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全书逻辑框架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生活关系的“基本法”
亲密关系的“特别法”
社会经济关系的
“保障法”
权利救济的
“程序法”
生活法律指南
做个明白的普遍人
经营好家庭关系
融入社会大舞台
遇到矛盾会维权
最基础
民法不在课本里,而在我们的日常点滴中。
纠纷
的
多元
解决
方式
解析
三大诉讼
认识调解
与仲裁
第九课框架图
诉讼
诉讼的主要类型
调解
仲裁
含义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含义:俗称“打官司”
地位: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类型
商事仲裁:或裁或审、协议仲裁、灵活保密、一裁终局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诉讼外调解
类型
诉讼调解
特点:以和为贵,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特点、依据
人民调解
仲裁调解
行政调解
含义、原则、性质、效力
伟大的“东方经验”
特点:便捷经济,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注意:不能仲裁的纠纷
行政诉讼
提起诉讼的主体
适用法律、举证责任
诉讼内容和程序
主要区别
案件性质、诉讼目的
新课导入
思考:
葛优通过什么方式维护了自己的的肖像权?这属于哪种类型的诉讼?
真
9.2 解析三大诉讼
议题式学习——明辨诉讼类型,善用司法途径
课程标准
解析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教学目标
1.了解诉讼、诉讼法的含义;理解诉讼的特征。
2.理解诉讼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
3.比较诉讼三大类型,明确不同诉讼的举证规则。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理解诉讼的特点及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认同我国制度自信、道路自信。
科学精神:领会诉讼的特点,在比较分析中归纳概括不同诉讼类型的特点,提高运用逻辑思维和辩证思维分析和
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治意识:正确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化解纠纷,懂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公共参与:对比分析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利与弊,懂得选择恰当的方式解决纠纷,提高公共参与的学科核心素养。
教学重难点
重点: 三大诉讼的举证责任,诉讼管辖问题。
难点: 区分三大诉讼类型。
总议题
如何根据纠纷性质,选择正确的诉讼类型来维护
自身权益?
同样是“打官司”,它们有何不同?
——对比分析三大诉讼的区别
议题二
遇到纠纷为什么要打官司?
——从生活场景看诉讼的地位与特点
议题一
总议题
如何根据纠纷性质,选择正确的诉讼
类型来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部分 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
议题一:遇到纠纷为什么要打官司?
——从生活场景看诉讼的地位与特点
案例一:小王在一家健身房办了年卡,但仅使用一个月后,健身房就因经营不善突然关门,老板失联。小王和其他会员多次协商无果,损失了数千元。有人建议"算了,认倒霉",有人则说"必须告他们,讨回公道"。
案例二:小赵在某网络平台购买了一台品牌笔记本电脑,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频繁死机的问题。他多次与商家和平台客服沟通退货退款,均遭到推诿。在消协调解无果后,朋友建议他通过"打官司"来解决。
1、案例中的小王和小赵,如果选择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相比协商、调解,诉讼哪些显著的特点?
2、结合案例,说说诉讼的核心作用是什么?为什么它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
3、生活中,哪些情况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
议
学
探
究
议学情境1:
诉讼及其特点
含义
地位
特点
要求
依据
俗称“打官司”,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最优/最先/优先)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诉讼法)进行
诉讼法。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诉讼法: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知识拓展:区别程序法和实体法
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程序法。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犯罪案件的程序法。
实体法
民法典: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法律。
行政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侵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
刑法: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犯什么罪,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1)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2)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
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
知识拓展: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诉讼 仲裁
管辖方式 强制管辖 协议管辖
仲裁庭或审判庭组成方式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审理方式 实行公开审理 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商事仲裁与诉讼二选一,商事仲裁后,不得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必先仲裁才可诉讼
知识拓展:诉讼的优缺点
优点:
(1)诉讼是一种有强制力的救济措施,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比较稳定、有效。
(2)诉讼可以充分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较公正,处理的结果生效后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力。
缺点:
(1)诉讼程序比较繁杂,周期较长,需要耗费一定的精力和财力,也有可能使双方的关系恶化。
(2)诉讼的保密性不强,诉讼的结果通常是要公开的,而有的人是不愿意被公开的。
议学总结一
诉讼虽然流程相对复杂、成本较高,但它是维护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能为当事人提供最权威的救济,确保正义得到实现。当协商、调解等方式无法解决问题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提起诉讼,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选择。
第二部分 对症下药解纠纷
议题二:同样是“打官司”,它们有何不同?
——对比分析三大诉讼的区别
案例一:小李向小张借款5万元,到期后小张拒不归还,小李决定起诉小张还钱。
案例二:某公司对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认为处罚过重,准备提起诉讼。
案例三:王某因涉嫌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逮捕,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
1、上述三个案例分别属于哪种诉讼类型?它们的原告和被告有什么不同?
它们在案件性质上有什么根本不同?
2、三种诉讼的举证责任有何差异?
3、如果你是当事人,如何根据纠纷的性质,选择正确的诉讼类型?
议
学
探
究
议学情境2:
类别
性质
诉讼目的
诉讼主体
举证原则
适用法律
管辖问题
民事案件
行政争议案件
刑事案件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提起诉讼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其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谁主张谁举证
(特殊: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公诉案件:公诉人举证
自诉案件:自诉人举证
但被告可以为自己辩护
主要适用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
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诉讼的主要类型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
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拖欠借款、工资、遭受辱骂、房屋受损、合同违约、诉讼离婚
城管、工商、知识产权局、食药监、税务
民告民
民告官
官告民/
民告民
三种类型的诉讼最主要区别在于诉讼目的和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①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
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③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名词点击:行政相对人、自诉、公诉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这种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并附带解决的,因此称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链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牢要坐+钱要赔
行政仲裁: 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 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受理机关是法院,属于民告官)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知识拓展:行政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议学总结二
虽然都是"打官司",但三大诉讼在解决的问题、当事人的地位、举证责任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准确区分它们,是正确启动诉讼程序、有效维护权益的前提。只有选对了"战场",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展开维权行动。
课堂总结
当矛盾无法通过协商化解,诉讼便成为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确保了法律的权威和最终的公平。明辨诉讼类型,洞悉程序流程,不仅是为未来可能的纠纷做好准备。更是为了在任何时候,都能以理性的方式尊重法律、维护权利。懂法于心,守法于行,这才是在法治轨道上坚定守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根本。
小结
解析三大诉讼
诉讼
诉讼的主要类型
含义:俗称“打官司”
地位: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依据:诉讼法
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
提起诉讼的主体
适用法律
诉讼内容和程序
主要区别
案件性质
诉讼目的
举证责任
当堂训练
1、(2023·北京高考)“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
当堂训练
2、(2023·浙江高考)2023年“五一”假期临近之际,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销售。有顾客举报甲公司的销售行为,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查实,并作出相关行政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实施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因加班加点发生劳动争议,甲公司员工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公司有仅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④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当堂训练
3、(2024·全国高考)行政复议是通过行政复议机关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法定救济途径和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制度。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扩大了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在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方面增加了申请人的参与权和自主权。上述修订旨在( )
①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②助力行政复议机关高效履行行政职责
③方便行政复议申请人参与行政机关的民主决策
④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当堂训练
4、(2025·湖北高考)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某日,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随即扫码支付离开。孙某食用后严重腹泻,这才发现代餐粉为“小玉牌”,遂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未予理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
③孙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当堂训练
5、(2025·陕晋青宁卷·高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5年3月10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5年3月6日该公司安排赵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赵某被迫绕行,恰逢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赵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
赵某很困惑:自己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共享单车管理者和周某是否都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就赵某的困惑,分别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并指出有哪些维权途径。
参考答案
意见和理由:
①赵某的情况属于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赵某尚未正式入职,但公司安排其外出递送公司材料,这属于因工作原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在此过程中受到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②共享单车管理者可能要对赵某损失承担责任。共享单车管理者对共享单车有管理和合理摆放的义务。若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导致赵某被迫绕行从而被撞受伤,管理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③周某要对赵某损失承担责任。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违反交通规则,其过错行为致赵某被撞受伤,侵犯了赵某的健康权,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赵某维权的途径:
①协商,赵某可以与公司、共享单车管理者、周某进行协商,就达成一致。
②调解,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员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第三方调解下解决。
③针对工伤部分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与公司就工伤赔偿问题无法协商解决,赵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工伤待遇等问题。
④民事诉讼,赵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共享单车管理者和周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也可以在劳动仲裁后就工伤.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
真
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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