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讲:等式性质与不等式的性质【知识梳理+4个题型归纳】讲义-2025-2026学年高一上学期数学人教A版必修第一册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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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海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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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数学
教材版本 高中数学人教A版必修第一册
年级 高一
章节 2.1 等式性质与不等式性质
类型 教案-讲义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2.64 MB
发布时间 2025-09-19
更新时间 2025-11-29
作者 数海拾光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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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2025-2026年高一上学期数学常考题型归纳 【第6讲:等式性质与不等式的性质】 【知识梳理】 一、核心性质梳理(教材基础+新高考聚焦) 1.等式的核心性质(教材重点) 性质内容 符号表示 新高考考向 对称性 若,则 方程化简、等价转化 传递性 若且,则 多式等量关系推导 加减性质 若,则 移项求解、消元 乘除性质 若,则;若且,则 系数化1、比例运算 2.不等式的核心性质(新高考高频) 性质内容 符号表示() 易错提醒 加减性质 加减同量,不等号方向不变 乘除正数 若,则, 正数不改变不等号方向 乘除负数 若,则, 负数必变不等号方向(新高考陷阱) 传递性 若且,则 同向可传,异向不可 同向可加 若且,则 仅同向可加,不可减 同向同正可乘 若且,则 需“同向+同正”双条件 二、新高考高频解题策略(含真题解析) 场景1:利用性质比较大小(基础考法) 解题模板:①观察式子特征,选择对应性质(如作差法结合加减性质,作商法结合乘除性质);②分步应用性质推导;③得出大小关系。 教材例题延伸:比较与的大小——作差得,由非负性得。 新高考真题适配:若,比较与的大小——作差得,因,,当时,差为正,故。 场景2:利用性质求范围(热点考法) 解题模板:①明确已知范围的式子;②多次应用同向可加、乘除性质(注意乘除负数变号);③合并范围得结果(避免“局部范围扩大”)。 新高考真题:若且,求的范围——由,与同向相加得。 场景3:性质的逆向应用(创新考法) 解题模板:①由结论反向推导所需条件;②结合性质判断条件是否成立;③验证并得出结论。 示例:若能推出,求的范围——由不等式乘除性质,需(若则不等号反向,不成立)。 场景4:与等式结合的综合应用(压轴小题考法) 解题模板:①用等式性质表示未知量(如用一个变量表示另一个);②代入不等式;③结合不等式性质求解。 新高考真题:已知,,,求的最小值——由等式得,结合,得最小值为4。 三、新高考答题规范与避坑指南 1.易错点清单 不等式性质误用:①乘除未判断正负(如由直接得,忽略情况);②同向不等式随意相减(如由、得,错误);③范围推导未分步(如直接由、得,未考虑“同正”前提)。 等式与不等式混淆:用等式性质处理不等式(如等式移项直接套用,忽略不等号方向)。 2.答题规范 性质标注:应用关键性质时简要说明(如“由不等式同向可加性质得”“因,不等号方向改变”); 范围推导分步写:多次应用性质时,每步写出中间结果(如求范围时,先写范围,再写相加结果); 符号严谨:不等号方向与条件对应,避免“”“”混淆。 3.口诀速记 等式性质保等量,加减乘除皆可行; 不等式子有讲究,负号一乘方向改; 同向可加不可减,同正同向可相乘; 求范围,分步算,性质应用要明辨。 题型分类 知识讲解与常考题型 【题型一:作差法比较大小】 例题精选 【例题1】(24-25高一上·广东惠州·阶段练习)比较下列两个代数式的大小 (1)和 ; (2)已知, 和. 【例题2】(2025高三·全国·专题练习)若,则与的大小关系是(    ) A. B. C. D. 相似练习 【相似题1】(25-26高一上·全国·课后作业)(1)设,试比较与的大小. (2)已知且,试比较与的大小. 【相似题2】(2025高一·全国·专题练习)若,试比较与的大小. 【解题策略】 一、核心逻辑:作差法的本质与适用场景 1.本质原理 通过计算两式之差的符号判断大小关系: 若,则; 若,则; 若,则。 核心:将“大小比较”转化为“差的符号判断”,适配整式、分式、二次式等多数代数式。 2.适用场景(新高考高频) 多项式式比较(如与); 含参数的代数式比较(如与,); 结合等式条件的比较(如已知,比较与4)。 二、四步解题模板(附教材/真题实例) 步骤1:定“差”——构造两式之差 规则:用“大式候选”减“小式候选”(无预设时直接),确保展开后易化简。 示例:比较与,构造差:。 步骤2:化“差”——化简差式至可判符号 常用方法:因式分解、配方、合并同类项,优先转化为“平方和”“因式积”等非负/可定号形式。 教材实例:化简(配方); 新高考适配:比较与,化简差:(因式分解)。 步骤3:判“差”——分析差式的符号 核心:结合已知条件(如参数范围、等式关系),判断化简后差式的正负性。 教材实例:(平方非负性),故; 新高考真题适配:已知,则,若,则,故差。 步骤4:定“大小”——由差的符号得结论 直接对应原理写关系,含参数时需注明条件限制。 示例:由,得(当且仅当时等号成立); 新高考适配:由差,得(当且时)。 三、新高考高频拓展场景 场景1:含参数的分类讨论 解题要点:差式符号受参数影响时,按参数分界点分类,逐一判断。 示例:比较与,差为,无论取何值,差均,故恒成立。 场景2:结合等式条件的比较 解题要点:用等式消元,将差式转化为单变量表达式,再判符号。 新高考真题延伸:已知,,,比较与4,差为,故。 四、避坑指南与答题规范 1.易错点规避 差式构造反向:如误写,需注意符号对结论的影响; 化简不彻底:未配方/因式分解,直接代入特殊值导致判断片面(如仅用验证,忽略一般情况); 忽视等号条件:如仅写,漏“当且仅当时等号成立”。 2.答题规范 分步标注:明确写“构造差→化简→判符号→得结论”四步,关键步骤注明方法(如“配方得”“因式分解为”); 符号严谨:差式符号分析结合已知条件,如“由得”; 结论完整:含等号时说明取等条件,含参数时注明范围限制。 3.口诀速记 作差先定A减B,化简配方或因式; 符号判断看条件,正A大负A小记心间。 【题型二:作商法比较大小】 例题精选 【例题1】(21-22高一上·上海徐汇·阶段练习)已知,试比较与的大小. 【例题2】(23-24高一上·贵州六盘水·期中)从下列三组式子中选择一组比较大小: ①设,比较的大小; ②设,比较的大小; ③设,比较的大小. 注:如果选择多组分别解答,按第一个解答计分. 相似练习 【相似题1】(22-23高一·全国·课堂例题)已知,,对任意的实数,求证: (1); (2). 【相似题2】(22-23高一·全国·课后作业)若,求证:. 【解题策略】 一、核心逻辑:作商法的本质与适用场景 1.本质原理 通过计算两式之商与1的大小关系判断原式大小(前提:两式同号): 若,: 若,则; 若,则; 若,则。 若,(需转化为正数比较): 若,则; 若,则。 核心:将“大小比较”转化为“商与1的关系判断”,依赖“同号”前提与“商式化简”。 2.适用场景(新高考高频) 同正的幂式/分式比较(如与,与,,); 含指数、单项式的比较(如与,,,); 可约分的代数式比较(如与,)。 二、四步解题模板(附教材/真题实例) 步骤1:定“商”——构造两式之商并验同号 规则:优先用“疑似大式”除以“疑似小式”,必先验证两式符号相同(新高考核心前提,漏验即错)。 示例:比较与,均为正数,构造商:; 反例:比较与,虽同负,但直接作商,需转化为正数与比较,得。 步骤2:化“商”——化简商式至可与1比较 常用方法:约分、指数运算、因式分解,优先转化为“常数”“单变量式”“可放缩式”。 教材实例:比较与,化简商:; 新高考适配:比较与(),化简商:。 步骤3:判“商”——分析商式与1的大小 核心:结合已知条件(参数范围、代数式性质),判断化简后商式与1的关系。 教材实例:,故; 新高考适配:由得,故,即商。 步骤4:定“大小”——由商与1的关系得结论 严格对应同号规则,含参数时注明符号条件与取等情况。 示例:由,得; 新高考适配:由商且两式均正,得(时)。 三、新高考高频拓展场景 场景1:含指数/幂的比较 解题要点:利用指数运算性质化简商式,结合底数与1的关系判断。 新高考真题适配:比较与,转化为同指数:,,商为,故。 场景2:含参数的分类讨论(符号/范围影响) 解题要点:先按参数符号分“同正/同负/异号”,同号时再判商与1的关系。 示例:比较与(),分情况: 当,商为:若,则;若,则;若,则相等。 当,,直接得。 场景3:与不等式性质结合的比较 解题要点:用不等式性质判断商式符号,再结合化简结果分析。 示例:已知,比较与,均正,商为,由得,,故商,即。 四、避坑指南与答题规范 1.易错点规避 遗漏同号前提:如直接比较与的商,忽略异号时不能用商与1的关系; 商式构造反向:如比较与时误写,需注意商与1的关系对应结论相反; 化简不彻底:如含指数的商未转化为同底/同指数,导致无法与1比较; 忽视负号转化:同负时未转化为正数,直接用“商>1则A>B”,导致结论错误。 2.答题规范 前提先行:第一步必写“两式均为正数/负数,满足作商法条件”; 分步标注:明确“验符号→构造商→化简→判商与1的关系→得结论”,关键步骤注明方法(如“指数运算得”“约分后为”); 分类清晰:含参数时按符号/范围分层讨论,每层结论对应条件; 结论严谨:注明符号前提,如“当,时,由商>1得”。 3.口诀速记 作商先验同符号,大除小来好判断; 化简约分或指数,商与1比是关键; 同正商大A就大,同负商大A反而小。 【题型三:由不等式的性质比较大小】 例题精选 【例题1】【多选题】(25-26高三上·江苏扬州·开学考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则 D.若,则 【例题2】【多选题】(25-26高一上·湖北武汉·开学考试)若,则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 A.若且,则 B.若,则 C.若,则 D.若且,则 相似练习 【相似题1】(22-23高一上·四川广安·期中)下列命题中错误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则 D.若,,则 【相似题2】【多选题】(25-26高一上·全国·课前预习)已知,下列各式一定成立的是(   ) A. B. C. D. 【解题策略】 一、核心逻辑:性质驱动的比较本质 1.依托的核心性质(新高考高频调用) 性质名称 符号表示() 比较功能 加减性质 消元、构造同结构式子 乘除符号性质 若,则;若,则 转化系数、改变式子形态 同向可加性质 若,则 叠加不等式求新关系 同向同正可乘性质 若,则 正数范围内放大/缩小式子 传递性 若,则 间接推导大小关系 2.解题核心思路 以已知不等关系为起点,精准匹配性质→分步转化式子→推导目标关系,核心是“性质与条件的适配性判断”(如乘除前必判正负,乘除需验“同正”前提)。 二、四步解题模板(附新高考实例) 步骤1:析“已知”——明确前提条件与可用性质 关键:梳理已知的不等关系(如、)、变量符号(正/负/零),标注可直接调用的性质。 示例:已知,可用性质:加减性质、乘除正数性质、同向同正可乘性质。 步骤2:定“目标”——明确需比较的式子特征 关键:观察目标式与已知式的关联(如是否含加减、乘除变形),确定需串联的性质链条。 示例:目标比较与,可转化为比较与,需用加减性质消去。 步骤3:用“性质”——分步转化推导关系 核心:按“从已知到目标”的逻辑,逐步应用性质,每步标注所用性质(新高考答题采分点)。 新高考适配实例:已知,比较与: 1.展开式子:,(代数式变形); 2.由已知,结合加减性质,两边加得(应用加减性质); 3.故。 步骤4:验“结论”——验证性质应用的严谨性 关键:复盘每步性质应用的前提是否满足(如乘除是否判正负,同向可乘是否“同正”),避免遗漏条件。 反例:若误将“,”用同向可加性质得,忽略“同向”前提,结论错误。 三、新高考高频场景与策略拆解 场景1:含常数项的加减变形比较 解题要点:用加减性质消去相同项,聚焦剩余项的大小。 新高考真题适配:已知,比较与: 解:由得(加减性质),又,结合传递性得与大小不确定(需结合与1的关系,体现性质应用的边界)。 场景2:含参数的乘除符号讨论 解题要点:先判断乘除项的符号,再选择对应性质(正不变向,负变向)。 新高考真题适配:已知,比较与: 解:1.若,由乘除正数性质得; 2.若,则; 3.若,由乘除负数性质得。 场景3:同向不等式的叠加与推导 解题要点:同向可加直接叠加,同向同正可乘放大,不同向需转化后应用。 新高考真题适配:已知,,比较与、与: 解:1.由同向可加性质,即,故(需结合具体范围); 2.由同向同正可乘性质,即,故(因,,乘积大于3×1=3,且、可推,进一步结合、得,但需更精准时用具体边界)。 场景4:间接推导(传递性应用) 解题要点:构造中间量,通过两次不等关系推导目标关系。 示例:已知,,比较与: 解:由传递性得,再由加减性质得,故。 四、避坑指南与答题规范 1.易错点规避 性质滥用:①非同向不等式用可加性质(如、得);②非正数用同向可乘性质(如、但,得); 符号遗漏:乘除时未判断系数符号,直接套用“不变向”规则; 传递性偏差:中间量衔接错误(如、,误以为前提用传递性)。 2.答题规范 性质标注:每步转化注明所用性质,如“由不等式同向可加性质得”“因,由乘除负数性质得不等号方向改变”; 条件明确:含参数时标注符号/范围前提,如“当时,”; 推导分步:复杂关系分步骤写,避免跳跃(如先推导中间量,再用传递性)。 3.口诀速记 已知关系先分析,性质匹配看条件; 加减消项直接用,乘除先判正与负; 同向可加不可减,同正同向可相乘; 传递衔接中间量,步步严谨不遗漏。 【题型四:由不等式的性质证明不等式】 例题精选 【例题1】(25-26高一上·全国·课前预习)已知,证明:. 【例题2】(25-26高一上·全国·课后作业)(1)已知.求证:. (2)已知,求证:的充要条件是. 相似练习 【相似题1】(23-24高一上·四川南充·阶段练习)(1)已知,求的取值范围; (2)若,求证:. 【相似题2】(24-25高一上·海南省直辖县级单位·期中)已知,. (1)求证:; (2)求证:. 【解题策略】 一、核心逻辑:性质串联的证明本质 1.高频证明性质工具 性质名称 符号表示() 证明功能 加减性质 构造同构式、消去项 乘除符号性质 ; 调系数、变不等向 同向可加性质 叠加不等式得新式 同向同正可乘性质 正数范围放大不等式 传递性 衔接中间结论 2.证明核心思路 已知/基本不等式→目标倒推→性质匹配→正向串联,核心是“每步锚定性质,逻辑严谨”。 二、五步证明模板(新高考适配) 1.析“已知”:拆解条件(变量范围、不等关系),明确可用性质/工具。 ▶示例:,→可用乘除正数、同向同正可乘性质。 2.定“目标”:分析终式与已知的差异,确定中间过渡式。 ▶示例:证→过渡:→。 3.搭“桥梁”:倒推需证的中间结论,确定性质调用顺序。 ▶示例:证→需先证(加减性质)、(同向可加)。 4.写“证明”:正向串联,每步标注依据(采分关键)。 ▶教材实例:证, 1.因,,得;(依据:乘除正数性质) 2.因,,得;(依据:乘除正数性质) 3.由传递性,得。(依据:传递性) 5.验“严谨”:核查性质应用前提(如正负、同正),避免漏洞。 三、新高考高频证明场景 场景类型 解题要点 示例简证(已知) 含参数分类证明 按参数符号分类,对应性质应用 证: 1.; 2.; 3.综上得证。 结合基本不等式 以为基础串联 证(): 1.基本不等式得,; 2.同向同正可乘得结果。 多步串联证明 拆分目标,分步用单一性质 证: 1.; 2.; 3.传递性得证。 四、避坑指南与证明规范 1.三大易错点 无依据变形:如,漏前提; 性质混淆:同向不等式随意相减(如,); 遗漏等号:证明“≥”“≤”时,未说明等号成立条件。 2.证明规范 依据必注:每步标“(依据:XXX性质)”; 逻辑连贯:用“因为…所以…”衔接,不跳跃中间式; 条件完整:前置性质应用前提(如“”); 等号明确:注明“当且仅当XXX时,等号成立”。 3.口诀速记 已知拆,目标倒,性质匹配按顺序; 步有据,证严谨,符号等号莫大意。 课后针对训练 一、单选题 1.(22-23高一上·河南平顶山·阶段练习)若,则下列不等式一定成立的是(   ) A. B. C. D. 2.(24-25高三下·江苏扬州·期末)已知,则下列不等式中一定成立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则 D.若,则 3.(24-25高二下·浙江宁波·期中)已知,则“”是“”的(    ) A.充要条件 B.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C.充分不必要条件 D.必要不充分条件 二、多选题 4.(24-25高一上·福建泉州·期中)若,则下列不等式恒成立的是(   ) A. B. C. D. 5.(24-25高一下·浙江·期中)已知,,,,则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 D.若,则 6.(24-25高二下·宁夏石嘴山·期中)下列命题为假命题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且,则 D. 7.(23-24高三上·湖南长沙·阶段练习)对于实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则, D.若,,则 8.(23-24高一上·贵州·阶段练习)已知,,则下列不等式正确的是(    ) A. B. C. D. 9.(24-25高一上·湖北武汉·期末)下列几种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则 D.若,则 10.(24-25高一上·贵州·期中)下列命题中,不正确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则 D.若,则 三、解答题 11.(22-23高一上·河北石家庄·期中)(1)设,比较与的大小; (2)已知,,,求证:. 12.(24-25高一上·山东·阶段练习)(1)设,求证:, (2)设,求证:, 13.(23-24高三上·安徽亳州·期中)已知克糖水中含有克糖,再添加克糖(假设全部溶解),糖水变甜了. (1)请将这一事实表示为一个不等式,并证明这个不等式成立; (2)在锐角中,根据(1)中的结论,证明:. 14.(22-23高一上·内蒙古通辽·期中)(1)设,,.试比较P与Q的大小. (2)已知,,.求证:;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2026年高一上学期数学常考题型归纳 【第6讲:等式性质与不等式的性质】 【知识梳理】 一、核心性质梳理(教材基础+新高考聚焦) 1.等式的核心性质(教材重点) 性质内容 符号表示 新高考考向 对称性 若,则 方程化简、等价转化 传递性 若且,则 多式等量关系推导 加减性质 若,则 移项求解、消元 乘除性质 若,则;若且,则 系数化1、比例运算 2.不等式的核心性质(新高考高频) 性质内容 符号表示() 易错提醒 加减性质 加减同量,不等号方向不变 乘除正数 若,则, 正数不改变不等号方向 乘除负数 若,则, 负数必变不等号方向(新高考陷阱) 传递性 若且,则 同向可传,异向不可 同向可加 若且,则 仅同向可加,不可减 同向同正可乘 若且,则 需“同向+同正”双条件 二、新高考高频解题策略(含真题解析) 场景1:利用性质比较大小(基础考法) 解题模板:①观察式子特征,选择对应性质(如作差法结合加减性质,作商法结合乘除性质);②分步应用性质推导;③得出大小关系。 教材例题延伸:比较与的大小——作差得,由非负性得。 新高考真题适配:若,比较与的大小——作差得,因,,当时,差为正,故。 场景2:利用性质求范围(热点考法) 解题模板:①明确已知范围的式子;②多次应用同向可加、乘除性质(注意乘除负数变号);③合并范围得结果(避免“局部范围扩大”)。 新高考真题:若且,求的范围——由,与同向相加得。 场景3:性质的逆向应用(创新考法) 解题模板:①由结论反向推导所需条件;②结合性质判断条件是否成立;③验证并得出结论。 示例:若能推出,求的范围——由不等式乘除性质,需(若则不等号反向,不成立)。 场景4:与等式结合的综合应用(压轴小题考法) 解题模板:①用等式性质表示未知量(如用一个变量表示另一个);②代入不等式;③结合不等式性质求解。 新高考真题:已知,,,求的最小值——由等式得,结合,得最小值为4。 三、新高考答题规范与避坑指南 1.易错点清单 不等式性质误用:①乘除未判断正负(如由直接得,忽略情况);②同向不等式随意相减(如由、得,错误);③范围推导未分步(如直接由、得,未考虑“同正”前提)。 等式与不等式混淆:用等式性质处理不等式(如等式移项直接套用,忽略不等号方向)。 2.答题规范 性质标注:应用关键性质时简要说明(如“由不等式同向可加性质得”“因,不等号方向改变”); 范围推导分步写:多次应用性质时,每步写出中间结果(如求范围时,先写范围,再写相加结果); 符号严谨:不等号方向与条件对应,避免“”“”混淆。 3.口诀速记 等式性质保等量,加减乘除皆可行; 不等式子有讲究,负号一乘方向改; 同向可加不可减,同正同向可相乘; 求范围,分步算,性质应用要明辨。 题型分类 知识讲解与常考题型 【题型一:作差法比较大小】 例题精选 【例题1】(24-25高一上·广东惠州·阶段练习)比较下列两个代数式的大小 (1)和 ; (2)已知, 和. 【答案】(1) (2) 【分析】(1)利用作差法和配方法来判断大小即可; (2)利用作差法和因式分解,再来判断大小即可. 【详解】(1)由, 则,当且仅当时取等号; (2)由, 因为,所以, 又因为,所以, 即有, 则有. 【例题2】(2025高三·全国·专题练习)若,则与的大小关系是(    ) A. B. C. D. 【答案】A 【分析】利用作差法即可求解. 【详解】由题意有, 因为,所以,, 所以,即. 故选:A. 相似练习 【相似题1】(25-26高一上·全国·课后作业)(1)设,试比较与的大小. (2)已知且,试比较与的大小. 【答案】(1)证明见解析;(2)证明见解析 【分析】(1)对两个多项式比较大小,一般先作差后分解因式再比较大小.若两式相除可以约去一些公共项,也可选用作商法比较. (2)两个分式比较大小,根据式子特征构造两式之差或商再比较大小即可. 【详解】(1)方法一:作差法. . 因为,所以,所以, 所以. 方法二:作商法. 因为,所以, 两式作商可得, 所以. (2)方法一:作差法. .因为且,所以. 又因为,所以,则 又因为,所以,即. 方法二:作商法. 因为,所以, 两式作商可得, 因为,由倒数法则可知, 又,所以由不等式的性质得, 则由同向可加性得知, 则,即. 【相似题2】(2025高一·全国·专题练习)若,试比较与的大小. 【答案】 【分析】分组因式分解,得到,结合条件即得. 【详解】 , 因为,所以, 故. 【解题策略】 一、核心逻辑:作差法的本质与适用场景 1.本质原理 通过计算两式之差的符号判断大小关系: 若,则; 若,则; 若,则。 核心:将“大小比较”转化为“差的符号判断”,适配整式、分式、二次式等多数代数式。 2.适用场景(新高考高频) 多项式式比较(如与); 含参数的代数式比较(如与,); 结合等式条件的比较(如已知,比较与4)。 二、四步解题模板(附教材/真题实例) 步骤1:定“差”——构造两式之差 规则:用“大式候选”减“小式候选”(无预设时直接),确保展开后易化简。 示例:比较与,构造差:。 步骤2:化“差”——化简差式至可判符号 常用方法:因式分解、配方、合并同类项,优先转化为“平方和”“因式积”等非负/可定号形式。 教材实例:化简(配方); 新高考适配:比较与,化简差:(因式分解)。 步骤3:判“差”——分析差式的符号 核心:结合已知条件(如参数范围、等式关系),判断化简后差式的正负性。 教材实例:(平方非负性),故; 新高考真题适配:已知,则,若,则,故差。 步骤4:定“大小”——由差的符号得结论 直接对应原理写关系,含参数时需注明条件限制。 示例:由,得(当且仅当时等号成立); 新高考适配:由差,得(当且时)。 三、新高考高频拓展场景 场景1:含参数的分类讨论 解题要点:差式符号受参数影响时,按参数分界点分类,逐一判断。 示例:比较与,差为,无论取何值,差均,故恒成立。 场景2:结合等式条件的比较 解题要点:用等式消元,将差式转化为单变量表达式,再判符号。 新高考真题延伸:已知,,,比较与4,差为,故。 四、避坑指南与答题规范 1.易错点规避 差式构造反向:如误写,需注意符号对结论的影响; 化简不彻底:未配方/因式分解,直接代入特殊值导致判断片面(如仅用验证,忽略一般情况); 忽视等号条件:如仅写,漏“当且仅当时等号成立”。 2.答题规范 分步标注:明确写“构造差→化简→判符号→得结论”四步,关键步骤注明方法(如“配方得”“因式分解为”); 符号严谨:差式符号分析结合已知条件,如“由得”; 结论完整:含等号时说明取等条件,含参数时注明范围限制。 3.口诀速记 作差先定A减B,化简配方或因式; 符号判断看条件,正A大负A小记心间。 【题型二:作商法比较大小】 例题精选 【例题1】(21-22高一上·上海徐汇·阶段练习)已知,试比较与的大小. 【答案】 【分析】利用两个数都大于0,直接利用作商比较其大小即可. 【详解】, ,. 两数作商 , . 【例题2】(23-24高一上·贵州六盘水·期中)从下列三组式子中选择一组比较大小: ①设,比较的大小; ②设,比较的大小; ③设,比较的大小. 注:如果选择多组分别解答,按第一个解答计分. 【答案】①; ②; ③; 【分析】①利用有理根式可得,再由即可得的大小关系; ②用作差法比较即可; ③用作差法或作商法比较即可. 【详解】解: ① , 因为, 所以, 即; . ② , . ③ 方法一(作差法) , 因为,所以, 所以, 所以. .. 方法二(作商法)因为,所以, 所以, 所以. . 相似练习 【相似题1】(22-23高一·全国·课堂例题)已知,,对任意的实数,求证: (1); (2). 【答案】(1)证明见解析 (2)证明见解析 【分析】(1)根据指数函数的性质,结合,即可得证; (2)由对正数和,证得,进而得到,两端次方,即可得证. 【详解】(1)证明:因为,,都是正数且,,可得, 所以,也是正数. 又因为, 即得. (2)证明:由于对正数和,可得, 故,则, 从而, 两端次方得. 【相似题2】(22-23高一·全国·课后作业)若,求证:. 【答案】证明见解析 【分析】作商法证明不等式. 【详解】证明:∵a>b>0, ∴,且. ∴作商得:. ∴. 【解题策略】 一、核心逻辑:作商法的本质与适用场景 1.本质原理 通过计算两式之商与1的大小关系判断原式大小(前提:两式同号): 若,: 若,则; 若,则; 若,则。 若,(需转化为正数比较): 若,则; 若,则。 核心:将“大小比较”转化为“商与1的关系判断”,依赖“同号”前提与“商式化简”。 2.适用场景(新高考高频) 同正的幂式/分式比较(如与,与,,); 含指数、单项式的比较(如与,,,); 可约分的代数式比较(如与,)。 二、四步解题模板(附教材/真题实例) 步骤1:定“商”——构造两式之商并验同号 规则:优先用“疑似大式”除以“疑似小式”,必先验证两式符号相同(新高考核心前提,漏验即错)。 示例:比较与,均为正数,构造商:; 反例:比较与,虽同负,但直接作商,需转化为正数与比较,得。 步骤2:化“商”——化简商式至可与1比较 常用方法:约分、指数运算、因式分解,优先转化为“常数”“单变量式”“可放缩式”。 教材实例:比较与,化简商:; 新高考适配:比较与(),化简商:。 步骤3:判“商”——分析商式与1的大小 核心:结合已知条件(参数范围、代数式性质),判断化简后商式与1的关系。 教材实例:,故; 新高考适配:由得,故,即商。 步骤4:定“大小”——由商与1的关系得结论 严格对应同号规则,含参数时注明符号条件与取等情况。 示例:由,得; 新高考适配:由商且两式均正,得(时)。 三、新高考高频拓展场景 场景1:含指数/幂的比较 解题要点:利用指数运算性质化简商式,结合底数与1的关系判断。 新高考真题适配:比较与,转化为同指数:,,商为,故。 场景2:含参数的分类讨论(符号/范围影响) 解题要点:先按参数符号分“同正/同负/异号”,同号时再判商与1的关系。 示例:比较与(),分情况: 当,商为:若,则;若,则;若,则相等。 当,,直接得。 场景3:与不等式性质结合的比较 解题要点:用不等式性质判断商式符号,再结合化简结果分析。 示例:已知,比较与,均正,商为,由得,,故商,即。 四、避坑指南与答题规范 1.易错点规避 遗漏同号前提:如直接比较与的商,忽略异号时不能用商与1的关系; 商式构造反向:如比较与时误写,需注意商与1的关系对应结论相反; 化简不彻底:如含指数的商未转化为同底/同指数,导致无法与1比较; 忽视负号转化:同负时未转化为正数,直接用“商>1则A>B”,导致结论错误。 2.答题规范 前提先行:第一步必写“两式均为正数/负数,满足作商法条件”; 分步标注:明确“验符号→构造商→化简→判商与1的关系→得结论”,关键步骤注明方法(如“指数运算得”“约分后为”); 分类清晰:含参数时按符号/范围分层讨论,每层结论对应条件; 结论严谨:注明符号前提,如“当,时,由商>1得”。 3.口诀速记 作商先验同符号,大除小来好判断; 化简约分或指数,商与1比是关键; 同正商大A就大,同负商大A反而小。 【题型三:由不等式的性质比较大小】 例题精选 【例题1】【多选题】(25-26高三上·江苏扬州·开学考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则 D.若,则 【答案】BCD 【分析】根据反例可判断A的正误,根据不等式的性质可判断BC的正误,利用作差法结合不等式的性质可判断D的正误. 【详解】对于A:取,则,故A错误. 选项B:因为,而,故,故B正确. 选项C:由,可得, 则不等式两边均乘以可得,故C正确. 选项D: 又,则, 则,则,故D正确. 故选:BCD. 【例题2】【多选题】(25-26高一上·湖北武汉·开学考试)若,则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 A.若且,则 B.若,则 C.若,则 D.若且,则 【答案】BC 【分析】举反例判断AD;作差法判断B;对于C,结合不等式的性质利用作差法判断即可. 【详解】对于A,取,满足且,但,不满足,错误; 对于B,因为,, 所以,即,正确; 对于C,, 因为,所以,所以,所以成立,正确; 对于D,取,满足且,但,不满足,错误. 故选:BC 相似练习 【相似题1】(22-23高一上·四川广安·期中)下列命题中错误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则 D.若,,则 【答案】C 【分析】利用不等式的性质或者特值排除法可得答案. 【详解】因为,所以,因为,所以,A正确; 因为,所以,所以,B正确; C错误,比如,而; 因为,,所以,所以,D正确. 故选:C 【相似题2】【多选题】(25-26高一上·全国·课前预习)已知,下列各式一定成立的是(   ) A. B. C. D. 【答案】ABD 【分析】应用不等式性质及所给条件依次判断各项的正误. 【详解】因为,不等式两边同乘,不等号改变方向,所以, 又,所以,A正确; 因为,所以,所以,B正确; 因为,所以, 由等价于,由题中条件无法得到此式, 例如取,则,C错误; 因为,所以,所以, 所以,又,所以,D正确. 故选:ABD 【解题策略】 一、核心逻辑:性质驱动的比较本质 1.依托的核心性质(新高考高频调用) 性质名称 符号表示() 比较功能 加减性质 消元、构造同结构式子 乘除符号性质 若,则;若,则 转化系数、改变式子形态 同向可加性质 若,则 叠加不等式求新关系 同向同正可乘性质 若,则 正数范围内放大/缩小式子 传递性 若,则 间接推导大小关系 2.解题核心思路 以已知不等关系为起点,精准匹配性质→分步转化式子→推导目标关系,核心是“性质与条件的适配性判断”(如乘除前必判正负,乘除需验“同正”前提)。 二、四步解题模板(附新高考实例) 步骤1:析“已知”——明确前提条件与可用性质 关键:梳理已知的不等关系(如、)、变量符号(正/负/零),标注可直接调用的性质。 示例:已知,可用性质:加减性质、乘除正数性质、同向同正可乘性质。 步骤2:定“目标”——明确需比较的式子特征 关键:观察目标式与已知式的关联(如是否含加减、乘除变形),确定需串联的性质链条。 示例:目标比较与,可转化为比较与,需用加减性质消去。 步骤3:用“性质”——分步转化推导关系 核心:按“从已知到目标”的逻辑,逐步应用性质,每步标注所用性质(新高考答题采分点)。 新高考适配实例:已知,比较与: 1.展开式子:,(代数式变形); 2.由已知,结合加减性质,两边加得(应用加减性质); 3.故。 步骤4:验“结论”——验证性质应用的严谨性 关键:复盘每步性质应用的前提是否满足(如乘除是否判正负,同向可乘是否“同正”),避免遗漏条件。 反例:若误将“,”用同向可加性质得,忽略“同向”前提,结论错误。 三、新高考高频场景与策略拆解 场景1:含常数项的加减变形比较 解题要点:用加减性质消去相同项,聚焦剩余项的大小。 新高考真题适配:已知,比较与: 解:由得(加减性质),又,结合传递性得与大小不确定(需结合与1的关系,体现性质应用的边界)。 场景2:含参数的乘除符号讨论 解题要点:先判断乘除项的符号,再选择对应性质(正不变向,负变向)。 新高考真题适配:已知,比较与: 解:1.若,由乘除正数性质得; 2.若,则; 3.若,由乘除负数性质得。 场景3:同向不等式的叠加与推导 解题要点:同向可加直接叠加,同向同正可乘放大,不同向需转化后应用。 新高考真题适配:已知,,比较与、与: 解:1.由同向可加性质,即,故(需结合具体范围); 2.由同向同正可乘性质,即,故(因,,乘积大于3×1=3,且、可推,进一步结合、得,但需更精准时用具体边界)。 场景4:间接推导(传递性应用) 解题要点:构造中间量,通过两次不等关系推导目标关系。 示例:已知,,比较与: 解:由传递性得,再由加减性质得,故。 四、避坑指南与答题规范 1.易错点规避 性质滥用:①非同向不等式用可加性质(如、得);②非正数用同向可乘性质(如、但,得); 符号遗漏:乘除时未判断系数符号,直接套用“不变向”规则; 传递性偏差:中间量衔接错误(如、,误以为前提用传递性)。 2.答题规范 性质标注:每步转化注明所用性质,如“由不等式同向可加性质得”“因,由乘除负数性质得不等号方向改变”; 条件明确:含参数时标注符号/范围前提,如“当时,”; 推导分步:复杂关系分步骤写,避免跳跃(如先推导中间量,再用传递性)。 3.口诀速记 已知关系先分析,性质匹配看条件; 加减消项直接用,乘除先判正与负; 同向可加不可减,同正同向可相乘; 传递衔接中间量,步步严谨不遗漏。 【题型四:由不等式的性质证明不等式】 例题精选 【例题1】(25-26高一上·全国·课前预习)已知,证明:. 【答案】证明见解析 【分析】应用不等式的性质得,利用同正相乘符号不变,即可证. 【详解】因为,所以, 所以,即, 因为,所以. 【例题2】(25-26高一上·全国·课后作业)(1)已知.求证:. (2)已知,求证:的充要条件是. 【答案】(1)证明见解析;(2)证明见解析. 【分析】(1)应用作差法比较大小,即可证; (2)应用充分必要性定义,结合不等式性质判断推出关系,即可证. 【详解】(1)由,所以. (2)因为,所以,又, 所以,即,充分性成立; , 而,所以,即,必要性成立. 综上,的充要条件是. 相似练习 【相似题1】(23-24高一上·四川南充·阶段练习)(1)已知,求的取值范围; (2)若,求证:. 【答案】(1);(2)证明见解析 【分析】(1)根据不等式的同向可加性结合待定系数法即可求的取值范围; (2)根据不等式的性质结合逐步判断即可得结论. 【详解】(1)设, 所以,解得, , 即 的取值范围是. (2)证明: , , . 【相似题2】(24-25高一上·海南省直辖县级单位·期中)已知,. (1)求证:; (2)求证:. 【答案】(1)证明见解析; (2)证明见解析. 【分析】(1)利用不等式的性质证明即可; (2)应用作差法比较大小,即可证. 【详解】(1)由,则,故, 由,则,故, 所以,得证. (2)由,而, 所以,即,得证. 【解题策略】 一、核心逻辑:性质串联的证明本质 1.高频证明性质工具 性质名称 符号表示() 证明功能 加减性质 构造同构式、消去项 乘除符号性质 ; 调系数、变不等向 同向可加性质 叠加不等式得新式 同向同正可乘性质 正数范围放大不等式 传递性 衔接中间结论 2.证明核心思路 已知/基本不等式→目标倒推→性质匹配→正向串联,核心是“每步锚定性质,逻辑严谨”。 二、五步证明模板(新高考适配) 1.析“已知”:拆解条件(变量范围、不等关系),明确可用性质/工具。 ▶示例:,→可用乘除正数、同向同正可乘性质。 2.定“目标”:分析终式与已知的差异,确定中间过渡式。 ▶示例:证→过渡:→。 3.搭“桥梁”:倒推需证的中间结论,确定性质调用顺序。 ▶示例:证→需先证(加减性质)、(同向可加)。 4.写“证明”:正向串联,每步标注依据(采分关键)。 ▶教材实例:证, 1.因,,得;(依据:乘除正数性质) 2.因,,得;(依据:乘除正数性质) 3.由传递性,得。(依据:传递性) 5.验“严谨”:核查性质应用前提(如正负、同正),避免漏洞。 三、新高考高频证明场景 场景类型 解题要点 示例简证(已知) 含参数分类证明 按参数符号分类,对应性质应用 证: 1.; 2.; 3.综上得证。 结合基本不等式 以为基础串联 证(): 1.基本不等式得,; 2.同向同正可乘得结果。 多步串联证明 拆分目标,分步用单一性质 证: 1.; 2.; 3.传递性得证。 四、避坑指南与证明规范 1.三大易错点 无依据变形:如,漏前提; 性质混淆:同向不等式随意相减(如,); 遗漏等号:证明“≥”“≤”时,未说明等号成立条件。 2.证明规范 依据必注:每步标“(依据:XXX性质)”; 逻辑连贯:用“因为…所以…”衔接,不跳跃中间式; 条件完整:前置性质应用前提(如“”); 等号明确:注明“当且仅当XXX时,等号成立”。 3.口诀速记 已知拆,目标倒,性质匹配按顺序; 步有据,证严谨,符号等号莫大意。 课后针对训练 一、单选题 1.(22-23高一上·河南平顶山·阶段练习)若,则下列不等式一定成立的是(   ) A. B. C. D. 2.(24-25高三下·江苏扬州·期末)已知,则下列不等式中一定成立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则 D.若,则 3.(24-25高二下·浙江宁波·期中)已知,则“”是“”的(    ) A.充要条件 B.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C.充分不必要条件 D.必要不充分条件 二、多选题 4.(24-25高一上·福建泉州·期中)若,则下列不等式恒成立的是(   ) A. B. C. D. 5.(24-25高一下·浙江·期中)已知,,,,则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 D.若,则 6.(24-25高二下·宁夏石嘴山·期中)下列命题为假命题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且,则 D. 7.(23-24高三上·湖南长沙·阶段练习)对于实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则, D.若,,则 8.(23-24高一上·贵州·阶段练习)已知,,则下列不等式正确的是(    ) A. B. C. D. 9.(24-25高一上·湖北武汉·期末)下列几种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则 D.若,则 10.(24-25高一上·贵州·期中)下列命题中,不正确的是(    ) A.若,则 B.若,则 C.若,则 D.若,则 三、解答题 11.(22-23高一上·河北石家庄·期中)(1)设,比较与的大小; (2)已知,,,求证:. 12.(24-25高一上·山东·阶段练习)(1)设,求证:, (2)设,求证:, 13.(23-24高三上·安徽亳州·期中)已知克糖水中含有克糖,再添加克糖(假设全部溶解),糖水变甜了. (1)请将这一事实表示为一个不等式,并证明这个不等式成立; (2)在锐角中,根据(1)中的结论,证明:. 14.(22-23高一上·内蒙古通辽·期中)(1)设,,.试比较P与Q的大小. (2)已知,,.求证:; 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C B D AB AB AB ABD ABD BCD AB 1.C 【分析】举出反例可得A、B、D错误;借助作差法计算可得C. 【详解】对A:若,,则有,, 此时,故A错误; 对B:若,,则有,, 此时,故B错误; 对C:, 由,故,,,故, 即,故C正确; 对D:若,,则,, 此时,故D错误. 故选:C. 2.B 【分析】利用特殊值法可判断AD错误,利用作差法计算可得B正确,再由不等式性质可得C错误. 【详解】对于A,当时,可知不成立,故A错误; 对于B,因为,可得; 所以,故B正确; 对于C,由,可得,则,即,故C错误; 对于D,,当时,,故D错误. 故选:B 3.D 【分析】利用充分条件、必要条件的定义,结合不等式的性质判断得解. 【详解】若,,则,则, 反之,若,则, 又,所以,即,此时不一定成立, 比如,此时, 所以“”是“”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故选:D 4.AB 【分析】作差,由不等式的性质判断ABD选项,举反例排除C选项. 【详解】A选项,, 因为,所以,所以,,A正确; B选项,, 因为,所以,所以,,B正确; C选项,当时,,C错误; D选项,, 因为,所以, 当时,,, 当时,,,D错误; 故选:AB. 5.AB 【分析】利用不等式的性质可得AB正确;举反例或者作差分析可得C错误;举例可得D错误. 【详解】对于A:因为,, 因为,两边同乘以,不等号的方向不变,得, 所以,故A正确; 对于B:因为,,所以,所以, ,两边同乘以并化简得, 所以,故B正确; 对于C: 方法一:若,此时分母无意义,不能比较,故C错误. 方法二:时不等式左边无意义,不能比较. 当时做如下分析: , 符号不确定,故结论不确定,故C错误; 对于D: 若,则,故D错误. 故选:AB 6.AB 【分析】举反例即可判断AB;作差法即可判断CD. 【详解】对于A,当,,故A为假命题; 对于B,若,则,故B为假命题; 对于C,若且,则, 所以,故C为真命题; 对于D,, 所以,故D为真命题; 故选:AB. 7.ABD 【分析】利用比较法、特例法逐一判断即可. 【详解】对选项A,因为,所以,, 所以,故A正确; 对选项B,,,所以, 因为,所以,即,故B正确; 对选项C,令,,满足,不满足,,故C错误; 对选项D,因为,, 所以,故D正确. 故选:ABD. 8.ABD 【分析】根据条件,利用不等式的基本性质逐项判断即可. 【详解】对于A,∵,,∴,,∴,故A正确; 对于B,∵,,∴,故B正确; 对于C,∵,∴,又∵,∴,故C不正确; 对于D,∵,∴,又,∴,∴,∴,故D正确; 故选:ABD 9.BCD 【分析】取特例判断A,根据作差法判断BC,利用不等式性质判断D. 【详解】当时,满足,但不成立,故A错误; 因为,所以,即,故B正确; 因为,所以,即,故C正确; 因为,所以,所以, 又,所以,故D正确. 故选:BCD 10.AB 【分析】利用不等式的性质,推理判断ACD;举例说明判断B. 【详解】对于A,由,得,A错误; 对于B,取,满足,而,B错误; 对于C,由,得,则,因此,C正确; 对于D,由,得,而,则,D正确. 故选:AB 11.(1);(2)证明见解析 【分析】(1)由题意得,利用作商法即可得出答案; (2)利用不等式的性质和作差法,即可证明结论. 【详解】(1),, ,. (2),,又, 又, , . 12.(1)证明见解析;(2)证明见解析 【分析】(1)方法一:由,利用, 对进行放缩,即可证明; 方法二:由,利用, 对进行放缩,即可证明; 方法三:由,利用,即可证明;方法四:几何法,构造符合题意的几何图形; 方法五:构造一次函数, 证明对于,都有即可; (2)方法一:由,利用,即可证明; 方法二:由,利用,即可证明; 方法三:几何法,构造符合题意的几何图形; 方法四:构造一次函数,,证明对,都有即可. 【详解】(1)方法一:,, , . 方法二:, . 方法三: , , , 即. 方法四:几何法 如图,做边长为的正方形,分别在边上分别取点, 使得, 过做交于,交于, 过做交于,交于, 直线与交于点, 则长方形的面积, 长方形的面积, 正方形的面积, 由图可知, 所以. 方法五:设. 将看做内的常数,则函数为一次函数, 又, . 对于,都有, 即. . (2)方法一:, , , . , . 方法二:, , , , . , . 方法三:几何法 做边长为的正方体.分别在棱上取点,使得, 过做平面,过做平面,过做平面,交点见图. 长方体的体积, 长方体的体积. 长方体的体积. 正方体的体积. . 方法四:设. 将看做内的常数,对于一次函数, 有, . ∴对于,都有, 即. . 13.(1)若,则;证明见解析 (2)证明见解析 【分析】(1)用作差比较法即可; (2)结合(1)的结论即可证明. 【详解】(1)若,则. 证明:. 因为,所以,又,故, 因此. (2)在锐角三角形中,由(1)得, 同理, . 以上式子相加得. 14.(1),(2)证明见解析 【分析】(1)由作差法证明即可; (2)由不等式的性质证明即可. 【详解】(1)解: ∵,∴,∴. (2),, ,又,.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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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讲:等式性质与不等式的性质【知识梳理+4个题型归纳】讲义-2025-2026学年高一上学期数学人教A版必修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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