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在自己家门口装摄像头到底行不行?哪些地方绝对不能装摄像头?4月1日起,咱们国家首部全面规范公共场所摄像头的法规正式实施,这可是关乎我们每个人隐私的大事儿,必须得搞清楚。现在很多家庭为了安全在家门口装摄像头,智能可视门锁、门铃等设备,那么新规施行后还能装吗?答案是能装。但是有三点要注意,不然就容易惹麻烦。一、提前沟通,在装之前最好征得邻居的同意或进行善意提醒,别让人家误会你在监视他们,避免闹矛盾。2、注意角度,安装的时候一定要选好位置,调好角度,还可以通过安装挡板等方式,让摄像头只拍到自家门口必要区域,别把邻居家的窗户内部空间或者邻居的脸拍进去,不然可能就侵犯隐私了。3、严管数据装完之后,摄像头拍到的画面千万要保密,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公开传播。要是被坏人拿去干坏事,那您可就摊上事儿了。以上这三点做到位,既能保护自己,又尊重他人,妥妥的合法合规。新规划了。重点,下面这些地方严禁装摄像头,您可得注意了旅馆、民宿、饭店的客房或包间内部,学生宿舍、单位休息室内部,公共浴室、卫生间、哺乳室、试衣间等私密场所以及其他可能拍到别人隐私的地方,这些地方装摄像头就是违法。要是被发现设备,没收罚款不说,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要是您发现哪里有违规摄像头,别犹豫,赶紧报警快把这条新规转发给家人和朋友们让更多人知道,一起守护我们的隐私安全你还有哪些疑问?遇到过哪些偷拍困扰,评论区告诉我,一起来聊聊。
走走不走,这不厉害吗?校霸正在厕所欺负学生。怎料下一秒一位新来的同学走了进来,看不看?滚。俗话说得好。初生牛犊不怕虎。男孩见自己的同学被欺负,随即他捡起地上的衣服就要带同学离开,结果就遭到了校霸。的言语威胁,新来的吧,挺狂啊,知道我爸是谁吗?你妈没告诉你啊。男孩的话瞬间激怒了校霸,结果他正当防卫,把校霸鼻梁给打骨折了。事后班主任把男孩的父母叫到了办公室,一开场班主任就跟他们挑明,说被打的校霸是本校教导处张主任的孩子,他希望男孩亲自出面给校霸赔礼道歉。我儿子是见义勇为,他不是打架呀。张柯这孩子校园霸凌,他欺负别的同学。我儿子看见了,要我说呀,让雨晨先给对方道个歉。关键是我儿子没错,他道什么歉呢?男孩的父母坚定孩子没有错,因此他们始终没有让孩子给校霸道歉。可张主任觉得自己的儿子受伤,打人者就应该立即给出相应的态度。可他等了两天都没等来道歉,无奈只好通过派出所来解决此事。主任,你说孩子之间那事儿,你就让他们自己解决呗,咱们做父母的相互理解一下,你说我儿子现在要是立案了,有案底,那将来还怎么上大学呀,这辈子就毁了。张主任见对方父母没有一点认错的态度,随即便说,那就别调解了,直接等警察的调查结果了,可男孩的母亲却质问张主任,你儿子在校园搞霸凌,作为父亲你就坐视不管了?你羞什么?我没欺负人,我再问你一遍,你欺负谁呢?我真没欺负人。孩子。你做人得诚实,你得说实话。怎料校霸根本不承认自己霸凌同学的事。此时张主任也当面表示说,假如我儿子说谎了,他要是真的参与了校园霸凌,我会如实的向学校反映,绝不会姑息。可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校霸经背后指使校外人员对男孩进行报,将他推倒在地,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母亲见儿子被打成这样,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便去找张主任,我儿子今天下午被打了,谁打了一群小混混没有我儿子张珂呢,是幕后指使者。此时。张主任赶紧说,今天下午我儿子陪我去机场接人了,所以说他也不可能是那个指使者。男孩的母亲见张主任不信,随即便掏出手机,让他看自己儿子受伤的图片。怎料张主任看完后便胡搅蛮缠难缠的说,你这手机里有我儿子指使的照片吗?什么意思?你不是说我儿子指使的吗?我想看看我儿子指使的照片。张主任,你这是胡搅蛮缠吧。如果你觉得是我儿子指使,你们报警,所有的处理结果我接受。面对张主任的胡搅蛮缠,男孩的母亲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接下来他做的是直接让张主任悔恨终生。
一分钟带你了解民法典之肖像权保护。肖像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呢?何种情形又会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呢?根据民法典第1018条第二款规定,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在侵权认定方面,民法典不再将以盈利为目的作为侵权标准,而是明确规定都应事先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就是说,诸如当下流行的街拍,在没有经过肖像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不能进行拍摄。即便是肖像权人同意被拍摄,将其内容公开的行为仍需要经过肖像权人同意。网络上使用的各种各样以他人肖像为基础的表情包,如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也会被认定为侵权。
新课导入
议一议:(1)视频中的小梅侵犯了小丽的什么权利?(2)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如何维护?
(1)视频中的小梅侵犯了小丽的人身权中的名誉权。(2)当人身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典以权利为主线,每一个条目都渗透着权利的气息。那么,民法典是如何保护人身权,从而成为“人身权的家园”的?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十课《 走近民法典》第二框《保护人身权》。
统编版(2025)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
第十课 走近民法典
7.4.10.2 保护人身权
第四单元 生活在法治社会
核心素养目标:
1.政治认同:通过案例,引导学生感受我国法律对人身权的全面保护,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保障人权方面的制度优势。
2.道德修养:通过分享活动和学习,培养学生尊重他人人身权的道德自觉,将法律规范内化为“不侵权、护他人”的道德准则。
3.法治观念:通过案例分析、视频解说等,帮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权。
4.健全人格:通过实际案例,促进学生人格健康发展,形成独立、自由、有尊严的生活态度。
5.责任意识: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强化保护自身权利、尊重他人权利的双重责任,树立“权利与义务统一”的责任观念,自觉维护社会法治秩序。
教学重点:明确人身权的主要类型,阐明保护人身权的意义。
教学难点:隐私权与肖像权在网络场景中的权利边界界定。
新课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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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课本P86—88页内容,思考下列问题,并在课本上做标记。时间:5分钟
★ 1.人身权的内容、要求和重要性分别是什么? P87
★ 2.法律如何(怎样)保护人身权? P87—P88
★ 3.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的原因和要求分别是什么?P87
★ 4.什么是肖像?肖像权的内容和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分别是什么?P87
★ 5.什么是隐私?我国法律为什么要保护隐私权? P88
(请和同学讨论组织相关答案,请举手或老师点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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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一 生活观察
阅读材料并结合视频,思考、回答:(1)以上情景反映了人们的哪些权利受到保护?(2)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如何维护?
答:(1)①情境一反映了人们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保护。 ②情境二说明人们的隐私权受到保护。 (2) ①当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侵害时,我们:A.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B.立即寻求医疗救助或者寻求律师的帮助。C.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D.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②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A.采取自救性措施,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行为;B.保存相关的证据,如侵权信息的截图、通信记录等,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已的隐私权;C.如果涉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清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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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梳理
★ 1.人身权的内容、要求和重要性分别是什么? P87
答:
(1)内容: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P87 ①
(2)要求:我们既要依法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P87 ①
(3)重要性: ①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拥有健康的体魄和乐观的精神状态,能够有尊严地生活。
②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P87 ①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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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梳理
答:法律保护:
(1)生命权和健康权。P87 ②
★ 2.法律如何(怎样)保护人身权? P87—P88
(3)隐私权。P88
(2)肖像权。P87 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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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二 探究与分享
阅读材料并结合视频,思考、回答:(1)视频中的被欺凌者什么权利受到侵害?(2)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能做什么?
答:(1)被欺凌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等受到侵害。(2)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要敢于并善于同校园欺凌者作斗争,可以: ①现场寻求路人帮助。 ②及时向同学、老师和父母求助。③及时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反映。④及时向110报警。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校园欺凌不仅对受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同时也会造成受害人产生厌学、恐惧、抑郁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受害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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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梳理
答:
(1)原因:生命和健康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P87 ②
★ 3.法律保护生命权和
健康权的原因和要求分别是什么?P87
(2)要求:①对自己: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②对他人: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P87 ②
第1002条 【生命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1003条 【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1004条 【健康权】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1005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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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三 探究与分享
阅读材料并结合视频,思考、回答:
(1)你如何评价马某的行为?
(2)杨某该维权吗?说说你的理由。
答:(1)评价:马某的行为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是违法行为。(2)杨某应该维权。理由: ①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②马某在网络群聊中使用了一个用杨某的照片制成的表情包,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杨某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材料)
③杨某有权要求马某停止使用该表情包,并删除已经发布的表情包。如果协商不成,杨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马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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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梳理
答:
★ 4.什么是肖像?
肖像权的内容和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分别是什么?P87
(1)内涵:肖像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再现了个人基本特征。P87 ③
(2)内容:我们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P87 ③
(3)侵犯肖像权的行为: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P87 ③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
【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
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①未经允许擅自使用。
②以营利为目的。
③恶意丑化、污损。
④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恶意P图、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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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四 相关链接
如:教材或老师的ppt上使用已公开的历史名人肖像图片。
如:某新闻媒体报道城市马拉松赛事,记者在拍摄运动员冲刺、赛道全景等画面时,不可避免地摄入了参赛运动员的肖像。
如: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刑事案件时,为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依法制作并发布通缉令,通缉令中使用了犯罪嫌疑人已留存的照片(肖像)
如:某城市规划部门为宣传城市生态建设成果,拍摄城市湿地公园景观素材。拍摄过程中,画面不可避免地记录了正在公园内游玩、锻炼的市民肖像。
如:某小区物业为防范盗窃等治安问题,在公共区域安装监控设备,并在小区公告栏张贴警示说明。监控录像中不可避免地记录了进出居民的肖像。
以下行为是否属于侵犯肖像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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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五 探究与分享
阅读材料并结合视频,思考、回答:
(1)法律会支持汪某的主张吗?为什么?
(2)在自家门口装摄像头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1)会支持。因为: ①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事实:李某安装的可视门铃可能会记录到汪某及其家人进出住宅的信息,甚至可以通过可视门铃观察到内部的部分生活情况。李某未尽到妥善注意义务,导致其行为超出了合理限度,具有过错,构成对汪某隐私权的侵犯。 ③诉求:汪某有权要求李某采取措施,消除侵害。(2)注意问题: ①安装前最好征得邻居同意或进行善意提醒。②注意安装角度,监控自家门口必要区域。 ③严管数据,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公开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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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梳理
答:
★ 5.什么是隐私?
我国法律为什么要保护隐私权? P88
(1)内涵:隐私是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P88
(2)原因(意义/重要性): ①对个人:法律规定隐私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保障了我们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②对社会:尊重和保护隐私权既是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要求,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P88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
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
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例如:偷拍;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微信、qq等;监视、跟踪、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擅自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
课堂小结:
保护人身权
原因: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要求: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内容: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1)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认识人身权利
保障人身权利
(2)法律保护肖像权。
(3)法律保护隐私权。
课堂练习
1.( 2025·全国课后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是因为 ( )
①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②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能够有尊严地生活
③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④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A.②③ B.①② C.②④ D.①④
B
要求
内容
课堂练习
2. (2025·全国课后作业)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标志线”。下列“标志线”与公民权利相符合的有 ( )
①横穿马路的“斑马线”——生命权和健康权
②银行窗口的“一米线”——隐私权
③火车站台的“候车线”——生命权和健康权
④施工现场的“警戒线”——隐私权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A
生命权和健康权,错误
课堂练习
3.( 2025·全国课后作业)王某犯下多起抢劫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当地普法办联合电视台对宣判过程进行拍摄报道。王某认为电视台的新闻报道侵犯了他的肖像权,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电视台的行为 ( )
①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②已构成侵害王某的肖像权和健康权
③是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没有侵犯其肖像权
④依法报道违法犯罪案件,未侵犯公民基本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举报他人、执法不属于侵犯隐私权、肖像权等。正当合法的权利才受法律保护。
课堂练习
4.(2025·全国课后作业)某校女生王某因忌妒同寝室的李某,用手机偷拍了李某在寝室内的各种生活照片,并发到互联网上,还配上一些诋毁性的文字,对李某造成了极大伤害。王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 )
①生命权和健康权 ②肖像权
③隐私权 ④知识产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与材料无关
与材料无关
课堂练习
答:(1) ①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②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
5. 【以案说法 与法同行】
案例一: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市一初中生王其某被三名同学杀害。4月8日,①检寨机关通报邯郸初中生被害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
案例二:生活中,很多中学生热衷于使用表情向来表情达意,但②有的同学未经其本人充许,将其他同学的头像进行“加工”后发到社交平台进行恶搞。针对这种现象,学校开展了主题班会活动,旨在引导同学们正确对待同学间的恶搞现象。
案例三:张某在网上通过搜索引擎,找到卖家,然后通过QQ与对方取得联系,用1~2分的价格,买来“汽车车主信息,股民信息、毕业生信息”等个人资料,③然后以1~2毛的价格将这些信息卖给他人,通过差价车利。最终,张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人民法院判刑。
(1)案例一对我们依法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都有哪些警示?
课堂练习
5. 【以案说法 与法同行】
案例二:生活中,很多中学生热衷于使用表情向来表情达意,但②有的同学未经其本人充许,将其他同学的头像进行“加工”后发到社交平台进行恶搞。针对这种现象,学校开展了主题班会活动,旨在引导同学们正确对待同学间的恶搞现象。
案例三:张某在网上通过搜索引擎,找到卖家,然后通过QQ与对方取得联系,用1~2分的价格,买来“汽车车主信息,股民信息、毕业生信息”等个人资料,③然后以1~2毛的价格将这些信息卖给他人,通过差价车利。最终,张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人民法院判刑。
(2)有的同学认为:“同学之间用头像恶搞是小事,学校专门召开主题班会未免有点小题大做,你是否同意这种观点?请说明理由。
(3)案例三中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人民法院的做法有何重要意义?
答:(2)不同意。 理由: ①学校的做法不是小题大做,对他人头像恶搞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②法律保护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我们应该遵守道德和法律,做一个文明的中学生。(3) ①隐私权。 ②意义:有利于:A. 保障我们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B.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预习新课第十课第三框题《保障财产权》 P89—P91页,找出以下问题:
★ 1.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原因和要求分别是什么? P89
★ 2.法律如何(怎样)保障财产权? P89—P91
★ 3.法律保护财产所有权的内涵、内容和意义分别是什么?P89
★ 4.什么是合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内涵和意义分别是什么?P90
★ 5.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种类分别是什么?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因和要求分别是什么?P90
★ 6.什么是继承权?我国的继承方式有哪些?在继承方式的法律效力有什么特点? P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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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骂同学用不用担责?同学们这些声音是否也是你们日常生活的BGM?手机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也带来了各种问题。最常见的就是通过通讯软件发布关于他人的不当言论,或者直接辱骂他人。那么这种行为是否需要担责呢?答案是肯定的。2023年寒假,初中女生小梅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别看小丽外表清纯,其实就是个绿茶,大家不要被她骗了。此朋友圈一出,瞬间就被同学们截图转发到了各个群里,掀起了轩然大波。来自四面八方的议论和质疑给小丽带来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出现了失眠、厌食、厌学等症状。小丽的父母心急如焚,和小梅及其父母多次协商无果后,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要求小梅删除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经过法官用心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小梅将辱骂小丽的朋友圈删除,并连续三天在朋友圈公开向小丽道歉。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7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所以,在网络上辱骂他人是一种侵权行为,严重的还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同学们,网络暴力也是暴力,会给他人带来精神性伤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的世界里,我们也要讲文明、懂礼貌,不能公然辱骂他人,看到其他同学发布不当言论,要做到不轻信、不传播,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