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中华文明的辉煌与危机:明朝至清前中期
2026届高三一轮复习系列课件
浮生若暖
明清时期专制制度的强化与统治危机
明清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与版图奠定
明朝至清中叶的经济和文化
总体概览:时空构建与阶段特征
总体概览:时空构建与阶段特征
历史地位 明清时期(1368—1840年),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继续巩固,封建社会由盛转衰时期;新的经济、思想因素出现,是中国近代社会的前夜。
具体
表现 政治 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空前强化,严重阻碍了新经济、新思想的发展,反映了制度走向衰落;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巩固,现代中国的版图逐渐定型。
经济 发展与迟滞:一方面,农耕经济高度发展,并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经济总量仍然处于世界前列;另一方面,重农抑商政策和海禁政策严重阻碍了新经济因素的发展,中国逐渐落后于时代发展的潮流。
思想文化 承古与萌新:一方面,理学仍然占据统治地位,并逐渐成为钳制思想的工具;另一方面,市民文化繁荣,文人画占据画坛主流;进步思想家对君主专制有所质疑和冲击;西学东渐,西方近代科技开始传入中国。
民族 通过战争、和议、册封、设置机构等多种措施,中央政府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统治,促进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发展。
对外 对外政策从开放逐渐走向闭关锁国,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与发展,使中国脱离了世界潮流。我国沿海地区遭到外国势力尤其是西方势力的侵扰。
第10讲
明清时期专制制度的强化与统治危机
2026届高三一轮复习系列课件
浮生若暖
课标要求:①通过了解明清时期统一全国和经略边疆的相关举措,知道南海诸岛、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是中国版图一部分,认识这一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版图奠定的重要意义;②通过了解明清时期封建专制的发展、世界的变化对中国的影响,认识中国社会面临的危机。
考点扫描:近三年高考考点梳理
年份 考题视角
2025 陕晋宁青卷:清朝改土归流政策 山东卷:明朝里甲制度 黑吉辽蒙:明朝海防体系
云南卷:清朝地方管理 广东卷:明朝鱼鳞图册 甘肃卷:明朝拒贡之举 重庆卷:明朝礼仪之争
2024 湖北卷:明朝的分封制度 浙江卷:清朝的奏折制度
2023 北京卷:清朝奏折制度 乙卷:明初基层治理 辽宁卷:清朝的统治政策 湖北卷:科举制(明清)山东卷:明清基层治理
考查
内容 ①从明清强化君主专制的措施,考查明清时期与前朝比,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发展的新特点;②以明朝东南边疆面临的新挑战,考查新航路开辟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面临的新问题;③从清朝的对外政策的表现,考查清代走向封闭的对外政策给中国带来的消极影响。
备考
建议 本讲为高考命题热点,题型以选择题为主,复习时关注一些命题关键词:废丞相、内阁、票拟、三司分权、督抚制度、黄册、一条鞭法、郑和下西洋、奏折制度、军机处、考满、考察、乡约教化、闭关锁国等这一时期是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巩固时期,复习时多关注。
1368年
1405—1433年
1517年
1644年
1840年
明朝
清朝前期
16世纪中期
1616年
1636年
1662年
1689年
1727年
1757年
1793年
明朝建立
郑和
下西洋
欧洲殖民地东来
后金建立
大清立国
郑成功
收复台湾
中俄
尼布楚条约
设驻藏大臣
全球视野下的明清时期
文艺复兴
14—16世纪
新航路开辟
15世纪末16世纪初
宗教改革
近代科学革命
16—17世纪
《权利法案》
1640年英国
资产阶级革命
1789年
法国大革命爆发
华盛顿宣誓就职
启蒙运动
17—18世纪
鸦片战争爆发
18世纪60年代
英国工业革命开始
世界大变
明清何变?
明清易代
【构建·时空坐标】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一)明朝的建立
1368年,朱元璋称帝,定都应天府(今南京),国号大明。同年,明军攻陷大都,元朝灭亡。
◎明朝的建立与统一形势图
(二)中央官制:明清时期君主专制的强化
1、明朝中枢机制变化1:废除丞相,权分六部
材料1:自秦始皇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设立丞相 。 ——《明太祖实录》
材料2:(胡惟庸)独相数岁,生杀黜陟罚,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方躁进之徒及功巨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 ——《明史·胡惟庸传》
(1)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的原因。
①历史原因:历朝丞相权势过重,以致皇权不稳,吸取元朝灭亡的教训。
②直接原因:丞相胡惟庸专权擅政。
③根本原因:相权过大,威胁皇权,强化君主专制的需要。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二)中央官制:明清时期君主专制的强化
材料: 洪武十七年(1384年)9月14日至21日,内外诸司奏事札达1660件,这些奏章有讲一件事的,也有讲两三件事的,共3391事,即朱元璋平均每日要批阅奏折200多件,处理国事400多件。
思考:2、明太祖废除宰相带来哪些影响?
(1)积极方面:防止权臣专权,加强皇权,巩固统治,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效率。
(2)消极方面:①政务繁多,皇帝力不从心;②皇权加强,官僚机构对皇权的调节机能大为削弱。
内阁制应运而生。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二)中央官制:明清时期君主专制的强化
1、明朝中枢机制变化2:设立内阁,票拟批红
奠基 明太祖设置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
确立 明成祖时选拔翰林院官员入值文渊阁,开始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内阁”出现。
发展 明宣宗时大学士有了票拟权。
全盛 张居正任内阁首辅时,大权尽归内阁
(1)内阁制度发展历程
(2)内阁制度运行机制
材料:祖宗设立阁臣,不过文学侍从,而其重亦止于票拟。其委任权力,与前代之宰相绝不相同。夫以无权之官,而欲强作有权之事,则势固必败;以有权之事,而必责于无权之官,则望更难酬。此从来阁臣之所以无完名也。 ——《明神宗实录》卷511载叶向高奏疏
认识:①内阁是专制皇权加强的产物,不能对皇权有所限制;②始终没有取得法定地位,始终不是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性质);③与西方的内阁比较,西方内阁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物,是权力民主的象征,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并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
宰相制 内阁制
相似 职能都是辅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
不同 地位
(权力来源) 最高行政机构,法定
(制度赋权)
权力 参与决策,统领百官
对皇权作用 一定程度制约皇权
秘书机构,非法定
(皇帝信任)
侍从顾问,无决策权
无法制约
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
【总结提升】宰相制度和内阁制度的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二)中央官制:明清时期君主专制的强化
1、明朝中枢机制变化3:皇权异化,宦官专权
明朝皇帝担心内阁变成事实上的宰相,威胁皇权,于是以司礼监的太监牵制内阁。万历皇帝28年不上朝,从宪宗到熹宗前后竟有一百六十余年没有召见大臣,这就使太监的权力越来越大。
(1)背景:皇帝防范内阁权重,部分皇帝怠于政事。
(2)表现:①获得了协助甚至代理皇帝批红的权力;②负责提督东厂和控制锦衣卫;③对官员的言行进行监视、侦查,有权逮捕、施刑。
皇帝信任内阁时,内阁权力大,出现首辅专政(张居正);皇帝信任宦官时,司礼监权力大,出现宦官专权(魏忠贤)
东厂西厂
司礼监
皇帝
内阁
奏章的中转站
参与机要
内阁票拟完毕的奏章抵达司礼监
司礼监将奏章呈送皇帝批阅
遇到皇帝怠政
交由司礼监代为批红
锦衣卫
侦查缉捕——皇帝耳目
掌握批红权力,牵制内阁
【思维拓展】内阁当政,宦官弄权,是否意味着皇权衰弱?
无论阁臣当政还是宦官弄权,其权力本质都出自皇权,实质上都是专制皇权不断强化的产物。
【知识解读】
外戚干政、宦官专权是君主专制形态的变异,其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皇权,但其的出现与加强皇权密不可分。为了加强皇权,皇帝重用身边的宦官制约相权,当相权减弱时、宦官的权力膨胀时,皇帝再用外戚制约宦官,如此周而复始。外戚干政和宦官专权借助于皇权,是君主专制的表现,但当皇权巩固时,这两种异变也会消亡。
中国历史上三个宦官专权时代:东汉、唐代、明代。
皇权的异变
1.外戚干政:外戚指君主的母族、妻族,如汉朝;
2.宦官专权:宦官专权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伴生物。东汉、唐、明三朝,是中国历史宦官专权最严重的时期。
3.权臣专政:权臣,指有权势之臣,他们的权力往往超过其他的大臣,甚至凌驾于帝王之上。权臣身份有:当朝宗室、将帅、宰辅、外戚乃至宦官。如西汉的霍光、东汉的曹操,明代张居正等。
【历史探微】中国古代对皇权制约的因素
①宰相制度:宰相拥有议政权、副署权等,如唐代皇帝旨意不经中书、门下省不得称诏敕。
②谏诤制度:一种匡正君主过失的监察制度,监督的主要对象为皇帝。如唐代谏官专属门下省,具有审议封驳的职能,对皇权有一定的制约。
③廷议制度:国家遇有军国大事,由皇帝或责成丞相等召集主要官员,在廷臣会议上加以讨论、议决的一种制度,确立于秦汉。发挥群臣智慧,减少决策失误。
④修史制度:史官记录皇帝言行,编写起居注等,对皇权有一定制约。
制度性的制约机制
非制度性的制约机制
①天谴论:从天的角度论证君主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并利用天谴说来制约皇帝个人行为。
②儒家德治与礼制:要求君主为政以德与遵循礼制。
③重民思想:民本思想对皇权的制约。
认识:中国古代的皇权制约机制与近代民主宪政下的权力监督机制有着本质的区别。这套制约机制作用的发挥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具有不确定性和有限性的特点,其本质仍是专制主义的。
【教材补遗】明朝中期改革:张居正改革
材料:二十余年不视朝,纲纪驰矣……天下吏贪将弱,民不聊生,水旱靡时,盗贼滋炽。……陛下破产礼佛日甚,室如县罄,十余年来极矣。天下因即陛下改元之号而臆之曰:“嘉靖者言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 ——海瑞《治安疏》
鞑靼劫掠
倭寇骚扰
葡占澳门
1、张居正改革背景:①明朝中后期,政治腐败,统治危机不断加深;②府库空虚、土地兼并严重、农民纷起反抗;③殖民入侵,边患严重。
2、改革开始:1572年,明神宗即位,张居正出任内阁首辅。
◎张居正
一条鞭法 :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货币税),按亩折算缴纳,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
考成法:大力整肃吏治,加强官吏考核
一条鞭法:裁减开支,清丈土地,改革税制
整饬武备:实施边防新政策,内修防备
政治
经济
军事
3、改革内容
【教材补遗】明朝中期改革:张居正改革
4、改革评价
历史的悲剧:人亡政息
万历十年,张居正积劳成疾,迅即病死,神宗亲政,张居正的反对派着手展开对张居正的清算,张居正被剥夺一切荣誉,抄家,其亲属或饿死、或被流放。张居正的改革措施,除一条鞭法外,其他几乎全部废止。
(1)积极方面:国家财政收入增加,社会矛盾相对缓和,严重的封建统治危机得到暂时缓解。
(2)局限性:张居正死后,改革措施除一条鞭法外,其他改革几乎全部废止。
后续:在张居正身后迄于明亡的六十多年中,各种社会矛盾急剧地发展,一发不可收拾,再也没有一个能人志士力挽狂澜。
【教材补遗】明朝中期改革:张居正改革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二)中央官制:明清时期君主专制的强化
2、清朝崛起与明清易代
(1)清朝崛起
②建立大清:1636年,皇太极在盛京称帝,改国号为“大清”,并将女真族名改为满洲。
①建立政权: 16、17世纪之交,女真建州部首领努尔哈赤统一各部。1616年努尔哈赤称汗,国号“大金”。
(2)明清易代
②明朝灭亡:1644年,李自成在西安建立大顺政权,随即攻入北京,崇祯帝(明思宗)自缢,明朝灭亡。
①农民起义: 1629年,李自成起义,建号大顺。
1644年,清军入关,打败李自成,进占并迁都北京。1664年,康熙基本消灭明残余势力,确立了在全国的统治。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二)中央官制:明清时期君主专制的强化
3、清朝强化君主专制的措施1:奏折(密折)制度,强化控制
材料:相继登基的四个皇帝,都具有卓越的治理,不寻常的精力和果断的毅力……不仅保存了王位,还将领土大加扩张。 ——马嘎尔尼《马嘎尔尼使团访华观感》
明朝
清朝
影响:①使皇帝能更直接、广泛地获取信息,提高了决策效率;
②官员相互监督与牵制,强化了对官僚机关的控制。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二)中央官制:明清时期君主专制的强化
3、清朝强化君主专制的措施2:设军机处,跪受笔录
设立 雍正时期
原因
职能
性质
特点
影响
直接:办理西北军务;
根本:加强君主专制。
辅助皇帝处理机要政务,跪受笔录、上呈下达
简,机构简单、朝臣兼职;速:办事效率高;密:保密性好,外界干扰少
①提高行政效率;②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标志着君主专制达到了顶峰。
材料4:(军机大臣)只供传述缮(抄写)撰,而不能稍有赞画(指手画脚)于其间也。
——(清)赵翼
中枢秘书机构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二)中央官制:明清时期君主专制的强化
3、清朝强化君主专制的措施3:大兴文字狱,强思想控制
案名 起因 株连人数
庄廷龙《明史》案 有攻击清朝统治者的语句,还使用南明的年号 70--120
戴名世《南山集》案 同情前明政权,使用南明年号。 300多人
胡中藻案 因诗“一把心肠论浊清”被指为侮辱清朝 株连族人祸及师友
查嗣庭案 考题:“维民所止”被指有辱圣上为“诽谤大逆” 抄家,死于狱中
在巩固清朝专制统治的同时,也摧残文化,阻碍思想文化、学术、科技进步。
当君主专制加强的时候,知识份子的人格追求便成为其阻碍,文字狱得以大兴。
【总结提升】中枢机构的变化、特点及趋势
巩固
中外朝制
中书省
完善
三省六部制
加强
二府三司制
明:废丞相设内阁
清:设立军机处
确立
三公九卿制
秦朝
唐朝
汉朝
宋朝
元朝
1、总体趋势:①相权不断削弱,皇权不断加强,君主专制不断加强;②宰相职位的设置由实位转向虚位,权力不断分化,直至废除。
2、明清政治制度特点:
既有继承,又有发展;
君主专制空前强化;
体现了时代特征:封建制度由盛转衰。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三)明清时期地方制度的变革
1、明朝地方制度:省(司)—府(或直隶州)—县(或属州)
(1)废行省,设三司:明初废行中书省,原行中书省的权力由布政使(行政)、按察使(司法监察)、都指挥使(军事)分割;
(2)特点:“三司”分权,只听命于中央号令,互不统辖。
(3)评价:①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稳定地方社会秩序;②三司并行使地方缺乏自己政治“中枢”,严重影响了地方行政管理的效能。
(4)发展:朝廷后来向各省派出巡抚、巡按,逐渐总揽一省之权(节制三司)。巡抚因监察而设,总督因军事需要而设,后发展为一级地方军政官员,进一步提高了地方行政效率。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2、清朝地方制度:省(司)—府(或直隶州)—县(或属州)
(三)明清时期地方制度的变革
(1)内地:清承明制,巡抚成了一省长官,又设总督掌管数省军政大权。
①特点:分省设抚,跨省设督;督抚的职能由监察到统领一方;从临时派遣到专设。
②意义:提升了地方事务处理的效率,实现了以文制武维护中央集权;地方和中央的权力出现了新的权力制衡机制。
(2)边疆:①5个将军辖区:黑龙江、吉林、盛京、乌里雅苏台、伊犁;②2个办事大臣辖区:青海、西藏;③1个盟旗:内蒙古。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四)明清时期其他政治制度与社会治理
1、官员选拔制度:科举制度逐渐走向僵化
材料:科举考试必须按照宋儒的传注,写作教条的、死板的八股文,以功名利禄来僵化人们的思想。注重的是背诵千篇一律的高头讲章,写作与国计民生毫无关系的八股文,那些举人、进士,大多并无真才实学。这种使人别无选择的愚民政策,是另一种形式的文化专制。
——樊树志《国史十六讲》
①形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与殿试三级
②生源:主要是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学生等
③内容:从四书五经中命题 (八股取士)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2、官员考核制度:考满、考察与考核
(四)明清时期其他政治制度与社会治理
依据
升迁
降调
考察外省文官
考察京官
四格:守、才、政、年四个方面 (操守、才干、政务、年龄)
八法:官员不合格的八个方面(贪、酷、不谨、罢软无为、浮躁、才力不及、年老、有疾)
考满
考察
明朝
清朝:考课制度
京察
大计
内容
重在查处官员的贪、酷和不作为
初考
再考
通考
京察
外察
结果
称职
平常
不称职
贪、酷者削职为民,情节严重者依法惩办
罢软、不谨者免职
浮躁、才力不及者降职使用。
考核标准:
四格八法
朝代 考核标准 考核机构 考核的发展趋势
秦汉 上计制
(土地人口、财政收入、治安情况) 御史 考核法规普遍制定
地方官和京官分别考核
考核日趋严密
隋唐 品德和才能 吏部
明清 考满和考察
(官员的任职期满、贪酷和不作为) 中央政府
从以道德或功绩为主的单一的考核标准发展为道德、才能与功绩相结合的考核标准。
【总结提升】秦汉到明清政府对官员的考核标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思维拓展】结合材料,谈谈你对中国古代考核问题的看法。
材料:考核是中国古代官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历代十分重视考核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明朝张居正曾说: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若询事而不考其终,兴事而不加屡省,上无综核之明,人怀苟且之念。虽使尧舜为君,禹皋为佐,恐亦难以底绩而有成也。
——张居正《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积极
①一定程度监督作用;②提升良好素养,推动吏治清明和行政效率的提高,社会秩序良性发展。
局限
本质是维护君主专制,“只唯上,不唯实”,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官僚队伍中的腐败和低效等现象
启示
对于当今社会建立更加科学、合理、公正、有效的官员考核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四)明清时期其他政治制度与社会治理
3、官员监察制度:从科道并立到科道合一
明朝 都察院监察御史 负责纠察内外百官,代皇帝巡按各省。 只是正七品官员,品级虽低,权力很大。
六科给事中
清朝
将六科并入都察院,停止了派御史巡按各省的做法,但都察院作为皇帝“耳目风纪之司”监察百官的职能没有改变。
负责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稽查六部百司之事。
科道合一,实现监察权的统一
标志着监案制度的职能和权力的重心已完全放到了对臣下的监督、控制上来。
御史台模式
督察院模式
【总结提升】中国古代官员的监察制度小结
朝代 中央 地方
秦 郡:监御史
汉朝
隋唐
两宋
元朝
明朝
清朝 /
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
御史台
御史台、台谏合一
御史台
都察院、六科
都察院
十三州刺史
唐太宗将全国分为10道监察区,派监察官巡回监察
地方划分路为监察区(四监司)
御史台、肃政廉访司
御史巡按各省
演变趋势:①监察部门增多,对官僚队伍的监督加强。②谏议部门减少,君主专制不断加强。
【思维提升】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与作用:
特点:①体系独立严密,垂直管理;②位卑权重,以轻制重,为天子之耳目;③监督方式多样;④部门减少,专制强化。
评价:①利于整顿吏治,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提高行政效率;②利于维护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受制于皇权,无法杜绝官僚队伍中的腐败和低效现象;
实质:维护君主专制,巩固中央集权的工具。
材料: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制衡机制,对维护国家纲纪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以确定的工作对象——官和特殊的工作方式——弹劾非违、纠正缺失,而有别于一般的政权机关。监察机关经过漫长的发展过程,逐渐由品格不高,甚至没有独立衙门的一般监察机关,跃升为与最高行政机关、最高军事机关并列成为直属于皇帝的极具权威性的国家机关。它的基本任务就是整肃百僚,以充分发挥官僚机构的作用和通过“彰善瘅恶,激浊扬清”,实现社会的调整功能。历代监察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不仅有效地纠弹百官有司之邪辟,还对古代政治权力的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对维护国家纲纪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四)明清时期其他政治制度与社会治理
4、户籍管理:户籍与土地、赋税制度进一步分离
(1)明朝:①继承元朝以职业定户籍的做法,户籍分民籍、军籍、匠籍等。②户籍册称“黄册”,以里甲制为基础,每里一册,详列各户人口、田土、房屋。
◎黄册:保证徭役征发
◎鱼鳞图册:保证田赋征发
黄册和鱼鳞图册互为补充(明中期张居正改革,实行“一条鞭法”,更加注重地税,黄册制度失去赋役征发的功能,仅有保存人口统计的作用)。
材料:明朝政府于洪武二十年(1387年)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丈量土地,以一个粮区为单位,记载每块田地的亩数、质量、方圆四至,以及田主的姓名等,并绘制成图。因所绘的田亩形状像鱼鳞,故名“鱼鳞图册”。——南炳文、汤纲《明史》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四)明清时期其他政治制度与社会治理
4、户籍管理:户籍与土地、赋税制度进一步分离
(2)清朝:①概况:普通户籍基本沿袭明朝,但由于政府赋役越来越多向土地摊派,户籍管理相对松弛。②清前期:赋役实行固定丁银、摊丁入亩后,户籍的作用大为削弱。③乾隆年间:朝廷谕令户籍永停编审,此后政府只按照一定的组织制度登记人口数量。
◎统计宗室人口的玉牒
材料:今丁银既皆摊入地粮,而滋生人户,又钦遵康熙五十二年皇祖恩旨,永不加赋。则五年编审,不过沿袭虚文,无裨实政……嗣后编审之例,著永行停止。——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上谕
乾隆年间停止户籍编审的原因和意义?
原因:摊丁入亩割断了户籍制度与赋役制度的联系,户籍不再具有财政上的意义。国家征发赋役不再以户籍为依据,户籍的作用大为削弱。
意义: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削弱,使农民和手工业者可以自由出卖劳动力,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
【思维提升】古代户籍制度演变特点及影响
朝代 主要措施
战国 编排民户,制定户籍
秦朝 分类登记制度
西汉 编户齐民
东汉 户籍散乱
两晋 黄籍、白籍、土断
隋朝 大索貌阅
唐朝 三年一造
宋朝 主客分籍
元朝 诸色户计
明朝 黄册、户贴
清朝 永停编审
1、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演进趋势
①历史悠久,由复杂到简单;
②户籍制度逐渐与土地制度、赋役制度分离;
③户籍制度的财政功能逐步减弱;
④户籍制度下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减弱;
⑤传统户籍制度逐渐被废除。
2、影响中国古代户籍制度变化的因素?
①农耕文明及小农经济的不断发展;②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需要;③土地兼并的加重;④商品经济的发展;⑤土地制度与赋役制度的变化;⑥农民的反抗斗争;⑦重农抑商思想的影响。
3、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评价
积极影响:
政治:强化户籍管理,稳定秩序和加强中央集权;
经济:①便于征发赋役,保证财政收入;②客观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消极影响:
政治:本质上是统治者维护统治的重要工具。
经济:①束缚了人口流动自由;②加深了小农经济社会的封闭性,影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思想: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易形成保守心理。
【思维提升】古代户籍制度演变特点及影响
朝代 主要措施
战国 编排民户,制定户籍
秦朝 分类登记制度
西汉 编户齐民
东汉 户籍散乱
两晋 黄籍、白籍、土断
隋朝 大索貌阅
唐朝 三年一造
宋朝 主客分籍
元朝 诸色户计
明朝 黄册、户贴
清朝 永停编审
【总结归纳】综合所学,户籍制度发展的总体趋势如何?从唯物史观的角度,这种趋势背后主要的经济基础是什么?历代户籍制度的重要历史意义如何?
时期 户籍制度发展趋势 经济基础
战国至秦汉 形成
魏晋至隋唐 发展
宋元时期 变异
明清时期 松解
从不断强化
小农经济不断发展
商品经济空前繁荣
征发赋役
社会治安
宣传教化
巩固统治
统一多民
族国家的
延续发展
小农经济
商品经济
放松户籍管控
社会流动
加强户籍管控
分散独立
户籍制度发展变化
到走向松解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四)明清时期其他政治制度与社会治理
5、法律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法律概况 明朝 ①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②在司法实践中重视“例”,数次重修《问刑条例》;③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 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教化概况 明朝 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清朝 乡约宣讲内容是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乡约与法律合流。
约为律用
约律融合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悲难相恤。——《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做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P47思考点: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分析作用与原因?
(1)变化:①宋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宣讲“圣谕”的内容;②乡约组织从民间自发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动设立。
(2)积极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3)原因:君主专制强化,皇权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
材料1:中国传统的法律体系从秦汉时开始形成。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其法制的指导思想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2:在历史的推移和王朝的更迭中,法制虽代有损益,但“诸法合体”、“政刑不分”的旧法律结构形式到清末却始终未变。自古以来,中国的法典基本上是刑法典,但又包含有民法、诉讼法及行政法等法律内容,形成了“民刑不分,诸法合体”、民商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无别的法律结构。所谓“往昔律书体裁虽专属刑事,而军事、民事、商事以及诉讼等项错综其间”,指的就是这种情形。——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新陈代谢》
【认知深化】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1)自成体系:中国古代法律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2)法自君出: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司法从属于行政,法治为人治服务;
(3)礼法结合: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德主刑辅,以礼入刑”;
(4)法定特权:中国古代的法律维护等级制度,帝王、贵族官僚享有特权;
(5)诸法合体:基本上都是刑法典,但民刑不分,法律以刑为主。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及影响因素?
(1)自成体系:中国古代法律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2)国家主义: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君主始终掌握国家最高立法权,皇帝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
(3)法外特权:司法从属于行政,法治为人治服务,封建帝王享有法外特权。
(4)德主刑辅: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以礼入刑”
(5)诸法合一:基本上都是刑法典,但民刑不分,法律以刑为主,重刑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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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探究
我国古代为何形成以儒家思想构建的“礼”“法”结合的法律体系?
中国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官僚制度的等级结构是礼法融合的基础;
中国古代由自然经济孕育“天人合一”观,是人们作为社会规范礼和国家规范法结合的思想条件;
政治
思想
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根基,构建了以家庭为单位的体系,亲亲尊尊为核心的礼适合社会的需要;
经济
一、中枢异变:明清时期政治变革与国家治理
(四)明清时期其他政治制度与社会治理
6、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
基层组织 社会治理
明
清
特点
区别
联系
里甲制
十户为一甲,
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甲首、里长
十家牌法
王守仁:十家为一牌,
轮流察看各家状况,举报可疑之人
里甲制→保甲制(乡里制与保甲制逐渐合一)
秦汉到明清:县是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下设直接管理民众的基层组织。
历代政府:注重建立基层民众的自我管理和相互监督机制。
行政区划、户籍管理为主
维护社会治安为主
相互补充、有机结合;清代合二为一
【总结提升】历代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的演变趋势
材料:秦汉的这种基层组织,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表明当时封建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控制还相对较宽松。唐代实行的是乡、里、村三级制。村制度的推行,是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的有力举措。北宋中后期特别是王安石变法实行保甲制度后,乡里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乡村权力越来越多地被上调到更便于中央直接控制的州县官吏手中。至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王权的扩张,乡村社会治理越来越深地受到国家政权的干预和控制,其自治性逐渐消退。
——据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整理
1、趋势:①由乡里制向保甲制转变;②由乡官制向职役制转变;③国家对乡村治理的干预和控制逐步增强,乡村自治功能逐步减弱。
2、原因:①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②维护小农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及影响因素?
(1)自成体系:中国古代法律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2)国家主义: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君主始终掌握国家最高立法权,皇帝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
(3)法外特权:司法从属于行政,法治为人治服务,封建帝王享有法外特权。
(4)德主刑辅: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以礼入刑”
(5)诸法合一:基本上都是刑法典,但民刑不分,法律以刑为主,重刑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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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盛世危机:清朝前中期的统治危机
(一)内部危机:1、人口增长使得资源危机日益显露;2、政治腐败和贫富矛盾的积累,社会乱象逐渐萌生,农民起义不断。
材料:“清政府好比是一艘破烂不堪的头等战舰,它之所以在过去一百五十年中没有沉没,仅仅是由于一班幸运、能干而警觉的军官们的支撑,而她胜过邻船的地方,只在她的体积和外表。但是,一旦一个没有才干的人在甲板上指挥,那就不会再有纪律和安全了”。
——马嘎尔尼《英使谒见乾隆纪实》
材料:嘉庆初年和珅被赐死,查抄家产的清单共109号……全部家产当不下8亿两白银,而当时国库每年收入仅只4000多万两。
——施建中主编:《中国古代史》
二、盛世危机:清朝前中期的统治危机
英国礼单:天文仪器、地球仪、望远镜、钟表、万花筒、旧火车模型、蒸汽机模型、珍妮机模型、步枪、远洋战舰模型。
——摘自《1793乾隆英使觐见记》
中国礼单:珐琅、珍宝、玉器、漆器、花缎、画册、鼻烟壶、扇、签、普洱茶48团、茶膏9匣和各色食品等。
——摘编自《1793乾隆英使觐见记》
英国国书:
(1)开放宁波、舟山、天津为贸易口岸;
(2)得到舟山附近一个岛屿,以便储存货物;
(3)得到邻近广州的一块地方,以便转运。
中国的回复:
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夷商将货船驶至浙江、天津地方,欲求上岸交易,天朝法制森严,各处守土文武恪遵功令,尔国船只彼……定当立时驱逐出洋……
——《清高宗实录》
工业文明
农耕文明
VS
扩大贸易,开拓市场
VS
天朝上国,闭关自守
(二)外部危机:1、西方要求扩大对华贸易,开拓中国市场(潜在威胁);2、清朝以天朝上国自居,采取闭关锁国的政策,逐渐落后于世界。
【问题阐释】广州“一口通商”的原因
材料 乾隆二十二年(1757)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广州成为全国唯一通商口岸。众学者对广州“一口通商”的原因进行了以下分析:
一、清政府不希望国门洞开,害怕外来“异端邪说”动摇老祖宗的思想与政治统治:
二、广州远离京畿,天高皇帝远,向有海外通商联系传统,朝廷顺其自然,控制利用,且获大量税收,充实国库:
三、广州港乃河海港,远出可攻、近来可防,从外洋到内港有6道炮台防线可抵御外舶闯关,不像宁波等城市完全暴露在敌船的军事火力之下:
四、江浙一带乃北京粮食及其他物资的主要产地和供应地,不宜与外商直接联系:
五、清政府不了解国际形势,对商业贸易于国民经济的意义没有认识,总以为天朝“地大物博”可以自给自足,万事不求人。 ——摘编自杨宏烈、陈伟昌著《广州十三行历史街区文化研究》
问题:为什么选择广州实行一口通商?
①广州远离京城,对中央干扰小;②广州有对外贸易的传统;③广州与其他口岸相比在防御侵略方面具有地理优势;④江浙是朝廷经济重心,要防备西方侵袭。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及影响因素?
(1)自成体系:中国古代法律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2)国家主义: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君主始终掌握国家最高立法权,皇帝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
(3)法外特权:司法从属于行政,法治为人治服务,封建帝王享有法外特权。
(4)德主刑辅: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以礼入刑”
(5)诸法合一:基本上都是刑法典,但民刑不分,法律以刑为主,重刑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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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提升】闭关自守政策实行的原因、影响
原因 ①根本原因: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重农抑商的传统政策:
②客观原因:明朝倭寇侵扰我国东南沿海,西方殖民者的殖民扩张
③心理原因:清朝统治者的民族狭隘性,入主中原之后长期的防范汉族反抗,企图通过“海禁”“闭关自守”,防止出现内外联结,形成反清力量
影响 ①积极:初期有一定的保卫作用;②消极:①妨碍了海外市场的开拓,抑制了资本的原始积累;②阻碍了中外经济文化交流,中国逐渐落后于世界潮流;③强化了封建自然经济的保守性。
1793年,英国为了建立与中国的通商关系,派马戛尔尼访华。乾隆皇帝面对英国的通商请求,给出的答复是:“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从而拒绝了英国通商要求。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及影响因素?
(1)自成体系:中国古代法律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2)国家主义: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君主始终掌握国家最高立法权,皇帝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
(3)法外特权:司法从属于行政,法治为人治服务,封建帝王享有法外特权。
(4)德主刑辅: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以礼入刑”
(5)诸法合一:基本上都是刑法典,但民刑不分,法律以刑为主,重刑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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