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周某确诊癌症晚期后,在两名护士见证下(没有第三人见证)录制视频遗嘱,将婚前房产留给再婚妻子杨某,周某子女起诉周某,庭审时出示其治疗期间“精神类药物使用记录”,主张遗嘱无效。杨某提交遗嘱当日周某神志清醒的探视录像。据此可知,本案中( )
①视频遗嘱因见证人的身份和人数不合法而无效
②需鉴定遗嘱订立时周某是否具备相应行为能力
③子女若无法证明周某当日意识混乱则遗嘱有效
④遗嘱有效,周某子女丧失继承周某遗产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刘某和薛某是夫妻,二人有一子(4岁)。两人离婚后儿子随母亲薛某一起生活并改姓薛,刘某便不再探视儿子也不支付儿子生活费。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儿子的抚养权在薛某,刘某不应探视和支付生活费
B.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刘某不探视、不支付生活费合理
C.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刘某应探视、支付生活费
D.薛某让儿子改姓薛,理应由其一人抚养
3.戴某与第一任丈夫庞某生育庞小某,庞某于1992年离世;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00年结婚,并于2017年离婚。2019年初,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在求助庞小某未果后,与蔡某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约定戴某的生活起居、生病陪护及丧葬事宜由蔡某负责,死后全部遗产归蔡某所有。蔡某依约履行直至戴某离世,并最终获得戴某的遗产。该案中,蔡某获得遗产的依据是( )
①蔡某是戴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②蔡某对戴某履行了赡养扶助义务
③蔡某与戴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蔡某对戴某履行了扶养照顾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老王与老伴李某育有一儿小王,后收养了女儿小美。老王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明确“承包地块共8亩,家庭成员为老王、李某、小王、小美”。老王去世后,小王认为自己是亲生儿子,应独自继承老王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小美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老王的遗产,小王作为继承人有权单独继承
②依据法律规定,小美作为农户内家庭成员对承包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③老王不能通过遗嘱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指定由小王一人继承
④老王去世后,李某和小美可不经小王同意流转土地经营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老陈是孤寡老人,邻居小何常来看望和照料。老陈对小何非常信任,后经协商,双方公证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将来老陈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何来照管。同时,老陈亲笔书写遗嘱,指定将来自己去世后,名下的房产赠予小何。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老陈书写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才有效
②该意定监护协议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③若遗嘱有效,小何可以在老陈离世后合法继承其名下房产
④小何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并不需要立刻履行监护的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60岁的王大爷一生未婚无子女,父母先后去世。平日里他的弟弟王某、他的侄女赵某和邻居李某都对他照顾有加。王大爷名下有房产一套和若干存款,他担心自己在突然患病或者年迈体衰时无人照顾,财产不能妥善处理。对此,根据法律规定,王大爷可以选择( )
①与王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由王某承担之后他的生养死葬义务
②与赵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赵某随即开始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
③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赵某成为自己的监护人
④与李某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李某随即开始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丧偶的70岁王大爷与邻居张女士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张女士负责照料及丧葬,其去世后房产归张女士。协议履行后,王大爷儿媳李女士在丈夫去世后仍长期赡养,承担了王大爷癌症晚期全部自费医疗费用30万元及陪护责任。王大爷临终前在两位无利害关系的护士见证下立口头遗嘱:“房产归张女士,50万元存款给李女士。”三日后去世。下列关于王大爷的遗产分配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女士可依遗赠扶养协议取得房产,无需理会口头遗嘱
②李女士因尽主要赡养义务,法定继承时可多分50万元存款
③口头遗嘱部分有效,张女士可获房产,李女士可获50万元
④李女士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全部存款及部分房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96岁的赵老太因跌倒摔伤,双目失明,生活无法自理。养病期间,除小儿子和女儿外,其他几个儿子均未尽到赡养义务。赵老太联系其他子女协商赡养事宜,但均遭拒绝。一气之下,她一纸诉状把除了小儿子之外的六子女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对于该案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基于收入状况不同,赵老太的子女可能承担有差异的赡养费
②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③若法院判决子女支付赡养费,子女可以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
④赵老太年轻时若没有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则其子女有权拒绝赡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5岁的刘某在母亲去世后便外出打工,多年来刘某堂弟一直照顾刘某父亲,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某母亲死后其房产归刘某堂弟所有。在刘某父亲病重期间,刘某返回家乡与堂弟一起照顾。刘某父亲去世前,在两位邻居的见证下口头表示将存款留给刘某。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父亲口头表示将存款留给刘某属于遗赠
②刘某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应继承其父母亲的全部遗产
③刘某可以继承父亲的存款
④刘某父亲的遗嘱真实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10.刘甲(10周岁)与王乙(10周岁)因争夺小区内游戏设施发生冲突,刘甲将王乙推倒在地导致王乙受伤。王乙母亲见状对刘甲进行训斥。路过的丁某录制含有王乙母亲面部清晰图像的视频发布到朋友圈,并注明“大人欺负小孩”。李某在该视频中加入对王乙母亲的贬损性语言,并对外转发。下列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对王乙的受伤,应由刘甲的监护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②丁某如实记录事情过程,没有侵害王乙母亲的肖像权
③李某的行为导致王乙母亲名誉受损,侵犯了其名誉权
④王乙母亲对王乙负有监护责任,对刘甲训斥理所当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李甲(男)与高某(女)于2015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李乙(女),2017年因不睦离婚。李某与王某系李甲的父母。李乙自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祖父母李某夫妇生活,各项生活、教育费用均由二人承担。2022年8月,李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李甲与高某支付二人因抚养李乙所产生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无论婚姻关系存续与否,李甲和高某对李乙均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②无论何种情况,作为祖父母的李某夫妇对李乙均无法定抚养义务
③李某夫妇抚养孙女期间支付的教育费等费用应当视为对子女的无偿赠予
④李某夫妇代替子女履行抚养义务,有权要求返还垫付的相关费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3年3月,张某与李某在某社会调解服务中心订立遗嘱,该遗嘱由张某书写,二人均签字捺印,服务中心两名工作人员签字见证,并加盖服务中心公章。遗嘱载明:“夫妻名下的两套房产由儿子张甲继承,另将存款50万元送给孙女小丽”。2025年4月张某去世,据此可以推断( )
A.张甲如果继承房产则需要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B.遗嘱只有两名工作人员见证缺乏相应的法律效力
C.小丽不是法定继承人但仍可通过遗赠获得50万元
D.李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自然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13.罗某与前夫邓某在婚内育有两个女儿,双方于2015年7月协议离婚,约定长女由罗某抚养,次女由邓某抚养,教育费用均由邓某承担。2024年3月,邓某因不愿支付长女就读私立学校的高昂费用而被罗某告上法庭。法院认定子女就读私立学校超出被告经济负担能力,判决驳回原告的诉求。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离婚时就子女抚养、教育等签订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夫妻离婚后,对其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③离婚时的约定就子女抚养、教育事宜的责任分摊不公平
④履行离婚协议不应该超出合理范围和义务人的承受能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张某未婚无子女,晚年与邻居王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王某负责其生养死葬,张某去世后名下房产归王某所有。张某去世后,其侄子以“法定继承人”身份主张继承房产,称王某非亲属且未支付赡养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案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王某未支付过赡养费,无权继承房产,应由侄子法定继承
B.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有权依约获得房产
C.王某虽非亲属,但因长期照料张某,可适当分得部分遗产
D.侄子作为血缘亲属,理应优先于王某继承张某的全部遗产
15.67岁的徐老伯是一名聋哑人。31年前,他在家门口捡到弃婴阿瑞并抚养至今。徐老伯没有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阿瑞,现在想要确认收养关系,遂诉至人民法院。法官邀请人大代表、乡村干部、民政部门代表、当地残联代表组成社会观察团旁听庭审。最终,法庭依法确认徐老伯和阿瑞之间存在收养关系。收养关系确认之后( )
①阿瑞成为徐老伯的法定监护人
②徐老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阿瑞和徐老伯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④阿瑞需要履行赡养徐老伯的法定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孤寡老人刘某因车祸意外离世,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事故全责。刘某已无其他兄弟姐妹,生前一直跟随侄女小刘生活,由侄女扶养,刘某死亡后由小刘负责安葬。后小刘作为受害人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王某和保险公司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保险公司则辩称小刘不是受害人近亲属,不能作为赔偿权利人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刘作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代位继承人,有权主张赔偿
②王某和保险公司侵犯了刘某的生命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③事故发生在保险生效期内,保险公司应按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④王某由于已经为车辆购买了保险,则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老李在村里拥有一处宅基地并建有房屋。随着年龄增长,老李打算进城与儿子一起生活,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出租给同村的老张,将自己在村集体土地上承包的耕地流转给种粮大户老孙。后来,老李因病去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李对承包耕地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②老张在租赁期内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权利
③老李去世后,其儿子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
④老孙可以获得该耕地一定期限内的经营使用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吴某(男)的父母于2023年离婚。2024年初,刘某与吴某举行订婚仪式后,生活在吴某父母名下的G房屋里。吴某母亲身患多种疾病,因刘某对吴某母亲十分照顾,吴某母亲留下自书遗嘱,指定这套房产由刘某继承,刘某表示接受。不久,吴某母亲病逝并留下上述房产和20余万元存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母亲有权单独处置G房屋,自书遗嘱的处置内容有效
②刘某尽到主要扶养义务,可法定继承吴某母亲的房产份额
③该自书遗嘱实质为遗赠,刘某可取得吴某母亲的房产份额
④吴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20余万元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9.杨大爷生前一直未婚,但有一名非婚生子张先生,2011年,杨大爷和外甥赵先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外甥赵先生负责杨大爷的“生养死葬”,其亡故后的财产及财产权益均归赵先生。协议签订后,二者共同生活了8年。2018年,非婚生子张先生将杨大爷接走共同生活,2022年杨大爷因病去世。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张先生作为杨大爷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应当依法继承杨大爷的所有遗产
B.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遗赠扶养协议,赵先生不能继承杨大爷的遗产
C.赵先生与杨大爷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协议,其可以主张杨大爷的相关财产
D.张先生应在继承杨大爷遗产范围内对赵先生因供养杨大爷而产生的费用予以补偿
20.陈奶奶早年丧夫,育有儿子大陈和女儿小陈。因女儿远嫁照顾不便,邻居吴女士多年来悉心照料陈奶奶的生活起居。陈奶奶立下公证遗嘱,将名下存款赠与吴女士,房产由儿子大陈继承。陈奶奶去世后,她失散多年的养女小苏拿着当年的收养证明,要求参与遗产分配。同时,大陈以小苏多年未尽赡养义务为由,拒绝其继承请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女士接受陈奶奶赠与存款属于遗嘱继承
②小苏作为养女,享有法定继承权
③大陈可依据公证遗嘱取得陈奶奶名下房产
④小陈因远嫁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1.独居老人刘大爷与邻居小张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小张负责刘大爷的日常生活照料,刘大爷去世后,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归小张所有。同时刘大爷还在意识清醒时,与某养老机构签订了书面协议,指定该养老机构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这说明( )
①小张若尽到照料义务,可以依法继承刘大爷的这套房产
②刘大爷与小张签订的协议的法律效力应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养老机构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就能代替刘大爷进行民事活动
④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有利于保障刘大爷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王是个成年的个体经营者,因店铺扩张向母亲老李借款8万元,双方约定2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李因自己身体不好,需要一笔钱用于后续治疗,便向小王提出还款请求。小王却认为母亲有义务在经济上继续支持自己的生意,拒绝还钱,还声称若母亲坚持要钱,以后便不会在身边照顾她。老李感到十分伤心,无奈之下向社区调解中心求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王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
23.农民张大爷在儿子婚前,将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以书面形式立下遗嘱,载明自己百年之后,该宅基地使用权归城市户籍的儿子小帅一人所有。几年后,为了方便孙子小明上学,张大爷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使用“6月前买房,9月可入A小学”的宣传标语,销售人员也向张大爷承诺可以入读A小学,张大爷在5月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购房款,9月小明却未能如愿就读A小学。张大爷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其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的诉讼主张获得法官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张大爷的遗嘱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请分析阐释法官支持张大爷诉讼主张的理由。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村民张某(男)与孙某(女)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二子,即张甲、张乙。因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某市政府决定征收张某夫妇二人的自建房屋,为避免日后因此发生纠纷,张某夫妇于1994年3月与张甲、张乙在亲戚的见证下签订一份析产协议,对拆迁款及房屋进行了析产,同时在协议中约定:“自本协议生效后,张某夫妇二人与张甲、张乙各自独立生活,相互无经济瓜葛。张某夫妇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费自理,放弃向张甲、张乙索取赡养生活费的权利。”孙某于2010年去世,张某独自租房生活。因生活难以为继,2023年11月,张某要求张甲、张乙支付赡养费。张甲、张乙以当初签订的协议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张甲、张乙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结合材料,运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知识,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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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代书、录像遗嘱需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护士作为见证人若与继承无利害关系则身份合法,人数符合要求,①排除。
②: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要求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子女出示的“精神类药物使用记录”与杨某提供的“神志清醒录像”存在矛盾,需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周某订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是否具备行为能力),②正确。
③: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子女主张遗嘱无效,需承担举证责任。若无法证明周某当日意识混乱(即无法证明其无行为能力),则遗嘱应认定为有效,③正确。
④:但遗嘱有效仅使遗产按遗嘱分配,并不剥夺子女全部继承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C
【详解】A: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抚养权虽然归薛某,但刘某作为父亲仍需支付生活费并有权探视,A排除。
B: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离婚消除,刘某不履行义务不合理,B排除。
C: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C正确。
D: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因此,薛某儿子改姓不是免除刘某抚养义务的理由,D排除。
故本题选C。
3.D
【详解】①:双方在2017年离婚,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蔡某不属于戴某的法定继承人,①排除。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②排除。
③④: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并对协议进行了公证,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扶养义务,在戴某死后也为其办理了殡葬等事宜,有权依据协议约定获得戴某的遗产,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C
【详解】①: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以户为单位取得,在承包户的户主或某成员死亡后,其他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产生继承问题,①错误。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小美作为农户内家庭成员,对承包土地享有平等权益,②正确。
③: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遗产,故老王不能通过遗嘱指定由小王一人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③正确。
④:流转土地经营权需经农户内所有家庭成员协商一致,李某和小美流转土地经营权需与小王协商,不能不经其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C。
5.D
【详解】①:老陈书写的是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①排除。
②:意定监护协议是老陈和小何经协商后公证签订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②正确。
③:小何获得老陈名下房产是基于老陈的遗嘱赠予,属于遗赠,而不是继承,③排除。
④: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老陈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何来照管,所以小何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并不需要立刻履行监护的职责,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C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王某是王大爷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签订遗赠扶养协议,①错误。
②:赵某是王大爷的侄女,不属于继承人,王大爷可以与赵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赵某承担王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赵某应随即开始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②正确。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王大爷可以选择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赵某成为自己的监护人,③正确。
④:王大爷与李某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李某并不是随即开始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而是在王大爷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④错误。
故本题选C。
7.A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王大爷与张女士的协议合法且已履行,房产应按协议归张女士,口头遗嘱中房产处分不影响协议效力,故①正确。
②:李女士虽尽主要赡养义务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口头遗嘱若有效,50万元存款按遗嘱继承,不适用法定继承多分规则;若遗嘱无效,也非固定多分50万元,故②错误。
③: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有合格见证人,形式有效,其对房产处分与协议一致,张女士获房产,对50万元存款处分有效,李女士获该存款,故③正确。
④:房产因遗赠扶养协议归张女士,李女士无权继承,存款中50万元按遗嘱归李女士,并非全部存款及部分房产,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A。
8.A
【详解】①:人民法院根据赡养人的经济条件差异,对赡养费数额予以酌定。本案中,基于收入状况不同,赵老太的子女可能承担有差异的赡养费,①符合题意。
②: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体现感恩与责任,这与公序良俗所倡导的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相契合。同时从法律层面讲,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②符合题意。
③:法律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③不选。
④: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因父母对子女未尽抚养义务而免除法定赡养义务,④不选。
故本题选A。
9.C
【详解】③④:本案中刘某父亲在两位邻居见证下口头表示将存款留给刘某,该口头遗嘱有效,刘某可以继承父亲的存款,③④正确。
①:刘某父亲口头表示将存款留给刘某属于遗嘱继承,①排除。
②:其母去世较早,刘某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父亲除遗赠给侄子的房屋以外的其他遗产,而不是全部遗产,②排除。
故本题选C。
10.B
【详解】①:刘甲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
②:丁某在朋友圈发布的视频中有王乙母亲面部清晰图像,侵犯了王乙母亲的肖像权,②排除。
③:李某在视频中加入对王乙母亲的贬损性语言,并对外转发,侵犯了王乙母亲的名誉权,③正确。
④:王乙母亲如果行为过当,给刘甲带来伤害,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1.B
【详解】①④:《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虽然李甲与高某离婚,但二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没有消除,李某夫妇代替子女履行抚养义务,有权要求返还垫付的相关费用,这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①④入选。
②: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具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无论何种情况”的表述过于绝对,②错误。
③:祖父母抚养孙女期间支付的教育费等费用不能视为对子女的无偿赠予,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子女返还垫付的相关费用,③错误。
故本题选B。
12.C
【详解】A:本案中张甲自张某死亡时即取得房产所有权,无需登记,A说法错误。
B: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遗嘱由张某书写,而李某签字并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符合代书遗嘱形式要件,具备法律效力,B说法错误。
C:本案中小丽作为孙女,并非法定继承人,但仍可通过遗赠获得50万元,C符合题意。
D:本案中遗嘱已明确将房产留给张甲,李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自然获得房产所有权,需按遗嘱执行,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3.D
【详解】①:离婚协议在合法前提下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超出合理负担的部分可能被调整,①错误。
③:法院未否定协议公平性,而是基于义务人实际履行能力作出裁决,③不符合题意。
②④:夫妻离婚后,对其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履行离婚协议不应该超出合理范围和义务人的承受能力;②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4.B
【详解】A:遗赠扶养协议的核心是履行“生养死葬”义务,而非支付赡养费。王某依约照顾张某晚年生活并处理后事,即已完成义务,无需额外支付费用。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进行法定继承,A错误。
B:张某晚年与邻居王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约定有效,王某有权依约获得房产,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B正确。
C:王某虽非亲属,由于其与张某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协议覆盖的财产(房产)应全部归王某,不存在“适当分得”,C错误。
D:血缘关系不突破继承顺位规则,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且张某与邻居王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侄子无权获得张某遗产,D错误。
故本题选B。
15.D
【详解】①:法定监护人是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障碍者)。徐老伯虽为聋哑人,但题干未提及智力或精神问题,故其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需监护人。阿瑞作为养子女,并非徐老伯的法定监护人,①排除。
②:民事行为能力取决于年龄、智力及精神状态。徐老伯67岁,为成年人,聋哑不必然导致其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法院宣告),故该说法错误,②排除。
③: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互有继承权。阿瑞作为养子女,有权继承徐老伯的遗产;反之,徐老伯也有权继承阿瑞的遗产,③正确。
④:养子女对养父母负有赡养义务。阿瑞成年后(31年前被收养,现应已成年),需履行赡养徐老伯的法定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6.A
【详解】①:小刘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但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代位继承人,并且对刘某承担了主要扶养责任,因此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起诉,①符合题意。
②:本案中,侵犯刘某生命权的是王某,②说法错误。
③④:肇事车辆负全责,肇事司机王某构成直接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且承担保险范围之外的民事赔偿,保险公司则按合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③符合题意,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7.B
【详解】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等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老李对承包耕地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符合用益物权的特征,①说法正确。
②:老张租赁老李的房屋,在租赁期内,老张享有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处分权属于房屋的所有权人老李(老李去世前),老张没有处分权,不能随意对房屋进行买卖、拆除等处分行为,②说法错误。
③: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③说法错误。
④:老李将自己在村集体土地上承包的耕地流转给种粮大户老孙,根据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老孙可以获得该耕地一定期限内的经营使用权,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18.D
【详解】①:G房屋属于吴某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吴某母亲仅有权处置自己的份额,无权单独处置整套房屋。自书遗嘱中超出其份额的部分无效,①错误。
②:刘某与吴某仅举行订婚仪式,未登记结婚,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其因照顾行为取得遗产的依据是遗赠(遗嘱指定),而非法定继承,②错误。
③:吴某母亲通过自书遗嘱将房产指定由非法定继承人(刘某)继承,属于遗赠。刘某表示接受,可依法取得相应房产份额(仅限吴某母亲的个人份额),③正确。
④:吴某作为婚生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母亲的20余万元存款及房产中属于母亲的份额享有法定继承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9.D
【详解】A:虽然张先生是杨大爷的非婚生子,具有法定继承权,但杨大爷与赵先生之间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张先生并不能继承杨大爷的所有遗产,A说法错误。
B: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B说法错误。
C:赵先生与杨大爷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赵先生未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照管至杨大爷去世,所以赵先生可能无法主张杨大爷的相关财产,C说法错误。
D:考虑到外甥赵先生虽未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照管至杨大爷去世,但也曾为老人生活提供了充分的帮扶与照顾,张先生作为杨大爷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杨大爷遗产的范围内,对赵先生因供养杨大爷而产生的费用予以补偿,这是符合公平原则的,D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20.C
【详解】①:吴女士通过遗嘱获得存款属于“遗赠”(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非“遗嘱继承”(继承人需为法定继承人),①排除。
②:小苏作为合法养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定继承权。未赡养可能影响遗产分配比例,但不等同于丧失继承权,②正确。
③:公证遗嘱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大陈可依据公证遗嘱取得陈奶奶名下房产,③正确。
④:未赡养不必然丧失继承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1.D
【详解】①:小张与刘大爷签订的是附条件的协议,约定小张负责照料刘大爷日常生活,刘大爷去世后房产归小张,这并非属于继承,①说法错误。
②:刘大爷与小张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说法正确。
③:刘大爷与养老机构签订协议指定其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这意味着只有在刘大爷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个条件出现时,养老机构才能按照协议代替刘大爷进行相应的民事活动,并非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就能代替刘大爷进行民事活动。③说法错误。
④: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是成年人在自己意识清醒时,为自己将来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生活作出安排,选定监护人。刘大爷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在他未来出现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时,有养老机构履行监护职责,这有利于保障刘大爷的合法权益,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22.①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王向母亲老李借款并约定了还款时间,这构成了合法的借款合同关系,小王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到期后拒绝还钱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是不合法的,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到期还款。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对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小王作为成年且有独立经营能力的个体,不能将父母的资助视为理所当然。在自身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父母应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违背了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原则,应及时把借款还给母亲。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与父母是否在经济上给予支持无关。小王以母亲索要借款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小王和母亲的纠纷
考点考查:合同、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王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从合同、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王是个成年的个体经营者,因店铺扩张向母亲老李借款8万元,双方约定2年后归还→可联系教材知识“合同履行”,分析说明小王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关键词②:小王却认为母亲有义务在经济上继续支持自己的生意→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分析说明小王已经成年,父母对其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
关键词③:以后便不会在身边照顾她→可联系教材知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分析说明小王应当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与母亲是否经济支持无关。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3.(1)张大爷的遗嘱无效。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属性,通常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农村户籍)才能享有。张大爷的儿子小帅是城市户籍,不属于本集体成员,因此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2)张大爷和开放商签订的合同有效,开发商以“6月前买房,9月可入A小学”作为宣传,直接促使张大爷购房,该承诺应视为合同条款。因开发商未履行承诺,导致张大爷购房目的落空,构成违约,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要求赔偿损失。
【分析】背景素材:将宅基地使用权立为遗嘱、购房引起的纠纷
考点考查:保障各类物权、薪火相传有继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等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张大爷的遗嘱是否有效”,属于原因类试题,需要调用保障各类物权、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无效。
论据:农民张大爷在儿子婚前,将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以书面形式立下遗嘱,载明自己百年之后,该宅基地使用权归城市户籍的儿子小帅一人所有→从遗产、所有权的角度分析:联系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分析小帅是城市户籍,不属于本集体成员,因此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需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当时开发商使用“6月前买房,9月可入A小学”的宣传标语,销售人员也向张大爷承诺可以入读A小学→从合同内容、效力的角度分析:开发商宣传的内容,视为合同条款,合同有效。
关键词②:9月小明却未能如愿就读A小学→从合同履行的角度分析:联系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开发商未履行承诺,构成违约。
关键词③:张大爷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其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的诉讼主张获得法官支持→从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当事人可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4.必须履行赡养义务。理由:①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②赡养父母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该义务的履行不应附加任何条件,亦不因任何原因而免除。子女不能以在赡养协议中曾约定免除赡养义务等为由拒绝履行应尽的赡养责任。该协议中关于张某夫妇放弃要求赡养的条款违背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是无效条款。③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为人子女者,应铭记父母生养之情,回报父母养育之恩。(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分析材料中张甲、张乙是否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说明理由。考生要分析材料中的法律事实,然后用所学知识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村民张某(男)与孙某(女)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二子,即张甲、张乙。→可运用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的义务的知识,分析本案中张甲、张乙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有效信息②:在协议中约定:“自本协议生效后,张某夫妇二人与张甲、张乙各自独立生活,相互无经济瓜葛。张某夫妇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费自理,放弃向张甲、张乙索取赡养生活费的权利”→可运用赡养老人的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分析该协议中关于张某夫妇放弃要求赡养的条款违背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是无效条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答案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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