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课标要求】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就。
结合教材P43单元导读归纳本单元阶段特征。
1、法律特点: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 ,着眼于 。
2、教化特点:教化是 ,着眼于 。
3、中国古代法律与教化的特点:中华法系成文于 ,确立于 ,成熟于 。 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是 ;教化特点是从礼制到礼教;
4、西方法律的特点:西方法律渊源是 ,特征:分 和 强调 ,保护 ;西方教化特点是基督教(天主教或新教)深刻影响欧洲;
5、新中国的法制和教化:法制特点是形成了 ,全面推进 ;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是形成了 ;
考情分析:
本单元是高考热点考点,高频考点,出非选择题比率较大,注意中外考点关联。
统治工具
防范与惩处
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教育和引导
春秋
秦朝
隋唐
礼法结合
罗马法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司法独立
个人权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依法治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7讲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程标准】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时期 法治 教化 礼法关系
夏朝 《禹刑》 礼不下庶人 刑礼分野
商朝 《汤刑》
西周 《九刑》 敬天保民、礼制
春秋战国 铸刑书(成文法)、法家法治 儒家德治 礼法对立
秦 《秦律》、严刑峻法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汉 沿袭秦律、《九章律》 尊崇儒术、以经注律 引礼入法 春秋决狱
魏晋 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纳礼入律 纳礼入律
唐 刑罚为用《唐律疏议》 德礼为本《大唐开元礼》 礼法结合
中华法系完备
宋 《宋刑统》《天圣令》 《吕氏乡约》《家礼》 约律分立
明 《大明律》、律例合编 明太祖六谕 约律合流
清 《大清律例》 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中国古代 法律与教化 一览表
(1)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君主掌最高立法司法权
(2)法律以礼教为指导:遵循礼教纲常、血缘亲疏定罪量刑
(3)法律以刑为主体: 刑是法律主体,民事立法偏枯;
(4)司法从属于行政:无独立审判权,审判机关只是皇帝的附庸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
一、知识点梳理
基本线索
理学渗透
族规家训
乡约范本《吕氏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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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治与法治之争
秦汉
战国
春秋
西周
清朝
唐朝
魏晋
律令合一
《秦律》
《九章律》
律令儒家化
唐蓝本《大明律》开创律例合编《问刑条例》
子产
铸刑书
孟子
仁政
宣讲皇帝“六谕”
倡礼治《大唐开元礼》
封建礼仪制度集大成
重视家训 基层教化
中华法系确立《唐律疏议》
明朝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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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
圣谕十六条
乡约法律合流
法律
教化
沿用唐律
《宋刑统》
汉代儒学主流化
礼
敬天保民
孔子
为政以德
《九刑》
三代
礼法渊源
春秋战国
礼法对立
汉代
引礼入法
魏晋
纳礼入律
唐朝
礼法合一
宋元明清
礼法完善
汉代“引礼入法”:
法律儒家化的开端 儒家学者通过“春秋决狱”“以经注律”“引经决狱”等途径,做到“引礼入法”,逐渐实现儒家思想对
立法、司法的指导地位,使汉代法律开始沿着儒家化的方向发展
魏晋“纳礼入律”:
法律儒家化完善 统治者开始直接任命儒臣来立法,这些儒臣用儒家思想指导立法并将儒家思想法律化,从而使礼律进一步融合,实现“纳礼入律”
唐代“礼法合一”:
法律儒家化完成 唐朝确立了以“德主刑辅、礼法并用”为主的法律指导思想,以纲常礼教(尊卑亲疏)作为法律指导原则和定罪量刑的基本依据。自此,礼与法完全融合,实现了“礼法合一”,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完成
一、知识点梳理
问题拓展:1.图片左侧页面中"附顯千里誠誤"小字这一标注对古籍的版本价值有何影响?
这类标注常见于古籍传抄或刊刻过程中,后人对前人文本的修正或注释,反映了古籍在流传中的版本演变。此标注的存在说明该《韩非子》版本可能经过后世学者整理,结合了不同时期的学术成果,其版本价值不仅在于保存原著,更在于记录了历史上的文本校勘过程,为研究《韩非子》的版本流变和文本真实性提供了实物依据。
2.结合《韩非子》书影中"当而不当亦当难愿悉言问唯大臣同不知而言不知而不言不忠"等文字,如何理解法家思想中"君臣关系"的核心矛盾?
该段文字体现了法家对君臣关系的核心主张:君主需通过"法、术、势"驾驭臣下,而臣子必须绝对忠诚并明确职责边界。韩非认为,臣子若"不知而言"(无能却多言)或"知而不言"(有能力却隐瞒),均属不忠,这反映了法家强调"君主集权"与"臣子工具化"的矛盾——君主需依赖臣子能力,又需防范其权力扩张。
图片解读:《韩非子》是法家思想集大成之作,书中“法不阿贵”(法律不偏袒贵族)体现一定公平性,但本质是服务君主专制(如 “君主要独掌大权”)。关联知识点:秦朝用法家统一,但过度严苛导致速亡(为汉初 “休养生息” 与后来儒法融合埋下伏笔)。
二、挖掘教材
史料阅读
法家认为君主应该用法和刑来管理国家:
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属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韩非子·有度》
儒家却认为礼可以治理社会: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zǔn)节退让以明礼。
——《礼记·曲礼》
法家强调法律的普遍性(不分贵贱),但目的是“一民之轨”(统一百姓行为,服务集权);儒家强调“礼”的教化作用,认为 “礼”能化解争端(比法律更温和)。二者共同点是均为维护社会秩序,差异在治理手段(法治靠强制,礼治靠自觉)。
二、挖掘教材
【图片解读】《唐律疏议》包含“律文” 与 “疏议”(对律文的解释),疏议多引用儒家经典(如《论语》《礼记》),体现 “礼法合一”。例如 “谋杀祖父母” 属 “十恶” 重罪,直接源于儒家 “孝” 的伦理。关联知识点:唐律对后世影响深远,宋、明、清法典均以其为蓝本。
1.《唐律疏议》中的“名例”篇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具有怎样的地位和作用?它如何体现唐律的基本精神和立法原则?“名例”篇是《唐律疏议》的总则,地位关键。它规定了唐律的基本适用原则、刑罚种类与加减规则等,为其他各篇提供立法根基。如明确“十恶”重罪,凸显对危害统治秩序犯罪的严惩,体现维护皇权与等级制度的精神。同时,“疏议”阐释律文,将儒家伦理与法律融合,反映“礼法合一”理念,展现唐律立法技术的成熟与治国思想的融合。
2.从《唐律疏议》的书影内容来看,其文字表述和体例结构对后世法律编纂产生了哪些影响?能否举例说明后世法律对唐律的继承和发展?
《唐律疏议》律文简洁,“疏议”详解,律疏结合的形式便于法律施行,为后世如明清律例的编纂所借鉴。其“名例”总则加各篇分则的体例,也成为后世法律结构范例。后世法律多有继承,如《宋刑统》沿袭其体例内容。也有发展,明清发展律例合编体例,依实际制例,使法律更灵活,还在司法、诉讼制度等方面完善以适应统治需求。
二、挖掘教材
【图片解读】清朝乡约仪式通常在乡贤祠举行,由地方官或乡绅主持,百姓必须参加,宣讲内容紧扣《大清律例》(如“完钱粮以省催科” 对应税法,“联保甲以弭盗贼” 对应治安法)。仪式的严肃性体现乡约的 “强制力”,关联知识点:清朝基层治理 “法律 + 教化” 双管齐下,强化中央集权。
二、挖掘教材
学思之窗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阅读材料,想一想: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1.范围:从 “道德互助”(宋)扩展到 “社会秩序维护”(明清,如 “各安生理”“重农桑”);
2.性质:从 “自发教化”(宋)变为 “官方强制”(明清,引法律);
3.目的:从 “儒士理想”(宋)转向 “君主专制需求”(明清,控制基层)。
二、挖掘教材
问题探究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汉书·元帝纪》
君之养民,五教五刑焉。去五教五刑而民生者,未之有也。所以五教育民之安,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教既兴,无有不安者也。民有不循斯教者……五刑以加焉。五刑既示,奸顽敛迹,鳏寡孤独、笃废残疾、力弱富豪安其安,有其有,无有敢犯者。养民之道,斯矣。
——朱元璋《大诰·民不知报第三十一》
《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颜钧《颜钧集》卷5《箴言六章》
上述材料反映了统治者什么样的治理思想?
汉宣帝教育儿子(汉元帝)所说的“王’与“霸”,就是主张仁义、教化的“王道”与主张武力、刑罚的“霸道”。朱元璋说皇帝治理百姓,靠的就是“教”和“刑”,分别指伦理教化与刑罚。颜钧说《大明律》这样的一部法律,其实也是“一部礼经”,守礼教便不会触犯法律,而不遵守礼教则自然就会触犯法律,必定受到刑罚,所谓“出礼入刑”。因此,整个社会实际上被统治者所设计的教与刑(或者礼与法)这两种统治手段覆盖了。
二、挖掘教材
【思考】什么是德治?什么是法治?
德治: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强调统治者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实行“仁政”,反对暴政,体现一定的民本思想。
法治:强调法的作用,主张用严刑峻法来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国家。
选必1图册P59
第一次德法之争
据史书记载,商王的名号大部分以天干命名,如盘庚、武丁、祖甲、帝乙等。西周时期,以德行为王的谥号,如文王、武王、康王、孝王、厉王等。对此合理的解释是( )
A.商朝创立干支纪年法
B.西周代商体现了“天道轮回”
C.西周崇尚“敬天保民”
D.德行是西周王位继承的依据
C
敬天保民:认为“上天”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1、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三、问题探究
2、第二次德法之争
——儒家与法家之争
【思考】德治与法治的关系?
【特别提醒】先秦儒家在力主“德治”的同时并不排斥“法治”,先秦法家在力主“法治”的同时也承认基本的道德存在,“德治”与“法治”在中国封建历史中一直都不是相互排斥的,水火不容的,而德治与法治相互结合的社会治理方法也是古往今来越来越明显的一种共识。
(2022·山东)战国时期,法家三大派之一的田齐法家主张“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君臣不用礼仪教训则不详。”这反映其思想特点是( )
A.尚法存礼 B.尊法敬天
C.崇德重法 D.外儒内法
A
全品P165
(2014·海南高考)“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东汉时的这一说法反映出当时( )
A.礼制观念淡化 B.儒法两家结合加深
C.崇尚法家思想 D.儒学独尊地位动摇
B
3、【归纳】:简述中华法系的发展历程及其重要特点。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
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选必一P44)
(2022·诸暨期末)《唐律疏议》中提到,“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它强调的治国理念是( )
A.以礼治国 B.以法为教 C.博采众长 D.礼法结合
D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它的特点是突出成文法典,强调礼法结合,重视家族伦理,民法与刑法不分。
(1)汉代“引经注律”:律令儒家化的发端。
自汉代春秋决狱开始,中国法律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所谓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魏晋时期“纳礼入律”:律令儒家化的完善。
统治者开始直接任命儒臣来立法,儒家思想指导立法并将儒家思想法律化,从而使礼律进一步融合,实现“纳礼入律”。
(3)唐代“礼法合一”:律令儒家化的完成。
唐朝确立了以“德主刑辅,礼法并用”为主的法律指导思想,以儒家主张的纲常礼教作为法律的指导原则和定罪量刑的基本依据。自此,礼与法完全的融合,实现了“礼法合一”,中国古代律令儒家化完成(《唐律疏议》)。
4、【拓展】中国古代律令儒家化的三个重要阶段
原则:“原心定罪”(犯罪者的“心”:主观动机;法官的“心”: 道德伦理)实质是强调根据犯罪动机、目的、心态等主观因素来定罪量刑。
特色:伦理道德高于法律
春秋决狱:以儒家经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审判方式
(1)以刑为主,诸法合一:中国封建时代的法律始终以刑法为主,民法、诉讼法、行政法诸法合一,民刑不分。
(2)德主刑辅,以礼入刑:儒家思想对古代法律影响深刻,礼法并用。
(3)法有等级,法外特权:封建帝王首先享受法外特权,其次是统治集团的成员,在不危害皇权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享受法外特权。
(4)以法治吏,维护统治:封建专制制度下,中国古代社会所说的人治其实就是官治。为了发挥官治的作用,那就需要治官,控制官吏的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5、【历史解释】: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特点
(2024·天津高考·1)周人认为,商之所以灭亡是因为“敛怨以为德”,为上天所弃;为此,周奉行“惟德是依”“敬天保民”。这主要体现了周人( )
A.能够借鉴历史经验 B.推崇神权至上思想
C.沿袭前朝价值观念 D.坚持礼法并重传统
(2025·重庆高考·1)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多次巡行天下,考察多地风情,往往刻石记功,如琅琊石刻载:“上农除末,黔首是富”,“尊卑贵贱,不逾次行”,“以明人事,合同父子”等,顾炎武指出“秦之任刑虽过,而其访民正俗之意固未始异于三王也”,这表明秦朝( )
A.重建西周等级制度 B.重视整顿社会风俗
C.确立儒家意识形态 D.首创重农抑商政策
A
B
四、研析高考
(2024·甘肃高考·3)北魏孝文帝留心刑法,多次下诏改定刑律,其中太和元年诏令提到“参详旧典,务从宽仁”“民由化穆,非严刑所制”“齐之以法,示之以礼”。从上述诏令可知,孝文帝修定律法( )
A.深受儒家影响 B.借鉴南朝经验 C.沿袭鲜卑传统 D.意在托古改制(2023·重庆高考·2)北魏兰陵长公主遭驸马刘辉殴打致流产,朝廷就如何判处刘辉展开激烈辩论:一方以尚书省官员为代表,坚持以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以杀子罪判处四至五年徒刑;另一方则是代表灵太后意志的门下省官员,主张以谋反大逆罪判处死刑。最终皇帝下诏支持门下省意见。这一判决表明( )
A.男尊女卑传统被打破 B.法律儒家化过程曲折
C.皇权受门阀士族威胁 D.门下省司法职能增强
A
B
四、研析高考
(2022·北京高考·3)北宋中期,各地知州积极修建亭台馆榭以供民众游玩,甚至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务。欧阳修《丰乐亭记》载:“夫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刺史之事也。”范仲淹曾在名胜“严子陵钓台”边修建先贤祠堂以“咏其风”,认为这样“有大功于名教”。上述材料佐证了北宋( )
A.注重推行社会教化 B.放松了对经济的控制
C.鼓励文学艺术创作 D.实行崇文抑武的方针
(2024·重庆高考·6)明清时期,宋代女子吴妙静的故事在岭南地区广为流传,她最初仅因出资修桥造福民众而闻名,之后却被地方官绅愈益塑造为节孝双全的人物,乃至成为当地女性的榜样。可见当时( )
A.理学渗透到基层社会 B.女性社会地位显著提升
C.公益事业进一步发展 D.官绅阶层思想趋于创新
A
A
四、研析高考
(2024·全国高考甲卷·27)清代,《三国演义》《西游记》等数十部小说被翻译成满语印行。另《大清律例》规定,对内容“秽恶”的小说“尽行销毁”,如再制作、售卖、阅读,加以刑处。这使( )
A.通俗文化发展陷入停滞 B.法律体系完成了儒家化
C.君主专制统治趋于僵化 D.传统社会伦理得到维护
(2021·湖北高考·4)明代继承前代“以例辅律”的传统。律一经颁行,即成定制,因而难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故朝廷不得不大量增补各类“例”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将六部办定的“成案”提升为“现行则例”。此举( )
A.提升了社会治理的能力 B.杜绝了司法腐败的可能
C.确保了审判结果的公正 D.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
D
A
四、研析高考
四、研析高考
(2023.1·浙江高考·23)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人物 政治主张
孔子 “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老子 “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
韩非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
——引自《论语》《老子》《韩非子》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老子、韩非的政治主张。结合所学,指出秦汉时期治国主导思想的演变。(6分)
政治主张:孔子:德治(为政以德);老子:无为而治;韩非:法治。
演变:秦:法家思想;
西汉初:黄老无为思想;
汉武帝尊崇儒术后:儒家思想。
材料二
“贞观之治”成绩的取得,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这一政治路线的成功。以往谈及贞观之治,只是一味强调唐太宗、魏徵等人的自觉,常常忽略中国制度的重要背景。魏徵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直至贞观十七年去世,都是门下省的负责人。唐太宗与魏徵的关系,与三省制关系密切,而三省制的运行机制,更值得重视。
唐朝也被称为“律令国家”,因为它把中国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律令制度……《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摘编自荣新江等《唐:中国历史的黄金时代》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三省制运行机制的角度说明“唐太宗与魏徵的关系”,并概括《唐律疏议》在中外法制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6分)
关系:唐太宗授命中书省草拟诏令;魏徵作为门下省长官进行审核并驳回不妥的诏令。
原因: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礼法结合的典范;唐以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法律;古代亚洲一些国家的立法以此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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