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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检测卷
(满分100分,建议用时90分钟)
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48分)
1.(2025·江苏常州高二期中)战国时李悝著《法经》,分“正律”“杂律”和“具律”三部分,其中“正律”中盗、贼篇指侵犯私有财产和人身,“囚”“捕”篇事关刑事诉讼程序,“具律”则是根据具体情节有关加重或减轻刑罚的规定。这说明李悝《法经》( )
A.迎合封建统治需要
B.体现法家重刑主义
C.旨在保护私有财产
D.适应商品经济发展
解析:选A。据材料可知,战国时社会大变革,封建土地私有制等获得一定发展,李悝的《法经》中涉及对侵犯私有财产和人身的惩罚、刑事诉讼程序及根据具体情节加重或减轻刑罚的规定,反映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对社会秩序的维护,这迎合战国时期封建统治需要,故选A项;材料没有具体的刑罚量刑,不能得出重刑主义,排除B项;保护私有财产是《法经》中的内容,并非目的,排除C项;战国时期商品经济有一定发展,但材料还涉及保护人身等,不能据此得知“适应商品经济发展”,排除D项。
2.秦汉时期,投书(匿名信)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史记》记载王温舒为中尉时,仍将投书视为合理的告发形式,这与法律规定相悖。这一现象反映秦汉时期( )
A.选官制度弊病明显 B.法律制度灵活变通
C.司法审判较为随意 D.社会治理复杂多样
解析:选D。根据材料可知,秦汉国家不认可匿名信的法律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如王温舒这样的官吏仍将“投书”视为合理的告发形式,这与法律规定相悖。这一现象表明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法律的规定并不能满足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需要采用不同的治理手段,反映出社会治理存在复杂多样的特征,D项正确;材料未涉及秦汉时期选官制度的具体信息,无法得出“选官制度弊病明显”的结论,排除A项;投书并不在法律制度的规定之内,不能说明法律制度的灵活多变,而是治理手段的灵活性,排除B项,材料未涉及司法审判的相关信息,无法直接得出“审判较为随意”的特点,排除C项。
3.《唐律疏议》记载,“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但同时规定“缘坐(指谋反、大逆等)之罪及谋叛以上”不在此列。据此,下列解读最准确的是( )
A.唐律对儒家伦理道德中的“孝”特别重视
B.唐律规定告亲不受罚仅适用于告发谋叛罪
C.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依据
D.法律维系皇权的目标凌驾于维持家庭伦理
解析:选D。据材料“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可知,法律维系家庭伦理,据材料“‘缘坐(指谋反、大逆等)之罪及谋叛以上’不在此列”可知,如果有谋反等触犯皇权的,则子孙告就不需判绞刑,说明维系皇权的目标凌驾于维持家庭伦理,故选D项;据材料可知,唐律更加突出君臣等级、皇权至上,A项以偏概全,排除;“唐律规定告亲不受罚不仅适用于告发谋叛罪”,还适用于“缘坐(谋反、大逆等)之罪”,排除B项;法律侧重以君臣之间的尊卑关系作为量刑依据,排除C项。
4.北宋吕大钧在《吕氏乡约》“患难相恤”条中写道:“患难之事七:一曰水火,二曰盗贼,三曰疾病,四曰死丧,五曰孤弱,六曰诬枉,七曰贫乏。”关于疾病则要求“小则遣人问之,稍甚者则亲为博访医药,贫无资者助其养疾之费”。由此可以推知( )
A.乡约是士人教化乡里的主要方式
B.政府地方治理职能相对缺失
C.民间救灾恤邻成为社会救济主流
D.乡约拓展了社会治理的路径
解析:选D。据材料可知,《吕氏乡约》对于民众重要的事务都有规定,且对于疾病强调相互资助等,这有助于加强乡里团结互助,进而维护基层的稳定,反映了乡约对社会基层治理方式的拓展,故选D项;乡约是士人教化乡里的方式之一,材料并未将其与其他方式进行对比,无从得出乡约为主要方式,排除A项;材料并未涉及政府,无从体现政府职能的缺失,排除B项;中国古代救灾等以政府为主导,排除C项。
5.元明时期的剧作家高明为《琵琶记》落下了“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的注脚;明代丘濬在其剧本《伍伦全备忠孝记》中宣称:“若于伦理无关紧,纵是新奇不足传。”这表明元明戏剧( )
A.是社会宣传主要形式
B.兼有社会教化功能
C.体现世俗文化的特征
D.隐含一定叛逆色彩
解析:选B。据材料可知,元明戏剧强调风化与伦理道德的重要性,这推动戏剧成为传播传统风化与伦理道德的载体,承担着社会教化的功能,故选B项;仅凭材料中戏剧这一种宣传风化、伦理的手段,不能得出戏剧是社会宣传主要形式的结论,排除A项;材料并无信息显示元明戏剧受众群体为社会大众,因此不能体现世俗文化特征,排除C项;根据材料信息无法得出元明戏剧具有叛逆色彩,排除D项。
6.(2025·广西示范高中高二期中)如表是部分典籍里关于“礼”的记载,不同的人对“礼”的看法不一样,出现“礼”内涵变化的根本原因是( )
春秋
战国
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
西汉
道者,所繇(由)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董仲舒《举贤良对策》
两宋
礼是那天地自然之理。理会得时,繁文末节皆在其中。——朱熹《朱子语类》
明末
清初
人生堕地,只有父母兄弟,此一段不可解之情,与生俱来,此之谓实,于是而始有仁义之名。——黄宗羲《孟子师说》
A.儒学家的思想构建
B.政治经济的变迁
C.服务统治者的需要
D.道德教化的发展
解析:选B。根据材料并结合“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状况决定一定时期的文化”的理论可知,不同时期的人对“礼”的看法不一样,这与当时政治经济的变迁密切相关,因此,出现“礼”内涵变化的根本原因是政治经济的变迁,B项正确;儒学家的思想构建属于次要因素,并非根本原因,排除A项;服务统治者的需要不属于根本因素,不符合题意,排除C项;道德教化的发展属于原因之一,并非根本原因,排除D项。
【方法指导】 做因果类选择题注意要避坑
(1)新高考命题强调“新材料新情境”,这时与教材所学基本常识“相悖”,这种类型的题目出发点是材料,坚持材料优于所学,不要把平时背过的笔记当做首选的依据。
(2)选项正确,但是与材料无直接逻辑关系。
(3)选项信息包含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分正确,后半部分结论错误。解决之道在于一节一节审读,一个词一个词判断。
(4)偷换概念,选项中概念在材料中有所体现,但是其内涵和外延与材料不一致。
(5)在表示程度的根本原因、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客观上”等设问上挖坑,增加迷惑性。
(6)设置一些错位的阶段特征,考察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7.(2025·河南洛阳高二期中)《罗马民法大全》颁布后,妇女实现了“无夫权的婚姻”,妇女在婚前婚后的地位保持不变,可以保持其人身和财产的独立,妻子的嫁资非经本人的同意,丈夫不得处分,且在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全部归还妻子。这一规定( )
A.源于平民经济地位提升
B.体现法律注重维护个人权益
C.说明罗马实现男女平等
D.表明罗马法体系化最终形成
解析:选B。材料“‘无夫权的婚姻’……保持其人身和财产的独立”反映了《罗马民法大全》对妇女人身和财产的保护,说明法律注重维护个人权益,故选B项;材料体现了《罗马民法大全》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与平民经济地位提升无关,排除A项;《罗马民法大全》颁布时罗马处于奴隶社会的阶段,罗马实现男女平等的说法错误,排除C项;据所学可知,《罗马民法大全》使罗马法成为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但材料只涉及对妇女权益的保护这一部分内容,排除D项。
8.13世纪末,欧洲教会的司法体系形成。中世纪的英格兰拥有一个数量可观的教会法庭系统,它们对宗教体制有关的事项以及纯粹宗教职能方面的事务具有专属管辖权,在普通民事诉讼领域,也与世俗法院享有并行管辖权。这反映了( )
A.司法成为教权强化的手段
B.世俗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C.法律推动了社会经济繁荣
D.欧洲宗教改革的顺利开展
解析:选A。题干中明确提到教会法庭系统在宗教体制相关事项上的专属管辖权,并且与普通民事诉讼领域的世俗法院并行存在。这表明教会通过司法体系强化了其在宗教和社会事务中的影响力,使得司法成为教权强化的一个手段,故选A项;题干主要讨论的是13世纪末欧洲教会的司法体系形成,以及在中世纪英格兰教会法庭系统的管辖权,而非世俗法律体系,排除B项;当时欧洲教会的法律体系更多地关注维护社会秩序和宗教规范,而不是促进经济发展,排除C项;欧洲宗教改革主要发生在16世纪,排除D项。
【知识拓展】 教会法的基本信条和根本目的是维护宗教信仰与秩序。它以基督教的基本精神为指导,以基督教的教义为根本内容,因此本质上是一种神权法,而非世俗意义上的国家法。教会法中的犯罪一般并非直接针对政治秩序和一般社会的侵犯,而是一项针对宗教信仰的侵犯行为。对犯罪者的惩罚主要被视为对损害“上帝”荣耀的“补赎”行为。
9.(2025·广东佛山高二期中)在12世纪至16世纪欧洲罗马法复兴运动的过程中,一些法学家将罗马法解决问题的方法运用于当时的法律实践,并在实践中将罗马法与教会法、日耳曼习惯法、城市法相协调。同时,他们依照经院哲学方法,将个案较为混乱的《学说汇纂》抽象化和体系化。这些做法( )
A.促成了大陆法系的最终形成
B.动摇了基督教神学统治地位
C.推动了欧洲法律体系的统一
D.顺应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
解析:选D。12—16世纪,欧洲商品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社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罗马法中有许多关于商品经济等方面的合理规定,将罗马法的方法运用于当时的法律实践,协调不同法律,并且抽象化和体系化法律内容,顺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对更完善法律的需求,故选D项;大陆法系最终形成于19世纪初,这些做法只是大陆法系形成过程中的一部分推动因素,排除A项;这些法学家的做法是将罗马法与其他法律协调并体系化,并未动摇基督教神学的统治地位,排除B项;当时欧洲各国的法律传统差异较大,法律体系并未统一,排除C项。
10.(2025·山西运城高二期中)1804年《法国民法典》由总则和人、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各种限制、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三编构成,这种结构是对罗马《法学阶梯》的继承。1896年《德国民法典》由总则、债务关系法、物权法、家庭法、继承法五编构成,而这五编是对古罗马《学说汇纂》的继承。这可用于说明,罗马法( )
A.保护财产的私有性
B.彰显了西欧的核心价值追求
C.积极吸收外来文化
D.是西方近代法律制度的渊源
解析:选D。据材料可知,法国和德国的民法典在结构上都继承了罗马法,这说明了罗马法是西方近代法律制度的渊源,故选D项;材料主要强调法国和德国民法典的结构继承,没有涉及财产私有性的内容,也没有涉及西欧的核心价值追求,排除A、B两项;材料主旨是罗马法对后世西欧法律的影响,没有涉及外来文化对罗马法的影响,不能说明其积极吸收外来文化,排除C项。
11.1905年的“洛克纳诉纽约案”是美国重要劳工权益案,当时纽约州议会通过禁止面包房老板让雇工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的法案,老板洛克纳第二次违反这一法令后被州法院判处罚金,洛克纳不服上诉,最高法院判洛克纳胜诉。这一判决( )
A.维护了劳工权益
B.体现了程序公正
C.凸显了公平正义
D.强调了无罪推定
解析:选B。据材料可知,洛克纳违反纽约州议会通过的法案,被州法院判处罚金,洛克纳不服上诉,最高法院判定洛克纳胜诉,这体现了程序公正,说明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最高法院掌握最高司法权,B项正确;洛克纳不是劳工,而是老板,A项表达错误,排除;材料反映了司法程序问题,地方法院服从最高法院,并非强调公平正义,排除C项;无罪推定强调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与材料内容不符合,排除D项。
12.(2025·浙江宁波高二期中)基督教“教父学”的代表人物奥略里·奥古斯丁认为“至善的上帝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但“整个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原罪”。基于此,基督徒要效法基督,学习基督的爱人精神、牺牲精神,不贪图安逸享乐,去恶从善,追求品格的塑造。这一理论( )
A.重塑了民族文化的内涵
B.消弭了地位身份的差别
C.具有一定社会教化功能
D.严重束缚了人性的发展
解析:选C。据材料可知,基督教“教父学”宣扬至善理论,要求人类通过学习基督高尚至善品格达到赎罪的目标,这反映了在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基督神学劝人向善,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社会教化的功能,故选C项;材料内容未涉及民族文化,排除A项;基督神学强调阶级差异,排除B项;材料体现的是奥古斯丁劝导基督教徒从善,没有严重束缚人性的发展,排除D项。
13.(2025·安徽合肥高二期中)下表为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摘录。该法的实施( )
A.实现男女政治权利平等
B.适应了土地改革的需求
C.彻底革除传统婚姻陋习
D.有助于塑造时代新风尚
解析:选D。根据题干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该法的实施旨在改变封建婚姻制度下的不良习俗,推动婚姻观念的变革,塑造了时代的新风尚,D项正确;“实现男女政治权利平等”说法夸大,在材料中也未体现,排除A项;该法顺应了新中国社会变革的需求,而非仅仅适应土地改革的需求,排除B项;“彻底革除传统婚姻陋习”表述过于绝对,传统婚姻陋习的彻底革除是一个长期过程,排除C项。
14.下表是1988—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订的部分内容。这些修订( )
时间
宪法修订的部分内容
1988年
“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3年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经济”“国有企业”
1999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A. 彰显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与时俱进
B.见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C.折射出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转变
D.宣告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解析:选A。据材料可知,宪法的修订内容紧紧跟随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如允许私营经济存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等,都是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调整,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与时俱进,故选A项;21世纪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才形成,排除B项;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到1999年,社会主要矛盾并没有发生根本转变,排除C项;材料重点强调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中共二十大的召开宣告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排除D项。
15.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这些规定意在( )
A.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左”倾错误
B.阐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道德规范
C.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冲击
D.促进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
解析:选D。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可知,这些规定是基于改革开放以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引进外资等政策的实行,可能会对传统价值观造成一定的冲击,制定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相协调,D项正确;1981年的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已经系统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左”倾错误,排除A项;材料并没有明确阐释具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道德规范,排除B项;这些规定并不是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冲击(市场竞争加剧、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权等),排除C项。
16.(2025·山东百师联考高二期中)口号是简洁明了的核心理念或信息表达,具有凝聚共识、激发情感、强化认同和扩大影响力的价值。如表这些口号反映了( )
A.新时代社会观念的变化历程
B.探索现代化建设的历程
C.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D.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基层治理
解析:选C。材料中这些口号有涉及教育科学文化方面的,也有涉及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C项正确;图片中的口号不仅仅与社会观念的变化发展有关,以“五讲四美三热爱”“弘扬传统美德,构建和谐社会”等口号属于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排除A项;材料反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历程,不是现代化建设历程,排除B项;社会基层治理与本题材料无关,排除D项。
二、非选择题(共4题,52分)
17.(2022·天津高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唐律规定,皇亲国戚、皇帝故旧、高级官僚贵族等八类人犯罪时,处罚“轻重不在刑书”。唐律还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且近亲中又无成年男丁者,须奏报裁决。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对妇女犯罪有些可依律酌情而处。
——据《唐律疏议》
材料二 清入关初,曾依照《明律》并参酌关外旧制,制定法律;至乾隆时期,修成了集历代封建法律之大成的《大清律例》。乾隆在《大清律例》序文中说,法律“非徒示之禁令,使知所畏惧”,更在于“弼成教化,以治其好生之德”。清朝还制定了《蒙古律例》《回疆则例》等,使司法管辖深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维护了法律政令的统一。
——据《大清律例》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法律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评价。(8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朝在法律制定方面出现的变化及其历史意义。(6分)
答案:(1)特点:体现封建等级制度;要求规范执法;礼、法、孝结合;对老弱妇孺及情况特殊的罪犯酌情论处。评价:是礼法结合的典范;维护封建统治;继承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对后世影响深远。
(2)变化:从依照《明律》和旧制到融合历代封建法律于一体;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专门法律。意义:法律与教化并重的传统得到继承与发展;维护法律政令统一,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是封建法典集大成者;是有力的统治工具。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材料古代法律类成语出处
成语
出处
明刑
弼教
“明刑弼教,道尊老氏”
《尚书·大
禹谟》
法不
阿贵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韩非子·
有度》
恩威
兼济
“鲂(周鲂)在郡十三年卒,赏善惩恶、威恩并行”
《三国志·
周鲂传》
十恶
不赦
“又置十恶十条……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
《隋书·
刑法志》
——摘编自焦雄《法律类成语蕴含的古代法治文化》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就材料整体或任意一点,自拟论题并进行简要论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表述成文)
答案:示例一
论题:中国古代治国理念渗透着德法合治思想。
论述:中国古代德治、法治的思想和实践贯穿封建社会,德法合治实则是中华政治文明的瑰宝,是中国古代王朝兴衰更替的基因密码。早在西周时,周公就提出“明德慎罚”的治理主张,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将“德”与“法”联结在一起,是对商朝亡国之失的总结,也是德法互补、共治的伟大创新,它开辟了中国古代德法共治的先路。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仪教化百姓,重视民生民意,如“为政以德”“仁政”,但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时代,其思想没有落到实处。而单凭法治同样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秦朝二世而亡的重要原因就在于专任“法治”而舍“德治”。西汉时期,董仲舒提倡“德主刑辅”,认为道德教化与刑法惩罚都是统治的手段,两者结合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他的主张被汉武帝接受,汉朝开始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此后,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唐朝礼法结合,明清乡约教化和法律合流,无一不体现礼与法、德与刑相结合的国家治理特征,对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重大作用。
19.(2025·浙江宁波高二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4分)
材料一 公元9世纪开始,大洋彼岸基督教的势力迅速扩张,不仅牢牢掌控着整个宗教世界,同时也伸向了世俗社会。在虔诚的基督教徒的宗教意识中,要随时准备为正义付出自己的实践。这一思想的支配在一定程度上禁锢了人们对自由的向往,使得人们不能更好地认识自己。在中世纪,基督教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僧侣们获得了知识教育的垄断地位,因而使教育也带有神学的性质。
——根据刘畅《基督教对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影响研究》等整理
材料二 清朝前期的乡约可分为三种形式。村乡约一般大村一村为一约,小村数村为一约;族约一族为一约;乡乡约设于农村各乡,一乡为一约,它们都隶属于州县,对州县负责。乡约辖区的户籍人员必须入约,即使大逆不道之人也不被开除约籍。村乡约和乡乡约分别设约正一名,负责推说义理、宣讲圣谕、举善纠恶,平时负责调节纠纷、投呈佐证、稽查奸究盗逃和应付州县之事。
——摘选自段自成《清代前期的乡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世纪的基督教对民众的影响。围绕教权和王权的关系,说明中世纪基督教势力“伸向了世俗社会”的具体含义。(6分)
(2)阅读材料二,指出清朝前期乡约的三种形式。列举约正“宣讲圣谕”的文本名称,并揭示该时期乡约的发展特征。(8分)
答案:(1)影响:禁锢思想自由、控制知识、教育等方面;基督教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僧侣们获得了知识教育的垄断地位,教育带有神学性质。含义:教权与王权相互依存又相互斗争,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王权的统治;甚至在某些时期,教权凌驾于王权之上。
(2)形式:村乡约、族约和乡乡约。名称:《圣谕广训》。发展特征:乡约组织隶属于州县,对州县负责;具有基层管理职能,同时强调道德教化和社会控制。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材料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民道德建设研究的发展历程
时期
主题
具体内容
1949—
1985年
共产主义道德要求下的初步研究
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产为全体公民的公德
1986—
2000年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下的探索研究
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2001—
2011年
德法共治方略下的拓展研究
以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高科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2012年
至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的深化研究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摘编自蔡丽《新中国成立以来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成立以来公民道德建设的特点。(6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影响中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因素。(6分)
答案:(1)特点:与时代发展紧密相关;以弘扬爱国主义为重要内容;坚持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要求;将国家建设与公民道德发展相结合。
(2)因素:时代的变迁;国家社会发展的要求;物质文明建设的新需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影响;中华传统文化的弘扬;公民素养提升的需要;文化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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