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单元 第1课 第2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教用Word)-【金榜题名】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同步学案(统编版)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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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
| 类型 | 教案-讲义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170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1-05 |
| 更新时间 | 2026-01-05 |
| 作者 | 梁山启智教育图书有限公司 |
| 品牌系列 | 金榜题名·高中同步学案 |
| 审核时间 | 2026-01-05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5782613.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本高中思想政治讲义聚焦人身权利维护,系统梳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及身份权的重要性、内涵与保护措施,构建“权利认知-法律依据-实践维护”的学习支架。
通过“判一判”“议题探究”等互动设计,以童工侵权案等实例强化法治观念,引导学生理解权利义务统一,课中助力教师以案释法,课后便于学生通过练习巩固,提升自我保护与尊重他人权利的责任意识。
内容正文: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本框概览]
本框题讲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重要内容。本框题包括三目。
第一目“生命健康俱可贵”,阐述民法对生命健康的保护。本目阐述了民法优先保护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依法维护人身权利;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居于人身权的前列。
第二目“姓名肖像受保护”,阐述姓名肖像权的重要性及保护。本目阐述了姓名权的重要性及保护;个人成长的不同阶段姓名权行使的不同;肖像权的含义与保护。
第三目“名誉隐私不可侵”,阐述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的内涵与保护。本目阐述了名誉的含义与名誉权荣誉权的保护;隐私的含义及隐私权的保护;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利
(1)重要性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内容
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人身权的保护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重要性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2)民法典对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保护
①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重要性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姓名权的行使与保护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 、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②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肖像权
(1)肖像含义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肖像权的行使与保护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名誉的含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 、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名誉权和荣誉权的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权
(1)隐私的含义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隐私权的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1)原因
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②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民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判一判]
1.人格尊严是人最基础的权利。( )
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
1.× 提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 提示: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应该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想一想]
用明星的照片做论坛、QQ头像或类似的一些软件的头像,是不是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提示: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连一连]
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
姓名权 外部形象享有的人格利益
肖像权 对人格的社会评价
名誉权 住宅不受侵犯
隐私权 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提示:
议题 全面理解人身权利
杨小娜今年14周岁。现在,她是历城职业中专的一名学生,而在8个月前她却是一家农药厂的童工。由于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刚刚“上班”才一个月的她,就因为有机磷中毒而住进医院。
探究1 农药厂雇佣童工合法吗?农药厂侵害了杨小娜的什么权利?
提示:农药厂雇佣童工是违法行为。并且因为缺少安全防护意识和措施,严重侵害了杨小娜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探究2 你认为杨小娜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说一下你的法律依据。
提示:杨小娜应该在家长的监护支持下,依法维护自己的生命身体健康权,要求农药厂施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探究3 杨小娜的人身权利除了上述权利外还有哪些表现?
提示:人身权包括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权除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还有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
1.全面认识人身权利
(1)含义:人身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地位:人身权利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它是现代文明社会进步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只有重视民事主体的人身权才能激起社会尊重人格尊严和珍视人的价值的意识,才能唤起主体改造世界、创造世界的积极性。
2.区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规定
生命权、
身体权、健康权
是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统称,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因此,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姓名权
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续表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规定
肖像权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典例] 某国学大师发现市场上有几十种打着自己的旗号出版的图书在销售,感到非常气愤,于是就委托律师,开始集中打假行动。2018年5月,该国学大师起诉三家出版社肖像权纠纷案在某市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该国学大师钱款总共35万元。这三个出版社出版的三册书籍,分别在封面、封底、切口、书腰等处使用了多张该国学大师的照片,且均未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据此回答1~2题。
1.上述材料中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国学大师的( )
①生命身体健康权 ②姓名权 ③肖像权 ④隐私权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③
解析:选 B 材料中“打着自己的旗号出版的图书在销售”“多处使用该国学大师的照片”。体现了侵犯姓名权和肖像权。②③正确,故答案选B项。
2.法院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该国学大师钱款总共35万元。这说明( )
A.公民依法享有人身权利
B.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C.禁止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
D.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析:选B 材料中的行为主体是法院,不是公民的做法,所以A、D两项不符合题意。 C项属于依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也不符合题意。
1.2022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专项斗争与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和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等结合起来,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下列关于人身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人身权一律不能转让
B.人身权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和财产权益没有关系
C.人身权不能转让,但可以继承
D.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
解析:选D 本题考查人身权的特征。人身权一律不能转让是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特殊类型的人身权也可以转让,如法人的名称权,排除A。人身权本身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是它和财产权存在一定的联系,如人身权受到侵害时的财产性补偿,B错误。人身权一律不能继承,排除C。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选D。
2.村民赵某受重男轻女的思想影响,在一儿一女均达到法定上学年龄时,他只让九岁的儿子上学,而把女儿留在家中帮助干活,并常年殴打女儿。事件被披露后,警方对赵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本案中,赵某主要 ( )
①侵害了女儿的人身权和受教育权
②侵犯了女儿的名誉权
③侵犯了女儿的人身自由和荣誉权
④侵害了女儿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选C 赵某将女儿留在家中帮助干活,并常年殴打女儿,侵害了女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及人身权中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①④正确切题。②③不符合题意。
3.甲男为了炫耀自己,将女朋友乙与自己在一起的事情向他人张扬,乙不堪他人议论而服毒自杀。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生命权 B.健康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解析:选D 甲的行为是把乙不愿让人知道的秘密告诉了他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所以应选D。
4.李某和张某是同班同学,均为7岁。因张某长得矮胖,李某在张某的照片上写上“肉丸子”字样,嘲笑张某。张某发怒,打破了李某的鼻子。本案中 ( )
A.张某侵犯了李某的生命健康权,他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B.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他无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C.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责任
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他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解析:选C 李某在张某的照片上写上“肉丸子”嘲笑张某,其行为是以侮辱方式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但李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正确。7岁的张某打破了李某的鼻子,应由张某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A错误。材料中不涉及姓名权被侵害,侵犯姓名权要承担责任,不选B。材料中李某也未侵犯张某的肖像权,D不符合题意。
5.“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人肉搜索”兴起以来掀起的波澜可谓是一浪更比一浪猛,从最初的搜索“虐猫人”到替奥运冠军寻父,已将“人肉搜索”推向了悬崖边。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人肉搜索”的行为可能侵害公民的哪些民事权利?
(2)如果“人肉搜索”的行为侵犯了个人权利,那被侵害人应该怎么办?
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的人身权。“人肉搜索”有可能侵害自然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甚至肖像权、姓名权等民事权利,被侵害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案:(1)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民事权利。(2)被侵害人可以通过调解和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有权利要求侵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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