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5-09-22
|
23页
|
454人阅读
|
3人下载
普通
摘要:
该高中历史课件围绕“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展开,系统梳理了从夏商周到明清的法律演变与教化实践,以礼法结合为主线,构建起德治与法治融合的历史脉络,通过“问题链”设计实现知识衔接,如从春秋战国德法之争自然过渡到汉代律令儒家化,再延伸至乡约法律化,形成清晰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紧扣唯物史观、时空观念和史料实证三大核心素养,例如在分析“礼法结合”成因时,引导学生结合秦亡教训与汉武帝尊儒背景进行因果推理,体现历史解释能力;又如通过《吕氏乡约》文本解读与不同时期宣讲内容对比,强化时空意识与史料辨析。教学中注重情境创设与思维进阶,既帮助学生理解中华法系的独特性,也提升教师对传统文化现代价值的阐释力。
内容正文:
中国古代裁决法律的神兽——獬豸
古罗马的司法女神
“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 去之,从去。” ——许慎《说文解字》
灋
蕴含的法治精神
第三单元
法 律 与 教 化
防范与惩处
教育与引导
中国
西方
第 8 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第 9 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中华法系的特点
礼法结合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罗马法
相辅相成
法治、德治、礼治:都是国家治理的方式
法治:他律
对于私权:法无禁止皆可为
对于公权:法无授权皆禁止
德治:通过道德感化治理国家(自律)
礼治:通过礼制(礼的维护依赖于道德感化和传统习惯)维护社
会秩序(自律)
选择性必修1 第三单元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目录
一、古代中国的法制
二、古代中国的教化
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礼法结合
汉以后:礼法结合
秦以前:礼法分离
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防)止水之所自来也……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无形,使人日从善远罪而不自知也。 ——《礼记·经解》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
——《礼记·曲礼上》
维护社会差异的工具;
教化百姓,劝民向善
思考:中国古代“礼”内涵?
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于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商君书·赏刑》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子·有度》
思考:中国古代“法”内涵?
以同一的法律约束百姓;
主张法治;
一、古代中国的发展
(一)古代法制的演变
春秋:最早的成文法,子产铸刑书,引起第一次德治和法治之争;
战国:儒法之争(第二次德治法治之争)实质是国家治理方式之争,根本上都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礼调整贵族内部关系,刑控制下层百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文献记载都有刑法;夏商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
2.春秋战国
1.夏商西周
思考:儒法治国理念有什么不同?你认为谁的主张更适合当时社会形势?为什么?
不同:法家认为用法和刑;儒家认为礼和仁。
观点:法家
原因:儒家思想并不适合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法家的法治思想更符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能满足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颁行《秦律》,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撰;法典以“律”命名,历代沿革。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秦汉法律文告称令,律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3.秦朝
儒家思想上升为统治思想,法律儒家化的趋势出现。
4.汉朝
5.魏晋南北朝
律令儒家化进一步发展
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
引礼入律,把儒家的礼仪制度和法律制度结合在一起。
目的: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
【思考】在汉武帝之后审判案件时,如遇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虽有规定却不符合公序良俗的案子,应该如何审理?
【以经决狱】
用记载儒家圣人言论的典籍作为法官判案的准则。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尊崇儒术,进入政权机关的儒生在行政实践中行使司法权力时,儒家经义被当作法理,圣人言论被援引为准则,经书所载事例被推尊为典范。
6.唐朝:礼法结合完成
法制:律在唐初经过多次删繁就简,《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7.宋元: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更注重兼顾法礼情三者的关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8.明清: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清朝沿袭。将刑罚和教化列为同等重要的统治手段。明朝在司法实践中重视“例”,明朝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③汉武帝后儒家思想成为封建社会主流思想;
④魏晋以后儒家士人以经注律,得到统治者的支持。
⑤儒学和法家各有侧重,具有互补性;
历史原因:
①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国家治理价值;
②吸取秦朝“一断于法”的教训。
现实原因:
自身原因:
但也应当认识到,儒家学说有多面性,如:儒家也并不完全排斥法律与刑罚,儒家提倡的“礼”本身也有一定的约束力,孔子本人还做过鲁国的最高司法长官司寇。……正是这种多面性,可以说明儒家学说为什么总发展出适合封建时代统治阶层需求的统治学说。—《教师教学用书》P13
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家俭而难遵,是以其事难以遵循,然其强本节用;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史记·太史公自序》
⑥儒学的多面性,适应统治阶级需要。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法律制度(中华法系)的特点。
从《法经》到《大清律例》,中国封建法典自成体系,独具特色,素有中华法系之称。中国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国家的最高立法权,皇帝的诏书往往成为法律。中国古代法律,强调遵行礼教,强调纲纪伦常,礼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写进法律。
——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④以礼入刑,民法与刑法不分;
①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自成体系;
②法治为人治服务;
③诸法融合(成文法、习惯法和判例),突出成文法典;
⑥深受儒家思想影响(重视伦理道德);
⑤强调以礼入法,礼法结合;
(二)古代中国法律的特点
1.使法律涂上了“德”的色彩,增加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可行性,减少了施行阻力。
2.利于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
3.具有一定的世界意义。
4.司法量刑走向主观化。
5.强化了封建等级的人治。
6.阻碍近代法治的发展。
(三)古代中国法律的评价
1.自然经济的发展。
2.宗法制度、血缘宗亲的影响。
3.专制统治的不断强化。
4.儒家思想影响。
5.历代法典在继承中不断发展完善,历史悠久。
(四)古代中国法律的原因
二.古代中国教化
(一)古代中国教化演变
教化为教育感化,在古代特指儒家思想中以民为主要对象的政治教育和道德感化。
2.唐
(1)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分吉、宾、军、嘉、凶五礼,是秦汉以来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2)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1.春秋战国
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与法家发起德治与法治之争
3.宋
(1)儒学发展出理学,控制教育与科举,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向社会基层渗透。
(2)程朱理学深入乡约、族规、家训中,合编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4、乡约
(1)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2)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朱元璋的“六谕”,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3)明朝儒学士人常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守乡约的要受到处罚、被治罪。
(4)清朝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雍正帝的“圣谕”;宣讲时也常引用《大清律例》
(5)原本由儒学知识分子发起的教化百姓乡约,经明清政府利用和推广,具有约束力,与法律合流。
总结:乡约逐渐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二)古代中国社会教化的途径
2.强调示范,树立榜样
3.设官教民
1.教化的主要形式有宣教、表彰、监督
4.依靠各类教育读本推行社会教化
5.注重学风与世风的密切关系:学校教育对整个社会教化的建设作用
(三)古代中国社会教化的作用
积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
有利于发展生产;
促进儒学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为后世社会治理提供借鉴;
消极:本质上维护专制集权
今天乡村治理:自治、法治、德治
2.教化
①提倡礼治:732年颁行《大唐开元礼》,
——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②重视家训:
在社会层面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大唐开元礼》分吉、宾、军、嘉、凶五礼,其中吉礼主要是祭祀,宾礼主要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主要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大唐开元礼》体现了唐朝礼制的时代化和创新精神。
整齐门内,提斯子孙。 ——颜之推《颜氏家训》
能君之德,靖人于教化,教化之兴,始于家庭,延于邦国,事之体大。 ——唐朝宰相崔祐甫
(南北朝)颜之推
社会层面:通过控制教育与科举,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
乡里层面:乡约、族规、家训成为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家庭层面: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①背景: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
(二)教化的演进
1.理学渗入基层
②传播方式
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而后改之。
凡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
——朱熹《家礼》
20
2.乡约的约束
创立: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撰写的《吕氏乡约》
——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宋朝乡约出现原因和职能?
①教化职能:对乡民教化封建宗法思想和儒家的伦理纲常。
②救助职能:乡约与社仓、保甲、社学等结合,凸显救助功能。
③法律职能:乡约逐渐官方化,助于调解民间纠纷和调查取证。
①程朱理学的形成;
②宋朝科举制发展,扩大统治基础,社会阶层流动;
③士大夫社会责任感和主体意识的增强。
德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治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
……业谓……读书治田,营家济物,畏法令,谨租赋,如礼乐射御书数之类,皆可为之。非此之类,皆为无益。——《吕氏乡约》
原因:
职能:
发展:
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延续:
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
原本由儒家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
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由教育百姓向善互助
乡约已完全由教化手段沦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
强调顺从、安分守已
①利于匡正民风,扫除陋习。
②稳定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③利于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承。
④有利于发展生产,推动农业发展。
影响:
乡约发展的特点:
22
春秋战国
汉朝
魏晋
隋唐
宋 元 明 清
德法论争
律令儒家化……
乡约法律化……
礼法融合
中国古代德治与法治这两种不同的治理方式不约而同地走向融合
$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