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板块 中国史部分
专题贯通(四) 中国的法律与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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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清专题线索/把握发展大势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时期
基本状况
夏商
君主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西周
统治者为了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具有一定进步性
东周
背景
东周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诸侯国纷纷寻求治国新思想
派别
法家(法治思想)
儒家(德治思想)
主张
人性恶,主张法治
人性善,主张德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
东周
代表
商鞅、韩非
孔子、孟子
影响
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无助于国君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难以落到实处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时期
基本状况
秦汉时期
①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②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③历代法典称为“律”,秦汉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期
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成为量刑原则之一,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唐朝
①删繁就简:唐高宗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成为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标志中华法系的确立。
②推崇礼治:732年,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成为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时间
法律基本状况
教化基本状况
宋朝
沿袭唐律,法律制定多以唐律为蓝本
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发展出理学
元朝
①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
②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①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②变化: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明朝
①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
②数次重修《问刑条例》,最后一次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
①法典沿袭《大明律》。
②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四、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1.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时期
基本状况
改革开
放前
①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先后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法律、法令,开始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历程。
②1954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改革开
放新时期
①1982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时制定了一批基本法律,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②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③到2010年底,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
建设新
时代
①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
②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
③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时期
基本状况
社会主义革命和
建设时期
全社会形成了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政治氛围,关心集体、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准则,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新型人际关系
改革开放
新时期
先后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运动、文明创建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
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建设新时代
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提炼、概括,形成简明扼要、便于传播和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主旨提炼]
(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和引导。两者相辅相成。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
(2)新中国成立后,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形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我国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因此,我国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也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公开在群众中征求意见。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二、纵研主题主线/洞悉演进规律
主题(一) 古代中国法律的演变及特点
(1)古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四次演变
①殷周之际:从“神本位——任意法”演变为“家本位——判例法”。“家本位”是按照宗法家族制度,即“礼治”的原则来指导国家的法律活动。
②周秦之际:从“家本位——判例法”到“国本位——成文法”。“国本位”是按照新兴地主的“法治”原则来指导国家的法律活动。春秋后期,随着一个新的“法治”思潮的兴起,“成文法”随之崛起。
③秦汉之际:从“国本位——成文法”到“国家家族本位——混合法”。从西汉到清末的两千多年,在法律思想领域形成了最突出的特点——“法礼合治”,即维护中央集权的君主国家的“法”和维护宗法家族秩序的“礼”。在法律实践的方式上,“成文法”与“判例法”相结合,形成“混合法”的法律样式。
④清末民初之际:伴随着民主共和学说对君主专制的冲击,清政府决心修改旧有法律。清政府的修律活动吸收和采用西方法理,照搬照抄其法律条款;保留大量体现宗法家族精神和维护君主统治的法律规定,使修改后的法律成为中西法律的大杂烩。
(2)古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点
基本特点
以皇权为法律的基本渊源,刑法、民法、行政诸法合一,司法行政不分
鲜明特色
以礼法并用的方式,把“天理、人情、国法”有机融合在一个法律体系之中
司法与行
政关系
司法从属于行政,不同等级的行政官员同时也是不同管辖范围的司法官员
主题(二) 古代中国儒家思想教化的特点
(1)从儒学的发展条件来看,它具有适应小农经济文明需要的特点。
(2)从儒学的核心内容来看,它具有哲理化与神学化双重趋向的特点。儒学主要是一种“人学”或“人本哲学”,十分自然,人的问题特别是人性、心性问题,必然成为儒学探讨的核心内容。
(3)从儒学的社会功能来看,它具有既维护又制约封建专制制度的特点。儒学从本质上讲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因而维护封建专制制度是其根本使命。
主题(三)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从性质和内容上看,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与我国现阶段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2)从形式上看,中国当代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和统帅的法律体系。宪法规定了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以宪法为核心,我国已经逐步健全了有关民事、刑事、行政和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制度。
(3)从过程上看,中国当代法律体系仍在不断健全和完善的过程之中。一方面,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法律体系必须随社会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体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和前瞻性;另一方面,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我国也在不断总结经验、调整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立法的内容和技术,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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