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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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19.47 MB
发布时间 2025-12-29
更新时间 2025-12-29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12-29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5701279.html
价格 1.5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核心知识点涵盖民事权利行使的正当界限、不同权利(名誉权、著作权)的限制规则及相邻关系处理原则,通过广场舞噪音、网购差评等生活案例导入,衔接前备侵权责任知识,构建“权利保障-权利行使边界”学习支架,帮助学生理解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其特色在于以大量真实案例(如厨房改厕所纠纷、相邻采光争议)和“探究与分享”活动为载体,渗透法治观念(明确权利行使法律边界)与责任意识(相邻关系中的互助义务),采用案例教学与问题驱动法,结合思维导图系统小结知识。助学生将抽象法律知识生活化,培养法治思维,也为教师提供丰富互动素材,提升教学实效。

内容正文:

4:3 行使权力有边界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边 界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权利的含义: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特别提醒: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还必须坚持民法典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在依法行使个人权利的同时,还要尊重他人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生活中常见的民事权利越界的事例 1.跳广场舞,这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生命权健康权的表现。但一些老年人把广场舞的声音放得很大,或者占据公共场所,这就侵犯了他人的休息权,侵犯公共利益,权利越界了 2.网购中,一些买家夸大商品瑕疵,恶意评价说是严重的质量问题的行为 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 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探究与分享P35 ♦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 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案例分析——网购给差评 网购能随意给差评吗? 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可以如实进行批评、评论,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因此,不能随意给差评。 云某的行为是否侵权? 云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本案中,云某作为消费者, 基于客观事实对购买的商品作出评价、没有任何侮辱、诽谤的行为,主观上没有诋毁卖家的商业信誉的故意,因此,云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 6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 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案例分析——网购给差评 恶意差评者 若该差评存在侮辱、诋毁、诽谤等侵权事实,并造成商家社会评价、商业信誉降低,则构成侵权。 网购后正常差评 消费者在消费产品或接受服务之后,有权利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 舆论监督行为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如揭露涉事商家的骗局和陷阱。 虚假新闻 捏造、歪曲实施;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侵犯名誉权 不侵害名誉权 不侵害名誉权 侵犯名誉权 行使民事权利是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8 镜头1: 小王同学在写一篇作文时,写道:“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望着窗外一片白茫茫的大雪,我不由自主吟咏出了岑参的著名作品《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镜头2: 张老师在撰写一篇论文时,引用了知网上三篇论文中的观点。他在论文的“参考文献”中,注明了这些观点的出处、作者及发表期刊。 镜头3: 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说一说:你认为上述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9 9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 :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 2 )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不付费 1 2 3 4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作品的 合理使用 ... (非营利性):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景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付费 (营利性):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 2 )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 特别提醒: ①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否则构成侵权 ②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都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 合理使用——不支付使用费 法定许可使用——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景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01 02 03 04 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规网站下载,用于个人欣赏不侵权。属合理使用。盗版歌曲,构成侵犯著作权。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软件是否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若允许则不侵权,不允许则构成侵权。 探究与分享 P36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对点训练 甲老师在期中考试题目中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某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甲老师构成对某乙侵权。法院审判的依据可能是什么? 甲老师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命题,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一般情况下不构成侵权;但是应该在命题时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处,否则也会形成侵权 对点训练 2024年12月,高一学生小河参加某市绘画比赛,其作品《葵韵》荣获金奖,并在市文化宫展出。某中学刘老师在美术课上展示了小河的作品。某杂志社将《葵韵》放到期刊封面上。关于这幅画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从2074年12月开始,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该作品 ②小河授权某机构出版其画作后,依然享有著作人身权 ③刘老师展示该作品须征得小河同意,但不必支付使用费 ④杂志社刊登该作品无须征得小河同意,但须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楼上厨房改厕所,与你有关吗? 2023年12月28日,张三发现家里漏水,便上楼查看,不料竟发现本是厨房的位置变成了卫生间。这让张三一家觉得难以接受,“我在楼下炒菜,他在楼上上厕所,这事情放谁身上也忍不了”。因协商未果,张三将楼上住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恢复房屋结构布局。 被告称,“房子是我买的,我有产权,我有权对房屋格局进行过改造”。 结合课本知识和材料,分析被告有权对房屋格局进行过改造并将厨房改成厕所吗,说说你的看法?这给我们什么启示? 一审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卫生间与厨房的功能明确,对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被告的房屋改造格局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此外,法院认为,基于卫生间的特殊用途,如此改造会让楼下业主产生不适,不符合一般人的生活习惯,且有违善良风俗。 北京三中院二审后维持原判。并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居家贵和睦,近邻胜远亲,作为邻居应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本着友善的态度处理邻里间的纠纷,房屋改造虽为业主的自由,但需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议学提示 民事权利有界限,不可滥用权利 启示 楼上厨房改厕所,可行? 1、相邻关系的含义: 2、相邻关系的实质: 3、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①相邻用水、排水,②相邻通行,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限制:在不动产的利用过程中,相邻关系对不动产所有权施加了一定的限制。例如,一栋建筑的所有者不能随意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方式,以至于影响邻居的通风、采光、通行等权利。这种限制是为了保证相邻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和居住者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延伸:相邻关系也可以看作是不动产所有权的合理延伸。比如在邻居同意的情况下,为了维修自己的房屋而临时使用邻居的屋顶或土地。这种延伸是对所有权的一种补充,使得不动产的利用更加灵活和高效。 4、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作用)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具体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例如: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5、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小陆家的西侧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公司为给其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个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高度与小陆家的阳台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照明灯开启后,灯光除照亮展厅外,还照射到周围住宅的外墙.上及小陆家的居室内。夜间从阳台上目视照明灯灯光,非常刺眼。小陆家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但该公司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该照明灯也有利于周围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 探究与分享 思考:上述情形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请你断一断这起邻里纠纷案。 提示: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该公司安装照明灯,夜间开启后照到小陆家的居室内,给小陆家的生活带来不便,违背了民法典的规定,该公司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该公司停止侵害。 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提示: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理由是: 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徐某应该立即拆除 思考: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请你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探究与分享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妥善处理 相邻关系 民事权利 行使的界限 要求 表现 对名誉权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意义 处理方法(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本框小结 对点训练 在下列民事纠纷中,应按相邻关系处理的有(  ) ①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②甲为了取得更好的营利,把乙流转的土地由种植变更为养殖,遭乙拒绝  ③甲新建的房屋滴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④甲村在河流上流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C 【解析】②:不涉及不动产双方权益的纠纷,②观点不符合题意 ①③④ :房屋与菜窖、甲房屋滴水在乙的房屋上、甲村在河流上流修建拦河坝与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存在相邻关系的民事纠纷,①③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甲乙两人的纠纷属于什么纠纷?处理这种纠纷应该坚持什么原则?甲乙各自应该负什么责任? 甲与乙是某村村民,甲栽种的一棵树木离乙的房子很近,今年大风季节,甲的树木碰坏了乙的房子,影响到乙的生活,乙屡次跟甲交涉未果,终将甲告上法庭。第二年初甲建房时,需要在乙的使用地上搭建脚手架,乙坚决反对,致使两家矛盾进一步恶化。 【解析】(1)甲乙两人的纠纷的实质是相邻关系纠纷; (2)处理这种纠纷应该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甲应该伐掉自家树木,消除危害,并赔偿乙的损失。乙也应该给对方建房提供方便,允许对方在自家用地上搭建脚手架。 (2024·全国)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链接高考 【答案】 ①乙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应当获得支持;甲的辩称没有法律依据,不成立。 ②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③甲、乙系相邻关系的当事人,甲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侵害乙的合法权益。 ④甲未预留合理滴水空间的行为侵害了乙的所有权,造成乙的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乙有权请求甲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1.题型特点: 试题可能以现实生活中各种相邻关系的处理为背景,考查学生对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认识。具体包括:考查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原则、要求,判断相邻关系中是否涉及侵权以及侵权人应当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2.解题方法: (1)明确相关当事人。认真审读材料,明确材料所涉及相关当事人。 (2)提炼相邻关系处理事实。分析提炼材料中相邻关系的处理方式、事实细节等。 (3)评析判断事实是否侵权。运用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原则和要求,评析判断材料中的相邻关系事实是否涉嫌侵权及侵权表现。(重点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4)分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结合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说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关于相邻关系处理试题的解题方法 第四课思维导图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法律依据 (为什么) 承担方式(九种) 构成要件(三要件) 诉讼时效 妥善处理 相邻关系 侵权责任与 权利界限 侵权责任中 的情理法 一般侵权(过错侵权) 特殊侵权 民事权利 行使的界限 侵权责任的类型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过错推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 损害事实 主观过错 因果关系 要求 表现 对名誉权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意义 要求(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近年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在加快推进。在电梯安装过程中,居委会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对居民的各种担忧、负面情绪进行疏导;施工方尽量减轻施工对居民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在此期间,涌现出不少邻里之间互帮互助的好人好事。加装了电梯的小区的居民表示:加装电梯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 但是,也有很多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进展缓慢。按照相关政策,居民楼加装电梯必须征得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许多加装电梯工程就“卡”在这一环节。例如,一楼住户说:“我同意加装电梯,但是,别在我家门前安装。”还有些住户说:“电梯井会影响家里的采光,会增加噪声污染。”“年纪不大,爬爬楼梯能锻炼身体,不需要电梯。”“安装电梯费用高,低层住户应该少出点儿费用。” 综合探究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难与易 (1)有人提出,可以通过降低小区业主的同意门槛,解决加装电梯难度大的困境。你认为这个建议可行吗?如果照此实施,可能产生哪些新的问题? (2)运用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提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方案。 31 不可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将对共有部分的改建、维修资金的动用等事项的门槛规定为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实际上是对业主不动产权利界限的清晰划分,并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物业公司的权利,物业公司不能随意联合部分业主就擅自动用公共维修资金或者进行改建这有利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若降低同意门槛,则存在侵犯业主不动产相关权利的潜在风险,有悖于民法典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立法初衷。 (2)有人提出,可以通过降低小区业主的同意门槛,解决加装电梯难度大的困境。你认为这个建议可行吗?如果照此实施,可能产生哪些新的问题? (3)运用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提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方案。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依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可调整加装电梯征求意见比例范围,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将相邻矛盾控制在最小范围,应突出基层组织的作用,权衡各方利益,优化推进机制、实施各项扶持政策。 32 主观题训练 1、材料:2025年3月,市民周女士在某商场购物时,因地面存在水渍不慎摔倒,导致腿部骨折。商场仅派工作人员将周女士送往医院,未承担后续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还辩称“已设置‘小心地滑’警示牌,尽到提醒义务,无需担责”。此外,周女士发现,事故发生后,商场保安为“留存证据”,未经其同意便拍摄了她摔倒后的照片,并将照片转发至商场内部工作群,群内部分员工对照片进行调侃,引发不良讨论。 结合《法律与生活》中“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商场的哪些行为侵犯了周女士的合法人身权利?请分别说明理由。 (2)周女士可通过哪些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参考答案 (1) 商场的两项行为侵犯了周女士的合法人身权利: ①未承担赔偿责任,侵犯周女士的身体权与健康权。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健康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场未及时清理地面湿滑隐患,导致周女士摔倒骨折,损害其身体组织完整性,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②擅自拍摄并转发照片且引发调侃,侵犯周女士的肖像权与名誉权。一方面,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商场保安未经周女士同意拍摄其摔倒照片并转发至工作群,属于擅自公开他人肖像,侵犯肖像权;另一方面,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群内员工对照片调侃的行为,可能降低周女士的社会评价,损害其名誉,商场作为群管理责任方,未及时制止该行为,需对名誉权侵权承担相应责任。 Lavf57.6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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