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下培优练(五)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选择题每小题3分,非选择题每小题12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
1.汉初统治者以军功爵制授田宅,培育大批军功地主和自耕农,同时任用大批军功地主及其子弟执政,形成“吏多军功”“公卿皆武力功臣”的政治局面。这一做法旨在( )
A.延续秦朝制度 B.解决王国问题
C.稳定小农经济 D.扩大统治基础
解析:选D。根据材料信息可知,汉初统治者通过军功爵制,培养了大批军功地主和自耕农,让他们成为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同时任用军功地主及其子弟执政,这大大增加了支持统治的力量,扩大了统治基础,D项正确;秦朝的军功爵制在汉初被沿用,但并非汉初统治者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排除A项;这些举措与解决王国问题没有直接的关联,排除B项;这一做法有利于稳定小农经济,但稳定小农经济也是为了巩固统治,排除C项。
2.(2025·安徽宿州高二期中)据考证,负责评定品第的“中正”由京官兼任,而且州、郡、县三级中正之间以及每一级大、小中正之间,亦互相制约。各级中正又归司徒府统辖。这一制度设计( )
A.消弭了察举制存在的缺陷
B.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
C.反映了大一统国家的发展
D.导致了国家机构的重叠臃肿
解析:选B。结合所学可知,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由中央任命的京官兼任中正职务,大小中正相互制约,接受中央统辖,这体现当时将选官权力收归中央,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故选B项;东汉末年察举制失去存在的基础,九品中正制没有解决察举制的弊端,排除A项;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并未实现大一统,排除C项;京官兼任中正职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机构重叠,排除D项。
3.(2024·黑吉辽高考)唐代宗大历初年,国子司业归崇敬上疏提出,明经科考试“不求其文义,及第先取于帖经”,士子为了应试,多死记硬背儒家经典,不从师不问道,遂使“专门业废”“传受义绝”。其所强调的是( )
A.明经科考试改革的必要性
B.复兴儒学的紧迫性
C.进士科考试内容的合理性
D.官学教育的重要性
解析:选A。根据材料信息“不求其文义”“多死记硬背儒家经典,不从师不问道,遂使‘专门业废’‘传受义绝’”可知,明经科考试改革势在必行,故选A项;复兴儒学的紧迫性不是材料的主旨,排除B项;材料未涉及进士科考试内容与官学教育,排除C、D两项。
4.(2025·河南驻马店高二期中)据统计,明朝平民出身的进士约占总数50%,清朝则减至37.2%;而祖父三代有秀才以上功名者,则由明朝的50%,升至清朝的62.8%。由此可见,自明至清( )
A.科举取士难度降低
B.社会等级差别缩小
C.祖父身份无关紧要
D.平民向上流动变难
【解题思维】
解析:选D。根据材料可知,平民出身的进士数量从明朝至清朝逐渐减少,而祖父三代有秀才以上功名者上升,这一现象容易造成权贵或富绅阶层对政权的垄断,不利于社会阶层的流动,平民向上流动变难,D项正确;材料内容主要体现了明至清社会阶层流动减弱,与科举难度无关,排除A项;材料内容没有涉及社会等级,无法得出“社会等级差别缩小”的结论,排除B项;这一时期,社会对于祖父身份很看重,排除C项。
5.(2025·湖北武汉高二联考)下面是清朝《江南清册》记载的在皖任职的47位官员的籍贯分布图。这反映出清朝( )
A.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官员的选拔
B.汉族官僚掌握地方政治的主导权
C.官员任命兼顾异地治理与就近原则
D.国家统一助推区域政治文化联系
解析:选C。根据材料可知,清朝在皖官员中,官员均非安徽户籍,且与安徽临近的江苏、浙江、江西三省户籍的官员占比接近一半,这反映出清朝在官员的任命上不仅实施异地治理,还注重就近原则,C项正确;材料只涉及安徽一省,无法代表全国的状况,且“决定”的说法过于绝对,排除A项;清朝统治者强调官场的满汉制衡,满洲贵族占据主导,“汉族官僚掌握地方政治的主导权”的说法与史实相悖,排除B项;材料与区域政治文化联系无关,排除D项。
6.(2025·山东德州高二期中)西汉郡国的上计簿要接受中央的考核。西汉初年,“岁竟,丞相课其殿最,奏行赏罚”。汉武帝时期,皇帝多次行幸郡国,就地上计。西汉末年,上计考稽的权力转归尚书。这一变化说明西汉( )
A.地方吏治趋于廉洁清明
B.监察制度逐渐完善
C.政府内部权力发生调整
D.官吏考核日益严格
解析:选C。材料讲述了西汉郡国上计簿接受考核的主体在不同时期发生变化。最初是丞相考核,汉武帝时期皇帝亲自参与,西汉末年则是尚书负责。丞相权力逐渐被削弱,皇帝加强了直接控制,后期尚书权力上升,这反映了政府内部权力发生调整,故选C项;材料体现的是考核主体的变化,没有涉及地方吏治是否廉洁清明,排除A项;上计簿考核不是专门的监察制度,不能说明监察制度逐渐完善,排除B项;材料只是说明考核主体发生了变化,不能得出“官吏考核日益严格”的结论,排除D项。
7.宋真宗时规定文臣(京朝)任满三年、武臣任满四年(后改为五年)为一任期。在任期内每年由上级长官考核其功过优劣,再由吏部有关机构复查,按考核以定升转本官阶一次。宋朝的这一规定( )
A.规范了官员管理制度
B.规避了官员政治腐败问题
C.提升了官员工作效率
D.确保了官员选拔的平等性
解析:选A。根据材料可知,宋真宗时对文臣与武臣的任期、考核有明确的规定,这表明宋朝规范了官员管理制度,A项正确;对官员的考核不能“规避”官员政治腐败问题,这夸大了考核制度的作用,排除B项;材料只涉及对官员的考核,考核制度与官员的工作效率没有直接关系,排除C项;材料体现的是官员的考核和管理,不属于官员选拔制度,排除D项。
8.下表所示为《明会典》所记载的部分规定。这说明明初( )
时间
规定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
凡科道官考满监察御史,从都御史考核;给事中从都给事中考核。都给事中,从本衙门将行过事迹并应有过犯备细开写送本部(吏部)考核
正统二年(1437年)
给事中考满,本科如无都给事中,许掌科给事中考核
A.注重监察系统内部考核
B.都察院参与给事中的考核
C.官员考核制度成熟完备
D.监察机构的职权划分不明
解析:选A。从规定中可以看出,无论是监察御史还是给事中的考核,都是由其所属的上一级监察官员(都御史或都给事中)或同级的掌科给事中来进行的,这体现了监察系统在考核方面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故选A项;表格中并未明确提及都察院直接参与给事中的考核,排除B项;表格并不能全面反映整个官员考核制度的成熟度和完备性,排除C项;从表格中可以看出,监察机构内部在考核方面有着明确的职责划分,排除D项。
9.(2025·广东江门高三调研)雍正帝时期,考察地方官政绩,实施升降黜陟的大计“四格”,从康熙时期的“守、才、政、年”,调整为雍正时期的“守、政、才、年”。其中代表施政效果的“政”的位置上升。这种变化( )
A.扩大中枢行政机构的职能
B.契合了赋税等变革的需要
C.推动近代文官制度的建立
D.规范了地方官的考核方式
解析:选B。结合所学内容可知,雍正帝在位时期实行摊丁入亩,进行赋税改革,所以他对官吏的任用更加看重施政效果,B项正确;这种变化针对的是地方官员,与中枢行政机构职能的扩大无关,排除A项;近代文官制度建立于欧洲,排除C项;地方官考核内容没有变化,只是标准的顺序有所变化,所以无法体现规范了地方官的考核方式,排除D项。
10.(2024·河北高考)西汉时,“刺史举民有茂材,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其中,选博士等,取明经;选廷尉正等,取明律令;选三辅令等,取治剧(剧:繁重)。据此可知,这一选官途径旨在( )
A.依据政绩实效 B.参考资品等次
C.关注家世道德 D.考察为官能力
解析:选D。题目材料中“取明经”“取明律令”“取治剧”表明在选拔官员时,会根据其所学专业知识和应对繁重事务的能力进行考察,这符合“考察为官能力”的表述,故选D项;依据政绩实效是属于对官员的考核,材料信息属于选拔官员,排除A项;“资品等次”在古代指官员的资历、品级或地位等,材料中的选拔标准更侧重于候选人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而非其资品等次,排除B项;“取明经”“取明律令”“取治剧”等更侧重于对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的考察,而非家世道德,排除C项。
11.(2025·河北示范性高中高二期中)唐以前的谏官均为宰相的属员,而宋朝台谏官由宰相任免变为皇帝“亲擢”。宋朝法律明文规定“选谏官、御史,凡宰执之臣曾所荐者,皆不与选”。此规定旨在( )
A.推动台谏合一制度的确立
B.进一步澄清朝廷吏治
C.促进监察程序的完善
D.加强皇帝对朝政的控制
解析:选D。谏官由宰相任免变为皇帝“亲擢”,体现了皇帝对朝政控制的加强,D项正确;“推动台谏合一制度的确立”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A项;谏官任免的变化不能“澄清朝廷吏治”,排除B项;材料中没有关于促进监察程序完善的相关信息,排除C项。
12.明朝“三法司”指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三法司会审”指重大刑狱要由三部门共同完成,刑部主审理、都察院主纠察、大理寺主驳正,这是当时重要的司法和监察制度。由此可见,明朝( )
A.实行严刑峻法政策
B.力图避免司法监察权滥用
C.君主专制空前强化
D.创新发展了古代司法制度
解析:选B。据材料可知,“三法司会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职权分离、相互牵制的特点,因此是将制衡机制运用于司法领域,力图避免司法监察权滥用,故选B项;材料信息强调“三法司”之间相互牵制,并不能体现严刑峻法,排除A项;刑部主审理、都察院主纠察、大理寺主驳正,强调“三法司”之间相互牵制,并不能说明君主专制空前强化,排除C项;“三法司”在明朝之前就有,不属于创新,排除D项。
二、非选择题
13.(2025·广东茂名高二期中)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材料一 汉初,没有对诸侯国的监察制度,惠帝、文帝时,对中央直辖的郡由丞相直接派员“分刺州,不常置”。汉武帝时将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域,每个区域各派刺史1员,监察郡级官员(郡守、国相),并有权监督诸侯王,正式创立了刺史制度。刺史巡行监察,无固定治所。汉元帝之后,刺史有了固定治所和佐吏僚属。西汉末年,新莽政权以州牧取代刺史,赋予州牧统兵作战之权,并参与地方政务,州牧开始向地方官转变。东汉初年,尽管光武帝复置刺史,但刺史已经变成固定的地方官,行政权也进一步扩大。东汉末年,再改刺史为州牧,以便集中所辖州内各郡军事、民力和财力镇压起义,州牧正式演变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在镇压起义的过程中,州牧(个别仍称刺史)乘机专兵揽权,扩充实力,中央政府逐渐失去了对地方州牧的控制,“汉之殄灭,祸源乎此”。
——朱华《西汉至隋刺史制度的演变》
材料二 任何一制度,决不会绝对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所谓得失,即根据其实际利弊而判定。而所谓利弊,则指其在当时所发生的实际影响而觉出。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根据材料一,简述刺史制度发展的历程。(4分)
(2)结合汉朝刺史制度发展的史实,对材料二的观点作出解释。(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清晰,逻辑严密)(8分)
答案:(1)历程:汉武帝时期,刺史制度开始设立;西汉末年,刺史向地方官演变;东汉时,刺史正式演变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2)观点:评价制度优劣要依据其在当时的影响,全面认识其积极和消极作用。
汉朝刺史制度的发展演变体现了这一观点。
汉初,由于缺乏完备的监察制度,出现王国问题,威胁中央集权。汉武帝建立刺史制度,加强对地方官员和诸侯国的监察,加强了中央集权,对西汉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积极作用。但西汉末年以后,刺史权力扩大到行政、军事,一方面有助于镇压起义,维护统治,同时又形成了地方割据的隐患。东汉末年,在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州牧(刺史)逐渐演变成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形成地方割据势力,导致了东汉政权的瓦解和魏晋分裂局面的形成。
汉朝刺史制度的发展说明,完备的刺史制度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但监察权失去制约(刺史制度的异化)导致中央失去对地方的控制,对社会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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