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公民,我们应当从生活的各个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构建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生活的关系尤为密切。民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的许多条文包含“权利”二字。
序
言
第一单元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知识框架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1保障各类物权
2.2尊重知识产权
3.1订立合同学问大
3.2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4.2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5.1家和万事兴
5.2薪火相传有继承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6.2夫妻地位平等
7.1立足职场有法宝
7.2心中有数上职场
8.1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8.2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9.1认识调解与仲裁
9.2解析三大诉讼
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0.2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典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知识框架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编 物权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六编 继承
第七编 侵权责任
附则
《法律与生活》
《民法典》
第一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三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六课
第二课第一框
第五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四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编 物权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六编 继承
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0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目录
02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01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一)
1.小明还是个胎儿(未出生),他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吗?
小明过满月,妈妈闺蜜的女儿也过满月,俩人结成“娃娃亲”,这个娃娃亲有没有法律效力?
2.小明七岁,他用妈妈的手机偷偷给一款游戏充了3000块钱,小明的妈妈能够追回这笔钱吗?
3.周末回家,你在彩票站买彩票中了500万,这个大奖你有没有权利领取?假如你爸爸中了500万,你拿这笔钱买了辆豪车,这个买车行为是否有效?
4.在教室门口捡到饭卡一张,中午吃饭用它消费,是否违法?
探究与分享
1
思考:民法是什么样的法律?民法典颁布有何意义?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法律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地位):教材P2-1
(1)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名成员,都处于社会生活之中。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2)我们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主体
内容
判断属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可用排除法:排除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治安管理条例。
(刑法:公诉机关—公民;行政法:行政机关-公民。两者皆为公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含义 教材P2-2
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等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7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
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名词点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13
主体
内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含义 教材P2-2
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姓名权;肖像权)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Eg: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等
7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含义 教材P2-2
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好意施惠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不调整
民事
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身份权---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人格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人格权关系,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关系)
亲子、抚养、赡养、监护等关系,还有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作者、发明者的署名权、发表权等)
7
2021年12月20日,税务部门发布通报,头部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被罚共计13.41亿元。调查显示,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思考:该案例中税务部门与黄薇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调整吗?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税务部门与黄薇之间的关系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调整。
课堂检测
下列哪些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
(1)甲与网友相约在咖啡厅见面
(2)甲男与女乙的婚姻关系
(3)母亲与孩子达成了每天由自己烧饭、孩子洗碗的协议
(4)乙与孤儿院达成了收养一名孤儿的协议
(5)甲赠与其18岁的侄女乙一台电脑
(1)“相约见面”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法律只调整重要的、典型的社会关系)
(2) 婚姻关系以男女平等为原则,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3)“烧饭、洗碗”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4)“收养协议”属于《收养法》(民法的组成部分)的调整范围
(5) 赠与合同的订立过程受民法调整
随堂练习
18
民法:体现了对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意义:①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②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P3 “相关链接“:归纳:民法典的内容、出台历程、意义】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法典 教材P3,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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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等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的是( )
A.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B.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
C.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D.丁许诺其女友如果求职成功就陪其出国旅游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系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B 正确。A反映的是公司与其隶属的内部生产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C反映的是税务管理机关与自然人的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D属于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好意施惠)等由道德规范层次调整的社会关系,不会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这三个选项反映的关系都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B
易错提醒: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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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
②甲经过招标向某政府机关提供设备有偿维修服务
③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
④甲赠给其18岁侄女乙一台电脑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公民与税务机关之间不是平等的地位,不符合民法调整对象的特点,①排除。在公民向政府提供有偿服务的关系中,政府与公民处于平等地位,二者关系受民法调整,②符合题意;婚姻关系以男女平等为原则,属于民法调整,③符合题意;赠予合同的订立过程受民法调整,④符合题意。
D
随堂练习
21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材料:小柯在某购物平台网购了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收到货后发现商品质量有瑕疵,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小柯寄回商品后,左等右等却等不见新靴子。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货款。眼见钱财两空,小柯一气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介入调查后,小柯提供了当时保存的聊天记录。经过查证,发现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议成立,人民法院要求卖家立即退款,并对卖家予以相应警告。小珂成功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探究分享
探究问题:结合材料,请分析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内容:小柯享有的权利是从卖家换回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收到卖家退回的2085元现金,承担的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收到的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卖家享有的权利是从小柯那里收回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承担的义务是向小柯提供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退回2085元现金。
主体
主体
客体
客体: 2085元现金
【案例3】小柯在某购物平台网购了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收到货后发现商品质量有瑕疵,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小柯寄回商品后,左等右等却等不见新靴子。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货款。眼见钱财两空,小柯一气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介入调查后,小柯提供了当时保存的聊天记录。经过查证,发现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议成立,人民法院要求卖家立即退款,并对卖家予以相应警告。小珂成功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分析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分别是什么?
③内容:小柯与卖家的权利与义务
小柯:享有的权利是从卖家换回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收到卖家退回的2085元现金;承担的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收到的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
卖家:享有的权利是从小柯那里收回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承担的义务是向小珂提供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或退还2085元现金。
①主体:小柯和卖家。 ②客体: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和2085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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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平等主体)
民事主体: P4一段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营利法人(企业)
非营利法人(公立学校)
特别法人(政府)
自然人(公民)
组织
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出生时起,到死亡
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合法成立时,其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一致的)
民事法律关系内涵: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P3末段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
然人)
B.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
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的未成年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
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
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
年人
注意: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①可以进行纯获利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知识拓展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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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与行为效果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与其年龄、心智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法定代理人代理的行为:有效
遗嘱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单独实施的法律行为:一律无效
法定代理人代理的行为:有效
知识拓展
小明今年10岁,在与黄薇的直播互动中受其鼓动,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价值2万元的游戏机。小明父母发现后,要求黄薇退货遭到拒绝。小明父母以孩子的名义把黄薇告到人民法院。
小明购买2万元的游戏机行为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买卖行为无效。
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小明父母不同意其民事法律行为。
课堂检测
追认:是事后认可的意思。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后,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方可生效。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
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
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注意: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易混易错】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名词点击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所有权
【相关链接】民事权利体系
······
相关链接
32
下列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
A.7个月的胎儿
B.满月的婴儿
C.会画画的猩猩
D.英雄烈士
【答案】B【详解】AB: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义务责任的资格。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7个月的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满月的婴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A错误,B符合题意。C:动物不属于民事主体,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C错误。D:死亡的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D错误。
课堂检测
A.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静态,归谁所有)
D.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
民事客体
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P4二段
B.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给付行为,具体行为)
C.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前不久北京快侦、快速、快判了一起制作盗版“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上海市也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对侵权行为一律“零容忍”。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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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客体
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P4二段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归谁所有)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35
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2.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3.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连带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4.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谈谈你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认识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课堂检测
课堂检测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所购得商品的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品
②甲从乙处借款1万元的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货币
③甲假冒乙的商标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标
④甲散布乙整容谣言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隐私利益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C
课堂检测
【解析】 C。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甲对所购得商品的所有权关系中,无论是甲的权利还是他人的义务都指向该商品,因而客体是该商品;
甲假冒乙的商标的侵权关系中,甲的权利和乙的义务都指向商业标记即商标,①③正确。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在甲从乙处借款1万元的债权关系中,甲的权利和乙的义务都指向乙的还钱行为,甲的义务和乙的权利都指向甲要出借货币的行为,②错误。
在甲散布乙整容谣言的侵权关系中,谣言不是真实的,未涉及隐私,这一侵权关系的客体是名誉利益,④错误。
民事内容
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P4三段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说说该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知识拓展
错误认识 指正
等同论:权利即义务;义务即权利
割裂论: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离的
先后论: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
侧重论:享有权利比履行义务更重要
均等论: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二者有严格界限,不能等同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将二者割裂
实质是割裂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说哪一个更重要
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可能完全对等
【注意】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①主体: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②客体: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两者通常是对等的。
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区分)
(1)含义:
(2)要素:
核心归纳——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注意:用道德调整的关系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
41
在超市购物时,售货员根据顾客的要求称好商品的重量并包装好商品等,然后顾客再付款给收银员。
课堂检测
思考:超市和顾客的权利及义务分别是什么?
超市的权利:
超市的义务:
顾客的权利:
顾客的义务:
超市的权利:收取付款
超市的义务:交付商品
顾客的权利:选择商品
顾客的义务: 付款
含义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要素 主体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
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王某21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45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王某在镇上租了一间房。2020年7月份,王某欲花13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王某还是买了下来。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
思考2:分析王某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课堂检测
思考1: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此时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
①民事主体:王某和李某。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手机。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探究与分享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知识拓展:《民法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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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①“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酬谢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
②《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材料中的失主有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小林父母的观点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
探究与分享
5.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P5一段
法治
相辅相成
德治
相互促进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①原因: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②体现:
A.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
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法中有德)
B.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
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德中有法)
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
依法治国
02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但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作为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2010年“北雁云依”父女俩受访
探究与分享
案例中的取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理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的“姓”,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自然人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父母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起名字首先你要决定姓什么,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你亲生父母以外的抚养人把你抚养大的,还可以选取实际抚养人的姓氏。
此案例说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那么,我国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呢?
探究与分享
1.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P6一段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① 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② 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目的)
③法律不可能考虑到所有情形,一一加以规定,设定民法基本原则有利于弥补民事法律规范的缺陷-----补充
2.含义 P6二段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52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3.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它最集中地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P6相关链接)
绿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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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各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
公序良俗是建设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建设水准的重要标志。公民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既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又要符合道德的要求。
知识拓展
典例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A.自愿原则 B.诚信原则
C.绿色原则 D.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解析】 诚信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题中,根据前几次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实际上是默认的“交流电机”。甲方为了自己的盈利违背了诚信原则。
B
课堂检测
56
案例:某农化有限公司等六被告违反法律规定,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等危险废物偷排进河流,导致水体污染,造成严重环境损害。某环保联合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求六被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六被告支付相应的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和鉴定评估费用,并责令其制定具体恢复环境的工作方案。
人民法院的判决坚持了民法中的哪些基本原则?
坚持了守法、绿色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课堂检测
案例:小学生童童(7岁)偷偷用压岁钱到某商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游戏机。童童父亲知道后便到商店要求退货,遭到售货员的拒绝,童童父亲将商店告上了法院。
思考: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原则?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么裁决这一纠纷?
公平原则:售货员无视童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童童的利益,违反了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售货员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卖游戏机给小学生,违反了诚信原则。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卖游戏机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和健康成长,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判定这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商店应退货并返还货款;商店同时违背了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
课堂检测
案例: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较满意。事过不久,李某从父亲生前的一个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取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收回邮票。
结合此案,评析刘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法院应如何判决?
课堂检测
(1)民法典确立了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及绿色原则。
(2)在李某与刘某买卖邮票这一交易过程中,虽然双方当事人是平等自愿的,但是李某缺乏对邮票相关知识以及市场行情的了解,导致他对买卖标的物的价值有严重的误解,而刘某应该知道此邮票的价值,但仍以较低价格换取,显然违背了公平、诚信等原则。
(3)法院应判决撤销合同,收回邮票归还李某。
课堂检测
民法调整的对象 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与义务即对立又统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
总结: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堂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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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易混
1.平等主体就是政府和公民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2.我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4.民事主体就是享有并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
5.只有民法才能调解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6.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有隶属关系或从属关系的就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就不是平等主体关系。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故本题判断为错误。
【详解】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故本题说法错误。
【详解】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将民事主体仅仅限于自然人,这是错误的。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除此之外其他法律也可以调解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本题判断错误。
【详解】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故本题判断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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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李某因诉讼而与法院之间才形成的关系。
②张某因纳税与税务局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③宋某因存款而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关系。
④刘某因结婚与其妻之间形成的关系。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解析:因诉讼而与法院之间形成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公民与税务机关之间不是平等的地位,不符合民法调整对象的特点因为民事法律关系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所以①②排除;因存款而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关系,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结婚而与其妻之间形成的关系属于夫妻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③④正确。故选C。
C
当堂检测
64
2、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
①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③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⑤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A.①③ B.②④ C.①⑤ D.③④
解析:我国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③正确,故选A项。
A
当堂检测
65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 )
①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②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
③享有权利就无需履行义务,履行义务就不能享有权利
④二者通常是同等的,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A. ②③ B. ①② C. ①③ D. ②④
B
当堂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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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针对以下行为,判断错误的是( )
A.孟某、江某夫妇为女儿取名“北雁南飞”——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B.某商场在有奖销售广告上申明对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违背公平原则
C.王某在旅游商品店询价后,店主强迫其购买相关商品——违背自愿原则
D.张某用名画仿制品冒充真迹,并以真迹价格卖给陈某——违背平等原则
D
当堂检测
违背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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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对应正确的是( )
①所有权关系的客体——物
②债权关系的客体——人身利益
③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④人身关系的客体——行为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C
当堂检测
行为
人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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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1·浙江·高考真题)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
当堂检测
【详解】①: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权未受到侵害,①错误。②:小明侵害张某的健康权,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③: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小明父母支持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③正确。④: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民事行为已经超出其年龄智力状况,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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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3岁的中学生小刚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对此事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网络主播公开向粉丝索要财物,构成诈骗罪
B.家长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只能承担损失
C.小刚与主播是自愿交易,愿打愿挨,无可厚非
D.小刚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D
当堂检测
解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没有构成诈骗罪,A错误。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因为小刚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故D正确,B、C错误。
70
8.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甲答应乙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乙要求甲履行承诺
②即将参加高考的小辉要求邻居小清不要在午休时间弹琴
③A建筑公司要求B市政府付清某公共工程的尾款
④甲在用餐时,无故遭到乙暴力殴打,重伤住院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当堂检测
①:甲答应乙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乙要求甲履行承诺属于道德层面,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也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不符合题意。
④:甲在用餐时,无故遭到乙暴力殴打,重伤住院,属于刑事法律关系,要负刑事责任,④不符合题意。
71
ShanaEnco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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