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程标准:
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情况,以及国际法的发展。
核心素养:
1.时空观念:知道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认识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所处的特定时空环境。
2.唯物史观:理解近代民族国家与古代的帝国、王国的区别,培养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3.史料实证:分析国际法出现的背景,理解国际法发展的不同阶段的标志及特点,认识外交制度的建立对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作用。
4.历史解释:探究《战争与和平法》《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维也纳体系等历史概念,分析国际法与近代外交之间的关系。
5.家国情怀:了解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国际法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国际关系的法制精神。
教学重难点:
1.民族国家和国际法的形成过程及其推动因素。
2.民族国家的概念、国际法的形成特点及评价。
教学方法:
问题化设计、情景创设法与多媒体辅助教学法。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
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平原,纷飞的战火终于停歇。然而仅仅一个世纪后,拿破仑的铁骑踏遍欧洲大陆,他所到之处推行的《民法典》与民族主义浪潮,又让人们开始追问:国家的边界究竟由什么定义?当 1815 年维也纳会议试图重建欧洲秩序时,外交官们发现,单纯划分领土已无法满足新兴民族国家的诉求。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到《洛迦诺公约》,从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到联合国宪章的诞生,这些跨越三百年的历史节点背后,藏着怎样的文明演进逻辑?今天,就让我们一同走进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交织发展的壮阔历程。
基础知识: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当15世纪的晨钟在欧洲大陆敲响,曾经笼罩在中世纪的迷雾正悄然散去。王权的旗帜在战火中愈发鲜明,拉丁语的垄断被此起彼伏的民族语言打破,人们开始在地图上勾勒出属于“我们”的疆域——这并非偶然的历史片段,而是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破土而出的壮阔序幕。从百年战争中英格兰民众对“民族”的集体认同,到路易十一以集权手段整合法兰西的土地与人心,从印刷术推动民族语言的普及,到宗教改革撕裂神权枷锁后王权与民众的相互塑造,让我们回溯那段王权与教权博弈、传统与变革碰撞的岁月,探寻民族国家如何从混乱的中世纪秩序中挣脱,成为塑造现代世界格局的核心力量。
1.专制王权国家的产生:
⑴背景:
①经济:欧洲资本主义萌芽和城市的发展,需要强大王权的保护。(根本原因)
城市作为手工业和商业中心,如同四处开放的花朵。“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营造有利于城市经济发展的环境,城市市民阶层必须展开反对封建贵族的斗争。这一点与封建王权打击割据势力、加强集权的努力不谋而合,因此,共同的利益把王权与城市的命运系在了一起。”
②政治:
A.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玫瑰战争(1455—1485年)---英国内部的王位继承战争:英国贵族分为两个集团,分别参加到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这两个王室家族争夺王位的斗争中。大批封建旧贵族在互相残杀中或阵亡或被处决,沉重打击了英国的封建割据势力,为统一铺平了道路。1485,兰开斯特家族取得胜利,并与约克家族联姻,建立都铎王朝。
B.资产阶级兴起,反对教会和贵族的特权,要求分享政治权利。
③思想:宗教改革沉重打击了教会势力,各国的世俗权力也得到强化,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日益显现。
近代出现的民族国家是指两个独立自主的政治实体。与传统的帝国或王国不同,民族国家成员效忠的对象乃是有共同认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体制,认同感的来源可以是传统的历史、文化、语言或新创的政体。因此从一个民族构成政体,或者由数个民族经同一共享的政体构成的国族,都是民族国家的可能结合形式,其基本特征包括民族独立和民族统一,中央集权制、主权人民化、国民文化的同质性、统一的民族市场等等。
④历史:英法百年战争,促进英、法两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发生在金雀花王朝治下的英格兰王国和瓦卢瓦王朝治下的法兰西王国之间,针对法国统治权的战争。战争以英格兰战败告终,法国完成民族统一;英格兰几乎丧失所有法国领地,但也使英格兰的民族主义兴起。百年战争对法兰西的影响百年战争对法兰西的影响之一是克雷西战役、普瓦捷会战和阿金库尔战役的连续打击几乎使得法兰西封建贵族彻底屈服,到了土崩瓦解的边缘;贵族阶层的毁灭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国王的势力;最后,共同的爱国热情唤醒了民族感情,并将国内分裂的地区团结在了一起。总体来讲,战争结束之时,法兰西的封建制度已经终结,而且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场战争,法兰西不仅成为了一个强大的君主国,也成为了一个伟大的民族国家。
⑵表现:
①英国:1534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授意议会通过《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国教的首脑,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至尊法”规定,国王及其继承者应被尊为英国教会(安立甘教)在尘世的惟一最高首脑,这样就确定了英国教会即国教的民族归属性。“叛国罪法”规定,凡不承认国王和王后的尊严、称号及财产,凡称国王或王后为异教徒、教会分裂者或暴君的言论和行为都属叛国罪。“反对教皇权力法”则彻底清除了教皇在英国的各种权力,包括解释《圣经》的权力,它的通过标志着亨利八世时期的宗教改革结束。通过上述法令,亨利八世在财政、司法、政治权威、文化舆论方面完全控制了英国教会,从此成了英格兰俗界和宗教界的双重首领。
②法国:1661年—1715年,路易十四统治时法国王权达到顶峰。
1661 年,时年 23 岁的路易十四开始亲政。年轻的国王凭借“君权神授”观念强化绝对君主制。在他亲政的 54 年里,从未委任过首相,可谓日理万机,朝中诸事,不分大小,概由他亲自处理。他曾一再宣称,亲自理政乃是“国王的职业”。他当时最著名的治国名言是“朕即国家”。他的意志就是法律。从中央到地方的庞大的官僚机构,都不过是使其旨意付诸实施的工具。路易十四使法国君主专制制度达到了极盛。
③扩展:16~17世纪,欧洲国家纷纷成为专制王权国家。
腓特烈三世1439年被选为德意志国王,是德意志最后一个由教皇加冕的皇帝。1477年,其子马克西米连和与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的女儿玛丽结婚,奥地利由此获取了勃艮第在尼德兰的大片领地,一举成为欧洲强国,哈布斯堡王朝此后通过联姻几乎统一了整个西欧,由此诞生了一句名言:“让其他人去发动战争吧,你只需和奥地利一起,享受婚姻。”
⑶特征:
①国王往往就是国家。
②国家版图常常因为国王的婚姻或者继承关系发生改变。
⑷影响:
①结束封建割据,维护国家统一。
②是新兴城市(经济)的保护者。
③早期民族国家的象征和情感纽带,增强民族认同和国家观念。
2.近代民族国家的产生:
⑴时间:16—19世纪,西方国家从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⑵背景:
①民族语言的形成:民族语言的形成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形成。
A.英国:13世纪英语出现在英国官方文件中,开始成为英国人广泛使用的语言。
13世纪,以伦敦方言为基础的英语成为英国官方语言,并为英国人广泛使用。14世纪英国宗教改革先驱威克里夫把《圣经》翻译成英语,主张用本民族语言作礼拜,抵消拉丁语的影响。
B.法国:16世纪,法国国王签署敕令,规定法国的法律文件必须使用法文撰写。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反法同盟军队侵入法国。法国人民群情激愤,纷纷组织义勇军开赴前线。义勇军高唱着一支进行曲奔向巴黎,这就是《马赛曲》,它激励着法国人民保卫国家的斗志。一般认为,法国大革命是法兰西民族诞生和民族主义形成的标志。
②民族意识的觉醒:
A.启蒙运动传播民主观念,解放了人们的思想。
B.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传播了自由平等思想,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革命摧毁着旧的封建王朝国家,也引起了欧洲各国封建君主的恐慌,他们联合一致向法国进攻妄图镇压革命,重新恢复旧的封建王朝。在这场民族危机之中,法兰西民族以英勇的革命精神,奋起保卫革命,保卫民族终于打退了外敌进攻。在这场斗争中,法兰西人民表现出高昂的民族热情和爱国精神。
⑶表现:
①个人对国家的忠诚超过对国王和宗教的忠诚。(由对个人的认同变成对国家共同体的认同)
②国家鼓励和组织对爱国人士的崇拜。
③出现国旗、国歌、国家节日。
④国家在人们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
⑷基本特征:
①独立主权。
②有的由单一民族组成,更多的是包括了多个民族。
③人民有共同的价值、历史、文化、语言或体制。
④由对个人的认同变成对国家共同体的认同。
⑸影响:
①积极:
A.思想:国家在人民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民族主义日益发展。
B.政治:冲击了中世纪神权一统的局面,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创造了条件,欧洲各专制王权国家逐渐变为具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
民族主义作为资产阶级进行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和精神武器,是一面革命的旗帜,具有很大历史进步性…但是,民族主义的狭隘性和排他性,使他往往把本民族的利益和文化建立在践踏其他民族利益和文化的基础之上;同时,民族主义还具有强烈的扩张性,一旦国家间有矛盾,民族主义便会膨胀为大民族主义,正因如此,当西欧民族国家建成之后,民族主义就转化成为一种带有侵略性的殖民侵略和扩张的学说”。民族主义逐渐蜕变为欧美列强对外扩张、争夺霸权的理论根据和精神动力。
C.经济: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D.国际关系:民族国家成了欧洲政治的基础,启动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形成的进程。
②消极:
A.民族主义的狭隘性和排他性,导致对其他民族的利益和文化的践踏。
B.民族主义带有扩张性,导致欧洲列强对外殖民扩张和掠夺。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当我们把目光投向近代世界的历史舞台,会发现一个充满变革与冲突的时代画卷正徐徐展开。在这一时期,民族国家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崛起,它们怀揣着对主权的坚定追求,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但国家间的利益纷争也随之而来,领土争端、贸易摩擦、权力角逐等问题层出不穷,使得国际局势变得错综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迫切需要一种规则来规范国家间的行为,减少冲突与战争,于是,国际法应运而生。同时,为了更有效地沟通与协商,外交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
1.国际法:
⑴基本特征:
①适用主体是国家。
②它是各国通过协议共同制定的。
③具有一定约束力。
⑵形成背景:
①地理大发现使得各国的联系与交往增加。
②民族国家形成,国家主权意识的加强,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间利益纷争加剧。
1500年以后,世界历史进入近代。由于许多欧洲国家脱离了教皇控制,争得了独立,形成了近代主权国家之间的新的国际关系。近代国际法随着新的国际关系的产生而在欧洲产生。
③人们希望通过法律制度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减少武力冲突。
④古罗马自然法精神的历史渊源。
⑶形成过程:
①基础:格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提出君主应该制定条约并接受约束,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1618年,德意志新教同盟与天主教同盟爆发战争,欧洲各国纷纷卷入其中。
②产生: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原则。
A.背景:欧洲“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
B.标志:1648年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C.内容:
a.确立了国际关系中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原则。
b.开创了以国际会议和谈判达成协议的解决争端、结束战争的先例。
c.确认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原则。
D.影响: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但这个体系不具有全球性,标志着国际法初步形成。
③17世纪时,欧洲国家的君主们派遣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在此基础上,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⑷发展:维也纳体系。
①含义:1815年,拿破仑帝国崩溃后,以英、俄、普、奥为首的战胜国在维也纳会议及此后签订的系列条约建立的国际关系体系。
②特征:大国协调、欧洲均势、大国强权政治。
③瓦解:19世纪50年代,克里米亚战争爆发后,维也纳体系彻底瓦解。
④评价:
A.积极:为国际关系确立了一些规则,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开辟了新途径。
B.局限:各国在国际法应用中实行双重标准,大国强权政治的色彩;损害中小国家的利益;为谋取利益经常违反国际法,导致国际冲突不断,引发一战。
2.外交制度的建立:
⑴含义: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是用来解决国家间争端的原则、制度和方法。
⑵原因:
①民族国家的发展。
②国际法形成。
⑶过程:
①建立:17世纪时,欧洲国家的君主们不再满足仅仅派遣临时使者与他国保持联系,而是派遣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②发展:1815年维也纳体系下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适应范围逐渐从欧洲扩大其他许多地方。
⑷影响:为国际关系确立了一些规则,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行为开辟了新途径。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当历史的车轮驶入20世纪,世界局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两次世界大战相继爆发,这两场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浩劫,不仅让无数生灵涂炭,更使原有的国际秩序遭受重创。那么,在这样动荡不安的时代背景下,国际法又将何去何从?是在战火中被彻底摧毁,还是能在废墟中浴火重生,实现新的突破与发展?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一同走进“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1.一战后国际法的发展:
⑴背景: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国际法遭到严重破坏。
⑵表现:
①十月革命后,苏俄提出了不兼并不赔偿的原则,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为国际法开辟了新的发展阶段。
②一战后建立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③1920年国际联盟成立。
A.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国联有利于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B.国联被英法控制,美国未加入,苏联加入晚,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
C.“全体一致”原则,使之难以履行制止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国际责任。
D.委任统治实质是对战败国的殖民地再分割统治。
④1928年《非战公约》:宣布缔约国各国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废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缔约各方以它们各国人民的名义郑重声明它们斥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纠纷,并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上,废弃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缔约各方同意它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
2.二战后国际法的发展:
⑴背景:
①二战爆发后,法西斯国家的侵略活动使国际法遭到极大破坏。
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的民族国家纷纷独立,各类国际组织数量激增,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
⑵表现:
①1945年6月签署《联合国宪章》。
A.内容: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赋予安理会制裁的权力。确定了“大国一致”原则。
B.宗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加强国际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C.评价:使和平解决争端和制裁侵略具有更强可操作性,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②1946年,国际法院在荷兰海牙成立,发展了国际司法制度。
③各类国际组织、国际法领域扩大。
④裁军、防止核武器及生化武器扩散、人权、环境、海洋、外层空间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公约或宣言。
⑶评价:
①积极:国际法的发展对世界和平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②局限:一些大国为一己私利,不惜退出国际条约,甚至不经联合国授权就采取制裁或战争,严重威胁国际和平。
重难点突破:
1.民族国家基本要素:
⑴国家主权独立。
⑵确定的领土和疆域。
⑶中央集权政府。
⑷具有民族认同感、效忠同胞。
⑸有着共同的语言、文化。
2.民族国家的特点:
⑴从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的关系上来看,民族认同感是近代民族国家的特点之一。民族认同感强,则有利于民族国家的稳定;民族认同感弱,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民族国家的整体力量。
⑵民族国家的出现在其发生时段上大多与现代化的过程密切相关。这首先是因为工业化、现代化使得世界民族分布的状况发生了巨大改观,迫使过去处于彼此分离状态的各个民族交往密切;其次是因为现代化催生了英、法、德等资本主义民族国家。
⑶有统一的国内市场,有明确的国家疆界,有通用的民族语言。
3.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⑴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各国不论政治、经济、社会等情况有何不同,一律享有平等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
⑵互不侵犯原则: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不得以武力侵犯他国,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他国,不得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⑶互不干涉内政原则: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
⑷平等互利原则:各国在法律上必须平等,在事实上必须互利。
⑸和平共处原则:根据国际法的要求,彼此尊重对方现存的社会经济制度,实行广泛的合作,发展友好关系,和睦相处。
⑹民族自决原则:被殖民主义奴役和压迫的民族,有权采取国际法确认的合法手段,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
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国家之间在发生纠纷或争端时,应当通过和平的方法予以解决。
⑻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善意履行由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产生的、其作为缔约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所承担的各项义务。
4.国际法的发展对世界历史的影响:
⑴国际法是国家之间为建立正常的国际秩序而进行自我约束和相互约束的一种法律规范。
⑵国际法是国家之间在进行政治、经济、文化交往中为自己确立各种具体的国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⑶国际法是衡量和裁判国际行为是非对错的法律标准。对一切国家都具有拘束力。
⑷国际法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减少战争行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5.20世纪国际法发展的特点:
⑴确立了一系列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⑵国际法内容更新,产生了国际法的许多新分支。
⑶国际法系统化、法典化。
⑷国际法主体种类增加,客体范围扩大。
⑸适应全球问题的产生和各国依赖关系的加深的趋势,国际合作谋求和平与发展成为国际法的重要内容。
⑹国际法地位不断提高。
⑺影响国际法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多。
⑻国际法的效力得到强化。
概念解释:
1.民族国家:
是指由单一民族或多民族组成的,主权独立,有确定的领土疆域,统一的国内市场和国民经济,全民族通用的语言和国民的文化认同等的国家形态。
2.国际法:
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它调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的行为。国际法是指若干国家参与制定或者国际公认的、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
本课小结: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国际法的出现是国际关系发展的里程碑,强权政治、霸凌行径、双重标准、单边主义等仍在作祟,各国应凝聚共识、携手合作,坚守国际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平发展的核心价值,建立以联合国为中心、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板书设计:
教学反思:
本课将历史学科核心素养落地这一理念贯穿课堂始终,通过精选史料、巧设情境,在帮助学生落实基础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其课堂主体性,激发其求知欲,不断提高学生的历史思维能力。由于内容容量比较大,难度也比较大,涉及的知识又是学生以往学习时不常接触到的内容,因此在备课时进行了较多材料的补充,造成课堂时间稍显紧张。在以后的教学中,需吸取教训,进一步提炼教科书信息,详略得当,重难点突出,把握好教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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