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12-10
|
49页
|
999人阅读
|
5人下载
普通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课件聚焦《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覆盖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利等高考核心考点,依据课标要求对接高考评价体系,通过体系构建与核心考点解析明确人身权利等高频考点权重,归纳选择、案例分析等常考题型,体现备考针对性与实用性。
课件亮点在于高考真题训练与应试技巧指导,整合2023-2025年多省市真题,如解析“人肉开盒”侵犯隐私权案例培养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易错矫正纠正“同名即侵犯姓名权”等误区,帮助学生掌握考点突破方法提升得分率,教师可据此系统梳理考点,精准指导学生高效冲刺高考。
内容正文:
2026年高三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3.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了解合同订立的程
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4.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课标要求
2
考点 考查年份 考情分析与预测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2025:广东14、15;安徽14;浙江1月20;黑吉辽蒙15 ;北京18;安徽19;河北18;
2024:福建15、16;江苏13;北京9、10;湖北9;14;河北19;浙江6月27;湖南19、黑吉辽18
2023:辽宁13、北京、福建、湖南、湖北 试题往往结合具体案例,考查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提升学生运用必备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探索、语言表达能力及信息获取、理解掌握、知识整合等能力。命题形式包括选择题、非选择题、非选择题往往综合考查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及社会争议解决方式。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5:江苏12;山东12;河北15;湖北11;
2024:湖南15;河北13、14;山东15;新课标11;浙江1月21、安徽卷
2023:新课标卷11、全国甲卷、海南、辽宁、浙江1月
3
问题引领
1.民法的作用和调整对象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要素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德治和法治相结合。
4.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必要性、调整范围和具体内容
5.人身权利有哪些,最基础的权利是什么,为什么?
6.姓名权的含义、作用和权利
7.肖像权的主体、含义和权利
8.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内容和要求
9.隐私权的含义和保护隐私的意义
10.维护个人信息的原因、如何使用及意义
体系构建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
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姓名权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
有利于
肖像权
人格权
身份权
5 1 P P T 模 板 网 w w w.5 1 p p tmoban.c om
5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内涵: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注意:
①平等: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②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公民都是自然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非法人组织: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名词点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注意:个人(自然人)不能成为法人,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法人组织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自己的财产为限承担民事责任;
非法人组织因为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不止以自己的财产为限。
民事
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亲权、亲属权、监护权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7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利益等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名词点击: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1.民事权利——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2.民事义务——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3.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例:胎儿有继承权吗?答案是有。
4.民事行为能力——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承担”→受年龄、智力限制)
例:十岁的孩子能自己一个人去买房吗!答案是不能。
3.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 必要性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3)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4
2. 内容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1、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和赵某达成著作使用协议,李某一次性支付赵某20万元获得赵某的某项著作三年的使用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王某未经李某同意便翻看其日记并公布于网络,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C.小明去宠物店体验“撸猫”项目时被宠物猫抓伤,宠物店侵害了小明最基本的权利,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宠物猫
D.张某从银行借款10万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万元
B
典例跟踪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的是( )
①李某不满邻居举报其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车充电,由此引起纠纷
②某市质检部门对某制假售假企业处以十万元罚款,企业表示不服
③两名同学约定周末一起去体育馆打球,一方未到,另一方不谅解
④赵某因矛盾在社交平台上肆意谩骂诽谤攻击周某,使得周某不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对应正确的是
①所有权关系的客体——物
②债权关系的客体——人身利益
③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④人身关系的客体——行为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C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据此可知,①③对应正确,②④对应错误。
18
4、2025年5月迎来第五个 “民法典宣传月”,这部 “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贯穿生活各领域,是守护人民权益的宣言书与保障书,而民法基本原则则是民法体系的 “灵魂” 与 “总纲”。以下案例与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①甲酒店订房标 “不可退款”,消费者因地震取消被拒退款 ——合法原则
②建筑公司施工为省钱缩减环保措施,扬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公序良俗原则
③某商家以次充好,将翻新机当作全新手机卖给消费者——诚信原则
④小李在某餐厅用餐后,餐厅强制收取高额餐具消毒费——自愿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④
C
核心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的重要性: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的类别: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重要性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侵权责任 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侵权表现
生命权
侧重生命延续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
侧重身体完整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
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1.姓名权
(二) 姓名肖像受保护
依据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内容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①决定权: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②变更权: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使用权: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普通人可以重名。
2.肖像权
含义 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内容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要求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注意: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①未经允许擅自使用。②以营利为目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肖像侵权的主要有:①新闻报道或公共宣传等拍摄或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②通缉逃犯和罪犯使用他人肖像。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 名誉权
(1)名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名誉权: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护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
(3)名誉权的要求: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特别提醒: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典》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2. 隐私权
(1)内容
①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隐私权是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的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
(2)要求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3)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 个人信息权
(1)原因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2)要求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3)意义
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某校高一学生林某,觉得自己的姓氏太过普通,听闻有人通过花钱找“大师”改姓名来转运,便打算瞒着父母花高额费用进行改名。他认为自己有随意处置自己姓名的权利。对此,下列关于姓名权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姓名权仅涉及个人喜好,可完全按照个人意愿随意更改,不受任何限制
②未成年人不具有姓名权,只有成年后才拥有自主决定姓名的权利
③更改姓名不仅是个人行为,还可能影响到社会管理秩序以及他人对自己的识别等,不能任性而为
④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享有姓名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典例跟踪
2、某知名网红主播吴某在直播过程中,未经朋友陈某同意,将陈某与其发生争执的全过程拍摄下来,并发布到社交平台。视频中清晰呈现陈某的面容,还添油加醋描述陈某的性格缺陷。该视频发布后迅速传播,陈某遭到众多网友的恶评与谩骂,致使陈某精神状态极差,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下列对吴某侵权行为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通过恶意贬损导致社会评价降低,侵犯其荣誉权
②因未将陈某肖像用于商业用途,未侵犯其肖像权
③因擅自公开陈某的私人争执过程,侵犯了其隐私权
④因造成陈某严重精神损害,侵犯了其健康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3、北京大学助理教授韦东奕开通社交平台账号后,大量粉丝不顾韦东奕是否同意,围观他在食堂吃饭,甚至轮流坐到他身旁拍照、合影,宛如“打卡”旅游景点。上述粉丝( )
①拍照行为可能侵犯韦东奕的隐私权
②所做出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人身自由
③应树立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④因影响韦东奕就餐而损害其健康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4、近年来,因“人肉开盒”行为引发的网暴事件时有发生。所谓“人肉开盒”,即通过不当手段获取信息主体的个人及家庭隐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并将其曝光于网络的行为。“人肉开盒”行为( )
①违反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损害了被开盒者的人格权
②侵害被开盒者的名誉权,违反民法保护人格尊严的要求
③侵犯被开盒者最基础的个人权利,破坏了和谐网络环境
④侵害被开盒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纠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2.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民币10万元。
纠正: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客体为还债行为,即老王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行为。
3.15周岁的李同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认可其民事活动。
纠正:自然人自出生起就具有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但15周岁的李同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自身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果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就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具备法律效力。
4.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纠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易错矫正
5.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纠正:姓名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权利,而不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的权利。
6.与他人同名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
纠正: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等情形,若与他人同名纯属巧合,则没有侵犯他人姓名权。
7.甲乙之间有矛盾,甲公开丑化乙的照片。因甲不以营利为目的,故甲并未侵犯乙的肖像权。
纠正: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要件。无论是以营利为目的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使用某人肖像,都必须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8.甲谎称并散布乙的俏容是整出来的,使乙的声誉受损,甲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纠正:甲谎称并散布乙的俏容是整出来的,故甲所散布的就不是真实的信息,未侵犯乙的隐私权,而是通过诽谤方式对乙实施了名誉侵权。
1、(2025·浙江·高考真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真题演练
2、【2025·广东·高考真题】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①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③属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范畴,①③正确。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②错误。④属于情谊行为,不是民法调整范围错误。
B
3、【2025·黑吉辽蒙卷·高考真题】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合同关系是一种债权。①正确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②正确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错误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例不是特定情形,④错误。
A
4、【2025·安徽·高考真题】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例中( )
①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②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安全消费的权利主要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①未体现。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乙公司以假充真,②正确。人民法院的调解协议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③错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④正确。
C
5、【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正确。侵权责任构成要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王某的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②正确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③未体现。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④错误。
A
6、(2024·浙江·高考真题)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7、【2024·北京·高考真题】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只是客观陈述事实,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C
8、【2024·河北·高考真题】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①正确。电话信息是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②正确。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④错误。
A
9.(2024福建,15,3分) 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稿定PPT
稿定PPT,海量素材持续更新,上千款模板选择总有一款适合你
02
10.(2023·北京·统考高考真题)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D
11.(2023·湖北·统考高考真题)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详解】①: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因此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说法正确。②:甲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而没有违反民法的诚信原则,②观点不符合题意。③: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排放噪音和热浪,因此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说法正确。④:甲虽然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但也侵犯了邻居乙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因此甲违法,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12、(2023·湖南·统考高考真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13.(2023新课标,22,3分)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46
14.(2023海南,15,3分)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稿定PPT
稿定PPT,海量素材持续更新,上千款模板选择总有一款适合你
02
15.(2023·山东·统考高考真题)某校一个学习小组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开展探究活动,收集到以下资料。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知识,就如何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说明你的观点,并阐明理由。
某地保障房主管部门拟公示信息申请人员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人口情况、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申请住房门牌号。申请结果信息:申请人员的摇号结果、配租结果。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三)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稿定PPT
稿定PPT,海量素材持续更新,上千款模板选择总有一款适合你
02
【答案】①二者存在一定的冲突,政务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然而,政务人员在处理和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的过程中,泄露公民信息以及信息公开过程中披露或提供超出必要限度的个人信息等现象,使得公民个人信息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最终导致了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若公开信息不规范,将有可能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给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造成不良影响。
②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务信息时一定要处理好“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既要兼顾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也要保护好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让信息公开变成隐私信息“裸奔”,给公民造成极大的信息安全隐患。
③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平衡、依法履职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平衡,相关部门要依法取得他人信息并确保信息安全,对公民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要坚持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