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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政治法律板块 社会秩序 礼治秩序 无讼 《礼治秩序》 你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关于“礼”: 从豊l 从示,豊是一种祭器,示是一种仪式。(14段) 礼,按照仪式做。(14段)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8段) (2)礼 = 文明 ? ①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 ②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 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 ③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 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社会所积累的经验)。 礼治秩序 1、普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而且认为西洋是法治的社会,我们是“人治”的社会。其实这个对称的说法并不很清楚的。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2、现代论法理的学者中有些极重视人的因素。他们注意到在应用法律于实际情形时,必须经过法官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法官的解释的对象虽则是法律条文,但是决定解释内容的却包含很多因素,法官个人的偏见,甚至是否有胃病,以及社会的舆论都是极重要的。于是他们认为法律不过是法官的判决。这自是片面的说法,因为法官并不能任意下判决的,他的判决至少也须被认为是根据法律的,但是这种看法也告诉我们所谓法治绝不能缺乏人的因素了。 费孝通 1,对法治的错解 (法治当中必然包含人的因素)。 2,法治中法官的作用。(法官的存在证明了法治离不开人的因素。) 3.这样说来,人治和法治有什么区别呢?如果人治是法治的对面,意思应当是“不依法律的统治”了。统治如果是指社会秩序的维持,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社会的秩序可以不必靠什么力量就可以维持,人和人的关系可以不根据什么规定而自行配合的。如果不根据法律,根据什么呢? 4.望文生义的说来,人治好象是指有权力的人任凭一己的好恶来规定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的意思。我很怀疑这种“人治”是可能发生的。如果共同生活的人们,相互的行为、权利和义务,没有一定规范可守,依着统治者好恶来决定,而好恶也无法预测的话,社会必然会混乱,人们会不知道怎样行动,那是不可能的,因之也说不上“治”了。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对人治的错解。(人治不是指依据统治者个人好恶)。 5.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的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6.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可是所不同的并不是说乡土社会是“无法无天”,或者说“无需规律”。的确有些人这样想过。返朴回真的老子觉得只要把社区的范围缩小,在鸡犬相闻而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的社会里,社会秩序无需外力来维持,单凭每个人的本能或良知,就能相安无事了。 7.这种想法也并不限于老子。就是在现代交通之下,全世界的经济已密切相关到成为一体时,美国还有大多数人信奉着古典经济学里的自由竞争的理想,反对用人为的“计划”和“统制”来维持经济秩序,而认为在自由竞争下,冥冥之中,自有一双看不见的手,会为人们理出一个合于道德的经济秩序来的。不论在社会、政治、经济各个范围中,都有认为无政府“是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所谓”无政府“决不是等于”混乱“,而是一种”秩序“,一种不需规律的秩序,一种自动的秩序,是”无治而治“的社会。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在维持秩序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不是无法无天、无需规律。 思考与探索 第6段将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与现代社会、理想中的小国寡民社会和无政府社会一一比较,一步步逼近乡土社会秩序的特点。你能文中概括出后三种社会秩序维持机制的特点吗? 现代社会:靠法律、规律; 小国寡民社会:凭本能、良知; 无政府社会:自动。 8.可是乡土社会并不是这种社会,我们可以说这是个“无法”的社会,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9.让我先说明,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象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一般的社会。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譬如在印度有些地方,丈夫死了,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这是礼。又好象在缅甸有些地方,一个人成年时,一定要去杀几个人头回来,才能完成为成年礼而举行的仪式。我们在旧小说里也常读到杀了人来祭旗,那是军礼。 ——礼的内容在现代标准看去,可能是很残酷的。残酷与否并非合礼与否的问题。“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学,我爱其礼。”恻隐之心并没有使孔子同意于取消相当残忍的行为。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礼治社会中的礼的内容与现代标准不同。 思考与探索 4、根据文中所引用的“子贡欲去告朔之饩(x )羊”“颜渊问仁”材料和“曾子易箦”的故事,谈谈你对古人主动服礼现象的看法。 ①人们对礼服膺并非出于本能或天意,而是从教化中养成; ②礼是社会公认行为规范,对礼的主动遵守和维护就是对社会秩序的自觉维护,是一种值得肯定甚至令人感动的行为; ③但是,礼也有不合情理、不合时宜之处,如果顽固不化、不知变通,则显得迂腐可笑甚至冷酷无情。 10.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 11.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12.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以完成社会的任务,社会的任务是在满足社会中各分子的生活需要。人们要满足需要必须相互合作,并且采取有效技术,向环境获取资源。 13.这套方法并不是由每个人自行设计,或临时聚集了若干人加以规划的。人们有学习的能力,上一代所试验出来有效的结果,可以教给下一代。这样一代一代的累积出一套帮助人们生活的方法。从每个人说,在他出生之前,已经有人替他准备下怎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他只要“学而时习之”就可以享受满足需要的愉快了。 14.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不论那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的。衣食住行种种最基本的事务,我们并不要事事费心思,那是因为我们托祖宗之福,有着可以遵守的成法。但是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了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法律与礼的区别)。 9,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为的是配合人们的行为以完成社会的任务,社会的任务是在满足社会中各分子的生活需要。 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 15.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 16.一个在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一年一度,周而复始。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了。 17.我自己在抗战时,疏散在昆明乡下,初生的孩子,整天啼哭不定,找不到医生,只有请教房东老太太。她一听哭声就知道牙根上生了“假牙”,是一种寄生苗,吃奶时就会发痛,不吃奶又饿。他不慌不忙的要我们用咸菜和蓝青布去擦孩子的嘴腔。一两天果然好了。这地方有这种病,每个孩子都发生,也因之每个母亲都知道怎样治,那是有效的经验。只要环境不变,没有新的细菌侵入,这套不必讲学理的应付方法,总是有效的。既有效也敢不必问理由了。 乡土社会重经验偏保守。 举例说明乡土社会重经验,所以乡土之人不问理由。 探讨礼治秩序的优劣 (结合12段,思考“不必讲学理”的思维方式的危害。 缺乏探究精神, 缺乏科学精神,导致浅薄的实用主义大行其道,而讲究真理、崇尚科学的现代意识始终未能占据社会主导,这是导致现代科学技术体系未能产生于华夏文明之中的重要原因。 例如,四大发明中,发明了火药,但缺乏对火药原理的透彻研究,没能发明出现代枪炮武器,以至于在近代中外战争中,屡战屡败,终至割地赔款、丧权辱国,国家民族陷入水生火热之中,面临亡国灭种的巨大危险。 18.像这一类的传统,不必知之,只要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的办法,自然会随之发生一套价值。我们说“灵验”,就是说含有一种不可知的魔力在后面。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玻于是人们对于传统有了敬畏之感了。 19.如果我们在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推究,只按着规定的方法做,而且对于规定的方法带着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通所谓“仪式”了。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礼字本是从豊从示。豊是一种祭器,示是指一种仪式。 20.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是可以为人所好的,所谓“富而好礼”。孔子很重视服礼的主动性,在下面一段话里说得很清楚: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利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敬畏传统的原因 何谓仪式,礼就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 推行礼,依靠教化所养成的个人敬畏感,是主动之举。 21.这显然是和法律不同了,甚至不同于普通所谓道德。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人可以逃避法,选得脱还可以自己骄傲、得意。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吐弃,是耻。礼则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这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即是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已。曾子易箦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22.礼治在表面看去好象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自动的说法是不确,只是主动的服于成规罢了。孔子一再的用“克”字,用“约”字来形容礼的养成,可见礼治并不是离开社会,由于本能或无意所构成的秩序了。 推行法律,依靠特定的权力;推行道德,依靠社会舆论。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礼治依靠人们主动地服膺于成规。 曾子躺在床上,病危。曾子的弟子子春坐在床旁边,曾元、曾申坐在床脚下,童仆坐在角落拿着蜡烛。 童仆说:“华美而光洁,(那是)大夫(才能享用)的竹席啊!”子春说:“住嘴!”曾子听见这话,惊惧地说:“啊!” (童仆又)说:“华美而光洁,(那是)大夫(才能享用)的竹席啊!”曾子说:“是的。那是季孙送的,我没有来得及换啊。(曾)元,(扶我)起来换竹席。”曾元说:“您的病非常严重啊,不能移动(您的身体啊)。(如果)幸运地到了早晨, 一定遵从您的意思换了它。”曾子说:“你爱我不如他(童仆)。按照道德标准去爱护人,小人爱人以无原则迁就。我还有什么苛求啊?我能得到正道而死去,也就足够了。”(曾元)扶着抬起(他的身体)然后更换竹席,把他送回席子,还没躺好就死了。 文章的宗旨是显而易见的,不是暴露“礼”的崩坏,而是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人们:礼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曾参是以身护礼的典范。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讲,以曾参为榜样,那是迂腐至极的。但抛开曾参所守“礼”的内容,他那种严于律己,知错必改的精神,也是令人感动的。“ 作者用这个典故说明,礼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即使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已。 思考与探索 1.“曾子易箦z ”这个典故用在此处有何作用? 曾子是一个视守礼法甚于生命的人,他没有做过大夫,无意中用了大夫专用的席子。假如他死在大夫专用的席子上,那就是“非礼”了,哪怕是处于弥留之际,也依然命令儿子给他更换席子,刚换完,他就无憾而终了。 作者用这个典故说明,礼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即使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已。 2.“礼治”向“法治”转变的基础是什么? 社会变迁。 23.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礼来维持。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尽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老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 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24.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这里所谓礼治也许就是普通所谓人治,但是礼治一词不会象人治一词那样容易引起误解,以致有人觉得社会秩序是可以由个人好恶来维持的了。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 19,礼治社会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思路梳理 本章主要阐述了“礼”是传统的维系,乡土社会是区别于法治社会的礼治社会。本章共有20个自然段,大致可以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第1~2段),阐述“法治绝不能缺乏人的因素”的观点。法治的意思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利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然后举法官下判决为例进一步论述法治绝不能缺乏人的因素的观点。 第二部分(第3~4段),阐述了人治和法治的区别。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第三部分(第5~20段),阐述了乡土社会是区别于法治社会的礼治社会的观点。 第8章 《礼治秩序》核心观点 乡土社会既非法治社会,也非人治社会,而是礼治社会。 关键概念 关键概念 :礼、传统、统治、礼治、法治、人治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 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 相关概念理解 统治:指社会秩序的维持。 礼治:乡土社会以“礼”来维持的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约束”、通过教化养成个人敬畏感而“主动地服于成规”。 人们行为不受规律的约束而主动服膺于社会公认的合式的行为规范所形成的秩序。 法治:靠国家权力和法律条文来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人治:有权力的人凭借一己的好恶来规定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 a 比较三者 法治 人治 礼治 国家权力强制 主动服膺于传统 “法治”“礼治”都有人为成分 依靠传统的力量维持 依靠国家力量维持 乡土社会特色 现代社会特征 凭借个人好恶 “法治”根据的是法律 “人治”则不可能发生。 25 1、“人治”“法治”“礼治”三者之间的区别在哪里?根据全文简要概括。 ①从所根据的规范看:“礼治”根据的是礼,“法治”根据的是法律,所谓“人治”则凭借个人好恶; ②从所用力量看:“礼治”依靠传统的力量维持,“法治”“人治”则依靠国家力量维持; ③“礼治”是乡土社会特色,“法治”是现代社会特征,“人治”则不可能发生。 比较礼治秩序与法治秩序的不同 礼治秩序 乡土社会——注重传统和教化——依礼而“自”治 法治秩序 现代社会——注重责权和强制——依法而“他”治 二、选择题训练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礼治是按照历史累积形成的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来维持社会秩序的一种治理方式。 B.礼和法律本来没有什么区别,它们都只是一种行为规范,用来规定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 C.文中以老子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和美国人自由竞争的理想作对比,证明了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同的。 D.古代官员父母去世,不归乡,仍然在朝为官,是合乎礼的。 1.A 【解析】B项,“礼和法律本来没有什么区别”错误,曲解文意。原文是说“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C项,“作对比”错,原文列举老子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和美国人自由竞争的理想的例子是为了共同说明“社会秩序无需外力来维持”,二者之间并无对比。D项,“是合乎礼的”错,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丁忧”是古代“礼”的表现。古代官员父母去世,不归乡,仍然在朝为官,是不合乎礼的。 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个人是被动服从的;礼是通过教化和道德的内化,从内部限制人的行为的,个人是主动服从的。 B.礼与法不同,法靠有形的权力来维持。而礼靠长期沿袭下来的无形的传统来维持;法能用来维持社会秩序,而礼则不能。 C.社会舆论维持道德,个人习惯维持“礼”。违背了道德,则羞于见人;而违背了“礼”,则不好、不对、不合、不成。 D.礼治与个人好恶的统治有较大的差别,它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它的推行依靠传统的教化、熏染与主体的自觉自愿。 2.B 【解析】B项,“法能用来维持社会秩序,而礼则不能”错误。结合后数三个段落的信息“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礼治从表面看去好像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自动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只是主动地服于成规罢了。……可见礼治并不是离开社会,由本能或者天意所构成的秩序”“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分析可知,“礼”也能维持社会秩序。 案例分析: 曹州人於y 令仪家道颇为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结果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发现原来是邻居的小孩。 於令仪得知其偷盜皆因受贫困所迫的缘故,便给其十千钱,令其衣食无忧了。正在那小偷要出门离去时,於令仪又叫住他,这使得那小偷大为恐惧但於令仪对他说:“你如此的贫困,晚上带著十千钱回去,恐怕会引起巡逻人员的盘查。”於是将小偷留下,天亮后才让他离去。 那小偷深感惭愧,后来终于成了良民。 案例分析 1.教化重于惩戒:激发人的向善上进之心; 2.礼治重于法治:对相邻犯错,并未得理不饶人。 乡土社会中的邻里关系,重礼治的施行。 三、简答题训练 1.在传统的结婚习俗中,男方准备彩礼,女方准备嫁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出现了“天价彩礼”的现象,很多情侣因为彩礼问题而结束感情。现在《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请运用原文中“礼治”与“法治”的相关内容对上述现象进行简析。 答:①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在过去的婚姻习俗中,男方准备彩礼,女方准备嫁妆。这种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嫁娶的生活问题。大家都遵循这一传统行事,这就是礼治。 ②但是现在出现“天价彩礼”,传统的效力无法得到保障。《民法典》做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就是要通过法律控制不良习俗,这就是法治。 答案 (示例)《礼治秩序》提出,乡土社会用礼来维持秩序,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是经过教化而主动服膺于传统的习惯。乡土社会正是靠礼来有效应对生活问题的,但现代社会变迁快、价值多元,传统礼治已无法保证,这就需要法治。小陈举报父亲,体现了法治意识,正是借助法律手段保障人的生命安全,网友们为小陈点赞,说明越来越多的人的法制观念增强了。 总结 礼治,维系着乡土中国的日常运转,浸润到了每个人的衣食起居、一言一行,归根到底,都是源自我们中文化传统对礼的崇尚与遵奉。今天我们学习礼治,其实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我们的文化源流,更好地理解隐藏着礼治基因的中国社会运转规则,从而更好地理解我们今天的生活。 《乡土中国》之 《无讼》 35 第9章 第9篇无讼 教化的目的在于把外在的规则化为内在的习惯,使之不再越过规矩,进而消除诉讼,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无讼”。 乡土社会这种“无讼”的特点与法治社会有明显区别。法治社会的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刑罚的用意并不在教化人,而是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因为要保护个人的权利,人们制定了法律。法律也是一种规则,只是这种规则不同于乡土社会的礼。 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进程中,人们对诉讼的传统观念使现代司法不能彻底推行。这是一种传统与现代的冲突。面对这样的冲突,费孝通得出结论:先要进行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的改革,才能在推动法律、法庭下乡过程中减少其副作用。 本章在阐述乡土社会“无讼”特点基础上,讨论如何推进现代司法的问题。 “无讼”包括两方面的内涵: ①每个人自觉守规矩,从根本上避免发生纠纷; ②发生纠纷时利用传统伦理道德进行调解,而不用法律诉讼解决。 它倡导道德,发扬传统,要求人们自我克制,相互礼让,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途径,所以“无讼”在任何时候都是有价值的。 “无讼”反映出乡土社会:强调礼治,漠视法治;注重礼的自觉,反感法的干预;主张教化。那么现代社会在乡间推进司法制度的意义和方法是什么? 意义:破坏原有的乡土社会传统,使中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方法:①改革社会结构,建立公平有效的现代管理体系 ②帮助村民树立平等思想、权利意识,改变诉讼观念; ③制定切合实际的法律条文、设立乡村法庭。 讼师是帮人办理诉讼事务的人,在古代社会中扮演着准律师的职能。讼师的主要业务是代写书状,这些书状包括遗嘱、各种契约、呈状以及工商行政方面的申请,更多的是谋写诉状。他们多出身于运途不畅的士人、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的吏人、衙役宗室的子弟,以及胆大横行的豪民。 “在传统的社会里面,讼师素来受人轻贱,他们的形象……是贪婪、冷酷、狡黠、奸诈的,最善于播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 ——梁治平《法意与人情》 在传统与都市中,讼师名声迥异。 讼师与律师的区别 讼师:地位较低下,为人鄙夷,身处礼治社会。 律师:社会地位高、受人尊重,现身法治社会。 礼治社会:重教化调解,轻折狱审判。 法治社会:重权利和安全。 对待讼事的差异 司法与礼治的矛盾 司法:依照统一规则和个人平等。 礼治:遵循差序格局和礼仪传统 乡土社会 现代社会 社会性质 法治社会(变动的社会) 程序名称 打官司 职业名称 律师 评判依据 伦理原则、礼俗秩序 评判手段 判决 理讼目的 厘定权利,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 总结: 社会类别 表现特征 礼治社会(稳固的社会) 诉讼 讼师 以判例为基础的法律条款 教化、调解(评理) 分辨是非、维护乡土伦理 乡土社会处于蜕变变时期,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是人怎么么应用法律,而且在社会结构和思态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社会属性 处理方式 思想基础 形态发展 执行人员 礼治社会 教化调解 知礼重礼 相对稳定 尊者权威 法治社会 诉讼判决 权利安全 与时而变 律师法官 以讼为耻,厌讼、贱讼等是中国古代社会普遍共有的心理。南宋诗人陆游说,“纷然争讼,实为门户之羞、门户之耻。”明人吕介儒指出:“两家词讼……是大损阴事。”因为诉讼不免要“仰人鼻息,看人面孔,候人词气,与穿窬(y )之心何异?”明人王士晋更是直截了当地列出了不应诉讼原因:“讼事有害无利:要盘缠,要奔走;若造机关,又坏心术。” 思考与探讨 1.为什么在乡土社会里,人们会认为讼师是挑拨是非的恶人? 乡土社会维系礼治的手段是教化而非打官司,讼师帮助人(包括好人和坏人)打官司,并从中捞钱,所以人们对讼师无好感。 六尺巷 清康熙年间,张英担任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他老家桐城的官邸与吴家为邻,两家院落之间有条巷子,供双方出入使用。后来吴家要建新房,想占这条路,张家人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将官司打到当地县衙。县官考虑到两家人都是名门望族,不敢轻易了断。 这时,张家人一气之下写加急信送给张英,要求他出面解决。张英看了信后,认为应该谦让邻里,他在给家里的回信中写了四句话: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阅罢,明白其中含义,主动让出三尺空地。吴家见状,深受感动,也主动让出三尺房基地,“六尺巷”由此得名。 案例简析 01 02 03 面对纠纷,张英没有诉讼,更没有仗势欺人。 此事传为佳话,六尺巷因此得名,今日已经成为名胜。 面对张家三尺退让,吴家亦退让三尺,没有占道建房。 深入解读差异的原因 为什么说在乡土社会(礼治社会)中打官司是可羞的?请你结合常识说说打官司的危害? ①有损名誉:产生矛盾,处事不当,说明修养才学欠缺。 ②关系破裂: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打官司意味着彻底撕破脸,矛盾不可调和。 ③后患不断:一场官司,不仅影响此时此刻,而且会波及子孙后代。(世仇、家仇、死对头) ④成本高昂:费时费力费心费钱。(打不起官司) 人世纷争,本是常态。但是历朝历代,都推崇“无讼”之策,这当中的道理就在于,较之诉讼,无讼的成本小、收益大、效果久。 如果说,礼治能够维持乡土社会的日常秩序,那么,当乡土社会的局部出现裂缝甚至窟窿时,人们所推崇的无讼,实际上仍然是礼治的延续,因为无讼的思想根基、传统意识都是建立在遵奉礼治的基础之上的。 对于乡土中国来说,有力推行无讼的政策,能够有效化解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矛盾争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督促人民自觉守法向善。 总结 第10篇 无为政治 提出了两个重要概念: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 横暴权力:社会冲突中,在不同团体或阶层间构成主从关系形态的基础上,在上者以自己的意志驱使被支配者,带有自上而下压迫性质的权力。 同意权力:社会合作中,为了维护个人权利、督促履行个人义务,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由公民共同授予的权力。 区别与联系:横暴权力偏重在社会冲突一方面,同意权力偏重在社会合作一方面。这两种权力,只是“概念上的区别,不常是事实上的区分”。在现实中,这两种权力总是同时存在于政府,只是在配合的成分上有不同。 无为政治:权力结构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的、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有为政治:与无为政治相对应,即权力结构在人民生活实际中是有约束性的,同意权力、横暴权力都属于有为政治。 1、了解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的异同。 雄图大略的皇权 开辟疆土 筑城修河 小农经济不堪重负 农民起义 天下大乱 皇权无为 休养生息 皇权累积力量 乡土社会中的权力结构 无为 横暴权力的限制 同意权力的局限 远离皇权 经济基础不充分 ——无为政治的生存之道 小农经济 分工体系不发达 第10章 “横暴权力”有着经济的拘束,在天高皇帝远的距离下,把乡土社会中人民切身的公事让给了“同意权力”去活动了,可是“同意权力”却有着一套经济条件的限制。“同意权力”是分工体系的产物。乡土社会是个小农经济,乡土社会里的权力结构,虽则名义上可以说是“专制”“独裁”,但是实际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横暴权力”难以直接影响乡土生活,“同意权力”为何也很难在乡土社会发生作用? “文化像是一张生活谱,我们可以按着问题去查找。所以在这种社会里没有我们现在所谓成年的界限。凡是比自己年长的它必定先发生过我现在才发生的问题,他也就可以是我的‘师’了……而每一个年长的人都握有强制年幼的人的教化权力。” ——费孝通 “爸爸式”权力 乡土社会的稳定性 第11篇《长老统治》 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 横暴权力是指在社会冲突中占主导地位的一方对暂时屈服的一方所握有的支配、压迫性权力。 2. 概念区分: 同意权力是为了保证分工合作顺利进行的基于社会契约的相互同意相互监督的权力。 教化权力是在社会继替的过程(相对稳定的文化环境)中,长辈为文化传承而强制教导晚辈的一种权力。 互相交割 错综混合 乡土社会的权力是属于教化权力。乡土社会因为生活方式稳定,文化稳定,很少出现新问题。乡土社会重视长幼有序,有效地保证了教化权力。 教化权力(长老统治) 发生背景 权力内容 实施目的 1、学习生活规律 2、陶炼出合于在一定文化方式中经营群体生活的分子 实施原则 权力性质 各项细则 社会继替 教化(文化) 文化稳定:长幼原则 文化不稳定:亲子、师生 社会变迁(长老失权):智力、专业、机会 导图小结:第11篇 概念理解 社会继替:社会成员新陈代谢的过程。 教化权力: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中,同爸爸式的权力(或称长老权力),是为了被教化者,而不是为了统治关系。 长老统治:在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有一种教化权力(长老权力)与“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并存,它既非民主又异于不民主的专制,难以用民主或不民主的尺度来衡量,这种统治叫“长老统治”。 在乡土社会中,长老是怎样发挥作用的? 参考:长老统治下,权力并不是政治性的,因为长老并非由官方任命,其权力也并非由全体公民赋予。长老的权力是教化性(文化性)的,也就是说,是乡土社会在长期的生活中约定俗成的结果。 长老统治介于专制统治与民主统治之间,它比民主统治要“专制”,但又比专制统治要“民主”。因为长老统治是用个人性的权威来裁决社会事务的,它不需要与其他成员协商;但长老统治也并非空穴来风,它仍然需要乡土社会成员默认遵行。 你如何看待长老这一角色? 参考:更多情况下,长老只是一种教化权力的象征,但在重大事务上,长老又被请出来发挥他的决定性作用。 除此之外,他不能凭自己的权威为自己谋利,他对社会事务的裁决几乎是义务性的。他并没有对社会中的晚辈造成实质性的压迫,所以基本不会出现暴力革命式的自下而上的权力更迭。 整个乡土社会对长老是敬重的,对长老的裁决也基本不会有太大意见,因为长老行使的权力是教化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