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必二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单元考试卷
时长:60分钟 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10小题,共40分)
1.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哪些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一方的婚前财产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2.陈某婚前存款20万元,婚后用于购买股票获利5万元。离婚时,妻子李某主张分割股票收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股票收益属陈某个人财产,因本金为婚前财产
B.婚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
C.妻子需证明参与投资决策才能主张分割
D.投资收益属于自然增值,不参与分配
3.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A.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C.不能作为继承人,但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D.可以按代位继承分得遗产
4.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6.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2年9月,因购房需要,徐某在其妻林某知情的情况下向张某借款50万元并写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2023年9月到期后,徐某拒不归还借款,张某将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徐某向张某偿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但张某在申请执行时却发现徐某和其妻林某在一审判决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徐某净身出户,债务全部由徐某一人偿还,所有房产及存款归林某所有。在本案中
①该借条是合法书面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已离婚但应共同承担
③离婚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
④债务约定由徐某一人偿还,其妻不必承担偿还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张大爷老伴去世多年,是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育有二男一女,但因工作原因与张大爷在不同城市生活,平时张大爷由邻居王先生照顾,张大爷在患病前指定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①只有通过书面形式意定监护签订协议才能确保法律效力
②张大爷的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大爷的财产
③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王先生应继承张大爷的遗产
④张大爷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协议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9.李小姐年幼丧母,父亲老李在李小姐13岁时与王女士登记结婚,李小姐遂由生父老李与继母王女士共同抚养至独立生活,成年后的李小姐与贾先生结婚并生育儿子小贾。2018年,老李与王女士协议离婚。2022年6月18日,李小姐与父亲老李不幸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关于遗产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女士对李小姐尽了抚养义务,可继承其部分遗产
B.小贾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分别继承李小姐和老李的部分财产
C.因与老李已离婚,故王女士无法继承李小姐和老李的任何遗产
D.贾先生不在老李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不能获得老李的任何遗产
10.李某的妻子已去世,有两子一女李甲、李乙、李丙,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股票若干、存款150万。2022年,李某曾立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李甲,汽车留给李乙,股票留给李丙。2024年3月15日,李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李乙继承的汽车改由李丙继承,商品房仍归李甲继承,股票仍归李丙继承。当日中午,李某去世。关于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按自书遗嘱继承,商品房归李甲,汽车归李乙,股票归李丙
②按口头遗嘱继承,李甲继承商品房,李丙继承汽车、股票
③150万的存款,按法定继承,一般由李甲、李乙、李丙均分
④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所有遗产都应按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60分)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材料一: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1)黄乙和黄丙分别以哪种方式获得什么遗产?(4分)
材料二:2019年7月,离婚后独居的周大爷自行购置了一套房产。2020年9月,周大爷与李阿姨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周大爷购买的房子里,两人靠卖酸辣粉等小吃积攒了60万元的存款。2022年12月,周大爷因病去世,未立遗嘱。得知此事,周大爷的前妻刘阿姨、女儿、儿子都找上门来要求继承遗产。
(2)本案中,周大爷的遗产应通过什么方式来继承?哪些人享有继承权?(6分)
1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8分)
张某与其丈夫郭某拥有房子一套,并育有长子郭甲、次子郭乙。2005年,郭某与郭甲、郭乙就赡养问题做了如下约定:“1.长子郭甲扶养母亲,次子郭乙扶养父亲。2.房子由哥俩平分”。郭某于2015年去世,郭乙对郭某进行了安葬。此后母亲张某随郭甲生活,张某十分疼爱孙子郭小甲。2024年10月,张某去世,留下自书遗嘱:“房子赠予孙子郭小甲。”郭乙的妻子李某见遗嘱一时大怒,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要求将全部家庭财产判归自己所有,10岁的女儿郭小乙改名为李小乙。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材料中关于赡养的约定是否合法。(6分)
(2)判断郭小甲能否获得房子,并说明理由。(6分)
(3)如果你是法官,面对李某的诉讼,你应如何处理?(6分)
1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6分)
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6分)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杨某与邵某因感情不和,于2024年3月到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然而,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在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的处理问题上仍未达成一致意见,致使无法通过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
不久后,杨某发现妻子邵某在离婚冷静期内,使用杨某名下的三张银行信用卡,共计透支消费11万余元。
杨某认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恶意透支其信用卡,所涉款项去向不明。这一行为导致其还款困难,不仅严重侵害了其财产权益,还影响了其个人信用。杨某要求邵某返还恶意透支消费款项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邵某拒绝。于是,杨某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杨某的主张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10分)
15.阅读材料,完成问题。(16分)
阮大爷出生于1930年,目前健在的亲人有其二哥的两个女儿。2011年,阮大爷因老无所依向村委会求助。因刘先生一家与阮大爷关系较好,且在村中口碑较好,在村委会的协调下,刘先生同意扶养阮大爷。二人在村委会的主持下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先生照顾阮大爷并负责生养死葬,阮大爷将其全部财产(包括村里的房屋)遗赠给刘先生。
自2011年11月开始,刘先生承担起了对阮大爷的扶养责任,并全家搬至阮大爷家一起生活。2017年8月,阮大爷的宅基地被划入拆迁项目,其因此获得安置房5套,随后其跟随刘先生一家搬至其他小区租房居住。2023年,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及律师的见证下,阮大爷与刘先生签订了一份补充《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由刘先生照顾阮大爷并负责生养死葬,阮大爷将其包括取得的5套回迁房等在内的全部财产遗赠给刘先生。2023年10月,阮大爷因病去世,刘先生为其购买墓地,料理丧葬事宜。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阮大爷与刘先生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8分)
(2)中华遗嘱库发布的《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显示,立遗嘱人群年轻化趋势显著,平均年龄从2018年的77.43岁逐步下降至2023年的67.82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针对中华遗嘱库发布的数据,写一篇短评。(8分)
要求:规范使用思想政治学科术语,字数在250个左右。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10小题,共40分)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A
B
A
A
C
A
A
A
A
C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60分)
11.(1)黄乙是法定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黄丙是受遗赠人,属于遗赠。黄乙分得房屋,黄丙分得存款。
(2)①本案中,周大爷未立遗嘱,所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②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故周大爷的妻子李阿姨、女儿和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前妻刘阿姨没有继承权。
12.(1)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约定第一条排除了郭甲赡养父亲的义务,排除了郭乙赡养母亲的义务,不合法。②夫或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第二条约定有合法的内容,也有不合法的内容。房子是张某与郭某的共同财产,郭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决定房子由哥俩平分,是不合法的。但郭某可处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屋产权,这一半可按照约定由哥俩平分,合法。
(2)不能获得整套房子。(可替代:获得部分房子产权)①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按照约定和法定,排除了张某继承郭某房子产权的权利,析产后张某的遗产是一半房子。②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答“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不给分)。最终郭小甲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一半房子产权。
(3)①离婚案件应当先调解,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此案李某是一时冲动,作为法官应以调解为主。②告诉李某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小乙姓什么应当与郭乙协商解决;③同时告诉李某夫妻在处理家庭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她不可能获得全部家庭财产;法律反对轻率离婚,建议李某撤诉,互谅互让,构建和谐家庭。
1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14.离婚冷静期内仍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关系应按照婚内财产相关规定来处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邵某使用杨某名下信用卡透支消费,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邵某若不能证明透支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构成对杨某财产权益的侵害,杨某有权要求邵某返还恶意透支消费款项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杨某的主张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若邵某能证明透支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则杨某的主张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15.(1)有效。①阮大爷和刘先生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遗赠扶养协议》主体要求。②《遗赠扶养协议》采用了书面形式,且有村委会工作人员及律师见证,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要求。③签订这两份《遗赠扶养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诱导等情形,阮大爷在拆迁后仍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说明将全部遗产赠与刘先生是其真实意思表示。④刘先生承担了对阮大爷的扶养责任,并在阮大爷生病去世后,为其购买墓地,料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生养死葬义务。(如果判断错误,后面分析正确仍可酌情给分)
(2)答案示例:中华遗嘱库发布的数据折射出社会法治观念的进步。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充分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随着社会法治建设的推进,全年龄段法治观念更强,更多人开始关注自己的财产安全。如今,我国民众对于“生死”的看法不像过去那般片面,对安排自己离世后的财产也不持消极态度。年轻人提前订立遗嘱,既能明确财产归属,减少家庭矛盾,又能规避法定继承的均分局限,保障特定继承人的权益。此举既是对个人财产权的理性规划,亦是对亲情关系的审慎维护,推动“身后事”处置从被动争议转向主动协商,彰显了法治文明与社会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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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要求
一等
观点鲜明,能明确表达自己的见解;紧扣主题,全面展开论述;知识运用准确、贴切;逻辑严密,条理清晰
二等
观点比较明确,能表达自己的见解;能扣住主题展开论述;知识运用比较准确、贴切;逻辑性较强,有条理
三等
观点不明确;论述不能集中指向主题,罗列知识;知识运用不准确;论述缺乏逻辑,条理性差
四等
应答与试题无关,或重复试题内容,或没有应答
第 1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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