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 专题十四 家庭与婚姻、就业与创业(专题讲解课)-【第一梯队】2026年高考思想政治二轮专题突破教用课件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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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光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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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二轮专题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1.25 MB
发布时间 2026-03-05
更新时间 2026-03-05
作者 拾光树文化
品牌系列 第一梯队·高考二轮
审核时间 2025-11-30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5192618.html
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家庭与婚姻”“就业与创业”高考核心专题,依据高考评价体系梳理育小敬老、继承制度、婚姻关系、劳动合同等考点,通过表格对比法定与遗嘱继承、归纳劳动争议维权途径等方式,明确高频考点分布,对接案例分析等常考题型,体现备考针对性。 课件亮点在于体系化考点梳理与实战技巧结合,运用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素养,通过无效与可撤销婚姻易错点精析、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情形速查等突破方法,帮助学生掌握答题逻辑,教师可依托其系统框架高效开展复习,助力学生提升得分能力。

内容正文:

专题十四 家庭与婚姻、就业与创业 政治 新高考适用 第六部分 法律与生活 体系透视 考点透析 目 录 考点一 家庭与婚姻 考点二 就业与创业 考点一 家庭与婚姻 教材理论体系   体系透视 目 录 考点二 就业与创业 教材理论体系 目 录 考点一 家庭与婚姻 考点透析 1.家庭关系 (1)育小职责 权利和义务 表现 抚养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 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保护 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目 录 (2)敬老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 有赡养义务 ①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监护 制度(效力:一 般而言,意定监 护优先于法定 监护予以适用) 内容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评价 ①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该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目 录 继承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被继承人和继承人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析产以后确定的既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又是合法财产的,称作遗产(析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个人合法财产的过程) 继承权及其取得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继承制度 (1)相关司法概念 目 录 比较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份额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依据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效力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目 录 答题速查 继承的相关规定   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②法定继承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继子女受继父母抚养的情形,也包括继子女赡养继父母的情形)   ③法定继承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④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 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目 录 知识拓展 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 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 遗嘱(遗嘱继承、遗赠);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3)遗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目 录 结婚 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婚姻制度 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等 法律规定的 结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程序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3.婚姻关系 目 录 离婚 法律规定的 离婚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未解除婚姻关系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离婚形式 协议离婚 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离婚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离婚后的 子女问题 ①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目 录 比较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形成原因 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 ①因胁迫结婚的;②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 请求权人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申请时限 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关系只能走离婚程序 易混易错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目 录 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不等于均等,也不等于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表现 平等的人身关系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人格独立的重要体现)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③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4.夫妻地位平等 (1)夫妻关系 目 录 比较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内涵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约定归谁所有的财产 具体 内容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处置 方式 夫或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各自对个人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 (2)夫妻财产 目 录 答题速查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一些规定   ①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④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目 录 考点二 就业与创业 1.劳动者和劳动法 劳动者 含义 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要求 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法 调整对象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基本原则 ①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要原则);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我国对残疾劳动者、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意义 ①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②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目 录 含义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条款 必备条款 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可备条款 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订立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2.劳动合同 目 录 效力 ①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③注意: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约束力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中的工作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关系中的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目 录 答题速查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 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目 录 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须支付加班工资);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参与民主管理、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 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目 录 协商解决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调解 ①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②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申请仲裁 ①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②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提起诉讼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定的一裁终局案件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途径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目 录 答题速查 处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不可再提起诉讼)的情况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目 录 创业 ①选择市场主体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②符合法律规定,准备相应的文件 例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③登记和领执照 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④企业信息公示 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⑤提高法律和风险意识 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竞争 公平竞争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 的主要表现 ①混淆行为: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搭便车”) ②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③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5.创业与竞争 目 录 国家 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经营者 ①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安全消费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 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协商和解;请求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仲裁;诉讼 6.诚信经营(如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 录 7.依法纳税 (1)自觉纳税的意义 国家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企业 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纳税人 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目 录 (2)我国的主要税种 种类 征税对象 具体作用 增值税 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企业所得税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调节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 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 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目 录 知识拓展       ①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个税改革内容: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   选必2第八课“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创业者除了满怀激情地投身企业创办与经营,还需要具备 法律常识与风险意识”与必修2第一课“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坚持爱国敬业,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必 修2第二课“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等内容相互融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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