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高二历史深度学习之史料阅读力提升学案
(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单元三:法律与教化
课时8: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一、课程解析
(一)课标要求: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二)本节重点 先秦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三)本节难点 律令儒家化与“礼法结合”问题
(四)知识概要
释题 本课包括三个子目。第一子目是“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第二子目是“泰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第三子目是“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这三个子日基本上是按时间顺序自先秦至明清依次排列,只是先奏时不以“法律与教化”为名,而以“德治与法治”为名,因为在先泰时期,法律尚处于萌芽阶段。先秦时期,关于法律与教化何者在国家治理上更有效,反映到思想史上就是这一时期形成的以儒家为代表的德治思想和以法家为代表的法治思想。
二、知识结构
三、知识概要和重要概念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 夏商西周时期的法治与德治
法治:⑴《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法律;
⑵夏商时期,法律严酷。
德(礼)治: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夏王朝建立之后,为了巩固政权,强化对反抗势力的镇压,制定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奴隶制法典——《禹刑》。刑法的出现是国家形成的重要标志。史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比《禹刑》有所发展,且以肉刑为主,五刑俱全,此外还有鞭刑和活埋,但具体法律条文已无从知晓。战国时荀子曾说;“刑名从商”(《荀子·正名》),表明商代在刑法发展中的地位。传说商纣有炮烙之刑等,可见商法的残酷性。“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汉书》卷二三《刑法志》)在《禹刑》和《汤刑》的发展基础上,到周代又制定了《九刑》。《九刑》的主要内容,就是在于严厉惩治那些所谓“盗”、“贼”的行为,维护奴隶制度的基本法则和奴隶主贵族的根本利益。据《尚书·吕刑》所记,周代的刑罚,除传统的五刑[古代五刑包括奴隶制五刑,即墨(面上刺青)、劓(割鼻)、剕(断足、宫(男去势,女禁锢)、大辟(斩首)等五种法定刑],还有鞭刑和流放。判处五刑的律条,合计共有3000条。法网严密,远远超过了前代。严密的法网,主要是惩治奴隶和平民的,一般贵族犯法,纵然按律判刑,但可以缴纳一定数量的罚金来“赎刑”。
——摘编自朱绍侯、齐涛、王育济主编:《中国古代史》第5版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第二章,第33、44、69页。
2. 东周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论语·子路》
为政以德,譬知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论语·为政》
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 ——《论语·颜渊》
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七主七臣》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管子·任法》
法者,宪令着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
——《韩非子·定法》
禁奸止过,莫若重刑。 ——《商君书·赏刑》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
1. 秦统一六国后,秦始皇把秦律推行全国;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
律令格式 汉朝开始有各种名称的“令”,作为律 的补充。“格”“式”是律令的补充。格的编 纂开始于北魏的《麟趾格》。到唐朝,格与 式也成为编纂对象,律令格式构成的法律体 系完善起来。宋朝对法律的修正,则是通过 “敕”来进行。将修正的敕编纂起来,即成 “编敕”,作为法律的补充。在这一发展过 程中,可以看到的一个趋势是: 一种作为补 充的新的法律形式出现后,经过不断累积, 就会产生另行编纂的需要。
2. 春秋决狱,指产生于西汉中期的一种以儒家经义为指导思想的审判方式。
《春秋决狱》的内容并非董仲舒拟设撰写,而是有来自当时司法实践的事件、案例作为素材,经综合提炼、比附经义后写成。从该书的体例形式看,它具有很强的务实性与指导性。……《春秋决狱》决不仅仅是一部经学著作,它既然是一部以经义代替法律的判例集,便具有指导法律务实的功能。
——摘编自徐世虹《中国法制通史》(第2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第十章,第215—224页。
3. 魏晋南北朝律令儒家化
及至魏晋修律,引礼入法,奠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之根基,且修律之人,又尽为儒生,何尝不得礼之精神?如果说汉律在精神上已有儒家化之趋向,则魏晋法律无论在精神上及形式上都已是儒家化的现实。斯为魏晋对礼的精神和律的精髓之传承。儒家思想在两汉高居独尊,至东汉末年为之一变,但是盛行已久所积淀下来的文化或意识或权威,并非一夜之间便能替代。
——摘编自梁健《魏晋之际法律文化流变述略》[J].载《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 000 多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达906卷,770余万字,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 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4. 唐朝法律儒家化
隋唐时期,法律制度有着重大进展。隋文帝令苏威等人制定了具有继往开来性质的《开皇律》十二篇五百条。到了唐代,唐高祖令裴寂、萧瑀等人在《开皇律》基础上制定了《武德律》,并编纂了令、格、式,与律配套,开创了唐律的四种形式。唐太宗时,房玄龄、长孙无忌主持对《武德律》进行长达十年时间的全面修订,形成《贞观律》。“凡削繁去蠢,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旧唐书·刑法志》)唐高宗时,又由长孙无忌、李勣、于志宁等人编纂《永徽律》,同时还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统一注解,附在律文之后颁行天下,具有同等效力。后世将《永徽律》与注疏的合编本称为《唐律疏议》,看作唐律的代表。另外,唐玄宗在开元年间还主持编纂了《唐六典》,被后人誉为中国最早的“行政法典”,开了律典分野的先河。
唐律继承了汉晋以礼入律的传统,明确规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律疏议卷一》)标志着礼制法律化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程度。唐律的法律形式也已经相当完备,律、令、格、式各有其用。“凡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正邪,式以轨物程事。”(《唐六典·尚书刑部》)在刑罚的类别上,经过汉魏的演变,至唐代形成了新的“五刑”制度,即答、杖、徒、流、死五种刑罚,其中答分五等(十至五十),杖分五等(六十至一百),徒分五等(一年至三年),流分三等(二千里至三千里),死分两等(绞、斩)。在法律的实施上,唐代统治者强调慎狱恤刑,特别是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有效防止了滥用刑罚。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1月,第六章,第143页。
演变趋势:
⑴唐朝法律体系完备;
⑵中华法系至唐代确立;
⑶礼仪法典化,礼、法结合;
⑷唐律对后世和邻国有重大影响;
⑸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
明朝的法律:例 在法律制度上,明清是一个体系。洪武三十年,明太祖主持制定了《大明律》三十卷,首列名例,次按六部分类。明孝宗弘治十五年,又制定了《大明会典》,作为行政规范性质的法典。正德、嘉靖、万历时对《会典》进行了多次校刊增订。流传至今的《大明会典》就是万历续纂本。清朝顺治四年,在《大明律》的基础上制定 了《大清律集解附例》,体例内容基本同《大明律》相仿。康熙、雍正、乾隆时对《大清律例》不断修订,到乾隆五年定稿。今天看到的《大清律例》就是乾隆本。康熙开始,仿照明会典编纂《清会典》,其后屡次增订,形成了《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事例》《光绪会典》五部会典。值得一提的是,清代还制定过《回律》《番律》《蒙古律》《西宁番子治罪条例》和《苗例》等针对少数民族的单行法律法规,以适应不同民族地区的司法需要。
随着古代法制的发展,到了明清,“例”越来越重要。由于明太祖强调“祖制”不得更改一字,在法律实施中为了弥补《大明律》的不足,从明孝宗时开始用“条例”和“事例”辅助法律。后来,由“以例辅律”发展为“以例破律”。清代继承了明代编订条例的做法,在编制《大清律》时就附有条例,康雍乾嘉道咸同光每个皇帝都增订条例,由此决定了清代司法中“例”占具优先地位,有例从例,无例才从律。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1月,第六章,第144—145页。
(四)中国古代的教化:家训——族规——乡约
1. 家训
三国·诸葛亮《诫子书》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唐·刘禹锡《名子说》
夫忠孝之于人,如食与衣,不可斯须离也,岂候余易哉。
宋·刘清史《戒子通录》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饮食衣服,若思得之艰难,不敢轻易费用。
明·姚舜牧《药言》
士、农、工、商各居一艺,士为贵,农次之,工商又次之。
清·张英《恒产琐言》
人家宝贵两字,暂时之荣宠耳。所恃以长子孙者,毕竟是耕读两字。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训以“家书”或“令”的形式为主,世家大族重视对子弟的教育,内容从修身到治学,从处世到事君。唐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唐《柳氏家规》是家训史上最早的一部比較系统、完整的家法。宋《袁氏世范》最初是袁氏家塾训蒙之作,因其“厚人伦,美习俗”,经版印后广泛流传。这一时期还诞生了大量家训诗,内容涉及报国恤民、为官廉正、重节崇德、耕读传家等明清时期,上至帝王显宦,下至普通百姓,多有家训问世。明代家训纷纷引用朱元璋亲制的《圣谕六言》,特别注意求子弟修身养徳,“做个好人”,“学而优则仕”。同时还有宣扬勤道、诚实等商德准则的,比如清代官商胡雪岩的“五字商训”。此外当时社会上还出现了记录手工艺和科技的家训。
——摘编自徐少锦、陈延斌《中国家训史》等
2. 族规
宗族最高首领为族长,族长是族人共同行为规范——宗规、族约的主持者和监督者,是全族的统率。族内发生纠纷时,由族长支持召集族中“宗贤”加以解决,不服统率者,族长有权依照宗规、族约加以制裁。《宋史·陆九韶传》记载道:“九韶以训诫之辞为韵语。晨兴,家长率众谒先祠毕,击鼓诵其辞,使列听之。子弟有过,家长会众子弟责而训之,不改,则挞之;终不改,度不可容,则言之官府,屏之远方焉。”欧阳修在《胥氏夫人墓志铭》中也描述了族长庄严肃穆,令人望而生畏的形象:“每端坐堂上,四顾终日如无人,虽其婴儿女子,无一敢妄举足发声。”
宗族内其他诸尊长也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袁氏家范》卷一《父兄不可辨曲直》规定:“子之于父,弟之于兄,犹卒伍之于将帅,胥吏之于官曹,奴婢之于雇主。”《陆氏家仪》规定:“卑幼不得抵抗尊长,其有出言不逊,制行背戾者,故诲之,诲之不悛则重箠之。(鞭打)”一些年虽幼而辈分尊者, “有年长数倍者,立其前不敢懈。”
3. 乡约
乡约之制一般认为肇始于北宋陕西蓝田人吕大临、吕大防兄弟所订的《蓝田乡约》,人们又称之为《吕氏乡约》。它最初是一种乡村自发产生的民间自治组织。入约乡民,每月月终有善行者,加以奖励,有过者则予以劝改。《吕氏乡约》提出了“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项原则,其中包括教子弟、教后生、事父兄、居家和睦、敬事长上等重要内容。(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增损吕氏乡约》)乡约章程简明扼要,语言通俗易懂,其内容与家训著作相近,但更针对乡村基层社会。它的出现,很快就引起了一些思想家及政治家的重视。南宋时,朱熹对《吕氏乡约》非常赞赏,对其加以增修后,在漳州等地大力推行实践。
——摘编自闫爱民《宋代士人群体如何参与地方治理》[J].载《人民论坛》2020年7月。
从北宋开始,宗法组织又在新的基础上以新的结构方式重建。这就是民间自发组成的、以男系血统为中心的宗族共同体。宋代宗族不同于殷周时期政治关系与血缘关系高度统一的具有权力性的宗法组织,也不同于东汉以后讲究身份门第的门阀世族以及割据一方的宗法性豪强共同体,而是深入乡间基础,更具大众性、散在性、普遍性。诚然,与宋代宗族相类似的宗法组织在前代亦有存在,但只是在宋代,这种宗法组织才成为社会结构中具有普遍性的主流社会组织。
——摘编自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主编《中华文化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8月,第七章,第664页。
演变趋势:
⑴(程朱)理学在教化中发挥主导地位,以乡约形式面向百姓;
⑵乡约从道德教化逐渐转向宣讲“圣谕”(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律例宣讲“圣谕”);
⑶乡约由儒学士人发起(民间自发建立)到政府利用和推广(由道德自觉到逐渐形成强制力);
⑷乡约与法律逐步合流
四、真题演练
1.(2024·天津高考·1)周人认为,商之所以灭亡是因为“敛怨以为德”,为上天所弃;为此,周奉行“惟德是依”“敬天保民”。这主要体现了周人( )
A.能够借鉴历史经验 B.推崇神权至上思想
C.沿袭前朝价值观念 D.坚持礼法并重传统
2.(2024·甘肃高考·3)北魏孝文帝留心刑法,多次下诏改定刑律,其中太和元年诏令提到“参详旧典,务从宽仁”“民由化穆,非严刑所制”“齐之以法,示之以礼”。从上述诏令可知,孝文帝修定律法( )
A.深受儒家影响 B.借鉴南朝经验 C.沿袭鲜卑传统 D.意在托古改制
3.(2023·重庆高考·2)北魏兰陵长公主遭驸马刘辉殴打致流产,朝廷就如何判处刘辉展开激烈辩论:一方以尚书省官员为代表,坚持以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以杀子罪判处四至五年徒刑;另一方则是代表灵太后意志的门下省官员,主张以谋反大逆罪判处死刑。最终皇帝下诏支持门下省意见。这一判决表明( )
A.男尊女卑传统被打破 B.法律儒家化过程曲折
C.皇权受门阀士族威胁 D.门下省司法职能增强
4.(2024·北京高考·3)“判”是古时官员断决狱讼的文本,也是唐代铨选官吏的考试科目之一。唐代的《龙筋凤髓判》是我国完整传世的一部判例集,通过模拟判例的形式陈述案例缘由,给出判决意见,并进行解释,为应试者提供了“判”的写作程式和方法。这说明唐代( )
A.以法为教,轻视了道德礼义 B.重视家训,教化渗透至基层
C.注重判例解读,提升官员司法素养 D.强调司法实践,开创律例合编体例
5.(2024·全国高考甲卷·27)清代,《三国演义》《西游记》等数十部小说被翻译成满语印行。另《大清律例》规定,对内容“秽恶”的小说“尽行销毁”,如再制作、售卖、阅读,加以刑处。这使( )
A.通俗文化发展陷入停滞 B.法律体系完成了儒家化
C.君主专制统治趋于僵化 D.传统社会伦理得到维护
6.(2022·北京高考·3)北宋中期,各地知州积极修建亭台馆榭以供民众游玩,甚至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务。欧阳修《丰乐亭记》载:“夫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刺史之事也。”范仲淹曾在名胜“严子陵钓台”边修建先贤祠堂以“咏其风”,认为这样“有大功于名教”。上述材料佐证了北宋( )
A.注重推行社会教化 B.放松了对经济的控制
C.鼓励文学艺术创作 D.实行崇文抑武的方针
7.(2024·重庆高考·6)明清时期,宋代女子吴妙静的故事在岭南地区广为流传,她最初仅因出资修桥造福民众而闻名,之后却被地方官绅愈益塑造为节孝双全的人物,乃至成为当地女性的榜样。可见当时( )
A.理学渗透到基层社会 B.女性社会地位显著提升
C.公益事业进一步发展 D.官绅阶层思想趋于创新
8.(2024.6·浙江高考·4)明嘉靖中,陕西蒲城要求在乡儿童于望日在社庙集合,参加圣谕宣讲,“庶一社之长幼卑尊皆惕然以省,翕然以悟,而无悖德悖礼者也”。雍正十年(1732)以后,清朝在湖南永绥、粤东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开设义学,宣讲《圣谕广训》,使苗、黎儿童渐知礼义,然后课以经书。这可以反映出明清时期( )
A.儒学开始渗透基层 B.儿童的教化受到重视
C.边疆局势日趋稳固 D.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
9.(2023.1·浙江高考·23)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8分)
材料一
人物
政治主张
孔子
“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老子
“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
韩非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
——引自《论语》《老子》《韩非子》
材料二
“贞观之治”成绩的取得,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这一政治路线的成功。以往谈及贞观之治,只是一味强调唐太宗、魏徵等人的自觉,常常忽略中国制度的重要背景。魏徵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直至贞观十七年去世,都是门下省的负责人。唐太宗与魏徵的关系,与三省制关系密切,而三省制的运行机制,更值得重视。
唐朝也被称为“律令国家”,因为它把中国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律令制度……《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摘编自荣新江等《唐:中国历史的黄金时代》
材料三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摘编自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老子、韩非的政治主张。结合所学,指出秦汉时期治国主导思想的演变。(6分)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三省制运行机制的角度说明“唐太宗与魏徵的关系”,并概括《唐律疏议》在中外法制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6分)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新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运用唯物史观,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必要性。(6分)
10.(2022·天津高考·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规定,皇亲国戚、皇帝故旧、高级官僚、贵族等八类人犯罪时,处罚“轻重不在刑书”。唐律还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且近亲中又无成年男丁者,须奏报裁决”、“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对妇女犯罪有些可依律酌情而处。
——据《唐律疏议》
材料二
清入关初,曾依照《明律》并参酌关外旧制,制定法律;至乾隆时期,修成了集历代封建法律之大成的《大清律例》。乾隆在《大清律例》序文中说,法律“非徒示之禁令,使知所畏惧”,更在于“弼成教化,以洽其好生之德”。清代还制定了《蒙古律例》、《回疆则例》等,使司法管辖深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维护了法律、政令的统一。
——据《大清律例》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朝在法律制定方面出现的变化及其历史意义。
参考答案
1.【答案】A【解析】本题素材选取自《诗经·大雅·荡》等史料,试题情境呈现了周朝建立之初,统治者鉴于商朝晚期尖锐的社会矛盾,通过总结反思,感悟到商朝统治者不恤民力,反而将民怨四起视作有德,致使军队倒戈,最终导致了灭亡。周人从商朝的灭亡中汲取了教训,提出了“惟德是依”“敬天保民”,充分体现了周初统治者的“殷鉴”意识,即反思历史、重新认识天命的思想,故选A项;神权至上思想盛行于夏商时期,周朝在宗法制的基础上以礼治国,神权思想有所弱化,排除B项;商朝统治者推崇神权至上,同时“敛怨以为德”,周朝则推崇礼制,提倡“敬天保民”,两个朝代的价值观念有一定变化,与C项中“沿袭”的含义不符,并且本题的情境主题也不是在强调两个朝代价值观念的沿袭,排除C项;礼法并重、隆礼重法是战国时期荀子的主要思想,强调礼和法在治理国家的重要性,“坚持传统”意指该主张周初即已出现,时序错乱,排除D项。
2.【答案】A【解析】据材料北魏孝文帝改定刑法提到“参详旧典,务从宽仁”“齐之以法,示之以礼”可知,孝文帝修定律法时强调要礼法结合,体现了儒家的仁政、德治、礼法并用的理念,故选A项;“借鉴南朝经验”不合题意,与材料提及“参详旧典”有出入,排除B项;“沿袭鲜卑传统”不合史实,与鲜卑传统侧重严刑峻法相悖,排除C项;“意在托古改制”不合史实,孝文帝修定律法是为了更好地治理国家、巩固统治,排除D项。
3.【答案】B【解析】材料大意是:公主遭驸马殴打流产,朝廷两方持不同意见,一方坚持以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以杀子罪判处四至五年徒刑;一方坚持以谋反大逆罪判处死刑,最终皇帝选择判处死刑,说明这一时期的法律判决并没有完全遵从儒家伦理道德,法律儒家化过程曲折,故选B项;北魏时期仍然是男尊女卑,“被打破”表述不符合史实,排除A项;据材料“皇帝下诏支持门下省意见”可知,最终的判决结果依然是皇帝决定,不能说明皇权受门阀士族威胁,排除C项;门下省属于审议机构,主要负责审核政令,只是对该案判决提出了意见,本身并不具备司法职能,排除D项。
4.【答案】C【解析】材料提及《龙筋凤髓判》通过模拟判例来陈述案例缘由并给出判决意见,为应试者提供了“判”的写作程式和方法,唐代重视判例解读,旨在提高应试者和官员的司法素养,故选C项;“以法为教,轻视了道德礼义”主要是秦朝,唐朝提倡礼治,排除A项;“重视家训”不合题意、逻辑,与“判”与古代官员断决狱讼、唐代铨选官吏相悖,排除B项;“开创律例合编体例”是明朝重修《大明律》采用“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排除D项。
5.【答案】D【解析】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清朝统治者一方面十分注重对汉民族文化的借鉴和吸收,另一方面又不断通过法律等方式加强文化控制。《三国演义》《西游记》等小说因崇尚道义、忠诚等主题,符合儒家传统伦理道德,因而被翻译成满语传播, 一些内容被定义为“秽恶”的小说则在《大清律例》中被明确禁止。这种二分法,既充分发挥了小说等文化载体的教化、传承作用,又将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作品进行了禁止,维护了当时的社会秩序和伦理规范。故D项为正确选项。明清时期,通俗文学蓬勃发展,出现了《三国演义》《西游记》等风靡全国的小说,故A项错误。以题干信息不能说明法律体系完成儒家化这一结果,故B项错误。 清代君主集权达到顶峰,但其统治方式并非僵化,而是相对灵活地进行社会管理,故C项错误。
6.【答案】A【解析】据材料“夫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有大功于名教”可知,北宋士大夫积极修建亭台馆榭以供民众游玩,引导民众走近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审美趣味,最终起到儒家化移风俗效用的场所,即注重推行社会教化,故选A项;材料强调北宋士大夫积极修建亭台馆榭以推行社会教化,不涉及经济控制问题,得不出“放松”的结论,排除B项;修建亭台馆榭与鼓励文学艺术创作无关,排除C项;崇文抑武指在地位上、工资待遇上以及文化宣传上,抬举(尊崇)文官,贬低(抑制)武将,与材料不符,排除D项。
7.【答案】A【解析】据材料信息可知宋代女子因造福民众而在明清时期被地方官塑造为节孝双全的人物,成为女性的榜样,结合所学宋朝以后,理学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深入社会基层,并以乡约形式直接面向底层百姓宣讲,明清时期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故选A项;材料强调一位出资修桥造福民众的女性闻名,不代表其社会地位的提升,且一名女性不能代表全体女性,排除B项;材料强调明清时期地方官绅为了教化民众而树立一位女性榜样,重点不是公益事业,排除C项;地方官绅的行为是为了教化民众,维持当地的社会秩序,思想没有创新性,排除D项。
8.【答案】B【解析】据材料“陕西蒲城要求在乡儿童于望日在社庙集合,参加圣谕宜讲”“清朝……宜讲《圣谕广训》,使苗、黎儿童渐知礼义”可知,明清时期,圣谕宣讲与儒学“民间化”相伴相随,是贯穿明清两代的社会教育运动,明清儿童礼教逐渐兴起,儿童的教化受到重视,故选B项;宋朝时期,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排除A项;材料主要是社会教化尤其是对儿童的教化,未涉及边疆局势,排除C项;“《圣谕广训》”是乡约宣讲的内容,但不涉及法律,也不体现乡约与法律的合流,排除D项。
9.【答案】(18分)
(1)政治主张:孔子:德治(为政以德);
老子:无为而治;
韩非:法治。
演变:秦:法家思想;
西汉初:黄老无为思想;
汉武帝尊崇儒术后:儒家思想。
(2)关系:唐太宗授命中书省草拟诏令;魏徵作为门下省长官进行审核并驳回不妥的诏令。
原因: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礼法结合的典范;唐以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法律;古代亚洲一些国家的立法以此为鉴。
(3)地位:基础性。
必要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依法治国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
【解析】
(1)第一小问政治主张,孔子:据材料一“为政以德”得出德治(为政以德);
老子:据材料一“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得出无为而治;
韩非:据材料一“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得出法治。第二小问演变,秦:结合所学可知,商鞅变法后,秦尊奉法家,即法家思想;
西汉初:结合所学可知,汉初统治集团吸取秦朝速亡的教训,尊奉黄老无为思想;
结合所学得出汉武帝尊崇儒术后:儒学独尊地位确立,即儒家思想成为治国主导思想。
(2)第一小问关系,结合所学得出唐太宗授命中书省草拟诏令;据材料二“魏徵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结合所学得出魏徵作为门下省长官进行审核并驳回不妥的诏令。第二小问原因,据材料二“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和提炼”结合所学得出《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礼法结合的典范;唐以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法律;据材料二“《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结合所学得出古代亚洲一些国家的立法以此为鉴。
(3)第一小问地位,据材料三“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结合所学得出基础性。第二小问必要性,据材料三“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结合所学得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据材料三“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结合所学得出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据材料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结合所学得出依法治国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
10.【答案】(20分)
(1)特点:体现封建等级制度;要求规范执法;礼、法、孝结合;对老弱妇孺及情况特殊的罪犯酌情论处。
评价:是礼法结合的典范;维护封建统治;继承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对后世影响深远。
(2)变化:从依照明律和旧制到融历代封建法律于一体;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专门法律。
意义:法律与教化并重的传统得到继承与发展;维护法律政令统一,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是封建法典集大成者;是有力的统治工具。
【解析】
(1)第一小问特点,由材料一“皇亲国戚、皇帝故旧、高级官僚、贵族等八类人犯罪时,处罚‘轻重不在刑书’”可得,体现封建等级制度;由材料一“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答三十”可得,要求规范执法;由材料一“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且近亲中又无成年男丁者,须奏报裁决”可得,礼、法、孝结合;由材料一中的“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对妇女犯罪有些可依律酌情而处”等信息可得,对老弱妇孺及情况特殊的罪犯酌情论处。第二小问评价,结合所学知识从唐律的特点、目的、依据、地位和影响等角度分析作答即可。具体来说,从特点角度看,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从目的角度看,维护封建统治;从依据来看,继承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从地位来看,是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从影响来看,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对后世影响深远。
(2)第一小问变化,由材料二“清入关初,曾依照《明律》并参酌关外旧制,制定法律;至乾隆时期,修成了集历代封建法律之大成的《大清律例》”可得,从依照明律和旧制到融历代封建法律于一体;由材料二“制定了《蒙古律例》、《回疆则例》等,使司法管辖深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可得,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专门法律。第二小问意义,由材料二“非徒示之禁令,使知所畏惧”、“弼成教化,以洽其好生之德”等信息可得,法律与教化并重的传统得到继承与发展;由材料二“维护了法律、政令的统一”可得,维护法律政令统一,有利于国家的统一;由材料二“修成了集历代封建法律之大成的《大清律例》”可得,是封建法典集大成者;结合所学可知,法律无论在什么朝代都是维护统治的工具,可得是有力的统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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