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教学设计
课程基本信息
学 科
中学历史
年级
高二年级
学期
秋季
课 题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教科书
书 名:《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选择性必修1)
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0年7月
教学目标
1.唯物史观: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结合时代背景,分析理解先秦时期我国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理解德治与法治观念的主要内容,认识宋元民情法律与教化的变化。
2.时空观念:以时间和空间为线索学习,梳理秦汉至隋唐时期法律儒家化的主要原因,培养学生时空观念。
3.史料实证:教材学习过程中展示可靠地相关史料,对相关史实进行论证,以培养学生的论证能力。
4.历史解释:通过历史图片和历史资料提出问题、设置悬念,学习宋元至明清法律与教化的变化,提高学生探究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5.家国情怀:通过对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的学习,引导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对当今中国法治建设与发展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教学内容
重点:
秦汉至明清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历程,理解德治与法治的观念的主要内容。
难点:
中国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教学过程
环节一:导入新课:
趣味导入
【教师活动】:用ppt电影描述了困顿的中年男性程勇,为了获取暴利,两次铤而走险,走私违禁药品,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独家代理商,后被病友冠以“药神”称号。但最终因贩卖“假药”被判5年。
为此,有人痛骂那位公安局长的冷血,也有人说人命关天,救死扶伤是天命,法律就不能多讲讲人性?
同学们,面对电影这样的情境,你们怎么看?
【设计意图】情境导入有利于增强课堂的趣味性 ,也更为具体和形象。通过情境设计,让同学们对礼法有一个基本的认知和思考,有利于课堂教学的开展。
展示课题
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和教化
展示课标:
1.知道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礼法之争;
2.知道汉代以后历代王朝礼法并用的统治手段;
3.了解中华法系的确立过程。
环节二:讲授新课
第一篇章 德治与法制之儒法发展
阅读课本,学习先中国古代的德治与法治,并完成如上表格:
时代
法律
教化
礼法关系
夏商西周
春秋战国
秦
汉
魏晋
唐
宋
元
明
清
【设计意图】层层深入,设置悬念,落实基础,培养能力,推进教学。
【自主学习】阅读教材P44-47页内容,结合教材,归纳相关知识点,理解法律的历史发展脉络和教化的基本表现,理清礼法之间的基本关系。(详见《课件设计》部分)
【设计意图】锻炼学生的概括能力,加深对“历史解释”的认识。
第二篇章 德治与法制之儒法之争
【落实基础】
1.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背景
(1)礼制的产生:夏商时期,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殄灭民命;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2)新思想萌发: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周王朝礼制社会秩序崩溃。诸侯国君们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以儒家的德治思想和法家的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案例研究】
理论一: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①北辰:北极星。②道:引导。③格:纠正
孔子如何看待德治与法治?
实践一:《直躬父窃羊案》
分析:孔子这种看法出现的时代背景
【设计意图】锻炼学生的概括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通过理论学习和案例研究,探究德治和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并学以致用,加深对“历史解释”素养的培养和再认识。
【落实基础】
2.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导火索: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最早的成文法,也引发了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案例研究】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为什么是“铸”刑书,是因为当时把刑法浇筑在金属器皿上。子产的做法在当时还引起了一场辩论,邻国有一位名叫叔向的官员写信给子产,反对他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仁义。
这也就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落实基础】
3.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表现:儒法之争
【知识探究】同学们思考韩非的法家思想与现代的法家思想有何不同?
韩非的“法治”思想不等于现代的“法治”思想现代“法治”的目的是要实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它否定任何特权,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韩非的“法治”思想主张让君主利用刑律强化集权,“法治”是强化专制王权的一种手段。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落实基础】
4.战国时期对德治与法治思想的抉择:
(1)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但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并不适用于列强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无助于国君们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
(2)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不断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设计意图】这一篇章的设计意图是:通过落实基础知识,利用案例研究设置悬念,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让同学们能利用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从而实现落实基础,培养时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的核心素养,同时做到培养能力和推进教学的目的。
第三篇章 德治与法制之儒法融合
【落实基础】
1.秦汉时期:汉承秦制,又有所发展。
(1)秦朝开创: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商鞅在魏国李悝《法经》的基础上,“改法为律”。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
(2)汉承秦制:汉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汉朝律令后来变得繁乱庞杂,条目字数都很多。
(3)律令并行:秦汉朝廷还会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案例研究】
· 甲父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甲父,甲即以杖击丙,误伤父亲,甲当何论? 或曰“殴父也,当枭首。”
· 董仲舒怎么判?
· 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
【知识拓展】
背景:汉武帝“独尊儒术”,以经注律
法律儒家化:引用儒家经典为断狱的指导思想,称为“春秋决狱”,又称“引经断狱”,(《春秋》是孔子修订的编年史)
影响:开始了我国法律儒家化的进程
【落实基础】
2.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
(1)推动因素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儒家法律解释,以经注律,并逐渐主导了律令修纂。
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2)量刑原则: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
(3)实施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案例研究】
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表现: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
【落实基础】
3.唐朝的法律与教化
(1)唐朝的法律
①发展: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后来,唐高宗又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以便于官吏使用,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唐律疏议》继承了汉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案例研究】
《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据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整理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疏议》的特点。
②特点:礼、法结合的典范。
③影响: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对邻近的日本也有重大影响。
(2)唐朝的教化
①提倡礼治。开元二十年(732年),唐朝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这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②注重基层教化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侧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案例研究】
五刑之中,十恶尤切,特标篇首,以为明诫。……“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唐律疏议》
【知识探究】
同学们根据以上材料和所学知识,思考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1)秦朝实行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极端重刑主义统治,导致社会矛盾尖锐、二世而亡,这使得后代统治者重新审视法家思想。黄老思想虽然宜于社会休养生息,但它过于消极,不利于削弱割据势力,巩固中央政权,不利于富国强兵以御外患,不利于大一统王朝的巩固与发展。
(2)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的君权神授说和“大德小刑”说,主张治理国家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其主张既神化了儒家“德主刑辅”的传统见解,又暗中把刑法提高到了神圣的地位;他强调儒家经典和经义对司法活动的指导作用,首倡“春秋决狱”,最早开始系统运用儒家经义指导司法活动。
(3)汉武帝时儒学正统地位确立,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此后皇帝下诏、大臣奏章无不据用儒家经典,以儒家经义为最高指导思想。
(4)大批儒家知识分子进居官吏行列,获得修订法律和参与重大司法活动的机会,用儒学精
神改造现行法律。
【设计意图】这一篇章的设计意图是:相较于前两个篇章,此篇章知识的落实和应用上更侧重于理论上的突破和知识上的应用。通过落实基础知识,利用案例研究提升理论素养,重在形成学生自身的观点和意见,侧重点向“历史解释”和“唯物史观”、“家国情怀”等素养过渡。
第四篇章 德治与法制之约律融合
【落实基础】
1.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落实基础】
2.教化
(1)儒学的基层渗透: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案例研究】
本来是阿张与其丈夫蒋九因其父蒋八不轨而“出外别居”,但被蒋八诉以不孝之罪。由于阿张在公堂上陈述理由时揭露了蒋八的一些隐私,在没有弄清事情的虚实之前,就遭到“名公”胡颖的训斥。他说“然妇之于舅姑, 犹子之事父母, 孝子扬父母之美, 不扬父母之恶 … …彰彰然以告之于人, 则非为尊长讳之义矣。” 而后又引《礼经 》“ 子甚宜其妻, 父母不悦, 则出之”之条。
(2)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发展历程: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明朝后期,乡约改而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影响: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案例研究】
《乡土中国》选段
· 某甲已上了年纪,抽大烟。大儿子很反对父亲这嗜好。小儿子时常怂恿老父亲抽大烟,以便分润一些。
· 有一次长子看见了,痛打弟弟,弟弟赖在老父身上,长子一时火起,骂了父亲。家里人大闹,拉乡绅来评理。
· 乡绅首先照例认为这是全村的丑事。
· 接着动用了整个伦理原则,大骂小儿子是败类,大儿子骂了父亲,该罚。老父亲没有管教好儿子,也受了一顿教训。
· 这样,大家认了罚回家。
【知识探究】
中国古代的法制一直是以家法为基础去构建国法。古代的法制名义上是公器,目的是彰显王者为政之信,以期政通人和。学术界经常以“以礼入法”“以法入礼”来描述中国古代礼制与法律的杂糅并用,简称“礼法合流”。 —— 摘编自《唐宋法律制度研究》
1.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结合材料及所学,分析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设计意图】这一篇章的设计意图是:相较于前三个篇章,此篇章的学习带有明显的总结性,即知识点形成体系化,思想认知更全面。让同学们通过案例研究,了解我国优秀文化基础上,能辨别出传统文化的不足之处,从而形成正确的史观和价值观,落实“家国情怀”等素养的教学目标。
环节三:本课小结
《论语》作为儒家经典文献,包含大量治国理政思想,“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说法虽有点夸张,但确实反映了它对国家治理有着重大指导意义。我们汲取其中的精华,作为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借鉴,就是要把国家治理现代化建立在自身传统优秀文化之上,进一步彰显我们的“文化自信”,同时也有助我们在具体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对传统文化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胡晓地:《论语》与新时代治国理政
正所谓:“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过程中,深刻体会: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最后,老师也希望同学们也能够不怕困难,开拓创新,为了自己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加油!
【设计意图】对学生进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渗透,让他们能够体会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法系的发展脉络,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能真切感受历史与现实的练习,从而联系自我,从历史中汲取智慧。
环节四:课后作业
请同学们下课通过上网、翻阅资料等方式完成课后练习。
环节五:板书设计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制和教化
儒法并行 儒法之争 引礼入法 纳礼入律 约律合流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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