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讲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2026届高三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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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8讲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目录:
一、从门阀到寒门:科举制度的崛起与官僚体系的重塑
二、法令与秩序:三省六部制下的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
三、均田与两税:土地制度的变迁与国家财政的转型
第四单元 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重建与辉煌——隋唐五代时期
1、课标解读:要考什么?
(1)通过了解隋唐时期封建社会的高度繁荣,认识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
(2)了解古代官员选拔方式的更迭过程和其在不同阶段的特征,知道中央集权体制下古代中国的官员考核和监察制度;
(3)了解隋唐时期地方行政层级管理的变化;
(4)知道隋唐时期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5)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6)知道中国古代王朝在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课标解读
2、复习重点:
(1)隋唐时期的政治制度:三省六部制、科举制。
(2)隋唐时期的经济制度及政策:租庸调制、两税法。
(一)选官制度:
东汉末年社会动荡,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
察举制下,地方大族逐渐操纵选官,干扰了人才选拔,不利于中央集权。
(1)背景
(2)选官方式
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朝廷按等级高低授予官职。
(3)选官标准
家世、道德、才能 家世
材料一:
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晋)葛洪《抱朴子·审举》
上上 一品
上下 三品
下上 七品
中下 六品
中上 四品
中中 五品
下中 八品
下下 九品
上中 二品
中正九品
一品
三品
七品
六品
四品
五品
八品
九品
二品
官品九品
(4)影响
前期有利于人才选拔,加强了中央集权。
后期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一、从门阀到寒门:科举制度的崛起与官僚体系的重塑
1.九品中正制:
2.科举制
士族没落,庶族地主势力壮大,要求相应政治地位;
统治者打击门阀士族、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
统治者选拔人才,扩大统治基础的需要。
(1)原因
(2)发展演变
隋文帝
隋炀帝
唐太宗
武则天
唐玄宗
开始采用分科考试选拔官员
始建进士科
科举制形成
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
扩大科举取士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
一、从门阀到寒门:科举制度的崛起与官僚体系的重塑
(一)选官制度:
科举由应试人于一定时期,投牒自进,按科应试,共同竞争,试后有黜落,中试者举用之,然后为真正考试。……秀才、明经等科是由察举转化而来,进士科为新设科目。
——邓嗣禹《中国科举制度起源考》
八岁时父亲去世,家贫,其母为其师。793年,十五岁的元稹为尽快摆脱贫困,投考明经科并及第,唐文宗大和三年(829年),元稹升为尚书左丞,成为唐朝为数不多的寒门宰相。
(3)特点
①选官方式:
②选官标准:
③选官原则:
④选官范围:
分科考试、择优录取;
(择优录取的选拔性)
才学
制度化、公平公开;
(公平竞争的平等性)
士人自由投考,扩大人才选 拔范围(面向社会的开放性)
提升训练:唐代通过科举者,还需经过铨选方能任职,铨选标准为“身言书判”。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辨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其中最重视判。要求应试者针对某一案件写出判辞,判辞须用四六文体,对偶整齐,对文学素养要求较高。由此可知,唐代选官制度
A. 促使唐代文学作品十分兴盛 B. 特别关注官吏的操守与品行
C. 旨在提升案件审判的公正性 D. 注重考核官员实际应用能力
知识拓展:铨选:指所有官员的选拔(广义的),唐代科举只是获得出身的考试。而获得出身的途径,除了科举外,还有门荫、流外入流、军功授勋和其他杂色入流等。但是,无论何种出身,要出仕任官,都必须经过吏部的铨选(武官属兵部)。到宋代以后,经过科举出身的人,才能直接出仕任官,对于科举出身的人来说,基本实现了举和选的结合。
一、从门阀到寒门:科举制度的崛起与官僚体系的重塑
(一)选官制度:
2.科举制
D
材料四: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其推重谓之“白衣公卿”,又曰“一品白衫”。其艰难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其有老死于文场者,亦无所恨。故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王定保《唐摭言》卷1《散序进士》
(科举制)西国莫不慕之,近代渐设考试以取人才,而为学优则仕之举。今英法、美均已见端,将来必至推广。 ——丁韪良《西学考略》
①增加社会阶层的流动性
②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
③扩大统治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
④对西方文官制度产生影响
思考:科举制度的影响?
(4)影响
科举制弊端:
①考试以儒学为主,忽视实用性,阻碍科技的进步。
②禁锢思想,不能与时俱进。
一、从门阀到寒门:科举制度的崛起与官僚体系的重塑
(一)选官制度:
2.科举制
学生活动:讨论后总结。科举制具有一定的平等竞争性,有利于社会各阶层的流动和社会的凝聚和整合,有益于社会文化的普及和传承,有利于封建王朝统治的稳定与巩固,所以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成为中国古代统治者选拔人才的基本制度。
知识拓展
一、从门阀到寒门:科举制度的崛起与官僚体系的重塑
(一)选官制度:
2.科举制
科举制三大误解
(1)有科举 ≠ 只有科举
①录取人数少:唐代科举最常见的是进士科和明经科,进士科每年录取名额不超过30人,加上明经科也就七八十人。
②参加人数少:开元以后,全国参加科举的人,“多则两千,少犹不减千人。”
③入仕方式多:达官贵人的子孙都享有门荫特权,门荫出身在唐前期属正途。此外军功、举荐、以钱捐官等都存在。
(2)程序公平 ≠ 结果公平
(3)长于诗赋文章≠ 长于经邦济世
明经科,就是考儒家经典的科目,录取率大约10-20%;
进士科最受重视,主要考策论,录取率1%-2%。
恩荫又可称为任子、门荫、荫补、世赏,是中国上古时代世袭制的一种变相。是指因上辈有功而给予下辈入学任官的待遇。
图是《唐书》记载的唐朝830名进士的分布来源见图示。
注:士族指世代为官的世家大族或豪门望族;寒门即庶族一般指中小地主;小姓指的是二者之间的阶层
隋唐科举制,士族依然占主导地位,科举发展并不完善。到宋朝才有糊名法,录取人数也大为增加。所以,钱穆认为中国纯粹的平民社会是始于宋朝。
学生活动:讨论后总结。科举制具有一定的平等竞争性,有利于社会各阶层的流动和社会的凝聚和整合,有益于社会文化的普及和传承,有利于封建王朝统治的稳定与巩固,所以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成为中国古代统治者选拔人才的基本制度。
朝代 制度 途径 标准 影响
西周 世官制 世袭 血缘 贵族世代垄断高官
春秋战国 举荐与军功爵制 举荐、军功 才能、军功 废除贵族特权;提高军队战斗力
秦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学习律令 明习法律 思想文化专制
两汉 察举制 考察、推举 品德、才能 为两汉国家选拔了大批人才;后期难以选拔到真正的人才。
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 中正
举荐 门第出身 将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后期门阀士族垄断用人权。
隋唐-明清 科举制 分科
考试 才学 加强了中央集权,扩大了统治基础,提高官员文化素质,推动教育的发展
选官方式:由世袭、推荐到考试,趋向公平、公开、公正。
选官标准:由家世门第演变为学识才学,趋向科学和公平。
选官权力:选官权从地方到中央,体现中央集权加强。
演变趋势:
实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
【知识拓展】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典例研析】 (2023·重庆高考·3)唐后期,科举放榜后,新科进士一般会到主考官府邸谢恩,称为“拜主司”。“主司列席缛,东面西向。主事揖状元已下,与主司对拜。”三日后,再次前往谢恩,称“曲谢”。这一现象会导致( )
A.文官之间易结朋党 B.官员施政能力下降
C.官场礼仪更加繁琐 D.官吏考核制度变革
【答案】A【解析】据材料信息并结合所学可知,新科进士向主考官谢恩,结成座主、门生关系,新科进士对于主考官执弟子礼,主考官对新科进士加以教导、提携,容易发展成朋党势力,故选A项;
【典例研析】 (2024年吉、黑、辽宁卷.3)唐代宗大历初年,国子司业归崇敬上疏提出,明经科考试“不求其文义,及第先取于帖经”,士子为了应试,多死记硬背儒家经典,不从师不问道,遂使“专门业废”“传受义绝”。其所强调的是
A.明经科考试改革的必要性 B.复兴儒学的紧迫性
C.进士科考试内容的合理性 D.官学教育的重要性
【答案】A【解析】材料反映的是明经科考试只要求帖经,不求文义,导致士子只死记硬背儒家经典,从而使“专门业废”“传授义绝”,也就是说,归崇敬上疏强调的是科举考试改革帖经的必要性,A项正确;
典例分析·对点训练
(二)官员的考核与监察
考核制度
监察制度
唐代监察示意图
特点:
制度化;体系独立、严密;为皇权服务;以轻制重(品秩不高,权力大)
一、从门阀到寒门:科举制度的崛起与官僚体系的重塑
(1)隋朝:九品以上官员每年要考核,地方官每年要派员向中央报告,或由皇帝遣使到州县进行考察。
(2)唐朝:以品德和才能为标准,分为九等,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官员升降。
(1)中央:隋唐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
(2)地方: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对地方有巨大的威慑作用。
1、沿革
(一) 中央:三省六部制
西汉
尚书令
东汉
尚书台
魏晋南北朝
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门下省形成三省
隋文帝
正式确立三省六部制
唐
唐太宗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宰相议事的地方叫政事堂,唐玄宗改为中书门下。三省出现一体化趋势。
2、运行
皇帝
中书省
门下省
草拟政令
审核政令
执行政令
吏、户、礼、
兵、刑、工
交予审议
未通过封驳
通过
相权三分
秦
三公九卿制
尚书省
决策系统
行政系统
3、影响(新)
①相权三分,相互牵制,加强皇权
②职责明确,分工合作,提高效率
③节制君权,减少决策失误
④重大变革,历朝沿袭
皇权
相权
二、法令与秩序:三省六部制下的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
对点训练:唐中宗不经中书省和门下省直接封拜官职,因心怯,装置诏敕的封袋不敢照常式封发,而改用斜封,所书“敕”字也不敢用朱笔而改用墨笔,当时称为“斜封墨敕”,这表明唐朝的三省六部制( )
A.分散相权加强了君权
B.对皇权形成一定制约
C.促使行政决策民主化
D.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
思考:如此完美的制度,为何未能阻止唐朝后期的政治混乱?
唐初宰相多至一二十人,重大事务都由政事堂会议讨论。变乱制度的正是唐玄宗时期,出现了宰相的宰相(或曰当国宰相、宰相之长),一方面皇帝不亲理朝政,另一方面又舍弃三省合议制原则,转而委用个别亲信宰相裁决政事。所以开元、天宝之际会形成李林甫、杨国忠擅权的局面。
——樊树志《国史概要》
二、法令与秩序:三省六部制下的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
(一) 中央:三省六部制
B
2.地方:行政制度
设节度使,部分节度使兼并役使州县,形成藩镇割据势力,严重削弱中央集权。
①隋朝:
废郡,以州统县,实行州、县二级制。
②唐前期:
由州、县二级制发展成为道、州、县三级制。
影响:
①有利于中央集权(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②巩固国家统一;
③提高了行政效率(减少了管理层次);
④确立了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基本模式。
③唐中期以后:
唐朝根据山川形势把全国划分为10道,后增至15道,作为中央派出的监察机构。后来,道变成州、县以上的一级行政实体。唐中期以后,在一些战略重地设节度使统兵征战,部分节度使兼并役使州县,拥兵自重,形成藩镇割据势力。宋朝地方行政机构分为州(府、军、监)和县二.......
选必一 P6
(类似于东汉“州” 的演变)
二、法令与秩序:三省六部制下的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
隋朝开始废除地方自辟属吏制度,管理任免权收归中央,削弱地方的自主权。
3.唐朝的法律与教化
①发展:删繁就简
《贞观律》
《永徽律》
《唐律疏议》
A.继承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
B.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
C.是中华法体系确立的标志。
诸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唐律疏议》
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按唐律,“杀人者斩”。实际判决:诏许免死配流。理由:上官兴以其首罪免父,有光孝义。
——摘编自《旧唐书·王彦威传》
②特点: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如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
《唐律疏议》书影
法律儒家化的完成
二、法令与秩序:三省六部制下的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
(1)法律:
(2024·北京高考·3)“判”是古时官员断决狱讼的文本,也是唐代铨选官吏的考试科目之一。唐代的《龙筋凤髓判》是我国完整传世的一部判例集,通过模拟判例的形式陈述案例缘由,给出判决意见,并进行解释,为应试者提供了“判”的写作程式和方法。这说明唐代( )
A.以法为教,轻视了道德礼义
B.重视家训,教化渗透至基层
C.注重判例解读,提升官员司法素养
D.强调司法实践,开创律例合编体例
C
典例分析·对点训练
【知识链接】中华法系及其特点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中华法系是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并列的五大法系之一。中华法系的特点:礼法结合(典型特征);诸法合体,刑民不分;儒家思想影响深厚;重刑轻民,重公法轻私法;皇权至上,法律是维护君权的工具;司法从属于行政,无独立司法。
特点:
①礼法结合,法律儒家化;②法律为君主专制服务,实质仍为人治;
③刑法发达,民法薄弱,司法从属于行政;④法律形式多样,自成体系;
⑤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不断继承发展。
【知识拓展】“礼法结合,儒法并用”的评价
(1)积极性:①推动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弘扬了儒家传统道德伦理。②以礼入法,以仁为本,慎用刑罚,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2)消极性:①礼法结合,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模糊化,使判案有相当主观性及随意性。②不利于人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法治意识淡薄。
(2)教化
①法律层面:
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
——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
732年,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
特点:
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
地位: 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之作。
②社会层面:
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南北朝)颜之推
家有雅风,政事规为。——《授大理卿李坰黔中宣慰使制》
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新唐书·柳公绰传》
二、法令与秩序:三省六部制下的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
3.唐朝的法律与教化
4.基层治理与户籍管理
基层治理
(选1p100) 唐朝:基层组织—
管理机制—
户籍制度
(选1 P98) (1)隋朝: ,重新核定户籍,严防不实
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
设里正、坊正、村正;
邻保制度: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相互监督。
“大索貌阅”
通过这一措施,新增成定人数44.3万,新附人口164万。
——宁欣《中国古代史(下册)》
(2)唐朝: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
大索貌阅:585年隋朝下令在中国整顿户籍,大索的目的在于搜括隐匿人口,而貌阅目的则在于责令官员亲自当面检查年貌形状,以便查出是否谎报年龄,诈老诈小。如有不实,保长等要办罪。
二、法令与秩序:三省六部制下的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
(2)唐朝:
(1)隋朝:
①官仓:政府置仓供应朝廷粮食和物资,预防荒年救大灾。
②义仓:令各州百姓在收获时按贫富分三等出粮自置民间义仓,备水旱赈济防小灾。
在长安、洛阳及地方广设仓库
①政府开始设收容贫老、孤儿和乞讨流浪人员的专门机构,
如养病坊、宋朝的福田院、元朝的众济院、明清的养济院。
②寺庙病坊收治病人。
8.社会救济与优抚
二、法令与秩序:三省六部制下的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
赋役制度:统治者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向人民征收一定数量的田赋、人头税、征发徭役而形成的基本制度。赋役的征发是统治阶级赖以维持其统治的基础,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户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田赋:也叫田租,以田亩为征收依据的土地税;
丁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其他:关税、市税等。
徭役:以成年男子为依据,为封建国家无偿从事劳动的劳役。包括力役(庸)、兵役、和杂役。
体现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三、均田与两税:土地制度的变迁与国家财政的转型
租庸调制
租调制
两税法
魏晋南北朝
唐初
唐中后期
【均田制】政府不触动原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接受土地的农民要向封建国家交纳赋税和服役,大部分土地只允许使用不允许买卖,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一定程度限制了土地兼并,有利于依附农民摆脱豪强大族的控制,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但无法根本解决土地兼并问题。
三、均田与两税:土地制度的变迁与国家财政的转型
(一)隋朝:
沿用租调制。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二)唐初——租庸调制
租
庸
调
1、内容
每丁岁交粟两旦
不去服徭役,可以纳绢或布代替,称为庸
上交一定的绢或布
以庸代役
租是配给人民以耕种的田地,年老仍缴还政府,在其受田时期,令其承担相当的租额,这是一种均田制度。承北魏而来。……说到租额,则仅为四十税一,较之汉代三十取一更为优减。“庸”即是役,乃人民对国家之义务劳役。唐制每人每年服役二十天,较之汉代每人每年服役三十天又减轻了。“调”是一种土产贡输,各地人民须以其各地土产贡献给中央,大体上只是征收丝织物和麻织物。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
2、评价
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生产积极性提高;
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
三、均田与两税:土地制度的变迁与国家财政的转型
材料九:唐中期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急剧崩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百姓举家逃亡,规避赋税,被称为“客户”。
——白寿彝《中国通史》
思考:根据下面的材料,说说唐中期之后,赋税制度暴露出什么问题?
土地兼并、民众逃亡
均田制无法推行
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政府财政收入锐减
政府财政危机
(三)唐朝中后期——两税法
1、原因
三、均田与两税:土地制度的变迁与国家财政的转型
从升官图中寻找可用材料
① 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减少,均田制无法继续实行。
② 人口大量逃亡,租庸调制无法推行。
按田亩缴纳地税
不公平
不可能
人可以跑,但土地没法跑。
逃跑的人总要落脚---浮寄客户
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
两税法
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三)唐朝中后期——两税法
2、内容:
三、均田与两税:土地制度的变迁与国家财政的转型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徵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皆总统于度支。上用其言,因赦令行之。
——司马光《资治通鉴》
①量出以制入:由中央政府预先确定总的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
③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
④秋、夏两征之
⑤其租庸调、杂徭悉省: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②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户不分主户和客户,按当时的居住地,编入户籍。
三、均田与两税:土地制度的变迁与国家财政的转型
(三)唐朝中后期——两税法
2、内容:
新在哪里?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征收标准 以人丁为主 以财产为主
征收项目 租庸调、杂役 户税和地税
征收对象 受田农民 不分主客农商,一律纳税
征收时间 不定时,一次纳税 夏、秋两次
征收方式 实物地租 货币地租
减轻了人身控制
简化了税收名目
保证了财政收入
固定了税收时间
有助于商品经济
3、影响
三、均田与两税:土地制度的变迁与国家财政的转型
(三)唐朝中后期——两税法
2.(2024·湖南高考·4)敦煌文书多见唐中叶以后的雇工契,如唐宣宗大中八年(854)某人雇长工,契约中写明工期和酬劳,规定受雇者必须认真劳作,不得旷工,“若先悔者,罚青麦十驮”。由此可推知当时( )
A.雇工经营成为主要经营方式 B.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减弱
C.小农经济仍然占据主导地位 D.商品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
1.(2024·广东高考·3)两税法依据田地、杂产等资产评定户等,但对杂产种类及其价值没有明确规定。唐文宗时,湖州刺史庾威在所属五县,“自立条制,应田地、奴婢,下及竹、树、鹅、鸭等并估计出税,差军人一千一百五十人散入乡村,检责剩征税钱四千九百余贯”,结果被朝廷以“扰人”罪名贬官。由此可见,两税法( )
A.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 B.强化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C.赋予地方官员加征权 D.解决了政府的财政困难
A
B
典例分析·对点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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