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一、选择题
1.A房屋属于王某和夏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王延是王某与夏某夫妇的养女,王延成年后远嫁外地很少回来。夏某于2010年过世,未处理继承事宜。王某一个人生活,后王某与其侄子王威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王威对王某进行赡养,去世后其A房屋赠与王威。2024年王某去世,王威在料理完王某的后事以后依据协议请求依法继承A房屋。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延作为养子女对A房屋拥有一定的继承权 ②养女王延对王某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A房屋 ③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A房屋应全部归王威 ④王某无权对A房屋进行全权处理,扶养协议部分内容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王延是王某与夏某夫妇的养女,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延作为养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对A房屋拥有一定的继承权,①正确。王某与其侄子王威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王威对王某进行赡养,去世后其A房屋赠与王威,由于A房屋属于王某和夏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无权对A房屋进行全权处理,因此扶养协议部分内容无效,④符合题意。
答案 B
2.王大爷膝下有三位子女,大儿子在本地经营一家汽车维修店,女儿因一场车祸导致高位截肢,跟着老两口生活,小儿子长期定居国外,对老人不闻不问。老两口曾公证了一份遗嘱,遗产由三兄妹平分。近年来,老两口一直住在大儿子家,大儿子对父母悉心照料,于是老两口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一半财产分给大儿子。2025年3月,王大爷因病逝世,小儿子对遗产分配提出异议,坚称这份自书遗嘱无效,一气之下放弃继承遗产,也不再承担母亲的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证遗嘱因经过公证仍具有法律效力
②分割遗产时应为老伴和女儿保留适当份额
③小儿子放弃继承遗产,不必再赡养母亲
④两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以自书遗嘱为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的遗产继承应以自书遗嘱为准,①错误,④正确。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遗产分配既要尊重王大爷意愿,还要考虑老伴以及女儿的实际情况,给老伴和女儿保留适当份额,②正确。小儿子没有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事人可以放弃遗产继承,但仍需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③错误。
答案 D
3.(2024·河北冀州月考)王大伯因病去世后,留下60万元遗产和一笔30万元的债务。王大伯的妻子早年去世,儿子成家并育有一子,女儿还在读初中。王大伯留下合法遗嘱,将60万平均分为三份留给儿子、女儿和孙子。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对遗产继承理解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能获得遗产 ③王大伯的孙子能获得遗产,属于遗嘱继承 ④分得遗产的三人应该平均分担王大伯留下的债务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解析 王大伯留下合法遗嘱,体现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①正确。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通过遗赠获得遗产,②错误。王大伯的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通过遗赠获得遗产,不属于继承,③错误。获得遗产的人应该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三人平均获得60万遗产,应该平均分担王大伯留下的30万元债务,④正确。
答案 D
4.(2024·河南漯河月考)张某与方某为夫妻关系,双方父母均已过世,育有一儿张甲。婚前方某有一套房产,婚后张某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后张甲远在外地工作,张某与方某由邻居王某照顾,方某于2021年以公证遗嘱的形式将其婚前所购房产留给张甲。2024年6月,方某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婚前购买的那套房产留给邻居王某,10月,张某与方某相继去世,留有10万债务。关于遗产的处理( )
①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自书遗嘱,应按照方某的公证遗嘱处理 ②张甲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张某和方某婚后购买的商品房 ③张甲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还需承担相应的债务 ④王某是基于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获得方某的部分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民法典规定,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不存在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高的情况,①错误。张甲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张某和方某婚后购买的商品房,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还需承担相应的债务,②③正确。王某是基于遗赠的方式,获得方某的部分遗产,④错误。
答案 C
5.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由于儿子不对甲履行赡养义务,甲临终前当着侄子的面立一遗嘱,将遗产遗赠给长年照顾自己的侄子。现已知甲的儿子是甲的唯一继承人,而侄子在知道甲去世后半年一直未作出接受甲遗赠的表示。甲的财产由( )
A.儿子继承
B.侄子继承
C.儿子和侄子共同继承
D.无主财产,收归公有
解析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由于儿子不对甲履行赡养义务,甲临终前当着侄子的面立一遗嘱,将遗产遗赠给长年照顾自己的侄子。而侄子在知道甲去世后半年一直未作出接受甲遗赠的表示,已超过六十日,表明其侄子已放弃受遗赠。现已知甲的儿子是甲的唯一继承人,因此,没有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甲的财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儿子继承,故A正确,B、C、D错误。
答案 A
6.甲的唯一女儿小甲一直在国外生活,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小甲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一年后甲去世。小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且尽了赡养义务,主张甲与乙的约定无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B.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C.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D.协议部分无效,小甲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解析 本案中,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甲与乙签订的属于遗赠扶养协议,且保姆承担了照料甲的义务,故遗赠扶养协议有效,A符合题意,B不符合题意。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C不符合题意。本案中,自然人甲与其继承人以外的乙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且不存在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因此,该遗赠抚养协议有效,应按照协议,乙承担甲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乙享有受遗赠的权利,D不符合题意。
答案 A
7.陈某与前妻生育陈甲,与祝某再婚后生育陈乙。陈某生病期间,陈甲照顾其生活起居。陈某去世后,留下与祝某夫妻共同财产200万。陈某有遗嘱;自己的财产80%由陈甲继承,20%由陈乙继承。依据法律,陈甲和陈乙可以继承的财产分别是( )
A.80万 20万 B.160万 40万
C.120万 30万 D.40万 10万
解析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陈某与祝某夫妻共同财产为200万,如陈某与祝某无特殊约定,应从中析出100万为陈某的个人财产;又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陈某留有有效的遗嘱,故根据“自己的财产80%由陈甲继承,20%由陈乙继承”这一遗嘱,陈甲应继承80万,陈乙应继承20万,祝某不继承陈某的个人财产,A符合题意,B、C、D不符合题意。
答案 A
8.2022年8月,甲立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两套房产X、Y房产均由共同生活的赵乙继承。2024年3月,女儿赵丙投资失败,生活陷入困难,甲将X房赠与赵丙,并已过户登记。赵乙不满并对甲言语不敬。甲失望,后自书遗嘱,将Y房赠与侄子赵丁。2025年1月,甲去世,赵乙与赵丙、赵丁因X、Y房归属发生纠纷。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Y房应当由赵乙继承
B.应当由赵丁受赠Y房
C.甲将X房赠与赵丙,系无权处分
D.赵乙因对甲出言不敬,丧失继承权
解析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应由侄子赵丁受赠Y房,赵乙无权继承,A错误,B正确。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甲公证遗嘱后,可以将X房赠与女儿赵丙,该赠与行为系有权处分,C排除。赵乙对甲出言不敬,不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行为,D错误。
答案 B
9.近期,一则《独生女准备继承父母百万遗产,却突然冒出22个继承人》的新闻受到人们的热议。对于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的可能原因,下列分析错误的是( )
A.父亲比爷爷奶奶早过世或母亲比外公外婆早过世
B.父母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通过协商确定监护人
C.独生子女已结婚,父母过世且没有留下遗嘱
D.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依据法定程序再婚
解析 本题为逆向选择题。意定监护不可以继承遗产,除非被监护人在遗嘱中将遗产留给意定监护人。监护和继承遗产是两种不同的事情,成年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而继承遗产就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进行确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B符合题意。父亲比爷爷奶奶早过世或母亲比外公外婆早过世,则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也有继承权,会导致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A不符合题意。独生子女已结婚,父母过世且没有留下遗嘱的,因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继承而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不符合题意。父母一方过世后且另一方依据法定程序再婚的,则其再婚的配偶及子女也按法定继承拥有继承权,D不符合题意。
答案 B
10.李某离婚后与因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儿子李甲一起生活。一年后,李某与刘某再婚,育有一女李乙,居住在共同购买的公寓中。李某夫妇外出打工期间,李乙随刘某父母生活。后李某突发重病,住院期间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所有财产由刘某继承。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所立遗嘱属无效遗嘱,应适用于法定继承
②妻子刘某可以优先获得公寓和打工所得继承权
③应该为丧失劳动能力的李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④刘某父母照料李某女儿李乙也有权继承部分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④ D.②③
解析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李某并未给因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儿子李甲保留必要份额,因此遗嘱无效,应适用法定继承,①③正确。李某订立的遗嘱无效,适用法定继承,而李甲、李乙以及刘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刘某不能优先获得公寓和打工所得继承权,②错误。李某订立的遗嘱无效,适用法定继承,刘某父母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不能继承部分遗产,④错误。
答案 A
11.赵某与黄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赵某名下。两人育有两个孩子赵甲和赵乙,赵甲长期在外省工作,赵乙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赵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黄某去世后,赵某立下遗嘱把商品房留给赵乙。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乙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在继承财产时应该要给予照顾 ②作为不动产该房产登记在赵某名下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 ③赵甲可签订赠与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赵乙 ④赵甲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在法律上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赵乙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在继承财产时应该要给予照顾,①说法正确。赵某与黄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产登记在赵某名下,但不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②说法错误。赵甲在遗产继承后,可以签订赠与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赵乙,③说法正确。赵甲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在继承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并不是丧失了继承遗产的权利,④说法错误。
答案 A
12.王某和李某育有一儿一女王甲和王乙。2024年二人离婚,王甲(18岁)自愿跟随王某生活,王乙(3岁)由李某抚养。王甲不孝,没有尽到任何赡养王某的义务。2025年1月,王某担心自己年老无人照顾,与李某协商并指定王乙对其晚年生活进行监护,同时在遗嘱上写明王某死后其遗产全部归王乙。据此可知( )
①王乙能得到的遗产属于法定继承 ②王某离婚后仍有抚养王乙的义务 ③王乙将成为事实中的意定监护人 ④王甲不应该获得王某遗产的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王某在遗嘱上写明王某死后其遗产全部归王乙,故王乙能得到的遗产属于遗嘱继承,而不是法定继承,①不符合题意。王某和李某离婚时,王乙3岁,故离婚后王某仍有抚养王乙的义务,②符合题意。题干中王乙与王某是直系亲属关系,属于法定监护人,而不是意定监护人,③不选。题干中王甲已成年,但没有尽到任何赡养王某的义务,且王某在遗嘱上写明王某死后其遗产全部归王乙,故王甲不应该获得王某遗产的继承,④符合题意。
答案 D
13.老王因为腿脚不好,从老家找了一位陈阿姨照顾其生活。10年后老王去世,在商量处理遗产时陈阿姨出示了王某的亲笔信,上面写明:“念陈××照顾我生活有功,百年后我将我的房产转给陈××。王××写于×年×月×日。”若该亲笔信合法有效,那么陈阿姨( )
①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依照法定继承老人遗产 ②遗赠和遗嘱都属于继承,所以可以继承老人遗产 ③尽管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依法接受遗产 ④根据老人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是遗嘱继承人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③④
解析 陈阿姨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依照法定继承老人遗产,①正确。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尽管陈阿姨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依法接受遗产,③说法正确。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②说法错误。本案属于遗赠,老王为遗赠人,陈阿姨为受遗赠人,不是遗嘱继承人,④说法错误。
答案 A
二、非选择题
14.(2025·湖南长沙检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老林有3个孩子,1儿2女。老林与儿子小林曾闹过矛盾,20多年来,小林都没有回家看过老林,而一直守在身边照顾老林的是两个女儿。年初,老林摔了一跤,离世前写下遗嘱,把一套92平方米的房子和13万元存款,留给两个女儿。老林去世后,小林跑回家,根本不认父亲的遗嘱,说自己才是亲生儿子,即便跟父亲有矛盾,也应该继承遗产。而两个妹妹已出嫁,不能分父亲的财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小林的观点进行评析。
解析 关键词①:自己才是亲生儿子,即便跟父亲有矛盾,也应该继承遗产→可联系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关键词②:两个妹妹已出嫁,不能分父亲的财产→可联系继承权男女平等,出嫁后的女儿一样有继承权。
关键词③:20多年来,小林都没有回家看过老林→可联系赡养义务、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小林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若是构成遗弃,即使没有遗嘱,小林也可能得不到法定继承。
答案 小林主张分遗产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老林临终前立有遗嘱,应按遗嘱继承来分配遗产。继承权男女平等,出嫁后的女儿一样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若是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小林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若是构成遗弃,即使老林没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也可以不给他份额。继承人应知法明理、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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