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无讼》课件 2025-2026学年统编版高一语文必修上册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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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语文
教材版本 高中语文统编版 必修上册
年级 高一
章节 《乡土中国》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整本书阅读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32.75 MB
发布时间 2026-01-08
更新时间 2026-01-08
作者 萧然东楼氏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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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语文课件聚焦《乡土中国》“无讼”概念,通过《白鹿原》土地纠纷案导入,以朱先生调解案例引出“无讼”内涵,再通过表格对比礼治与法治社会的纠纷解决方式,结合思维导图梳理知识脉络,构建从案例到理论再到现实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融合传统案例(六尺巷、于令仪不责盗)与现代案例(秋菊打官司),通过对比分析培养学生文化自信与辩证思维,利用表格和思维导图提升语言运用与逻辑梳理能力。学生能深化对传统文化的理解,教师可借助结构化资料高效开展教学。

内容正文:

无 讼 教学目标 1.理解“无讼”概念在乡土社会中的内涵,培养学生提取关键信息的能力。 2.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体会乡土社会中“无讼”现象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3.引导学生思考“无讼”观念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与局限。 教学重难点 1.掌握“无讼”在乡土社会的表现和原因。 2.分析“无讼”观念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 核心素养 课堂导入: 小说《白鹿原》中有一段土地纠纷案:白鹿原上,李寡妇先后将自家的一块水地卖给了鹿子霖和白嘉轩。 为了争夺这块地,两大家族白家和鹿家发生了家族斗殴。两家剑拔弩张,都申明绝不就此罢休,倾家荡产也要打赢官司。白、鹿两家的这场纠纷是如何解决的? 课堂导入: 朱先生分别替白、鹿两家写了相同的诉状: 倚势恃强压对方,打斗诉讼两败伤。 为富思仁兼重义,谦让一步宽十丈。 最终两家化干戈为玉帛,重归于好。 这样遇到纠纷不诉诸官府,不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乡土中国》里的——无讼。 概念 概念解读 特点 差序格局 礼治秩序 无讼 以 “己” 为中心,像石子投入水中形成的波纹一样,由近及远、由亲到疏地向外扩展的社会关系网络 依靠传统习俗、道德规范来维持社会秩序,人们自觉地遵循这些规范,而不是依靠外在的法律强制 乡土社会中人们不轻易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更倾向于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维持社会和谐 自我 亲疏有别伸缩性强 依托传统 教化作用 稳定性 追求和谐 道德自律 调解优先 面子制约 (1)概念解构 【示例1】 《祝福》从什么角度 第一人称“我” (限制角度) 以“我”的视角将读者带入故事中 ,“我”是故事的叙述者,是祥林嫂悲剧的见证人,是故事的参与者。 “我”是一个知识分子的形象,着重表现“我”对祥林嫂同情却又软弱无能,无力给祥林嫂以帮助的窘境。 作用延展:叙述亲切自然,给人以真实、生动的现场感,利于描写和抒情议论,尤其利于写心理。 价值重构 差序格局 礼治秩序 利 形成紧密的人际关系网; 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维持 弊 容易导致公私不分;限制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 利 成本低且高效维护社会秩序; 有利于传承文化和价值观 弊 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可能导致不平等和压迫 无讼 利 维护人际关系和谐 符合传统文化价值观 弊 可能忽视公平和正义 不利于法治观念的培养 三者的利与弊 【示例2】 差序格局 礼治秩序 无讼 某村微信群中,外出务工者捐款修路金额实时公示,捐款越多者发言权越大 在江西奉新县,调研显示 51% 的医疗纠纷仍通过 “私了” 解决。 河北省顺平县一位经营鲜桃包装材料的杨师傅,因客户赊欠货款无法收回,来到法院求助。法官考虑到鲜桃买卖旺季将至,建议调解解决纠纷。 网红带货翻车后,粉丝集体要求其“向全网道歉”并自发抵制 医学院毕业生普遍倾向于留在城市的大医院,导致基层人才断层;乡镇卫生院的设备配置远不如三级医院;农村地区获得的医疗财政投入相对较少。 现实棱镜 【示例3】 乡土社会 现代社会 社会性质 法治社会(变动的社会) 诉讼名称 打官司 职业名称 律师 评判依据 伦理原则、礼俗秩序 评判手段 判决 理讼目的 厘定权利,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 总结: 社会类别 表现特征 (2)不同的社会类别,诉讼情形大相径庭,请相根据原文完成下面表格。 礼治社会(稳固的社会) 诉讼 讼师 以判例为基础的法律条款 教化、调解(评理) 分辨是非、维护乡土伦理 乡土社会处于蜕变时期,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是人怎么应用法律,而且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示例1】 【示例2】根据《礼治秩序》《无讼》填写表格,分析礼治和法治的区别 礼治 法治 解决争端的人员     解决争端的方法     解决争端的依据     解决争端的目的     维持的力量     存在社会   乡绅长老 法官、律师 无讼(调节、教育) 诉讼 传统规则 法律 维持礼治秩序 维护社会公正、保护公民权力 传统、社会舆论 国家权力 稳定的乡土社会 变迁的现代社会 【示例3】不同的治国思想有不同的具体特征,区分“人治”“法治”“礼治”的核心概念。 礼治 (乡土社会) 人治 (专治社会) 法治 (现代社会) 维持力量 接受形式 社会变迁速度 治国思想 具体特征 传统 变迁快,更迭频繁 主动 国家权力 掌握权力者 个人的好恶 被动 被动 缓慢,相对稳定 变迁快,更迭频繁 (3)《无讼》内容简介 主旨:点明了中国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法治秩序与礼治秩序的矛盾,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下发生了很多的副作用。 摘要:理想的礼治社会是每个人都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法治则并不考虑教化人,而在于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 【示例1】 本章阐释了奉行个人平等主义、个人权利本位的法治理念与乡土社会礼治传统的冲突。由于现行法理的原则是从西洋搬过来的,并不适合中国旧有的伦理观和差序格局,所以现代的司法很难推行。因此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而是先要从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进行改革,让人民学会应用这些设备,才能彻底推行现代司法。 【示例2】 【示例3】 本章在阐述乡土社会“无讼”特点基础上,讨论如何推进现代司法的问题。 上一章中,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人依礼而治。礼治的前提是人们懂礼,如果发生不懂礼的情况,就需要父母官实行教化。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遵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这是不常有的。当有人越出规矩时,就需要调解(旧称评理)。调解的过程常常就是教化的过程,由乡里长老负责实施。人们做了坏事情,会被认为教化不够,其父亲甚至老师都有可能受罚。教化的目的在于把外在的规则化为内在的习惯,使之不再越过规矩,进而消除诉讼,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无讼”。 乡土社会这种“无讼”的特点与法治社会有明显区别。法治社会的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刑罚的用意并不在教化人,而是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因为要保护个人的权利,人们制定了法律。法律也是一种规则,只是这种规则不同于乡土社会的礼。 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进程中,人们对诉讼的传统观念使现代司法不能彻底推行。这是一种传统与现代的冲突。面对这样的冲突,费孝通得出结论:先要进行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的改革,才能在推动法律、法庭下乡过程中减少其副作用。 【示例4】 本章通过对比乡土社会与都市社会里人们对待诉讼的不同心理,深刻剖析了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重点阐释了乡土社会的社会性质,分析了现代司法在当时的中国不能彻底推行的原因,并对如何建立法治秩序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①法治: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是“人依法而治”。 ②人治:是指有权力的人凭借一己的好恶来规定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 ③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乡土社会以“礼”来维持的社会秩序。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约束”、通过教化养成个人敬畏感而“主动地服于成规”。 ④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 ⑤就是评理,常常由一位很会说话的乡绅或长老负责,采用教训,讲道理的方式,对矛盾双方进行教育,最终使其和解。 ⑥调解体系:社会矛盾纠纷靠长老的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 ⑦司法诉讼体系:按照法律保护权利不受侵犯的判决。刑罚的用意是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并不教化人。 (4)核心概念阐释 ⑧无讼: 人们在发生纠纷时不主张利用诉讼来解决问题,而是利用传统的礼治秩序来调解。 “无讼”包括两方面的内涵: ①每个人自觉守规矩,从根本上避免发生纠纷; ②发生纠纷时利用传统伦理道德进行调解,而不用法律诉讼解决。 它倡导道德,发扬传统,要求人们自我克制,相互礼让,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途径,所以“无讼”在任何时候都是有价值的。 (5)思维导图 【示例1】 【示例2】 【示例3】 本章各段意概括 1.对比讼师类职业在乡土社会与都市社会中的不同地位。 表现了两种社会在对待诉讼上的态度完全不同。 2.概述从乡土社会转向都市社会过程中,有关“诉讼”领域的一系列名词的改变,词汇的变化背后突出的是社会形态的转变。 3.继续表明都市社会法律和律师重要的原因。 4.论述乡土社会对“诉讼”的态度和过程,从今天社会看来,乡土社会的诉讼程序无道理,只凭地方官主观臆断。 5.举例论证和比喻论证,举足球比赛的例子来比喻乡土社 会对诉讼的看法,即乡土社会中的规矩大家都是知道的。 【示例1】 6.表明乡土社会中礼治秩序通过教化使人都知礼,而非让人诉讼。 7.作者以自身经历为例,解释乡土社会中的“调解”,其本质也是一种教化而非诉讼。 8.举例证明乡土社会往往采用“调解”的教化方式。 9.引孔子语录对上段例子做说明,孔子的方法其实也注重 调解教化,而非诉讼。同时也照应了题目,“无讼”一词即出自孔子此句话。 10.论述现代社会中法律和诉讼产生的内在原因。 11.继续补充律师成为现代社会重要职业的内在原因。 12.论述中国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诉讼法律观念在我国产生的水土不服的现象。 13.继续论述上段观点并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 【示例2】 第一段 乡土社会中的讼师没有地位,而现代社会中律师的地位很高 第二段 与诉讼相关的一套专业名词的改变,反映了礼冶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 第三段 都市生活中,普通人也需要咨询法律知识,律师因此变得重要 第四段 乡土社会中守不守礼是个道德问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 第五段 用球赛类比,说明礼治秩序靠大家对传统规则自觉的信奉与遵守 第六段 乡土社会的礼治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打官司就表示人受的教化不够,是可耻之事 第七段 举例说明乡村里的调解人多是有社会地位的人,其调解过程多是一种教育过程 第八段 举例说明乡村调解会动用整个伦理原则,把各方都教育一番 第九段 孔子也期望“无讼” 第十段 现代社会中法律的意义并不在于教化,而在于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法官要在不断变动的环境中厘定各人的权利 第十一段 现代社会中法律与时俱新,律师成为重要的职业 第十二段 现代的司法原则和乡土社会中旧有的伦理观念差别很大,这使得现代司法制度在乡土社会不能彻底推行 第十三段 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又未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因此在推行中产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 (1)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做刀笔吏的在这种社会里是没有地位的。【刀笔吏,指掌文案的官吏,亦可指讼师】可是在都市里律师之上还要加个“大”字,报纸的封面可能全幅是律师的题名录。而且好好的公司和个人,都会去请律师作常年顾问。在传统眼光中,都市真是个是非场,规矩人是住不得的了。 段意:对比乡土社会的“讼师”与都市社会的“律师”的不同地位,表明两种社会对待“诉讼”的态度完全不同。 文本分段阐释 讼师是帮人办理诉讼事务的人,在古代社会中扮演着准律师的职能。讼师的主要业务是代写书状,这些书状包括遗嘱、各种契约、呈状以及工商行政方面的申请,更多的是谋写诉状。他们多出身于运途不畅的士人、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的吏人、衙役宗室的子弟,以及胆大横行的豪民。 “在传统的社会里面,讼师素来受人轻贱,他们的形象……是贪婪、冷酷、狡黠、奸诈的,最善于播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 ——梁治平《法意与人情》 在传统与都市中,讼师名声迥异。 ①“讼师” 阐释 以讼为耻,厌讼、贱讼等是中国古代社会普遍共有的心理。南宋诗人陆游说,“纷然争讼,实为门户之羞、门户之耻。”明人吕介儒指出:“两家词讼……是大损阴事。”因为诉讼不免要“仰人鼻息,看人面孔,候人词气,与穿窬(yú)之心何异?”明人王士晋更是直截了当地列出了不应诉讼原因:“讼事有害无利:要盘缠,要奔走;若造机关,又坏心术。” 讼师案例 《清稗类钞》中记有一个案子:某人素以不孝著称,一日殴打其父,致牙齿脱落,父亲便向官陈诉。为了逃脱刑罚,这个人就请讼师出谋划策,讼师在他晚上来取呈词时,趁机咬掉了他的一根手指,让某人说“是出于自卫要拿出手指时才不慎打落父亲的牙齿”,果然县官就不再追求其责任。 心术不正的讼师,常钻法律漏洞,施奸耍诈,颠倒是非,因而被蔑称为“讼棍”。 ②为什么在乡土社会里,人们会认为讼师是挑拨是非的恶人? 乡土社会维系礼治的手段是教化而非打官司,讼师帮助人(包括好人和坏人)打官司,并从中捞钱,所以人们对讼师无好感。 (2)讼师改称律师,更加“大”字在上;打官司改称“起诉”;包揽是非改称“法律顾问”——这套名词的改变正代表了社会性质的改变,也就是礼治社会变为法治社会。 段意:承接前段,概述从乡土社会转向都市社会的过程中,“诉讼”领域一系列名词的变化,这种变化背后是社会形态的转变。 (3)在都市社会中一个人不明白法律,要去请教别人,并不是件可耻之事。事实上,普通人在都市里居住,求生活,很难知道有关生活、职业的种种法律。法律成了专门知识。【现代都市社会,劳动分工更加明确,法律成为一种专业,普通人并不熟悉】不知道法律的人却又不能在法律之外生活。在有秩序的都市社会中,在法律之外生活就会捣乱社会的共同安全,于是这种人不能不有个顾问了。律师地位的重要从此获得。 段意:分析都市社会法律和律师占据重要地位的原因。 讼师与律师的区别 讼师:地位较低下,为人鄙夷,身处礼治社会。 律师:社会地位高、受人尊重,现身法治社会。 礼治社会:重教化调解,轻折狱审判。 法治社会:重权利和安全。 对待讼事的差异 司法与礼治的矛盾 司法:依照统一规则和个人平等。 礼治:遵循差序格局和礼仪传统 ①讼师与律师在传统与都市中地位名声迥异,请依据文本分析比较。 (4)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乡土社会,“礼”非常重要】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在旧小说上,我们常见的听讼,亦称折狱的程序是:把“犯人”拖上堂,先各打屁股若干板,然后一方面大呼冤枉。父母官用了他“看相”式的眼光,分出那个“獐头鼠目”,必非好人,重加呵责,逼出供状,结果好恶分辨,冤也伸了,大呼青天。【法律上有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划分,乡土社会是重实体正义,而不大关心程序正义】——这种程序在现代眼光中,会感觉到没有道理;但是在乡土社会中,这却是公认正当的。否则为什么这类记载,《包公案》《施公案》等能成了传统的畅销书呢? 段意:论述乡土中国中对“诉讼”的态度和过程,从今天社会看来,乡土社会的“诉讼”程序没有道理,只是凭借地方官主观臆断。 ①阅读本章第二段至第四段(“讼师改称‘律师’”至“《包公案》《施公案》等等能成了传统的最畅销书呢”), 回答问题。 概括以上文段的主要内容,并分析其采用的研究方法。 比较分析都市社会与乡土社会在“法治”与“礼治”上的不同。列举旧小说中乡土社会的地方官维护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时,采用了比较研究法。 (5)我在上一次杂话中已说明了礼治秩序的性质。【回顾前文内容,与本章建立联系】在这里我可以另打一个譬喻来说明:在我们比赛足球时,裁判官吹了叫子,说那个人犯规,那个人就得受罚,用不到由双方停了球辩论。最理想的球赛是裁判员形同虚设(除了做个发球或出界的信号员)。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每个参加比赛的球员都应当事先熟悉规则,而且都事先约定根据双方同意的规则比赛,裁判员是规则的权威。他的责任是在察看每个球员的动作不越出规则之外。一个有Sportsmanship【体育精神】的球员并不会在裁判员的背后,向对方的球员偷偷地打一暗拳。如果发生此类事情,不但裁判员可以罚他,而且这个球员,甚至全球队的名誉即受影响。球员对于规则要谙熟,技艺要能做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的程度,他需要长期的训练。如果发生有意犯规的举动,就可以说是训练不良,也是指导员的耻辱。 段意:举例论证与比喻论证,用足球比赛的例子来比喻乡土社会对诉讼的看法,即乡土社会中的规矩大家都是知道的。 (6)这个譬喻可以用来说明乡土社会对于讼事的看法。【承接前段,解释上文例子的作用】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是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地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儿子做了坏事情,父亲得受刑罚,甚至教师也不能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三字经中的话就是作者这里所说的内容】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段意:承接前段,表明乡土社会中礼治秩序通过教化使人都知礼,而不是让人“诉讼”。 ①乡土社会(礼治社会)中打官司影响: A.有损名誉:产生矛盾,处事不当,说明修养才学欠缺。 B.关系破裂: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打官司意味着彻底撕破脸,矛盾不可调和。 C.后患不断:一场官司,不仅影响此时此刻,而且会波及子孙后代。(世仇、家仇、死对头) D.成本高昂:费时费力费心费钱。(打不起官司) ②请根据后文概括乡土社会对讼事的看法的具体内容 A.每个人自动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 B.打官司是一种可羞之事; C.纠纷由长老调解。 (7)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观点句,提出对“调解”的理解】我曾在乡下参加过这类调解的集会。我之被邀,在乡民看来是极自然的,因为我是在学校里教书的,读书知礼,是权威。其他负有调解责任的是一乡的长老。【长老是辈分高、年纪大、见多识广、处事公道、德高望重的人】最有意思的是保长从不发言,因为他在乡里并没有社会地位,他只是个干事。【“调解制度”在我国历史悠久,并影响至今】调解是个新名词,旧名词是评理。差不多每次都由一位很会说话的乡绅开口。他的公式总是把那被调解的双方都骂一顿。“这简直是丢我们村子里脸的事!你们还不认了错,回家去。”接着教训了一番。有时竟拍起桌子来发一阵脾气。他依着他认为“应当”的告诉他们。这一阵却极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有时还得罚他们请一次客。我那时常觉得像是在球场旁看裁判官吹哨子,罚球。【照应前文,生动给形象地论述了乡土社会中的评理与球赛裁判员评判规则的相似性】 段意:举例论证,用亲生经历论述了乡土社会中“调节”的本质也是一种教化,而非诉讼。 ①为何说乡村调解是一种教育过程? 负有调解责任的是一乡的长老。他的公式总是把那被调解的双方都骂一顿。接着教训了一番。他依着他认为“应当”的告诉他们。这一阵却极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 (8)我记得一个很有意思的案子:某甲已上了年纪,抽大烟。长子为了全家的经济,很反对他父亲有这嗜好,但也不便干涉。次子不务正业,偷偷抽大烟,时常怂恿老父亲抽大烟,他可以分润一些。有一次给长子看见了,就痛打他的弟弟,这弟弟赖在老父身上。长子一时火起,骂了父亲。家里大闹起来,被人拉到乡公所来评理。那位乡绅,先照例认为这是件全村的丑事。接着动用了整个伦理原则:小儿子是败类,看上去就不是好东西,最不好,应当赶出村子。大儿子骂了父亲,该罚。老父亲不知道管教儿子,还要抽大烟,受了一顿教训。这样,大家认了罚回家。那位乡绅回头和我发了一阵牢骚:一代不如一代,真是世风日下。 段意:举例论证,论述乡土是社会往往采用“调解”这样的教化方式。 ①阅读本章第八段(“我记得一个很有意思的案子”至“一代不如一代,真是世风日下”),回答问题。 结合本章的上下文,指出上面文段证明的观点,分析其研究方法及效果。 作者列举了父亲与幼子抽大烟,导致一家人闹得不可开交到乡公所评理,各挨五十大板的例子,来证明“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这是案例分析法。调查得来的典型材料,鲜活生动,极富说服力。 (9)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译:孔子说:“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一样(没有什么高明之处),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当时体会到了孔子说这话时的神气了。 段意:引用论证,用孔子的话论述孔子的方法与前段中的乡绅一样,注重调解教化,而非诉讼。同时也照应了题目,“无讼”一词即出自孔子这句话。 ②“无讼”反映出乡土社会怎样的特点?请结合文章进行概括。 强调礼治,漠视法治;注重礼的自觉,反感法的干预;主张教化。 ①从文中看,“无讼”这一概念包含哪些内涵? “无讼”包括两方面的内涵:A.每个人自觉守规矩,从根本上避免发生纠纷;B.发生纠纷时利用传统伦理道德进行调解,而不用法律诉讼解决。 ③在现代社会,“无讼”的观念有无价值? “无讼”是在古代中国很有影响的法律诉讼观念,甚至时至今日还在广大的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着。它倡导道德,发扬传统,要求人们自我克制,相互礼让,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途径,所以“无讼”在任何时候都是有价值的。 ④ “无讼”反映出乡土社会:强调礼治,漠视法治;注重礼的自觉,反感法的干预;主张教化。那么现代社会在乡间推进司法制度的意义和方法是什么? 意义:破坏原有的乡土社会传统,使中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方法:①改革社会结构,建立公平有效的现代管理体系 ②帮助村民树立平等思想、权利意识,改变诉讼观念; ③制定切合实际的法律条文、设立乡村法庭。 案例1 六尺巷 清康熙年间,张英担任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他老家桐城的官邸与吴家为邻,两家院落之间有条巷子,供双方出入使用。后来吴家要建新房,想占这条路,张家人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将官司打到当地县衙。县官考虑到两家人都是名门望族,不敢轻易了断。 这时,张家人一气之下写加急信送给张英,要求他出面解决。张英看了信后,认为应该谦让邻里,他在给家里的回信中写了四句话: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阅罢,明白其中含义,主动让出三尺空地。吴家见状,深受感动,也主动让出三尺房基地,“六尺巷”由此得名。 ⑤思考: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什么呢?与我们今天要学习的“礼治秩序”“无讼”有怎样的关联? 案例简析 01 02 面对纠纷,张英没有仗势欺人,采用“无讼”的方式,和平化解了矛盾。 解决矛盾,张家“礼让三尺”,吴家深受感动,也礼让三尺,这是乡土社会礼治秩序的体现。 03 在乡土社会,有力推行“礼治”“无讼”的政策,可有效化解大 部分矛盾争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案例二:于令仪不责盗 魏国有个叫于令仪的商人,他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时的家道非常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发现原来是邻居的小孩。 于令仪问他说:“你一向很少做错事,有什么苦衷要做贼呢?”小偷回答说:“为贫困所迫罢了。”于令仪再问他想要什么东西,小偷说:“能得到十贯钱足够穿衣吃饭就行了。”于令仪依照他的要求给了他。小偷已经离开,于令仪又叫住他,小偷大为恐惧。于令仪对他说:“你十分贫穷,晚上带着十贯铜钱回去,恐怕你会被人追问的,留下钱财,到了明天再拿走。”那小偷深感惭愧,后来终于成了善良的人。邻居乡里都称令仪是好人。 a.教化重于惩戒,可以激发人们向善上进之心。 b.礼治重于法治,对于乡民犯错,并未得理不饶人,表现乡土社会更注重礼治的实行。 ⑥于令仪为何用“无讼”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⑦如果把这个小偷直接交给官府,会有什么影响? 乡土社会(礼治社会)中打官司影响: ①有损名誉:产生矛盾,处事不当,说明修养才学欠缺。 ②关系破裂: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打官司意味着彻底撕破脸,矛盾不可调和。 ③后患不断:一场官司,不仅影响此时此刻,而且会波及子孙后代。(世仇、家仇、死对头) ④成本高昂:费时费力费心费钱。(打不起官司) (10)现代都市社会中讲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国家保护这些权利,所以定下了许多法律。【法律是维护个人权利的,不同于道德和礼制】一个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他并不在教化人。刑罚的用意已经不复“以儆效尤”,而是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尤其在民法范围里,他并不是在分辨是非,而是在厘定权利。在英美以判例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下,很多实践诉讼的目的是在获得以后可以遵守的规则。【英美法律实践中,很多法官判案后形成案例,为后来的判决作参考】一个变动中的社会,所有的规则是不能不变动的,环境变了,相互权利不能不跟着改变。事实上并没有两个案子的环境完全相同,所以个人的权利应当怎样厘定,时常成为问题,因之构成诉讼,以获取可以遵守的判例,所谓Test Case【测试用例】。在这种情形里自然不发生道德问题了。【与稳定的乡土社会不同,都市社会是变动的社会,因此法律会跟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段意:论述现代社会中法律和诉讼产生的内在原因。 (11)现代的社会中并不把法律看成一种固定的规则,法律一定得随着时间而改变其内容。也因之,并不能盼望各个在社会里生活的人都能熟悉这与时俱新的法律,所以不知道法律并不成为“败类”,律师也成了现代社会中不可缺的职业。 段意:补充论述律师成为现代社会重要职业的内在原因。 (12)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对诉讼的观念还是很坚固地存留在广大的民间,也因之使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观点句,社会转型及其艰难和漫长,人们观念的转变也需要一个过程,在部分地区,法律观念并没有那么强】第一是现行法里的原则是从西洋搬过来的,和旧有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我在前几篇杂话中已说过,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个人平等主义的。【乡土社会是一种差序格局,反对个人均等】这一套已经使普通老百姓不明白,在司法制度的程序上又是隔膜到不知怎样利用。在乡间普通人还是怕打官司的,但是新的司法制度却已推行下乡了。那些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物从此却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乡间的调解而告到司法处去。当然,在理论上,这是好现象,因为这样才能破坏原有的乡土社会的传统,使中国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现代社会的新法律观念冲击着旧有的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带来了现代化,但不同是不是也带来了“水土不服”的更多问题呢?值得我们深思】但是事实上,在司法处去打官司的,正是那些乡间所认为“败类”的人物。依着现行法去判决(且把贪污那一套除外),时常可以和地方传统不合。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 段意:论述中国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诉讼”法律观念在我国产生的“水土不服”现象。 ①为什么说“乡 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 这句话反映现代法治的原则和旧有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乡土社会缺乏明确的一以贯之的统一规则,而现代法治却采用个人平等主义原则,现代社会重视个人权利,个人的合法权利不容侵犯,国家为保护这些合法权利,因此制订了法律。“乡间认为坏的行为”有相当一部分是受现代法律保护的,其不符合“礼”的规范,但符合现代法律规范。所以说“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 ①李公安的调解过程,是按照什么? 依礼。虽然调节在司法过程中也同时存在,但是李公安的调节则更多的出于传统礼法。李公安并没有非常明确的按照任何法律条文进行调节,而是通过双方自我批评这一种非常主观的方式来完成调节的,其在调解时多次说“村长总得给个面子”之类的话语,表明其仍然是遵从倾向着在传统礼法中村长所拥有的长老权力而来调解的,而由于礼法的模糊性,使得调节的结果并不能给秋菊一个“说法”,因而使得其不服。 ②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秋菊想要的结果是什么,为什么得不到她想要的结果? 秋菊想要的说法就是村长的道歉。村长不给是因为他认为庆来对他的咒骂是对礼治秩序的挑战,而他拥有礼治秩序中的长老权力。秋菊得不到她想要的结果是因为她想要用现代法律来处理乡土社会“认清”和“面子”的问题,注定是无法协调的。 ③秋菊与村长和解了吗? 有何依据? 在剧中是和解了。村长在秋菊难产生命垂危之时救了她的命,秋菊出于礼治秩序中“人情”的原因就不再提起打官司的矛盾了,而在村长被拘后秋菊的焦急和内疚后悔也表明她从内心中已经和村长和解了,这不是法律所促成的,而是乡土社会礼制下所带来的结果。秋菊其实不需要法律结果,她真正想要的是基于礼法下的道歉,而村长被抓走其实是她不想看到的,特别是其已经在礼制下和村长和解后。 ④如果可以重来,秋菊还会选择打官司吗?谈谈你的看法。 (开放性观点)例如:其会与秋菊关系破裂,两家人之间产生巨大矛盾。因为秋菊将此事通过现代司法手段来解决就是对乡土社会中传统礼治秩序的颠覆和破坏。在乡土社会中是无法被大家所接受和忍受的。《无讼》12段 ⑤电影中法律的介入是否多余? 秋菊与村长的冲突以礼治社会的人情平衡的方式解决了,法律却介入了。法律的介入呈现了礼治与法治的冲突,看上去秋菊与村长本因为救命恩人+亲自请满月酒的行为和解了,但是法律代表了未来的方向,介入并非多余。这也能体现出司法制度在乡间的副作用,但是社会终究是要前进的,乡土社会应该由礼治到法治,最终达到礼法合一。但是未来怎样,需要时间来证明。 ⑥ 《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曾经风靡一时,秋菊执着地打官司,为了什么? 从外表上看,电影《秋菊打官司》这部作品的主题体现出了中国“普通农民法制意识的觉醒”,很多的评论文章也是这样看的。其实电影的主题真正令人深思的是秋菊和村长之间的冲突和关系。村长因为对方骂自己是“绝户”而动手打人在中国农村并非多么稀罕的事情,再说那个村长,无论从他的立场还是道德等任何意义上看,也不是一个坏人,相反在秋菊难产的危难之阿他还能不计前嫌地抢救她,表现的是一个人正直仗义的道德原则。 但他却不肯满足秋菊仅仅道上一个歉的简单要求。因为在他看来那是一个必须坚持的原则,就像父亲打了儿子是不能向儿子道歉的一样,一个领导当然也不能向村民道歉。从这里我们能够看出,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中依存在着一种封建主义的残余和植根很深的观念。我们看完电影会思考这样的问题:一个村长为个小小的错误说上一句“软话”尚且如此困难,如果遇到其他更大的问题又将如何?如果像这个长这样并没有多坏的人对待村民尚如此专横,如果遇到更坏的村长又将如何?可见,小矛盾反大主题应该是这部影片隐蔽较深的作者动机了。 ⑦为什么乡土社会偏向“无讼”,而不喜欢选择法律呢?从社会结构、人际关系、文化传统等方面进行分析。 ① 社会结构方面:稳定的熟人社会。乡土社会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人们大多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且乡土社会的社会关系呈现差序格局,以自己为中心,像水波一样,按照亲疏远近向外扩散。在这种格局下,人们的行为和纠纷解决更多地依赖亲属关系和私人道德。 ②人际关系方面: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里关系。在乡土社会,人们的居住环境相对集中,邻里之间相互依赖,关系紧密。这种紧密的人际关系使得人们不愿意因为诉讼而破坏彼此之间的和谐。 ③文化传统方面: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人们从小就接受礼的教化,礼治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处理纠纷时,也会首先遵循礼的原则。且在乡土文化传统中,打官司往往与不好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被视为一种不光彩的行为。 (13)有一位兼司法官的县长曾和我谈到过很多这种例子。有个人因妻子偷了汉子打伤了奸夫。在乡间这是理直气壮的。但是和奸没有罪,何况又没有证据,殴伤却有罪。那位县长问我:他怎么判好呢?他更明白,如果是善良的乡下人,自己知道做了坏事决不会到衙门里来的。这些凭借一点法律知识的败类,却会在乡间为非作恶起来,法律还要去保护他。【这是社会改革带来的问题,不能简简单单就解决了】我也承认这是很可能发生的事实。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提出解决方案,对今天推行法治仍具有借鉴意义】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段意:承接前段,举例论证,继续论述中国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诉讼”法律观念在我国产生“水土不服”的现象,并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 ① 在乡土社会中,为何用“礼治”“无讼”就能处理好邻里关系? A.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 B.乡土社会是由礼治来维持的,是“礼治”的社会。 C.说到诉讼时,大家会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罪名。 D.乡土社会中,打官司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②随着乡土社会的蜕变,“诉讼”开始下乡,结合本章内容简要分析,这种新兴的调解方式会对乡土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A.与人们对诉讼的原有观念相冲突,难以被人们接受。B.会让略懂法律的败类获益。 C.会破坏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 ③ 既然教化权力在现代社会中依旧发挥效力,那么如今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强调教化优先还是法律优先呢?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正在建设的是一个不断完善的法治国家,因此,新农村的建设应该是以法律优先。法律在为乡土教化提供了权利和义务的制度保障的同时,也赋予了传统教化以崭新的元素和使命。 ④ 现代都市社会中诉讼的价值体现在哪里? 厘定每个人的权利,保护社会安全,获得以后可以遵守的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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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无讼》课件 2025-2026学年统编版高一语文必修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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