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认识调解与仲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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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系统梳理调解(诉讼调解、人民调解等)与仲裁(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的类型、原则及法律效力,通过“欠钱不还、邻里纠纷”等生活案例导入,搭建从生活现象到法律知识的学习支架,帮助学生理解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适用逻辑。
其亮点在于融合“枫桥经验”等中国特色实践,通过对比表格、易错明辨及高考典例(如2025年湖北卷、湖南卷题目),强化法治观念与政治认同。采用案例教学法,学生能提升法律应用能力,教师可借助系统资料高效教学,助力学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内容正文: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9.1 认识调解与仲裁
欠钱不还
遛狗不拴绳
邻里纠纷
拖欠工资
婚姻家事
医患矛盾
生活中总会出现一些纠纷,比如合同纠纷、邻里吵架等,该如何解决呢?
探究与分享
1.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
(1)多元方式
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相关链接)
(2)优先选择:
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不等于最佳/最优)。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原因:省时、省力、省钱
为缓解现代社会纠纷大量产生、法院“诉讼爆炸”的压力,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方式,构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开始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的功能,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拓展深化
4
(2)调解的类型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
诉讼外调解
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2.调解的含义和类型
(1)调解的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注意:调解是通过第三方达成的。和解是当事人双方。
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调解,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强制执行力)
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它们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
注意:
1.在诉讼过程中可随时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诉讼程序终止。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争议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相关链接:诉讼调解、诉讼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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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的类型 主持者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
讼
外
调
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归纳总结:各种形式的调解的对比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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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①含义
②原则
①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
②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③不收取任何费用。
③性质
④效力
①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人民调解 (伟大的“东方经验”)“第一道防线”
人民调解的典型 ——“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方式的典型代表,它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新发展,形成了党领导下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发展。
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适用的民间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侵犯名誉权纠纷、合伙经营纠纷、宅基地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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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型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国内仲裁机构:
1、人事仲裁机构;
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3、根据《仲裁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
常见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与人身权相关)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非平等主体)
10
小何因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小郭和小慧在离婚过程中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某企业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
可以仲裁解决
不可以仲裁解决,但可协商、调解、诉讼
不可以仲裁,但可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注意:通常出现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并应当载明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信息。
例如:合同中关于仲裁可以这样表述:“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探究与分享
2.商事仲裁制度
(1)含义: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适用范围
灵活保密
协议仲裁
当事人申请仲裁需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或裁或审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一裁终局
(2)基本原则:
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名词点击】:“一裁终局”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者对一裁终局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用人单位不能。
3.仲裁的特点
便捷、经济、不公开、灵活;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与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有利于缩短纠纷解决时间、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作出后并非完全不可撼动
商事仲裁过程中存在重大瑕疵乃至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这些并非是对一裁终局制度的突破,只是对商事仲裁过程中的重大瑕疵乃至违法行为予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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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对行政处罚不服,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上一级)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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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范围
与诉讼的关系
申请前提
效力
解决的是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或裁或审】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不经仲裁不得直接起诉【仲裁前置】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需要双方都同意)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不需双方都同意)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并非终局,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用人单位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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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调解与仲裁
和解
调解
仲裁
商事仲裁及特点
含义
类型
作用
人民调解
可仲裁、不可仲裁的范围
含义
类型
1.产生纠纷时,选择仲裁方式比起诉好。( )
2.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
3.三大诉讼差异显著,所以刑事诉讼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坚持公平,由当事人双方共担调解费用。( )
5.当事人对商事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就同一事由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提示】解决纠纷的手段没有敦优轨劣。除了法律规定不能采用仲裁的情况外,当事人都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具体分析仲裁和起诉哪一种方式更适合自身的情况。
【提示】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各个方式各有优缺点,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而不一定是最好的。
【提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提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提示】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商事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不可以就同一事由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易错明辨
1.【2025年湖北卷】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②: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③: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④: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故选C。
C
典例分析
2.【2025年湖南卷】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详解】①: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③: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4:验”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④正确。
B
3.(2024·湖南卷)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人民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诉讼权利。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若刘某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答案:C
C
4.(2024北京)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①: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维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
③: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
④: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5.(2024 河北)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Z公司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故①正确。
②:电话信息是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不再属于其个人隐私,故②正确。
③: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故③错误。
④: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没有故意并不是免除责任的理由,Z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故④错误。
6.(2023 北京)“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 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 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 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
【解析】B: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B符合题意。
A: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表述不准确,A说法错误。
C:《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说法错误。
D:依据仲裁法的规定,离婚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规定,所以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D说法错误。
7.(2024·辽宁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的诉讼请求中,要求乙进行赔偿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商场更换电冰箱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
理由: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本案中,该商场工作人员乙的救治行为合理且必要,没有侵害甲身体、健康的故意或过失,甲身体受伤是救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因此,该商场工作人员乙的救治行为不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该商场举行的该活动,虽然明确指出“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但是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这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欺骗消费者,应当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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