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学案-2025-2026学年高二历史上学期深度学习之史料阅读力提升学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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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历史
教材版本 高中历史统编版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类型 学案-导学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67 KB
发布时间 2025-09-26
更新时间 2025-09-26
作者 尘世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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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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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高二历史深度学习之史料阅读力提升学案 (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单元三:法律与教化   课时9: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一、课程解析 (一)课标要求: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二)本节重点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三大渊源、两大法系的形成;基督教的伦理教化 (三)本节难点 两大法系的不同和近代西方法律的基本特征;新教对资本主义制度崛起的推动作用 (四)知识概要 释题 近代西方的法律制度渊源于:上古时期的古罗马法律、中古时期的日耳曼法和教会法。近代,英美等国的法律构成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大陆法系”或“民法系”。这些法律基本特征是立法和司法独立,强调保障个人的权利。教化方面,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教化功能。 二、知识结构 三、知识概要和重要概念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 罗马法的发展 为缓和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也称《十二表法》。我们可以找到的最古老的(欧洲)成文法渊源就是公元前5世纪的《十二表法》……它的被公之于众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这一方面是因为原来由祭祀集团垄断的秘密法变成了全民共享的公共规则,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标示着一种不再混同于宗教规范的“法”规范的出现。 ——摘编自[美]塔玛尔·赫尔佐格:《欧洲法律简史》 罗马法不断发展,至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于6世纪下令编纂了《罗马民法大全》,后成为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民法大全》是《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和《新法典》的合称。它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完备阶段……是罗马法的精华和锦集,它总结和汇集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发展的最高成就,对罗马法的广泛传播起了不可忽视的重大作用。 罗马法常被认为是罗马对西方文明做出的最大贡献,而罗马法的思维方式确实渗透了西方的每一个法律制度。某种意义上,所有的西方法学家都是罗马法法学家。 ——摘编自[美]约翰·亨利·梅利曼等著,顾培东等译:《大陆法系》 2. 日耳曼法和教会法 中古时期,各日耳曼王国编纂的成文法,统称“日耳曼法”。入侵者在意大利半岛的各民族中使用较为原始粗糙的罗马私法,同时也带来了自己的日耳曼习惯法……在意大利部分地区、法国南部以及伊比利亚半岛,某些日耳曼部族法和当地的罗马法开始发生融合。经过若干个世纪,这种融合产生了欧洲人称为“庸俗化”的或“粗俗化”的罗马法。 ——摘编自[美]约翰·亨利·梅利曼等著,顾培东等译:《大陆法系》 基督教教会组织不断完善,与之相对应的用于教会治理和规范信徒的相关法规体系也不断完善,逐渐形成教会法。 封建时代的法律比较混乱,教会有教会的法律,地方有自己的习惯法,而贵族有自己的贵族法典、封建契约和领主法庭。这些分散的、各自为政的司法机构是互相影响渗透的,法庭之间有着各种联系。 ——摘编自马克垚主编:《世界文明史》 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罗马法传播。 这一时期,欧洲各地的市政当局、王室政府和教会权威无时无刻不在努力巩固并增强自身的权力和地位,考虑到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情势的重大变更,他们不得不接受一种更具规范性的新思维……全新的欧洲规范秩序……塑造出一批新的专家和知识分子……经常应邀向权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摘编自[美]塔玛尔·赫尔佐格:《欧洲法律简史》 3. 英美法系(普通法系)的形成 12世纪,英国在罗马法和习惯法的基础之上形成全国普遍适用的普通法。自1163年起,(亨利二世)多次颁布诏令,推行新法,其措施大致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扩充王室法庭的管辖权,削弱领主法庭的权限……亨利二世诏示全国:凡自由民(骑士、市民和自由农等)缴纳一定费用可把自己的案件从领主法庭转移到王室法庭,可以越过领主法庭直接向王室法庭投诉,这样可使当事人避免仲裁法和宣誓法的错判,使教俗贵族法庭作用大减。亨利二世即位初年还诏示全国:从此王国只通行一种法律,即由御前会议制定和由王室法庭颁布实施的法律。这即是英国独具特色的普通法的起源。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13世纪英国《大宪章》确立法律之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它首先把过去的成规集中到一个正式文件中,以文字形式确定下来,强迫国王接受。它“从头至尾给人一种暗示:这个文件是个法律,它居于国王之上。连国王也不得违反。”它以具体申述封建习俗的含蓄形式,体现或宣告了一条崇高的宪法原则——王权有限、法律至上,将一般原则寓于具体条款之内,这恰恰是《大宪章》的奇妙之处。随着时间的流逝,它的大部分具体规定都被抛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但大宪章一直作为国王应遵守法律的象征而矗立着。” ——摘编自程汉大:《英国政治制度史》 光荣革命后,英国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独立以来的系列法律,进一步完善普通法系,影响深远。《独立宣言》、美国联邦宪法、各州宪法、《权利法案》开创了人类政治史和法律史的全新时代。这些宪法性文件在18世纪后半叶的几十年间颁布施行,自此之后,无数国家相继宣布独立……大多制定了自己的宪法,有趣的是,这些宪法在形式上和内容上与美国宪法几乎别无二致。 ——摘编自[美]塔玛尔·赫尔佐格:《欧洲法律简史》 4. 大陆法系(民法系)的形成 13世纪以后,法国王权加强,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律。大革命后,法国的法律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国大革命导致了移种全新体制的形成,这一体制以立法权为中心,而立法权的行使者则是国民议会中那些既能够体现人民意志,又擅于用理性思考问题的议员。这一体制专属于近代民族国家,其功能在于源源不断地制造出能够适应社会变化的规范,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法律”。 ——摘编自[美]塔玛尔·赫尔佐格:《欧洲法律简史》 1804年,拿破仑颁布《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法典》。法典详细规定了资本主义财产制度,保证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宣布“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利”。恩格斯称它为“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法典还确认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原则。这就从法律上否定了封建特权,强调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商法》规定贸易自由,大商业公司有权得到国家的津贴,为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刑法》明文禁止工人组织工会和罢工,充分反映了第一帝国资产阶级政权的阶级实质。 ——摘编自彭树智:《世界近代史教程》 《拿破仑法典》是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重要成果,给资本主义世界各国的民法制定提供了范本,是近代民法史皇冠上的一颗明珠,被誉为公民权利的宝典,社会生活的《圣经》。拿破仑本人也曾自豪地说:“我的光荣不在于打胜了四十个战役,滑铁卢会摧毁这么多的胜利……但是不会被任何东西摧毁的,会永远存在的,是我的民法典。” ——摘编自[美]约翰·亨利·梅利曼等著,顾培东等译:《大陆法系》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 国家权力层面: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每个政府都有三种权力:立法权;对于依赖国际法的事物的行政权;以及对于依赖民法的事物的行政权。根据第一种权力,君主或地方官颁布临时或永久的法律,并修改或废除那些已经颁布的法律。根据第二项规定,他可以和谈或宣战,派遣或接收使馆,建立公共安全,并提供防御入侵。第三,他惩罚罪犯,或决定个人之间出现的争端。后者我们将称之为司法权,而另一种则简称为国家的行政权。 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或集中在同一个行政机构中时,就不可能有自由;因为人们可能会担心,同一个君主或元老院会制定暴虐的法律,以暴虐的方式执行这些法律。同样,如果司法权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开,就不会有自由。如果它与立法权结合在一起,臣民的生命和自由就会受到任意的控制;因为法官就会成为立法者。如果它与行政权结合在一起,法官就可能以暴力和压迫的方式行事。如果由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构,无论是贵族还是人民,来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执行公共决议和审判个人的原因,那么一切就都完了。 ——摘编自[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对人民的依赖无疑是对政府的主要控制;但经验告诉人类必须采取辅助预防措施。这种通过相反和对立的利益来弥补更好动机的缺陷的政策,可以追溯到整个人类事务系统,无论是私人还是公共事务。我们看到它特别表现在所有的权力分配上,我们看到它特别表现在所有的权力分配上,即每个职位都可以对另一个职位的制约,以使每个人的私人利益可以成为公共权利的哨兵。在国家最高权力的分配中,这些审慎的发明是必不可少的。 ——摘编自[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 2. 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摘编自《独立宣言》 第一条 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第二条 一切政治结合均旨在维护人类自然的和不受时效约束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与反抗压迫。 ——摘编自《人权宣言》 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摘编自《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 3. 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程序公正原则是保证公平正义原则的手段,同时又是司法活动所追求的直接目的,也是对司法活动提出的原则要求。法律的正义只有通过司法程序的公正才能真正得到实现。程序公正就是正确选择和适用法律,从而也是体现法律正义的根本保障。首先,程序公正可以排除在选择和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不当偏向。其次,公正的程序本身意味着它具有一整套能够保证法律准确适用的措施和手段,并且由此形成保障司法公正的常规机制。 ——摘编自张光杰:《法理学导论 第2版》 无罪推定最早是在启蒙运动中被作为一项思想原则提出来的。1764年7月,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利亚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抨击了残酷的刑讯逼供和有罪推定,提出了无罪推定的理论构想“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最早从法律上规定了这一原则:“任何人在其未被宣告为犯罪以前应被推定为无罪。”(第9条)世界许多国家都在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及刑事诉讼法典中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 ——摘编自张兆松:《逮捕权研究》 4. 为了保证司法程序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当时资产阶级的一些启蒙思想家,如英国的李尔本、洛克和法国的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狄德罗等,对封建社会专横的诉讼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提出了罪刑相适应、无罪推定等司法原则,主张用辩论式诉讼代替纠问式诉讼,主张当事人有权为自己辩护,有权请律师或其他人为自己辩护……1679年英国颁布了《人身保护法》,明文规定诉讼中实行辩论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179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6条规定,被告人在一切刑事诉讼中“享有受法庭律师为其辩护协助的权利”。美国各州的立法也对律师的资格、职责、组织机构作了相应的规定。与此同时,《法国宪法》也确立了自己的律师制度,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典》和1808年的《法国刑事诉讼法典》则将律师制度更加系统化、具体化。继英美法之后,世界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建立了自己的律师制度。 ——摘编自左卫民:《中国司法制度(第4版)》  近代陪审制度产生于英国,发展壮大于美国,移植改造于法德。从陪审制度发展的历程与社会作用来看,其在保障人权、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存在着独特的价值,是其他司法制度无法替代的。但其在运作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诉讼效率低下、耗费司法资源等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摘编自刘昱君:《陪审制度研究》 参与案件审理是陪审的根本职权, 这在西方陪审制度中是一贯和普通的原则。在审理案件中, 陪审与法官的分工都有明文规定, 或遵循惯例。陪审并不取代法官, 在审判案件中, 他拥有法官不执掌的权力。这种分工除了凭靠法规 (或惯例) 规范保障外, 还要求双方各自充分发挥权力, 并循规蹈矩、相互尊重。 ——摘编自胡大展:《西方陪审制度随笔》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 中世纪基督教的教育:教会在教育和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教士们开办学校,讲授宗教内容的同时,也教授算术、几何、天文、音乐、文法、修辞、和逻辑。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基督教神职人员和修士、修女成为文化方面的领导者……阿尔昆(为加洛林王朝)引进了波伊提乌的“七艺”论,将课程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来学会交际(“三学”),另一部分用来研究客观世界(“四艺”)。法兰克本地……没有专业的老师,因此只有靠教会的力量来实行教育改革。“识字”……只有在教会里才算得上普遍。因此,查理曼让国内的教堂和修道院来掌管学校。 ——摘编自[美]朱迪斯·M·本内特等《欧洲中世纪史》 2. 中世纪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 (1)教会介入人们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摩西十诫”告诫人们孝敬父母,不许偷盗、奸淫、杀人、贪恋别人的财物等。 第五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第六诫 不可杀人。第七诫 不可奸淫。第八诫 不可偷盗。第九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第十诫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摘编自《圣经·出埃及记》 (2)禁欲主义 中世纪中期,推行禁欲主义和独身主义的做法已经制度化,成为罗马教会公开标榜的一种政策。教会的婚姻立法即是根据这种信念而设立;在僧侣中推行独身主义;在妇女中推行女修道院制度;在俗人中提倡不结婚,即使结婚也只是为了避免肉欲泛滥危及社会而进行的不得已的做法。教会认为如果把性欲限制在婚姻范围内,当可以预防人的欲念的随意发泄。上述政策的理论基础是《圣经》中圣保罗的话:“我说男的不近女倒好。但要避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这段话把婚姻看成隔离性欲的樊篱,又引出神圣婚誓和永恒婚姻两项制度,意为男女两人对神起誓即为永恒婚姻的缔结(教会法系的另一派认为除了婚誓外还须有性关系才完成正式婚姻),不得随意离婚,否则被视为欺神行为。教会法系规定除非婚姻的一方有了婚外新生活,被害的一方才有权申请离婚。离婚只是“床和房间的分开”,无法改变永恒婚誓的内容。因此,如果没有教会的特许,无论是违法的还是被害的一方,再婚都是不许可的欺神行为。 ——摘编自马克垚:《世界文明史》上册 (3)道德教化 在《圣经·新约》里,耶稣叫门徒卖掉财物并给人施舍,教会率先垂范,以自己的地产、信徒的捐献物和其他财富去救济穷困者,还建立收容所和慈善院。社会人士和工匠行会在基督教“善功”思想的推动下也参与其中。在1216年-1350年的100多年间,英国建有700所慈善院。 ——张佳生 《基督教伦理与西方世界的兴起》 基督教会学校的教育内容以其宗教信仰、道德为主要教育内容。而这些宗教信仰和道德并非一无是处。基督教宣扬“十诫”:1.除耶和华(上帝)外不可信仰别的神;2.不可造、拜偶像;3.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4.当受安息日为圣日;5.当孝敬父母;6.不可杀人;7.不可奸淫8.不可偷盗;9.不可做假证;10.不可贪恋他人的财物。基督教道德伦理的基本要求是:1.要爱主;2.要顺服、忍辱、勿抗恶;3.要爱人如己;4.要经常忏悔罪恶…… ——摘编自范立民《基督教与中世纪教育》 (4)教会的罪恶 路德在他的《致德意志民族基督教贵族公开书》中恰如其分地将罗马教廷比作这样一个场所,“在那里誓言已不再信守,僧侣容许擅离职守,教士可用钱买到婚姻生活,私生子可成为合法,卑鄙无耻可以上光荣册;一切名声恶劣和丧尽脸面之徒可以加封晋爵。”“那里到处是”,他补充说,“买与卖、物物交换、吆喝和成交、欺诈和谎言、抢劫和偷盗、淫乱和堕落以及种种亵渎上帝的行为,恐怕反基督的人也不会做出比这更坏的事。” ——摘编自[英]托马斯·马丁·林赛:《宗教改革史》 3. 新教的伦理教化 (1)适应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诉求。 加尔文认为:财富不是万恶之源,而是上帝祝福的标志;强调不随便乱花一厘钱,财产越多越应感到有责任为上帝的荣耀而不使财产减少;财富意味着人履行了其职业责任,它不仅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 ——摘编自李会军,王罡《加尔文的新教伦理及其启蒙意义》 新教信仰促成了一种新的社会伦理——现实苦行主义的形成,提倡勤奋、节俭、劳作、克制享乐,这种新的伦理改变了人们获得财富与支配财富的态度和动机。 ——摘编自[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 我们从加尔文拟定的关于乡村的法规,可以看出对群众的控制严格到了何等的程度。法规规定:星期天,除某些人需要留在家里照顾孩子或家畜外,全家人都应去听布道。如果有人在布道开始以后才到会,则予以警告。仍不改正,罚款3 苏。凡唱下流放荡的歌曲、跳舞者,监禁3天,然后送交议会。对酗酒、赌博、吵架,放高利贷的人,也有相应的处罚。生活节俭,被新兴资产阶级视为一种美德,因此加尔文教便有上述种种规定。 ——摘编自易杰雄、李秋零、田薇:《神光沐浴下的文化再生》 (2)新教的极端思想和行为 (德意志农民战争时路德评论)在发动暴动的情况下,每一个人既是法官又是执法人。因此,无论谁都可以暗中或公开地把他们戳碎、扼死、刺杀,而不必担心会被说成像暴徒那样恶毒、凶狠和残暴。……现在是一个反常的时期,一个诸侯杀人比祈祷更能取悦于上帝。 ——摘编自[德]马丁·路德:《反对杀人越货的农民暴徒》 加尔文一方面坚决反对天主教义和罗马教廷,但另一方面又迫害他所反对的教派和个人。凡不同意他的主张的人,或遭迫害,或被迫离开日内瓦。著名的西班牙人文主义者和解剖学家塞尔维特因批判圣经和三位一体说,竟被加尔文用火烤了两个钟头以后烧死。 ——摘编自易杰雄、李秋零、田薇:《神光沐浴下的文化再生》 四、真题演练 1.(2023·湖北高考·11)某学者关注世界历史上的一位著名统治者,研究其在位时期的文治武功。该统治者以恢复旧日罗马帝国的荣耀为己任,力图建立“一位皇帝、一部法律、一个帝国”的新秩序。最符合该研究主题的史实是 A.罗马帝国一分为二 B.都城改名为伊斯坦布尔 C.颁布第一部成文法 D.征服占领北非和意大利 2.(2023·全国高考甲卷·32)共和之前的古罗马部分诉讼中,败诉方须将用于担保的牛羊祭神,以赎伪誓之罪。担保的牛羊多超出诉讼物价值,且影响农牧生产。共和国早期,败诉方改向国家缴纳罚金,到公元前3世纪末,罚金已无足轻重。这一变化表明罗马共和国时期 A.系统完备的罗马法体系形成 B.法律注意保护公民的权益 C.法律事务受到神权严格控制 D.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扩大 3.(2023.1·浙江高考·12)有史家认为:“虽然道路、圆形剧场、城市的根基、水渠和市场都是其丰功伟业的实物见证,但罗马帝国的遗产和希腊民主时期或罗马共和国时期的遗产一样,是观念性的。没有这笔遗产,无论是欧洲,还是其后的整个世界,都绝不会是今天的样子。”下列项中,属于“这笔遗产”的是 A.元首制 B.罗马法 C.万神殿 D.大竞技场 4.(2022.6·浙江高考·16)在罗马扩张的过程中,“地方习俗互相抵触的不同地区的人们之间,例如西班牙商人和埃及商人之间是有纠纷的,罗马法官不得不以某种方式加以排解。于是,罗马法逐渐形成这样的观点:习俗未必正确,还有一种藉以做出公平决定的更高的、普遍的法则……(这)是从人的本性和理性产生出来的,因而是为所有人所了解和接受的。”上述材料反映出 A.罗马成文法的起源 B.公民法逐渐取代万民法 C.万民法的作用逐渐显现出来 D.以习惯法排解外邦人之间的纠纷 5.(2021·湖南高考·12)早期的罗马法规定债的关系不可转移,后来罗马法采用替代制度,即指定或准许他人替代原债权人或原债务人,以实现债权或债务在不同主体间转移。这一转变 A.动摇了保护私产的观念 B.旨在保护奴隶主特权地位 C.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D.表明罗马法形成完整体系 6.(2018·江苏高考·14)罗马法虽然是与交换还不太发达的社会状态相适应的,但是它仍能阐明在进行交换过程中法人的各种规定,因而能成为工业社会的法的先声。这表明,罗马法 A.代表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 B.脱离当时社会发展的状况 C.合乎世界各国的司法现状 D.体现商品经济的基本要求 7.(2018.4·浙江高考·17)古罗马法律制度是人类文明积淀的精华。他们的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习俗,在长期司法实践中,罗马人认识到外来民族中有许多法律制度,但是近乎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只有少数几条,因而他们制定了新的法律——万民法。下列项中不属于该法律体系的是 A.贵族垄断立法权 B.具有灵活性和实效性 C.广泛借鉴外邦人的法规 D.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8.(2014·海南高考·9)公元前123年的罗马《索贿罪法》规定,主持审理贪污受贿案件的裁判官应按照法定程序,从拥有一定财产的居民中挑选50名陪审员,组成审判团参与审判。由此建立起来的陪审制 A.照搬了希腊的司法制度 B.标志着罗马法律的日趋完备 C.反映了罗马政体的改变 D.体现了罗马司法程序的进步 9.(2021·海南高考·16)19世纪中后期,酗酒之风在英国日益滋长。“1872年售酒法”规定,严格限制酒馆的营业时间,对于无照经营、酒水掺假、向未满16岁的青少年出售烈性酒的店主施以罚款乃至没收营业执照的处罚。这反映了 A.经济的发展推动法律体系走向完善 B.工业革命促使阶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C.售酒法的颁布限制青少年恣意妄为 D.服务业的经济效益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10.(2021·全国高考乙卷·33)18世纪90年代初,法国国民议会取消监禁专制授权令,否定了家长或家族可不经审讯就将孩子投进监狱的做法;国民议会还规定,由新建立的家事评议庭专司听审父母和20岁以下子女的争讼,21岁的家庭成员不分男女,不再受父权的管辖控制。上述内容体现了 A.个人意志即个人权利 B.个人与国家间的契约关系 C.男女的政治地位平等 D.家族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 11.(2020·海南高考·14)罗马法学说为英国《权利法案》、美国1787年宪法和法国《民法典》等法律奠定了理论基础。据此推断,罗马法与近代欧美国家法律都 A.体现三权分立的原则 B.保障多党轮流执政 C.维护议会至上的权力 D.蕴含人文主义精神 12.(2021·河北高考·11)在古罗马城市建设中,水道占有重要地位,相关立法较多。就公共下水道的管理而言,裁判官告示规定:“你让人在公共下水道中所做的施工或堆放的物,由此使其使用状况恶化或将变得恶化的,你要恢复原状。就不得进行这样的施工和这样地堆放物,我也要发布令状。”这说明 A.水道管理服从裁判官个人意愿 B.国家治理实践丰富了罗马法 C.私法规则得到进一步补充完善 D.官员从政行为依法得到规范 13.(2019·海南高考·26)【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15分) 材料 爱德华·柯克(1552~1634),英国著名大法官和法学家。1608年的一天,英王詹姆斯一世意欲亲临法院坐堂问案,时为首席法官的柯克犯颜谏阻:“陛下没有学习过英国法律……法律是一门技艺,只有经过长时间学习和具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可以行使司法审判权。”柯克强调:“国王在万人之上,但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他坚决抵制詹姆斯一世对司法的干预,并表示:“如果今后再遇见类似情形,仍将做一个法官所应当做的事。”1628年,议会通过了柯克起草的宪法性文件《权利请愿书》,为《权利法案》的制订提供了借鉴。柯克逝世6年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规定,法官只要“品行端正”即可终身任职。 ——摘编自(英)霍兹沃斯《英国法律史》 (1)根据材料,概括柯克的法律思想。(6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柯克对近代英国政治法律制度的贡献。(9分) 14.(2022.1·浙江高考·29)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需要。管窥西方法制演进,立足国情,借鉴精华。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5分) 材料一 希腊斯多葛学派(斯多亚学派)关于普遍人性和普世性的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产生巨大影响。罗马的法律体系里普遍包含着当地的习惯法,即便在公元212年所有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自由民都被赋予公民权之后,也依然如此。帝国境内的法官除了援引成文法,还享有遵循并建立判例的权力。通过几个世纪的实践,他们创造出一套浩瀚无边、既系统又灵活的法典,架构出大多数我们今天所使用的现代法律体系的主干与分支。 ——引自【美】乔纳森·戴利《现代西方的兴起》 材料二 “旧制度”下的法国法律长期被一系列疑难杂症伤害,比如司法管辖权重叠,诉讼程序缓慢且昂贵。为了纠正这种状况,拿破仑任命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耗费了两年多时间讨论司法改革问题。其成果便是一部全新的法国《民法典》。它以6世纪的罗马法和另一些法律为蓝本,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编入法典中,在字面上将封建残余和王室特权废除了。 ——摘编自【美】斯科特·克里斯蒂安松《文件中的历史》 材料三 从形式上说,帝国是原德意志邦国王侯统治者的联盟,1871年的帝国宪法实际上是王侯之间签定的条约。按照宪法的规定,皇帝享有极大的权力,他掌管外交和军队,有十分广泛且重要的行政权力,有权解释宪法。帝国建立了两院制的议会:联邦议会作为上议院,代表各邦,成员由各邦君主任命;作为下议院的帝国议会则是全体人民的代表。对于由俾斯麦一手奠定的帝国宪制,有学者评论其极为“粗拙”;有人认为它“适合1870年的德意志”。 ——摘编自陈晓律主编《世界现代化历程·西欧卷》等 (1)根据材料一,写出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名称。结合所学,概述斯多亚学派对罗马法的贡献。(5分) (2)根据材料二,分析拿破仑编纂《民法典》的原因,概括该法典与启蒙原则的关系。(4分) (3)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该“帝国宪法”确立的政体。对于“帝国宪制”“极为‘粗拙’”的观点,请结合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发展和“帝国宪法”的内容予以阐释。综合材料一二三,概括西方法制演进的规律。(6分) 参考答案 1.【答案】D【解析】由材料“力图建立一位皇帝、一部法律、一个帝国的新秩序”可知这位罗马帝国统治者力图恢复往日罗马帝国荣耀,可知发生在罗马帝国分裂以后,同时该罗马帝国皇帝对法律贡献大,据此可以推断这位罗马帝国皇帝是查士丁尼,结合所学,查士丁尼在位时期,罗马占领北非和意大利,故选D项;罗马帝国一分为二是在查士丁尼之前,排除A项;东罗马帝国都城改名为君士坦丁堡,排除B项;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是《十二铜表法》,而且是在罗马共和国时期,与材料时间信息不符,排除C项。 2.【答案】B【解析】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深刻认识和理解罗马法律的历史发展及其目的。按照教材体系,罗马法律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将在共和以前用以调整社会关系、祖辈相承的习惯法发展为共和国建立不久后出现的成文法《十二铜表法》,打破贵族对立法权的垄断和对法律的随意曲解,而后逐步完善罗马法律,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内部关系,削弱贵族特权,故D项错误。题干中,“共和之前、共和国早期、公元前3世纪末”等信息以及设问表明了创设情境的时间断限。依据罗马法的知识,系统完备的罗马法体系的形成是在6世纪查士丁尼统治时期,故A项错误。罗马法律很早就从宗教中分离而出,从成文法《十二铜表法》起,罗马法是人定法而非神意法,这是学术界的基本认知,故C项错误。题干中的“超出诉讼物价值”“影响农牧生产”,败诉方“牛羊祭神”“伪誓”到“改向国家缴纳罚金”以及罚金无足轻重等信息清楚呈现了罗马法律转变的路径和价值取向。同时,它维护了败诉方财物不因诉讼失败而受到更大损害,也便利了普通公民进行诉讼,推动了诉讼的普及发展。因此,B为正确选项。 3.【答案】B【解析】据材料“观念性的”“无论是欧洲……样子”可知,罗马法影响后世,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渊源的,故选B项;元首制的实质是披着共和外衣的军事独裁,与“观念性”“无论是欧洲……样子”不符,排除A项;万神殿建造于哈德良皇帝统治时期,最大的特色是它的圆形穹顶,把穹顶技术发展到顶峰,后来影响到了世界各地的建筑,与“观念性的”不符,排除C项;大竞技场是罗马帝国征服耶路撒冷后,为纪念皇帝威斯巴西安的丰功伟绩而建的,甚至一直影响着现代大型体育场的建筑,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D项。 4.【答案】C【解析】材料“西班牙商人……加以排解”说明随着罗马的不断扩张,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公民法已不太适应新的形势,“还有一种藉以做出公平决定的更高的、普遍的法则”说明万民法应运而生,适用于罗马境内的各族人民,简洁灵活且实用有效,故选C项;《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成文法的起源,排除A项;万民法取代公民法,排除B项;以万民法排解外邦人之间的纠纷,而非习惯法,排除D项。 5.【答案】C【解析】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会有很多的商业纠纷,债的关系由不可转移到转移,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故选C项;材料只说债务关系转移,但私产的观念没有动摇,排除A项;材料并没有体现出奴隶和奴隶主,保护奴隶主特权地位不是材料强调的主旨,排除B项;材料只讲到了债的关系的转移,并不能体现出所有的法律,构不上法律体系,罗马法形成完整体系的标志是《民法大全》,排除D项。 6.【答案】D【解析】本题以罗马法为考点,考查考生提取有效信息进行解读、正确解释历史事物和分析推断的能力。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6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罗马法中最为完备、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私法部分,所以我们通常称的罗马法其实指的是罗马私法,又称罗马民法。罗马法在罗马帝国灭亡后,依然能产生重要的、持续不衰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罗马法是在商品经济有一定发展程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它关于财产权或物权的界定大体上符合现代社会的相关要求。恩格斯称其为“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它关于商品社会的许多规定,在近代特别受到追捧。新兴的资产阶级在自己力量尚不强大的前提下,常常用它来为自己的种种要求做辩护,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本题以此为情境,考查考生对罗马法价值的认识和理解。罗马法保护私有财产,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有利于调整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纠纷,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需要,体现了商品经济的基本要求,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D选项正确。从题干所给信息“罗马法成为工业社会的法的先声”,意味着为工业革命作准备,但不能由此得出“代表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的结论,故A选项不正确。罗马法在当时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渗透到国家生活的各个角落,巩固了帝国统治,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显然B选项也不正确。罗马法原则和思想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是各国的国情有差异,罗马法不可能与世界各国法律现状相吻合,所以C选项不正确。 7.【答案】A【解析】贵族垄断立法权,在万民法之前已经存在,不属于该法律体系,故A项错误,符合题意;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万民法突破了公民法的局限,变得简洁灵活且实用有效,属于该法律体系,故B项正确,不符合题意;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万民法广泛借鉴了外邦人的法规,属于该法律体系,故C项正确,不符合题意;万民法私法不断完善,属于该法律体系,故D项正确,不符合题意。 8.【答案】D【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学生对主干知识即罗马法的掌握情况,并引导学生进行发散思维,思考和认识罗马陪审制与希腊雅典陪审法庭审判程序的不同,以及陪审制与罗马政体的关系,从而加深对罗马法的认识和理解。古代罗马较早设立了专管司法的裁判官,走出了公民普遍参与下的大众司法阶段,出现了职业法官,并注重程序规范,具有形式主义特征。公元前123年的罗马《索贿罪法》的实施以及由此产生的陪审制,改变了法官独自行使司法权的传统,吸收部分公民以陪审员的资格参与司法过程,主要负责诉讼事实部分的审理,法律审理仍由法官负责。这是西方近代陪审制的最初萌芽,它与古代希腊的陪审法庭在司法模式上有着本质的不同,所以它不是雅典司法制度的照搬,故选项A是错项。陪审员的参与克服了法官一人独断讼案的弊端,有助于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是司法文明的一大进步,故选项D是正确项。审判方法的改进没有影响罗马的实体法变化,谈不上罗马法因此而趋于完备,罗马法的完备化是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法典》制定以后的事,故选项B是错项。公元前123年正是罗马共和国鼎盛时期,此时国家政体没有变化,故选项C是错项。 9.【答案】A【解析】据题干可知,面对“19世纪中后期,酗酒之风在英国日益滋长”,政府颁布“1872年售酒法”从酒馆的营业时间、不良店主进行全方位治理,故选A项;“促使阶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不合题意,题干未见工业资产阶级、工业无产阶级等信息,排除B项;“限制青少年恣意妄为”不合题意,题干打击的整个社会的酗酒行为,排除C项;“服务业的经济效益”以偏概全,酒馆等只是服务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排除D项。 10.【答案】B【解析】题干的大意是在18世纪末,法国国民议会规定由新建立的家事评议庭专门审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纠纷来代替家长或者家族直接把孩子投进监狱的做法,同时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控制权被取消,这意味着国家所指定的专门机构才有权处理家庭中个人之间的纠纷,这等于把个人权利用国家法律来保障,建立了公民个人与国家间的契约关系,而取代了家庭中家长或者家族对子女问题进行处置的关系,故选B项;题干体现的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所以题目主旨不是体现个人意志问题,排除A项;题干中只有“21岁的家庭成员不分男女,不再受父权的管辖控制”体现了男女地位问题,属于以偏概全,而且也与题目主旨不一致,排除C项;“新建立的家事评议庭专司听审父母和20岁以下子女的争讼”、“不再受父权的管辖控制”等信息说明国家利益是高于家族利益的,排除D项。 11.【答案】D【解析】罗马法中蕴含的自然法原则(人人平等、法律至上等)和理性精神,成为近代欧美资产阶级法律的渊源,故选D项;美国1787年宪法体现三权分立的原则,而罗马法、《权利法案》和《民法典》没有体现,排除A项;多党轮流执政是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制度,而罗马法维护奴隶主利益,排除B项;英国《权利法案》维护议会至上的权力,而罗马法没有体现,排除C项。 12.【答案】B【解析】据材料“在公共下水道中所做的施工……恶化的”可知,对水道的严格立法,可以有效地保护公共环境,预防疾病传播,提高公众健康水平,增强国家的治理能力,体现了罗马法的务实精神,丰富了罗马法内容,故选B项;材料强调裁判官告示对公共下水道管理的规定,是国家的意愿,而非个人意愿,排除A项;私法主要是指调整普通公民、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而材料强调的是公共卫生立法,排除C项;官员从政行为与“在公共下水道中所做的施工……发布令状”不符,排除D项。 13.【答案】 (1)思想:法律高于王权,司法审判不受干预;法官须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6分) (2)贡献:抵制了封建专制统治;起草了重要的宪法性文件,对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建立产生积极影响;推动了英国司法制度的近代化。(9分) 【解析】 (1)材料“国王在万人之上,但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他坚决抵制詹姆斯一世对司法的干预”说明法律高于王权,司法审判不受干预;据材料“法律是一门技艺,只有经过长时间学习和具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可以行使司法审判权”得出法官须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由材料“他坚决抵制詹姆斯一世对司法的干预”可知抵制了封建专制统治;据材料“1628年,议会通过了柯克起草的宪法性文件《权利请愿书》,为《权利法案》的制订提供了借鉴”得出起草了重要的宪法性文件,对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建立产生积极影响;根据材料“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规定,法官只要‘品行端正”即可终身任职’”说明推动了英国司法制度的近代化。 14.【答案】(15分) (1)名称:《十二铜表法》。 贡献:斯多亚学派在西方历史上第一次系统论述人“生而平等”的自然法观念;奠定罗马法的哲学(思想)基础;西塞罗是斯多亚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推动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2)原因:旧法律弊端重重;资产阶级革命成果需要巩固;传播法国大革命的自由、平等、博爱等思想。 关系:启蒙原则法律化。 (3)政体:君主立宪制。 阐释:19世纪70年代,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确立了资产阶级代议制度。皇帝权力很大,帝国议会作用很小。德国民主立宪是虚,君主专制是实;容克贵族占主导地位,资产阶级则次之。 规律:法制文明是一个不断继承和发展的过程;法律制度的制定需要依据国情;从人治到法治是一个漫长过程。 【解析】 (1)第一小问名称,结合所学可知,《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第二小问贡献,据材料一“希腊斯多葛学派(斯多亚学派)关于普遍人性和普世性的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产生巨大影响”结合所学得出斯多亚学派在西方历史上第一次系统论述人“生而平等”的自然法观念;结合所学得出西塞罗认为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即自然法奠定罗马法的哲学(思想)基础;结合所学得出西塞罗是斯多亚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推动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2)第一小问原因,据材料二“‘旧制度’下的法国法律长期被一系列疑难杂症伤害……诉讼程序缓慢且昂贵”得出旧法律弊端重重;据材料二“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编入法典中,在字面上将封建残余和王室特权废除了”结合所学得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需要巩固;传播法国大革命的自由、平等、博爱等思想。第二小问关系,据材料二“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编入法典中”可知,启蒙原则被写入法律,即启蒙原则法律化。 (3)第一小问政体,据材料三“1871年的帝国宪法实际上是王侯之间签定的条约”结合所学可知,1871年宪法确立帝国实行君主立宪制。第二小问阐释,结合所学得出19世纪70年代,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确立了资产阶级代议制度(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 美国:1787年宪法; 法国:1875年宪法; 德国:1871年宪法);据材料三“皇帝享有极大的权力……有权解释宪法”“作为下议院的帝国议会则是全体人民的代表”结合所学得出皇帝权力很大,帝国议会作用很小。德国民主立宪是虚,君主专制是实;结合所学可知,1871年宪法表明,德意志帝国是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国家,但容克贵族占主导地位,资产阶级则次之。第三小问规律,据材料一“帝国境内的法官除了援引成文法……创造出一套浩瀚无边、既系统又灵活的法典”、材料二“以6世纪的罗马法和另一些法律为蓝本,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编入法典中”结合所学得出法制文明是一个不断继承和发展的过程;据材料一“罗马的法律体系里普遍包含着当地的习惯法”、材料二“拿破仑任命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耗费了两年多时间讨论司法改革问题”、材料三“有人认为它‘适合1870年的德意志’”结合所学得出法律制度的制定需要依据国情;据材料三“皇帝享有极大的权力……有权解释宪法”结合所学得出从人治到法治是一个漫长过程。 2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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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学案-2025-2026学年高二历史上学期深度学习之史料阅读力提升学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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