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配套教参)【学霸笔记·同步精讲】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第二册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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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保障各类物权 |
| 类型 | 教案-讲义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387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1-14 |
| 更新时间 | 2026-01-14 |
| 作者 | 高智传媒科技中心 |
| 品牌系列 | 学霸笔记·高中同步精讲 |
| 审核时间 | 2026-01-14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5904213.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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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讲义聚焦“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核心知识点,从财产制度意义切入,系统梳理物权(所有权、他物权)内涵,明确所有权取得方式(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区分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构建“定分止争—物尽其用”的逻辑学习支架。
资料通过情境议题(如张三卖车纠纷)、误区矫正(抵押与质押区分)及高考真题练习设计,强化法治观念(物权法定、平等保护)与责任意识(财产权激励创业创新)。课中小组讨论提升参与度,课后例题与矫正助学生查漏补缺,优化教学效果。
内容正文: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课程标准
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学习目标
1.理解完善财产制度的意义。
2.明确所有权的含义、理解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3.了解用益物权的内容。
4.掌握担保物权的内容,区分抵押与质押。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财产权
(1)含义及分类:财产权是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包括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等。
(2)保护: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 合法 的私有财产。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 私有财产权 和继承权。
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3)意义
①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 财产归属 ,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 创业创新 。
3.物权
(1)含义及分类:物权是 最基本 的财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所有权 、 他物权 。
(2)物权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 法律 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4.所有权
类型
依据 主体 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取得
方式
不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 登记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 交付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
财产
共有
含义
可能由多人对 同一财产 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分类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共有财产等
【在线点拨】
(1)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使用和处分的最大区别在于对所占有的财物是否具有所有权,行使了处分权,物的所有权就发生转移。
(3)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善意取得的三个条件:受让人是善意的、价款合理、完成登记或交付。(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物品:盗赃物、所有权不明的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等。)
乐学善思
1.在什么情形下,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提示: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 用益物权 和 担保物权 两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2.用益物权
(1)含义:用益物权是对 他人所有 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主要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 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3.担保物权
(1)含义及分类: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 债权 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2)抵押权、质权: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 他人财产 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在线点拨】
(1)善意取得针对所有权,不针对于他物权。
(2)抵押权与质权的比较
①抵押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否则不发生质权效力。
②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和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动产。
③抵押权的生效通常需要办理登记,而动产的质权自交付时就开始生效。
乐学善思
2.社交媒体账号、数字货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不是物,受法律保护吗?
提示:网络虚拟财产是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往往经过持有者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等)、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等)等途径获得,已经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受法律保护,只是在保护的方式以及手段等方面作出不同规定而已。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宅基地使用权能不能单独转让?
提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误区矫正】
1.甲将自己的一辆卡车卖给乙并交付,但还没有进行登记,不考虑其他情况,乙还没有获得该车的所有权。
矫正:卡车尽管价值量比较大,但本质上属于动产,动产以交付方式获得所有权。不考虑其他情况,该车交付给了乙,乙就获得了该车的所有权。
2.张某购买的洗衣机属于不动产。
矫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洗衣机属于动产。
3.村委会出于统一经营需要可征收张某的承包地,但要给予补偿。
矫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
4.农户若想变更林地的所有权关系需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农户对林地的承包权对应的是所承包林地的使用价值。
矫正:林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不能变更;农户对林地的承包权属于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
5.小李夫妻购房时向工商银行贷款,他们可以用该套房屋向工商银行进行质押担保。
矫正:质押担保中的质押物是动产,要移交债权人占有;而抵押担保中的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不需要移交债权人占有。小李夫妻购房时向工商银行贷款,他们用该套房屋向工商银行进行的担保属于抵押担保。
议题一 如何定分止争
【情境1】 张三把一台价值100万元的汽车卖给了李四,李四通过银行转账把100万元转给了张三。张三给妻子打电话,让其把汽车交于李四,可是张三的妻子说她已经把汽车卖给了王五,前两天王五已经把车开走了。
任务1 小组讨论: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为什么?
提示: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王五,因为王五是善意第三人,且张三的妻子已经把汽车交于王五(取得动产所有权的方式:交付)。
任务2 分组讨论:假如李四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呢?为什么?
提示:假如李四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归李四。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情境2】 2024年5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半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5年6月1日,陶某诉至人民法院。
任务3 独立思考:房产所有权取得的决定条件是什么?谁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提示:房产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取决于购买和房款的支付,而是取决于依法进行房产登记。房产证写的是陶某某的名字,就意味着陶某某取得所有权。
1.财产所有权包含的四项权能
内容
基本释义
与所有权人的关系
例释
占有
对财产的实际占有或控制
财产所有权人可以自己占有财产,也可以由非所有权人占有
甲购房一套,自己实际占有和掌控该房屋;乙根据租赁合同占有该房屋
使用
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可以由所有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权人行使
甲购房后自住;乙根据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内居住于该房屋
内容
基本释义
与所有权人的关系
例释
收益
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包括利息和利润等
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所有物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物的收益归所有权人所有
甲购房出租给他人收取房租;乙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转租后取得一定收益
处分
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拥有处分权
甲将所购房屋进行出售或者赠与处置;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依法进行处分
联系
这四项权能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2.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方式
类别
转移方式
提示
不
动
产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①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如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等等。
②交付不能带来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如“一房二卖”中,经过产权登记的一方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交付甚至入住的一方并未获得所有权
动
产
依照法律
规定交付
①动产只要交付,产权就转移。
②价值量较大的特殊动产,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虽然价值量大,但本质上还是动产,仍然按交付方式实现所有权转移。生活中所说的机动车、船舶产权登记,并不是取得产权的要件,而是在出现纠纷时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经过登记,就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议题二 怎样做到物尽其用
【情境】 我国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我国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给农业转移人口更加稳定的预期,让他们安心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已经确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因户籍改变受到影响,可以继续享有农村“三权”合法权益。
任务1 分组讨论: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农民的什么财产权?
提示: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用益物权。
任务2 共同探讨:进城落户农民继续享有农村“三权”合法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
提示:能够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财产权,确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保证农民依法占有、使用,推动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有序流转,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1.区分抵押、质押
类别
基本内涵
标的
举例
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价值较大的动产或不动产
按揭购房
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动产、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典当获得资金
2.区分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类别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不
同
点
权利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占有、使用和收益
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
相同点
三者都属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1.教材P12“探究与分享”
提示:市场上的兔子所有权已经明确被人拥有,如果想要占有该兔子需要通过某种方式来获得兔子的所有权,擅自去占有,会产生围绕兔子所有权的纠纷。野地里的兔子属于“无主之兔”,其所有权尚未明确归属者,所以引来上百人追逐,争相获得兔子的所有权,使其成为自己的私有财产。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2.教材P14“探究与分享”
提示:案例一是房屋买卖的案例。房屋属于不动产,产权登记是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该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能够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尽管丁某订立合同在先,并且已拿到钥匙入住该房屋,但并不能对抗刘某的权利。王某“一房二卖”,主观恶意非常明显,他应向丁某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案例二是电脑买卖的案例。电脑属于动产,根据法律规定,动产的取得以交付(即转移占有)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不知道或者没有理由知道卖方不是所有权人)与之进行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的价格,则同样能够获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本案中,陈某从男子口中获悉,男子出卖的电脑是全新的笔记本电脑,且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最终陈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了该笔记本电脑,这一交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以合理价格转让的条件,故陈某取得笔记本电脑的行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陈某对该笔记本电脑不享有所有权。且该笔记本电脑系赃物,公安机关可以将其作为赃物扣押。
3.教材P15“探究与分享”下
提示:(1)小汪家在城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所以享有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以及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小汪家在农村老家有三间房,享有该土地上建造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和对该处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其老家还有两亩承包地,小汪家享有该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小汪家有权要求获得补偿。原因:农村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知识点一 所有权
【例1】 (2024·广东高考14题)罗某以2 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 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 罗某取得房产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知识点二 他物权
【例2】 (2025·四川期末)村民甲将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村民乙,村民乙首付1万元,余下款项约定半年内付清。村民丙与村民丁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合同约定村民丙将自己在城里的一套商品房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村民丁,之后,双方在房产主管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村民甲卖出住宅后,无权再次申请宅基地
②村民乙需付清3万元后才能取得宅基地的所有权
③村民丁办完房产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④该房屋购买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行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村民将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卖出去后,无权再次申请宅基地,①正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②错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故村民丁办完房产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③正确。购房合同是债权,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行为,④排除。
1.公民如果非法集资或者放高利贷,国家不但不保护,反而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大财产来源不明的,国家将依法没收其财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上述做法是因为( )
A.国家只保护公共的财产,不保护个人财产
B.国家既保护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又保护非法的财产所有权
C.国家只保护合法的财产所有权,不保护非法的财产所有权
D.国家只保护集体合法的财产所有权,不保护个人合法的财产所有权
解析:C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A错误。国家不保护非法的财产所有权,B错误。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保护非法的财产所有权,C正确。国家既保护集体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又保护个人合法的财产所有权,D错误。
2.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在生活中通常指物权,它包括( )
①肖像权 ②所有权 ③他物权 ④名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肖像权和名誉权属于人身权,①④不符合题意。财产权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②③符合题意。
3.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1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技术开发区,该房价格涨至 20万元,甲、乙、丙、丁就该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
A.甲 B.乙
C.丙 D.丁
解析:A 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取得要依法进行登记。本案中甲转让房屋给乙以及后续的几次转让,都没有办理私房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然归甲,A正确。
4.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规定表明( )
①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所有 ②农村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 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④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可以再次申请并获得宅基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②③正确,①错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④错误。
5.农民甲翻修房屋,多盖了两间,占用了邻居乙的宅基地,乙诉请人民法院保护。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担保物权 B.用益物权
C.所有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解析:B 农民甲翻修房屋,多盖了两间,占用了邻居乙的宅基地,侵犯了乙的用益物权,B符合题意。
6.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也就是购买人以所购房屋作为担保,先入住,以后逐月还款。据此,下列对住房按揭贷款认识正确的有( )
①意味着按揭后银行就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②该担保方式为抵押,体现了担保物权 ③意味着该商品房建设用地所有权转移 ④购房者不按时结清贷款,银行有权拍卖该商品房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解析:D 按揭后银行并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①错误。商品房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并不发生转移,③错误。
7.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下列案例中,涉及所有权归属争议的是( )
①陈某以极低价格购得一台全新笔记本电脑,不久该电脑被警察作为赃物扣押 ②甲公司在围墙上安装了三鉴照明设备,对15米外王某的住宅构成光污染侵害 ③李某承包了本村两亩土地,其去世后,村集体收回了土地,李某之子提出异议 ④丁某购买王某的一处房产并支付80%房款,几天后王某将该房产过户给了刘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陈某以极低价格购得一台全新笔记本电脑,但是后面发现该电脑属于赃物,不属于善意取得,因此其所有权不属于陈某,①正确。甲公司在围墙上安装了三鉴照明设备,造成的光污染侵害,未涉及所有权,②排除。李某承包了本村两亩土地,其去世后,村集体收回了土地,这是因为李某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涉及所有权,③排除。不动产以过户登记为准,虽然丁某付了房款,但所有权仍然不属于丁某,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已经过户的刘某,④正确。
8.(2025·北京海淀期末)竹山上春笋冒头,村民纷纷上山挖笋。村民们承包的林地界限分明,但笋的生长不受限制。村民甲种植的几十棵春笋因自然生长而越界,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A.“越界春笋”应归林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所有
B.“越界春笋”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应归其所有
C.村民甲是春笋的种植者,“越界春笋”应归其所有
D.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绿色原则作出的
解析:B 林地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但根据天然孳息的归属规则,“越界春笋”不归村集体所有,A排除。根据材料中“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而村民乙是用益物权人,“越界春笋”长在村民乙的地里,因此应归村民乙所有,B正确。村民甲虽是春笋的种植者,但竹笋作为天然孳息,在生长到村民乙的土地后,按照法律规定其归属不是甲,C排除。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天然孳息的规定,而不是绿色原则,D排除。
9.(2025·江苏南通期末)全某因做化妆品生意向张某借款16万元,张某以微信转账方式分两笔向其转款,全某向张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半年内全额归还,并把名牌手表一块、纯金耳环两个交付给张某用作担保。后因生意亏损原因,全某逾期仍未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全某逾期仍未还款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B.因全某逾期仍未还款,张某可将手表、耳环占为己有用于抵债
C.因全某逾期仍未还款,张某可行使抵押权去拍卖、变卖手表和耳环
D.手表、耳环交付张某后,其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占有发生了转移
解析:D 全某是债务人不是债权人,A说法错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不是占为己有,B说法错误。把名牌手表一块、纯金耳环两个交付给张某用作担保,这是质押,不是抵押,C说法错误。手表、耳环交付张某后,其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占有发生了转移,D说法正确。
10.(2025·山东滨州期末)老汪的家在农村,后因进城开饭馆,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随后就将农村老家的三间自建房卖给了同村的小岳。一年后,为扩大饭馆规模,老汪把自家的商品房抵押给了银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岳可同时获得农村自建房的所有权及该房屋所在宅基地使用权 ②老汪将农村自建房出卖后,如果再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③老汪将商品房抵押给银行后,该房屋的所有权随之发生转移 ④银行作为抵押人,若老汪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可优先受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老汪将农村自建房卖给了同村的小岳,此时小岳可同时获得农村自建房的所有权及该房屋所在宅基地使用权,①入选。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根据法律规定的“一户一宅”原则,老汪将农村自建房出卖后,无权继续申请宅基地,②入选。老汪将商品房抵押给银行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仍然是老汪的,③不选。抵押人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银行不是抵押人,④不选。
11.老赵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 )
①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其继续居住 ②要求老赵用其汽车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 ③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④在老赵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时,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抵押和质押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财产的转移,抵押不会转移财产的占有,而质押则会转移财产的占有。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其继续居住,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①③符合题意。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这属于质押,②说法错误。抵押没有进行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是不能直接处置抵押的财产的,要处置就必须经过抵押人的同意或者进行起诉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④说法错误。
12.(2025·宁夏银川月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是朋友。王某因急需用钱,把一套价值50万元的二手房卖给了张某,张某向王某预付款40万元。在去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张某因为需要本钱做生意,经和李某商量借款50万元,用刚购买的房产抵押给李某,并写了一张借条,同时在借条上提到了用自有的某房产作抵押。因张某没有再交付10万元的购房款,王某与张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一年后,张某做生意失败,无力归还李某的借款,李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张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该抵押房产拍卖或变卖。在诉讼过程中张某承认借款的事实,但认为抵押没有生效,人民法院支持了张某这一主张,但责令其偿还李某50万元借款。
结合材料,分析人民法院为什么会支持张某“抵押没有生效”的主张。
答案: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②本案中,张某因没有与王某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该套房屋仍归王某所有,并不属于张某。③张某没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无权将其抵押,张某和李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没有生效。
解析:本题运用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抵押等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判决的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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