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测试卷
一、单选题
1.(2025·广东·高考真题)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5·河南·高考真题)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5·北京·高考真题)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4.(2024·广西·高考真题)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4·重庆·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4·浙江·高考真题)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4·甘肃·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4·安徽·高考真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13.(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17·浙江·高考真题)2020年1月,王某与赵某举行婚礼。2月,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3月,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赵某的父母随后赠送给赵某一套别墅,于是,王某以公寓入股和朋友合伙经营,至年底获利8万元。翌年初,王某与赵某离婚,之后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权,并通过专利许可获80万元专利使用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有( )
①公寓 ②别墅 ③公寓投资获利的8万元 ④专利使用费80万元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二、主观题
16.(2025·浙江·高考真题)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2) 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选择性必修二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测试卷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B
C
C
A
C
D
A
D
B
B
题号
11
12
13
14
15
答案
C
D
B
B
D
1.B【详解】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④: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2.C【详解】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
②: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
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④: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3.C【详解】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
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
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
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4.A【详解】①: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 ②: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③: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
④: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
5.C【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
②: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
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6.D【详解】①:①: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①排除。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故②错误。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故③正确;。
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故④正确。
7.A【详解】①②③④: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8.D【详解】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
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
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9.B【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10.B【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11.C【详解】①: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
②③: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
12.D【详解】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
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13.B【详解】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符合题意。
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说法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说法错误。
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
14.B【详解】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
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
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点睛】
15.D
【详解】①④:从材料可以看出,公寓、80万元专利使用费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①④符合题意。
②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了特殊规定的以外,都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婚后王某以公寓入股获得的8万元属于共同财产。赵某的父母随后赠送给赵某一套别墅则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②③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D。
16.(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2)因李某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双方均有意愿解除合同,法院可以判令解除合同。李某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邓某依法有权收受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在依法收受定金后,邓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分析】背景素材:法院驳回女儿卖房请求,80岁母亲坚守旧宅引交易纠纷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东城法院的判决,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可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的知识,从赡养义务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邓某的诉讼请求,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李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②: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从定金和违约金不得同时适用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选择性必修二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测试卷 第1页(共2页)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日拱一卒,功不唐捐。 选择性必修二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测试卷 第1页(共2页) 日拱一卒,功不唐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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