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版高中政治·新课课件(选择性必修部分)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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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法律与生活》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系统讲解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及一般与特殊侵权责任等核心知识。通过“朋友圈骂人侵权”案例导入,衔接民事权利与义务前序内容,以议学活动、案例分析和表格对比为学习支架,帮助学生构建知识脉络。 其亮点在于采用案例教学法,结合电梯劝阻吸烟案、高空抛物案等实例,通过议学活动引导学生理解情理法关系,突出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培养。高考真题解析与易混易错总结助力巩固,学生能提升用法能力,教师可直接利用丰富案例与习题资源优化教学。

内容正文:

选必2 《法律与生活》 2026版 高中政治 · 新课课件 全书逻辑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教学重点)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保障各类物权 尊重知识产权 订立合同学问大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家和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夫妻地位平等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立足职场有法宝 心中有数上职场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认识调解与仲裁 解析三大诉讼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全书学业要求 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思想政治课程标准》规定 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学生能够结合生活实际,更加全面地认识公民的民事权利与义务;更为具体地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责任,以及与创业和就业相关的法律制度;更为理性地看待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懂得调解、仲裁、诉讼等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提高主动学法的意愿、自觉用法的能力。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选必2《法律与生活》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教学重难点 课标要求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教学重点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理解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教学难点 区分一般侵权责任和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区分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预习导航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朋友圈骂人 法院:构成侵权! 导入新课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1万余元。 议学活动一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如果小杰在三年后再去起诉,还有效吗?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案例中实施侵害行为的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小壮是高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的规定,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实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在学生管理上存在疏漏。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因此,小杰在三年后再去起诉无效。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如果小杰在三年后再去起诉,还有效吗?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 ①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 ②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③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④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①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②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惩罚性赔偿 含义: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目的: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民事权利侵权形式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也不同 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举例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财物受到侵害 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 人身财产安全隐患 如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如捡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使用范围 举例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进行修复或者使之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财产损害 如手机被别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损害人身权财产权 如手机被别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如隐私权、肖像权,应当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人身损害的情形 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民事权利侵权形式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也不同 练一练 侵权内容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损害他人财物的 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免责与约定免责的情况。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3.诉讼时效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陈某诉林某返还抚养费纠纷案 案情:陈某与林某2015年结婚,2016年离婚后陈某依约定每月支付儿子小林抚养费,2019 年因怀疑亲子关系停付抚养费。2024 年10月亲子鉴定确认陈某非小林生父,2025年2月陈某起诉要求林某返还此前支付的 3.2 万元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林某以诉求超诉讼时效抗辩。 诉讼时效相关裁判:法院认为诉讼时效应从陈某知道权益受损的2024年 10 月鉴定结果出具之日起算,陈某2025年2月起诉未超三年普通诉讼时效。最终判决林某返还抚养费3.2万元,并支付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知识拓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 13岁(2020年)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0年6月,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议学活动二 任务1:结合法律知识与生活常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 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 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 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 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吴某劝阻方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吴某没有侵害方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方某吸烟的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方某死亡的结果。吴某的劝阻和方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等法律精神,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积极同不良风气及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结合法律知识与生活常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 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即谁主张谁举证)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知识拓展:故意与过失 含义 表现 故意 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一损害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后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 行为人对损害后果的追求、放任心态,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 过失 行为人因疏忽而未履行应有注意义务的一种心理状态。 行为人不希望、不追求、不放任损害后果的心态 注意: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小汽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议学活动二 任务2: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① 本案中驴扬蹄踢坏了小汽车,致使小汽车主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害,驴的主人要为此承担责任。(损害事实、因果关系) ② 但是,驴扬蹄是被斗牛犬咬伤受惊所致,因此,还应当考虑斗牛犬的主人是否存在过错,斗牛犬的主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因果关系) ③ 此外,还应考虑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 (主观过错) 结论:老李无须承担全部责任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自己是否有过错。 一般侵权责任 (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 联系 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 区别 “谁主张谁举证”: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由被告举证: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 刘某诉李某、某物业公司等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情:2 岁的刘某在母亲陪同散步时,被高空抛下的瓷板砖碎片砸中头部致轻伤一级。因事发楼栋未装高空抛物监控,无法锁定具体侵权人。刘某家属将楼栋可能加害的 41 户居民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物业公司辩称已通过张贴提示等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 裁判结果: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符合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形,扣除能证明不在场的住户后,剩余可能加害的居民承担 50% 补偿责任。同时,该小区曾多次发生高空抛物,物业公司却未安装追溯监控且门禁混乱,仅靠宣传提示不足以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故判决物业公司承担 50% 侵权赔偿责任。案件宣判后各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适用情形 推定责任承担方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④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 ⑤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 ⑥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 ⑦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 ⑧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 ⑨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 教育机构 动物园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堆放人 行为人 所有人、管理人 施工人 医疗机构 所有人、管理人 镜头一:小女孩甲(9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路经的王家因昨日买了一条狗让甲害怕,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镜头二:王某家有一恶犬,张某明知此事,但其半夜潜入王某家中欲偷狗贩卖,不幸被咬伤。 议学活动二 任务3:上述两个案例中,应该分别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镜头一:甲和乙都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对自己的“勇敢行为”是负不了责任的(尽管其很自信),故应由狗主人承担侵权责任。 镜头二:张某被咬伤属于被侵权人自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王某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 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1248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250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知识拓展:动物致人损害的特定情形 甘肃硫酸洒落致人烧伤案 案情:住户李某将未用完的高浓度硫酸与其他废品一同放在楼道,准备交由回收人员处置,后硫酸不慎洒落。装修工人张某路过时踩到硫酸滑倒,手臂、臀部等部位被严重烧伤,花费了大量医疗费。李某以已叮嘱回收人员妥善处置、硫酸洒落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赔偿,张某遂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硫酸属于高度危险物,此类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李某作为硫酸所有人,无论主观是否有过错都需担责。至于废品回收人员是否有责任,不影响李某对张某的赔偿责任(若回收人员有过错,李某赔偿后可内部追偿)。最终判决李某承担张某全部经济损失 3 万余元,李某当庭履行了赔偿款。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常见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责任承担方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监护人 用人单位 接受劳务一方 生产者 机动车一方 污染者 经营者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类型 内涵 判定条件 举证责任 事例 一 般 情 形 过错 侵权责任 特 殊 情 形 过错推定 侵权责任 无过错 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①客观上: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主观上: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 ③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 负举证责任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 动物园的动物 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 致人损害的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举证 责任理解: 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饲养的动物 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作品的不合理使用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过错推定: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 个人角度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2) 社会角度 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3) 社会角度 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易混易错 1.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在任何时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解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2.侵权就是违约。 【解析】侵权不等于违约。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实施侵权行为将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实施违约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 3.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人必须有主观故意,被侵害事实存在,且与侵害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解析】侵权要件不仅包括主观故意,过失也可能导致侵权。 4.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只能向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解析】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本框小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一般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依据、构成要件 1.(2025高考·安徽)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高考真题解析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借鉴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A大厦外形设计用于白酒酒瓶设计,即使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这种行为也不属于合理使用,而是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④错误。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A大厦,其建筑设计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所以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 A 【 方法 】 排谬法排除②④ 直选法选择①③ 【考点】著作权及其保护、“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诉讼时效、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侵权,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证明乙公司侵权的举证责任,而不是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②错误。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公司 2023 年12月发现乙公司侵权行为,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发现侵权行为到起诉未超过三年,所以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③正确。 2.(2025高考·江苏) 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 高考真题解析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发表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五十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A错误。 D 【 方法 】 排谬法排除ABC 直选法选择D 【考点】姓名权、著作权及其保护、诉讼时效 材料中,冯某的姓名权并未受到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旅行社的不当行为未侵犯冯某的姓名权,C不选。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该旅行社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的风景照是冯某曾发表的,旅行社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D正确。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权利受到某旅行社侵害,遂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未满三年,B不选。 3.(2025高考·河北)下面为小张与其朋友小王的微信聊天内容截图。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第17条属于格式条款,影楼应予以提示 ②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小张承担不利后果 ③若小张胜诉,影楼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责任 ④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考真题解析 若小张胜诉,说明影楼侵犯其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不适用于材料中的侵权情形,③排除。 影楼在协议中预先拟定第17条“影楼拍摄的所有照片均授权本影楼对外宣传、展示等合法使用”,这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未与小张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涉及小张的肖像权,与小张有重大利害关系,影楼应当于以提示,①正确。 A 【 方法 】 排谬法排除③④ 直选法选择①② 【考点】名誉权与荣誉权、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肖像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影楼未经小张允许使用其婚纱照用于宣传,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但未侵犯小张的名誉权,④排除。 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小张若要证明影楼构成侵权,须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②正确。 4.(2025高考·江西)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该借条由丙亲笔书写并签名:“借条今借到甲现金叁万圆整。借款人:丙2022年5月18日”。2个月后,甲请求乙归还借条,乙找寻多次无果后称借条已不慎遗失。下列正确的是( ) ①乙应当赔偿甲3万元 ②甲、丙之间借款关系中,借条属于书证 ③甲仍有权请求丙清偿3万元的借款 ④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已届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高考真题解析 乙接受甲的委托保管借条,双方之间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此时,乙作为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借条的义务。该案中,乙未尽到保管义务,可能需要赔偿甲因证据丢失而造成的损失(如诉讼成本等),但并非直接赔偿借款本金3万元。因为借款债务人是丙,因此乙的赔偿责任仅限于保管过失,而非债务本身,①排除。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等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借条由丙亲笔书写,载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和日期,能直接证明甲、丙之间的借款关系,因此属于书证,②正确。 C 【 方法 】 排谬法排除①④ 直选法选择②③ 【考点】证据含义及其作用;诉讼时效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甲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借款发生于2022年5月18日,虽然至2025年5月甲请求乙归还借条时已逾3年,但因甲丙未约定还款期限,因此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甲主张权利时起算。题干未表明甲曾向丙主张权利,故诉讼时效未起算或未届满,④排除。 借款合同是甲与丙之间的法律关系,借条遗失并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只要借款事实存在,甲仍有权通过其他证据向丙主张还款,③正确。 5.(2024高考·贵州)小王、小李、小张和小孙四位同学都酷爱法律,他们讨论案例时所作的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考真题解析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伤的,饲养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甲被赵某饲养的马踢伤,无论赵某是否存在过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无需甲证明赵某是否有过错,①排除。 丁因犯罪被抓捕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可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丁提起刑事诉讼,④正确。 D 税务部门查实乙少缴漏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对乙追究法律责任,而非违约责任,②排除。 丙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作为行政机关的市场监管部门应举证证明丙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提供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③正确。 【方法】 排谬法排除①② 直选法选择③④ 【考点】违约与违约责任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刑事诉讼 高考真题解析 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其性质取决于宣传单的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以及是否体现了商家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如果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公众订立合同的意愿,则该宣传单可能会被视为要约。反之,如果宣传单没有体现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商品,则视为要约邀请,A排除。 小王是在手机店购买的手机,因此,小王与手机店二者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可见,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B正确。 B 6.(2024高考·江苏)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方法】 排谬法排除ACD 直选法选择B 【考点】违约与违约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及其构成要素、要约与承诺、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C错误。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范,生产商与销售商对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因存在瑕疵而引发的他人损害承担无过失责任,即不论生产商及销售商是否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只需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便须对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D排除。 高考真题解析 请人喝酒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 7.(2024高考·湖北)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方法】 排谬法排除②③ 直选法选择①④ 【考点】合同的含义和种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B 张三没有履行的是请喝酒的合同,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④正确。 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在违约合同中,可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我们觉得需要道歉,只是道德层面的理解,③排除。 8.(2023高考·福建)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满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高考真题解析 C 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 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不符合题意。 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排除①。 【方法】 排谬法排除①④ 直选法选择②③ 【考点】解析民法基本原则、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定继承 9.(2023高考·重庆)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法制意识,尊重法律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②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③丙无视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并有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④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丁有权要求该单位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考真题解析 A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遗弃或逃逸的动物在遗弃或逃逸期间,如果它们造成他人损害,责任应由动物的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①正确。 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应自己承担责任,单位无过错,丁无权要求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④排除。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造成自身损失的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丙无视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应自己承担责任,景区无过错,丙无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③排除。 【方法】 排谬法排除③④ 直选法选择①② 【考点】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法依法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 高考真题解析 D 10.(2023高考·海南)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方法】 排谬法排除①② 直选法选择③④ 【考点】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小赵构成侵权要求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①错误。 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并不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②排除。 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要求: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此可知,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③④正确。 高考真题解析 证据是证明的根据,如果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理不利地位。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故这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③符合题意④不选。 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责任,俱乐部对王某受伤也负有责任,①不选②符合题意。 C 11.(2023高考·河北)王某在某俱乐部滑轮滑时,未戴安全护具,不慎摔倒后受伤,并住院治疗。经查,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②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③俱乐部未尽到安全说明和警示义务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④俱乐部已经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点】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方法】 排谬法排除①④ 直选法选择②③ 12.(2023高考·北京卷)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高考真题解析 【方法】 排谬法排除ABD 直选法选择C C 化学原料泄露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A错误。 本案属于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B错误。 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正确。 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D错误。 【考点】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13.(2023高考·湖北)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高考真题解析 A 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因此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正确。 甲虽然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但也侵犯了邻居乙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因此甲违法,④错误。 甲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而没有违反民法的诚信原则,②不符合题意。 【方法】 排谬法排除②④ 直选法选择①③ 【考点】解析民法基本原则、财产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排放噪音和热浪,因此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正确。 14.(2022高考·海南)张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拴在自家院内。小周(15周岁)路过时拿棍子戏逗,宠物狗受到惊吓挣脱绳子冲出院门,把路过的王爷爷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爷爷的生命权受到侵犯 ②王爷爷的身体权受到侵犯 ③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医疗费 ④王爷爷有权请求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考真题解析 王爷爷被宠物狗撞倒在地,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其健康权受到侵犯,不是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犯,①②不符合题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小周(第三人)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或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③④符合题意。 D 【方法】 排谬法排除③④ 直选法选择①② 【考点】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53 15.(2024高考·辽宁)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消费者的权利、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角度分析作答。 【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可联系教材知识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可联系教材知识消费者的权利。 第二项诉求不会获得支持。乙执行职务的行为与甲心脏骤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乙对甲进行心肺复苏属于见义勇为,符合法定免责条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项诉求会获得支持。商场声明属于格式条款,排除了甲的主要权利,违反公平原则,无法律效力。电冰箱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场应当按照甲的要求承担换货的违约责任。 $我们没有互相在线,然后也没有共同好友,所以说平常大部分咱们碰过一次。小李始终认为,他和赵总的微信朋友圈几乎没有交集,所以他所发的信息对于赵总没有任何损害。而赵总的律师则表示,事实并非如小李所言。第一个是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有边界的。这个上诉人已经突破了这个边界,这第一点。第二点,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是有共同的好友的,不单单是公司。可能就是说因为这个上诉人,被上诉人或多或少都有认识的其他的朋友。所以上诉人发表的这个朋友圈,发表的这个言论已经是为第三人所知晓了。对于被上诉人这个名誉已经造成了很严重的一种侵害。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在审理后会如何裁决。那这起案件最终法院怎么判?一审法院认为这个小李通过微信朋友圈,使用了明显的这种侮辱性的这种字眼。这种通过公开在互联网平台传播,也为第三人所知。所以,构成对于赵总名誉权的侵犯。小李看到判决之后不服,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他还是坚持认为,因为他和赵总之间并没有太多共同好友,并且,并没有直接当着面去侮辱赵总,所以,他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查明,仍然认为小李的这个言论超过了我们言论自由所应有的边界。而且是公开进行一个发表,必然会造成赵总的社会评价的降低。认为,同样小李构成了对于赵总名誉权的侵犯,判决小李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应朋友圈,并且支持了赵总所提的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多少钱?对,我也想问,精神损害抚慰金是3000元,然后这个经济损失是2000元。这边就是律师费。律师费是包含这个经济损失里面是包含了一部分律师费的费用。等于5000块钱,5000块钱律师费是放在维权费里面了,可以支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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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版高中政治·新课课件(选择性必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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