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单选题
1.老人袁某与孙甲有婚生子孙乙、养女孙丙。袁某与孙甲有房产、存款若干。2005年孙甲患病不能自理,住院15年至去世均由袁某照顾护理。孙乙因犯罪长期服刑。孙丙大学毕业后到外地工作定居,在孙甲住院期间仅探望几次。孙甲去世尚未安葬时,孙丙即起诉要求分配遗产。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成年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婚生子孙乙和养女孙丙都有义务赡养袁某
②考虑袁某实际情况和各继承人履行义务情况,孙甲绝大部分遗产应归袁某继承
③养女孙丙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却不尽赡养义务,因而无权要求分配遗产
④孙甲未留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袁某、孙乙、孙丙应当平分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方某曾向赵某借款50万元用于个人需要,约定3年后连本带息偿还。借款两年后,方某突发疾病去世,临终前方某在仅有其配偶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其名下20万元遗产由其儿子继承。方某的配偶和儿子都称关于方某借款事项不知情。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方某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方某配偶需承担清偿责任
②若方某的儿子放弃继承权,则对赵某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③若方某儿子继承遗产,则对债务超出遗产部分不负清偿责任
④方某所立口头遗嘱有效,方某的遗产应由方某儿子全部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徐大在手机银行贷款15万元,不到一个月,徐大意外去世。后其妻子郁某继承遗产,儿子徐某放弃财产继承。4年后,一直未自力催收的银行起诉要求郁某、徐某偿还贷款本金及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因逾期而交纳的罚金)。本案中( )
A.债权债务关系因徐大去世属不可抗力而消亡
B.郁某因继承徐大遗产故应承担全部还款义务
C.徐某作为子女有义务帮助郁某偿还贷款本息
D.因未涉及故意违约,法院不会支持银行的罚息主张
4.柏某与原配偶陈某共同生育儿子柏某1。柏某与陈某离婚后,与高某再婚,并共同生育女儿柏某2。柏某父母先于柏某死亡,柏某晚年由高某、柏某2共同照料,柏某1常年经商无暇照顾和赡养柏某。柏某过世时留有婚内夫妻共同房产一套,未留有遗嘱。本案中( )
①该套房产属于可继承的遗产
②柏某1对高某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③柏某1和柏某2均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柏某2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李某在国外工作期间,接受王某委托,为其代买名贵药材。一个月后李某回国,将药材送至王某家中。然而,王某的儿子告知李某,父亲已在不久前离世,虽然他继承了遗产。但对父亲购买药材的事不知情,表示不会承担相应费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王某死亡,李某与王某之间的委托购买合同自始不成立
②李某为王某所购的药材,应由王某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受领
③因王某儿子不知情,无需承担代购药材的费用
④李某不知王某已去世,李某实施的代购行为依然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文某与吴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二女。文某与吴某共同购买了单位出售的房改房,登记在文某名下。2024年5月,吴某病故。吴某去世后,文某名下有五笔银行定期存款共计约25万元。文某的三名子女称文某已77周岁高龄,有老年痴呆,开始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请求法院判决分割文某应继承的房产和存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文某名下的房产和存款属于文某和吴某的共同财产,不属于遗产
②文某开始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三名子女可以开始继承其个人合法财产
③文某子女的行为侵犯了文某的遗产继承权,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④文某子女和文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吴某遗产具有平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张大叔和王阿姨是一对再婚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家中唯一的孩子是王阿姨和前夫生育的儿子小马(已成年),张大叔与小马形成继父子关系。2025年3月,王阿姨因病去世后,张大叔和小马对如何分配王阿姨与张大叔婚后购买的房产、单位给付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张大叔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分割继承王阿姨的遗产。如果法院调解判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国家或死者单位在死者去世后,为死者亲属提供的经济援助。)
①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应全部归张大叔所有,因为他是王阿姨的配偶
②张大叔和小马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共同继承王阿姨的遗产
③张大叔和小马对于王阿姨与张大叔婚后购买的这套房产均有50%的份额
④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不是王阿姨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老张育有子女张甲和张乙,老张病重时张甲一直在旁悉心照料,老张当两位医生的面立下口头遗嘱,表示房产由张甲继承。后老张经治疗康复,自书遗嘱将其唯一财产一套房平分给张甲和张乙。不久后,老张突发心梗离世,但老张生前还欠好友老李20万元,老李听闻老张去世,前来索要欠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张的口头遗嘱有效,房产应全部由张甲来继承
②老张的自书遗嘱有效,房产应平分给张甲和张乙
③若张甲和张乙继承该房产,需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④张甲和张乙不得以放弃继承房产为由,拒绝偿还老张生前所欠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李奶奶的大儿子两年前病故,大儿媳小王一直与李奶奶老俩口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李奶奶继子刘某与其无扶养关系,李奶奶的小儿子小明丧失了劳动能力。李奶奶病故留下了夫妻共同财产8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②小明因失去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③刘某作为李奶奶的继子,也应该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80万元应该由李奶奶的老伴和小王、小明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老王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房子留给儿子王甲,将汽车留给女儿王乙。2023年6月老王去世,其遗产除了房子和汽车外,还有存款若干。当子女准备继承时,邻居老张拿出一张老王生前向老张借款20万元的欠条,要求偿还。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甲如果放弃继承,则房子成为无主财产
②王甲和王乙应当对老王的债务承担无条件的清偿责任
③王甲和王乙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老王的债务
④老王的存款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严某与妻子李某育有两子女。早年,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两子女随李某生活。严某现已79岁,丧失劳动能力,也无经济来源,要求两子女提供赡养费,两子女以不随严某生活,且严某未支付抚养费为由拒付。在严某弟弟妹妹的见证下,严某与居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载明由居委会按“五保户”待遇负责严某日常生活、养老送终,严某的房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严某与李某离婚后仍要对未成年子女尽抚养、教育、保护职责
②若遗赠扶养协议得到严格遵守,则受遗赠权优先于子女的继承权
③严某与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居委会就是其意定监护人
④两子女以不随严某生活为由拒付赡养费合法但违背公序良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甲终身未婚,父母去世后,弟弟乙成为其唯一亲属。乙常年在外地工作,与甲联系极少。2023年,甲虽然神志清楚,但在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在居委会的协调下,甲与邻居袁某签订协议,约定由袁某承担甲的吃、穿、住、医、葬等,等甲去世后,甲的房屋等财产归袁某所有。2024年,甲去世,袁某依约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去世后,袁某即可使用、出售甲指定赠与的房屋
B.袁某已履行对甲的生养死葬义务,可以法定继承甲的指定遗产
C.甲去世后,袁某应当依法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从而获得对甲房屋的处置权
D.甲与袁某签订的是遗赠抚养协议,但应当为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3.李阿婆没有子女,其与侄子李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在其去世后房产赠与李某。其间,李某未认真履行扶养义务,李阿婆生前两年的生活由邻居王女士悉心照料,于是李阿婆让王女士打印一份遗嘱,表示自己去世后房产赠与王女士,并在遗嘱每一页都签上了日期和姓名。李阿婆去世后,李某与王女士因该房产的归属产生纠纷,双方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李某因未认真履行遗赠扶养协议失去继承权
②李阿婆的打印遗嘱不符合法定要件,是无效的
③王女士因持有打印遗嘱可获得李阿婆的房产
④王女士因悉心照料李阿婆可以分得部分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王某与前妻育有一女小静。离婚后的王某一直单身,受好友梅先生一家照料。王某生前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载明由梅先生为其养老安葬,在其去世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所得全部归梅先生所有。梅先生依协议充分履行了义务。王某去世后,小静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王某名下一套住房。本案中( )
①小静作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理上应获得该套房产
②在人身关系上,梅先生与王某是法律上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
③王某所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就具有法律效力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该套房产应归梅先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林某立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照顾其十年的保姆徐某,遗嘱全文由林某亲笔书写但未注明年月日。林某去世后,徐某持林某生前与其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要求获得林某的所有遗产;林某子女不同意,向法院主张遗嘱无效并要求法定继承。本案中,法院应认定( )
①自书遗嘱因形式瑕疵整体无效,启动法定继承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③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可能继承部分遗产
④基于遗赠扶养协议,保姆获得林某的所有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求助其子庞某,庞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戴某后与朋友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在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及全部财产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并为其处理完丧葬事宜。但庞某却以自己是独子为由要求继承该房产。蔡某遂将庞某诉至法院。对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蔡某与戴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是戴某的法定监护人
②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保护扶养人的合法权益
③在遗产继承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庞某作为戴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获得该房屋的部分产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主观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夫妇均为农业户口,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张甲大学毕业后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落户在大城市,儿子张乙随父母在家,从事农活。2015年,张某夫妇在自家宅基地建了一栋二层楼房,后二人于2024年底意外身亡,未立遗嘱。随后,儿子张乙携自己妻子和儿女搬进该楼房,并称张甲是城市户口,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农民宅基地、包括在宅基地上所建造楼房的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张乙的说法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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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A
【详解】①: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婚生子女和养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履行平等的义务。本案中婚生子孙乙和养女孙丙都有义务赡养袁某,①符合题意。
②④:孙甲患病不能自理,住院15年至去世均由袁某照顾护理;孙乙因犯罪长期服刑,不具备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孙丙大学毕业后到外地工作定居,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但在孙甲住院期间仅探望几次。孙甲未留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其遗产继承人有袁某、孙乙、孙丙。考虑袁某实际情况和各继承人履行义务情况,孙甲绝大部分遗产应归袁某继承,②符合题意,④错误。
③:孙丙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孙甲的遗产,但因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应该少分或者不分,③错误。
故本题选A。
2.C
【详解】①:方某借款用于个人需要,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方某配偶无需承担清偿责任,①排除。
④: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方某所立遗嘱无效,④排除。
②③:若方某的儿子放弃继承权,则对赵某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若方某儿子继承遗产,则对债务超出遗产部分不负清偿责任,②③正确。
故本题选C。
3.D
【详解】D:银行主张的罚息本质是一种违约责任,因徐大是意外去世,并非故意违约,且银行在该贷款本息均未按期偿还时,未自力催收,一直放任该情形存续四年,导致损失的扩大,故对银行的罚息主张不予支持,D符合题意。
A: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会因徐大去世而消亡,A不选。
B:郁某因继承徐大遗产,故应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B说法不妥。
C:徐某虽是徐大儿子,但因放弃财产继承,故其没有义务帮助郁某偿还贷款本息,C不选。
故本题选D。
4.D
【详解】①:该套房产属于柏某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先要析产,然后属于柏某部分的才是他的遗产,①排除。
②:柏某1与高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继子女是否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主要看是否受其抚养教育,②排除。
③:柏某1和柏某2都系柏某的婚生子女,所以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正确。
④:根据法律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C
【详解】①:“李某在国外工作期间,接受王某委托,为其代买名贵药材。一个月后李某回国,将药材送至王某家中”,说明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李某与王某之间的委托购买合同成立,①不选。
②③:李某在接受王某委托后购买了名贵药材,李某购买药材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依法应由王某承担。当王某死亡后,李某因不知情而继续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然有效。这意味着,李某为王某所购的药材,其后果应由王某的继承人受领,同时,由此产生的债务也应当由王某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受领,②正确,③不选。
④: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委托购买合同真实有效。李某不知王某已去世,李某实施的代购行为依然有效,④正确。
故本题选C。
6.D
【详解】①:文某名下的房产和存款属于文某和吴某的共同财产,分割后的部分可以作为遗产,①说法错误。
②: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文某开始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仍在世,其财产还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②说法错误。
③④: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在法定继承中处于第一顺序位置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文某子女和文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吴某遗产具有平等继承权,文某子女的行为侵犯了文某的遗产继承权,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7.C
【详解】①④: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的,是为死者亲属提供的经济援助,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①说法错误,④符合题意。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张大叔和小马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共同继承王阿姨的遗产,②符合题意。
③:王阿姨与张大叔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法律规定,继承时先析产,王阿姨享有一半房屋所有权,所以其只能将房屋一半的所有权继承给张大叔和小马,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本题选C。
8.C
【详解】①②:口头遗嘱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老张康复后又立了自书遗嘱,所以自书遗嘱有效,房产应平分给张甲和张乙,①错误,②正确。
③④: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承担的除外。若张甲和张乙继承该房产,需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张甲和张乙如放弃房产继承,可以不承担清偿责任,③正确,④错误。
故本题选C。
9.A
【详解】①②: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①②正确。
③: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才享有继承权,刘某与李奶奶无扶养关系,不属于继承人,③错误。
④:80万元的存款应该先析产,其中的40万属李奶奶老伴个人所有,剩余40万作为李奶奶的遗产可由其老伴和小王、小明共同继承,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D
【详解】①:王甲放弃继承,则房子归王乙法定继承,不是无主财产,①错误。
②③:民法典规定,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而不是无条件的清偿责任,②错误,③正确。
④:遗嘱中没有关于存款的条款,因此应当进行法定继承,王甲和王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这笔存款,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1.A
【详解】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①正确。
②:有效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正确。
③:遗赠扶养协议与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不是一回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不意味着居委会是意定监护人,③排除。
④:敬老是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两子女以不随严某生活为由拒付赡养费,既违法也失德,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2.C
【详解】A:甲去世后,袁某不能直接使用、出售甲指定赠与的房屋。根据法律规定,袁某需要持相关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进而合法地使用和出售房屋,A排除。
B:袁某与甲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不属于法定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袁某是依据协议获得遗产,而不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B排除。
C:袁某与甲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袁某履行了协议义务,甲去世后,袁某应当依法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这样才能获得对甲房屋的处置权,C正确。
D:甲与袁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而不是抚养)协议,由于乙常年与甲联系极少,且甲在神志清楚时签订协议将财产处分给袁某,说明甲的真实意愿是让袁某获得其财产,且乙已成年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需要为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D排除。
故本题选C。
13.C
【详解】①:李某是李阿婆的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①错误。
②③:打印遗嘱不仅要求在遗嘱每一页都签上日期和姓名,还要求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故王女士持有的打印遗嘱是无效的,②正确,③错误。
④:民法典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李某未认真履行扶养义务,李阿婆生前两年的生活由邻居王女士悉心照料”,所以王女士可以分得部分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4.D
【详解】①:小静虽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王某已通过遗嘱指定财产归梅先生所有,因而小静不能获得该套房产,①排除。
②:梅先生因照料王某并签订相关协议形成遗赠扶养关系,而非“监护与被监护关系”,②排除。
③:涉案遗嘱为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就具有法律效力,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且梅先生履行了为王某养老安葬的义务,可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取得王某的全部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5.C
【详解】①:林某的自书遗嘱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民法典》关于自书遗嘱形式要件(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规定,因此该遗嘱因形式瑕疵无效。但“启动法定继承”错误,因为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时,法定继承并非必然启动,①排除。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林某与徐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所以在遗产分配时,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性,②正确。
③:若遗赠扶养协议中没有涵盖林某的所有遗产,那么对于没有涵盖的部分,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③正确。
④: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没涉及所有遗产,保姆不能获得林某的所有遗产,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6.C
【详解】①:蔡某与戴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而非监护关系。法定监护人是指法律上对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进行监护的人,而蔡某是基于协议履行扶养义务,不是法定监护人,①错误。
②: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贯穿于民事活动的始终,体现了对个体自由意志的尊重和保护。遗赠扶养协议基于自愿原则签订,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人民法院应尊重协议约定,保护履行了扶养义务的蔡某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获得约定财产,②正确。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协议有效且蔡某已履行义务,遗产应优先按协议处理,庞某的法定继承权不能对抗协议,③正确。
④:庞某虽是戴某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但因其未尽赡养义务,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故无权要求继承房产或获得部分产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7.张乙的说法不完全正确。
①张甲不能继承农民宅基地所有权的说法是对的,但不是因为张甲是城市户口,而是因为农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故农民宅基地所有权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②在宅基地上建造楼房的所有权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法定继承是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张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张甲有权继承其父母在宅基地上建造楼房的所有权。
【分析】背景素材:新型城镇化中的纠纷
考点考查:保障各类物权、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张乙的说法,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保障各类物权、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从宅基地使用权、遗产的含义、法定继承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观点判断:张乙的说法不完全正确。
有效信息①: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农民宅基地→可从宅基地使用权、遗产的含义的角度说明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
有效信息②: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在宅基地上所建造楼房的所有权→可从法定继承的角度说明张甲有权继承其父母在宅基地上建造楼房的所有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8.
房产:房产为张某与陈某共有,一半属张某遗产。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共同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存款: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该15万元。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件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赠与。本案中,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存款3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本案中,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15万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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