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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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涵盖民法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及民法基本原则。以“小明的一生”8个生活案例导入,串联从胎儿到老年的民事问题,构建“概念解析-案例应用-原则提炼”的学习支架。 亮点在于生活化案例与法治教育融合,通过“小明的一生”情境、拾金不昧法律道德双析、合作探究活动,培养法治观念与道德修养。采用案例教学法,结合表格小结与名词点击,助力学生理解权利义务统一,教师可高效开展互动教学。

内容正文:

政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结构 民法 总则编 人格权编 物权编 合同编 侵权责任编 继承编 婚姻家庭编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PART ONE “ 小明还是个胎儿,他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吗? 小明7岁,他用妈妈的手机偷偷给一款游戏充了3000元,小明的妈妈能够追回这笔钱吗? 小明16岁,出门旅游在高铁上遇到了“霸座”者,小明还能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吗? 小明19岁,他遇到突发心脏病昏倒的大叔,急忙上前救人,由于用力过度,不慎压断了大叔的一根肋骨。小明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 小明26岁,他租住的房子的房东要把房子转卖给他人,通知小明立即搬走,小明该怎么办? 小明56岁,他的父亲患病去世,小明和家人商量后,决定以书面形式,将父亲的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研究事业。小明有权将父亲的遗体捐献给医学研究事业吗? 小明68岁,他在小区遛狗时忘记拴狗绳,小狗咬伤了小区里的孩子小刚。监控显示小刚有故意激惹小狗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小明需要承担责任吗? 小明80岁,他自感身体不好,决定立下遗嘱。打印遗嘱时,他请了三位朋友做见证人。小明这样立下的遗嘱有效吗? 小明的一生 版权声明:300套精品模板商业授权,请联系【锐旗设计】:https://9ppt.taobao.com,专业PPT老师为你解决所有PPT问题! 5 民法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 一个人出生时就与父母形成亲子关系,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在他未成年时,监护人保护其人身、财产权利,使其顺利地生活、学习和成长;成年之后,他具备了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可以自主地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如买卖商品、租赁房屋等,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财产关系;他要结婚、生育,从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在他去世之后,还会发生财产继承关系。 版权声明:300套精品模板商业授权,请联系【锐旗设计】:https://9ppt.taobao.com,专业PPT老师为你解决所有PPT问题! 6 (一)民法 注意: ① 民法调整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主体地位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不是相互隶属、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服从等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区别于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思辨训练: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老师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5.某明星逃税接受税务机关调查。 国家机关能否作为民法的主体? 行使公权力,如收税、罚款,则不归民法; 与其他民事主体从事民事交易时,适用民法。 1.民法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 √ × × Insert Header Topic Here We have many PowerPoint templates that has been specifically designed to help anyone that is stepping into the world of PowerPoint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注意: ① 民法调整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主体地位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② 民法调整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③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注意: ① 民法调整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主体地位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② 民法调整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③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案例1】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时与自然人或法人形成的法律关系受民法调整吗?为什么? 不受理。这种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不受民法调整。(同理,从企业管理角度看,企业与职工也是不平等主体,所以民法不调整劳动纠纷) 【案例2】行政机关因采购商品与企业签订买卖合同,这一法律关系受民法调整吗?为什么? 受理。此时行政机关是以机关法人的身份签订合同的,此时机关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种买卖合同关系由民法调整。 1.民法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的重要性(为什么) (1)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 (2)民法典: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一)民法 (二)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限制、无三种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有效 ③其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②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无效. 13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名词点击 民事主体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2)民事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具体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二)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3)民事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民事权利体系 合作探究 小赵自初中毕业便开始打工,今年已经17岁,每月有3000元收入。不久前,小赵想出资入伙几位成年同事新开的小店。他们说小赵尚未成年,入伙也没用。 【学习任务】(1)小组讨论:分析在小赵的入伙行为中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小组商议:怎样评价小赵同事的观点?为什么? (1)小组讨论:分析在小赵的入伙行为中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民事主体:小赵和合伙同事。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共同所有权——大家合伙开的小店。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小赵和合伙同事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2)小组商议:怎样评价小赵同事的观点?为什么? 小赵同事的这种说法不对。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够自己工作谋生的,是法律“眼中”的成年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实施相应法律行为并为此承担责任。小赵已经17岁,打工的收入足够小赵的日常生活,出资入伙后,可以和其他成年同事一样成为合伙人,享有相关权利。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①材料中的失主有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小林父母的观点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 ②“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酬谢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 (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01 体现: ①法中有德: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德中有法: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02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PART TWO 1、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原因和目的 (1)原因:社会是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各成员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目的: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3、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P6“相关链接”——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全面理解民法基本原则 原则 原因或表现 法律要求 诚信 原则 诚信既是道德规范,也是法律原则 要求人们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当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又必须对某种行为作出调整,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诚信原则来处理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弥补了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不足 人们的行为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也要遵守公序良俗,尊重社会公德 绿色 原则 这项原则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原则 原因或表现 法律要求 诚信 原则 诚信既是道德规范,也是法律原则 要求人们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当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又必须对某种行为作出调整,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诚信原则来处理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弥补了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不足 人们的行为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也要遵守公序良俗,尊重社会公德 绿色 原则 这项原则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合作探究 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后留下不少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2022年的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些邮票。刘某也是一名集邮爱好者,他当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 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买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较满意。此后不久,李某从父亲生前的一位朋友处得知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五枚相当珍贵,可能每枚都价值5 000元以上,同时,他得知刘某正在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 000元,拿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李某于是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刘某返还邮票。 小组讨论: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分析李某与刘某买卖邮票行为的效力如何。 提示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在李某与刘某买卖邮票这一交易过程中,虽然双方当事人是平等自愿的,但是李某缺乏对邮票相关知识以及市场行情的了解,导致他对买卖标的物的价值有严重的误解,而刘某应该知道这些邮票的价值,但仍以较低价格换取,显然违背了公平原则、诚信原则。权利人李某要求撤销合同,收回邮票,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调整对象 2.民事法律关系【内容+三要素】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和目的 2.含义 3.原则(6个)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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