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温故知新
7.1立足职场有
法宝
法律守护劳动者
劳动法律保障
基本原则
劳动关系
劳动法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特殊劳动保护
劳动者平等竞争
首要原则
含义、形式(书面)、作用
劳动也要签合同
内容:必备条款+可备条款
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
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得随意变更
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违背真实意思,免除责任,违法)
下班后,不回工作微信行不行?劳动者能否拒绝企业的加班要求?
员工拒绝“996”可以被公司辞退?被拖欠薪资后劳动者该如何依法维权?
去年全国“两会”,蒋胜男就提交了她关于“切实落实八小时工作制,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提案。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提交了一份《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提出“将离线休息权入法,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
“996、007、886、715是指工作模式,常见于互联网行业中。
996指上班时间从早上9点到晚上9点,一周工作六天;
007指上班时间从0点到0点,一周7天上班;
886是指工作时间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一周工作6天;
715指一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5个小时。
近年来,随着工作节奏日益加快,在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不少知名互联网大厂发生过员工猝死的情况,包括拼多多、字节跳动、饿了么、每日优鲜、如涵文化、国美电器…生命不能透支,企业发展不应该以牺牲员工健康为代价。有数据统计,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随着加班熬夜的普及,过劳死的风险也愈加严重。
劳动者能否拒绝企业的加班要求?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心中有数上职场
统编《法律与生活》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二框
思考:公司做法侵犯了阿秀的什么权益?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课本P.64探究与分享
阿秀所在的公司经常要求员工加班。一天,公司接了一个大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加班4小时,否则扣发当日工资。坚持几天后,阿秀觉得身体不适,有一天只加班2小时就回家了,月底发工资时发现······竟然被扣了一天的工资。
提示:材料中公司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即工资,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其次,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然该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但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公司必须向阿秀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材料中公司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因为它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就是人们常说的工资,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3、虽然该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但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体假时间的回报,公司必须向阿秀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该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加班4小时,否则扣发当日工资”显然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的权利(主要有以下权利)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5)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6)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7)享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8)享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9)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一、明明白白工作
③种类: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等。(P65相关链接1)
④工资的发放要求:
a.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b.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①劳动报酬——工资: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②取得劳动报酬的必要性: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一、明明白白工作
一、明明白白工作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①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要求: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注意:996、007、886不符合法律规定)
②带薪年休假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1——10年间:年假5天;满10年——20年,休10天;满20年的休15天。
一、明明白白工作
活动任务:有人认为,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企业让劳动者加班加点是违法行为。你认为这种观点正确吗?为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022年7月9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急诊科卢骁副主任医师接诊了一个22岁女孩,连续四五天,每天熬夜加班到凌晨四五点,结果发生猝死,被同事送到医院时已经心跳呼吸骤停,在急诊ICU抢救多日后最终去世。
提示:以上观点不正确。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网传猝死员工已离世!字节跳动、B站等多家公司陷“员工猝死”风波!全球每分钟近1.5人“过劳死”
去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发布了全球首份关于长时间工作对健康影响的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仅一年中,全球有74.5万人死于长时间工作。平均每分钟,就有近1.5个人,因为加班而死亡。而这份报告中的“长时间”指的是每周工作55小时,比“996”还少17个小时。
报告称,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与每周工作35~40小时的人相比,长时间工作(≥55小时/周)的人,中风的风险增加 35%,死于缺血性心脏病的风险增加17%。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P65相关链接2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如下:
1.平时安排不得超过3小时/天,支≥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周六日,支付≥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支付≥300%的工资报酬。
③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
明确:2025 年起,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是 “4 倍”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以及人社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 号):法定节假日是带薪假期,劳动者即使不上班,也应获得正常工资(1 倍)。若公司安排法定假当天上班,需 “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 300% 的加班报酬;两者相加,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总报酬为正常日工资的 4 倍,这是法律明确的最新执行标准。
举个例子
假设你的日工资是 200 元,元旦当天上班;公司需支付的总工资 = 正常日工资(200 元)+ 3 倍加班工资(200×3=600 元)= 800 元(即 4 倍日工资);若公司已发正常日工资,还需补足剩余 3 倍(600 元)。《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注意】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特征:
受保护者是劳动者,保护者是用人单位。
保护的对象是劳动者安全和健康。
保护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
一、明明白白工作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原因:
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提供条件和用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定期体检: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创造财富,劳动者理应得到全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的关心和保护。
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健康责任制等。
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矿难、职业病。
思考:你认为王某的声明有效吗?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课本P66探究与分享1
某公司聘用王某后,多次要为王某缴纳社保,都被王某拒绝,并书面声明:“本人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几个月后,王某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公司给与因工残疾的待遇,公司以王某的声明为由拒绝。
提示:王某的声明无效,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会出现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现象,可能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社会保险就是为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王某的声明无效。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缴纳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劳动者自愿不交无效。
(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原因:
法律保障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违法处罚:对少数单位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国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缴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会出现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可能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 基本的生活保障
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
一、明明白白工作
思考:国家如何保障劳动者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
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
社会优抚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权利也是义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不缴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①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②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③ 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④ 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⑤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5)其他方面的权利
一、明明白白工作
注意: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受歧视,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作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
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也是义务 我们老师各种线上线下培训
课本P66探究与分享2
某公司员工易某上班时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被部门领导通报批评,此后易某又两次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岗。公司人事部对易某作出记过三次的决定。两个月后,公司以易某12个月内累计三次过失为由,解除与易某的劳动合同。易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则提出《员工日常管理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若员工12个月内累计三次,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易某已阅读该条例并签字,承诺自愿遵守,故公司拒绝支付赔偿金。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张某屡次违反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奖惩条例》,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张某没履行其劳动义务(错在张某)
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司没侵害张某的劳动权利。(支持公司的主张)
《员工日常管理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若员工12个月内累计3次过失,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已阅读该条例并签字承诺自愿遵守
思考:你支持易某的主张还是公司的主张?为什么?
权利和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和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3.劳动者的义务:
(1)完成劳动任务。
(2)提高职业技能。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注意:权利和义务不分先后。
履行义务是实现权利和维护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
2.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一个劳动者都是国家的主人。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者履行的基本义务构成的,是通过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出来的。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劳动者在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相关链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一站到讲台脸红 讲不出话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双方需就解除事宜达成明确共识,并最好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避免后续纠纷。
2. 提前通知解除
正式期: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注意,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且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如邮件、挂号信等)通知,保留相关证据。
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建议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并做好工作交接。
3. 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
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违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保留好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清清楚楚维权——劳动者维权途径
1.劳动争议
含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
注意: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借贷合同
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所有纠纷都属于劳动争议。
【注意】劳动争议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实现而发生的纠纷,其他关系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如买卖,租赁和借贷等不属于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合同中工资5000 只给4000
(2)解决方式: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1)协商解决
含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妨先试试“有话好好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执
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自愿平等
注意:和解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和解协议不具有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只能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自觉。
二、清清楚楚维权——劳动者维权途径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
(2)申请调解
①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
②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协商
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按照自愿、合法原则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调解协议一旦签订,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但没有强制力,因此,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申请调解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二、清清楚楚维权——劳动者维权途径
(3)劳动仲裁
①含义:
②条件:
③时间:
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
a.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
b.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④要求:
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劳动仲裁是进行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补偿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数额小】
(二)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问题简单明了】
注:终局裁决:裁决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只针对用人单位,若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 “一裁终局”(终局裁决) 的制度设计初衷
保护劳动者权益:为经济实力较弱的劳动者提供快速、低成本的司法救济通道
提高争议解决效率:防止用人单位通过诉讼程序拖延时间,恶意消耗劳动者维权成本
平衡双方权利:对用人单位保留申请撤销权,以纠正可能存在的违法裁决
二、清清楚楚维权——劳动者维权途径
(4)提起诉讼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法院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一审、二审同样可以进行调解(诉讼调解)
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买卖、租赁和借贷等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
②和解协议不具有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只能靠双方自觉;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③协商解决和调解都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④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⑤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所以劳动者不能随意越过仲裁这一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前置】
⑥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没有异议就必须履行;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让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5)其他途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清清楚楚维权——劳动者维权途径
总结:劳动者维权途径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
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
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一年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
或者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不服的,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如果不想协商不想调解
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除法定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
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有话好好说,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友好协调一致达成和解协议
自愿、合法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
与用人单位发生
争执
劳动者维权途径要灵活运用,不要模式化,
但必须明确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条件
地位
解决
机构
效力
劳动纠纷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后不履行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或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仲裁裁决不服
不是必经程序
不是必经程序
必经程序
最后一道防线
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②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③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民法院
(司法性质)
和解协议
没有约束力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是没有强制力
有法律约束力也有强制力
有法律约束力也有强制力
①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②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单位协商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劳动者维权途径) 同步P81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劳动者:含义、条件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含义及意义
条款:
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5、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违背真实意思,免除责任,违法)
权利
义务
劳动争议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其他:劳动行政部门
法律守护劳动者
劳动合同
劳动者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维权途径
必备条款;可备条款
两者关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第七课 知识框架(就业)
有关“劳动合同纠纷”
法律大题
1.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看是否违背劳动法原则
二看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否齐全
三看是否遵循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四看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无效情形
“四看”
2.劳动合同的生效、履行、变更和解除
①生效: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形成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
②履行:用人单位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③变更与解除
3.劳动争议
①原因——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否被侵权or违约)
②解决途径:协商和解——申请调解——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4.总结意义或启示
★★★
★★★
有关劳动关系类主观题答题模板
【问题方式】法院是否会支持A某请求,请说明理由。
【答题思路】 1.判定——(不)支持
2.法律依据——
(1)产生劳动纠纷的原因,主要看属于哪一方的责任。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责任,要具体看侵害了劳动者哪些方面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劳动者的责任,则要看劳动者出现的具体问题。(劳动者的义务)
(2)有无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说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说明劳动合同的含义、意义。
评价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齐全。
二看:订立劳动合同时是否遵循了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看:订立时是否存在下列失效情形: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贵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事实依据——本案中…(无故拖欠工资,并且未给A某缴纳社保,侵犯了A某的合法权利。)
4.维权途径——协商解决、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15日内诉讼,还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维权。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意义: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劳动最光荣。
启示用人单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承担劳动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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