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
第一节·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后作业
1.2025年5月,王某与某家装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由家装公司在3个月内完成王某新房的装修工程,王某分三期支付总计10万元装修款,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施工期间,家装公司擅自更换合同约定的环保板材,王某发现后要求返工并赔偿损失。下列关于该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王某与该家装公司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万元装修款和2万元违约金
③履行装修义务、支付装修款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④家装公司擅自换板材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变更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本案中主体为王某与家装公司,①正确。
②: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②错误。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本案中家装公司的义务是按约完成装修,王某的义务是支付装修款,二者构成法律关系内容,③正确。
④:家装公司擅自更换板材属于违约行为,并非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2025年9月,蔡某工作室联合某品牌在西藏江孜查琼嘎日山开展烟花秀,破坏高原生态敏感区土壤草毡层,且残留物清理不彻底。从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来看,被破坏的高原土壤草毡层属于( )
A.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D.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
【答案】A
【详解】A:被破坏的高原土壤草毡层是蔡某工作室、品牌方的侵权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A正确。
B:本案中民事法律主体是蔡某工作室、品牌方等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而非土壤草毡层,B不选。
C: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侵权方需承担的赔偿、恢复原状等义务,以及受害方享有的索赔等权利,并非该物本身,C不选。
D: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是相关民事法律规范,被破坏的高原土壤草毡层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D不选。
故本题选A。
3.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对以下违反民法典基本原则的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
①某商家强行要求游客购买其旅游纪念品——自愿原则
②某商贩出售以骨泥为原材料的淀粉烤肠——诚信原则
③王姓夫妇给他们出生的孩子起名为“百里挑一”——平等原则
④甲公司以“性别”为由拒绝了某大学生的面试——绿色原则
A. 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民事行为。商家强行要求游客购买纪念品,违背了自愿原则,①正确。
②:诚信原则是指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商贩用冒充的原材料制作粉肠,违背了诚信原则,②正确。
③: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王姓夫妇给孩子起名“百里挑一”,并不违背平等原则,而是违背公序良俗,③排除。
④:绿色原则是指民事活动应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公司以“性别”拒聘大学生,违背的是平等原则,而非绿色原则,④排除。
故本题选A。
4.某校法治社团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与村集体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20年
②乙自主创业,向有关部门提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申请
③丙在小区张贴寻狗启事,承诺“送还者酬谢500元”
④丁与好友约定“若考试成绩进步,赠对方一部手机”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畴,①正确。
②: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关系,由行政法调整,不属于《民法典》调整范围,②排除。
③: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悬赏广告,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受《民法典》调整,③正确。
④:这是朋友间的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民事合同关系,④排除。
故本题选B。
5.江苏高院发布一起金融商事审判典型案例:尹某经某银行员工介绍,购入某高风险股票型基金100万元后,本金亏损23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银行在推荐理财产品时,违反了“将适当产品销售给适当投资者”的核心义务,与尹某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判决该银行向尹某赔偿投资本金损失2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的判决合理设定了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②人民法院通过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③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有利于审判结果得到社会认可
④案例的发布有利于推动构建诚信、公平的金融市场环境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通过科学立法设定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①排除。
②:法院通过判决银行赔偿投资者损失,纠正了不公行为,保护了弱势投资者权益,体现了公正司法,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②正确。
③:题干仅说明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未涉及审判权独立行使或社会认可的内容,③排除。
④:江苏高院发布典型案例,旨在警示金融机构遵守规则,强化适当性义务,对构建诚信、公平的金融市场环境具有指导意义,④正确。
故本题选C。
6.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这一解释( )
A.扩大了公民的隐私权范围 B.体现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C.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 D.强化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
【答案】B
【详解】A:公民的隐私权范围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扩大,A错误。
B: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这一解释体现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B正确。
C:司法解释主要是司法权的行使,用于指导审判实践、法律适用,而非立法,并不能完善法律体系,C错误。
D: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不能强化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D错误。
故本题选B。
7.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的是( )
①张某要求店家删除广告中自己的照片 ②王某根据借条要求其朋友归还欠款
③李某投诉交警对其作出的违规处罚 ④赵某要求周某履行其作出的请客承诺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①:张某要求店家删除广告中自己的照片,涉及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①排除。
②:王某根据借条要求朋友归还欠款,涉及自然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②排除。
③:李某投诉交警对其作出的违规处罚,这是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③符合题意。
④:赵某要求周某履行请客承诺,请客属于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1月,赵先生通过某平台在某卖家网购了一套价值2999元的套装书,收到后发现书籍质量有问题,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当赵先生寄回该套装书后,左等右等不见新套装书,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赵先生已付的2999元的书款。赵先生于是向法院提请诉讼。法院介入调查后,赵先生提供了当时保存的购物聊天记录。经过查证,发现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约成立,要求卖家立即退款,并对卖家予以相应警告。赵先生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合材料,从民法基本原则角度,分析赵先生维权成功的原因。
【答案】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信原则,要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约成立,应该要求卖家立即退款。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做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分析赵先生维权成功的原因。从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赵先生通过某平台在某卖家网购了一套价值2999元的套装书,收到后发现书籍质量有问题,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当赵先生寄回该套装书后,左等右等不见新套装书,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赵先生已付的2999元的书款→可从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运用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的知识来分析说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信原则,要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某校高二(1)班在学习《法律与生活》中的民法部分时,对其适用范围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
①某地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②赵某与孙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与租期
③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超市的违法经营行为作出罚款处罚
④张某网购手机后发现手机存在质量瑕疵问题,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属于刑事诉讼范畴,由刑法调整,①不符合题意。
③: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处罚,由行政法调整,③不符合题意。
②④: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②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保障民事权利的重要法律。下列行为由民法调整的是( )
①王某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并缴纳税款
②陈某在小区内遛狗未牵绳,导致邻居家小孩受到惊吓摔伤
③张某因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处罚
④吴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双方就施工质量产生纠纷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范畴,①错误。
②:陈某遛狗未牵绳致小孩摔伤,属于平等主体间的侵权责任纠纷,受民法调整,②正确。
③: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是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双方并非平等民事主体,③错误。
④:吴某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产生纠纷,属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关系,受民法调整,④正确。
故本题选C。
3.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上述规定的积极意义在于( )
①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促进数字技术的健康有序发展
②彰显民法自愿原则的要求,从技术层面封堵信息泄露的漏洞
③倒逼市场主体创新验证技术,提升社会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④丰富身份验证的实现方式,提高社会整体的生产效率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办法》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作出限制,能规范其应用,减少技术滥用风险,从而促进数字技术的健康有序发展,①正确。
②:规定虽体现了对个人意愿的尊重,但属于制度规范层面,并非“从技术层面”封堵信息泄露漏洞,②排除。
③:禁止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会倒逼市场主体开发更丰富的身份验证技术,从而提升社会整体的个人信息保护水平,③正确。
④:规定的核心目的是保护个人信息,而非“提高社会整体的生产效率”;多种验证方式的使用不一定直接提升生产效率,④排除。
故本题选B。
4.外卖骑手李某在送餐途中捡到一个装有重要文件的公文包。李某通过包内名片联系到失主张某,两人约定在某咖啡厅归还。张某因会议延误迟到一个小时,李某表示因等待耽误了接单,要求张某支付80元作为误工费和保管费。张某认为费用不合理拒绝支付,双方产生争执。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可就实际误工损失和保管成本协商费用 ②张某支付合理的误工费和保管费符合社会公德
③若协商不成,李某可将公文包放回捡拾地点 ④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债权关系的客体是公文包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李某因等待张某归还公文包耽误了接单,产生了实际误工损失,并且在保管公文包过程中也付出了一定成本。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双方就这些实际产生的误工损失和保管成本进行协商费用是合理可行的,这既尊重了李某的实际付出,也给予张某对费用合理性的考量空间,所以①说法正确。
②:李某捡到公文包后积极联系失主并等待归还,其因等待产生误工及保管成本。张某支付合理的误工费和保管费,是对李某这种行为及付出的合理回报,符合社会倡导的公平、诚信等公德要求,鼓励人们在拾得他人财物后积极归还,所以②说法正确。
③:李某既然已经联系到失主张某,就负有妥善保管并归还公文包的义务。将公文包放回捡拾地点,可能会导致公文包再次丢失或被他人获取,使得失主遭受损失,这种做法不符合拾得遗失物后应尽的保管和归还义务,所以③说法错误。
④:在李某与张某之间因拾得遗失物归还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即李某归还公文包的行为以及张某支付合理费用(如果协商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公文包本身。公文包是遗失物,是该事件中的标的物,并非债权关系的客体,所以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孙某出版书籍获得稿费后,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明星杨某发现某网络平台未经其同意利用自己的肖像带货
③乙公司与某政府部门签订了一份智能办公系统销售合同
④王某将自己的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孙某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孙某与税务机关之间基于税收征管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并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不符合题意。
②:明星杨某与网络平台之间,在未经同意使用肖像带货这件事上,涉及平等主体之间关于肖像权(人身权利)以及可能产生的财产利益方面的争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畴,②正确。
③:乙公司和某政府部门签订智能办公系统销售合同,此时双方是作为平等主体进行的民事交易活动,涉及财产关系,受民事法律关系调整,③正确。
④:王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这是王某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之间基于专利申请管理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被告系同一小区前后楼栋的邻居,两家最近距离不足20米。在小区已有安防监控设施的基础上,被告为随时监测住宅周边,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原告等前栋楼多家住户的卧室和阳台,拍摄范围超出自有领域。原告认为,被告可通过手机App操控可视门铃、长期监控原告住宅,侵犯其隐私,致其生活不得安宁。被告认为,可视门铃感应距离仅3米,拍摄到的原告家模糊不清,不构成隐私,其从未有窥探原告的意图,对方应予以理解,不同意将可视门铃拆除或移位。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可视门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应支持。
理由: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被告虽是在自有空间内安装可视门铃,但设备拍摄的范围超出其自有领域,拍摄到了原告的住宅。而住宅具有私密性,对于维护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至关重要,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人格权益,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需调用隐私权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原告认为,被告可通过手机App操控可视门铃、长期监控原告住宅,侵犯其隐私,致其生活不得安宁→可运用隐私权的有关知识,说明被告虽是在自有空间内安装可视门铃,但设备拍摄的范围超出其自有领域,拍摄到了原告的住宅,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因此法院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3月8日,“人脸识别第一案”写入了今年最高法的工作报告,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泄露担忧。
“人脸识别”技术是一种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新型人工智能技术。
“人脸识别”犹如双刃剑,在法律框架内、道德约束下正确运用可利国利民,若为金钱所摆布,又可成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幕后帮凶。一是当面部特征的可复制遇上刷脸支付,消费者的“钱袋子”将无从维护;二是当面部信息的可识别遇上大数据算法,消费者对商家“大数据杀熟”将毫无察觉,公平交易无从谈起。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谈谈你对“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泄露担忧”的认识。
【答案】①人脸识别信息属于个人隐私,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②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③不良商家的“暗箱操作”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运用新平台、新技术的监管。消费者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商家应守法经营,做到把好安全关、守好责任田,真正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心上,共同推进社会文明进步与经济秩序稳定。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谈谈你对“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泄露担忧”的认识。运用课本原理结合材料回答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人脸识别”技术是一种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新型人工智能技术→从人脸识别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角度回答;
有效信息②:2022年3月8日,“人脸识别第一案”写入了今年最高法的工作报告,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泄露担忧→从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的要求的角度回答。
有效信息③:“人脸识别”犹如双刃剑…公平交易无从谈起→从相关部门、消费者、商家如何保护个人的隐私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人脸识别信息属于个人隐私+隐私含义。
得分点②: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的要求+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得分点③:相关部门+消费者+商家如何保护个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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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
第一节·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后作业
1.2025年5月,王某与某家装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由家装公司在3个月内完成王某新房的装修工程,王某分三期支付总计10万元装修款,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施工期间,家装公司擅自更换合同约定的环保板材,王某发现后要求返工并赔偿损失。下列关于该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王某与该家装公司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万元装修款和2万元违约金
③履行装修义务、支付装修款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④家装公司擅自换板材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变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5年9月,蔡某工作室联合某品牌在西藏江孜查琼嘎日山开展烟花秀,破坏高原生态敏感区土壤草毡层,且残留物清理不彻底。从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来看,被破坏的高原土壤草毡层属于( )
A.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D.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
3.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对以下违反民法典基本原则的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
①某商家强行要求游客购买其旅游纪念品——自愿原则
②某商贩出售以骨泥为原材料的淀粉烤肠——诚信原则
③王姓夫妇给他们出生的孩子起名为“百里挑一”——平等原则
④甲公司以“性别”为由拒绝了某大学生的面试——绿色原则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4.某校法治社团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与村集体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20年
②乙自主创业,向有关部门提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申请
③丙在小区张贴寻狗启事,承诺“送还者酬谢500元”
④丁与好友约定“若考试成绩进步,赠对方一部手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江苏高院发布一起金融商事审判典型案例:尹某经某银行员工介绍,购入某高风险股票型基金100万元后,本金亏损23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银行在推荐理财产品时,违反了“将适当产品销售给适当投资者”的核心义务,与尹某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判决该银行向尹某赔偿投资本金损失2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的判决合理设定了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②人民法院通过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③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有利于审判结果得到社会认可
④案例的发布有利于推动构建诚信、公平的金融市场环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这一解释( )
A.扩大了公民的隐私权范围 B.体现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C.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 D.强化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
7.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的是( )
①张某要求店家删除广告中自己的照片 ②王某根据借条要求其朋友归还欠款
③李某投诉交警对其作出的违规处罚 ④赵某要求周某履行其作出的请客承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1月,赵先生通过某平台在某卖家网购了一套价值2999元的套装书,收到后发现书籍质量有问题,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当赵先生寄回该套装书后,左等右等不见新套装书,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赵先生已付的2999元的书款。赵先生于是向法院提请诉讼。法院介入调查后,赵先生提供了当时保存的购物聊天记录。经过查证,发现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约成立,要求卖家立即退款,并对卖家予以相应警告。赵先生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合材料,从民法基本原则角度,分析赵先生维权成功的原因。
1.某校高二(1)班在学习《法律与生活》中的民法部分时,对其适用范围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
①某地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②赵某与孙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与租期
③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超市的违法经营行为作出罚款处罚
④张某网购手机后发现手机存在质量瑕疵问题,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保障民事权利的重要法律。下列行为由民法调整的是( )
①王某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并缴纳税款
②陈某在小区内遛狗未牵绳,导致邻居家小孩受到惊吓摔伤
③张某因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处罚
④吴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双方就施工质量产生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上述规定的积极意义在于( )
①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促进数字技术的健康有序发展
②彰显民法自愿原则的要求,从技术层面封堵信息泄露的漏洞
③倒逼市场主体创新验证技术,提升社会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④丰富身份验证的实现方式,提高社会整体的生产效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外卖骑手李某在送餐途中捡到一个装有重要文件的公文包。李某通过包内名片联系到失主张某,两人约定在某咖啡厅归还。张某因会议延误迟到一个小时,李某表示因等待耽误了接单,要求张某支付80元作为误工费和保管费。张某认为费用不合理拒绝支付,双方产生争执。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可就实际误工损失和保管成本协商费用 ②张某支付合理的误工费和保管费符合社会公德
③若协商不成,李某可将公文包放回捡拾地点 ④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债权关系的客体是公文包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孙某出版书籍获得稿费后,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明星杨某发现某网络平台未经其同意利用自己的肖像带货
③乙公司与某政府部门签订了一份智能办公系统销售合同
④王某将自己的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被告系同一小区前后楼栋的邻居,两家最近距离不足20米。在小区已有安防监控设施的基础上,被告为随时监测住宅周边,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原告等前栋楼多家住户的卧室和阳台,拍摄范围超出自有领域。原告认为,被告可通过手机App操控可视门铃、长期监控原告住宅,侵犯其隐私,致其生活不得安宁。被告认为,可视门铃感应距离仅3米,拍摄到的原告家模糊不清,不构成隐私,其从未有窥探原告的意图,对方应予以理解,不同意将可视门铃拆除或移位。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可视门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3月8日,“人脸识别第一案”写入了今年最高法的工作报告,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泄露担忧。
“人脸识别”技术是一种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新型人工智能技术。
“人脸识别”犹如双刃剑,在法律框架内、道德约束下正确运用可利国利民,若为金钱所摆布,又可成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幕后帮凶。一是当面部特征的可复制遇上刷脸支付,消费者的“钱袋子”将无从维护;二是当面部信息的可识别遇上大数据算法,消费者对商家“大数据杀熟”将毫无察觉,公平交易无从谈起。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谈谈你对“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泄露担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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