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1、什么是合同(含义、种类、原则、意义、保障)
2、如何订立合同(什么是要约、要约邀请、承诺、新要约)(重点)
3、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难点)
4、合同的形式(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的含义、优缺点、适用情况)
学习目标
浏览课本P22-28,找出下列问题并作出标识。
以案说法:很多人都都知道7天无理由退货。但一位路先生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于是路先生将网购平台诉至法院,不过最终法院支持了商家的做法,那么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议一议:
①什么是合同?你知道生活中还有哪些合同种类?从此案及判决来看,订立合同有何重要意义?
②路先生与网络商家素未谋面,那他们之间的合同又是如何订立的呢?这是属于什么形式的合同?
问题①:什么是合同?你知道生活中还有哪些合同种类?从此案及判决来看,订立合同有何重要意义?
含义
种类
订立原则
意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订立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自愿原则】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思考: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为什么?
注意:这里的合同是一种债权关系,
因物权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而订立的协议不适用于这里的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订立的协议属于劳动合同
合同的实质:债权关系。多数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对等的,所以在大部分合同中,合同双方是互为债权债务人
拓展:格式条款(保护弱势地位一方)
目的:保护谈判能力与地位处于弱势的一方
优点:降低交易成本,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缺点:限制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还有可能出现霸王条款
应对:格式条款订立方要遵循公平原则,并采取合理方法提示对方,并对利害条款作出说明
常见格式条款:保险合同、航空或旅客运输合同、供电、供水、供热合同和邮政电信服务合同等
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应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但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甚至不知合同为何物,更不知如何拟定合同条款),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的一方。
×霸王条款
√
商家在网络购物平台发布商品信息
网络商家
路先生
要约
承诺
本案中,路先生与网络商家合同订立过程(结合P28“相关链接”)
路先生选择商品并提交订单
问题②:合同第一原则是自愿,要在此上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那么,路先生与网络商家素未谋面,他们之间的合同又是如何订立的呢?
要约人
受要约人
6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第二阶段
新要约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讨价还价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
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合同的订立过程(两个阶段)
1、合同的订立过程(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要约 含义
要件★
约束
承诺 含义
要件★
生效
新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人;接受→受要约人)
①内容具体确定,如数量/质量/单价等。(≠要约邀请)
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交易秩序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①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②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的定的除外。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正宗的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正宗的北京烤鸭,18元一只,快来尝,快来买!”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举例 ①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
②★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 内容具体明确,具备使合同订立所必须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
要约
比较鉴别
一般情况下,商业广告和宣传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下面两张图的价格都是要约吗?(结合P25“相关链接一”)
区分: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明确的品质、价格、活动优惠等,则属于要约,不得反悔,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模糊的为要约邀请,无需承担责任
注意:要约邀请后是要约,不是承诺。比如你拿小广告(要约邀请)去超市购物(要约)、付款(承诺)回家
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材料一:2018年3月 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材料二: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材料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回归教材:P24“探究与分享”
P24探究与分享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镜头一: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10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同意每件59元的价格卖给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明日即发货。”
要约人:甲公司
要约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 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受要约人:乙公司
承诺
同意每件59元的价格卖给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明日即发货。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P24探究与分享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镜头二: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要约
承诺
(1)无效合同:(从严认定)
①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②违背公序良俗
③合同的主体不适格
④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2)有效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2.合同的生效(注意: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
提示:效力待定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合同内容全部或部分无效
合同存在瑕疵或效力不确定,不能产生预期法律约束力
在莎士比亚的戏剧《威尼斯商人》中,狡诈的夏洛克与安东尼奥约定,若在三个月期限内未能清偿债务,就要由夏洛克在安东尼奥心口所在处取一磅肉。
Q:在现实生活中,像“夏洛克”们与“安东尼奥”们订立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无效。虽然双方形成共识,但是相关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此类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合同订立≠合同有效
P25探究与分享
问题②:路先生与网络商家订立的合同是属于什么形式的合同?
生活中,有书面合同,还有口头合同。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直接履行行为
特定形式
合同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法律法规规定
当事人约定
虽然民法没有明文规定签订合同一定要书面合同,但有一些特定情况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能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路先生与网络商家订立的合同属于书面合同。
生活中,有书面合同,还有口头合同。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直接履行行为
特定形式
合同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法律法规规定
当事人约定
虽然民法没有明文规定签订合同一定要书面合同,但有一些特定情况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能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书面合同
问题3:路先生与网络商家之间的合同是属于什么形式的合同?
1、口头合同
(1)含义: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2)优点: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3)适用范围: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如商店中的零售、熟人之间的小额借贷等。
(4)缺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2、书面合同
(1)含义: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优点: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3)适用范围:因此,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对比
形sora式 优缺点 适用范围 成立条件
口头合同
口头语言 便捷 难以举证
容易忘记
易生纠纷 金额较小
即时清结
权义简单 口头允诺
书面合同 合同书
信件、电报
电传、传真
数据电文 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有助守约方追究责任
为处理纠纷提供证据
有利于案件公正裁决 金额较大
关系复杂
履行期长 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签订确认书
总结:“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更可靠。
拓展延伸
以下两种情形口头合同无效:
(1)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如劳动合同、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仲裁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合同、抵押合同等。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若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确有意义。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课堂小结
订立合同学问大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含义
种类
订立原则
意义
要约
承诺
合同订立的阶段
合同的效力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合同的产生
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树立合同意识
课堂检测
1.(2024河北衡水期末,改编)2023年7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乙公司牛肉的意向书。随后,乙公司回复:“牛肉每千克75元,500千克起售,如果同意,请于7月10日前回复。”2023年7月12日,甲公司回复:“如果价格降低至每千克70元,则愿意购买1 500千克。”随后,乙公司回函同意甲公司的条件,但需要货到立即支付货款,不得拖欠。据此可知( )
①甲公司的意向书是希望乙公司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乙公司的第一次回函是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
③甲公司的回复是希望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有法律效力
④乙公司的第二次回函构成承诺,双方合同成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乙公司的第一次回函是向甲公司发出要约,不是承诺,②错误。乙公司的第二次回函同意甲公司的条件并提出支付货款方式,属于新的要约,不构成承诺,双方的合同未成立,④错误。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乙公司牛肉的意向书(内容不具体明确,不含有当事人愿意接受约束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是希望乙公司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①正确。甲公司的回复是新的要约,即希望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③正确。
2.赵某对李某表达了要将自己手机以1000元卖出的想法,李某并未回应。第二天李某找到赵某,并表示愿意以800元购买他的手机,双方成交并完成了交付。由此可见( )
①赵某对李某表达要卖手机是要约
②李某表示愿意以800元买赵某手机是承诺
③订立合同必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④手机交付之后所有权转移到李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①④:赵某对李某表达了要将自己手机以1000元卖出的想法,李某并未回应。第二天李某找到赵某,并表示愿意以800元购买他的手机,双方立即完成了交付。由此可见赵某对李某表达要卖手机是要约,手机交付之后所有权转移到李某,①④正确。②:第二天李某找到赵某,并表示愿意以800元购买他的手机,这是新要约,②错误。③: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才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院可以依法对违法合同宣布无效,③错误。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在某书店的网站上购买了两本书,由于书的价格稍贵,李某通过QQ与书店客服讨价还价,最后以68元的价格成交,并承诺10天内送货,于是李某当即付款。半个月后,李某仍没有收到购买的书,和书店联系后,书店以没有书面合同为由予以推辞,从而引起纠纷。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订立合同的过程角度,分析说明李某与书店的合同是否成立。
(2)从订立合同的形式角度,分析说明书店的理由是否合理。
(1)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本案中书店以68元价格成交,10天内送货等交易事项是要约,李某在该网上付款购书的行为是承诺。本案已完成要约与承诺这个过程,所以该合同成立。
(2)不合理。书面合同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李某与书店客服的QQ聊天记录就是一种数据电文,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所以书店的理由不合理。
参考答案:
误区警示
1.房地产开发商在广告中标注小区的价格及配套运动设施,这一标注应视为要约邀请。
2.乙收到甲发出的要约后当即回函承诺并通过快递次日送达甲,甲于第三日才拆开函件,甲乙合同于第三日成立。
3.同为15周岁的小明和小华通过房屋中介在校外租了一间房,每人预付了500元租金,两人父母均不同意,房屋中介可以不退还预付租金。
×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房地产开发商在广告中标注小区的价
格及配套运动设施, 该标注具体明确, 会对购房者产生重要影响, 应视为要约。
×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乙收到甲发出的要约后当即回函承诺并通过
快递次日送达甲,甲乙合同于第二日承诺到达甲时成立。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状态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经其监护人追认有效。小明和小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校外租房与他们的年龄和智力状态不符,两人父母没有追认,租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中介应当退还两人的预付租金。
4.王某通过微信聊天从李某处购买了一个空气炸锅,这里的合同形式属于口头合同。
5.老李跟熟人老王借款10万元,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老王应要求老李写借条。
×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所以这里的合同形式属于书面合同。
√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 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借条属于书面合同的具体形式。虽然老王与老李是熟人, 但是借款数额较大, 老王还是应要求老李写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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