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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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历史课件聚焦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的发展脉络,涵盖先秦至明清法律演变及礼法结合特点。通过“重生判官断案”情境导入,以秦国、西汉、唐朝类似案情任务,串联不同时期法律特征,构建前后知识关联的学习支架。 其特色在于融合史料实证与时空观念,引用秦简、汉简及《唐律疏议》等原始史料,分阶段梳理法律与教化互动关系。通过案情判断任务培养历史解释能力,情境教学与史料分析结合的学科方法,助力学生深化理解,也为教师提供落实核心素养的丰富教学资源。

内容正文: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西方 法律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和惩处。 教化 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和引导。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相辅相成 硬 软 中国 中华法系特点:礼法结合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罗马法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国庆假期期间,你奋笔疾书写历史作业,但是很不幸的是,你被得力按动笔的弹簧给弹鼠了…… 你又重生了,你重生为一个判官!请你根据当时的律令条文作出正确的判断! 案情呈现:秦国某县,百姓甲与百姓乙因争抢灌溉水源发生斗殴,双方均受皮外伤,农田灌溉设施轻微损坏,无人员死亡或重伤。​ 判官任务:你作为秦国负责此案的官吏,会选择( )​ A.从情出发,免除二人肉刑,改为训诫教化并责令赔偿 B.严格依法判决,对两人处以黥刑并罚苦役 C. 严刑峻法,震慑地方,连二人的乡亲父老一并惩罚! 案情呈现:西汉某县,百姓甲与百姓乙因争抢灌溉水源发生斗殴,双方均受皮外伤,农田灌溉设施轻微损坏,无人员死亡或重伤。​ 判官任务:你作为西汉负责此案的官吏,会选择( )​ A.两人均参与斗殴,不区分身份,各判杖刑三十。 B.乙 “以下犯上殴打长辈”,判四年苦役;甲 “与晚辈动手失长者风度”,由乡绅训诫,免于刑罚。 C.甲伤乙更重,负主要责任,判甲赔偿乙医药费;乙负次要责任,判乙向甲赔礼道歉。 案情细节: 百姓甲(年六十,独居老人),百姓乙(年二十,甲的远房侄孙)。甲右脚踝扭伤,乙额头被敲肿出血。 案情前因: 百姓甲平日行事多蛮横,然其孤苦无依,唯赖田间耕作为生。此次斗殴前因是甲曾在田间对乙的母亲恶语相向且加以推搡,致使百姓乙火气陡生,与甲发生厮斗。 案情呈现:唐朝某州,百姓甲与百姓乙因争抢灌溉水源发生斗殴,双方均受皮外伤,农田灌溉设施轻微损坏,无人员死亡或重伤。​ 判官任务:你作为唐朝负责此案的官吏,会选择( )​ A.两人均参与斗殴,不区分身份与起因,各判杖刑三十。 C.甲是长辈且孤苦无依,乙 “以下犯上” 动手伤人,判乙杖刑二十并全额赔偿设施维修费,甲免于任何处罚 案情细节: 百姓甲(年六十,独居老人),百姓乙(年二十,甲的远房侄孙)。甲右脚踝扭伤,乙额头被敲肿出血。 B.甲先挑衅、辱及乙母,乙为母出头动手属 “情有可原”,判甲赔偿灌溉设施维修费,乙免于处罚;同时责令乡绅定期关照甲的农耕生活,避免其孤苦无依。 课标要求 1.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 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时空坐标 西周 春秋 战国 秦朝 汉代 魏晋 唐朝 宋朝 明朝 清朝 礼制、 敬天保民 子产 “铸刑书” 儒家“德治” 法家“法治” 法家 治国 《九章 律》 《魏 律》 律令 儒家化 《大唐 开元礼》 《唐律疏议》 《吕氏乡约》 《大明律》 《大清律例》 六 谕 圣谕 十六条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一)德治与法治的起源 1. 德治思想的产生:西周 (1)夏商时期: 材料1:《荀子·议兵》记云:“纣刳比干,囚箕子,为炮烙刑。” 材料2:《韩非子·喻老》记云:“纣为肉圃,设炮烙,登糟邱,临酒池。”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①为了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 (2)西周时期: ②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进步性。 材:3: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礼记·曲礼上》 材料4:《尚书·无逸篇》说治民要“先知稼穑之艰难”,“怀保小民,惠(加惠于)鲜(穷人)鳏寡”;……要永命必须保民。 ——范文澜《中国通史》 周公 “敬天保民”是西周初期统治的基本政治和治国方针,体现了周初统治者的认识,即“上天”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一)德治与法治的起源 2. 法治思想的产生: (1)夏商周时期: 夏《禹刑》,商《汤刑》,周《九刑》。 材料5: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习惯法 材料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左传·昭公六年》 材料2:郑玄曰:“夏刑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宫辟五百,劓yi,墨各干。”——《周礼·秋官·司刑》 材料4:九刑包括:墨刑、劓刑、刖yuè刑、宫刑、大辟、流刑、赎刑、鞭刑和扑刑。其中,前五种主要针对肉体伤害,而后四种则涉及经济和自由上的惩罚。 材料3: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为怀念开国君主汤,故以汤为名。 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德治与法治之争 1. 背景: (1)经济: 铁犁牛耕的推广,推动生产力进一步发展。 (2)政治: 周王室衰微,大国争霸,兼并战争,礼崩乐坏; (3)思想: 2. 第一次德治与法治之争: 子产铸刑书 诸侯国君寻求治国新思想,儒家德治与法家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子产 叔向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法治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德治 成文法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德治与法治之争 3. 第二次德治与法治之争: 材料2: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属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韩非子·有度》 材料1: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 ——《礼记·曲礼》 阅读P46“史料阅读”,分析儒家、法家关于治理国家的核心观点是什么? 戴胜 韩非 儒家主张德治 法家主张法治 儒家与法家之争 思想界 表现为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德治与法治之争 3. 第二次德治与法治之争: 儒家与法家之争 学派 人性论 代表 政治主张 儒家 法家 人性善 主张德治 人性恶 主张法治 思想界 表现为 “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过度消耗民力 “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民贵君轻 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①君主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②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 ③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孔子 孟子 商鞅 韩非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德治与法治之争 3. 第二次德治与法治之争: 儒家与法家之争 思想界 表现 《孟子圣迹图·扩充仁心》 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以帝王之道比三代)久远,吾不能待。 故吾以彊(强)国之术说君。 原因: 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而法家思想能够解决现实问题,带来富国强兵的实际利益,满足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德治与法治之争 3. 第二次德治与法治之争: 评价 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材料1: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史记》 材料2:秦王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韩非子)与之游,死不恨矣!” 结果 儒 儒家主张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积极性 局限性 法 儒家重视民生与民意,推动了民本思想发展。 严刑峻法,易造成暴政。 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 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一)秦汉时期 1. 秦朝: 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撰。 秦汉朝廷发布法律文告,称“令”。 云梦睡虎地秦简 江陵张家山汉简 材料1:或与人斗,缚而尽拔其须眉,论何也?当完城旦。士伍甲斗,拔剑伐,斩人发结,何论?当完为城旦。——云梦睡虎地秦简 材料2:贼杀人、斗而杀人,弃市。其过失及戏而杀人,赎死;伤人,除。谋贼杀、伤人,未杀,黥为城旦舂。贼杀人,及与谋者,皆弃市。未杀,黥为城旦舂。——江陵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2. 汉朝: 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3. 秦汉: 律令并行 特点: 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二)魏晋时期 律令儒家化 1. 变化: 律令儒家化。 儒家思想渗透到法律中。 2. 原因: (1)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更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材料1: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不可不以相顺,故君子重之也。——《春秋繁露·精华》 材料2:董仲舒《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论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伊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殴父,不当坐。 ——(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 春秋决狱:以儒家经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审判方式。 董仲舒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二)魏晋时期 律令儒家化 1. 变化: 律令儒家化。 2. 原因: (2)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材料1:后人生意,各为章句(许多的学者根据儒家经典之中的章句,各自理解法律的意思,并且著书立传)。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凡断罪所当由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二千二百余言。——《晋书》 以经注律:经学家用儒家经典来解释现法律条文。 官名。曹魏魏明帝时,曾在最高审判机关“廷尉”之下设立“律博士”一职,专门负责教授法律知识,增长司法官的专业素质与办案水平,培养司法人才。 曹叡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二)魏晋时期 律令儒家化 3. 量刑原则: 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 材料1:《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九族五服图 “ 五服 ”,即以丧服为标志表示亲属间血缘亲疏及尊卑,共分五等,故称 “ 五服 ”。 4. 目的: 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 三纲:君臣 父子 夫妻 五常:仁义礼智信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三)唐朝 礼法结合的典范 1. 法治: 唐初 删繁就简 (1)演变: 贞观律 永徽律 永徽律疏 (2)特点: 材料1: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谋反” “谋大逆” “谋叛” “恶逆” “不道” “大不敬” “不孝” “不睦” “不义” “内乱”。…… 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祝诅祖父母、父母者,流。——《唐律疏议》 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如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三)唐朝 礼法结合的典范 1. 法治: (3)影响: 唐朝的法律体系 唐朝法律体系包括律、令、格、式。律是定罪量刑的刑法典,令是行政制度与规则,格是相对律令而言的补充意义的法典,式是关于实施律令的细则法规。 ①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②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中国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特点是突出成文法典,强调礼法结合,重视家族伦理,民法与刑法不分。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三)唐朝 礼法结合的典范 2. 礼治: (1)提倡礼治: 732年,《大唐开元礼》。 材料1: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 特点: 体系庞大 体例严谨 内容繁复 地位: 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之作。 (2)社会层面: 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南北朝)颜之推 材料2:整齐门内,提斯子孙。——颜之推《颜氏家训》 材料3: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新唐书·柳公绰传》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一)法律演变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1)概况: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2)代表: 《宋刑统》《天圣令》 (1)概况: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1)概况: ①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 ②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 的形式,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2)代表: (1)概况: 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宋朝以后的法律有什么特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 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 25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史料阅读 材料:由于朱元璋制定的《大明律》不可更改,在实行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着法律与现实脱节的情况。为适应社会的需要,矫正《大明律》不可更改的弊端,在明朝中期以后,条例成为一种被广泛运用的法律形式。随着问刑条例地位与作用日渐重要,条例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出现了前后混杂矛盾之弊,需要对条例进行整理和修订。于是在弘治13年(1500年)整理修订了279条条例,颁行天下,“永为常法”,这就是《问刑条例》。——曾代伟主编《中国法制史》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二)基层教化 1. 宋朝: 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 (1)背景: 朱熹 ①理学从北宋周敦颐开始,到南宋朱熹集大成; ②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 (2)传播方式: ①社会层面: 通过教育与科举,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二)基层教化 1. 宋朝: 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 (1)背景: 朱熹 ①理学从北宋周敦颐开始,到南宋朱熹集大成; ②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 (2)传播方式: ①社会层面: 通过教育与科举,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 ②乡里层面: 《吕氏乡约》 材料: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 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吕氏四贤 乡约、族规、家训成为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28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二)基层教化 1. 宋朝: 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 (1)背景: 朱熹 ①理学从北宋周敦颐开始,到南宋朱熹集大成; ②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 (2)传播方式: ①社会层面: 通过教育与科举,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 ②乡里层面: 乡约、族规、家训成为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③家庭层面: 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小学》 材料: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 凡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 ——朱熹《家礼》 29 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______________和雍正帝____________,宣讲时也常常引用_______________。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二)基层教化 明 清 (1)宣讲明太祖的________,使乡约逐渐带有__________; (2)明朝儒学士人常常引用__________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___________,甚至送官府___________。 材料:朱元璋继承“礼法结合” “德主刑辅”的思想传统,要求“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就是以封建礼教来束缚人民,用封建刑罚来镇压人民。——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圣谕十六条” 《圣谕广训》 《大清律例》 特点 原本有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六谕” 强制力 《大明律》 受到处罚 治罪 清朝乡约仪式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二)基层教化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念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P49[学思之窗]阅读材料,想一想: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变化: 宋朝以道德教化为主,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 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更多强调顺从、安分守己。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二)基层教化 变化: 宋朝以道德教化为主,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 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更多强调顺从、安分守己。 进一步思考:为何会出现这种变化?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原因: 君主专制强化,皇权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 特点: 作用: ③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约律合流 ①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②有利于发展生产; 圣谕十六条 圣谕广训 时期 法治 教化 礼法关系 夏朝 《禹刑》 礼不下庶人 刑礼分野 商朝 《汤刑》 西周 《九刑》 敬天保民、礼制 春秋战国 铸刑书(成文法)、法家法治 儒家德治 礼法对立 秦 《秦律》、严刑峻法 焚书坑儒 汉 沿袭秦律、《九章律》 尊崇儒术、以经注律 德主刑辅 礼法合一 魏晋 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纳礼入律 唐 刑罚为用《唐律疏议》 德礼为本《大唐开元礼》 宋 《宋刑统》《天圣令》 《吕氏乡约》《家礼》 约律分立 明 《大明律》、律例合编 明太祖六谕 约律合流 清 《大清律例》 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1.(2024·河南九师联盟高二期中·8)据《周礼》记载:“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智)、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这说明西周时期(  ) A.官员承担了一定的教化职责 B.统治者尊崇敬天保民的思想 C.德治与法治之争已初步显现 D.礼崩乐坏的必然趋势已孕育 2.(2024·广东惠州高二上期末·2)春秋后期,齐国管仲学派提出“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大治”,又认为礼义廉耻是“国之四维”。这说明管仲学派(  ) A.主张刑主德辅 B.强调严刑峻法 C.倡导礼法并用 D.认同礼法合一 3.(2024·湖南张家界高二下期末·2)法家认为天子最为尊贵,权力最重,然天下非天子之私产家产;把法与人(包括君主及其亲属)之私情、私欲、私恩、私利对立起来,秉公任法,不得将私家置于国法之上。这一思想(  ) A.冲击了血缘宗法观念 B.否定了贵族等级制 C.体现了法律至上原则 D.表达了下层平民的要求 4.(2024·山东潍坊安丘等四区县高二上期中·1)《礼记》记载,“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行理义也”。其意在强调(  ) A.恢复先秦的礼乐制度 B.抨击君主的腐化堕落 C.落实儒家的仁政思想 D.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 5.(2024·广东肇庆高二上期末·1)依据秦律,男子身高六尺五寸方为成年。但云梦睡虎地秦简中有记载,甲偷牛时身高六尺,尚未成年,却要先监禁一年,等成年后再定罪。据此可知,秦朝(  ) A.法律体系完备 B.注重社会教化 C.社会等级森严 D.重视农耕生产 6.(2024·云南昆明东川高二上期末·5)如图所示为东汉山东嘉祥武氏祠画像石《董永行孝》,“永父”手拄鸠杖,安坐鹿车,董永正在劳作,空中飘来一位仙女。西汉刘向《孝子图》载:“(董永)父亡,无以葬。从人贷钱一万……毕将往为(钱主)奴,于路逢一妇人(织女)求为永妻。”据此可知(  ) A.文艺创作以社会教化为目的 B.汉代社会生活深受儒学影响 C.画像史料与文献史料相佐证 D.政府的治理蕴含理性化色彩 7.《名公书判清明集》是一部南宋司法实践的汇编,其中有这样的判词:“法意、人情,实同一体。徇人情而违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权衡二者一间,使上不违于法意,下不拂于人情,则同行而无弊矣。”由此说明南宋时期(  ) A.司法断案完全依照名人判词 B.法律深受主流思想影响 C.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发生转变 D.审判程序违背法律精神 8(2024·四川成都蓉城联盟高二期中·9)《大清律例》的编纂指导思想为“准古酌今”:“准古”是指遵循清以前的历代盛世王朝的法制;“酌今”则是指刑法典的制定要“准社会现象以为衡”。据此可知,此律例(  ) A.体现了礼法并施的原则 B.旨在加强对民众的思想控制 C.力图强化中枢机构权力 D.注重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9. 雍正十年上谕:“凡童生入学,除考校文艺外,务令背诵《圣谕广训》,不能者不得入泮。”该政策直接目的是(  ) A.提升儒学教育质量 B.构建官方意识形态权威 C.规范科举考试流程 D.削弱地方书院的影响力 888.0 e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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