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通用版六年级数学思维专题训练
第1讲:混合运算技巧
●概念回顾
●运算顺序
1.一级运算:加法、减法
2.二级运算:乘法、除法
3.三级运算:乘方
4.在同级运算中,从左至右依次计算;在混合运算中,先算三级,再算二
级,最后算一级。
5.如果有括号,就先算小括号里的,再算中括号里的,最后算大括号里的。
●带符号搬家
在没有括号的加减混合运算之中,且是同级运算中,加数或减数可以带着
前面的运算符号“搬家”,与其他数交换位置进行计算,不会影响运算结果。这
里的同级运算是指同为一级运算(即只包含加法和减法)或同为二级运算(即
只包含乘法和除法)。
●括号在混合运算中的应用
1.如果一个表达式中有括号,那么在进行混合运算时,首先要计算括号内
的内容;
2.括号可以改变运算的优先顺序。
●小数、分数和百分数的计算方法
1.先将小数、百分数化成分数,带分数化成假分数,再进行运算,最后约
分;
2.如果加数或减数是非整数,我们可以先把它们当作与之接近的整数进行
计算,然后按照“多加则减去,少加则加上,多减则加上,少减则减去”的原
则处理原数与整数相差的部分。
●●典型例题
1.计算下列算式:1736(153-54)-47
【解析】先去括号,再带符号搬家,再加括号。
1736-(153-54)-47
=1736-153+54-47
=1736+54-153-47
=(1736+54)-(153+47)
=1790-200
=1590
答案:1590
2.计算下列算式:号÷3.6÷20%
【解析】先将小数、百分数化成分数,再除法变乘法,最后约分。
号÷3.6÷20%
号×骆÷品
号×酷×8
=4
答案:4
●●同类练习
号×0.75-(6-25%)
1号+(4号-2生)×”÷哥
●●拓展练习
号÷[0.5+(2.2+)÷]
0.4×[号÷2号×(4.3-1.8)]×11
●●方法总结
●应用三个原则
1.整体性原则:乘除混合运算统一化乘,统一进行约分;加减混合运算按
正负数分类,分别统一计算,或把带分数的整数、分数部分拆开,分别统一计
算。
2.简明性原则:计算时尽量使步骤简明,能够一步计算出来的就同时算出
来;运算中尽量运用简便方法,如:五个运算律的运用。
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它们的和不变,即a+bb+a。
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再加上第三个数;或者
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和第一个数相加,它们的和不变,即(a+b)+c-a+(b
+c)。
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它们的积不变,即a×bb×a。
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再乘以第三个数;或者
先把后两个数相乘,再和第一个数相乘,它们的积不变,即(a×b)×c=a
×(b×c)。
乘法分配律:两个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可以把两个加数分别与这个数相
乘再把两个积相加,即(a+b)×c=a×c+b×c。
3.分段同时性原则:对一个算式,一般可以将它分成若干小段,同时分别
进行运算,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
(1)运算符号分段法。有理数的基本运算有五种:加、减、乘、除和乘方,
其中加减为第一级运算,乘除为第二级运算,乘方为第三级运算。
在运算中,低级运算把高级运算分成若干段。一般以加号、减号把整个算
式分成若干段,然后把每一段中的乘方、乘除的结果先计算出来,最后再算出
这几个加数的和。
把算式进行分段,关键是在计算前要认真审题,妥用整体观察的办法,分
清运算符号,确定整个式子中有几个加号、减号,再以加减号为界进行分段,
这是进行有理数混合运算行之有效的方法。
(2)括号分段法。有括号的应先算括号里面的,在实施时可同时分别对括
号内外的算式进行运算。
(3)绝对值符号分段法。绝对值符号除了本身的作用外,还具有括号的作
用,从运算顺序的角度来说,先计算绝对值符号里面的,因此绝对值符号也可
以把算式分成几段,同时进行计算。
●三个概念的性质
1.如果a,b互为相反数,那么a+b=0,a=-b。
2.如果c,d互为倒数,那么cd1,c=
3.如果x=a(a>0),那么a或-a。
●●专项练习
号×青+是÷3
(吉+号)×5×3
品×是+品×
器÷指×司+
号-(寺÷品+)
(号-)×7-品
100÷1.2×3÷号×1号
99×月-0.625×68+6.25×0.1
青×23号+16×号+号×青
51号÷号+714÷¥+91÷号
(-日)÷(1浮-日+7)
1.8×号×5-1.2÷号
9.75-(5号+3÷+0.5)
(¥-0.1÷2)×最+12÷13
+8LzL-εS+zZL8-(祀-)+L+(6-)+9-
L÷T×(SL0-)
(十-)×忆-2-
9÷SE8-SZ×SE8
是-+%SL-£÷b
参考答案
●●同类练习
号×[0.75-(6-25%)]
1培+(4培-2学)×”÷
号×[厚-(五-]
告+(语-是)×”×号
=号×[厚+-6]
=若+(语-9)×9×号
号×1-6]
=岩+9
=号×品
:+号
●●拓展练习
号÷[0.5+(2.2+号)÷]
0.4×[号÷2号×(4.3-1.8)]×11
=号÷[3+(号+号)×]=号×[÷号×2.5]×11
=号-[3+号×]
=号×5×11
号÷引
=22
号×号
器
●●专项练习
是×+÷3
(吉+号)×5×3
品×景+是×
号×青+×寺
=言×5×3+号×5×3
=品×务+吕×3
=(号+是)×
=3+10
=品×(务+素】
=1×
=13
=品×劳
寺
=景
器÷器×+
号-(房÷正+)
(号-)×7-
=器×器×音+
=号-(侍÷品+)
马×7-音×7-品
=号+
=号-(号×9+)
=5-3-
等
=号-(号+)
=5-(6+景)
=号-号-青
=5-1
=
=4
100÷1.2×3÷号×1
99×-0.625×68+6.25×0.1
=100×号×3×号×器
=99×吾-音×68+器×ò
=100×3×名×号×器
=99×音-音×68+音×1
=300×1×号
=×(99-68+1)】
=20×19
=×32
=380
=20
等×23号+16×号+号×
=号×(23号+4+京)】
=号×(4+23+最+)
=号×28
=16
51号÷号+71浮÷¥+91÷月
=(50+号)÷号+(70+子)÷子+(90+号)÷
=50÷号+号÷号+70÷子+子÷子+90÷号+号÷号
=50×+1+70×号+1+90×号+1
=30+40+50+3
=123
(-日)÷(1-8+五)
原式的倒数为:
(1浮-日+五)÷(-)
=子×(-号)-日×(-号)+7×(-号)
=-2+1+(-8)
=一胃
所以(-)÷(1-日+五)=-昌
1.8×号×5-1.2÷号
=1.8×5×号-1.2÷0.4
=9×吾-3
=5-3
=2
9.75-(5+34+0.5)
(-0.1÷2)×毫+12÷13
=9.75-(5+3.25+0.5)
=(-品×)×是+
=9.75-(5+寺+3++0.5)
=(-六)×最+号
=9.75-(5+3.75)
=(亮-六)×语+号
=9.75-5-3.75
=×帝+最
=9.75-3.75-(5+寺)
=市+号
=6-5-
=1
=1-
=号
4÷3-75%+号-
8.35×2.5-83.5÷6号
=-是+-
=8.35×2.5-83.5÷(6+号))
=诗+寺-(+)
=8.35×2.5-83.5×0
=号-1
=8.35×2.5-83.5×0.15
=号
=8.35×2.5-8.35×1.5
=8.35×(2.5-1.5)
=8.35
-2-24×(号-号+)
(-0.375)×1号÷1
=-16-(24×号-24×号+24×)=(-昌)×号÷号
=-16-(8-20+18)
=-是×号×司
=-16-6
-器
=-22
-5号+(-9号)+17¥+(-3号)
=(-5-号)+(-9-号)+(17+)+(-3-3)
=(-5-9+17-3)+(-号-号+-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