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雪花的快乐
徐志摩
本讲纲目
一、新月社及新月派
二、徐志摩简介
三、徐志摩诗歌创作的分期、内容及特色
四、徐志摩诗歌创作的地位
五、《雪花的快乐》分析
一、新月社及新月派
新月社:1923年,梁启超、胡适、徐志摩、余上沅、丁西林、林徽音等人在北京组织新月社,以俱乐部的形式举办活动。
《晨报副刊》、《诗镌》、《剧刊》、《新月》月刊、《诗刊》、《新月诗选》
新月派:也称格律诗派。新月派关于诗歌的主要观点是三美原则,认为“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闻一多:《诗的格律》)
二、徐志摩简介
徐志摩 (1897~1931),笔名南湖、云中鹤等,于12月28日出生于海宁县硖石镇一个富商家庭。
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
1916年秋天入天津北洋大学法科的预科学习。北洋大学法科并入北京大学,他转入北京大学法科学习。
1918年6月,拜梁启超为师;同年9月,入美国克拉克大学社会学系学习。1919年6月,毕业于克拉克大学;9月,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学政治。
1920年9月,通过论文《论中国的妇女地位》答辩,得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后,赴英国,入伦敦剑桥大学研究院为研究生,学政治,拟攻博士学位,开始对文学产生极大兴趣。
1921年(25岁)在英国认识狄更生、林徽因。经狄更生介绍,入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后因为追求林徽因,未毕业即回国。
在剑桥期间,他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
1923年,参与发起成立新月社。并加入文学研究会。1924年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现代评论》周刊,任北京大学教授。
1926年在北京主编《晨报》副刊《诗镌》,与闻一多、朱湘等人提倡新格律诗。1926年移居上海,任光华大学、南京中央大学教授。
1927年参加创办新月书店。次年《新月》月刊创刊后任主编。
1930年任中华文化基金委员会委员,被选为英国诗社社员。同年冬到北京大学与北京女子大学任教。
1931年初,与陈梦家、方玮德创办《诗刊》季刊。
同年11月19日,由南京乘飞机到北平,因遇雾在济南附近触山,机坠身亡。
诗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
名篇有:《再别康桥》、《沙扬娜拉》、《山中》、《月下待杜鹃不来》、《为要寻一个明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