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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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政治认同:认同民法的作用,认真学习民法知识。 法治意识:: 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做守法和遵守公序良俗的公民。 公共参与: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01 03 什么是民法?民法调整的范围? (P2-3) 02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P3-4) 阅读教材P2-4的内容,找出以下问题的答案并圈画好。 问题导学 04 05 民法典有何意义?(P2-3)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P3-4)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哪些?(P3-4) 第一部分 认识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的“守护神” 议学情境1:认识民法——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结合视频及预习内容,思考:民法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学习民法典有什么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意义:①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②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与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我们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相关链接p3 6 1. 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例如:生命、健康、姓名、肖像等人格利益;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 财产关系 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Eg: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继承关系等) 注意: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好意施惠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不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事例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自然人甲与乙结成的婚姻关系 ②张某与好朋友经济上的借贷关系 ③检察院针对李某涉嫌诈骗案对其提起公诉 ④某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丁某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同样是公民与政府,下列两种情境下,二者的是否都是平等的主体关系? 情境一:政府通过竞标方式,向某商店采购了一批办公电脑。 情境二:由于某商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政府对其进行了罚没,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深入理解平等主体 是 否 8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的是( ) A.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B.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 C.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D.丁许诺其女友如果求职成功就陪其出国旅游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系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B 正确。A反映的是公司与其隶属的内部生产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C反映的是税务管理机关与自然人的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D属于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好意施惠)等由道德规范层次调整的社会关系,不会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这三个选项反映的关系都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B 易错提醒: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课件整理制作 微信公众号@爱上高中政治 艾小志老师倾情制作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艾小志老师微信/QQ:791911607 9 第二部分 认识民事法律关系 议题二:民事法律关系是如何构成的? ——从“网购纠纷案”分析 以小组为单位讨论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分别是什么? 议学情境2:网购引纠纷 【案例】小柯在某购物平台网购了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收到货后发现商品质量有瑕疵,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小柯寄回商品后,左等右等却等不见新靴子。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货款。眼见钱财两空,小柯一气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介入调查后,小柯提供了当时保存的聊天记录。经过查证,发现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议成立,人民法院要求卖家立即退款,并对卖家予以相应警告。小珂成功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①主体:小柯和卖家。 ②客体: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和2085元。 ③内容:小柯与卖家的权利与义务 小柯:享有的权利是从卖家换回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收到卖家退回的2085元现金;承担的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收到的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 卖家:享有的权利是从小柯那里收回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承担的义务是向小珂提供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或退还2085元现金。 民事权利:“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有没有资格”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确认):“有没有能力”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受年龄、智力限制(分为无、限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注意: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已经取得某民事权利。例如:有资格享有“汽车所有权”,但不一定实际拥有汽车。 名词点击 注意: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有民事行为能力 ①含义: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权利: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判断: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人的年龄、智力状态而有所不同。 × 13 下列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 A.7个月的胎儿 B.满月的婴儿 C.会画画的猩猩 D.英雄烈士 【答案】B【详解】AB: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义务责任的资格。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7个月的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满月的婴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A错误,B符合题意。C:动物不属于民事主体,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C错误。D:死亡的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D错误。 B 第三部分 明确民事行为能力 ——从“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案例分析 议学情境3:未成年人高额打赏 13岁的初中生小林用母亲手机观看游戏直播,为“打赏”主播,先后充值8万元。母亲发现后联系平台要求退款,平台以“用户自愿充值”为由拒绝。 议学探究三: 1、小林是否具备独立实施“8万元打赏”的民事行为能力? 2、母亲能否以“小林未成年”为由要求平台退款?法律依据是什么? 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P4)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下列情形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1、15岁的小李辍学后在一家餐厅打工,每月工资能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开销,他与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 ) 2、老张因突发脑溢血昏迷不醒,在昏迷期间,别人代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 3、17岁的高中生小王,利用课余时间做家教,每月收入能满足自己大部分开销,他购买一台价值5000元电脑的行为有效。( ) × × × 15岁未达到16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老张昏迷不醒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并非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该合同无效 。 虽然小王17岁且有一定收入,但他仍是高中生,主要生活来源并非劳动收入,不属于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5000元电脑超出了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所以该行为在未经同意或追认前效力待定,不能直接认定有效。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p3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所购得商品的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品 ②甲从乙处借款1万元的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货币 ③甲假冒乙的商标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标 ④甲散布乙整容谣言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隐私利益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C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在甲从乙处借款1万元的债权关系中,甲的权利和乙的义务都指向乙的出借货币行为,甲的义务和乙的权利都指向甲要偿还货币行为, 在甲散布乙整容谣言的侵权关系中,谣言不是真实的,未涉及隐私,这一侵权关系的客体是名誉利益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思考: 1:拾金不昧是道德还是法律要求? 2:小林能不能要那五百元酬谢金? 3:如果小林归还皮包后,失主变卦不肯付酬金怎么办? 悬赏广告 案例分析 1:拾金不昧是道德还是法律要求? 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要求。 ①法律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失主,如果据为已有,拾得人就构成“不当得利”。从法律层面看“拾金不昧“是公民的一项法律义务,小林需将失主皮包归还失主。 ②从道德层面看,“拾金不睫"是遵守公序良俗的表现,小林也应立即将失主皮包归还失主。 2:小林能不能要那五百元酬谢金? ①法律规定,杈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②失主发布的“悬赏广告"已具有法律效力,拾得人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所以小林父母的说法是有法律依据的,当然,放弃报酬也是行使权利的表现。 3:如果小林归还皮包后,失主变卦不肯付酬金怎么办? ①法律规定,权利与义务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诚信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②小林归还皮包,表明小林履行了拾得遗失物的义务人的责任,失主同样也应该履行交付承诺酬金的义务,以保障小林获得酬金的权利,否则视为违约,小林有权主张其获得酬金的权利。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了解)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1)原因: P5末段 (2)体现: P5末段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25 第四部分 民法基本原则 ——民事活动的“指南针” ——从“六组案例”看原则的具体应用 议学情境4:原则冲突的典型案例 1、某商家搞“买一赠一”活动,以赠品送完为由拒绝赠送。 2、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规定“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 3、开发商强制业主购买“捆绑车位” 4、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5、孟某、蒋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 6、某企业排放污水污染农田,辩称“当地没有禁止排污规定” 议学探究四:上述案例中,商家、公司等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民法基本原则?结合课本第六页知识,你如何理解该原则? 违反公平原则 违反自愿原则 违反平等原则 违反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违反绿色原则 违反诚信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 内涵 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必要性 ①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②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内容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平等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法律地位平等;合法权益平等保护) 自愿原则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不得强迫) 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利益均衡,程序上的不偏不倚和结果上的公平合理) 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得隐瞒重要事实) 守法和 公序良俗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善良风俗) (提醒: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绿色原则 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以下甲的行为违背了这一原则的是(   ) A.甲方在合同中加重乙方义务,并注明“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B.甲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品排入河流,致使水体污染 C.甲明知其房屋南面邻地将建高楼,而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乙 D.甲男与乙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乙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 C 违背公平原则 违背绿色原则 违背诚信原则 违背自愿原则和公平原则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 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构成要素 课堂小结 民法调整 主体 客体 内容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3 主观题答题术语背诵 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典》规定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具体运用:XXX违反了/遵守了XX原则/法院在审理某一案件中遵循了XX原则(根据材料选用)。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具体运用:在某一案件中,XXX已达到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所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具体运用:XX年龄是XX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从事民事活动需要由法定代理人监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法律,监护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ShanaEnco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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