿 ④小汪家的宅基地可以流转给本村集体的其他成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压岁钱”起源汉代,传说古时用铜钱压枕驱“祟”(谐音“岁”)为孩子祈福,后演变为新年习俗,春节期间由长辈给晚辈红包表达祝福。那么,承载美好祝愿的“压岁钱”应属于谁,又由谁来管理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压岁钱”虽为孩子的纯获利益行为,但未成年人不能独立决定是否接受 ②交付、受领压岁钱行为是长辈给孩子“压岁钱”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③“压岁钱”属于基于亲情的赠与行为,所有权归孩子 ④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擅自处分孩子的“压岁钱”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5.寒假旅游旺季到来,村民吴某以其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某合作社,并以每月6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将闲置多年的老宅出租给合作社,投资建设民宿及经营管理。吴某的承包地和老宅一年内将实现增收2万余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对其承包地享有使用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吴某的老宅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吴某对承包地和宅基地的2万余元收入享有财产权 ④吴某出租老宅后,如果想再申请宅基地不会获得批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某小区物业公司将2024年物业公共收益以抵扣物业费的形式分配给所有业主,最高单户分得1080元。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做法表明(    ) ①未缴物业费的业主仍可以享受物业公共收益 ②物业费结余须向全体业主分红,具有强制性 ③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④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或收益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老朱在革命战争年代荣获多枚勋章,数十年来悉心保护,视若珍宝。某私人博物馆负责人赵某将这些勋章借去展览,期间不慎丢失。赵某仅同意赔偿几百元,老朱遂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得到法院支持。对上述材料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老朱人身权益受损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法院支持老朱的诉求 ②民法基本原则只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③赵某因管理不善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民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④勋章是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老朱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4年5月1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对东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涉黄河非法采矿案进行审判观摩。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5月至6月,被告人于某、陈某、黄某等七人在未经黄河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私自开采东明县焦园乡王夹堤小学西黄河河道范围内的河砂,并对外销售,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说明(    ) A.国家保护国有财产,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B.我国实行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的原则 C.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侵占国家财产 D.物权是能给民事主体带来收益的权利二.物权基本原则 1.“新农人”逐梦沃野。90后小伙汤某曾是某互联网企业的一名产品经理,现在则是回到老家湖北创业的“新农人”。汤某回村后修缮了老屋,承包了200亩果园,流转了村民的500亩土地种植蔬菜,还加入了农机合作社,成为合伙人。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汤某流转的500亩土地属于动产 ②汤某承包的果园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③汤某可将其流转地质押获得资金入股合作社 ④汤某可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经营民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村民李某早已在城市买房安家,根据文件精神,为“盘活闲置资源”,想要把老家宅基地上的住宅出卖给同一村集体成员刘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目前李某拥有该宅基地及其房屋的所有权 ②若李某出卖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③若刘某已拥有宅基地,仍能购买李某的宅基地 ④目前李某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白某将其住房与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贷款期间,白某将该住房出让给李某,白某未征得银行同意,也未将抵押贷款的情况告知李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以要求办理该房登记,该房上设置的抵押权不会消失 ②若白某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则银行享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③因为抵押的是白某名下房产,所以应当由白某偿还银行贷款 ④银行获得该商品房的用益物权,可以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了生活方便他家贷款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以下涉及小汪家的财产权益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汪家对在城里购置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权 ②小汪家可以将农村老家的三间房出租出去 ③小汪家对其老家的三间房具有宅基地所有权 ④为集体利益,小汪家无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邬某与徐某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将自己承包的耕地租给不知情的徐某用于堆放工程设备,徐某向邬某支付了全部租金。合同还未到期,当地土地管理部门通知邬某非法占用耕地,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恢复土地原状。邬某遂要求徐某将堆放物品搬离案涉场地。该案例中(    ) ①《场地租赁合同》的内容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②邬某无权向他人流转自己承包耕地的使用权 ③徐某对承租耕地无所有权故不能将其用于堆放物品 ④徐某有权要求邬某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其搬迁损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随着乡村旅游的火热发展,王某用城里的商品房向银行抵押贷款50万,用于把农村的自建房打造成农家乐,并向村里承包一片土地用来种植果树,吸引游客前来采摘游玩。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银行对王某的商品房拥有抵押权                 ②银行对王某的商品房拥有质押权 ③王某对承包的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王某对自建房所占用的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三.所有权类型及取得方式 1.刘某将一幅家传名画借给好友赵某欣赏,未约定归还期限。赵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擅自将名画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收藏家孙某,并完成交付。刘某得知后要求孙某返还名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支付合理价款且不知情,可善意取得名画所有权 ②赵某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刘某可要求孙某返还名画 ③名画属于特殊动产,孙某未完成登记不能取得所有权 ④刘某应向赵某主张赔偿,无权直接要求孙某返还名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某中学法研社团探究古代法律文书时,看到《商君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对该记载探究成果正确的是(    ) ①产权作用路径:明确财产归属→保障经济主体财产权→推动市场秩序井然有序 ②保护原则分析: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有保护限度 ③材料现代分析:运用现代物权理论分析,“名分已定”的原因是保护主体知识产权 ④材料现代分析: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分析,“盗不敢取”的原因是兔的归属已经确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先生为某小区业主,2017年,其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处车位的使用权。2023年8月,赵先生购买了新能源汽车,需要在自用车位安装充电桩,随后赵某向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要求出具同意的材料。但该小区业委会认为小区设施较为老旧,与充电桩安装无合适配套,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过程具有一定安全隐患,加上大部分业主投票表决不同意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故业委会拒绝配合梁某的安装请求。赵先生与业委会协调多日未果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委会配合其办理充电桩的相关安装手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被告是否应协助原告出具证明材料。 4.2023年12月28日,王某到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上午10点10分,王某与该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11点,办完了交款手续,并办好了临时牌照和保险;12点,该4S店销售员李某将车开出店内的停车场,一出店门,就撞上一辆货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车所有权尚未转移,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②该车已完成所有手续,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③该车所有权属于王某,王某可以走保险程序 ④该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王某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陈先生从吴某处购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付款后陈先生要求吴某一同办理过户登记,吴某却称摩托车属于动产,只要完成交付就取得所有权,过户登记只是形式,办不办都无所谓。对吴某的说法评价正确的是(    ) ①依照法律规定,动产交付即可取得摩托车所有权 ②摩托车所有权的取得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才生效 ③不办理过户登记,难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利于所有权保护 ④只要吴某口头认可,摩托车所有权就发生转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赵某是乡村“小能人”,他把自己的小院改造成“农家乐”,开办饭店,生意红红火火。他还从村集体承包一片山地用来种植黄桃,因品质优良,销路越来越好。2023年,他以自己城里的一套楼房抵押,向银行贷款60万元,用来扩大农家乐经营规模,赵某一家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下列对材料中所涉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楼房用做银行抵押,赵某拥有抵押权 ②若赵某将农家乐小院出租,不得再申请新宅基地 ③若赵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便拥有该抵押楼房所有权 ④赵某承包山地种植黄桃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村民王某承包村里15亩土地种植花卉。为扩大种植规模,王某把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有合法产权)作为抵押,向邻居陈某借钱。之后,王某购买一批花卉培育新设备,设备运达使用后,约定后续三个月内付清尾款。以下关于财产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在抵押期间王某可以继续居住此抵押房屋     ②设备运达后王某当即获得设备所有权 ③王某抵押房屋的行为涉及了用益物权     ④王某在承包期内即可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8.某村合作社积极打造“生态种植+乡村民宿”融合产业,该村村民王大叔因外出务工,故将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于种植有机蔬菜;同时把宅基地上的闲置房屋出租给合作社经营民宿,租期8年。该模式在该村得到推行,成效良好,助力村民增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大叔与合作社的合作遵循自愿、公平的民事原则 ②该合作社对租赁的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③王大叔对宅基地享有所有权,可将宅基地所有权抵押 ④王大叔流转土地、出租房屋,依法行使用益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5年3月1日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暨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十周年的日子。2015年以来,不动产登记从无到有,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开创了新时代统一确权登记的新局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施行(    ) ①能让公民的物权受到更权威的保护 ②是政府公开、公正执法的重要依据 ③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④意味着不经登记就不能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2年,王某承租赵某的商铺,租期8年,用于经营书店,并已实际交付使用。2025年,赵某因企业资金周转需要,向某金融机构借款200万元,将该商铺抵押给金融机构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获悉后,担心租赁权受影响,咨询律师得知:抵押不破租赁原则适用于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合法租赁关系。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作为承租人对商铺仅享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 ②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王某可继续使用该商铺经营 ③赵某抵押商铺时,需要将商铺实际交付给金融机构 ④若赵某到期未还款,金融机构不得在租期内处置商铺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先生为某小区业主,2017年,其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处车位的使用权。2024年8月,赵先生购买了新能源汽车,需要在自用车位安装充电桩,随后赵某向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要求出具同意的材料。但该小区业委会认为小区设施较为老旧,与充电桩安装无合适配套,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过程具有一定安全隐患,加上大部分业主投票表决不同意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故业委会拒绝配合赵某的安装请求。赵先生与业委会协调多日未果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委会配合其办理充电桩的相关安装手续。 (注:申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小区居民需通过居委会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供电部门派专人到现场查看。符合条件后,新能源汽车车主,汽车生产企业,充电桩安装企业,物业公司,业委会等五方主体共同签订同意书,方可进场安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被告是否应协助原告出具证明材料。 1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进入10月份,昆明的天气逐渐转冷。张某送孩子上学后,在学校旁边的商场购买一款取暖器,店员发现张某选购的款式没有现货,需要从位于郊区的仓库调取,与张某协商后约定:张某先付款,并登记好送货的地址,当天下午商场会指派仓库负责人将取暖器快递给张某。张某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上午,张某被告知,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操作不当致车辆侧翻,其快件在事故中被损坏。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张某是否取得该取暖器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四.用益物权及担保物权 1.做生意的老张为筹措资金,将在城里买的一套商品房抵押给商业银行。当地政府修建公路时征收了老张在农村老家的三间房屋和两亩承包地,老张获得了一定的补偿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老张享有的用益物权是(    ) ①把自己的商品房抵押给商业银行 ②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③农村老家的三间房屋的所有权 ④老家三间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某村村民张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并已买房安家,其在本村的宅基地上建有三间房屋处于闲置状态。根据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盘活农村资源资产的精神,张某与本村村民王某达成协议,将房屋及宅基地以入股形式合作经营民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王某通过入股获得该宅基地和房屋的所有权 ②张某以入股形式流转房屋和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张某无权把房屋流转给王某 ④张某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A村村民甲在体检中发现自己身患重病,决定尽快处理自己财产以筹集医疗资金。甲的财产情况如下:在A村老家宅基地上有一处老屋,承包村里的土地2亩,在老家县城有一套登记在甲名下的商品房,登记在甲名下的二手汽车一辆。以下对甲财产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既拥有名下商品房的所有权,还拥有其相关建设用地使用权 ②甲既拥有承包土地的所有权,还拥有老屋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 ③买家付清购车款并依法登记,从接收到汽车起获得汽车所有权 ④买家付清购买甲商品房的钱款时,直接获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国补政策实施后,李某以1999元购买华为畅享70X手机一部,付款后卖家交付手机。李某又以80万元从王某处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且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华为手机已完成交付,李某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②李某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李某获得该商品房所有权,能够将其房屋质押 ④李某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4年7月27日,北京中轴线成功申遗。此前,国家大力推进中轴线综合整治工程,涉及部分街区居民住房的拆迁和腾退工作。拆迁是指对居户自有住房进行拆除、进行安置补偿的行为,腾退是指由于城市规划建设等需要,政府对原本占用公有住房的,要求其搬离并将其收回的行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腾退是要收回住户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②腾退是要收回住户居民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占有公有住房者有权获得相应的征收补偿   ④国家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财产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规定表明(    ) ①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所有 ②农村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 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④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可以再次申请并获得宅基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竹山上春笋冒头,村民纷纷上山挖笋。村民们承包的林地界限分明,但笋的生长不受限制。村民甲种植的几十棵春笋因自然生长而越界,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A.“越界春笋”应归林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所有 B.“越界春笋”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应归其所有 C.村民甲是春笋的种植者,“越界春笋”应归其所有 D.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绿色原则做出的 8.保定易县积极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土地、林地和宅基地等资源,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受到村民的积极响应。以下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小王想以其承包地的经营权作价入股生产合作社,并成为其员工 ②老李想将其承包地质押给银行贷款入股生产合作社,按股分红 ③老赵想将其农村住房出租给外村的小林办民宿,自己外出打工 ④老周想将其宅基地卖给生产合作社建厂房,自己再申请宅基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25年1月,个体工商户张三为了扩大经营,向李四借款50万元。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张三将自己名下一台价值80万元的挖掘机抵押给李四,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债务到期后,张三无法还债。案例中,李四(    ) ①依法拥有了挖掘机的担保物权 ②依法获得了挖掘机的用益物权 ③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取得挖掘机的所有权 ④有权以挖掘机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近年来,宁夏西吉县马莲乡依托闽宁协作帮扶,将食用菌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食用菌生产合作社,用于生产菌菇。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庭院农家乐。马莲乡食用菌生产基地采取“工厂式菌包专业化生产+农户分散养菌种菇”的模式,不仅降低了农户种植风险,也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进行交易合作坚持自愿原则和诚信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5年,某科技公司因扩大生产急需资金,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1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给银行,作为还款担保,双方办理了质押登记;同时公司提出以自有厂房抵押给银行,银行表示无需额外抵押。贷款到期后,公司因经营困难未能还款,银行拟行使担保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股票质押属于担保物权,银行仅取得质权,不享有股票所有权 ②厂房抵押与股票质押的核心区别在于,抵押需转移财产占有,质押无需转移 ③质押和抵押均属担保物权,旨在保障银行债权的实现 ④若公司无力还款,银行可直接将质押的股票据为己有以抵偿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某小区开发商为贷款3个亿,把开发的商品房抵押登记在某银行名下。而后,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又把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出售给孙女士等业主,孙女士入住10多年却办不了产权证,还被银行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拍卖孙女士购买的商品房。本案中(    ) ①开发商的行为既违背了与银行的抵押合同约定,也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利 ②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银行有权申请拍卖房屋以实现其抵押权 ③银行对案涉商品房的抵押权已依法设立,但其行使抵押权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④孙女士已实际入住该房屋,即使未办理产权登记也自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张某在二手车市场上从卖家李某处购买了一辆小汽车,但尚未办理汽车过户登记手续。之后,李某为了向银行办理贷款,又将该车辆抵押给银行,银行对该车已被转让的事实毫不知情,依据材料可知(    ) ①若李某已将汽车交付给张某,张某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②若张某未办理汽车过户手续,则未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③若李某不能按约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可以把车开走 ④银行作为善意第三人,按实情可以取得该车辆抵押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张某因急需用钱,向朋友王某借款,并口头约定将一只30克的金镯子作为质押。然而,当她按期归还本金及利息后,却被王某告知为了折抵利息,金饰已被半价变卖给不知情的杨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经司法程序或双方协商一致,王某无权处分质押物 ②张某已转移金镯子的占有,王某有权以该财产进行折价变卖 ③质押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应采取书面形式明确质押物的情形 ④杨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已取得金镯子的所有权,张某无权要求返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因修建的高速公路要通过张某的房屋,政府依法对张某的房屋征收拆除,然后张某在某市中心向商业银行M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B,并以该商品房作为贷款抵押,取得了不动产权属证书。对此,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政府征收张某房屋,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②张某合法享有商品房B所在地块的宅基地使用权 ③商业银行M对商品房B享有所有权直至贷款还清 ④商业银行M对商品房B享有抵押权直至贷款还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有一套刚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急于出售。吴某看房后,对该房型很满意,对价格也很心动。但根据当地政策,房屋要过两年才能上市交易,于是吴某选择先和孙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合同签订后,吴某支付给孙某全部购房款,并对房屋进行装修后入住。 一年后,孙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起诉至法院,银行向法院提出了保全申请,法院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原来,孙某之前曾以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办理金融贷款,但已连续多次逾期未偿还贷款。法院受理后作出裁定:拍卖孙某名下的涉案房屋。 之后,吴某以有购房合同、以完成交易且入住、先于银行的保全申请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止执行,并解除对房屋的查封。 吴某的诉讼请求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作出回应,并说明理由。 17.阅读材料,完成以下问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是朋友。王某因急需用钱,把一套价值50万元的二手房卖给了张某,张某向王某预付款40万元。在去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张某因为需要本钱做生意,经和李某商量借款50万元,用刚购买的房产抵押给李某,并写了一张借条,同时在借条上提到了用自有的某某房产作抵押。因张某没有再交付10万元的购房款,王某与张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一年后,张某做生意失败,无力归还李某的借款,李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将该抵押房产拍卖或变卖。在诉讼过程中张某承认借款的事实,但认为抵押没有生效,法院支持了张某这一主张,但责令其偿还李某50万元借款。 结合材料,从物权的角度,分析法院为什么会支持张某“抵押没有生效”的主张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2.1·保障各类物权·课后作业一.财产权 1.“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关于“三权分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农村土地经营权自由流转,是为了实现物的交换价值 B.明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他物权,有利于定分止争 C.明晰了农村土地作为集体所有财产,有利于物尽其用 D.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财产权,有利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答案】D 【详解】A:农村土地经营权自由流转,是为了实现物的使用价值,A排除。 B:明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他物权,有利于物尽其用,B排除。 C:明晰了农村土地作为集体所有财产,有利于定分止争,C排除。 D: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三权分置”明确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同时允许经营权流转获利,既守住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底线,又拓宽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渠道,切实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D正确。 故本题选D。 2.《商君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以分为百也,由名分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由此可见(    ) ①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②明确财产归属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 ③“盗不敢取”的原因是兔的所有权已经确定 ④“百人逐之”是导致所有权未定的主要原因 A. 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题干主要强调的是名分确定与否所带来的不同情况,重点在于通过对名分也就是财产归属等概念的阐释来说明相应道理,并未着重体现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问题,①排除。 ②:文中提到“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意思是当财产归属明确了,也就是名分确定了,市场上就有了相应秩序,盗贼不敢随意去拿,这充分表明明确财产归属是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的,②正确。 ③:“盗不敢取”的关键就在于名分已定,也就是兔子的所有权已经确定了,明确了归属于谁,所以盗贼不敢去拿,③正确。 ④:“一兔走,百人逐之”恰恰是因为名分未定,也就是所有权未确定才出现的情况,而不是百人逐之导致所有权未定,因果关系颠倒了,④排除。 故本题选C。 3.村民小汪家在农村,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汪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小汪家若把农村自建房出卖后,可批准再申请宅基地 ③县政府修公路征收小汪家承包地,小汪家可要求赔偿 ④小汪家的宅基地可以流转给本村集体的其他成员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村民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用于建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耕种),①正确。 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此,小汪家出卖房屋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②排除。 ③:征收土地应给予的是“补偿”而非“赔偿”。赔偿通常针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而征收是合法行为,依法给予补偿(如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③排除。 ④: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转让或出租),但不得卖给非集体成员,④正确。 故本题选B。 4.“压岁钱”起源于汉代,传说古时用铜钱压枕驱“祟”(谐音“岁”)为孩子祈福,后演变为新年习俗,春节期间由长辈给晚辈红包表达祝福。那么,承载美好祝愿的“压岁钱”应属于谁,又由谁来管理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压岁钱”虽为孩子的纯获利益行为,但未成年人不能独立决定是否接受 ②交付、受领压岁钱行为是长辈给孩子“压岁钱”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③“压岁钱”属于基于亲情的赠与行为,所有权归孩子 ④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擅自处分孩子的“压岁钱” A. 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民法原理,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纯获利益”行为可以由其本人独立实施,无须法定代理人同意,①错误。 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客体”既包括物,也包括行为等。给付、受领“压岁钱”的行为可以作为赠与过程中所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②正确。 ③④:“压岁钱”属于亲情馈赠的财产,所有权归孩子本人,父母只能依法代为管理而不得擅自处分,③正确,④错误。 故本题选C。 5.寒假旅游旺季到来,村民吴某以其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某合作社,并以每月6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将闲置多年的老宅出租给合作社,投资建设民宿及经营管理。吴某的承包地和老宅一年内将实现增收2万余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对其承包地享有使用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吴某的老宅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吴某对承包地和宅基地的2万余元收入享有财产权 ④吴某出租老宅后,如果想再申请宅基地不会获得批准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吴某仅享有使用权‌,①排除。   ②:合作社对吴某的老宅可以占有和使用,享有租赁权(债权),但不享有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仍归属吴某‌,②排除。   ③:吴某通过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和宅基地租赁获得的收入属于合法财产收益。根据《民法典》,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属于财产权范畴,农民对其流转产生的收益享有所有权‌,③正确。   ④: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某小区物业公司将2024年物业公共收益以抵扣物业费的形式分配给所有业主,最高单户分得1080元。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做法表明(    ) ①未缴物业费的业主仍可以享受物业公共收益 ②物业费结余须向全体业主分红,具有强制性 ③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④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或收益的权利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282条,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与是否缴纳物业费无关,小区物业公司将物业公共收益以抵扣物业费的形式分配给所有业主,说明未缴物业费的业主仍可以享受物业公共收益,①正确。 ②:物业费结余是否分红需依据合同或业主共同决定,法律未强制要求分红;题干中分配的是公共收益,而非物业费结余,②错误。 ③: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法律关系客体是“服务行为”,而非“物”,③错误。 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体现了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依法享有相应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B。 7.老朱在革命战争年代荣获多枚勋章,数十年来悉心保护,视若珍宝。某私人博物馆负责人赵某将这些勋章借去展览,期间不慎丢失。赵某仅同意赔偿几百元,老朱遂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得到法院支持。对上述材料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老朱人身权益受损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法院支持老朱的诉求 ②民法基本原则只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③赵某因管理不善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民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④勋章是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老朱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老朱在革命战争年代荣获多枚勋章,数十年来悉心保护,视若珍宝。说明这些勋章已超过普通财物的范畴,是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老朱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赵某因管理不善将老朱的荣获的勋章弄丢,应承担法律责任,这也说明民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③④正确。 ①:材料中赵某将老朱的荣获的勋章弄丢,属于财产权受损,而不是人身权益受损,①错误。 ②: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②错误。 故本题选D。 8.2024年5月1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对东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涉黄河非法采矿案进行审判观摩。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5月至6月,被告人于某、陈某、黄某等七人在未经黄河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私自开采东明县焦园乡王夹堤小学西黄河河道范围内的河砂,并对外销售,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说明(    ) A.国家保护国有财产,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B.我国实行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的原则 C.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侵占国家财产 D.物权是能给民事主体带来收益的权利 【答案】C 【详解】A:国家通过完善财产制度以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国家保护国有财产与激励人们创业创新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A排除。 B:“材料强调于某等七人未获河道采砂许可证非法开采河砂以获利是违法行为,与我国实行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的原则无关,B排除。 C: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于某等七人未获河道采砂许可证,非法开采河砂以获利是违法行为,C符合题意。 D:材料强调于某等七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河砂以获利是违法行为,与物权是能给民事主体带来收益的权利无关,D排除。 故本题选C。二.物权基本原则 1.“新农人”逐梦沃野。90后小伙汤某曾是某互联网企业的一名产品经理,现在则是回到老家湖北创业的“新农人”。汤某回村后修缮了老屋,承包了200亩果园,流转了村民的500亩土地种植蔬菜,还加入了农机合作社,成为合伙人。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汤某流转的500亩土地属于动产 ②汤某承包的果园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③汤某可将其流转地质押获得资金入股合作社 ④汤某可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经营民宿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②: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汤某承包的果园的经营权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②正确。 ④: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汤某的合法财产,他有权将其租给合作社经营民宿,以获取租金收益,④正确。 ①:土地属于不动产,不是动产,①错误。 ③:土地经营权流转后,汤某不再拥有该土地的经营权,不能将其流转地质押,③错误。 故本题选C。 2.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村民李某早已在城市买房安家,根据文件精神,为“盘活闲置资源”,想要把老家宅基地上的住宅出卖给同一村集体成员刘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目前李某拥有该宅基地及其房屋的所有权 ②若李某出卖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③若刘某已拥有宅基地,仍能购买李某的宅基地 ④目前李某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①: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对宅基地享有的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①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②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③: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同一村集体成员若已拥有宅基地,则不能购买其他宅基地,③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 ④:李某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他早已在城市买房安家,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3.白某将其住房与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贷款期间,白某将该住房出让给李某,白某未征得银行同意,也未将抵押贷款的情况告知李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以要求办理该房登记,该房上设置的抵押权不会消失 ②若白某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则银行享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③因为抵押的是白某名下房产,所以应当由白某偿还银行贷款 ④银行获得该商品房的用益物权,可以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李某可以要求办理该房过户登记;但是,李某通过转移登记而取得的该房所有权是有权利瑕疵的,即该房上设置的抵押权依然存在,不会因为该房所有权转移了而消失,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仍可主张该房优先受偿实现债务,①正确。 ②:材料中赵某将自己的商品房向银行抵押获得贷款,若赵某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则银行享有该房子的抵押权,而不是所有权,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白某将其住房与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因为抵押的是白某名下房产,所以应当由白某偿还银行贷款,③正确。 ④:“定分止争”确定名分,止息纷争,这体现的是所有权,而材料体现的是抵押权,即他物权中的担保物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B。 4.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了生活方便他家贷款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以下涉及小汪家的财产权益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汪家对在城里购置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权 ②小汪家可以将农村老家的三间房出租出去 ③小汪家对其老家的三间房具有宅基地所有权 ④为集体利益,小汪家无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为了生活方便,小汪家贷款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小汪家对在城里购置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权,①符合题意。 ②③:对于在农村老家的三间房屋,小汪家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将三间房出租出去,②正确,③说错误。 ④:当地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农村土地,涉及承包地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要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补偿。小汪家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5.邬某与徐某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将自己承包的耕地租给不知情的徐某用于堆放工程设备,徐某向邬某支付了全部租金。合同还未到期,当地土地管理部门通知邬某非法占用耕地,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恢复土地原状。邬某遂要求徐某将堆放物品搬离案涉场地。该案例中(    ) ①《场地租赁合同》的内容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②邬某无权向他人流转自己承包耕地的使用权 ③徐某对承租耕地无所有权故不能将其用于堆放物品 ④徐某有权要求邬某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其搬迁损失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耕地的用途由法律明确规定为农业生产等,不得擅自改变为堆放工程设备等非农业用途。邬某与徐某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将耕地用于堆放工程设备,违反了法律对耕地用途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中关于物权内容的规定,①正确。 ②: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有权向他人流转自己承包耕地的使用权。本题中邬某流转耕地用于非农业用途且未经合法程序,并非是无权流转,而是其流转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②错误。 ③:承租人对承租耕地本身就没有所有权,即使有所有权也不能随意改变耕地用途用于堆放物品,因为耕地有法定的农业用途等限制,不能单纯以有无所有权来判断能否用于堆放物品,本题中不能用于堆放物品的原因是违反了耕地用途的法律规定,③错误。 ④:由于邬某与徐某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题中,徐某对合同无效无过错,邬某明知耕地不能用于堆放工程设备却仍与徐某签订合同,存在过错,所以徐某有权要求邬某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其搬迁损失,④正确。 故本题选B。 6.随着乡村旅游的火热发展,王某用城里的商品房向银行抵押贷款50万,用于把农村的自建房打造成农家乐,并向村里承包一片土地用来种植果树,吸引游客前来采摘游玩。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银行对王某的商品房拥有抵押权                 ②银行对王某的商品房拥有质押权 ③王某对承包的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王某对自建房所占用的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王某用商品房向银行抵押贷款,在这种抵押关系中,银行作为债权人,对该商品房拥有抵押权,①正确。 ②:质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而题干中王某是用商品房抵押贷款,商品房属于不动产,不是将其移交银行占有,所以银行不拥有质押权,②错误。 ③: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王某向村里承包一片土地,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③正确。 ④: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王某对自建房所占用的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并非所有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A。 三.所有权类型及取得方式 1.刘某将一幅家传名画借给好友赵某欣赏,未约定归还期限。赵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擅自将名画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收藏家孙某,并完成交付。刘某得知后要求孙某返还名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支付合理价款且不知情,可善意取得名画所有权 ②赵某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刘某可要求孙某返还名画 ③名画属于特殊动产,孙某未完成登记不能取得所有权 ④刘某应向赵某主张赔偿,无权直接要求孙某返还名画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孙某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价款(市场价),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可善意取得名画所有权,①正确。 ②:虽然赵某构成无权处分,但孙某善意取得了所有权,刘某不能要求孙某返还名画,②错误。 ③:对于一般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名画作为动产,完成交付孙某就取得所有权,无需登记,③错误。 ④:孙某善意取得所有权,刘某应向无权处分的赵某主张赔偿,无权直接要求孙某返还名画,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某中学法研社团探究古代法律文书时,看到《商君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对该记载探究成果正确的是(    ) ①产权作用路径:明确财产归属→保障经济主体财产权→推动市场秩序井然有序 ②保护原则分析: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有保护限度 ③材料现代分析:运用现代物权理论分析,“名分已定”的原因是保护主体知识产权 ④材料现代分析: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分析,“盗不敢取”的原因是兔的归属已经确定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意思是一个兔子跑,上百个人追逐它。不是因为一个兔子可以分成百份,而是他的名分没有定下。满市场都是卖兔子的,有些人敢偷而不敢直接拿,是因为这些兔子已经有了名分。所以名分已定,解决纠纷就有了依据,社会才有正常的秩序。产权作用路径是明确财产归属,保障经济主体财产权,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①正确。 ②:在我国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也不可侵犯,受到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有保护限度”的说法错误,②不选。 ③:运用现代物权理论分析,“名分已定”的原因是保护物权,而不是保护主体知识产权,材料不涉及保护知识产权,③不选。 ④:结合材料“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通过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分析,可知,“盗不敢取”的原因是兔的归属已经确定,④正确。 故本题选B。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先生为某小区业主,2017年,其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处车位的使用权。2023年8月,赵先生购买了新能源汽车,需要在自用车位安装充电桩,随后赵某向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要求出具同意的材料。但该小区业委会认为小区设施较为老旧,与充电桩安装无合适配套,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过程具有一定安全隐患,加上大部分业主投票表决不同意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故业委会拒绝配合梁某的安装请求。赵先生与业委会协调多日未果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委会配合其办理充电桩的相关安装手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被告是否应协助原告出具证明材料。 【解析】①该案中被告业委会应协助出具证明材料给原告赵某。 ②赵某对自家车位享有所有权,对车位有占用、使用的权利,有权安装充电桩,另该事件不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业委会无权各种理由拒绝。 ③民事活动应贯彻绿色原则,对符合安装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予以支持和配合。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被告是否应协助原告出具证明材料,先表明观点,再运用教材中民法基本原则、保障各类物权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信息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分析被告是否应协助原告出具证明材料→可联系给出明确结论:被告业委会应协助出具证明材料给原告赵某。 关键信息②:赵先生为某小区业主,2017年,其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处车位的使用权→可联系赵某对自家车位享有物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利。 关键信息③:但该小区业委会认为小区设施较为老旧,与充电桩安装无合适配套,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过程具有一定安全隐患,加上大部分业主投票表决不同意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故业委会拒绝配合梁某的安装请求→可联系该事件不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业委会无权各种理由拒绝。 关键信息④:赵先生购买了新能源汽车,需要在自用车位安装充电桩→可联系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贯彻绿色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4.2023年12月28日,王某到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上午10点10分,王某与该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11点,办完了交款手续,并办好了临时牌照和保险;12点,该4S店销售员李某将车开出店内的停车场,一出店门,就撞上一辆货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车所有权尚未转移,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②该车已完成所有手续,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③该车所有权属于王某,王某可以走保险程序 ④该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王某损失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法律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车辆属于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本案中,车辆发生事故时,虽然办理了所有手续,但该车依然由4S店的销售员李某驾驶,车辆的所有权并未实际到达王某手中。因此,合同并未履行完毕,该车所有权尚未转移,①正确。 ②: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车辆属于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本案中,车辆发生事故时,虽然办理了所有手续,但该车依然由4S店的销售员李某驾驶,车辆的所有权并未实际到达王某手中。因此,合同并未履行完毕,该车所有权尚未转移,②错误。 ③:所有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该车所有权还不属于王某,因此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③错误。 ④: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该车所有权还不属于王某,因此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④正确。 故本题选B。 5.陈先生从吴某处购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付款后陈先生要求吴某一同办理过户登记,吴某却称摩托车属于动产,只要完成交付就取得所有权,过户登记只是形式,办不办都无所谓。对吴某的说法评价正确的是(    ) ①依照法律规定,动产交付即可取得摩托车所有权 ②摩托车所有权的取得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才生效 ③不办理过户登记,难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利于所有权保护 ④只要吴某口头认可,摩托车所有权就发生转移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摩托车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通常以“交付”为标志,因此交付后陈先生即可取得摩托车所有权,①正确。 ②:摩托车是动产,所有权取得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并非必须办理过户登记,②排除。 ③:虽交付即取得所有权,但未过户登记的,难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如吴某将车再卖给不知情的他人),不利于保护所有权,③正确。 ④: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实际交付为要件,仅口头认可不发生所有权转移,④排除。 故本题选B。 6.赵某是乡村“小能人”,他把自己的小院改造成“农家乐”,开办饭店,生意红红火火。他还从村集体承包一片山地用来种植黄桃,因品质优良,销路越来越好。2023年,他以自己城里的一套楼房抵押,向银行贷款60万元,用来扩大农家乐经营规模,赵某一家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下列对材料中所涉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楼房用做银行抵押,赵某拥有抵押权 ②若赵某将农家乐小院出租,不得再申请新宅基地 ③若赵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便拥有该抵押楼房所有权 ④赵某承包山地种植黄桃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该楼房用做银行抵押,银行拥有抵押权,而不是赵某,①错误。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若赵某将农家乐小院出租,不得再申请新宅基地,②正确。 ③:若赵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便拥有该抵押楼房优先受偿权,而不是所有权,③错误。 ④: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赵某承包山地种植黄桃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C。 7.村民王某承包村里15亩土地种植花卉。为扩大种植规模,王某把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有合法产权)作为抵押,向邻居陈某借钱。之后,王某购买一批花卉培育新设备,设备运达使用后,约定后续三个月内付清尾款。以下关于财产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在抵押期间王某可以继续居住此抵押房屋     ②设备运达后王某当即获得设备所有权 ③王某抵押房屋的行为涉及了用益物权     ④王某在承包期内即可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A. 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王某把自家宅基地上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抵押给陈某借钱,在抵押期间,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只是设置了抵押权作为债务担保 ,王某依然对房屋有占有、使用等权利,所以可以继续居住此抵押房屋,①正确。 ②:对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一般是交付时发生效力。王某购买花卉培育新设备,设备运达意味着完成了交付,根据法律规定,动产在交付时所有权发生转移,所以设备运达后王某当即获得设备所有权,②正确。 ③: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而王某抵押房屋的行为,涉及的是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并非用益物权,③错误。 ④: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④错误。 故本题选A。 8.某村合作社积极打造“生态种植+乡村民宿”融合产业,该村村民王大叔因外出务工,故将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于种植有机蔬菜;同时把宅基地上的闲置房屋出租给合作社经营民宿,租期8年。该模式在该村得到推行,成效良好,助力村民增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大叔与合作社的合作遵循自愿、公平的民事原则 ②该合作社对租赁的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③王大叔对宅基地享有所有权,可将宅基地所有权抵押 ④王大叔流转土地、出租房屋,依法行使用益物权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王大叔自愿将承包地经营权入股、闲置房屋出租,体现了民事活动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①正确。 ②:合作社对租赁的房屋仅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享有处分权,②排除。 ③: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王大叔仅享有使用权,不能抵押宅基地所有权,③排除。 ④:王大叔流转土地、出租房屋,是在依法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房屋使用权等用益物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9.2025年3月1日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暨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十周年的日子。2015年以来,不动产登记从无到有,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开创了新时代统一确权登记的新局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施行(    ) ①能让公民的物权受到更权威的保护 ②是政府公开、公正执法的重要依据 ③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④意味着不经登记就不能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不动产登记从无到有,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开创了新时代统一确权登记的新局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施行能让公民的物权受到更权威的保护,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①③符合题意。 ②:材料没有涉及政府公开、公正执法,②不符合题意。 ④:在我国,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如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2022年,王某承租赵某的商铺,租期8年,用于经营书店,并已实际交付使用。2025年,赵某因企业资金周转需要,向某金融机构借款200万元,将该商铺抵押给金融机构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获悉后,担心租赁权受影响,咨询律师得知:抵押不破租赁原则适用于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合法租赁关系。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作为承租人对商铺仅享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 ②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王某可继续使用该商铺经营 ③赵某抵押商铺时,需要将商铺实际交付给金融机构 ④若赵某到期未还款,金融机构不得在租期内处置商铺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商铺的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王某只是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①正确。 ②:抵押不破租赁原则适用于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合法租赁关系,因此,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王某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铺经营,②正确。 ③: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因此赵某抵押商铺时,不需要实际交付给金融机构,③排除。 ④:若赵某到期未还款,金融机构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先生为某小区业主,2017年,其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处车位的使用权。2024年8月,赵先生购买了新能源汽车,需要在自用车位安装充电桩,随后赵某向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要求出具同意的材料。但该小区业委会认为小区设施较为老旧,与充电桩安装无合适配套,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过程具有一定安全隐患,加上大部分业主投票表决不同意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故业委会拒绝配合赵某的安装请求。赵先生与业委会协调多日未果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委会配合其办理充电桩的相关安装手续。 (注:申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小区居民需通过居委会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供电部门派专人到现场查看。符合条件后,新能源汽车车主,汽车生产企业,充电桩安装企业,物业公司,业委会等五方主体共同签订同意书,方可进场安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被告是否应协助原告出具证明材料。 【解析】①该案中被告业委会应协助出具证明材料给原告赵某。 ②赵某对自家车位享有所有权,对车位有占用、使用的权利。其安装自用充电桩设施是便利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条件,其有权申请在该车位安装充电桩。 ③赵某安装充电桩是否符合用电安装条件应由供电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另赵某车位不是共有物权,不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故业委会并不能以主观臆断的安全隐患和大部分业主不同意为由拒绝配合赵某的请求。 ④民事活动应贯彻绿色原则,对符合安装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予以支持和配合。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民法基本原则、所有权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其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处车位的使用权→可从所有权的含义角度阐述赵某对自家车位享有所有权,有权申请安装充电桩。 关键词②:加上大部分业主投票表决不同意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故业委会拒绝配合赵某的安装请求→可从赵某车位不是共有物权,不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故业委会并不能大部分业主不同意为由拒绝配合赵某的请求。 关键词③:要求业委会配合其办理充电桩的相关安装手续→可联系民法基本原则知识,从绿色角度阐述对符合安装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进入10月份,昆明的天气逐渐转冷。张某送孩子上学后,在学校旁边的商场购买一款取暖器,店员发现张某选购的款式没有现货,需要从位于郊区的仓库调取,与张某协商后约定:张某先付款,并登记好送货的地址,当天下午商场会指派仓库负责人将取暖器快递给张某。张某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上午,张某被告知,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操作不当致车辆侧翻,其快件在事故中被损坏。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张某是否取得该取暖器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解析】张某没有取得该取暖器的所有权。 理由:取暖器属于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商场没有将取暖器交付给张某,故张某没有取得取暖器的所有权。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分析张某是否取得该取暖器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保障各类物权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张某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上午,张某被告知,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操作不当致车辆侧翻,其快件在事故中被损坏→可联系所有权的类型及取得方式的知识,说明取暖器属于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商场没有将取暖器交付给张某,故张某没有取得取暖器的所有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四.用益物权及担保物权 1.做生意的老张为筹措资金,将在城里买的一套商品房抵押给商业银行。当地政府修建公路时征收了老张在农村老家的三间房屋和两亩承包地,老张获得了一定的补偿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老张享有的用益物权是(    ) ①把自己的商品房抵押给商业银行 ②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③农村老家的三间房屋的所有权 ④老家三间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抵押属于担保物权,而非用益物权,①排除。 ②: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老张作为承包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②正确。 ③:所有权是物权中的自物权,即对自有财产的权利,不属于用益物权,③排除。 ④: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享有的用益物权,老张作为宅基地使用者,有权占有和使用该土地,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某村村民张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并已买房安家,其在本村的宅基地上建有三间房屋处于闲置状态。根据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盘活农村资源资产的精神,张某与本村村民王某达成协议,将房屋及宅基地以入股形式合作经营民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王某通过入股获得该宅基地和房屋的所有权 ②张某以入股形式流转房屋和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张某无权把房屋流转给王某 ④张某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王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张某将房屋及宅基地入股,王某获得的是合作经营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①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根据规定,村民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张某以入股形式流转后,无法再申请新宅基地,②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③:宅基地使用权可在本集体成员间流转,张某与本村村民王某合作经营民宿,属于合法流转,并非“无权流转”,③错误但符合题意。 ④:张某在本村宅基地上建房,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属于其合法财产,同时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张某享有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3.A村村民甲在体检中发现自己身患重病,决定尽快处理自己财产以筹集医疗资金。甲的财产情况如下:在A村老家宅基地上有一处老屋,承包村里的土地2亩,在老家县城有一套登记在甲名下的商品房,登记在甲名下的二手汽车一辆。以下对甲财产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既拥有名下商品房的所有权,还拥有其相关建设用地使用权 ②甲既拥有承包土地的所有权,还拥有老屋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 ③买家付清购车款并依法登记,从接收到汽车起获得汽车所有权 ④买家付清购买甲商品房的钱款时,直接获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①正确。 ②:甲拥有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但不拥有所有权,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②错误。 ③: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是交付,因此买家付清购车款并依法登记,从接收到汽车起获得汽车所有权,③正确。 ④: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登记,因此买家付清购买甲商品房的钱款时,并不能直接获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A。 4.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国补政策实施后,李某以1999元购买华为畅享70X手机一部,付款后卖家交付手机。李某又以80万元从王某处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且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华为手机已完成交付,李某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②李某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李某获得该商品房所有权,能够将其房屋质押 ④李某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手机属于动产,李某付款后卖家交付手机,所有权即转移给李某,①说法正确。 ②④:人们从开放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商品房属于不动产,李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表明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并享有该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是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②说法正确,④说法错误。 ③: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商品房属于不动产,能够将其房屋抵押,不是质押,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5.2024年7月27日,北京中轴线成功申遗。此前,国家大力推进中轴线综合整治工程,涉及部分街区居民住房的拆迁和腾退工作。拆迁是指对居户自有住房进行拆除、进行安置补偿的行为,腾退是指由于城市规划建设等需要,政府对原本占用公有住房的,要求其搬离并将其收回的行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腾退是要收回住户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②腾退是要收回住户居民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占有公有住房者有权获得相应的征收补偿   ④国家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财产权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腾退是政府收回公有住房的行为,住户仅有使用权,而非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①排除。 ②:公有住房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本就属于国家或集体,腾退是要收回住户基于公有住房所享有的相关权利,其中包含建设用地使用权,②正确。 ③:征收补偿针对的是私有财产被征收的情形,公有住房腾退一般不涉及征收补偿,③排除。 ④:国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如个人、集体、国家)的合法财产权。腾退和拆迁虽方式不同,但均需在法律框架下保障相关主体的权益,体现物权平等保护原则,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规定表明(    ) ①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所有 ②农村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 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④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可以再次申请并获得宅基地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②③: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②③正确。 ①: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①错误。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④错误。 故本题选C。 7.竹山上春笋冒头,村民纷纷上山挖笋。村民们承包的林地界限分明,但笋的生长不受限制。村民甲种植的几十棵春笋因自然生长而越界,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A.“越界春笋”应归林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所有 B.“越界春笋”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应归其所有 C.村民甲是春笋的种植者,“越界春笋”应归其所有 D.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绿色原则做出的 【答案】B 【详解】A:林地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但根据天然孳息的归属规则,“越界春笋”不是归村集体所有,A排除。 B:根据材料中“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而村民乙是用益物权人,“越界春笋”长在村民乙的地里,因此应归村民乙所有,B正确。 C:村民甲虽是春笋的种植者,但竹笋作为天然孳息,在生长到村民乙的土地后,按照法律规定其归属不是甲,C排除。 D: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天然孳息的规定,而不是绿色原则,D排除。 故本题选B。 8.保定易县积极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土地、林地和宅基地等资源,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受到村民的积极响应。以下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小王想以其承包地的经营权作价入股生产合作社,并成为其员工 ②老李想将其承包地质押给银行贷款入股生产合作社,按股分红 ③老赵想将其农村住房出租给外村的小林办民宿,自己外出打工 ④老周想将其宅基地卖给生产合作社建厂房,自己再申请宅基地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将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小王将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并成为员工,符合法律规定,①正确。 ②:质押需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老李可以将承包地抵押给银行,而不是质押,②排除。 ③:老赵将农村住房出租给外村的小林办民宿,属于房屋租赁行为,并未改变宅基地所有权归属,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 ④:宅基地不得买卖,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且需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建厂房改变宅基地住宅用途,违反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同时,出卖后申请新宅基地不被允许,④排除。 故本题选A。 9.2025年1月,个体工商户张三为了扩大经营,向李四借款50万元。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张三将自己名下一台价值80万元的挖掘机抵押给李四,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债务到期后,张三无法还债。案例中,李四(    ) ①依法拥有了挖掘机的担保物权 ②依法获得了挖掘机的用益物权 ③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取得挖掘机的所有权 ④有权以挖掘机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张三将挖掘机抵押给李四并办理抵押登记,李四依法拥有了挖掘机的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①正确。 ②: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案例中李四享有的是抵押权,并非用益物权,②排除。 ③:挖掘机的所有权仍归张三所有,李四并未取得其所有权,③排除。 ④:债务到期张三无法还债,李四作为抵押权人,有权以挖掘机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0.近年来,宁夏西吉县马莲乡依托闽宁协作帮扶,将食用菌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食用菌生产合作社,用于生产菌菇。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庭院农家乐。马莲乡食用菌生产基地采取“工厂式菌包专业化生产+农户分散养菌种菇”的模式,不仅降低了农户种植风险,也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进行交易合作坚持自愿原则和诚信原则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抵押,但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张爷爷对其宅基地享有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①排除。 ②: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张爷爷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合作社基于租赁合同对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但合作社享有的是租赁权,属于债权,而非用益物权,②错误。 ③:签订租赁合同应遵循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和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的原则,张爷爷和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③正确。 ④:自愿原则和诚信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所以张爷爷与合作社进行交易合作坚持自愿原则和诚信原则,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1.2025年,某科技公司因扩大生产急需资金,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1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给银行,作为还款担保,双方办理了质押登记;同时公司提出以自有厂房抵押给银行,银行表示无需额外抵押。贷款到期后,公司因经营困难未能还款,银行拟行使担保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股票质押属于担保物权,银行仅取得质权,不享有股票所有权 ②厂房抵押与股票质押的核心区别在于,抵押需转移财产占有,质押无需转移 ③质押和抵押均属担保物权,旨在保障银行债权的实现 ④若公司无力还款,银行可直接将质押的股票据为己有以抵偿债务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股票质押属于担保物权,银行作为质权人,只取得质权,不享有股票所有权,①符合题意。 ②:厂房抵押与股票质押的核心区别在于,抵押不转移占有‌(厂房仍由公司使用),而‌质押需要转移占有‌(股票需转移给银行占有),②说法错误。 ③:质押和抵押都属于担保物权,目的都是保障银行债权的实现,③符合题意。 ④:若公司无力还款,银行不能将股票直接据为己有,必须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股票,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2.某小区开发商为贷款3个亿,把开发的商品房抵押登记在某银行名下。而后,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又把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出售给孙女士等业主,孙女士入住10多年却办不了产权证,还被银行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拍卖孙女士购买的商品房。本案中(    ) ①开发商的行为既违背了与银行的抵押合同约定,也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利 ②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银行有权申请拍卖房屋以实现其抵押权 ③银行对案涉商品房的抵押权已依法设立,但其行使抵押权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④孙女士已实际入住该房屋,即使未办理产权登记也自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开发商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出售给业主,这既违反了与银行的抵押合同约定,也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利,①正确。 ②: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并非不受法律保护,在此案中,由于开发商已将房屋出售给业主,且业主已实际入住,银行虽然对房屋有抵押权,但并不能直接申请拍卖房屋以实现其抵押权,②排除。 ③:开发商为贷款把开发的商品房抵押登记在银行名下,银行对案涉商品房的抵押权已依法设立。银行虽然享有抵押权,但行使抵押权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银行才能依法行使抵押权,③正确。 ④:在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需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孙女士虽然已实际入住该房屋,但未办理产权登记,不能自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3.张某在二手车市场上从卖家李某处购买了一辆小汽车,但尚未办理汽车过户登记手续。之后,李某为了向银行办理贷款,又将该车辆抵押给银行,银行对该车已被转让的事实毫不知情,依据材料可知(    ) ①若李某已将汽车交付给张某,张某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②若张某未办理汽车过户手续,则未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③若李某不能按约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可以把车开走 ④银行作为善意第三人,按实情可以取得该车辆抵押权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机动车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一般以交付为标志,若李某已将汽车交付给张某,张某取得汽车所有权,①正确。 ②:动产所有权在交付时即转移,未办理过户登记仅意味着张某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影响所有权的取得,②错误。 ③: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在李某违约时有权行使抵押权,但需通过法定程序(如协商或司法途径)实现抵押权(如拍卖、变卖车辆),而非直接“把车开走”,③错误。 ④:汽车属于特殊的动产,没有经过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于银行是善意第三人,并不知晓汽车已经转让给小明的事实,故银行可以取得抵押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4.张某因急需用钱,向朋友王某借款,并口头约定将一只30克的金镯子作为质押。然而,当她按期归还本金及利息后,却被王某告知为了折抵利息,金饰已被半价变卖给不知情的杨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经司法程序或双方协商一致,王某无权处分质押物 ②张某已转移金镯子的占有,王某有权以该财产进行折价变卖 ③质押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应采取书面形式明确质押物的情形 ④杨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已取得金镯子的所有权,张某无权要求返还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王某在张某已归还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未经司法程序或与张某协商一致,擅自变卖金镯子,属于无权处分质押物,违反法律规定,①正确。 ②:虽然张某已转移金镯子的占有给王某,但质权人王某无权自行折价或变卖质押财产,②排除。 ③: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③正确。 ④:本案中,金镯子以“半价”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不构成“合理价格”,因此善意取得不成立。张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王某返还金镯子或赔偿损失,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5.因修建的高速公路要通过张某的房屋,政府依法对张某的房屋征收拆除,然后张某在某市中心向商业银行M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B,并以该商品房作为贷款抵押,取得了不动产权属证书。对此,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政府征收张某房屋,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②张某合法享有商品房B所在地块的宅基地使用权 ③商业银行M对商品房B享有所有权直至贷款还清 ④商业银行M对商品房B享有抵押权直至贷款还清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修建的高速公路要通过张某的房屋,政府依法对张某的房屋征收拆除,政府征收张某房屋,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①正确。 ②:张某在某市中心向商业银行M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B,并以该商品房作为贷款抵押,取得了不动产权属证书。张某合法享有商品房B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是宅基地使用权,②错误。 ③④:张某享有商品房B所有权,银行享有抵押权,③错误,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有一套刚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急于出售。吴某看房后,对该房型很满意,对价格也很心动。但根据当地政策,房屋要过两年才能上市交易,于是吴某选择先和孙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合同签订后,吴某支付给孙某全部购房款,并对房屋进行装修后入住。 一年后,孙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起诉至法院,银行向法院提出了保全申请,法院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原来,孙某之前曾以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办理金融贷款,但已连续多次逾期未偿还贷款。法院受理后作出裁定:拍卖孙某名下的涉案房屋。 之后,吴某以有购房合同、以完成交易且入住、先于银行的保全申请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止执行,并解除对房屋的查封。 吴某的诉讼请求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作出回应,并说明理由。 法院不会支持吴某的诉讼请求。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才发生效力。吴某购买该房屋并未完成登记,故并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而设置在担保物之上的他物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尽管吴某的购房合同先于银行的保全申请,但不能对抗银行的优先受偿权。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吴某的诉讼请求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属于辨析类试题,需要调用保障各类物权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观点正误判断:不支持。 论据①:房屋要过两年才能上市交易,于是吴某选择先和孙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联系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的知识分析,吴某未获得房屋所有权。 论据②:孙某之前曾以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办理金融贷款,但已连续多次逾期未偿还贷款,银行向法院提出了保全申请,法院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联系担保物权的知识分析,吴某的购房合同不能对抗银行的优先受偿权。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17.阅读材料,完成以下问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是朋友。王某因急需用钱,把一套价值50万元的二手房卖给了张某,张某向王某预付款40万元。在去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张某因为需要本钱做生意,经和李某商量借款50万元,用刚购买的房产抵押给李某,并写了一张借条,同时在借条上提到了用自有的某某房产作抵押。因张某没有再交付10万元的购房款,王某与张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一年后,张某做生意失败,无力归还李某的借款,李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将该抵押房产拍卖或变卖。在诉讼过程中张某承认借款的事实,但认为抵押没有生效,法院支持了张某这一主张,但责令其偿还李某50万元借款。 结合材料,从物权的角度,分析法院为什么会支持张某“抵押没有生效”的主张。 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本案中张某因没有与王某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该套房屋仍归王某所有,并不属于张某。 ③张某没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无权将其抵押,张某和李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没有生效。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法院为什么会支持张某“抵押没有生效”的主张。需要从物权的角度回答,分析法院判决的法理依据。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因张某没有再交付10万元的购房款,王某与张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可联系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张某因没有与王某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该套房屋仍归王某所有。 有效信息②:张某因为需要本钱做生意,经和李某商量借款50万元,用刚购买的房产抵押给李某→可联系张某没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无权将其抵押,张某和李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没有生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2.1保障各类物权  同步练习-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1
2.1保障各类物权  同步练习-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
2.1保障各类物权  同步练习-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3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