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八年级上册 第二单元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练客中考】2026年安徽新中考道德与法治精讲本PPT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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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九年级
章节 -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中考复习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安徽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49.29 MB
发布时间 2026-01-13
更新时间 2026-01-13
作者 陕西炼书客图书策划有限公司
品牌系列 练客中考·新中考系列
审核时间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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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初中道德与法治中考复习课件聚焦“做守法的公民”核心单元,覆盖违法行为分类、犯罪基本特征、刑罚种类、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中考高频考点。依据安徽新中考说明,分析“法不可违”5年4考、“预防犯罪”5年1考等考点权重,归纳做法类、辨析类等常考题型,体现备考针对性。 课件亮点在于“真题拓展+技巧点拨”模式,如结合2023年中考间谍罪案例解析主刑与附加刑区分,通过校园欺凌案例指导“见义智为”应对方法。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设置易错点对比(罚金与罚款、行政拘留与拘役),帮助学生掌握答题逻辑,教师可依此高效规划冲刺复习,提升备考实效。

内容正文:

《课堂精讲本》 道德与法治 第一部分 教材知识梳理 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目录 01 依标归纳 抓核心 回归教材 讲知识 02 真题拓展 明趋势 03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依标归纳 抓核心 课程内容要求 法治教育: 1.认识民法典对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意义。 P78设问6 2.认识犯罪的基本概念,了解刑罚的主要类型;认识未成年人违 P78设问2 P79设问3 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培育和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抵 P79设问6 制校园欺凌和违法犯罪行为。 P80设问9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核心素养目标 法治观念:认识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理解犯罪的特征及后果, P76设问2、3 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常结合“依法办事(P59)、维护权利守程序(P116)”考查 做守法的公民 法不可违 预防犯罪 善用 法律 违法无小事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犯罪 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怎么做—遵章守法的要求 ★是什么 为什么—行为规范、准绳、最刚性的社会规则等 违法行为的分类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比较 一般违法行为 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了解罪与罚 加强自我防范 —★是什么 严重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 应受刑罚处罚性(必然法律后果) 犯罪的基本特征 刑罚的种类:主刑、附加刑 为什么—未成年人沾染不良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 ★怎么做 意识上:认清犯罪危害、增强法治观念、增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行动上:避免沾染不良习气、杜绝不良行为等 遇到侵害 依法求助—怎么做 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 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救济 —★怎么做 青少年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做法:见义勇为、见义“智”为 青少年尊法守法的做法 要求 做到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1. 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违法行为的后果) 2.犯罪的基本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3.刑罚分为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4.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改正,任其发展,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5.未成年人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6.在遇到法律问题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 诉讼是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8.我们要有勇有谋,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回归教材 讲知识 一、法不可违(5年4考) 关键词:法不可违、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遵章守法 1.如何理解法不可违?(为什么说“违法无小事”?)(P46~48、P51) (1)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2)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3)法律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4)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5)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6)遵章守法是社会和谐的保证。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法律的特征与作用: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七下第九课,见本书P54~55)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2.违法行为的含义、分类和后果。(P48) (1)含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2)分类: (3)后果: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2023.15(2)] 不能说违法行为都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3.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比较。(P48~54) 比较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区 别 危害程度 相对轻微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触犯法律 民事法律规范 (如:民法典) 行政法律规范 (如:治安管理 处罚法) 刑事法律规范 (如:刑法)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比较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区 别 法律 责任 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2025.7④) 行政制裁: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和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刑罚处罚。刑罚分为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比较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区 别 处罚机关 人民法院 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典型 表现 侵犯他人民事权利[2021.15情境一(1)];捡到他人财物据为己有(2022.15情境一);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欠债不还;未经他人允许出版他人作品等 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画(2022.4);谎报险情;破坏铁路封闭网;擅自张贴小广告;扰乱社会治安;遛狗不拴绳;电动车上楼等 醉酒驾驶;故意杀人;殴打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多次盗窃且数额巨大;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泄露国家机密等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比较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联系 ①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违反了法律法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②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具有社会危害性;③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若不及时改正,就有可能发展成为犯罪; ④犯罪必然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1.辨识违法行为重在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关注罚款、警告、拘留、判刑等属于“法律责任”的关键词,准确判断。 2.①行政拘留、罚款适用于行政违法行为;②拘役、罚金、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违法行为(犯罪);③驱逐出境指对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方法。 3.刑事违法性是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分界线。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为牟取利益,袁某某单独或伙同张某某在巢湖市多个乡镇田地秘密盗挖埋藏于地下的铜钱、银元等文物。经安徽省博物院文物鉴定站鉴定,袁某某和张某某盗挖的物品均为文物,二人行为涉嫌盗窃罪,巢湖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袁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采意点:违法行为的分类和后果、遵章守法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1)袁某某和张某某的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2)本案中两人的结局对我们有何警示? ①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法不可违,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③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等。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4.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作用。(P49) (1)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2)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作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5.常见的民事活动、民事权利的内容、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民法的作用。(P50~51) (1)常见的民事活动:购置财产、签订合同、结婚等。 (2)  民事权利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①人身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②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等。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3)  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4)民法的作用:民法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规范平等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6. 民法典对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意义。课标∙课程内容要求 (1)顺应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法治保障。 (2)通过确认和保护民事主体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能够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律权利的获得感。 (3)构建了更加完备、更加有效的民事权利体系,为民事主体的各类民事活动设定行为规范和基本遵循。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1.公民的人格尊严:包括公民享有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八下第三课,见本书P113) 2.财产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八下第三课,见本书P113)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7.遵章守法的要求。(P51)   我们应该如何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1)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2)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3)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二、预防犯罪(5年1考) 关键词:刑法、犯罪、刑罚、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犯罪 1.刑法的内容及作用。(P52) (1)内容: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2)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2.犯罪的含义、基本特征和法律后果。(P53~54) (1)含义: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2)基本特征:   (3)法律后果:刑罚。 →刑罚≠刑法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3.刑罚的含义及种类/类型。(P54)[2023.15(1)]                 (1)含义: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2)种类/类型: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人民法院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1.罚金与罚款:罚金属于刑罚中的附加刑,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2.刑法与刑罚:①刑法和刑罚不同,刑法是我国的一部法律,属于实体法,是关于打击刑事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②刑罚是一种处罚方式,是依照法律对违法犯罪者实行的强制处罚。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P56) 不良行为 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沉迷网络;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严重不良行为 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P55∙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采意点:法不可违、法律的作用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上述法律规定对我们未成年人有哪些启示? ①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③法律通过制裁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④未成年人要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等。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5.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的关系:不良行为如果不加以改正,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6.未成年人沾染不良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课标∙课程内容要求 (1)对个人:不利于自身的健康成长和发展,会荒废学业和影响生活,甚至可能会进一步发展成为犯罪。 (2)对被侵权者: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危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对家庭:破坏家庭和睦,引发矛盾,对家庭成员造成经济和精神损失。 (4)对社会: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7.未成年人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 (1)未成年人自身:①法治观念淡薄,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②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能自觉抵制不良诱惑;③思想道德素质不高;④交友不慎等。 (2)家庭:①家庭保护不到位;②家长忽视对子女的道德教育,没有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引导孩子;③家庭关系不和睦等。 (3)学校:①学校保护不到位;②部分学校重成绩轻德育,管理不到位,教育方法不当等。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4)社会:①社会保护缺失,普法力度不够;②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③不良文化产品的毒害,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因素依然存在等。 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原因: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七下第十课,见本书P56)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8.未成年人应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违法犯罪?(P55~56)[2023.15 (2)] (1)意识上:①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②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③增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④培育和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④为课标答题句】 (2)行动上:①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②杜绝不良行为;③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和违法犯罪行为;④明辨是非,学会正确选择;⑤提高道德修养,行己有耻、止于至善。【③为课标答题句】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课堂上杜老师给同学们展示了某中学生犯罪的过程图及案例分析: 未成年人犯盗窃抢劫罪的主要原因 ▲寻求刺激,享乐攀比,交友不慎。 ▲缺乏家庭关爱和教育,父母疏于管教。 ▲盲目模仿暴力影视或游戏。 ▲受害人无报案意识,助长气焰。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阅读上述材料,我们青少年能从中吸取哪些经验教训?         ①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②增强法治观念,杜绝不良行为;③明辨是非,慎重交友;④增强自控力,严于律己;⑤正确合理使用网络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设问类型:可转化为做法类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9.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和中学生正确应对校园欺凌的做法。课标∙课程内容要求 (1)表现形式:①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②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③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④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⑤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2)危害:①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②危害受害者的心理健康;③影响家庭和谐幸福;④破坏校园和谐和社会秩序等。 (3)中学生正确应对校园欺凌的做法:①要有法律意识,有勇气和智慧守护正义,受到侵害不忍气吞声;②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将自己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④要及时寻求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的保护等。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10. [制订预防措施]查找身边存在的不良行为,分析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并针对不良行为制订预防措施。【七下新教材P102∙启思导行】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三、善用法律 关键词:依法求助、诉讼、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尊法守法 1.遇到法律问题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怎样依法求助?(P58~59) 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通过法律服务机构(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来维护合法权益,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2)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个机关控告、举报,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八下第三课,见本书P116)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2.诉讼的含义、类型、地位和适用情形。(P60) 含义 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 类型 民事 诉讼 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情境用知识:小林的妈妈购买了一个学习机,才使用了两天就发现学习机无法正常开机,将该商家告上法院)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类型 行政 诉讼 俗称“民告官”,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情境用知识:某政府未及时履行对赵某的拆迁安置补偿,赵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 诉讼 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活动(情境用知识:杜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地位 是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适用 情形 受到非法侵害后采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定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合法权益时 →不能认为维权只有诉讼这一种方式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P58∙运用你的经验)中学生小华从超市出来,门口的报警器突然鸣叫起来。保安带走小华并强迫小华脱下外套接受检查。事后发现,小华 穿的鞋子是他妈妈在这家超市买的,因超市消磁器出现故障,鞋子没能消磁,导致报警器鸣叫。 采意点1:人身自由、名誉权  采意点2:依法维权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1)针对小华的遭遇,小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请你完成下列填空。 保安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小华的人身自由权和名誉权。小华应该依法维权。 (2)如果你是小华的朋友,你会建议小华怎样讨回公道?        ①建议小华与超市协商,要求超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②若协商不成,可以选择报警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等。 设问类型:可转化为做法类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3.为什么要有勇有谋同违法犯罪作斗争?(P61) (1)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2)见义勇为作为高尚的品质,历来受到全社会的褒扬和敬佩。 (3)未成年人体力不具优势,心智尚未成熟,如果鲁莽行事,自己极易受到伤害,也不利于制止违法犯罪。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4.青少年如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P61~62) (1)见义勇为:当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 (2)见义“智”为: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 掌握方法:①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争取其他成人的帮助;②虚张声势,与违法犯罪分子巧妙周旋;③记住违法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④了解违法犯罪分子的去向;⑤保护好作案现场。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守护正义的做法: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八下第八课,见本书P142)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5.青少年怎样做到尊法守法?(P62) (1)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2)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3)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1.依法办事的做法:树立法治意识;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七下第十课,见本书P59) 2.树立法治观念的做法:敬畏和信仰法律;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七下第十课,见本书P59)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真题拓展 明趋势 违法与犯罪  1.(2022安徽4)某风景区派出所接到景区综治组队员报告,游客周某某在风景区游玩时,用石头在崖壁上刻画名字以示纪念。该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周某某二百元罚款的处罚。关于本案例,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A.周某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B.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 C.公民的违法行为都要接受罚款处罚 D.综治组队员依法行使了公民监督权 B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2.[2023安徽15(1)(2),8分]【以案说法 与法同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下列案例。 案例 韩某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引诱,搜集党政机关涉密文件,触犯刑法,被依法制裁。 刑事判决书(摘选)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韩某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1)该刑事判决书中的“本院”指的是哪个国家机关?本案中的主刑和附加刑分别是什么?(4分) 人民法院(审判机关);(1分)主刑:有期徒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3分)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2)上述案例给你带来哪些警示?(4分) ①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③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每点2分,答出两点即可) 本书P121第1题2025.7涉及考查违法行为的分类。 请完成《课后提升练》P16~18习题 更符合安徽新中考 返回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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