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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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浙江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87.94 MB
发布时间 2026-01-13
更新时间 2026-01-13
作者 明师张生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1-13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5936862.html
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法律与生活》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系统梳理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承担方式、类型(一般侵权、过错推定、无过错侵权)及诉讼时效,通过问题导学与“小壮小杰打闹受伤”案例导入,承接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以表格对比、口诀记忆等为学习支架,助力知识建构。 其亮点在于融合案例教学与核心素养培养,通过“狗咬人”“高空抛物”等情境案例、“惩罚性赔偿”视频及高考真题分析,强化法治观念(权利义务统一)与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主体)。采用以案说法与学以致用模式,学生可将法律理论转化为实践能力,教师能直接利用案例与习题提升教学实效。

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 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选必2《法律与生活》知识结构 选必 2 法律 与 生活 总则编 人格权编 物权编 合同编 侵权责任编 继承编 婚姻家庭编 全书主线: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第一单元讲的是《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讲的是《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单元讲的是《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单元讲的是《诉讼法》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九种) 构成要件(三要件) 诉讼时效 侵权责任类型 侵权责任意义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 权利界限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知识体系 要求 表现 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意义 要求(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损害事实 主观过错 因果关系 一般侵权(过错侵权) 特殊侵权 过错推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 对名誉权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二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为什么要承担侵权责任(依据)?P32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P32 3.诉讼时效具体为多久?P33-1 3.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P33-2 4. 什么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什么是无过错侵权责任?P34-1 5.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有什么意义?P34-2 【 问题导学】 自主学习P32-34的内容,完成下列问题并勾画标注。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一目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①实施侵害行为的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学校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实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在学生管理上若存在疏漏,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以案说法 ——侵权责任 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违约责任 ≠ 侵权责任 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合同约定 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P32-1 惩罚性赔偿: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 (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①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②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注意:”两赔一消一停”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P32-1 观看视频:理解“惩罚性赔偿” 承担方式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正在发生(进行中或延续)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返还财产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前提:财产还在。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前提:受损物还在,且有恢复的可能性;恢复原状有必要。 赔偿损失 最常见,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方式: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恶意、故意欺诈)的,依照其规定。 赔礼道歉 主要适用于侵害人格尊严的情形,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主要适用于侵害人格尊严(如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排除妨碍: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消除危险: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如手机被别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手机被别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返还财产:如捡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知识拓展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特点 责任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注意: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或承担侵权责任。 (二者只能选其一) 知识拓展 1.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C 学以致用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不告不理)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民不告,官不究) 一般诉讼时效:3年 特殊诉讼时效:4年 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注意: 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3.诉讼时效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P33-1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学以致用 根据法律规定, 有借条的诉讼时效: ①约定了还款日期:从该日期第二天算起3年内。 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从借款之日算起20年内。 没有借条的诉讼时效: 应视为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最长时20年。 2. 2010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万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2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第二目 1.侵权责任的类型 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P33-2 2.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 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P33-2 过错侵权责任 含义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客观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有损害的事实 (损害是发生侵权责任的前提); 主观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 ——有主观过错 (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必备要件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有因果关系 (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即谁主张谁举证)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过错推定 含 义 表 现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推定你有错,无错需自证。举证责任倒置)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在诊疗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特殊:高空抛物);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面施工造成他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⑨地下设施(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管理人具有过错。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3.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的口诀: 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 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医院/餐馆/幼儿园/动物园/果树),先推定你有错,同时给你自证清白的机会,你自己举证,不是受害者举证。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P34-1 以案说法——饲养的动物伤人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含义 表现 依照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①【监护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②【用人】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③【劳务】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④【产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 ⑤【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⑥【环境污染】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责任; ⑦【高危作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⑧【饲养动物】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 ⑨【不动产倒塌】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4.无过错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口诀: 就是记这些主体——用人单位, 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 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 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P34-1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最高法新规: 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2024年2月5日) P34”相关链接” 请思考:你认为在这三个案例中谁应该对“狗咬人”事件负责,被侵权人可以找谁进行赔偿。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小明被咬,小明可以向李某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王某请求赔偿。王某赔偿后,有权向李某追偿。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明找老王赔偿。 老王在小区遛狗 情境1: 宠物狗突然发怒,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 情境2: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李某咬伤了。 情境3: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 学以致用 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推定有过错 (侵权人自己负责举证自己无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举证责任倒置)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都是你的错)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其他方式 主要为赔偿损失 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知识总结 5.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角度 社会角度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法)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 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情)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理)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P34-2 *侵权责任的认定不是“冷冰冰”的条文适用,而是“法、理、情”的融合。法律既坚守“有侵权必有责任”的底线,也通过考量过错程度、双方处境等因素,让责任划分更公平、更易被接受,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甲路过乙家时,看见乙家门口拴着一条狗,甲用石头砸去,狗挣断绳子,将路过的丙咬伤。侵犯丙的健康权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丙 B.甲与乙 C.乙 D.甲 提示:据材料信息丙受到的损害(生命健康权受损害)与甲的行为过错(用石头砸狗)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因而甲负侵权责任。 乙的狗在门口拴着,并无过错,不负侵权责任。 D 学以致用 4.王某停放于小区单元楼下的轿车天窗被楼上坠落的电钻钻头砸坏,花费修理费五千余元,随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排查排除了二楼住户侵权的可能性,此案谁应该承担责任( ) A.该楼栋全部住户 B.该楼栋三楼住户 C.该楼栋三楼及以上的住户 D.自认倒霉 C 学以致用 提示:《民法典》第1254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过错推定责任) ‌从法律性质看,‌高空抛物行为可能被界定为以下类型: ‌民事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典》,抛物行为人需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违法行为‌: 自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高空抛物纳入规制,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 ‌刑事犯罪行为‌: 若行为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如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最高可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高空抛物的认定注重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危害,例如为寻求刺激抛掷物品虽未伤人也可能被追究刑责;而抛掷烟头引发火灾则可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类罪名处理。法律强调无论是否实际造成损害,都可能面临制裁,且处罚会考虑抛物物品性质、抛掷高度及环境因素。 高空抛物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国法律,它可能涉及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具体性质取决于行为情节和后果。 4.1权利有保障于法有据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侵权责任和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课堂小结 1.(2022•辽宁高考)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高考呈现 提示: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 给付方违约:罚没定金 2.(2025·山东高考)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高考呈现 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 给付方违约:罚没定金 3.(2024·浙江·高考)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8分) 高考呈现 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 给付方违约:罚没定金 【参考答案】 法律事实分析: ①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侵害了朱某等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益。(2分) ②围棋俱乐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照片等行为,侵害了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2分) ③围棋俱乐部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对朱小雨等学员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2分)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诉讼主张: 围棋俱乐部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2分) 高考呈现 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 给付方违约:罚没定金 敬请批评指正 请完成“A+评价”——导练册 上对应的练习 P127-128 新的时代已经来临,新的时代在召唤着新青年。 感谢聆听! Lavf58.29.100 #[1280x720][30.00fps][840k][0k][C][tv=94c3_atlas-5.9.8] Lavf58.20.100 Packed by Bilibili XCoder v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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